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短期借款合同

时间:2023-12-30 09:09:23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个人短期借款合同[经典]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短期借款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个人短期借款合同[经典]

个人短期借款合同1

  借款人

  抵押人:

  贷款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8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起到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百分之二即:__

  借款方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五条还款方式:

  借款人按月结清利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20日,借款到期时息随本清。

  第六条提前还款: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但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的服务费不予退计。

  第七条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一个月内不按时结清利息的。

  第八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3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5、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清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处置抵押物。

  第二部分抵押条款

  第十条抵押物:

  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已出租的经贷款人同意,并留存出租合同。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抵押价值:

  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元。

  第十二条抵押登记:

  本合同自签订后3日内,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担保范围:

  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权利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五条抵押注销: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3日内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清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借款人应另行向贷款人按每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1%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1%的违约金: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三日内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3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贷款人: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抵押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个人短期借款合同2

  订立合同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_元,用于______。预计用款为____年_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年__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

  第二条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年____月起至__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__年_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三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六条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

  贷款方______

  负责人:______

  日期:______

个人短期借款合同3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万仟______元。

  二、借款用途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_____‰,按_____结息。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甲方将款项以现金交付乙方使用。

  五、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_月,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方式:

  借款到期前全部结清。

  七、保证条款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甲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2、保证人对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至乙方还清所有借款本息为止。

  八、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___的违约金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短期借款合同4

  第一条:外汇借款金额(大写)。

  第二条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贷款期限:本期贷款起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利率:本期借款年利率为______%,乙方按季度收取利息。甲方未按期支付利息的,转入贷款本金复利。合同履行期间,国家调整利率或者变更计息方式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贷款用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订单卡作为付款依据。甲方授权乙方凭相关进口部门的付款确认通知主动从贷款账户付款。甲方委托乙方从贷款账户中扣除以外币计算的保险费和外国银行手续费。付款通知&rdquo发给甲方。

  第六条偿还贷款: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按照还款计划以相同的外币偿还贷款本息(如以其他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则按还款日外汇交易报价折算为所借外币)。还款计划附后。

  第七条还款保证: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担保单位应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计划使用款项,乙方应就少用或多用部分支付2%承诺费。乙方因自身责任未能按付款计划提供贷款,向甲方支付2%的违约金。

  2、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对挪用的贷款按原贷款利率加收100%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在贷款终止日未能足额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前十日向乙方申请展期。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原合同贷款期限,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未按期归还贷款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中扣划,自到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条其他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或限期停止发放贷款并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陈述和材料不真实;

  (2)与第三人打官司败诉并支付赔偿金后,甲方无法向乙方偿还贷款本息;

  (3)甲方总资产不足以抵销其总负债;

  (4)甲方保证人违反或丧失保证中约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报告和资料。

  3、甲、乙任何一方如欲变更本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条款,必须事先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在双方达成一致之前一直有效。

  4、甲方提供的贷款申请、工贸合同(或协议)、贷款及还款计划等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个人短期借款合同5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特向乙方借款,并由丙方作为保证人;

  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1、一次性贷款

  2、分期贷款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万元。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月。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个月,自年日起,至年月借款分期如下:

  第六条还款方式:银行转账至乙方账户或至乙方财务部门柜台交付现金支票或汇票,不得将现金或票据交付乙方其他业务人员。

  第七条担保条款

  1、甲方将本公司资产并办理抵押登记;若到期不能归还乙方的贷款,乙方有权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等处理。

  2、若甲方不能按时还款,丙方应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丙方承担还款责任后,有向甲方追偿的权利,甲方有义务对丙方进行偿还。

  3、甲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4、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5、甲方有义务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6、由于甲方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若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收罚息。

  2、甲方若逾期未还借款,乙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收罚息作为违约金。甲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甲方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提前追回贷款本息,并通报有关单位对甲方追究相关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甲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

  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甲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规定偿付完毕。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三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报送公证单位公正。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银行账户:

  电话: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银行账户:

  电话:

  丙方:

  代表人:

  地址:

个人短期借款合同6

  本人(借款人)___今借到(出借人)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

  借款期限自___年____月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共___个月,利率为每月___%,全部本息于___年_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需征得出借人同意,否则视为无效。

