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时间:2024-10-19 04:54:35 劳动类合同 我要投稿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1

  一、分公司能否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从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看,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法律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只是其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二、分公司有哪些特点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2

  用人单位(甲方):地 址: 电 话: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劳动者姓名(乙方): 地 址: 身份证(其它有效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就甲方

  聘用乙方为员工,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基本条约、约定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期限

  (一) 年 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个月为试用期。如乙方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转正标准,则甲方有权延长乙方试用期或给予终止试用处理。乙方是否转正须以甲方签发的人事变动文本为准。

  第二条 工作内容及考核指标

  (一)、乙方职位为:(二)、乙方的工作职责为:

  1、为甲方招揽房地产中介服务,并为甲方赚取业务佣金。

  2、乙方应将其招揽的业务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及时、全部交

  给公司,乙方无权取消、取走、隐瞒上述任何资料。

  3、乙方同意甲方有权随时在本人提成或押金中扣除违约制度

  罚金和所欠甲方的债务。

  4、乙方服从及执行甲方制定并公示的最新的各项规章制度及

  通知,签订本合同视为完全清楚了解制度内容。

  5、转正标准(财务、房源供应、手续办理专员工作期间达3

  年以上;经纪人及经纪人协理业务员每月提成业绩平均在壹万以上)。

  第三条 工作时间

  (一)、因工作岗位性质所限,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乙方每周休息1天,不累计。

  (二)、因乙方工作性质所限,乙方同意,自愿在非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条 工作待遇

  (一)甲方根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财务、房源供应、手续办理专员)试用期间工资不低于:¥800元/月;转正后,确定乙方工资不低于:¥1200元/月;如有薪酬变动,以甲方签发的人事变动文本为据。

  (二)、甲方给予乙方(经纪人及经纪人协理业务员)业绩提成:公司提供房源出售后按佣金总额的40%提成;乙方自己提供的'房源出售后按佣金总额的50%提成;若乙方提供房源后被另方(乙方)出售后,乙方(另方)按佣金总额的40%提成,乙方可提佣金总额10%提成。无底薪高提成。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依据公司制度从乙方工资、提成、押金中扣除以下费用:工作服、工牌、名片、合同收据领用等费用。因乙方违反公司规定或过失或损失赔偿款项。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依法及依照甲方相关制度,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照规定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经乙方申请,甲方按照法定及甲方相关制度给予乙方

  享受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

  第六条 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指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指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乙方保密协定:

  1.乙方不得将公司工作中任何计划、步骤、方法、手段、安排及商业秘密,向任何第三者披露或泄露,不管甲方是否告诉乙方这种信息资料是属于保密性质。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各种合同、文书、管理文件、流程设计、交易程序、系统软件、管理诀窍、客户名单、盘源信息、各种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董事会会议内容和决议、管理会议内容和决议等信息。

  2.乙方不得复制和私下保存乙方在工作中接触到的供乙方工作的资料,除非事先获得公司的搜权。

  3.乙方在离职前,必须向甲方归还所有与业务有关之物品、文件及相关资料。

  4.乙方现任的工作有获取甲方商业秘密的足够条件,甲方只要能证明乙方所使用的信息与自己的商业秘密具有一致性、相同性或相似性,而乙方不能提供或者拒不提供其所使用的信息是合法获得或者使用的证据的,即可认定乙方有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5.乙方对上述各项保密义务的责任无时间期限限制,不因乙方

  辞职或被解佣而减轻和消除。

  6.如乙方违反保密协定,甲方有权立即解雇乙方,并要求乙方支付赔偿及承担造成甲方的一切有关损失;赔偿金以扣发乙方薪金、提成、押金等形式予以实现,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司法途径,情节严重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法》所列的法定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便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二)、甲方经营情况变化,或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

  (三)、本协议期限届 满即告终止。如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协议如有变更或期满经双方同意续订的,须由甲方双方签署或盖章。

  (四)、依据本条款终止协议的,双方债权债务并不因协议终止而消失。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书,并有权扣除乙方任何应得的收入赔偿给甲方:

  1.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乙方服务态度恶劣,严重破坏甲方声誉的。

  4.乙方未按公司规定的各项守则、条规和规定招揽业务。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3

  由于劳动合同的双方包括了公司与劳动者,因此在没有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既可能是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也有可能是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不管是哪方没有签劳动合同的,都有一定的风险存在。下面,为您讲解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风险的问题。

