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个人借款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借款合同1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___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 起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正规个人借款合同范本三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2
借款人:_____(下简称甲方)法人代表:_____
贷款人:_____(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______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人民币______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借款期限为______年。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__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借款利息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
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_____
贷款人(乙方):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3
编号: 年 字第 号
甲方(担保人):
乙方(借款人):
住址:
电话:
丙方(反担保人):
住址:
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为乙方向
(以下简称贷款行)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担保的范围、期限、方式
1、乙方向贷款行借款本金 元,借款期限
个月。甲方愿就上述借款,为乙方向贷款行提供担保,具体担保范围以甲方与贷款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甲方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3、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担保。
第二条 反担保的方式、范围、期间
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丙方保证反担保的范围为: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3、丙方保证期间为自甲方代偿之日起两年。
4、乙方(或第三人)以有权处分的
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并由甲方与乙方(或第三人)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
第三条 甲方的追偿权
1、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甲方在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乙方、丙方追偿。
2、在乙方借款期限内,如乙方出现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甲方认为这些情形可能影响借款按期归还,则无论借款是否到期,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提前归还银行未到期借款本息;甲方也可视具体情况提前代偿未到期借款本息,在代偿后,向乙方、丙方追偿。
3、追偿权的范围包括: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借款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将《借款合同》原件送交一份给甲方留存。乙方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款项履行还款义务,并提供还款单据给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有关财务、生产经营、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甲方有权查询乙方在贷款行的所有借款和还款情况。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
(3)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执照、被撤销;
(4)法人代表、住所、人事发生重大变化;
(5)经营状况恶化,或效益严重滑坡;
(6)在经营中出现违法行为。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担保费,支付标准为甲方为乙方担保贷款本金的2‰(月),并在甲方与贷款行签订《保证合同》之前一次缴清。
5、乙方应向甲方预交违约保证金 元,乙方若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银行借款,则该保证金予以退还;反之,不予退还,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结算追偿费用/代偿款/违约金/赔偿金等。
6、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担保责任,从借款到期之日起,甲方按原担保费收费标准加收逾期担保费。
7、如出现甲方代偿情况,乙方应支付甲方代偿金额10%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第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 甲、乙、丙各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由各方签章后生效,不因《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合同4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
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 款 利 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 起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
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
八、其他: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合同5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
前交付甲方。支付方式:(1、现金,2、银行转账)。月息1%。
二、借款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若逾期不还,按借款金额的3%每天支付滞纳金。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备注 :此合同至甲方还款给乙方(银行转账票据为准)当时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担保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资金短缺,特向甲方拆借资金缓解燃眉之急,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及民间融资规定,按照《合同法》特定如下合同条款:
一、借款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整)。
二、借款期限:______个月(自20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年____月____日)
三、资金使用费计算:资金使用费支付时间按甲方从银行转账日起计算,____%,每月____(____元),每月结算一次。
四、借款抵押:乙方愿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抵押给甲方,并将房产证交付甲方保存。如果到期还不了借款,甲方可以将房产出售,以抵房款。
五、甲方如在借款期限内急需资金,可提前____天通知乙方还款,乙方保证按时付给,但资金使用费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六、逾期还款:甲方按每天加收万分之____的滞纳金,如提前归还借款,按实际借款时间计算。
七、利息支付:甲方与每月____日前将当月利息按乙方提供的'账号存入。
八、如合同到期,乙方不能按时按时足额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九、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望双方以诚信为本,以使今后长期合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担保人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7
合同编号:___
出借人:___
借款人:___
借款人就向出借人借款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第一条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大写)___万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借款用途:______,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___%。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方式归还:
5.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每月利息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为每月的___日,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5.2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____________。还款日为每月___日。
第六条借款人应当将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___
账___号:___
开户行:___
四、借款的发放
第七条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发放条件并办妥相应借款及担保手续后,出借人在___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借款人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户___名:___
账___号:___
开户行:______
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九条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第十条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条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所做的陈述、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如果借款人进行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资料,构成诈骗罪,出借人有权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十五条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在不通知违约借款人的情况下,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措施:
(1)将借款人的违约情况提供给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相关单位;
(2)向媒体、居委会、村委会、用人单位等通报其不履行义务信息;
(3)将违约借款人信息导入和提供给各类社会信用征信机构。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第十七条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八条借款人在出现和可能出现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行为或事件时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如有)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九、提前还款
第二十条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十、担保方式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事宜以相应的担保合同为准。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承诺与保证的均构成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时所欠本金金额的%/日按日计收逾期违约金,直至清偿完毕之日。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的,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五条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三、通知与送达
第二十六条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信息
出借人
借款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地址
电子邮箱
第二十七条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应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六条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
27.1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27.2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27.3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27.4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27.5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第二十八条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十四、合同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以下为签章处,无正文)
出借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市___区
个人借款合同8