  违约责任:借款人逾期未还款,需支付借款总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同时出借人有权私自出售与借款人有关的.任意资产或股份用于追回借款,需通过上诉法院解决的,借款人承担额外产生的一切费用。

  借款人:_____(手印)

  身份证号码:_____

  __年___月___日

  担保人:_____(手印)

  身份证号码:_______

  __年___月__日

个人短期借款合同7

  借款人: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

  风险告知:在我国,可以作为出借主体的只有两类主体:第一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另一类为国家允许开展借贷业务的公司,需要取得相关的金融牌照,目前这类出借主体主要为:银行、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典当行、信托公司等。除此之外,其他未取得金融牌照的任何公司开展借贷业务均为违法。

  因此,在起草借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出借人主体资格问题,实践中有些自然人用自己控制的非金融类公司的名义发放借款是不合法的。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借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_____(大写)____(小写)。

  第二条借款用途: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风险告知:借款本金为出借金额,借款本金牵涉到以下几个问题:

  (1)砍头息的问题。在民间借贷的实践中,出借人往往会在实际出借资金之前将全部/部分利息予以扣除后再发放给借款人,但约定的借款金额却是本金与扣除过利息之和。根据《合同法》第二百条的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因此,砍头息这种方式是不被法律所认可的,法律上认可的借款本金为实际出借的金额。

  (2)对借款本金的借出,建议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操作,不要采用现金方式完成借贷。现金在举证上难度较大,而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可以很好的保留证据。民间借贷而言,证明自己实际发放借款是借贷关系最为核心的一环,因为只有证明了有资金转账记录,借款合同才能发生法律效力。这一点在《合同发》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也就是说只有实实在在提供了借款,借款合同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3)实际出借金额、借款期限与借款合同约定的不一致,该怎么办?这种问题,在实践中常有发生,出借人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足额发放借款。而《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从法律上来说,若出借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金额发放借款,出借人就是违约,借款人是可以追究出借人违约责任的。

  第四条在本合同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个营业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六条本合同到期,借款人应主动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动归还的,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二章借款利息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___。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方放款之日起计息,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借款到期还清本息。

  第九条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十条借款人在贷款人结息日前应在其账户备足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三章担保

  第十一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____向贷款人提供____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合同编号____的担保合同。

  第十二条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有关事项发生,贷款人认为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

  第四章双方承诺

  第十三条借款人承诺: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2)不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3)在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种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包括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其他形式)时,应最迟于改变经营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清偿。

  (4)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

  (5)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当在事件发生后___天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6)按时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生产、经营、财产等情况。

  第十四条贷款人承诺: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

  第十五条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日内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十六条借款人如要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七条借款人、贷款人任意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八条借、贷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内容,均应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国家规定,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利息。

  第二十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归还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利息。

  第二十一条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不按期支付利息的,贷款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2项、第3项、第4项、第十七条时,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按国家规定计收逾期代款利息。

  第二十三条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第5项、第6项时,应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_____。

  第二十四条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根据违约金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万分之___违约金。

  第七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五条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后生效。有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生效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自其项下贷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得到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二十八条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以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二十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

  借款人(签名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人(签名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短期借款合同8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___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__

  保证人:__身份证:__

  保证人:__身份证: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万仟元(¥:___)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___‰,按结息。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甲方将款项以现金交付乙方使用。

  五、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月,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方式:借款到期前全部结清。

  七、保证条款: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甲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2、保证人对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至乙方还清所有借款本息为止。

  八、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保证人:

  乙方:

  保证人:

  证明人: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短期借款合同9

  出借人姓名:_________

  抵押人姓名: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

  特别提示: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尤其是用黑体字表明的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贷款人征询,贷款人将进行解释。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由于抵押人资金确实紧张,出借人与抵押人协商一致,同意借部分资金给抵押人。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 (大写 壹万元正 )。

  二、上述借款用于:抵押人交纳夜大学费

  三、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利息:以每月____元为标准,截止赔款日期,利息合计为人民币 1800 元(大写 壹仟捌佰元正 )。

  五、赔款方式:期一次性连本带息偿还。如需提前赔偿,利息相应扣减;如到期借款未赔付,将按每天5计息,出借人可以随时向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人应承担出借人追讨该款的一切费用。

