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合同

时间:2023-08-01 11:15:50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个人借款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个人借款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1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xx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xx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月收息。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

  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每天__%的本金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xx,诉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__日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个人借款合同2

  甲方(出借人):,性别:,族,年月日出生

  住址:身份证号:(详见本合同附件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邮编:,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微信号:,

  QQ号:。

  乙方(借款人):,性别:,族,年月日出生

  住址:身份证号:(详见本合同附件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邮编:,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微信号:,QQ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出借人向借款人借款人民币元(大写:)。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年,按月收息,乙方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清借款本金和利息,借款期限跨年的,应在每年年末12月31号结清当年利息。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放款以甲方转账的银行凭证为准,甲方交付现金的,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收条。

  五、保证条款

  1.乙方应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乙方的还款保证人为(身份证号:),为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自愿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的连带保证责

  任,保证期限为借款到期后两年。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除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外,应每日向甲方按借款本金的日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还清该笔利息为止。迟延支付达三十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了应在合同终止后的5日内还清已产生的利息和借款本金,还应支付相当于借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支付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每迟延一日,应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日按逾期支付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累计计算至本息款项全部还清为止,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归还全部本息,以及由此产生的损失。

  4.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责任。

  5.乙方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保证人执壹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签字捺手印):

  借款人(签字捺手印):

  保证人(签字捺手印):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

个人借款合同3

  甲方(出借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整(55000000.00元)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

  年利率为 %

  四、借款期间:

  借款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甲方以转账方式将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 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开户行: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4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_。

  二、借款利息:

  借款利率为月利息_____%,按_____月/年收息。

  三、借款期限:

  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甲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五、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费用。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5

  合同编号:

  借 款 人(全称):

  贷 款 人(全称): 担 保 人(全称):(1)

  (2)

  (3)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条 借款

  1.1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1.2借款用途:

  1.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

  1.4借款利率: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

  1.4.1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下)

  浮 %,执行年利率 % 。借款期限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其准利率调整,借款执行利率不随之调整。

  1.4.2浮动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下)

  浮%,执行年利率 %。借款发放后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自调整生效日起以调整后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浮动比例重新确定合同的借款执行利率。按以下第 种方式浮动:

  (1)自中国人民银行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

  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

  (2)利率调整以 (大写)个月为一个周期。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

  利率调整,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下一个周期首月的借款对应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无借款对应日的,基准利率调整后的下一个周期首月的最后一日视为借款对应日。

  1.5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浮动利率调整按本合同第1.4.2约定

  的利率浮动规则执行)等与借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2.1担保人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2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2.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交付、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

  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物权、保险持续有效。

  2.4借款人、担保人、担保物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条 划款方式

  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将上述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账号/

  银行卡号为。

  第四条 还款

  4.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以下第

  4.1.1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归还借款本息。

  4.1.2按/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日。

  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结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4.1.3分期还款的,按□季/□每个月还款,还款日为每季末月或期末月的 (20日/借款对应日)。如无借款对应日,以所在季末月或期末月的最后一日为还款日。借款人与贷款人商定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还款,计算公式如下:

  (1)等额本息还款法

  借款期数借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 每期还款额=借款期数(1+期利率)-1

  (2)等本递减还款法

  每期还款额=借款本金?(借款本金-累计已归还本金额)?期利率 借款期数

  (3)其他还款方式:

  4.2借款人应于每期还款日前在第三条所述借款人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借款本

  息的款项,贷款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借款本息。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贷款人不划收的,该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要求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经贷款人同意。

  4.3 贷款人与借款人任意一方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的,须在下一个还款日到来之前五

  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后制定新的还款计划。

  5.1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在还款时对提前还款部分按照实际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 (大写)支付补偿金。

  第六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6.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6.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6.3按贷款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6.4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6.5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七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7.1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及担保物情况。

  7.2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7.3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担保权的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7.4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

  7.5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担保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公开披露。

