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书

时间:2023-07-31 13:19:32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借款合同书必备[1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借款合同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借款合同书必备[15篇]

借款合同书1

  甲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资金紧张,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借款相关事项订立本借款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二、借款期限:XXXX年XX月XX日始至XXXX年XX月XX止。

  三、借款利息:月利息为%。

  四、借款用途:缓解资金紧张,用于资金周转。

  五、借款汇入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六、逾期还款罚息:逾期还款的按照每日%的'标准计算罚息。

  七、争议解决:如乙方到期未还款,甲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除还款付息之外,还应承担甲方追讨借款的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合同签订地:

借款合同书2

  出借人(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 份 证 号:

  家 庭 住 址:

  电 话:

  借 款 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 份 证 号:

  家 庭 住 址:

  电 话: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出借借款,并以乙方公司股份份额中,乙方自有股份份额作为乙方进行抵押一事,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借款合同条款

  本合同作为抵押合同的主合同与抵押合同共同发生法律效力

  一、甲方向乙方出借款共计人民币 元整(¥ 元)。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

  二、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所需上述借款的用途为 。

  四、甲方将此笔借款借给乙方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借据,借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起发生法律效力。

  五、如乙方在借款期内发生下列事项,则甲方有权利提前收回借款。

  (一)乙方违反借款合同的条款。

  (二)乙方擅自将抵押股份份额变更、变卖或因抵押股份发生其他变故可能对甲方的权利造成损害的。

  (三)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还款的情形。

  抵押合同条款

  本合同条款作为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与借款合同共同发生法律效力

  一、乙方借款人自愿以其在的所占(份为借款合同的抵押股份向甲方进行抵押担保。

  二、乙方必须按照本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将所借款项归还抵押权人。如乙方借款期限到期未还,甲方作为抵押权人优先顺序受偿本抵押合同内乙方向甲方所抵押的股份份额。

  三、股权抵押乙方保证该抵押股份无其他抵押权人,甲享有优先顺序受偿的权利。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同时也包括借款人因违约对出借人造成的损失。

  五、抵押期限自抵押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六、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股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股份。

  其他条款

  一、本合同中的借款合同条款及抵押合同条款自借款抵押协议双方方签订后生效。

  二、本合同属于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如违反约定,愿意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

  贷款人: (下称甲方)

  借款人: (下称乙方)

  鉴于:

  1、乙方因经营上的资金周转,急需现金而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 元整;

  2、为保证还款,乙方将乙方名下持有的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 万股的股权质押给甲方予以担保。

  为此,经双方协商,于 年 月 日在上海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利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1.1、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

  1.2、用途:经营上的资金周转。

  1.3、利率: %年利率。

  1.4、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将贷款放出。

  第三条 本金与利息的还款时间: 年 月 日。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自甲方放出贷款的实际金额之日起计息,按日结息。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由取得甲方认可的乙方所持有的(证券代码: ) 万股的股权提供担保,另行签订《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8.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8.2、乙方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8.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它条款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8.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解除本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乙方已占用甲方的贷款和应付利息应支付给甲方。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时,应在变更后3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收取甲方应得的利息。

  9.2、乙方未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也未能与甲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还不能归还借款时,乙方对还款期的任何违约视为全部违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9.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前归还本

借款合同书3

  借款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地址):

  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地址):

  借款人、借款人经平等协商,就借款人向借款人发放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借款条件

  第一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 。未经借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有权监督款项的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2.1 本合同项下借款币种为 ,金额为 (大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 利率、利息和费用

  3.1 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年利率为

  3.2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 (月/季/半年)结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

  3.3 本合同项下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确定,挪用借款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确定。

  第四条 提款

  借款人可根据实际用款需求提取借款,每次提款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借款人提出申请,否则借款人有权拒绝提款。

  第五条 还款

  5.1借款人按照下列 种方式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

  (1) 借款到期一次性偿还。

  (2) 按照下列还款计划分期偿还(内容较多时,可另附页):

  5.2 每期还款日为实际放款日次月起的每期对应日;无对应日的,还款日为该期最后一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借款到期日。

