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

时间:2020-05-16 16:02:19 集体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集体合同范文汇编6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集体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集体合同范文汇编6篇

集体合同 篇1

  单位名称:

  单位住所:

  注册类型:

  职工人数:

  使 用 文 本 须 知

  1、本集体合同所称甲方为用人单位,即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乙方为职工一方。

  2、甲、乙双方有义务应对方要求及时、如实向其提供与签订集体合同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3、经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4、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乙方与甲方签订;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甲方签订。

  5、集体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在十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以及有关资料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提出异议的,甲、乙双方对异议部分进行协商修改,履行集体合同签订程序后重新报送。

  6、甲方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7、本集体合同为示范文本,在使用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者删改章节、条文,也可以就工资调整机制、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事项另行订立专项集体合同。

  8、本集体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集体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为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劳动用工管理

  第一条 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条 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乙方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乙方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甲方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甲方采取 形式将上述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告知全体职工。

  第三条 甲方与职工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甲方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劳动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低于本合同的按照本合同规定执行。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五条 甲方单方面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提前 日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应在 日内及时反馈意见;工会有不同意见的,甲方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在 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职工因此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章 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的原则,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和支付制度时,应当事先与乙方进行集体协商。

  第七条 甲、乙双方每年根据本单位利润、劳动生产率、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变动情况,就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办法和工资总额进行协商。

  经协商确定, 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 元,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低于 %(或者职工工资随本单位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正常增长,挂钩比例为:本单位利润总额增长 %,职工工资总额增长 %)

  年度工资总额增量按以下办法分配

  第八条 甲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或者计件工资标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方案,事先与乙方进行协商,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双方约定:

  1、岗位名称 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

  2、岗位名称 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

  3、岗位名称 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

  第九条 本单位对从事 工作的职工发放津贴和补贴,双方约定:

  津贴名称 发放标准

  补贴名称 发放标准

  第十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 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第十一条 本单位确定计发职工加班加点工资基数的方法是 .

  第十二条 本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 元(或者高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试用期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 元(或者高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

  第十三条 甲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每月 日前通过银行工资专用账户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十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本单位在 岗位(工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在 岗位(工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六条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本人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甲方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加班加点工资。

  甲方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应当在 日内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七条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双方商定本单位的带薪年休假办法是

  第四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十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落实劳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 甲方应落实职工劳动安全教育制度,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培训,其中从事 特种岗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并自觉接受工会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甲方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应当每年安排 次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一条 工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机构,监督和支持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参与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应及时按有关规定上报。

  第二十二条 甲方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对工会或者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当研究。

  第五章 女职工特殊保护

  第二十三条 甲方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原劳动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规定,实施女职工特殊保护。

  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组织岗位竞聘时,除不适合女职工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女职工参与或者提高对女职工的竞聘标准。

  第二十五条 甲方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不得单方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变更女职工工作岗位应当征得女职工同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甲方应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对在月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对怀孕、哺乳期女职工不得安排加班加点和从事禁忌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和哺乳期的女职工,上班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甲方批准,可依法享有相应的产前假、哺乳假,甲方确定女职工休假期间月工资的方法是 .

  第二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女职工定期健康检查制度,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组织全体女职工参加一次妇女病、乳腺病普查普治,并建立女职工健康档案。甲方按 标准定期发放女职工卫生保健费。

  第二十八条 甲方应当支持女职工参加政治、业务、技术培训,在单位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应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

  第六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二十九条 甲方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每年 次向乙方公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工会有权对甲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三十条 甲方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双方商定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为 %.

  第三十一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经济效益等情况,为职工办理以下保险和福利事项(企业年金、补充保险、疗休养等)

  第七章 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十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特点、条件和要求,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对职工进行有计划的职业技能培训。

  甲方制定的职业培训经费使用方案和培训计划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其中用于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经费不得高于总额的 %,用于生产一线职工的职业培训经费不得低于总额的 %.

