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叙文的作文

时间:2023-08-01 07:01:53 记叙文 我要投稿

记叙文的作文4篇[通用]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记叙文的作文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记叙文的作文4篇[通用]

记叙文的作文 篇1

  我没有理由,不好好读书

  ——题记

  我是疲倦了的庄稼人的儿子,我出生在西北的偏僻小村,生长在支撑人类社会万年的乡落,高高的黄土塬,湛蓝的几丝微云晃动的天,南边云横的秦岭,北川东流的渭水曾经那么诱人,那么令人神往始祖艰辛的探索:宁静的祥和沃地他们相告:孩儿们,你们没有理由不好好读书,看惯了那饱含浓情的深眸,那只要一望见就要被感动的黝黑身躯,那走起路来沉重而稳健的脚步,那河畔弯的只见后臀的模样,那挑着水肥挪步的高大背影他们专心的望着孩子传递着,好好读书噢!朋友们不要误会,那片苦心不是不愿孩儿去种庄稼,是要另类农人诞生,这就是高塬上的民生祖祖辈辈奉惯了的传统思想,喂养着他们的生命,他们在丰收中繁重在闲散中忧思,在春夜里梦雨在夏麦中抛泪在秋田中辛苦在雪飘中离乡节日里他们想着家在家里他们想着儿我们啊!没有理由不好好读书,淅沥的雨滴浇湿了灰飞的尘埃,他们的大脚踏翻了泥泞的小道,暮夜里母亲的银发在昏黄灯下闪烁着点点星光,不时地,还发出唠叨的话儿——打破了这般寂静与沉默父亲啊!正吐这悠闲的烟圈,凝视着窗外漆黑的苍穹——额上多了些粗长的皱纹这些人们啊,总不一下子入睡只想着舒缓,舒缓即而入眠,酣睡那一段美好时光朋友们!

  我们没有理由

  不好好读书,那干裂如柴温暖的手,那长满老茧的粗糙大手一直在抚摸着儿,在呵护着心爱的儿,母亲的婆口道出语重心长的话语——震痛我的耳膜,在父亲的陪同下我背上行囊——满满一大袋的杂物为了我的理想,去远方求学无了熟人的地方,是哪里?在这里孤寂的宽阔马路,少有人烟远方的亲人啊!把心让我带上这个他乡有自由,有欢乐,有我的理想啊!我们没有理由,不好好读书呀!拉长了的父亲的瘦影消失在探望的人群中千叮万嘱的托语响彻了整个世界我炯炯有神的大眼,湿了我把泪水藏在心里那样才更咸,更苦更回产生一种这种力量使我知道:我没有理由不好好读书,我翻开华夏的光辉历史,却见到了腐朽的思想,从书页中跳了出来我尽力回避着努力改变着我知道:我是炎黄子孙,我要使我的母亲重焕新颜,我要使我的祖国繁荣昌盛,我没有理由不好好读书,我们是朝气蓬勃的年轻一代,我们拥有世人想永有的青春年华,无私雨露的浇注是要学会回报为了理想,为了亲人,为了巨龙的腾飞我们啊!都没有理由不好好读书。

  读书的味道

  本人认为:“读小说是酸的,读笑话是甜的,读史书是苦的,读散文是”有很多人喜欢读笑话,因为它是甜的,不过,不品酸和苦的话,何以见甜?不是有苦尽甘来的成语吗?

  一、读小说,让酸变为甜

  本人十分喜爱读科幻小说,虽然在今天来说,科幻小说中叙述的.,仿佛是一场梦,不过,时间一长,它便会带你进入一个神奇的世界,和作者去品尝幻想的味道,有点神奇的感觉。我读这类小说的方法是:用心去体会,跟随作者,进入幻想境界,体会作者的喜怒哀乐,你会觉得,读书不光好玩,而且有趣,因为,酸已变成了甜!

  二、读史书,让苦变为甜

  说实话,在以前,本人也十分厌读史书,比如说《上下五千年》,有人都足足读了十遍,而我却一遍也没读过,不过,假如拍成电影,却还看得进去,原因是:根本读不懂。但是“读书千遍,其意自见”,待我勉勉强强算读完半本的时候,好像也有点意思,虽然记得不牢,不过,在讨论这些问题时,最起码不会成为最后一个张口结舌的人,虽然中途有一点苦,不过,读完后,不就甜了吗,苦尽甘来,一定会得到回报!

  三、酸苦相加,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小时侯,妈妈常说我的作文是“又臭又长”,不过,由于在小学毕业时,我突然有了读书的习惯,作文突飞猛进。记得有一次,我以我的一篇《诚信伴我们长大》去参加区里的“诚信”话题作文演讲比赛,还真有点收获。从那一刻起,我才真正明白了,什么叫“苦尽甘来”!什么叫“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读书是苦的,不过,它超乎寻常的收获,却是甜的,干什么都要分个先后,读书也一样,如果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那读书,不就成了做营养品的厨师了吗?