  5.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按提前还款金额的 %向借款人支付补偿金。 第六条 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担保,其担保方式为以下第 种:

  (1)抵押。

  (2)质押。

  (3)保证

  (4)其他。

  本借款合同对应的担保合同号为 。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解决方式为 :

  (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提交仲裁申请时该会有效之仲裁规则,在 (仲裁地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 在借款人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借款人、 各执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借款合同条款

  第一条 借款发放和支付

  1.1 借款人提取借款必须满足下列前提条件,否则借款人没有义务向借款人发放任何款项,借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1) 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已按借款人要求提供相应担保,相关担保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且担保未发生不利于借款人的变化;

  (2)在每次提款时,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陈述和保证仍然真实、准确、完整,且未发生本合同项下或借款人与借款人签署的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1.2 借款人提取借款,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向借款人提交提款通知书。提款通知一经提交,未经借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第二条 还款

  2.1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应付款项的,借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2.2 经借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应于提前还款日同时付清至提前还款日止,依据本合同约定到期应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项。

  第三条 担保

  3.1 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应为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提供借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3.2 本合同项下担保物发生受损、贬值、产权纠纷、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处理抵押物,或保证担保的保证人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发生其他不利于借款人债权的变借款人应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另行提供借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第四条 陈述和保证

  借款人向借款人做出以下陈述和保证,并维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有效:

  4.1 依法具备借款人主体资格,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4.2 签订本合同已获得所有必需的授权或批准,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本公司章程、股东出资协议、联营协议、合伙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应承担的其他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无抵触。

  4.3 在最近一年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

  4.4 提供给借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4.5 未向借款人隐瞒其所涉及的诉讼、仲裁或索赔事件。

  第五条 借款人承诺

  5.1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所借款项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5.2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清偿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5.3接受借款人的信贷检查,按照借款人要求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资料和反映借款人偿债能力的其他资料,积极协助并配合借款人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和监督。

  5.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及时通知借款人:

  (1) 变更名称、公章、公司章程、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通讯地址等事项;

  (2) 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申请(被申请)破产;

  (3) 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税务、工商等有权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或采取处罚措施;

  (4) 股东、董事和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股东和出资人涉嫌重大案件或经济纠纷。

  5.5 不以降低偿债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损害借款人的权益。

  5.6承担因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借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已付和应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等。

  5.7 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顺序优先于借款人对其股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主要出资人或关键管理人员的债务,并且与借款人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至少处于平等地位。

  第六条 借款人承诺

  6.1 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6.2 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其财务和生产经营方面的非公开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违约

  7.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1)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或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或违背在本合同项下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的;

  (2) 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借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借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的;

  (3) 借款人任何其他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能清偿,或者不履行或违反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4)借款人生产经营、对外投资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5) 借款人或其股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或依法采取处罚措施,或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政策被媒体曝光,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6) 可能导致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受到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7.2 借款人违约,借款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停止依据本合同和借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

  (3) 宣布本合同和借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其他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偿还款项;

  (4)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给借款人造成的损失;

  (5)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或借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7.3 借款到期(含被宣布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约偿还的,借款人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对借款人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7.4 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或其他应付款项的,借款人有权通过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第八条 权利和义务转让

  借款人有权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借款人的转让行为无须征得借款人同意。未经借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生效、变更

  9.1 本合同自双方有效签署之日起生效(以最后签署日期为准),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9.2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条 其他

  10.1 借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权利。

  10.2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借贷双方已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借款人已提请借款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已应借款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作出解释和说明。借款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条款(包括第一部分《借款条件》和第二部分《借款合同条款》),借贷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对合同内容无异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书4

  甲方:_____,现住市区_____路_____号,

  身份证号:_____

  联系方式:_____

  乙方:_____,现住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号

  身份证号:_____

  联系方式:_____

  丙方:_____,现住_____市_____区_____路,

  身份证号:_____

  联系方式:_____

  1、甲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万元整),月利率_____%(佰分之_____),借款期_____年。

