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

时间:2021-08-08 23:42:30 集体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集体合同汇编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集体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集体合同汇编5篇

集体合同 篇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组的亩(具体面积以现场测量为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转让土地状况:

  地块名称及坐落:

  四至界限: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具体转让包括的承包农户情况及各自土地、转让金清单及签认详见附后清单。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期满后,若国家法律和政策没有明文禁止延长承包期限的,则转让期满自动无条件无偿延长至下轮承包期限届满,甲方及村组集体协助办妥相关手续。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总计人民币元。(具体转让包括的承包农户土地、转让金清单及签认详见附后清单)。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1、本协议签订后日内乙方支付元作为定金;

  2、甲方收到定金后向乙方移交土地并着手办理农村土地流转的手续,移交完成及手续办妥后,乙方按双方约定分期支付给甲方转让金。

  3、分期分红付款办法:乙方承诺甲方每五年进行一次分红

  第一次250/亩(5年期)年月日至年月

  第二次400/亩(5年期)年月日至年月

  第三次600/亩(5年期)年月日至年月

  第四次800/亩(5年期)年月日至年月

  剩余合同时间按1000/亩计算,每5年分红一次。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年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甲方腾空地上一切附着物后由乙方直接占有并接手土地。甲方未按前款约定时间交付的,双方约定乙方可以单方面直接自行占有接收土地及并自行处置地上一切附着物,甲方不得干预。甲方应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各农户终止与发包方(甲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即与发包方甲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附件清单内农户直接适用本合同约定,不再另签合同。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的同时,合同继续履行。违约经济损失的计算方法:

  ①乙方对土地未作任何投入之前,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10倍计算;

  ②乙方对土地进行任何形式的投入之后,则按照乙方委托评估的投资市场价值的10倍计算。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3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各承包经营农户在附后清单上签字捺印后生效,按规定报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多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等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体合同 篇2

  本合同由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协调这种关系。

  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订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包括预备会议)。

  第二章职工聘用

  第五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

  公司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六条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的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七条公司制订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八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第三章工作日制度

  第九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条公司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迟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长时间或长期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给职工另发加班加点工资,其待遇应高于正常工资水平。

  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

  第十一条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二条公司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

  公司在制订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章工资和津贴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制度,并发放各类专项津贴。

  第十四条工会在每年3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度工资要求。

  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

  第十五条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

  公司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五章职工福利

  第十六条公司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公司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十七条公司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工会支持公司为此所做的努力。

  第十八条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

  第六章劳动保险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中国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

  第二十条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订此类费用细则。

  第二十一条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二十二条公司实行养老保险制度。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第二十三条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七章劳动保护

  第二十四条公司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条例。

  公司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公司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第二十五条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工会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六条公司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会有权对此提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公司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

  公司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第二十九条每年夏暑季节,公司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提供必需的清凉饮料。在冬季,公司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三十条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

  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三十一条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三十二条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

  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建议。

  第八章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三条公司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

  公司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及培训。

  公司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三十四条工会组织或协助公司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九章纪律与奖惩

  第三十五条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

  公司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三十六条公司对于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七条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况严重的,可以开除。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公司作出决定。

  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

  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公司协商解决。

  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求工会同意。

  第三十八条各类处理和一次性罚款项目、额度,由公司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公司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公司承认并备案。

  公司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十章合作与联系

  第三十九条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和维护公司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公司正、副总经理和工会正、副主席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

  双方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

  第四十条公司正、副总经理或其代表可以应邀出席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公司要求向公司通报工会开展的与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

  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一条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公司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公司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十一章监督检查和仲裁

  第四十二条为保证执行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本公司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四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第十二章期限和变更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有效限为年。

  合同期满前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第十三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公司支持工会开展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工会开展活动应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要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给予支持。

集体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按照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要求,经_____研究决定,对____________________实施整体拆迁。现就具体拆迁事宜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拆除房屋产权人所有人:________ 房屋结构:_____建筑面积 ____㎡。

  二、拆迁房屋由农场与被拆迁户协商同意,确定该房屋每平方米折合人民币:_______ 元,合计 _______元。

  三、仓房面积____㎡,结构____。每平方米补偿价格____。合计____元。

  四、拆迁补偿付款方式:

  农场以现金形式付给乙方房屋及仓房拆迁补偿款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补偿款在拆迁完成由农场进行验收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也可抵顶购房款。

  五、其它有关规定:

  乙方在签定接受拆迁补偿协议书后,房屋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与此房屋产权再无任何权利和义务上的争议。拆迁户在搬出后必须保持房屋主要结构和设施的完整。(门、窗、屋面材料等),屋内装饰材料和设施可拆除、带走。

  所拆迁房屋的附属围墙及围栏等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无条件自行拆除。

  拆迁完成达到农场验收合格后,每户补贴拆迁搬运费、误工费_____元。

  六、乙方负责将所拆迁房屋室内外有价值的材料拆除运出现场后,甲方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房屋拆除。