记叙文的作文 篇2

  多想留住那段时光,留住你的容颜。你给了我深厚的爱,我想静静握住你的手;你给了我最沉重的爱,我想默默唤着你的名字;你给了我最美好的回忆,我想永远爱着你。爷爷,与你分别快十载,我很想你,我想握住你的手,走到永远。

  小时候,我最爱握着爷爷宽大的手,蹦蹦跳跳。我觉得爷爷的手那么温暖,那是我最坚实的依靠。而长大后,那双手便成了负担。一天放学后,我把书包扔给了爷爷,就想跑开找同学玩。而爷爷一把握住我的手,对我说:“还是我拉着你吧,握着你的手我才安心。”我挣脱开爷爷的手,勉强的说:“不要,我自己能走,您走的太慢了。“当时我嫌爷爷腿脚不利索,害怕丢人,就自己向前走去,丢下爷爷落寞的身影。

  过马路时,爷爷想拉住我,但是伸出半截的手在半空中停住又缩回去了。我不以为然,继续走。但我听见一句:“小心!“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拉到一边,好险,差一点被一辆电动车撞到。而爷爷,为了救我,自己也险些“遇难”。他喘着粗气对我满是担心与责备,“下次小心点,过……过马路时还是握着我的手吧。”爷爷小心地看着我,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生怕被拒绝。“我下次会走快点的。“我鼻子一酸,为自己刚才说的话而后悔。爷爷是最爱我的'人,我怎么可以就这样伤害了爷爷?我是长大了,但我只顾向前头也不回地走,让爷爷望着我的背影而望尘莫及,我应该停下来拉住爷爷的手,不要再让他看见我渐行渐远的背影。”爷爷,对不起,我想握住你的手,咱们一起回家吧。“爷爷听了后的眼睛里再也不是躲闪的眼神了,而是充满的希冀的光亮。”嗯,好的。“我上前握住爷爷的手,一起回家。

  夕阳的余晖洒在我们两个人身上,把我们的影子拉得长长的。一高一矮的影子是那么和谐,而那两只紧握着的手则是这幅风景中最耀眼的色彩。我斜头看了看爷爷,发现爷爷眼角眉梢充满浓浓的笑意,皱纹也笑成了一朵盛开的山菊花。我们两人,都被快乐包围。爷爷,我想握住你的手,走到永远永远。就算几年后你已走向遥远的天国,但我可以在梦里,紧握你的手,永远不分离。不管以后怎样,即使是在遥不可及的梦里,请你相信我就一直陪着你。

  爷爷,如果我知道你终有一天会离去,我一定会提前很爱很爱你,我想握住你的手,我和你一起哭着笑着,仿佛可以走到永远,走向,遥远得梦里,那是我们最初的地方。愿你在那里一切安好,记得这里还有一个爱你的我。

记叙文的作文 篇3

  在我生活世界的海洋中,有许许多多五彩斑斓的贝壳,每一枚贝壳上面都清楚的记载着我生活的点滴。在记忆的沙滩上留下的经得起海浪冲刷的贝壳,在心灵的阳光照耀下,总显得格外美丽。

  曾几何时,与小伙伴们玩玩闹闹,小小的人骑在大大的自行车上看上去那么可爱。当时,我们什么也不懂,只是单纯的喜欢那种蹬上自行车的自由自在的感觉。我童年生活的世界便是我们的乡村,在熟悉的街巷里留下了一串串欢声笑语。

  长大一些后,与儿时的玩伴又多了一层同学关系,于是我生活的世界便是在上学的`路上。幸好我们没有分开,彼此对自行车还是那么喜爱,一起奔驰在上学的路上。从前的无忧无虑的生活在大家的期待下,依然继续着。唯一不同的是,在自行车的后背上,多了一个个彩色的书包。不过,谁也没有过多地去在一书包的重量,因为那时每个人的嘴角都倔强地扬着。在上学放学的路上,狂奔的自行车上我与好友们迎风上前,总是争先恐后地冲过某座桥,某一段路。下坡时,张开双臂,张扬地狂叫着,和原本柔和的风猛烈地撞击,那么叛逆,那么放肆。双腿蹬着自行车,做那个会感到疲乏。下车后,我们没人买一瓶矿泉水,让冰凉的液体流进嘴里,清爽了整个身体。那时的我们都喜欢那种生活,生活的世界如水般清纯,犹如火一般的热情。