  第三十三条 甲方在 年度对从事 岗位(工种)的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十四条 甲方为职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职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责任。

  第八章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 年,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甲、乙双方应当协商续订集体合同。

  第三十六条 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适用集体合同集体协商程序。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修订或者废止;

  (2)不可抗力;

  (3)双方约定 ;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八条 甲方尊重工会履行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职责,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每月 日之前按规定向工会拨缴经费。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协商代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协商代表因履行职责占用工作时间的,视为提供正常劳动。

  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个人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重大过失行为、退休或者本人不愿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的除外。

  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调动其工作岗位和免除职务、降低职级。

  第四十条 甲方应当将本合同履行情况每年至少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 次,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中的工资条款或者相应附件的履行情况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现问题或提出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共同研究,协商处理。出现重大问题,还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

  第四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四十二条 本集体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份。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首席协商代表 乙方首席协商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作建设厂房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合作项目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双方共同投入在 (地址)建设房屋,用于出租,并分享收益。

  二、 合作方式

  1、 甲方负责提供其承包的位于 土地(以下简称项目用地)承包经营权。

  2、 甲方出资 万元、乙方出资 万元在项目用地上建设房屋用于出租;建设资金不足的,由双方按照该出资比例增加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的目标为 。

  3、 双方分别按照 %、 %的比例分享收益。

  4、 合作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三、 甲方声明与保证

  1、本合同签署之日,项目用地的性质为 ,发包方为 ,承包经营期限为 ,甲方已在项目用地上建有房屋(房屋详情见附件一)。

  2、项目用地未设定他项权利等妨碍甲方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其承包经营权的法律障碍。

  3、甲方保证其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合作条件签订并履行本合同,已取得其它家庭成员(作为共同土地承包方)充分、必要的授权和同意。

  四、 项目运作

  1、 项目由双方共同运作,分工合作。

  2、 项目用地及因项目开发而建设的建筑物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必须经双方同意方可向第三人流转、收益。

  3、 项目建设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应的事前审批手续,建成后登记在甲方名义下。

  4、 项目建设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人负责,相关建设合同均以甲方名义与承建方签署并履行。

  5、 项目建设应在 (日期)前完成审批手续,并应在 (日期)前建设完工并办结房屋登记手续。

  6、 双方共同设置一个银行共管账户集中收取项目房产收益,房产发生的费用也自该账户中支出。

  7、 项目房产建成后,双方指定 负责日常的维护管理,代为收取租金等收益。

  五、 收益分配

  1、 自项目建设完成并交付使用之日起,合作项目应于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后的 1 个月内进行合作项目上一年度收益情况决算,年度决算报告经甲乙双方确认后 日内进行该年度收益分配。

  2、 待分配收益系指收益扣除项目房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水电、物业、维修等费用(不包括前期建设投入)后的余额。

  3、 分配方式:

  (1) 利润按照甲方 %、乙方 %进行分配。

  (2) 甲乙双方所得收益应缴纳的税费各自承担。

  六、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与土地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应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土地承包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2) 负责理顺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其它成员的关系,保证本合同签订后无第三人依据优先权而主张本合同无效或影响乙方在本合同的权益。

  (3) 本合同签订后,除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且对于乙方损失给予充分补偿的情形外,甲方不得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任何方式流转其承包经营权或将承包经营权交回发包方。

  (4) 新建房屋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应的用地审批手续及产权登记手续。

  2、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土地。

  (2) 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七、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 本合同终止

  1、 本合同因以下事由而终止:

  (1)非因乙方原因,致使项目无法运作进行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合作期满,本合同即终止。

  2、 合同终止的处理:

  (1) 合同终止不影响一方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的权利。

  (2) 甲方应按新建房产的市场评估价为作价依据按乙方的收益比例补偿乙方。

  (3) 遇征地拆迁致本合同终止的,双方按照收益分配比例分配房屋拆迁款,分配给甲方的安置费用与乙方无关。

  九、 其他约定

  1、 项目土地上既存的附件一所体现的房产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就该房产享有任何权益。

  2、 新建房屋将破坏项目用地上的青苗、作物、林木,乙方同意按照人民币 元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补偿。

  3、 任何一方若需将本合同权利或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第三方,均应事先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不得转让。

  4、 本合同对任何一方当事人之继承人及受让人及代理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5、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6、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缔约当事人签署:

  甲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集体合同 篇3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首席代表: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首席代表: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集体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企业与工会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是双方促进企业发展和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 本单位行政应与工会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形成定期举行协商会议制度,协商会议就签订、变更、续订集体合同,确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进行平等协商。就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协调。

  第四条 单位与工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必须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平等协商中,双方均不得采取过激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对方协商代表。

  第二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五条 本单位在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劳动合同鉴证和社会保障登记等手续。单位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事项,双方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进行充分协商。工会应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就约定事项进行协商,并有权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

  第六条 本单位与职工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______年。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与职工经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______日内与劳动者办妥续订手续。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____年,单位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职工提出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续订应当遵循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八条 本单位对新录用的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在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三章 劳动报酬

  第九条 本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工资分配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审议通过,根据“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及本单位的经济效益情况,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并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适时提高职工工资收人水平。