  7.6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担 保

  第八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 担保的共性条款

  8.1适用于本合同项下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1.1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8.1.2担保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授权。

  8.1.3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两个以上担保人的(含借款人自身提供物的担保),各担保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承担连带共同担保责任,贷款人有权选择任一或者各个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8.1.4本合同项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其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当贷款人放弃借款人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8.1.5担保人、担保物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担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的,担保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8.1.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与担保人协议以担保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担保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保证人支付的款项或者处分担保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等: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

  (2)担保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3)担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5)担保期间,担保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8)其他严重危害贷款人权利的情形。

  8.2适用于本合同项下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2.1担保人同意以提供担保。上述担保物详见(清单名称及编号) ,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2上述担保物暂作价人民币其最终价值以实际处理担保物所得价款为准。

  8.2.3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合物、混合物、分离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者权利。

  8.2.4担保物为共有的,担保人已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8.2.5担保物保险

  (1)担保人应按贷款人要求对担保物办理足额保险,并指定贷款人为该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

  (2)担保期间,担保人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并履行保险合同(含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下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担保人未按时足额缴付保险费或者办理保险(续保)手续的,贷款人有权代缴保险费或者代办保险(续保)手续。相关费用由贷款人直接从担保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3)担保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单方或者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的请求权或者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4)担保期间,担保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担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及贷款人,并负责索赔事宜。因怠于通知或者索赔,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个人借款合同6

  甲方:

  借款人: 住所:

  联系电话: (座机); (手机) 通讯地址:

  开户行: 帐号: 乙方:

  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座机); (手机) 丙方:

  担保人 :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座机); (手机) 住所: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20xx年8月 日签订本合同,乙方愿意将其肆佰万元(¥4,000,000.00元)整贷给甲方,甲方愿按本合同约定的利息及费用如期支付给乙方。贷款金额和放款日以借据为准。为进一步明确借据以外的事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执行。

  第二条:担保承诺人及其担保范围

  担保人 ,担保责任:包括归还借款金、借款利息(法定利息、约定利息、罚息)、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借款综合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申甲方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担保承诺书(见附件)和本合同具同等法津效力。

  第三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肆佰万元整(¥4,000,000.00元)

  借款利率及期限: /30天,手续费: /30天,不足30天按30天计。

  支付利息及手续费方式:甲方在借款当天一次性支付利息及手续乙方指定账户(含还本账户),指定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借款期限:自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具体金额和期限以借据为准)。超过期限乙方按借款本金的日息1%另外向甲方计收罚金。

  第四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担保人一份。

  第五条:通知条款

  所有通知事项应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地址,作为有效通讯地址。 若上述地址发生变化,自通知以挂号、快递或电传方式发通知以上述方式发出的3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的,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通讯地址变更方才有效。

  第六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借款条例》相关规定办理。

  若今后新颁布或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与本合同的'基本条款不一致的,双方应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的规定共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修改。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依借款借据为准。

  附件 担保承诺书。

  甲方(借款人): 乙方(贷款人): 丙方(担保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20xx.8.25

个人借款合同7

  出借人: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和丙方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供三方遵守:

  1、乙方借甲方现金实际转帐汇款之日起算。乙方借款用途为 。

  2、乙方承诺,在日前将借款本金全部偿还给甲方。

  3、如果乙方不按照第2条约定及时偿还借款,除按照合同约定偿还本金,应按照借款总金额的百分之壹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如果乙方不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利息及费用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4、丙方自愿为乙方的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若乙方不及时按照约定还款或者甲方提前收回借款时,丙方均自愿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保证的范围包括担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用、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5、本协议自三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7、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月日

个人借款合同8

  甲方:__________,现住市区______路______号,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现住市区______路号,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现住市区______路,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100万元整(大写:壹佰万元整),月利率2%(佰分之贰),借款期2年。