  2、甲方今已收到乙方出借款项:

  (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到以现金方式交付的人民币_____万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元整);

  (2)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到以银行转账方式交付的人民币_____万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元整)

  甲方账号:_____

  乙方账号:_____

  3、甲方承诺将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将还款打到乙方账户(账号:_____),如甲方到期未还款,甲方以_____%(佰分之_____)的月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4、如甲方到期未还款,丙方愿作为连带保证人代为清偿。

  5、甲方有汽车一辆(牌照:_____),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交由由乙方保管,如甲方到期未还款,乙方有权将该汽车交由_____拍卖行拍卖,以所得价款充抵甲方应付本息。

  6、如有纠纷,各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精神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姑苏(或者相城区,但必须只能填写明确的一个,如果写多则无效。)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甲方:_____(手写签名,摁手印)

  乙方:_____(手写签名,摁手印)

  丙方:_____(手写签名,摁手印)

借款合同书5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小写)实际借款额以借据为准。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借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五条 还款时间: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归还本金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归还本金_________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归还本金_________元。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确定为月息_________%,自出借人放款之日起计息,按日计息,按月计息,按季结息,借款到期还清本息。

  第七条 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主动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第八条 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九条 担保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_________向出借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合同编号_________的担保合同。

  (二)如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有关事项发生,出借人认为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出借人满意的担保。

  第十条 双方义务

  (一)借款人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2)不得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3)在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改变住址、经营方式等行为(包括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其他形式)时,应最迟于改变前十天通知贷款人,并保证借款本息的清偿。

  (4)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

  (5)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当在事件发生后7天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6)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资料,如实告知出借人与借款有关的生产、经营、财产等情况。

  (二)出借人义务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一)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二)借款人如要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出借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借款人、出借人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并应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出借人可以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加收万分之三违约金。

  (二)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归还借款本息时,除应按实际借款时间按本协议利息计息外,还应对逾期借款按每逾期一日加收万分之三违约金。

  (三)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一项时,出借人可以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借款逾期,除应按实际借款时间按本协议利息计息外,还应对逾期借款按每逾期一日加收万分之三违约金。

  第十三条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借款人支付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借款人、出借人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生效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书6

  甲方:

  乙方:XX投资策划有限公司(XX公关学校)

  经张东鲜女士介绍,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借款合同,严格履行。

  一、借款金额:

  伍拾万元人民币。

  二、借款用途

  学校基本建设工程付款。

  三、借款时间及本息结算还款办法:

  借款时间:一年。(20xx年9月26日至20xx年9月26日)月息贰分。每季度末结算一次。乙方若有资金和还款能力提前还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一个月声明并按实际使用时间提前归还本息。

  四、质押物品及化解风险的措施:

  乙方用公司和学校一号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运港字第00000242号)作抵押。乙方不能按时归还本息,甲方有权将质押房屋变卖收回本息或按每月所借款额的3%加收滞纳金。

  五、上述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到款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存一份。若有争议,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留印:乙方签字盖章:介绍及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书7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邮编: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邮编: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上述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_____万元(大写:____万元整,已交付)。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

  第三条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为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息,以如下第种方式结息。

  (1)由甲方于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2)按年结息,结息日为。

  3.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的本息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4.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四条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五条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的担保合同。

  第六条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七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者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或者作为本合同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担保。

  8.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汇总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公证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

  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借款合同书8

  贷款方:

  借款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

  2、还款方式: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4、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借款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_____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书9

  借款方为了弥补企业流动资金的不足,向贷款方借款,由第三方提供担保保证,为明确有关事项,三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望共同遵守。

  借款方: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贷款方: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担保方: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用于企业流动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50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收到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2%.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缴贷款。如经三分同意合同延期,应当签约延期合同。

  五、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房产(或者商铺、汽车、有价证卷、古董、字画等)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自然取消,归还抵押物。

  2、借款方借款,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缺口,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进行违法经营。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担保人____,为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自愿与乙方负责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附件

  收款凭证、延期合同、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品证照,抵押物品登记表,公证书,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要件,君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本合同自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和保证人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担保人:(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书10

