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合同

时间:2023-08-04 08:09:04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个人借款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个人借款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1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_。

  二、借款利息:

  借款利率为月利息_____%,按_____月/年收息。

  三、借款期限:

  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甲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五、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费用。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2

  出借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以下简称乙方)

  现乙方欲向甲方借部分资金使用,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由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元整 。年利率按百分之二十计算。如提前还款月利率按百分之二计算。

  第二条乙方还款计划如下:年月日一次性归还本息共计元整 。如提前还款月利率按百分之二计算。

  第三条乙方如不按规定时间、数额还款,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天加借款数额的1%计算。

  第四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借出借方:(签字)

  借款方:(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个人借款合同3

  出借人(全称):借款人(全称):保证/抵押人(全称):

  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

  (二)借款用途:

  (三)出借人以现金方式支付元,其余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借款汇入借款人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四)借款利率:本合同执行固定借款利率,为月利率‰。借款期限内不变。 (五)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借款偿还及利息支付

  (一)借款人按本合同规定到期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

  (二)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月日。

  (三)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收利息。

  (四)借款逾期不还的部分,按每天计收违约金,直到全部本息还清为止。

  第三条担保条款

  (一)本借款由用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担保物,双方约定以上抵押物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不转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归还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权处理抵(质)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终止。

  (二)本借款由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借款人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三)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期间为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第四条权利义务

  (一)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人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出借人为规避风险,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借款人。

  (二)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三)借款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人有义务接受出借人的`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借款人自愿用所有财产(动产和不动产)作借款担保。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上述资产采取保全措施。

  第五条借款

  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者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出借人由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偿还。

  第六条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的约定

  (一)出借人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自由转让给第三人,只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借款人不得提出异议。

  (二)如出借人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保证人承诺对转让的债权仍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借款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必须经出借人书面同意。

  第七条在借款

  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的情况下,承诺以其全部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第八条借款

  人和保证人/抵押人必须提供真实的信息资料、印鉴章,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

  资料和印鉴章不真实,导致出借人该笔出借款损失的,借款人和保证人/抵押人认可出借人以经济诈骗的方式来追偿。

  第九条

  如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还款义务,提起诉讼的,出借人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其他条款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借贷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担保人应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三条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各方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及所涉债务完全清偿时终止。第十四条声明条款

  1、借款人、保证人有权清楚的知悉贷款的各项条款。

  2、借款人、保证人已经全面阅读、准确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借款人、保证人要求,出借人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都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签章):借款人(签字):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住宅地址:

  保证/抵押人(签章):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宅地址:

  住宅地址:保证/抵押人(签字):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宅地址: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4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借款合同中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甲方(借款人):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五)、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_(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5

  甲方(贷款人):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

  甲方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

  一、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周转。

  二、借款金额和还款时间

  _________向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整(大写)。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还清甲方。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还款方式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率。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五、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权利义务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本利息。

  4.需要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强制执行条款与还款时间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经慎重考虑,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并赋予本协议的强制执行效力。

  2.此笔借款的到期时间为_______年___月___日,从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如果乙方到期不还款,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约日期: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6

  甲方:__________,现住市区______路______号,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现住市区______路号,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现住市区______路,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100万元整(大写:壹佰万元整),月利率2%(佰分之贰),借款期2年。

  2、甲方今已收到乙方出借款项: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到以现金方式交付的人民币3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2)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到以银行转账方式交付的人民币7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柒万元整)

  甲方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承诺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将还款打到乙方账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甲方到期未还款,甲方以3%(佰分之叁)的月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4、如甲方到期未还款,丙方愿作为连带保证人代为清偿。

  5、甲方有汽车一辆(牌照:苏U__________________),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交由由乙方保管,如甲方到期未还款,乙方有权将该汽车交由______拍卖行拍卖,以所得价款充抵甲方应付本息。

  6、如有纠纷,各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精神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姑苏(或者相城区,但必须只能填写明确的一个,如果写多则无效。)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甲方:__________(手写签名,摁手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手写签名,摁手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手写签名,摁手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7

  今因个人财务紧张,为此特向___________借到人民币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利息为(年息__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

  写清楚币种,人民币就写人民币的,美元就是美元的,预防借给人的是美元,到法院对方是说借的是人民币,那么法院只能按照人民币来判了。

  利息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本金的归还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逾期还款,本人愿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本人并愿支付债权人由此所请律师事务所清收此债务的律师费用和诉讼费用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特立此据为凭。