  2、甲方今已收到乙方出借款项: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到以现金方式交付的人民币3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2)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到以银行转账方式交付的'人民币7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柒万元整)

  甲方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承诺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将还款打到乙方账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甲方到期未还款,甲方以3%(佰分之叁)的月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4、如甲方到期未还款,丙方愿作为连带保证人代为清偿。

  5、甲方有汽车一辆(牌照:苏U__________________),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交由由乙方保管,如甲方到期未还款,乙方有权将该汽车交由______拍卖行拍卖,以所得价款充抵甲方应付本息。

  6、如有纠纷,各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精神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姑苏(或者相城区,但必须只能填写明确的一个,如果写多则无效。)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甲方:__________(手写签名,摁手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手写签名,摁手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手写签名,摁手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9

  甲方:xx

  身份证号码:xx

  乙方:xx

  身份证号码:xx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xx万元(¥xx),乙方于xx年xx月xx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xx 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xx%;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xx股份有限公司(下称xx公司)的所有股份(占xx公司注册资本的xx_%)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xx_公司的股东名册,由xx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xx_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xx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I仲裁机构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

  xx年xx月xx日x xx年xx月xx日

个人借款合同10

  贷款方:_____

  借款方: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账号

  第三条借款利率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________,即每月________元利息,月结算一次。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________%计算利息。

  第五条借款担保

  借款方以抵押,抵押担保债券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第六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________%利率收取利息。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_____(签字)

  借款方: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11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借款合同中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甲方(借款人):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五)、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_(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12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XX编码: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及账号:

  贷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XX编码: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甲方因 的需要,向乙方申请 贷款,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上述贷款。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种类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下列第 种类的贷款:

  1、短期贷款

  2、中期贷款

  3、长期贷款

  第二条 贷款金额与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贷款用途 甲方应将在本合同项下借入的本金用于 ,但乙方不对甲方运用该借入的贷款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贷款利率与利息

  1、本贷款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利率:

  (1)短期贷款,根据本合同签订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的贷款利率,为 。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贷款利率水平。

  (2)中长期贷款,根据本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为 。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贷款利率水平。

  2、本贷款自乙方划出贷款之日起计息,按 (月季)结息,结息日为 (每____月的____日每季度末月____日)。

  3、首次付息日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付息日逢非乙方工作日,则应顺延至下一个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最后一笔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第五条 还款方式

  1、甲方按下列计划偿还本金:

  2、甲方所偿还之贷款本息,应汇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并授权乙方直接扣款。

  3、甲方如需提前还款,则应于拟提前还款日前三十个日历日将不可撤销的提前还款计划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取得乙方的同意。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利率向甲方收取利息。

  第六条 贷款展期 如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需要办理贷款展期时,应在贷款到期前 个乙方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贷款展期协议。如乙方不同意展期,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 贷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方式为 ,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_______担保合同。

  第八条 甲方声明与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贷款。

  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3、甲方应定期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反映其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在贷款期间内,甲方经营决策的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决策,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贷款的'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贷款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其经营情况及贷款使用情况所做的调查了解及监督,乙方因甲方阻挠行为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均应由甲方承担。

  6、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责任。

  7、甲方转让、出租或以为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债务设定担保等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贷款的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贷款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8、如发生对本合同的债务履行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9、如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贷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10、在贷款期间,如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经营情况及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了解。

  2、在甲方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满足了放款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期足额向甲方发放贷款。

  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有关甲方的资料、文件、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以查询的除外。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贷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按实际逾期天数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收取办法为: 。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项下尚未使用的任何款项,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所有已提贷款、应付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账户中直接扣款以抵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

  (2)甲方没有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

  第三款至

  第九款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

  (3)甲方向乙方提交的与本贷款有关的证明和文件及本合同

  第八条的声明和保证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

  (4)甲方全部停止偿还其债务,或不能或表示其不能偿还到期债务;

  (5)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6)甲方住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对外发生重大投资等情况使乙方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或威胁的;