借款方: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
贷款方: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
担保方: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
一、借款用途
用于企业流动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50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收到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2%。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缴贷款。如经三分同意合同延期,应当签约延期合同。
五、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房产(或者商铺、汽车、有价证卷、古董、字画等)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自然取消,归还抵押物。
2、借款方借款,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缺口,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进行违法经营。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担保人XXXX,为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自愿与乙方负责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附件
收款凭证、延期合同、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品证照,抵押物品登记表,公证书,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要件,君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本合同自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和保证人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担保人(签字、盖章):
个人借款合同9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贷款金额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2、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 还款时间 还款金额 还款时的利率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消工程建设等设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地址:
银行帐户:
电话号码:
保证方:(公章)
代表人:(公章)
地址:
银行帐户:
电话号码:
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10
借款人:________
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
经借款人与贷款人友好协商,就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署的编号为___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有关贷款利率及罚息利率相关条款,达成如下变更协议:
1、自__年__月_日起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浮动比例由(上浮/下调)________%调整(上浮/下调)________%。该利率自__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依据利率调整日当日的基准利率及上述调整后的上浮/下调幅度,在合同约定的每个利率调整日调整一次。
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为在本补充协议生效后所执行贷款利率的水平上上浮%。贷款利率按照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调整的,罚息利率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时进行相应调整。
3、合同项下借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在本补充协议生效后所执行贷款利率的水平上上浮_________%。贷款利率按照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调整的,罚息利率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时进行相应调整。合同中借款逾期是指借款人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前足额偿还任意一期借款本息的行为。
4、合同所称基准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如果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公布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基准利率是指银行同业公认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如无此银行同业公认的贷款利率,则基准利率是指贷款人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本补充协议所指的基准利率按补充协议生效当日的基准利率确定;合同项下贷款利率或罚息利率依本补充协议
第一条约定调整时,基准利率按利率调整日当日的.基准利率确定。
5、合同项下贷款的利率调整日为每年的1月1日。
6、如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新利率政策,对于贷款利率商业银行在一定幅度内可自行决定适用标准的,贷款人有权在该规定幅度内选择某一利率标准适用于本合同,借款人同意遵守该标准,按该标准履行义务。即在签订本补充协议后,如遇人民银行调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后出现贷款人能够执行的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最低下浮比例低于本补充协议约定的下浮比例,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书面同意,有权随时按人民银行新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政策和贷款人的相关业务规定调整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浮动比例。
利率风险特别提示:在签订本补充协议前,借款人已充分了解以后可能面临人民银行上调贷款基准利率或调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导致借款人利息负担加重的风险。
本补充协议经借款人签字、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协议未涉及内容仍按原合同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签字):________
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个人名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11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申请贷款。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三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人民________元整。
2.贷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三个月,即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4.贷款利率:货款利息按月息*.*%计算。
5.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支付乙方利息。贷款期限届满,甲方返还人民币________整给乙方,同时结清所有利息。贷款期限内,如乙方提前还清本金,利息自还款日的下一个月终止。届时合同终止。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期限:两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 三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的做为抵押物的.各种契据和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或使抵押物失去抵押作用的,应在**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三)丙方的义务
1.丙方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若甲方不能向乙方还贷款本息或因甲方违约而被乙方要求提前清偿贷款本息和费用时,丙方将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乙方有权依据担保条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贷款利率加收100%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可就做为抵押物的各种契据和证件做出相应处理。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
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5)甲方每月_______号前向乙方支付当月贷款利息。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________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
订立时间:__年__月__日
订立地点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12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__%,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第五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1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1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或由贷款方(银行)开出汇票发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汇票),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九条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 )项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借款方必须向贷款方缴纳壹仟圆作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13
甲方(出借人)xxxx身份证号码:xxx
乙方(借款人)xxxx身份证号码:xxx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xx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xx,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xx年xx月xx日 起至xx年xx月xx 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xxxxxx
六、违约责任: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x%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xx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xx 乙方(出借人)xx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个人借款合同14
合同编号:
借 款 人(全称):
贷 款 人(全称): 担 保 人(全称):(1)
(2)
(3)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条 借款
1.1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1.2借款用途:
1.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
1.4借款利率: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
1.4.1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下)
浮 %,执行年利率 % 。借款期限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其准利率调整,借款执行利率不随之调整。
1.4.2浮动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下)
浮%,执行年利率 %。借款发放后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自调整生效日起以调整后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浮动比例重新确定合同的借款执行利率。按以下第 种方式浮动:
(1)自中国人民银行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
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
(2)利率调整以 (大写)个月为一个周期。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
利率调整,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下一个周期首月的借款对应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无借款对应日的,基准利率调整后的下一个周期首月的最后一日视为借款对应日。
1.5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浮动利率调整按本合同第1.4.2约定
的利率浮动规则执行)等与借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2.1担保人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2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2.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交付、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