  借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8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了进行技术改造,增添和更新生产设备,向贷款人申请出口商品生产中短期贷款。双方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一、贷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

  二、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属于固定资产贷款性质,借款人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本合同项下为月息________‰(一个月按30天计算)。

  1、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2、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

  3、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收取。

  五、贷款支用用款计划

  1、本合同项下贷款,借款人应按照上述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的同意,其超过本贷款合同所列使用时间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或全部时间,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借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六、贷款偿还还款计划

  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上述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2、借款人以贷款项目税前新增利润归还贷款。

  七、贷款保证

  本事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________________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八、违约及违约处理

  (一)违约

  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能按本合同及贷款申请书所列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息。

  (2)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所投资的项目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

  (4)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二)违约处理

  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1)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情况。

  (2)对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100%。

  (3)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部分的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或尚未支用的贷款余额。

  (5)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主动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追索未偿付的贷款本息。

  (6)向担保人追索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

  九、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本合同经借款人、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在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1、除由于贷款违约原因外,借款人或贷款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商得另一方同意,双方未协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2、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协议解除。

  十、其他

  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的贷款申请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按月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9

  借款人:(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贷款人:(下简称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_____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借款利息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不超过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_________

  贷款人(乙方):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10

  编号:甲方(出借人):

  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丙方(保证人):

  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

  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 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

  本借款限用于乙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

  挪作他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大写:元整)。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年,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

  日(以乙方实际收款日计算起算日期,到期日相应顺延);

  如甲方续借/展期,经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办理续借/展期手续,本合同自动

  延续。本合同截止日期凭续借/展期凭证上所标明的日期为准。

  第四条 计息方式(在

  □ 方式一:月息,利息共计:人民币¥

  (大写:元整); □内打)

  □ 方式二:按中央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第五条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行: 账 号: 户 名:

  第六条 甲方回款账户信息(在

  □ 不指定回款账号。乙方还款时甲方另行指定;

  □ 指定回款账户:

  开户行: 账 号: 户 名:

  第七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乙方一切可以用来还款的所有资金;

  2、还款方式:乙方到期偿还全部借款;

  3、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担保措施。

  第八条 是否公证(在□内打)

  □ 公证 □内打)

  本合同双方同意向 公证处申请对本合同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当乙方有逾期或其他违约事件发生,甲方有权向该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并凭本合同的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强制执行,并自愿放弃抗辩权。乙方自愿接受强制执行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及其它费用。

  □ 不公证

  第九条 权利与义务

  1、在乙方落实甲方要求的全部担保措施、且甲方取得相应权利证明后,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借款;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本息;

  4、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对资金的使用计划、各项活动等情况;5、乙方不能依照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十条 连带保证

  1、丙方自愿以其名下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经销代理权或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等)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其他相关费用,以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等);

  3、保证期限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或做相关的陈述,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及所做相关陈述的合法性、真实性,丙方需服从甲方的借后管理和风险监控。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事项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无论是否存在其他担保方式,丙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连带责任;

  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未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或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致使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丙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7.保证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内容,保证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如保证人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已经过合法授权;

  8、保证人向出借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保证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违约使用金额20%(百分之二十)的比例收取违约金;

  2、乙方利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按借款本息总额20%(百分之二十)的比例收取违约金;

  3、乙方如逾期不归还借款又不办理续借/展期手续的,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借款本息总额每日2(千分之二)的比例收取违约金;

  4、借款到期后五日内乙方不履行还款义务并支付相应利息、且未向甲方申请甲方申请续借/展期并办理续借/展期手续的,甲方有权按照法律规定或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合同/协议约定处理抵押物或采取其他担保措施;

  5、甲、乙双方约定按月结算利息,每月5日前支付上月利息,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的,甲方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向乙方追索本息。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并根据延期天数,按未支付借款部分每日2(千分之二)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累计计算违约金的天数不得超过20天。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签订及履行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组成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条款或补充协议;

  2、甲、乙双方签订的、或第三方为乙方提供相关担保而与甲方签订的与本借款合同相关的其

  他合同/协议或文件、凭证,均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

  3、本条前两款所述合同/协议,均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任何一方欲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应当及时返还已占用的全部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 第十五条 补充条款

个人借款合同11

  借款人:

  贷款人:

  借贷条款

  第一条贷款种类和金额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以下第种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a、个人商品住房贷款

  b、个人商业用房贷款

  c、个人自建房贷款

  d、经济适用房贷款

  e、集资建房贷款(房改房)

  f、其他:

  第二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贷款用途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利率

  4.1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下)浮%,据此确定年利率为%,并按照以下公式换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贷款发放前,基准利率调整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适用新的基准利率并按照第4.1条的约定重新确定贷款利率;贷款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a、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如基准利率在一个公历年度内经两次或两次以上调整的,则以该公历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及上述4.1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

  b、在贷款期限内不调整;

  第五条放款

  5.1贷款人发放或继续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是: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以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做抵押的,已办妥登记备案或预登记手续,且房地产开发商已提供有效的连带保证担保),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

  5.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贷款分次划入下列账户,贷款的发放和支付通过本账户进行。贷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户名:账号:开户行:

  5.3贷款资金应由贷款人通过受托支付方式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贷款人有权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后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并详细记录资金流向,归集保存相关凭证。

  5.4在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提高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a、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b、借款期间,借款人未按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c、借款人擅自将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或重复抵押等;

  d、拒绝或妨碍我行对贷款使用情况和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e、提供的文件、资料不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

  f、与他人签订有损我行权益的合同或协议;

  g、保证人违反保证条款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或质押权利价值明显减少影响我行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质)押;

  h、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遗产或财产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原借款合同;

  i、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支付。

  第六条还款

  6.1经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种方式偿还贷款本息:a、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计息)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b、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计息)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期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c、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日计息)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期月数+(贷款本金-已还本金)×日利率×本期实际天数

  d、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e、按月付息,按(月/三个月/六个月/一次性)还本;

  6.2每期还款日: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下列个人结算账户作为专门的还款账户:

  6.4在每期还款日前,借款人应向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并授权贷款人于每期还款日从还款账户中划收;借款人有未偿付的贷款本息或其他费用的,应及时存入还款账户,并授权贷款人随时划收。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应付款项,贷款人按费用、利息、本金的顺序划收。

  6.5若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止付、结清,或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的,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还款账户已无法足额划转,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柜面还款。借款人未及时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或未及时到贷款人柜面还款导致未按期足额清偿到期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借款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提前还款

  7.1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30天向贷款人提交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方可提前还款。

  7.2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满足以下条件:

  a、按如下标准向贷款人支付补偿金:

  b、贷款发放后第一年内不允许提前还款,一年后每年提前还款不超过2次,每次还款金额不低于初贷金额(合同金额)的20%。

  c、在提前还款时,在本合同项下不存在到期应付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和其他费用。

  7.3提前还款部分按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7.4由于借款人提前还款而造成贷款期限发生变化的,未偿还部分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贷款利率:

  a、按原贷款利率计息;

  b、自缩短期限之日起,贷款利率按调整后的实际期限所对应的基准利率和第4.1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但缩短期限前已经计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调整。

  第八条贷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需要办理贷款展期时,应在贷款到期前3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展期协议。如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则借款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第九条罚息

  9.1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贷款,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

  9.2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的贷款,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

  9.3贷款利率按第4.2条的约定进行调整的,利率调整后罚息利率亦相应变动,其变动周期与利率变动周期一致。

  第十条违约及违约责任

  10.1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a、借款人未完全适当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

  b、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c、以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做抵押的,抵押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办妥登记备案或预登记手续,或未在约定时间内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

  d、借款人所购房产或抵押物、质物发生质量、权属等纠纷,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e、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f、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g、借款人对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h、发生第10.2条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

  i、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次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或部分贷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10.3借款人违约,除第11.2条的约定外,贷款人有权采取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条扣收

  11.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或其他费用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XX市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但是贷款人应当通知借款人。对于因借款人联系方式变更造成贷款人无法电话或信函通知的,贷款人可以公证送达等各种法律认可方式履行告知义务。

  11.2贷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时,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该笔定期存款开户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因扣收而产生的利息损失,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二条费用

  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记、公证、评估等费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贷款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偿,并从贷款垫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三条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对全部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应付未付的其他费用。

  抵押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担保时,抵押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四条抵押物

  14.1抵押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14.3贷款人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4.4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贷款人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抵押人应予配合。

  14.5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贷款人并将抵押的事实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贷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并将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相关人员。由此取得的的收益,按照第14.8条的约定处理。

  14.6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损毁、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及时向贷款人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毁损、灭失证明。