  有很多用人单位在招用员工时,不愿意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用工协议,认为不签劳动合同劳动法就管不了,并担心签了劳动劳动合同就要帮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员工手上有了劳动合同容易被员工抓住把柄,打起官司来对单位不利;还有的单位担心签了劳动合同担不能随意辞退员工了。总之,很多单位对签劳动合同存在各种各样的顾虑。其实,这些认识和顾虑都是错误的。因为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存在很多的法律隐患和风险:

  一、未签的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二、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有的地方性法规甚至规定未签劳动合同的,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三、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如果因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员工被辞退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时,员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有的地方甚至规定,要按应得失业保险待遇的2倍进行赔偿。

  四、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员工承担为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等)。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五、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不存在试用期(因为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单位虽然可以辞退员工,但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六、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形式之一。如果没有签订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单位就难以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已对其主张的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从而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这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七、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八、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比如广西的规定是给予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上海的规定是可以按每人500至1000元的给予单位罚款处罚。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不仅不能免除其对劳动者应有的义务,还要从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这样也不利于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因此,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不仅能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同时也在维护公司的利益。你身边的好帮手,有法律问题就找.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4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还应支付经济补偿。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以上就是对维权办法的解答了,在遇到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要敢于搜集证据,千万不要因为害怕而不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上内容由的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任何的问题,欢迎您联系我们的小编。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5

  【问题】:公司应当如何处理上述案件较为妥当?

  某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遇到一个棘手问题,员工甲20xx年1月1日进厂,但公司一直遗忘与员工甲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甲知道公司如果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需要向其支付双倍的工资,因此一直不动声色,直至 20xx年5月1日,公司对劳动合同进行了一次普查,才发现与员工甲漏签了劳动合同,公司表示要与员工甲补签劳动合同,员工甲同意补签,但是公司要先支付其20xx年1月至4月的另一倍工资,否则员工甲只愿意将补签劳动合同日期订在 20xx年5月1日。

  【案例分析】:

  针对员工甲的问题,介于签订劳动合同的主动权在于用人单位,且是因为用人单位的疏忽导致一直未能与甲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员工要求公司支付未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是合法的,但是从本案实务操作角度考虑,公司完全可以先不去支付该员双倍工资,将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签订至20xx年5月1日,因为从员工的心理上并不愿意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以后如果仅为3个月的工资去起诉的`可能性也很小,即使员工离职后去起诉,公司最终也仅是支付其3个月的另一倍工资,并没有其他的额外处罚。将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签订至20xx年5月1日后,单位仍应向该员工发出《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让员工签收。如果发现其再次拒签劳动合同,应在20xx年6月1日前立即书面通知终止与其之间的劳动关系。如果已经满一个月的,也要立即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但此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律师建议】

  (1)建议公司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管理,建立签订、保管、存档等规范体系;

  (2)针对员工拒签情形,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A、时间上把握:与其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或合同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

  B、形式上把握:书面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拒签合同的,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

  C、证据上把握:注意保留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意向书中设定拒签合同的原因,访谈笔录、证人证言等)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6

  甲方:______人才服务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就乙方委托甲方招聘企业____________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向全社会招聘____________ ,人数______名。

  二.乙方要求____________资质、能力、条件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必须完全依照乙方上述用人条件要求招聘人才;同时,甲方必须对招聘到的人才的资质、能力、条件的

  真实性承担保证责任。否则,如发现虚假,甲方必须承担一切损失赔偿责任。

  四.乙方必须支付甲方工作报酬__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为:______。

  A、 合同签订时支付甲方全部工作报酬的1/4,人才报到时支付甲方工作报酬全部的2/4,人才过试用期

  与乙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30天内付清余款。

  B、 人才在乙方工作超过30天或人才过试用期与乙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报酬。

  五.甲方为乙方招聘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人才达三次,乙方必须接受,否则,视甲方已经履行了合同。

  六.乙方因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如经营方向、宗旨变化),造成乙方客观上不需要招聘人力资源管理经理和营销经

  理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七.甲方在招聘中必须保护乙方的商业秘密,也保护招聘员工的`个人隐私及资料,同时,必须保证招聘不损害其