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物权、保险持续有效。
2.4借款人、担保人、担保物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条 划款方式
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将上述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账号/
银行卡号为。
第四条 还款
4.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以下第
4.1.1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归还借款本息。
4.1.2按/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日。
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结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4.1.3分期还款的,按□季/□每个月还款,还款日为每季末月或期末月的 (20日/借款对应日)。如无借款对应日,以所在季末月或期末月的最后一日为还款日。借款人与贷款人商定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还款,计算公式如下:
(1)等额本息还款法
借款期数借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 每期还款额=借款期数(1+期利率)-1
(2)等本递减还款法
每期还款额=借款本金?(借款本金-累计已归还本金额)?期利率 借款期数
(3)其他还款方式:
4.2借款人应于每期还款日前在第三条所述借款人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借款本
息的款项,贷款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借款本息。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贷款人不划收的,该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要求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经贷款人同意。
4.3 贷款人与借款人任意一方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的,须在下一个还款日到来之前五
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后制定新的还款计划。
5.1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在还款时对提前还款部分按照实际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 (大写)支付补偿金。
第六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6.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6.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6.3按贷款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6.4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6.5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七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7.1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及担保物情况。
7.2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7.3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担保权的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7.4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
7.5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担保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公开披露。
7.6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担 保
第八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 担保的共性条款
8.1适用于本合同项下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1.1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8.1.2担保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授权。
8.1.3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两个以上担保人的(含借款人自身提供物的担保),各担保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承担连带共同担保责任,贷款人有权选择任一或者各个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8.1.4本合同项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其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当贷款人放弃借款人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8.1.5担保人、担保物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担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的,担保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8.1.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与担保人协议以担保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担保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保证人支付的款项或者处分担保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等: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
(2)担保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3)担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5)担保期间,担保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8)其他严重危害贷款人权利的情形。
8.2适用于本合同项下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2.1担保人同意以提供担保。上述担保物详见(清单名称及编号) ,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2上述担保物暂作价人民币其最终价值以实际处理担保物所得价款为准。
8.2.3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合物、混合物、分离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者权利。
8.2.4担保物为共有的,担保人已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8.2.5担保物保险
(1)担保人应按贷款人要求对担保物办理足额保险,并指定贷款人为该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
(2)担保期间,担保人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并履行保险合同(含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下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担保人未按时足额缴付保险费或者办理保险(续保)手续的,贷款人有权代缴保险费或者代办保险(续保)手续。相关费用由贷款人直接从担保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3)担保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单方或者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的请求权或者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4)担保期间,担保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担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及贷款人,并负责索赔事宜。因怠于通知或者索赔,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个人借款合同15
借 款 人(全称):____________
贷 款 人(全称):____________
担 保 人(全称):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条 借款
1.1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人民币
1.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1.4借款利率:____________按以下1.4.1方式确定:____________
1.4.1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
1.5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等与借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先决条件
未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____________
2.1担保人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2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2.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交付、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物权、保险持续有效。
2.4借款人、担保人、担保物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条 划款方式
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将上述借款金额以现金方式交付于借款人。
第四条 还款
4.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以下______方式还本付息:____________
4.1.1按 (月/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的 _______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结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4.1.2实施利随本清,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4.2 贷款人与借款人任意一方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的,须在下一个还款日到来之前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后制定新的还款计划。
第五条 提前还款
5.1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在还款时对提前还款部分按照实际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 (大写)支付补偿金。
第六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6.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6.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6.3按贷款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6.4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6.5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七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7.1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及担保物情况。
7.2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7.3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担保权的费用时,均由借款人进行支付。
7.4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
7.5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担保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公开披露。
7.6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担 保
第八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
担保的共性条款
8.1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连带责任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1.1担保范围包括:____________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8.1.2担保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授权。