  六、本借款协议书一经成立,即独立于有关合同。抵押人不管任何原因都必须按约定时间归还借款和资金占用费(利息)。

  七、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盖章生效。

  附件:抵押人借款申请书、抵押人、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借款人(签章):_________

  出借人(签章):_________

  保证人(签章):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

  合同签署日期: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个人短期借款合同10

  借款人:(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项目的实施需要资金;

  2、乙方受委托进行个人贷款,有关权利义务均由承担,甲方可以代为行使;

  3、甲方已经向乙方提供了乙方所需要的部分资料(见附件),并承诺有关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遗漏,不存在任何欺诈,否则承担一切责任。同时就有关资料中没有体现的一些情况作出了承诺说明,甲方也进行了初步的调查,以后根据需要还可以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为此,甲、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借款协议:

  一、贷款金额:万元人民币。

  二、贷款期限:至少一年,最长三年。乙方有权根据履行情况和甲方经营情况决定年限,每一年贷款期满之前一个月内确定。贷款起始日为__年__月__日。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贷款利息为每年年贷款发生之前七个工作日内支付。

  2、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费用万元,该费用在贷款到位后直接抵作利息。若没有到位,乙方应无条件立即返还,并按照月利2%承担违约金。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甲方应将其签订的有关甲方买卖等重要合同

  六、贷款偿还: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xx__年__月__日起,__年__月__日止),月利率按百分之零点零计算。

  此协议甲以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居民身份证号及签名:

  乙方居民身份证号及签名:

  担保人(居民身份证号及签名):

  __年__月__日

个人短期借款合同11

  甲方(借款人):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整)、、

  二、贷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贷款利息:贷款利率为月利息_____%,按_____结算利息。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时,甲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

  五、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收到借款后出具借据,借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所有贷款到期前结清。

  七、保证条款: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还本付息。甲方有权对逾期部分限期收回贷款。

  2、保证人对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直至乙方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的,应承担贷款总额%的违约金,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担保人:

  乙方:

  担保人:

  裁判: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短期借款合同12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了进行技术改造,增添和更新生产设备,向贷款人申请出口商品生产中短期贷款。双方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一、贷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

  二、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属于固定资产贷款性质,借款人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为月息________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收取。

  五、贷款支用

  1.用款计划:

  2.本合同项下贷款,借款人应按照上述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3.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的同意,其超过本贷款合同所列使用时间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或全部时间,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4.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借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六、贷款偿还

  1.还款计划。

  2.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上述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3.借款人以贷款项目税前新增利润归还贷款。

  七、贷款保证

  本事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________________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八、违约及违约处理

  违约

  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借款人不能按本合同及贷款申请书所列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借款人所投资的项目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

  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违约处理

  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情况。

  对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00%.

  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部分的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30%.

  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或尚未支用的贷款余额。

  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账户中主动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追索未偿付的贷款本息。

  向担保人追索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

  九、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合同经借款人、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在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除由于贷款违约原因外,借款人或贷款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商得另一方同意,双方未协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协议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的贷款申请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按月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短期借款合同13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万仟______元。

  二、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_____‰,按_____结息。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甲方将款项以现金交付乙方使用。

  五、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_月,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方式:借款到期前全部结清。

  七、保证条款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甲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2.保证人对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至乙方还清所有借款本息为止。

  八、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短期借款合同14

  甲方(借款人)

  乙方(债权人)

  身份证号码:

  身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币元(大写:元)整

  2、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借款还款方式:甲方必须于借款到期当日将借款元整归还。

  二、借款偿还

  1、甲方在借款到期日,应归还全部借款;确实不能如期归还的,必须提前l0个工作同书面通知乙方,并就还款事宜与乙方进行具体协商。

  2、甲方若提前还款,需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认可。

  3、甲方还款时须一次性还款。

  三、甲方陈述和保证

  (一)甲方保证不因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二)甲方保证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债务;

  (三)甲方保证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甲方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保证:

  2、甲方涉及重大诉讼案件或主要资产被冻结;

  3、甲方发生对其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4、甲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而无法与其联系时;

  四、债权债务转让

  乙方将其在本合同下的权益转让给第3方时,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甲方未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及其他责任或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五、违约和违约责任