  他企业的商业利益。

  八.其他责任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____进

  行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并盖章): 乙方(签字并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7

  摘要:《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慑于赔偿双倍工资的威力,几乎所有的用人单位都实行全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制度。但是,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其工作人员早就吃透了《劳动合同法》。而劳动者往往由于自身文化素质、法律意识等原因,造成“信息不对称”,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遭遇的种种陷阱浑然不知。本文现针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须提防的陷阱做了一些分析总结。给广大劳动者提个醒。

  一、需弄清对方是否为合法用工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时,首先要弄清楚对方是否为合法用工单位,是否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签订劳动合同后,如不发生意外情况,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将是一个长期的合作过程。因此弄清楚对方的情况是必要的。

  一般而言合法成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如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都是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合法成立是指有依法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相关主管部门签发的执业许可证等。

  任何一个公民凭个人身份证去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可以查到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所以大家签合同时,不妨先查询了再签。如在广东省中山市,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由中山市接力工商信息咨询公司统一接受查询,任何人只要花上六十元钱就可以查到中山市所有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料,查询后会拿到一份盖了公章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表。(地址:中山市悦来南路12号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院内二楼)

  对于不能通过以上方式进行查询的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就绝对不是合法的经营主体,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进了这些非法用工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

  二、要弄清楚对方的资产信用状况

  一般而言,有一定知名度的公司企业是不存在用工主体资格和资产信用情况的怀疑。但是,假如你要入职的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甚至是个体工商户。你就得当心了。除了按前面的规定查一下工商登记和注册资金的情况外,最好是先调查一下此家公司是否资本是否雄厚,是否拖欠工人工资,是否曾有过工伤不予治疗,是否经常被劳动争议缠身。当然你如果是计划进该公司提任高层职务,也可以委托专门资产信用调查公司去调查。

  经常有这样的情况,一旦出现较大数额的劳动争议或者较严重的工伤、安全生产事故,小公司、个体工商户老板往往是把门一关,拍屁股走了人,丢下劳动者不管了。劳动者即使打赢了官司也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大公司则不会发生这种情况,即使破产,现有的厂房机器设备搬不走。工资、经济补偿、工伤待遇等属于第一顺序受偿,相对于公司资产而言,金额不大。拍卖后也可受偿。 因此弄清楚你计划入职的公司的资产信用状况是很重要的。

  三、要搞清楚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象我这样做过专职律师的人,对于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如果不翻书,也讲不出几个所以然来。更别说普通劳动者了。于是乎有些用人单位开始玩文字游戏,将劳动合同改为劳务合同。同一些不正规的“劳务公司”“中介公司”合作,由劳动者和“劳务公司”签订所谓的劳动合同,而让劳动者同自己签订“劳务合同(或协议)”。劳动者则往往认为,“反正我人在你公司上班,出了事你是要负责的。怎么签都无所谓。”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往往把责任往劳务公司身上推,而这些劳务公司、中介公司根本就不正规,或者是资产规模太小,即使劳动者维权获得法律的支持,但是裁判也无法得到执行。因为,这些劳务公司要么关门走了人,要么就是无财产执行,根本就没有履行裁判的能力。劳动者最后还是一场空。

  因此,当你签劳动合同时,你一定要看清楚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如果是劳务合同,这个公司我劝你不要进了,一开始就算计劳动者的公司,绝对不是什么好公司,你如果进了,今后的苦难还在等着你。

  虽然《劳动合同法》通过后,在这方面有所改善,但此类陷阱不得不防。

  四、要提防不足额按工资数额扣缴社保费用或者截留社保费用

  有很多公司企业均未能为全部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只给部分劳动者参保。大多数的用人单位并没有足额参保,明明劳动者工资每月1500元,可是只按最低工资标准770参保,按个人和单位每月缴社保费用为工资总额的20%计算,每

  月偷逃社保费用150元,一年约为1800元,一千名员工一年就偷逃社会保险费用约180万。

  不足额参保,短期对劳动者不会有损失,但是会减少劳动者领取失业保险金、退休后按月领取的退休金,会影响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因此,不足额参保会使劳动者在将来蒙受巨大的社保待遇损失。