  什么事情都不可能一成不变,不知什么时候,我们悄悄地在风中长大了。成长中我们有了烦恼,有了属于自己的小秘密,也有了各种各样的或倔强或软弱的性格,也清楚地感到了后座书包无止境地越来越重,即使是中学生的我们,似乎也都会累得不堪。于是,大家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丢弃自己心爱的自行车,为了能考上心中理想的大学,为了父母和老师口中所谓的前途。我们把自行车尘封在学校陈旧的车库里,将自己投身于题海的汪洋中,于是我生活的世界的世界又成了学校。

  开学后,我顽皮的习性收敛了许多。在老师的谆谆教导下,我渐渐地和书交上了朋友在完成日常功课后,我喜欢看文学作品。我知道生活并不像文学作品那么美,但文学作品可以陶怡性情,美化生活,是我生活的世界更美。在课余,偶尔会狂奔向车库,透过学校车库狭窄的缝隙中,我努力寻找着我过去的挚爱,看着那布满尘埃的车子,我知道生活的世界已永远也回不到童年的时代了。

  我对未来的世界充满憧憬,我会努力给自己的人生插上智慧的翅膀,在未来生活的世界尽情翱翔,应的属于自己的美好人生!

记叙文的作文 篇4

  人们都说童心像阳光或是彩虹,但我总觉得童心像一只蜗牛。它总是悄悄地藏在生活的角落里,躲过世界上的风风雨雨,待到雨过天晴,再怯怯地伸出小小触角,爬回我们的心里,为眼角添上一丝泪光,为心灵增加一份感动。

  “阿门阿前一棵葡萄树,阿嫩阿嫩绿地刚发芽,蜗牛背著那重重的壳呀,一步一步地往上爬……”

  每次听到这首儿歌,我都很不耐烦地关上书房的玻璃窗。这是什么好歌,值得每天这样播放?况且我捉了那么多蜗牛,从没见过会上树吃葡萄的。我对儿歌里宣扬的观念也很不以为然。既然蜗牛不吃葡萄,那么早上树、晚上树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于是关了窗子,继续写作业。

  不得不承认,我从不是一个很典型的“儿童”。从小时候起,我就埋头看书,而不是从早到晚唱儿歌。这导致我可以在大人面前谈笑风生,却和同龄人有着距离。当六年级的那个暑假,我接到迎接我那六岁堂妹到我家玩的命令时,我的心情一下跌到谷底:让我和一个小孩住三周?而且还是比我小六岁的堂妹?

  当天下午,打扮得像棵圣诞树的堂妹正式入驻我家。打那以后我家便歌声不断。她一会儿要唱歌,一会儿要跳舞,今天弄洒了颜料,明天又碰坏了杯子,还老缠着我陪她玩。最后一天她宣布要回家时,我差点没高兴得哭出来:谢天谢地!终于要走了!

  那天中午,我和父母送她去火车站。在的士上,她又提出要唱歌,“姐姐,就一首嘛,就一首!”

  我看看她那胖乎乎的小脸,摆摆手,示意她唱。反正是最后一次了。

  她一本正经地坐正,煞有介事地清清嗓子,刹那间清脆明亮的.童声回荡在整个出租车里。

  她时而睁大明亮的双眼,望着车窗外的远山,时而闭上双眼,陶醉在音乐中。她最初拘束地放在身后的手渐渐松开了,在狭小的车厢中尽情挥舞。临行前诸如“你今天要乖乖的”之类的说教从她心里水一样的消失了,正如她的歌声水一样地洗去了我心里的不耐烦。现在车里只有一个无忧无虑的儿童。不,我们都是儿童。

  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竟忘了自己也曾是一名儿童?堂妹唱的的确是一首儿歌。它在有的成人歌手口里,的确显得做作。但在一个小女孩口中,它却是那么自然。儿歌是儿童的语言。堂妹的声音极为稚嫩,不尽完美,但却与儿歌相得益彰。也许最完美的璞玉是不需要雕琢的。

  清越的童声像一只柔软的触角,悄悄伸出了车厢这个小小的蜗牛壳,严肃而又冰冷的天地,瞬间变得温暖可亲。童心又何尝不是一只蜗牛呢?平时它悄悄蜷缩在生活的角落,待到春暖花开时才怯怯地伸出触角,在太阳底下悄悄前行。它是脆弱的,经不起风吹雨打,所以才需要一个粗糙的壳来保护自己。

  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那些被温柔相待的岁月,总会以特殊的方式回馈给付出的人,而那些被无视被伤害的童心,总是会以特别的办法予以反击。

  我曾追问蜗牛为何要上树,现在看来这问题毫无意义。真正的童心,是不需要“意义”为自己抛光的。

  我看看堂妹,她依旧闭着眼睛,陶醉在自己的歌声里。

  一个小女孩。

  一只还没披上壳的蜗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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