  七、乙方在规定日期内搬出并拆除附属设施后,方可享受上述各项拆迁政策补贴,搬出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逾期未搬出者取消一切政策补贴,农场将申请上级行政部门或司法部门依法强制执行。

  八、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建设科备案一份。

  九、此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集体合同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与职工双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与职业病危害的发生,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和谐发展。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本企业实际签订本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企业安全生产和职工安全健康放在首位,完善和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与各项措施,努力提高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水平。

  第三条 企业开展以“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持续改进”为基本内容的工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企业行政与工会就劳动安全卫生问题定期协商沟通的机制,不断改善职工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本集体合同由企业方与职工代表集体协商达成一致,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企业方(企业法人代表)与职工方代表(企业工会主席)签订。本集体合同签订后,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应认真履行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五条 本集体合同所指的劳动安全卫生的主要内容:

  1.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2.劳动安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操作规程;

  4.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5.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6.职业病危害防护;

  7.劳动安全卫生培训;

  8.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经费;

  9.工作时间与休息;

  10.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11.工伤事故调查处理。

  第六条 企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维护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合法权益。职工有依法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事项告知和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负有遵守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

  第七条 企业依法设立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好劳动安全卫生承诺责任状。

  第八条 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工艺规程、机械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制定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严格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条例、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病危害。

  第九条 企业给职工创造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工具、作业环境),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有计划地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并及时提供安全生产资金保证,确保专款专用。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代表职工监督实施情况。

  第十条 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安全隐患、危险源点档案。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建立健全职工转岗教育制度和台帐,结合企业实际对职工进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教育;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教育;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防护教育;职业病防治和工伤事故案例教育;易发生事故隐患的岗位及危险源点预防控制教育;防暑降温教育;安全操作规程、技术工艺规程、机械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教育;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教育等。未经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相应资格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特殊作业。

  第十一条 企业支持工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二条 企业加强劳动安全卫生检查,行政、工会双方每月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大检查;各职能部门不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企业各生产单位坚持每日检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 企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时,依照国家规定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会参与“三同时”验收,有权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企业根据各工种岗位的需要,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教育职工正确使用。行政有权执行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拒绝不按规定穿戴和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上岗操作, 查处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企业按国家规定对直接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职工每月发放有毒有害津贴,对特殊岗位提供保健补助食品。

  第十五条 企业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在涉及职业病危害岗位和作业场所设臵明显的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防护措施,定期对涉及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有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并向职工公布。对粉尘、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作业点,要采取积极的治理措施,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第十六条 企业对直接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的职工,安排到具有资质的职业病防治检查机构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对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不适应在原岗位工作的,及时调离原岗位。对其他岗位的职工,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职工身体健康。职工离开企业时,企业应如实、无偿告知职工的健康状况,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第十七条 企业依法参加职工工伤保险,及时申报、办理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职工因工伤亡或患职业病,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第十八条 企业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做好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第十九条 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企业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企业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二十条 企业应根据夏季特点,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为职工提供充足的防暑降温用品,合理安排生产工作时间,教育职工掌握预防中暑知识和急救办法,并按时足额发放高温补贴。

  第三章 工会与职工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工会应参加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和修改过程,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重大问题,履行职工(代表)大会程序,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

  第二十二条 企业每年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第二十三条 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协助企业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支持企业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以及事故责任者给予惩处。

  第二十四条 工会支持企业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认真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每季定期检查、监督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工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对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行为或发现明显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时,有权停止作业,并提出解决的建议,采取防护措施,行政方应当及时研究答复。

集体合同 篇5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订立程序如下:

  (1)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拟定集体合同草案;

  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一般情况下,各个企业应当成立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各派代表若干人,推行工会和企业行政代表各一人为主席或组长和副主席或副组长。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应当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提出集体合同的初步草案。

  (2)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将集体合同草案文本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时.由企业经营者和工会主席分别就协议草案的产生过程、依据及涉及的主要内容作说明,然后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协议草案文本进行讨论.作出审议决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xx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36条规定: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3)将讨论通过的集体合同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

  集体台同签订后,应将集体合同的文本及其各部分附件一式三份提请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劳动行政部门有审查集体合同内容是否合法的责任,如果发现集体合同中的项目与条款有违法、失实等情况,可不予登记或暂缓登记,发回企业对集体合同进行修正。

  (4)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由此可见,履行报批程序是集体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生效后的集体合同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即使新入职的员工也同样适用。

【关于集体合同汇编5篇】相关文章:

1.关于集体合同汇编八篇

2.关于集体合同汇编6篇

3.关于集体合同汇编九篇

4.关于集体合同汇编8篇

5.关于集体合同模板汇编五篇

6.关于企业集体合同汇编八篇

7.关于集体合同模板汇编10篇

8.关于集体合同汇编十篇

9.关于企业集体合同汇编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