  还有些单位,扣了劳动者的社保费用,却不足额交到税务或者社保部门。 因此大家一定要记得经常查询自己的参保情况,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投诉电话12333进行查询。在广东省中山市,还可以拨打968800133进行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即可。也可以持社保卡直接到劳动保障部门或者银行的窗口进行查询。如发现少交纳了,或者不足额,请及时和单位交涉,并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

  五、防范劳动合同上注明的'工资低于应发工资的陷阱

  目前大多数的用人单位都用这一招来逃避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用。将工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现金发放,一部分通过银行发放。尤其是高层管理技术人员更是如此。合同上签署注明的工资金额只是银行存折发放部分,远远低于劳动者实际应发的工资。而有些劳动者对此警惕性不高。一旦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在支付经济补偿金发生争议的时候,或者出现拖欠工资加班费的争议的时候,往往按照合同上签署的金额赔偿,导致员工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所以员工切不可大意,注意保留证据,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曾有这样的案例,一位女士便巧妙的通过录音证据,证明了实际工资收入,因此在劳动仲裁和法院两次审理都获得了胜诉。

  因此,当用人单位要求你在劳动合同上不足额写明工资的时候,你得当心了,这其中就是陷阱。

  六、注意工资结构的陷阱

  有些单位喜欢在工资结构上做文章。如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是20xx元。可是到发工资时,单位就会提供一个工资台账和清单,上面注明:工资XX元,加班费XX元,津贴XX元、补助XX元等,总数加起来正好是20xx元。你去找单

  位,他说签合同时的工资是总薪。工资清单里的工资是法定正常工作时间的基本工资(一般都是当地政府公布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就达到了用所谓的高薪诱人应聘的目的。对于这一点,法律规定对劳动者有利。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在劳动合同中注明的工资就是法定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对于工资差额,劳动者可以随时主张权利,进行索赔。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有一个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说是明知工资调低的,经过六十天视为认可,所以要及时主张权利为好。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好是注明“本合同所称工资是指法定正常工资时间的工资”,免生争议。

  七、 依法索要、保存纳税凭证,不要有“税后工资”的概念。

  有很多劳动者喜欢在劳动合同中与单位约定,“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即用人单位)承担”。这样的合同条款是无效的。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劳动者,单位只是代扣代缴。因此 单位在法律上只是作为个人所得税法上的代扣代缴义务人,一旦就此问题发生争议,仍然要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个人所得税。如果,你觉得扣税后的工资低于你的预期,你不妨将工资待遇的要求提高,也要依法承诺由自己承担个税,作一个光荣的纳税人。

  为防止单位以交纳税收的名义向劳动者扣除了税收以后却没有向税务机关交纳。劳动者一定要索要和保存纳税凭证,缴纳个税的凭证往往有很多用途,如在贷款买房买车时,作为自己收入证明,可向银行申请贷款。重新找工作时,纳税凭证也是自己最好的工资收入和工作经历证明。

  八、 注意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点和岗位条款。

  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都明确规定,服从单位调遣和安排,单位有权调动劳动者岗位。劳动者必须注意,若遇到这种条款,必须和单位交涉,能否改为“经协商一致,甲方可以调动乙方工作岗位”,如果单位不同意变更,签了也无妨,因为这样的条款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在实践中,对工作地点的约定是有效的。对劳动者而言,工作地点约定的越少越好。实践中就遇到过这样的案例,某公司聘请王先生担任财务总监,合同中就注明了“劳动者同意派驻到下属分公司担任同等职务或者更高职务”,在工作

  人王先生由于坚持原则得罪了领导,结果一纸调令把王先生派驻到分公司去做总监了,王先生不服去仲裁,结果却以败诉而告终。

  九、 注意奖金和提成和销售资金回笼挂钩的陷阱:

  从事销售工作的人员,劳动合同中往往约定将奖金和业绩挂钩。此时公司往往在合同中注明,奖金是和回笼资金挂钩按照比例提取,而并非按照销售资金提取。此条合同条款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具有合法性。但是往往有这样的不法公司,在货物销售出去以后,以各种理由立刻和销售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如果销售人员主张权利,则以资金未回笼为由拒绝支付奖金,导致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因此,你作为销售人员,当有公司同你约定奖金与资金回笼挂钩时,你得先打听一下这家公司的信誉怎么样,不好的公司就不要去了。