  (7)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其他事件。

  4、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乙方除行使本条

  第三款约定的权利外,有权对违约使用的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计罚息。

  5、对甲方在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乙方除行使本条

  第三款约定的权利外,有权按本合同利率水平上加收50%计收违约金;对逾期本金,有权在本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计罚息,并对未支付的利息及罚息按逾期贷款罚息率计收违约金。

  6、乙方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义务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继承人、代理人、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更改名称等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十三条 公证 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证要求,本合同应在国家规定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其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在 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以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的累加性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是累加的,并不影响和排除乙方根据法律和其他合同对甲方所享有的任何权利。除非乙方书面表示,乙方对其任何权利的不行使、部分行使和或延迟行使,均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或部分放弃,也不影响、阻止和妨碍乙方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他权利的行使。

  第十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其他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贷款申请表和其他材料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合同的某条款或某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是或将来成为无效,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该条款其他内容的有效性。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签约地点: 省(市) 市 县(区)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盖 章 盖 章

  ____日期:____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13

  甲方(出借人)xxxx身份证号码:xxx

  乙方(借款人)xxxx身份证号码:xxx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xx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xx,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xx年xx月xx日 起至xx年xx月xx 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xxxxxx

  六、违约责任: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x%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xx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xx 乙方(出借人)xx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个人借款合同14

  借 款 人(全称):____________

  贷 款 人(全称):____________

  担 保 人(全称):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条 借款

  1.1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人民币

  1.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1.4借款利率:____________按以下1.4.1方式确定:____________

  1.4.1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

  1.5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等与借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先决条件

  未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____________

  2.1担保人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2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2.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交付、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物权、保险持续有效。

  2.4借款人、担保人、担保物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条 划款方式

  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将上述借款金额以现金方式交付于借款人。

  第四条 还款

  4.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以下______方式还本付息:____________

  4.1.1按 (月/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的 _______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结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4.1.2实施利随本清,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4.2 贷款人与借款人任意一方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的,须在下一个还款日到来之前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后制定新的还款计划。

  第五条 提前还款

  5.1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在还款时对提前还款部分按照实际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 (大写)支付补偿金。

  第六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6.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6.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6.3按贷款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6.4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6.5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七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7.1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及担保物情况。

  7.2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7.3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担保权的费用时,均由借款人进行支付。

  7.4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

  7.5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担保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公开披露。

  7.6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担 保

  第八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

  担保的共性条款

  8.1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连带责任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1.1担保范围包括:____________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8.1.2担保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授权。

  8.1.3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两个以上担保人的(含借款人自身提供物的担保),各担保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承担连带共同担保责任,贷款人有权选择任一或者各个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8.1.4本合同项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其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当贷款人放弃借款人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8.1.5担保人、担保物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担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的,担保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8.1.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与担保人协议以担保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担保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保证人支付的款项或者处分担保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等:____________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

  (2)担保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3)担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5)担保期间,担保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8)其他严重危害贷款人权利的情形。

  8.2适用于本合同项下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2.1担保人同意以 提供担保。上述担保物详见(清单名称及编号) ,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2上述担保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 ,其最终价值以实际处理担保物所得价款为准。

  8.2.3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合物、混合物、分离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者权利。

  8.2.4担保物为共有的,担保人已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8.2.5担保物保险

  (1)担保人应按贷款人要求对担保物办理足额保险,并指定贷款人为该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

  (2)担保期间,担保人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并履行保险合同(含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下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担保人未按时足额缴付保险费或者办理保险(续保)手续的,贷款人有权代缴保险费或者代办保险(续保)手续。相关费用由贷款人直接从担保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3)担保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单方或者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的请求权或者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4)担保期间,担保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担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及贷款人,并负责索赔事宜。因怠于通知或者索赔,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2.6担保期间,担保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恢复担保物的价值或者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8.2.7担保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对担保物作出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许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处分担保物的,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8.2.8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等,贷款人有权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8.2.9贷款人转让部分债权的,有权不转让相应的担保物权。贷款人转让担保物权的,担保人应当协助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8.2.10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借款人和其他担保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贷款人有权就其他担保人提供的担保物先于借款人提供的担保物物使担保物权。