  合同号:

  进出银(信合)字第______号

  本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项目贷款)(合同号:(

  进出银(信合)字第_____号)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述双方签订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以

  合同号:(

  )进出银(信合)字第______号

  本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项目贷款)(合同号:(

  )进出银(信合)字第_____号)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述双方签订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________分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营业部

  (以下称“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羊子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实施________项目(以下称“项目”)签订________合同(合同号:________)(以下称“项目合同”),向“贷款人”申请出口卖方信贷。经审查,“贷款人”同意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发放贷款。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借款人”为实施________项目(以下称“项目”)签订________合同(合同号:________)(以下称“项目合同”),向“贷款人”申请出口卖方信贷。经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批准和授权,“贷款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发放贷款,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贷款金额、用途及期限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提供出口卖方信贷项目贷款□¥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_____万美元)(以下称“贷款”)。

  第二条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金融政策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出日卖方信贷试行办法》的规定,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应专项用于“项目合同”项下的资金需要。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变更本合同项下“贷款”用途。

  第三条

  本合同贷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提款计划约定的首次提款日起,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以下称“贷款期限”)

  第四条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提款计划提取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提款计划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

  特殊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贷款利率和利息计收

  第五条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本合同所执行的人民币“贷款”利率,每满一年确定一次。本合同第一年度的年利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从首次提款日起,每满一年后执行的年利率,应根据届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的贷款利率执行。

  本合同美元“贷款”利率按《中国进出口银行外汇贷款利率、费用暂行规定》执行,按________个月浮动,本合同第一计息期的利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以后每个计息期执行的利率,由“贷款人”书面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

  “贷款人”按季计收人民币“贷款”利息。“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贷款”账户,并在每季度末月21日以前将利息付至“贷款人”指定的账户。如“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利息,“贷款人”对“贷款期限”内未按期支付的利息部分按本合同规定的利率按季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贷款人”按季计收美元“贷款”利息,如“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利息,“贷款人”将按《中国进出口银行外汇贷款利率、费用暂行规定》计收罚息。

  第七条

  本合同规定的利息从“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算,按实际提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计算基数为一年360天。

  第三章贷款的提取

  第八条

  本合同的担保合同生效后,“借款人”才能申请提取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第九条

  “借款人”提取本“贷款”,应事先向“贷款人”提交按照附二格式确定的提款通知书及贷款人要求的有关文件、材料,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十条

  “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第一笔“贷款”的提取期限为6个月(自提款计划确定的首次提款日起算)。若在上述期限内没有提款,“贷款人”有权取消本合同所有“贷款”直至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第一笔提款以后各笔“贷款”的提取期限为3个月(自提款计划确定的相应提款日起算),若在此期间内,“借款人”未办理提款手续,“贷款人”有权取消该笔“贷款”直至全部未用“款”。

  第十二条

  未经“贷款人”同意,提款计划不得更改。

  第四章借款人的声明与承诺

  第十三条

  “借款人”向“贷款人”声明如下

  (一)“借款人”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二)“借款人”具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三)“借款人”已仔细阅读本合同并完全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四)“借款人”签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

  (五)“借款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公司授权均已完成,本合同由“借款人”的有效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对“借款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六)“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而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都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

  (七)“借款人”未隐瞒下列任何事件:

  1.“借款人”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或发生了与“借款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2.“借款人”在与其他债权人的合同项下发生重大违约事件;

  3.“借款人”承担的重大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

  4.与“借款人”有关的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5.“借款人”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交易;

  6.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第十四条

  “借款人”向“贷款人”承诺并保证,“借款人”应完成下列事项:

  (一)“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每季向“贷款人”提供最新财务报表,每年4月底之前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随时提供有关(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等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在“贷款期限”内,“借款人”应在每季度向“贷款人”报送一次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项目”的执行和“项目合同”项下的收结汇情况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三)“借款人”应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充分的协助和配合。

  (四)“借款人”应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开立专用于上述“项目合同”资金收付的专门账户,该账户中的资金应专款专用。