  十 、注意防范考勤纪律、劳动纪律中的陷阱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就成了用人单位的救命稻草。这些规定,只要是劳动合同中有约定,或者是证明向劳动者公示告知过,只要不违反法律,都是有效的。如:“旷工两天以上的,视为严重违章,解除劳动合同”、“擅自携带物品出厂的,视为严重违章,解除劳动合同”“严禁抽烟、酗酒、赌博、斗殴等,否则一律辞退”“上班时间,男士必须穿西装衬衫,打领带,女士必须化妆,束发。违反此规定两次以上,一律辞退处理。”

  有这样一个案例,单位领导口头通知某销售经理可以在外跑业务不需要到公司考勤,结果销售经理满心欢喜地跑业务,单位领导却以长期旷工为由,与之解除了劳动关系。法庭上由于劳动者无法对领导的口头命令举证,导致劳动者以败诉告终。 还有一个案例,一名工人不小心将单位的一份报纸装在工具箱中,准备带出工厂,却被保安查获。后被公司以盗窃为由辞退,后经仲裁和诉讼,单位出示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擅自携带物品出厂的,视为严重违章,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最终法院还是支持了用人单位。

  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要看一看考勤、劳动纪律的条款,其中有哪些是自己要注意的,哪些是自己根本就没法做到的,如果不能做到,最好还是不要进入这家公司。防止一开始就入套。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8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充分调动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落实个人收益与企业效益相挂钩的薪筹发放制度,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依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聘用岗位

  甲方为生产经营需要,鉴于乙方有一定的行业从业经验,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___职位。期限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期满如继续聘用,双方应重新签订协议。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一)、为便于乙方开展工作,甲方在日常经营管理中赋予乙方一定的'经营管理权限,但重大事项必须向甲方汇报。

  (二)、乙方在工作中应承担起与其职权相对应的责任。

  具体岗位责任视个人岗位不同制定

  三、报酬计算方法

  乙方采取年薪制,暂定年薪总额为人民币12万元,其中60%为基本年薪按月核准发放给乙方,剩余40%为绩效年薪,由甲方根据企业经营状况、乙方履行职务情况、乙方所管理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结合

  公司年薪管理办法决定是否发放及发放标准系数,年薪绩效工资在每一个经营年度末,按照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与次年3—4月份年会述职评议会结束后发放。___其他具体奖励标准和经营利润分红参照公司年薪管理办法及另行制定持股计划执行。

  四、禁止性行为

  在乙方任职期间,不得有以下任何行为,一旦发现,则视为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甲方除可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外还可视情况对乙方实施一定的经济处罚。

  1、禁止在任何商业行为中有商业受贿的行为;

  2、禁止和其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关联交易以谋取利益,如确有必要应说明关系后经批准方可实施;

  3、禁止在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

  4、在工作中,如接触相关货款或单位财产的,严禁个人擅自挪用或侵占为个人所有;

  5、在各项经营决策过程中,乙方应有谨慎行事的义务,避免因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6、其他各项有损甲方利益或甲方企业形象的行为。

  7、屡次违反甲方制定的相关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如有上述各项行为甲方一经发现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不发放任何考核工资,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首先赔偿经济损失。

  五、其他

  1、本合同中所约定的乙方可以获得的年度绩效考核工资首先应当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担保,如有乙方的赔偿责任或经济处罚,甲方可以直接扣除考核工资以抵冲赔偿或处罚。

  2、乙方如在合同期内解除合同的,甲方将不发放任何考核工资,如上一年度考核工资尚未发放的亦不再发放。

  3、如乙方离开现任职务或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甲方仍有权就本合同约定事项保留对乙方的追索权。

  六、甲方所制定其他劳动合同制度同样是本协议有效的组成部分,乙方应严格遵守。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乙方:

  签字(盖章)___签字(捺印)

  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9

  一、公司合并后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的合并一般指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指用人单位与其他法人或者组织联合成立一个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被合并的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另一种情况是指一个用人单位被撤销后,将其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给另一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在这两种情况下,原用人单位在合并后均不再存在。为了保护原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一个新的用人单位承继了原用人单位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原用人单位对其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合并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合并后的新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该劳动合同。

  二、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的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③劳动合同期限;

  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⑥劳动报酬;

  ⑦社会保险;

  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人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

  首先,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其次,《劳动合同法》的第7条至第11条对劳动合同的签订作了相应的规定:

  ①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③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④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⑤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⑦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综上可知,要是公司进行合并的话,那么合并后的公司会继承与之前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双方之间并不需要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劳动合同了。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10

  如果二手房卖房者选择了中介公司代理房屋的出售,应首先与中介公司签订协议。各中介公司一般都有自己的格式合同,卖房者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格式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在此列出必备条款,供各位卖房者参考:

  (1)双方的基本情况,,最好附中介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经纪人的资格证复印件。

  (2)委托标的物的详细情况,即要出售的`房产的位置、四至、面积、房产证号、房屋平面图等。可以将房产证和平面图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3)委托事项:包括对买主有无特殊要求、掌握的价格区间、需耍委托办理的手续等等。

  (4)委托方式:是独家代理还是一般代理。

  (5)委托期限:写明委托起止日期;并明确委托期限结束后的法律后果,例如.如果在委托有效期内未卖出房屋的处理办法等(一般来说,中介公司都是委托事项究成才收费;委托期限结束而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不收费)。

  (6)委托费用:明确代理卖房的佣金、双方各白应负担的费用等,不要一揽子报价。

  (7)付费方式和期限,并明确未完成或未全部完成委托事项时应收取的费用及支付方式。

  (8)双方的权利、义务:卖方保证自己委托出售的房屋没有任何瑕疵,按时支付佣金,不与中介推荐的买主私下交易,配合各种手续的办理等;中介方保证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不得私卜交易等。

  (9)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任何合同的变更与解除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特别明确合同解除的情形,明确什么情况下合同当事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以及合同解除时的通知义务。

  (10)违约责任:明确什么情况属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

  (11)争议解决方式:是选择仲裁还是诉讼;如果是仲裁,必须明确仲裁机构;诉讼要在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进行。

  (12)合同的起止日期:合同起止日可以同委托期限的起止日相同,也可以不同,但不得短于委托期限。

  (13)其他需要规定的情况。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11

  【HR法宝】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王岩新疆中兴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摘要:亲,关于签订劳动合同,你要知道这些

  劳动合同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基本依据,虽然认定劳动关系并非以劳动合同为唯一的依据,但是劳动合同是劳动争议中认定劳动关系的核心证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订立的形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且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里的“用工”指的是用人单位实际开始使用劳动者的劳动力,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指挥、监督、管理下提供劳动。而通常所说的“用工之日”也就是我们在用人单位开始上班的那一天。

  注意,有一个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例外,就是在非全日制用工情况下(如保洁小时工、家政清洁工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仅订立口头协议,而无需签订劳动合同。

  【订立的时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可以在用工之前,也可以是与用工之日同时签订,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最迟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1、支付二倍工资,补签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的次日至补定合同的前1日,应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并且补定书面的劳动合同。假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6个月均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请求多支付5个月的工资,并补签劳动合同。以此类推,劳动者最多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多11个月的工资。

  (2)如果用人单位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呢?《劳动合同法》

  规定,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经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应补签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而未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这里所谓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较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说,若不存在法定或者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合同因为没有约定期限,劳动合同往往在劳动者退休后才可以终止,因此无固定期限合同较固定期限合同具有很强的稳定性。

  2、行政处罚

  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有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各地的劳动法规,还规定了此种情况下,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如《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不订立劳动合同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对用人单位处以每人500元罚款。《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则规定,可以按每人500至1000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劳动者提出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不签订的,用人单位必须拒绝使用该劳动者,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那用人单位已经超过一个月的用工期限要求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签订的呢?对此,《劳动合同法》并未规定劳动者承担责任,但是这种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可能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因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12

  劳动合同

  LABOUR CONTRACT

  姓 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NAME

  部 门: ____________________

  DEPARTMENT

  岗 位(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POST

  二00四年八月制定

  《劳动合同》签订须知

  一、本合同由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人事部门受总经理委托,

  根据《**市劳动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本公司的《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其他规章制度而规定。

  二、本合同共十二条,内容包括:本合同期、工作岗位及工作职责、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及

  福利待遇、工作时间、劳动纪律、商业秘密、解除和不得解除本合同的规定、本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本合同的责任、劳动争议和其他事项。