  1、借款逾期(借款到期至债权处理完毕)期间,乙方以每天未偿还借款金额的2‰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2、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中债务履行的相关条款,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金额的30%向乙方

  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3、甲方使用借款如同时出现(一)(二)所列情形的,乙方应择其重而处罚,不能并处;

  六、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费、律师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资产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办理产权变更过户的相关税费等。

  七、其他约定事项

  甲乙双方一致约定,本合同所约定的违约金额和比例,均系双方的真实意愿表达,双方均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ll4条第二款规定的权利,不再提出增加及减少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出现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的申请强制执行。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房屋管理部门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约定到乙方所在地的进行诉讼。

  甲方:

  乙方:

  借款人(签名及指印)

  债权人(签名及指印)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个人短期借款合同15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条 贷款

  1.1 贷款金额:见本合同第九条。

  1.2 贷款用途:见本合同第九条。

  1.3 贷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九条。

  实际贷款金额和起止日期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以个人贷款出账凭证为准。

  1.4 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以第九条约定为准,按借款的实际天数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

  (1)合同已签订贷款发放前,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9.4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利率发放贷款。

  (2)贷款期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对于约定的还款方式为分期还款(包括等额还本付息法和等本还款法)的贷款,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9.4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对于约定的还款方式为非分期还款的贷款,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9.4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利率按年进行调整。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月进行调整的,调整日为基准利率调整日后的第一个结息日。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季度进行调整的,调整日为贷款发放月每顺延三个月的结息日。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年进行调整的,每年调整日为贷款发放月年度对应月份的结息日。

  遇基准利率多次调整的,乙方按调整日最新的基准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浮动范围,使得上述约定的贷款利率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下限时,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调整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下限。

  (3)国家变更利率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计息方法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上述利率调整乙方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1.5 每月结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贷款发放日如为29、30、31日的,结息日为每月28日,但合同项下贷款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的,贷款结息日为每月20日。双周供贷款首个结息日为贷款发放日后第14日,以后结息日为前一结息日后第14日。

  贷款最终到期日为最后一次结息日,利随本清。

  第二条 贷款的发放

  2.1 乙方在贷款发放前有权审查下列事项,并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发放贷款,此类审查不构成乙方的义务:

  (1)甲方是否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登记等法定手续;

  (2)有关的担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甲方是否已付清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

  (4)甲方是否满足了乙方要求的贷款条件;

  (5)甲方及担保人民事行为能力和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6)甲方还款意愿和担保人担保意愿是否发生变化;

  (7)甲方是否发生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

  (8)贷款用于购房的,甲方是否已支付购房的首期款。

  2.2 本合同项下贷款甲方应委托乙方将贷款资金发放后直接支付至实际收款人账户,贷款发放前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乙方有权审核甲方提款申请及所附资料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并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如甲方申请以自主支付方式发放贷款的,需另行征得乙方同意。

  2.3 贷款发放后,乙方有权对贷款的使用、贷款资金去向进行监管,甲方应予以配合。采用甲方自主支付方式发放贷款的,甲方应每季向乙方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乙方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资金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2.4 因贷款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讯费、邮递费、查询费由甲方承担。无论甲方最终是否使用贷款,乙方因贷款而收取的有关费用均不退还。

  2.5 贷款发放前,如因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变化、乙方监管部门对乙方提出控制信贷规模或信贷投向的要求及其他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第三条 还款

  3.1 甲方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方式还款:

  (1)等额还本付息法,每期还本付息金额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还款计划表为准(利率调整时应还金额会相应变动)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还本付息额={[ 贷款利率*(1+贷款利率)还款总期数 ] / [(1+贷款利率)还款总期数 - 1 ]} * 借款金额 (注:双周供贷款,还款总期数为双周数,贷款利率为双周利率;当按月还款时,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当按季还款时,贷款利率为季利率;当按年还款时,贷款利率为年利率。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时,还款总期数以双方在第十条约定为准。)

  (2)等本还款法:按月等额还本、递减付息,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还款金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借款总额累计偿还本金额)*月利率

  (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时,还款总期数以双方在第十条约定为准。)

  (3)净息还款法: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4)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5)其他还款方式。