  14.7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4.8抵押人所获得的抵押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贷款人指定的账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抵押人可将上述价值自由处分。

  14.9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向贷款人予以足额补偿。

  分页阅读第1页:借贷条款第2页:第十五条担保范围第3页:其他条款

  第十五条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六条抵押登记

  16.1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证明在贷款全部还清之前由贷款人保管;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人和贷款人应办理变更登记。

  16.2抵押物为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的,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或贷款人另行要求的时间内办妥登记备案或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人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应在30天或贷款人要求的时间内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在取得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之前,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应由贷款人保管。

  16.3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应积极协助抵押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抵押物的处分

  17.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将抵押物拍卖、变卖后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第14.6条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c、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7.2未经本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本抵押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再行抵押或发生其他任何有损抵押权人权利的行为。抵押人违反此约定的,抵押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7.3处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偿还抵押物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抵押人。

  17.4贷款人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予积极配合。对本合同项下依法设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抵押人应当在六个月内主动腾空房屋。如果贷款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临时住房,抵押人应当向贷款人支付租金;已经产生的租金,应当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17.5贷款人在处分抵押物过程中所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从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质押条款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质押担保时,出质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八条质物

  18.1出质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向贷款人提供质押担保,质物详见本合同附件《质物清单》。《质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质物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18.3贷款人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质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等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

  18.4质物价值发生了不利于贷款债权的变动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或出质人补足质物价值,借款人或出质人应在贷款人要求的时间内补足。

  18.5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的,贷款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贷款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贷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贷款人将质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

  18.6出质人所获得的质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质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质物,以恢复质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出质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出质人可将上述款项自由处分。

  第十九条担保范围

  质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质物保管费用、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二十条交付和登记

  20.1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应将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贷款人验收无误后应向出质人出具收押凭据,质物的保管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20.2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需办理质押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经变更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人应积极协助出质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将相关权属文件退还出质人。

  第二十一条质物的处分

  21.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将质物拍卖、变卖、兑现、提现,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18.4条所述情形,出质人或借款人未按贷款人要求补足质物价值的;

  c、贷款人与出质人约定将质物兑现或提现偿还到期债务;

  d、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质物的其他情形。

  21.2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先于主债务履行期的,贷款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贷款人依前款约定兑现价款后,应与出质人协商,将兑现的价款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21.3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借款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30天内仍未清偿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将质物提前兑现或提现,以所得价款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因提前兑现或提现产生的损失由出质人承担;如果质物在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30天内到期的,贷款人应在质物到期日按第21.2条约定的方式处分质物。22.4未经本质押权人同意,质押人不得将本质押合同项下的质押物再行质押或发生其他任何有损质押权人权利的行为。质押人违反此约定的,质押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1.5处分质物的所得在偿还质押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出质人。保证条款本合同项下贷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时,保证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二十二条保证方式

  保证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十三条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二十四条保证期间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

  24.1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但是自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且贷款人已收到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自动解除,但对在此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的债务,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24.2全程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二十五条扣收

  保证人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担保责任的,保证人授权贷款人从保证人开立在XX市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扣收保证人的定期存款的,按第11.2条的约定执行。贷款人扣收时应当通知保证人。

  分页阅读第1页:借贷条款第2页:第十五条担保范围第3页:其他条款

  其他条款

  第二十六条转让

  26.1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贷款人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贷款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予以配合。

  26.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二十七条借款人和担保人承诺

  27.1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人就所购房屋质量、权属或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减少或免除借款人的还款责任,也不限制、减少或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本合同应正常履行。

  27.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仍应继续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a、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同意变更借贷条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责任的; b、贷款人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 c、贷款利率依据第四条约定进行调整而导致利息增加的; d、贷款人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任何其他方的。

  第二十八条保险

  28.1如果贷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质人应办理抵押物/质押物保险,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保险金额应不低于贷款金额。保险费用由投保人负担。

  28.2保险单中应当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保险单中应当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贷款人指定账户。保险赔偿金应按照本合同第14.8条的约定处理。

  28.3在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得到全额清偿前,抵押人/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或撤销,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质人承担。

  第二十九条公证

  如果贷款人要求,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或担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十条通知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立即通知贷款人:

  30.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

  30.2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30.3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30.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冻结、征用、被列入拆迁范围或发生权属争议;

  30.5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合资或合作;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工商行政登记;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权等发生变更;

  30.6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保密

  贷款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31.1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相关信息。