  (五)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以下任何减少注册资本、重大产权变动和经营方式调整的行为,均应事先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包括但不限于:

  1.与外商、港澳台商签订合资、合作合同;

  2.关闭、停产、转产、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

  3.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

  4.以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或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或投资于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5.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交易。

  (六)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债务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七)在法定期限内或“贷款人”要求的期限内,“借款人”应及时办理与“项目”有关的登记手续,并向“贷款人”提供登记文件复印件。

  (八)“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有关结算业务应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办理。

  (九)“借款人”应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将与本合同或“项目合同”有关的文件正本(包括本票、承兑汇票等)存放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处。

  (十)如有“借款人”未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或其他应付款项的任何情形,则“借款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股东分配股息或红利。

  (十一)一旦发生或可能发生本合同项下第九章中所述的任一违约事件,“借款人”应在得知该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时3日内立即通知“贷款人”,并对所发生的违约事件采取合理、及时的补救措施。

  第五章代理行的参与

  第十五条

  为了保证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专款专用和按期偿还,“贷款人”委托_____________银行作为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代理行(以下称“代理行”)。“贷款人”另与“借款人”和“代理行”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以下称“委托代理协议”,协议号:(

  )进出银(信代)字第________号)。经“贷款人”总行授权,“贷款人”另与“借款人”和“代理行”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以下称“委托代理协议”,协议号:(

  )进出银(信代)字第________号)。

  “借款人”除应遵守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外,还应受“委托代理协议”的约束如“委托代理协议”与本合同有任何不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六条

  “贷款人”将委托“代理行”负责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拨付、监督“贷款”的使用和“项目合同”的执行,以及将“借款人”的出口结汇资金及时划付至专门账户,用于偿还“贷款人”的“贷款”。

  第六章贷款的偿还

  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严格按还款计划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还款计划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

  第十八条

  除本合同第十九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情况外,“借款人”如提前还款,应提前________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第十九条

  对于任何提前偿还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借款人”应确保“项目合同”项下的收结汇应专项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借款人”如提前收回“项目合同”项下的货款,应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第二条

  如“借款人”申请“贷款”展期,应在“贷款”到期日之前两个月内向“贷款人”提交书面展期申请和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同意该“贷款”展期的证明文件)。经“贷款人”审查后,如“贷款人”批准“贷款”展期,“借款人”应与“贷款人”另行签定“贷款”展期协议。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在还款时应按“贷款人”要求填写汇款单据的有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注明本合同的合同编号)。

  第七章担保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采用如下担保方式

  由________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提供抵押担保,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提供质押担保,并另行签订《质押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

  第八章保险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应将本“贷款”项下有关的设备、建设工程、出口货物货物运输以及“项目”运营期间的风险在“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种应符合贷款人的要求,并且“借款人”应将或安排将保险权益转让给“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偿清之前,“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借款人”中断保险,“贷款人”有权续保或代为投保,费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并根据保险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承保人索赔。由于没有及时通知或及时索赔或未履行保险单项下义务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由“借款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

  保险赔款应首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但“贷款人”可视“项目”情况决定保险赔款是否可以继续用于“贷款”支持的“项目”或贸易;保险赔款不足以支付所欠“贷款”本息不构成对“借款人”应偿付债务的免除。

  第九章违约事件与处理

  第二十六条

  以下任一事件,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期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三)“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提取“贷款”。

  (四)“借款人”违反了委托代理合同”中约定的对“借款人”的有关规定。

  (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或担保人在有关担保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是具有误导性的。

  (六)“借款人”或担保人违反了在本合同或有关担保合同中作出的承诺或保证。

  (七)“借款人”自筹资金未及时到位。

  (八)“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

  (九)“项目”产品质量被认定为不符合“项目合同”规定的标准。

  (十)“借款人”在其为一方的.其他合同项下严重违约。

  (十一)“借款人”或担保人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十二)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抵押物或质物贬值、毁损或灭失。