  3.2 在选择双周还款方式下,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各类还款法以及双周供产品的特性(即该产品按每年实际天数计收按揭利息,每年需要还款26期,个别年份达到27 期),知悉双周供贷款适合收入较为稳定和均衡的人士,并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选择双周还款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调整要求终止或利率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有权终止双周供还款法,另行与甲方协商确定新的还款方式,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乙方有权将其调整成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法。

  低供贷还款方式是指甲方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总期数计算的每期还款金额在贷款期限内分期归还贷款本息,而在贷款期限内的最后一期还款日将剩余本金一次性偿还的还款方式。该还款方式中约定的还款总期数超过依贷款期限计算的还款期数,甲方在贷款期限内每期还款金额相对较少,但在贷款期末会有一定的剩余本金需一次性偿还。

  3.3 按月还款的,首期还款日为甲方贷款发放的次月结息日,以后还款日为每月的结息日,首期还款金额以借款实际天数计算为准。按季还款的,还款日为贷款发放月每顺延三个月的结息日;按年还款的,还款日为贷款发放月年度对应月份的结息日。贷款最终到期日为最后一期还款日。

  双周供贷款还款的,还款日为双周供贷款结息日。

  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的,贷款期内最后一期还款金额为剩余贷款本金与当期应还贷款利息之和。

  3.4 甲方在乙方处开立账户,应至少在约定的还款日前一天,将应还款项存入该账户内,因未足额存入资金致使乙方无法按时扣收应还款项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5 甲方应按时足额地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分期还款任一期未按时足额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全部贷款,并对未归还的全部贷款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贷款计收罚息。

  3.6 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直接从其任何账户中扣收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保险费、乙方对甲方的代垫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从甲方账户扣收款项按照先前期、后当期和先费用、利息、后本金的顺序进行。

  3.7 甲方可以提前归还贷款,但需提前三十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部分提前还款的,每次提前还款金额不少于一万元,提前还款后每期还款额相应变更。

  甲方提前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补偿金。该补偿金应由甲方随提前还款本金和应付利息一并支付给乙方。补偿金按提前还款金额提前还款天数本合同约定利率计算。提前还款时间不到三十天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减半计收;超过三十天的,只按三十天计收。

  3.8 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下浮幅度超过15%的,如甲方在贷款发放后两年内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贷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由甲方随提前还款本金和应付利息一并支付给乙方,违约金按提前还款金额60天本合同约定利率计算。

  第四条 抵押与保险

  4.1 丙方愿意以其拥有的房地产(见本合同第十一条)(以下称抵押房地产)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补偿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过户费、差旅费)的抵押担保。

  4.2 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本合同抵押条款仍然有效。

  4.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抵押房地产投保财产险,并指定乙方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财产险投保金额以抵押房地产价值为准,保险期限不短于债务期限。

  抵押房地产为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中长期授信提供担保的,可按年分期购买保险。

  4.4 甲方应按时支付保费,并履行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在本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和费用还清前,甲方须办理续保手续,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4.5 保险单正本由乙方保管,甲方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本息和费用后,乙方将保险单正本退还给甲方。

  第五条 甲方、丙方保证与承诺

  5.1 甲方已如实提供个人和家庭的收入、财产等乙方要求的相关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并以个人和家庭收入、财产作为还款保障。

  5.2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以转让、赠与、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

  5.3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出租抵押房地产。

  经乙方同意出租时,必须在租约内订明:所出租房地产已抵押给乙方。

  5.4 丙方保证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房地产,不做任何使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的行为。

  5.5 丙方接受并保证配合乙方对抵押房地产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情况进行检查。

  5.6 甲方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事项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或提前收回全部贷款:

  经济情况恶化如失业、单位破产或个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个人身体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可能影响甲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事项。

  5.7 甲方、丙方变更居住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的,应自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5.8 丙方确认,抵押房地产不是丙方及其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时可依法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抵押人放弃就此抵押房地产主张保留其基本生活需要住房的要求。

  5.9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二方)以上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中任何一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债务均承担连带清偿义务。抵押房地产不可分割地全额抵押给乙方作为清偿全部借款本息的担保。如甲方违约未按期偿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向任何一方借款人追索,要求其承担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并可依法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贷款本息。