  31.2借款人、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的,贷款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31.3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独立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贷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抵押条款、质押条款或保证条款的效力,担保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33.1提交仲裁委员会在进行仲裁。

  33.2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3.3

  第三十四条其他

  34.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34.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本合同中的“担保人”分别指抵押人、出质人或保证人;本合同项下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担保的,“担保人”指所有提供担保的合同当事人。

  34.3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质押担保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登记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关条款和内容自签订之日起成立,于登记或交付之日起生效。

  34.4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当事人和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补充条款

  贷款人(公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共同借款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

个人借款合同12

  售车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购车方(乙方):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车主 的 轿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_______人民币) ,小写_______ 。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所发生的一切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所发生的`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 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地址:_______

  购车方(乙方):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13

  出借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为公司经济业务的开展,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

  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借款利息:

  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百分之六。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出借方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转入借款方提供的'公司账户里。

  2、还款时间与金额:借款方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

  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间内未清当期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30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10%违约金。

  第五条还款:

  资金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30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30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出借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14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期限

  1.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大写)__________(个月、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3.实际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据或甲方出借款项实际到达乙方账户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借款用途

  1.本合同项下出借款项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2.乙方承诺如擅自改变借款用途,或将借款用于非法活动,造成的任何后果及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贷款利率、计息、结息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利率,利率为_____%,在约定的借款期间内,该利率保持不变,但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计息:贷款利息从出借款项实际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日计息,日利率=月利率/30。

  3.结息:本合同项下贷款按___(季/月)结息,结息日为___________。

  第四条各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借款日将足额的借款本金支付给乙方。

  2、甲方享有其所出借款项所带来的利息收益。

  3、无须通知乙方,甲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本协议下其对乙方债权的转让。在甲方的债权转让后,乙方需对债权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下其对甲方的还款义务,不得以未接到债权转让通知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4、如乙方还款不足约定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的,甲方同意各自按照其借出款项比例收取还款。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期足额向甲方偿还本金和利息。

  2、乙方承诺所借款项不用于任何违法用途。

  3、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

  4、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其他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合同各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非经各方协商一致或依照本协议约定,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协议。

  2、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使得其他各方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诉讼费、律师费等,应由违约方承担。如违约方为乙方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未偿还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

  3、乙方的每期还款均应按照如下顺序清偿:

  (1)根据本协议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

  (2)罚息;

  (3)逾期管理费;

  (4)拖欠的利息;

  (5)拖欠的本金;

  (6)正常的利息;

  (7)正常的本金;

  4、乙方应严格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逾期还款,则应按照下述条款向甲方支付逾期罚息,自逾期开始之后,逾期本金的正常利息停止计算。

  罚息总额=逾期本息总额×对应罚息利率×逾期天数;

  逾期天数1—30天的,罚息利率为_______%,31天及以上的,罚息利率为_______%

  5、如果乙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还款超过_______天,或乙方在逾期后出现逃避、拒绝沟通或拒绝承认欠款事实等恶意行为,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借款本息及借款管理费提前到期,乙方应立即清偿本协议下尚未偿付的全部本金、利息、罚息、借款管理费及根据本协议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

  6、在乙方还清全部本金、利息、借款管理费、罚息、逾期管理费之前,罚息及逾期管理费的计算不停止。

  7、本借款协议中的所有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借款均是相互独立的`,一旦乙方逾期未归还借款本息,任何一个甲方有权单独向乙方追索或者提起诉讼。

  第六条提前还款

  1、乙方可在借款期间任何时候提前偿还剩余借款。

  2、乙方提前偿还全部剩余借款的,应向甲方支付当期应还本息,剩余本金及提前还款补偿(补偿金额为剩余本金的_______%)。

  3、乙方提前偿还部分借款,仍应向甲方支付全部借款利息。

  第七条法律及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甲、乙双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应是终局的,并且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提交_________法院诉讼解决。

  2.因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守约方为解决争议所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保险公司出具保全费用、翻译费、通讯费、差旅费、文印费等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双方相互违约,有履约先后顺序的,负先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所有争议解决费用;无履约先后顺序的,争议解决费用双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附则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被认为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壹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15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使用,需向甲方借款。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以其车辆(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以此为条件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4、借款利息:月息为______。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乙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______色______牌汽车(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行驶证登记人: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抵押给甲方。

  2、抵押物价值:乙方车辆经双方议定估价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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