  (十三)“借款人”或担保人被合并、分立或进行股份制改造时,未能做出令“贷款人”满意的偿还安排或债务重组。

  (十四)“借款人”或担保人破产。被解散、关闭或撤销。

  (十五)“借款人”未将以下情况及时通知“贷款人”:

  1.其“项目合同”的重大变更;

  2.其章程的任何修改及其经营活动的任何实质性变化;

  3.其会计原则的重大修改;

  4.其及其主要子公司的财务、经济和其他方面的任何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借款人”的,且在“贷款人”看来可能对“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能力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十六)“借款人”违反了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条款。

  第二十七条

  上述违约事件是否发生,由“贷款人”作出判断并通知“借款人”。上述任何违约事件发生后,“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

  (二)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贷款”额度;

  (三)宣布所有已发放的“货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已发放“贷款”的本金、利息或其他应付费用;

  (四)要求“借款人”追加或更换保证人、抵押物、质物;

  (五)从“借款人”在“代理行”或其他银行境内外的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何币种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划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和利息);

  (六)宣布实施或实现有关“贷款”的任何担保项下的权利。

  (一)对所有逾期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二)对所有挪用借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挪用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第十章合同变更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修改、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由“借款人”及“贷款人”双方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后,按约定条件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第三十条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或司法原因导致本合同任何条款成为无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均不受影响。届时双方当事人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有关条款。

  第三十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章抵消、转让和权利放弃

  当支付的款项,不得提出任何抵消的主张,亦不得附带任何条件。

  第三十二条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三十三条

  “贷款人”给予“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等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并不视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义务的承担。

  第十二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五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北京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借款人”同意,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诉讼应在北京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

  上述规定并不影响“贷款人”就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选择在其他任何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十三章其他

  第三十六条

  附件2所列的提款通知书格式及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及本合同项下其他应付款项还清后自动失效。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担保人和代理行各执1份。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贷款人: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______分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营业部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书11

  借款人、出质(抵押)人: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XXX_,电话:______。 住址:XXXXXX__。 出借人、质权(抵押权)人: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XXX_,电话:______。 住址:XXXXXX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汽车质(抵)押借款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质(抵)押物 质(抵)押车辆的具体情况为: 品牌, 型号的汽车一辆,车辆牌号: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车辆所有人: ,车辆共有人: 。

  第二条:借款金额及利息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计(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

  2.借款利息月利率为 %。

  3.综合服务费为每月 %。

  4.甲方按月支付利息、综合服务费。

  第三条:借款期限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为_ 天(即 个月),自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乙方自__________年__月__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资金,提供方式为下述第__种方式;

  1、现金交付;

  2、银行转账;

  3、其他方式_____

  第四条:甲方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第五条

  1.甲方向乙方借款,必须向乙方提供汽车质(抵)押作为履行还款义务担保,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交付质(抵)车辆及全部手续。

  2.上述第1条约定的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

  第二条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保险费及其他为签定或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以及乙方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税费、诉讼费用、拍卖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3. 乙方对质(抵)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乙方可以不先行使对甲方的其他担保权利(如有)而直接行使本合同项下的质(抵)押权。

  第六条 质(抵)押物的处分

  1.在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抵)押物以实现质(抵)押权:

  (1)甲方构成合同违约的;

  (2)发生乙方可以提前实现债权的情形的;

  2. 乙方实现质(抵)押权时,有权与甲方协议以质(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抵)押物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质(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质(抵)押物所担保的全部债权的部分归还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继续清偿。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1.甲方向乙方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1)甲方系独立的法律主体或自然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授权及批准。本合同各条款均是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不违反甲方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限制甲方权利的判决、裁定等),也不与甲方已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义务相抵触。

  2.甲方进一步保证如下: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在质(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其他的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权益。本合同项下之质(抵)押有效存续内,除本合同约定外,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以外的任何

  第三方在质(抵)押物上再行设置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物权。

  (2)质(抵)押物完全为甲方合法所有;所提供给乙方的一切有关质(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均真实有效,如

  第三方对质(抵)押物提出权利主张或对质(抵)押物的处分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若涉及诉讼、仲裁等情形应于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 约定事项