  5.10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丙方应于情形发生之日的次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或提前收回贷款:

  (1)抵押房地产损坏的;

  (2)抵押房地产灭失的;

  (3)发生保险事故的;

  (4)抵押房地产权属发生争议的;

  (5)抵押房地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

  (6)抵押房地产受到第三方侵害的;

  (7)抵押房地产被列入拆迁的范围。

  5.11 乙方有权要求定期由乙方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抵押房地产进行价值评估,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抵押房地产价值明显下降,已不足以作为本合同债务的担保,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归还部分贷款、更改还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乙方有权在贷款发放后对贷款进行重新估价,查询甲方内外部信用记录,检查贷款使用情形,如发生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要求甲方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更改还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5.12 合同履行期间,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下浮幅度超过15%的,如本合同项下贷款逾期超过30天(含),乙方有权在当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下浮15%;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低于同期基准利率的,如逾期3个月(含)以上的,乙方有权在当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逾期罚息的收取,以本合同违约条款约定为准。

  甲方在出现上述逾期情形后,全额清偿所欠乙方逾期贷款本息,且连续6个月依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乙方在满足上述条件后下一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下浮幅度恢复成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下浮幅度。但乙方已依合同约定决定提前收回贷款的除外。

  对于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利率下浮幅度未超过15%的,如本合同项下贷款逾期,乙方有权在当期结息日将贷款利率调整为按合同约定利率上浮30%执行。

  5.13 本合同项下贷款如用于甲方所经营企业,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经营企业的财务报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客观。

  乙方有权在贷款发放后对甲方所经营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查询企业信用记录、企业工商登记情况和企业经营状况等。如发现所经营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担保或要求甲方更改还款方式、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

  5.14 抵押房地产被列入拆迁范围的,丙方应将拆迁进程实时向乙方反映,并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拆迁所有资料。丙方与拆迁方签署拆迁补偿协议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协议复印件提供给乙方。如丙方拟接受补偿款方式进行补偿的,丙方应在乙方开立专户,并将该帐户设置为拆迁补偿款的唯一收款帐户(丙方同时为借款人的,应将其在乙方开立的还款账户设置为拆迁补偿款的`唯一收款账户),并将上述收款账户在拆迁补偿协议中明确约定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拆迁方并抄送乙方。拆迁款到账后,乙方有权立即扣划用于清偿甲方贷款。

  第六条 违约条款

  6.1 甲方任何一期未及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即视为逾期,从逾期之日起,对逾期金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50%计收罚息;甲方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从违反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之日起,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100%计收罚息。因此被宣告提前到期的,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未归还的全部借款本金计收罚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6.2 本合同履行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追加乙方认可的担保措施或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并有权处置抵押房地产:

  (1)甲方未按双方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或未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或以提供虚假资料等方式规避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受托支付;

  (2)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归还本息的;

  (3)甲方违反所做的陈述与保证;

  (4)甲方转移财产、逃废债务;

  (5)甲方在履行与乙方或其他银行签订的其他合同时,有延迟履行等违约行为;

  (6)出现可能导致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或灭失,从而使乙方的债权遭受损害的情形;

  (7)甲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其偿还能力事件的情形。

  6.3 乙方依法以抵押房地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6.4 发生行使抵押权情形时,乙方与丙方协商确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未能协商一致的,乙方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

  6.5 甲方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过户费、差旅费)

  6.6 甲方有逃避乙方监管、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时,乙方有权将该行为向其所在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通报,并在媒体上公告。

  第七条 附则

  7.1 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7.2 乙方有权要求对本合同项下债务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7.3 甲方在此同意并授权乙方有权依照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本人个人信用信息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征信机构,并同意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使用人可依据规定的范围,查询本人个人包括社保信息在内的信用报告。

  7.4 本合同项下的出账确认书、个人贷款出账凭证及经各方确认的借款申请书等相关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7.5 乙方就本合同给予其他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函件,一经按本合同记载的或按其他方已书面通知乙方变更后的地址发出即视为已送达。

  7.6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7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8 本合同经甲方、丙方签字和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个贷业务专用章后生效。

  7.9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乙方执二份,甲方、丙方、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如需公证,应增加一份用于公证机关备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相关法规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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