  三、凡在本公司就职的员工均须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章生效,本公司即与签约者

  (本合同中称“已方”)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关系。

  四、签订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乙方本人,乙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三人代为签订本合同;签订本

  合同的甲方代表为总经理或由总经理委托的人。

  五、本合同文本报***劳动局备案。

  上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注册的国内合资企业。现聘用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合法、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全日制劳动合同制员工,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聘用。乙方性别: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非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__。乙方近亲属或关系密切之社会关系的称谓: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和本公司的《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本着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 日止。其中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为试用期。

  2、 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甲、乙双方 可以另行协商延长本合同期限、并办理本合同续签手续。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均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将以一方一个月的底薪代替提前通知期,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如主动向甲方提出同一部门内或不同部门之间的职务调动, 经甲方批准后,乙方需针对该调动后的职务增加三个月的试用期并重新约定相应的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如根据甲方的需要发生同一部门内或不同部门之间的职务调动,则乙方无需针对该调动后的职务增加试用期,但需针对该调动后的职务重新约定相应的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

  第二条 工作岗位及工作职责

  1、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部门的____________职位(岗位)的相关工作。乙 方应按照其岗位职责的要求,按时按质量完成甲方制定的合理的工作任务。根据甲方一岗多职的工作原则,本款所确定的岗位是乙方的主要岗位,其它由甲方安排的工作是乙方的次要岗位。双方均确认,本款所述主要岗位和次要岗位构成乙方全部工作范围。

  2、 甲方根据工作的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和工作表现,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职位(职务), 并调整其相应的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无特殊情况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动,并办理相应的职位(职务)变动手续。

  3、 乙方受雇于甲方期间内应保证始终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职责。乙方 应在本合同第五条所述工作期间内以其全部时间、精力和技能致力于完成甲方布置的及乙方岗位职责要求的工作事项,并执行甲方的指示和命令而不得从事其它工作和业务。

  第三条 劳动报酬

  1、 甲方按照本公司制定的〈〈公司管理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乙方劳动报酬包 括底薪、各种津贴、佣金、奖金或花红。

  2、 双方确定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每月底薪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每月底薪发放日 期为次月的8日(如逢违法定假日则相应顺延或提前,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佣金提成的发放日期为甲方因乙方完成相关工作而取得的营业收入(佣金)进入甲方帐户后的次月15日(如逢违法定假日则相应顺延或提前,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

  3、 对于因乙方为甲方工作、而由甲方取得之营业收入中的乙方提成部分(以下称“提 成”),由甲方按照规定的提成比例提取,并采取如下方式发放:

  a、 中介住宅部、中介办公楼部、项目部5级或以上员工营业额提成的70%作为 佣金,30%作为奖金。员工在职期间,公司将于营业额到帐之次月按公司规定比例全额发放佣金和奖金。员工离职后,其所有未到帐营业额之佣金部分,公司仍将于营业额到帐之次月按公司规定比例发放;而其所有未到帐营业额之奖金部分,公司将根据不同部门有下列规定:

  ● 中介住宅部员工:公司将根据中介部制度以结案程度为标准决定是否发

  放;

  ● 办公楼部员工:公司将奖励予日后追佣之员工;

  ● 项目部5级或以上员工:待营业额到帐后六个月内公司在确认该笔业务无

  任何投诉或有任何不良现象后,公司才予以发放。

  b、 项目部5级以下员工营业额提成的`80%作为佣金,20%作为佣金。员工在职期

  间,公司将于营业额到帐之次月按公司规定比例全额发放佣金和奖金。员工离

  职后,其所有未到帐营业额之奖金部分,待营业额到帐后三个月内公司在确认

  该笔业务无任何投诉或有任何不良现象后,公司才予以发放。

  4、 甲方对乙方实行变岗变薪制度,乙方应予以充分配合。

  5、 乙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每月发放劳动报酬 时代扣代缴。

  第四条 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1、 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以 下称“三金”)并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办理职工医疗费用报销。

  2、 甲方和乙方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三金”,其中乙方承担部分由甲 方在乙方的月劳动报酬中代扣代缴。

  3、 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障乙方在工作过程中的 安全和健康。

  4、 甲方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5、 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工作的需要,对乙方进行专业知识、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等方面 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的综合劳动技能。乙方应当积极参与,并主动接受甲方的相关考核。]