8.1.3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两个以上担保人的(含借款人自身提供物的担保),各担保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承担连带共同担保责任,贷款人有权选择任一或者各个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8.1.4本合同项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其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当贷款人放弃借款人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8.1.5担保人、担保物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担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的,担保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8.1.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与担保人协议以担保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担保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保证人支付的款项或者处分担保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等:____________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
(2)担保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3)担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5)担保期间,担保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8)其他严重危害贷款人权利的情形。
8.2适用于本合同项下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2.1担保人同意以 提供担保。上述担保物详见(清单名称及编号) ,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2上述担保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 ,其最终价值以实际处理担保物所得价款为准。
8.2.3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合物、混合物、分离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者权利。
8.2.4担保物为共有的,担保人已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8.2.5担保物保险
(1)担保人应按贷款人要求对担保物办理足额保险,并指定贷款人为该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
(2)担保期间,担保人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并履行保险合同(含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下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担保人未按时足额缴付保险费或者办理保险(续保)手续的,贷款人有权代缴保险费或者代办保险(续保)手续。相关费用由贷款人直接从担保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3)担保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单方或者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的请求权或者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4)担保期间,担保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担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及贷款人,并负责索赔事宜。因怠于通知或者索赔,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2.6担保期间,担保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恢复担保物的价值或者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8.2.7担保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对担保物作出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许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处分担保物的,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8.2.8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等,贷款人有权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8.2.9贷款人转让部分债权的,有权不转让相应的担保物权。贷款人转让担保物权的,担保人应当协助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8.2.10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借款人和其他担保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贷款人有权就其他担保人提供的担保物先于借款人提供的担保物物使担保物权。
担保的个性条款
8.3保证
8.3.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8.3.2一次性还款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每期还款日起二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本合同债务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8.3.3保证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的,贷款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8.3.4本合同项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保证担保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先于借款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承担保证责任。
8.4抵押
8.4.1抵押人应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价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已设定抵押、已出租等情况。
8.4.2抵押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或者其他权利证书由贷款人持有。
8..4.3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义务。贷款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8.5动产质押
8.5.1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质物及贷款人要求的相关资料交由贷款人保管。需要办理登记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相关权利登记证明材料由贷款人持有。
8.5.2质权存续期间,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费由出质人承担。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灭失,造成出质人损失的,贷款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5.3借款人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的,贷款人应及时返还质物。出质人应及时接收质物;出质人不接收的,贷款人有权提存质物及相关单证,费用由出质人承担;出质人因未及时接收质物所造成的损失,由出质人自行承担。
8.6权利质押
8.6.1需要交付权利凭证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相关的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出质人交付的权利凭证。需要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手续,相关权利登记证明材料由贷款人持有。
8.6.2出质的权利不存在被申请撤销、启动无效宣告程序、异议、查封、冻结、监管、诉讼、仲裁、挂失、止付以及其他影响质权实现的情形。
8.6.3出质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缴纳与出质权利相关的各项费用,履行各项法定义务,以保证出质权利在质权存续期间持续有效。
8.6.4以汇票、本票、支票、仓单、提单、债券以及其他须背书转让的权利凭证出质的,应当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8.6.5用于出质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本合同项下债权到期的,贷款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变现,所提价款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8.6.6用于出质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后于本合同项下债权到期的,出质人同意贷款人提前兑现或者提货,所得价款用于清偿债务。
8.6.7借款人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但保的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质权人应当及时返还权利凭证。出质人应及时接收权利凭证。出质人不接收的,质权人有权提存该权利凭证,费有由出质人承担。
违 约 责 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在借款人、担保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因贷款人原因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贷款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 (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9.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 (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在此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9.4对应付未付利息,货款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应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违约使用罚息)和借款逾期后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罚息和违约使用罚息)。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内按合同约定借款执行利率计算复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逾期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
9.5借款人、任一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贷款人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有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者采取其他资金产保全措施。
9.6担保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向贷款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所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数额的百分之 (大写)计算;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同时给予全额赔偿。
(1)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未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款及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已经设立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冻结、扣押、监管等情况;
(3)未按合同约定办理登记、变更登记、保险手续,未移交质物、权利凭证;
(4)未按贷款人要求恢复担保物价值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5)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分担保物;
(6)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的行为。
其 他
第十条 费用承担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登记、评估、鉴定、见证、运输、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担保人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1.2在诉讼或者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2.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贷款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12.2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____________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还款能力;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担保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
12.3本合同所称担保物包括抵押物、质物和出质权利。
12.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借款人 份,贷款人 份,担保人各 份,效力相同。
第十四条 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和担保人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签章) :____________贷款人(签章):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