  第十条 本单位于每月____日以法定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和休息日,单位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其本人的工资清单。

  第十一条 职工工资中除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代扣代缴的部分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

  第十二条 单位应建立工资平等协商机制。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年度调资增幅及奖金、津贴等,由工会与单位协商确定,工会代表职工在每年初,根据本地的生活物价指数和单位生产经营、经济效益等状况,向本单位提出增资要求,单位要予以明确答复。

  第十三条 单位对职工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________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本条款。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四 条本单位对计时制职工实行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单位应当保证职工每周休息 ____日,休息日安排在每周的____。因生产需要对____工种不能实施以上标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并告知职工。

  第十五条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工种、岗位的职工,单位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轮换休息的办法安排职工休息。

  第十六条 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和工会协商后,可以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第十七条 本单位对连续工作____年以上的职工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具体规定由单位与工会协商确定。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由本人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后,视为其已提供正常劳动。

  第五章 保险与福利

  第十八条 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劳动社会保险制度。工会协助单位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工作,职工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单位应创造条件,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并建立相应的制度予以落实。单位的各项重大福利的设施、标准和实施办法,或由单位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条 单位应按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____%提取职工福利费用,由工会协助单位合理安排使用,工会应当协助单位搞好职工的各项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十一条 单位应逐步改善并发展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交通、膳食等条件,提供其他与单位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第二十二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医疗期制度。对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及各类补贴等,按国家现行规定标准执行。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二十三条 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度,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环保费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

  第二十四条 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和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 单位对____岗位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工会发现单位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建议单位解决和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第二十六条 单位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按时发放防暑降温费。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应建议单位减少职工工作时间,单位应予以考虑。

  第二十七条 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照不同的作业场所和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标准,每月按时发放。针对不同作业工种和作业环境发给不同期限及不同作业的防护用品。

  第二十八条 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每____年(季度)定期进行专项健康体检。对全体职工每____年组织全面的体检。

  第二十九条 单位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应支持单位对危及单位和职工安全的行为进行惩处。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三十条 单位应与工会就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特殊保护进行平等协商,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一条 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级别以上的粉尘、有毒、高空、冷水、高温、低温等作业,以及从事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矿山、井下、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其他禁忌作业。

  第三十二条 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招收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必须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未成年工登记证》,未成年工持证上岗。

  第三十三条 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在安排工作岗位之前、工作满一年、年满十八周岁且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超过半年,各进行一次体检。

  第八章 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十四条 位应建立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每年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制定职工实施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第三十五条 单位应负责对职工的岗位、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及转岗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本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以工资总额的____%提取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专项用于职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会有权协助并监督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合理安排使用,单位应按年度向工会通报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三十七条 工会应组织或协助单位开展职工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的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岗位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每年要对在业余时间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历文凭的职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

  第九章 奖惩

  第三十八 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与工会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制订职工守则、劳动纪律、岗位职责、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所制订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布后执行。

  第三十九条 单位对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增收节支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条 单位对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第四十一条 给予职工处分的,必须查清事实、证据充分。应经单位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听取受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后,制作处分决定书,由本人签收,记人本人档案。给予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必须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不当的,有权要求重新研究处理,单位应当研究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二条 给予职工经济处罚的,每月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____%。扣除后的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章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单位因破产、兼并、解散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因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__;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如当地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本合同据此约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应作相应的调整。

  第四十五条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程序,依据签订本合同的平等协商程序进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六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单位与工会各留存一份。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协商代表(签名或盖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会(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协商代表(签名或盖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集体合同 篇4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临沂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临政发[20xx]44号)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现有宗地位于 ,土地使用证号为 ,宗地面积大写 平方米(小写 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坐标见附件《转让宗地界址图》。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转让宗地的用途为 。乙方如需改变土地用途须征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依法重新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调整土地流转收益,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条 转让后,乙方使用年限为 年,从 年 _ 月 _日至 年 _月 _日止。

  第五条 转让地块面积为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转让土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总金额 万元,其中转让土地金额 万元。

  第六条 乙方同意在取得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后,甲方与集体土地所有者签订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由乙方按流转合同规定于每年 月份前向土地所有者缴付下一年度土地使用权流转收益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写 万元)。

  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随之转让。

  第八条 本合同批准之日起30日内双方应当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 甲乙双方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本合同条款。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土地所有者同意,并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国土资源部门、 土地所有者各执一份。

  转让方(章): 受让方(章): 地址:

  电话:

  法人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集体合同 篇5

  企业名称(盖章):

  经济类型: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职工人数:

  甲方 乙方:

  企业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一章总则

  为保障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企业与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是双方促进企业发展和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单位行政应与工会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形成定期举行协商会议制度,协商会议就签订、变更、续订集体合同,确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进行平等协商。就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协调。

  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必须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平等协商中,双方均不得采取过激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对方协商代表。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一条 本单位在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本单位杜绝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单位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事项,双方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进行充分协商。工会应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就约定事项进行协商,并有权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

  第二条 本单位与职工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 年。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与职工经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十日内与劳动者办妥续订手续。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除职工不愿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续订应当遵循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四条 本单位对新录用的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劳动报酬

  第五条 本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工资分配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审议通过,根据“按劳分配、效

  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及本单位的经济效益情况,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并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适时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

  第六条 本单位于每月日以法定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和休息日,单位则应提前支付。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其本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 职工工资中除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代扣代缴的部分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

  第八条 单位应建立工资平等协商机制。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年度调资增幅及奖金、津贴等,由工会与单位协商确定,工会代表职工在每年初,根据本地的生活物价指数和单位生产经营、经济效益等状况,向本单位提出增资要求,单位要予以明确答复。

  第九条 单位对职工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本条款。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条 本单位对职工实行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单位应当保证职工每周休息日,休息日安排在每周的 。因生产需要对某工种不能实施以上标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并告知职工。

  第十一条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工种、岗位的职工,单位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轮换休息的办法安排职工休息。

  第十二条 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和工会协商后,可以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第十三条 本单位对连续工作 年以上的职工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具体规定由单位与工会协商确定。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由本人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后,视为其已提供正常劳动。

  第五章保险与福利

  第十四条 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劳动社会保险制度。工会协助单位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工作,职工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单位应创造条件,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并建立相应的制度予以落实。单位的各项重大福利的设施、标准和实施办法,或由单位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实施。

  第十六条 单位应按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 %提取职工福利费用,由工会协助单位合理安排使用,工会应当协助单位搞好职工的各项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七条 单位应逐步改善并发展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交通、膳食等条件,提供其他与单位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第十八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医疗期制度。对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及各类补贴等,按国家现行规定标准执行。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

  第十九条 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度,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环保费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

  第二十条 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和进行监督。

  第二十一条 单位对 岗位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工会发现单位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建议单位解决和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第二十二条 单位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按时发放防暑降温费。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应建议单位减少职工工作时间,单位应予以考虑。

  第二十二条 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照不同的作业场所

  和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标准,每月按时发放。针对不同作业工种和作业环境发给不同期限及不同作业的防护用品。

  第二十三条 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每年(季度)定期进行专项健康体检。对全体职工每 年组织全面的体检。

  第二十四条 单位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应支持单位对危及单位和职工安全的行为进行惩处。

  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二十五条 单位应与工会就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特殊保护进行平等协商,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 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级别以上的接尘、有毒、高空、冷水,高温、低温等作业,以及从事第四级体力劳动强渡、矿山、井下、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其他禁忌作业。

  第二十七条 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招收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必须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未成年工登记证》,未成年工持证上岗。

  第二十八条 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在安排工作岗位之前、工作满一年、年满十八周岁且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超过半年,各进行一次体检。

  第八章职业技能培训

  第二十九条 单位应建立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每年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制定职工实施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并负责对职工的岗位、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及转岗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第三十条 单位应建立职工教育和培训制度,每年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制度职工实施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负责对职工的岗位、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及转岗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以工资总额的2%提取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专项用于职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会有权协助并监督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合理安排使用,单位应按年度向工会通报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三十二条 工会应组织或协助单位开展职工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的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岗位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每年要对在业余时间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历文凭的职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

  第九章奖惩

  第三十三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与工会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制订职工守则、劳动纪律、岗位职责、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所制订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审议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布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 单位对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增收节支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的职工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五条 单位对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单位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给予职工处分的,必须查清事实、证据充分。应经单位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听取受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后,制作处分决定书,由本人签收。给予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必须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不当的,有权要求重新研究处理,单位应当研究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三十七条 给予职工经济处罚的,每月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扣除后的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单位因破产、兼并、解散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律行的;

  2、因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比如 ;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 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如当地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本合同据此约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应作相应的调整。

  第四十一条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程序,依据签订本合同的平等协商程序进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二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生效,单位与工会各留存一份。

  单位(盖章): 工会(盖章):

  首席协商代表(签名或盖章): 首席协商代表(签名或盖章):

集体合同 篇6

  地 址(甲方):

  职 工(甲方):

  使 用 说 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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