  第五条 工作时间

  1、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因甲方所经营的业务

  的特点,对于乙方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制,甲方有权因业务经营需要,在与乙方协商后延长乙方工作时间。

  2、 乙方应服从甲方《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加班工作制度,并享有补休或取得加班报

  酬的权利,但项目销售部、终结部5级或以上员工及其他部门7级或以上员工不享有加班报酬。

  3、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第六条 劳动纪律

  1、 甲方应依法制定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保守国家机密及甲方有关秘密。

  4、 在本合同期限内,无论何种原因公司与员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在离职后, 不得自行为在公司工作期间曾服务过的相关客户工作或以其他机构之任何身份为该相关客户提供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同或相近的服务,否则,员工应当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若本款所述违约金仍不足以补偿公司的损失,公司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向员工另行主张损害赔偿。具体规定如下: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13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所以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

  如果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且是在上述范围内受的伤,是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申请工伤认定时,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劳动者还应该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原来没有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也是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的,当然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是必不可少的。

  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一天24小时,除了晚上睡觉,其余大部分时间基本上都是在公司上班或者往返于公司和住所之间。在公司的时候受伤、上下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这些想必是困扰大家很久的问题吧。如何进行工伤认定才能让自己在受伤时能有人负责“买单”,且听小编为你慢慢道来。

  根据我国20xx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 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四)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

  (六)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xx年9月1日起施行)【“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对于探亲访友时遇到的人身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该增加关于非法驾驶的问题,这种问题一般驾驶二轮摩托车居多,对于非法驾驶(无证驾驶的)的,达到交通肇事程度的,不予认定工伤。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是一条法律上的兜底条款规定,由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仅需要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定,也需其他法律法规做出相应调整,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应当纳入本条例调整的工伤范畴中。】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疾病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针对转业军人的保护,军人在战斗中或者在履行职责中负伤致残,依据《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之规定,军人伤残对于经有关部门评残,取得伤残军人证的退伍军人,如果在用人单位旧病复发,视同为工伤。这主要考虑到革命军人为国家利益已经付出代价,为切实保障革命军人的利益而做出这样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故意犯罪;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受伤不怕,最怕的是因工受了伤还要自己买单,这是现下劳动者普遍担心的一个问题。通过365小编为您的解答,在因工受伤时,是不是自己就能轻易判断出属不属于工伤呢。当然,小编由衷的希望各位看官工作顺利,永远用不上“工伤”!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1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_____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_______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乙方应认真履行_______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_______。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_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月工资______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__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四、解除和终止

  第五条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五、劳动争议处理

  第六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15

  一.目的:

  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确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此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公司存续劳动雇佣关系的所有公司员工。

  三.劳动合同类型

  公司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2种劳动合同类型。合同签订的类型在公司《劳动合同》的第一款中予以注明。(劳动法第十二、十三、十四条)

  四.签约年限及试用期(劳动法第十九条)

  签约年限指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合同可选择的年限。一般分为二年、三年、五年三种情况。

  1、文员岗位及生产一线员工第一次劳动合同签订年限为2年,续签时一般签订年限为3年。

  2、技术研发部员工第一次劳动合同签订年限为3年,续签时一般签订年限为5年。

  3、班组长以上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年限为3年,续签时一般签订年限为3年。

  4、试用期包括在签约年限内,1年劳动合同年限试用期为1个月,2年年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3年年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续签没有试用期。

  5、20xx年合同到期续签的员工按照部门及岗位规定期限进行续签。

  五、审批流程

  1、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终止、解除等相关手续,由人事行政部依照劳动法规及公司制度统一办理。(劳动法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条)

  2、新员工入职1个月内须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附件,不签订者立即停止试用。(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3、续签劳动合同人员由人事行政部提前二个月向各部门主管及分管副总确认是否与其续签或是解约。提前一个月将《员工劳动合同续签意见书》发放给本人填写续签意愿。(劳动法第三十九、四十条)

  六、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及变更(劳动法第三十九、四十条)

  1、劳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合同即行终止。终止时间按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24时为准。劳动合同终止且不会进行续签时人事行政部按照规定下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2、公司如欲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劳动合同解除时人事行政部按照规定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3、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与员工各执一份。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按照离职的相关手续进行审批。

  5、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公司、个人各执一份。所有与劳动合同书有关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事行政部

  20xx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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