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集体合同

时间:2023-04-02 16:19:22 集体合同 我要投稿

公司劳动集体合同3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劳动集体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司劳动集体合同3篇

公司劳动集体合同1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和职工双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确保企业安全、文明生产,维护职工安全健康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于秦皇岛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本合同由公司行政与工会集体协商达成一致,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工会主席签订。本合同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一经签订,双方均应认真履行,非因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同意,不得变更。

  第四条 公司应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编制各项作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条例、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条 公司应给职工创造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条件,有计划的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并确保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

  第六条 公司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由于工作需要,并征得工会或职工同意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公司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应安排职工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 公司应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认真落实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制度,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 公司根据不同作业工种和作业环境,按时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职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九条 公司应在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和危险物品存放地设置明显的警告、警示标志,并经常组织有关部门对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和危险物品存放地进行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并优先保证整改资金。

  第十条 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组织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建立职工健康档案。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对患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给予治疗和安排休息,并调离有毒有害工作岗位。职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费用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公司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第十二条 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时,应及时通知工会;发生重伤以上事故,要按国家《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公司处理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分析会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并及时答复工会提出的意见。

  第十三条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做好女工安全卫生保护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在研究制定和修改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时,应有工会代表;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健康的重大问题,须经职代会讨论审议通过。

  第十五条 工会积极协助公司对职工进行安全卫生教育,监督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和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工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行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时,有权向公司或现场指挥人员提出整改意见;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向公司或现场指挥人员要求停止作业,并组织工人撤离危险现场,公司不应因此降低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职工有权拒绝公司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行为;对危害职工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公司不得对其刁难或打击报复,不得因此降低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公司对工会建立劳动保护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劳动竞赛活动以及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应给予支持,并保障工会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的经费。

  第十八条 职工应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第十九条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严格按照作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三年,自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应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公司行政和工会各执一份;一份报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登记,一份报上级工会留存备案。

  公司(公章)

  工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工会主席(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劳动集体合同2

  本集体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企业")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工会")双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法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和工会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工会代表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企业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五条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企业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协助企业合理使用各项基金,配合企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企业董事会会议。

  第二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企业工作制度。

  第七条企业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企业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八条企业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九条企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企业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职工自行安排。

  第十条企业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应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职工相应待遇:

  1.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安排职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安排职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企业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长时间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按法定的标准向职工另发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企业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三条企业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企业在制订本企业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三章劳动保护

  第十四条企业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标准。企业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会有权与企业交涉,企业拒不改正的,工会可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企业负责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会给予协助和配合。

  第十六条企业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企业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企业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第十七条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第十八条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九条企业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企业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企业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企业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第二十二条每年夏暑季节,企业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在冬季,企业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二十三条企业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企业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二十四条企业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企业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章劳动报酬

  第二十六条企业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以及实际需要,确定本企业工资制度,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企业决定。企业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二十七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于每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工资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标准和办法按下列执行: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由于企业生产任务不足,使职工下岗待工的,企业保证职工的月生活费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十九条工会在每年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企业提出本年工资要求。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企业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第五章保险与福利

  第三十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工会有权予以监督。

  第三十一条企业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于职工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企业合理安排使用。企业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三十二条企业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企业经济相适应的福利。工会支持企业为此所做的努力。

  第三十三条企业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企业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双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企业支付。企业制订此类费用细则。

  第三十五条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三十六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第三十七条企业根据《保险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工会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六章职工聘用、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八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企业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三十九条企业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企业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四十条制定、修改、废止企业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十一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处理。

  第四十二条企业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企业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企业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四十三条工会组织或协助企业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七章劳动纪律和奖惩

  第四十四条企业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企业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四十五条企业对于模范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六条企业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

  第四十七条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企业作出决定。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企业协商解决。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企业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四十八条各类处分由企业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企业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企业承认并备案。企业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八章合作与联系

  第四十九条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第五十条企业和工会可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双方应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

  第五十一条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企业要求向企业通报工会开展的与企业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二条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企业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企业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九章监督检查和仲裁

  第五十三条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企业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本合同每年检查_________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订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五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第十章合同期限

  第五十五条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_____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

  第五十六条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签订本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

  第五十七条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合同一方就本合同的执行情况提出商谈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

  第五十八条在本合同期限内,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章其他

  第五十九条企业侵犯工会合法权益的,工会有权提请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条本合同解释权归签约双方。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

  第六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备案一份。

  第六十二条企业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本合同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相关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和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六十三条本合同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双方应当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

  企业(盖章):_________工会(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

公司劳动集体合同3

  甲方:

  乙方:企业职工____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工会主席:

  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条为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职工与企业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支付的内容,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或者工资集体协议的规定。

  第四条企业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企业有责任不断改进生产管理,控制延长工作时间。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企业应说明情况,与工会或职工协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时间,并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企业每月以货币形式发放月工资给职工本人,最低工资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水平。

  第六条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工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职工进行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就职业安全卫生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专项协议。职业安全卫生协议可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企业应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女职工的特殊权益。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就女职工权益保护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专项协议。女职工权益保护协议可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对职工实行社会保险,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

  第十一条职工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十二条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处理本企业的劳动争议。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四条为全面有效地履行本合同,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或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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