  担保的个性条款

  8.3保证

  8.3.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8.3.2一次性还款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每期还款日起二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本合同债务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8.3.3保证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的,贷款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8.3.4本合同项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保证担保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先于借款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承担保证责任。

  8.4抵押

  8.4.1抵押人应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价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已设定抵押、已出租等情况。

  8.4.2抵押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或者其他权利证书由贷款人持有。

  8..4.3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义务。贷款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8.5动产质押

  8.5.1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质物及贷款人要求的相关资料交由贷款人保管。需要办理登记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相关权利登记证明材料由贷款人持有。

  8.5.2质权存续期间,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费由出质人承担。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灭失,造成出质人损失的`,贷款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5.3借款人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的,贷款人应及时返还质物。出质人应及时接收质物;出质人不接收的,贷款人有权提存质物及相关单证,费用由出质人承担;出质人因未及时接收质物所造成的损失,由出质人自行承担。

  8.6权利质押

  8.6.1需要交付权利凭证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相关的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出质人交付的权利凭证。需要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手续,相关权利登记证明材料由贷款人持有。

  8.6.2出质的权利不存在被申请撤销、启动无效宣告程序、异议、查封、冻结、监管、诉讼、仲裁、挂失、止付以及其他影响质权实现的情形。

  8.6.3出质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缴纳与出质权利相关的各项费用,履行各项法定义务,以保证出质权利在质权存续期间持续有效。

  8.6.4以汇票、本票、支票、仓单、提单、债券以及其他须背书转让的权利凭证出质的,应当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8.6.5用于出质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本合同项下债权到期的,贷款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变现,所提价款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8.6.6用于出质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后于本合同项下债权到期的,出质人同意贷款人提前兑现或者提货,所得价款用于清偿债务。

  8.6.7借款人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但保的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质权人应当及时返还权利凭证。出质人应及时接收权利凭证。出质人不接收的,质权人有权提存该权利凭证,费有由出质人承担。

  违 约 责 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在借款人、担保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因贷款人原因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贷款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 (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9.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 (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在此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9.4对应付未付利息,货款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应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违约使用罚息)和借款逾期后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罚息和违约使用罚息)。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内按合同约定借款执行利率计算复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逾期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

  9.5借款人、任一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贷款人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有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者采取其他资金产保全措施。

  9.6担保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向贷款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所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数额的百分之 (大写)计算;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同时给予全额赔偿。

  (1)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未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款及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已经设立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冻结、扣押、监管等情况;

  (3)未按合同约定办理登记、变更登记、保险手续,未移交质物、权利凭证;

  (4)未按贷款人要求恢复担保物价值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5)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分担保物;

  (6)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的行为。

  其 他

  第十条 费用承担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登记、评估、鉴定、见证、运输、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担保人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1.2在诉讼或者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2.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贷款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12.2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____________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还款能力;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担保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

  12.3本合同所称担保物包括抵押物、质物和出质权利。

  12.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借款人 份,贷款人 份,担保人各 份,效力相同。

  第十四条 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和担保人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签章) :____________贷款人(签章):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15

  甲方(出借款人):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住所地:

  住所地:

  保证人(责任人):

  保证人(责任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住所地:

  甲乙双方及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壹仟元整(:.00元),借款期间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不超过天。乙方承诺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偿还甲方全部借款及利息。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借款人民币壹仟元整(:.00元),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按每月利息率20计息,乙方应于每个月月底前付清本月利息,不得拖欠。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及利息,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需向甲方支付甲方因追还该借款所产生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就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若产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对协议的变更,需三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六、乙方紧急联系人(是乙方的)为,联系方式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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