  1.甲方承诺,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之前不采取下列行为: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该合同中所载的质(抵)押物的行为。

  (2)赠与、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部分质(抵)押物,或偿还与质(抵)押物有关的其他债务。

  (3)为

  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有权实现质(抵)押权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乙方实现质(抵)押权。

  3.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间,当甲方的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质(抵)押物时,本合同项下甲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由甲方的继承人继续承担,继承人有责任于继承质(抵)押物之日起____日内通知乙方并办理相关质(抵)押手续,费用由继承人承担。

  4.通知及送达

  (1)本合同一方发往另一方的通知,均应发往本合同签署

  第一页所列明的地址,直到另一方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只要按上述地址发送,则视为在下列日期送达:如是信函,则按主要营业地址(法及其分支机构、其他经济组织)或住所地(自然人)挂号寄发后的第____日;如是E等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如是传真或电子邮件,则为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之日。但向乙方发出或交付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均需在乙方实际收到时被视为已经送达。且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乙方发出的所有通知、要求须于事后将原件(非自然人加盖公章,自然人需签署)以书面形式送交或邮寄乙方的形式加以确认。

  (2)甲方同意,诉讼过程中对其发出的传票或通知,只要发送本合同签署

  第一页所列的住所地或主要营业地址,即视为送达。上述地址的变更非经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对乙方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5.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即生效(乙方认为有必要采取公证形式确认本合同时,在双方签章且公证手续履行完毕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余条款效力。

  3. 质(抵)押物如有共有人,共有人在签章后表示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4.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合同变更或接触式,应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另行达成的书面协议属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九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1.违约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构成甲方对乙方的违约:

  (1)甲方在本同中作出的任何陈述、说明、保证或在任何依本合同约定作出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授权、批准、同意、决议、证书及其他文件在作出时不正确或具误导性,或已被证实为不正确或具误导性,或被证实为已失效或被撤销或没有法律效力。

  (2)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七条、

  第八条任一约定事项的。

  (3)甲方出现停业、停产、歇业、整顿、重整、清算等重大经营事项的。

  (4)甲方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对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5)甲方为自然人时,死亡、失踪或被宣告死亡、失踪的。

  (6)甲方假借婚姻关系变更转移财产或者试图转移财产足以使乙方产生合理不安的.。

  (7)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擅自通过赠与、交换、出售、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处分质(抵)物的;或发生质(抵)物的减少、灭失或重大损害等严重影响偿还债务能力的。

  (8)甲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或损及乙方正当利益足以妨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为。

  2.违约处理

  (1)如发生上款所述任一违约事件,乙方可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并按本合同约定处分质(抵)押物以实现质(抵)权,还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如果借款到期甲方需延期用款,甲方应当在借款期限到期日前一天续息,如逾期____日内,甲方自愿承担借款总额的3%的违约金;逾期____日内,甲方自愿承担借款总额的10%的违约金;逾期____日以上,甲方自愿每天承担借款总额的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条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由下述质(抵)押人签署,质(抵)押人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双方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讨论,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质(抵)押人(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 质(抵)押权人(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合同签定地

借款合同书12

  借款人: (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 (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拾 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

  从20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为年。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 年。

  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借款利息为年息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

  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 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

  贷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 篇3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

  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 款 利 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 起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

  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出借人):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借 据

  今借到 人民币 元(本金),借款期限自 起到 日止。

  借款人:

  证明人:

  年月日

  收 据

  年月日

借款合同书13

  抵押人(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清单(详见及财产有效证书);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 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 ,实际抵押额为 元整。

  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一、抵押财产中的 代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二、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借款。

  第五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一、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借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一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由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借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本息。

  四、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借款本息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五、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借款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第十四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意识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一式 份。

  甲方:

  代表人:签字

  乙方: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书14

  出借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抵押人(以下简称“丙方”)

  保证人:(以下共同简称“丁方”)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作为乙方借款的担保,甲方同意接受以上述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抵押物,丁方愿意对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各方协商一致在xx省xx市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部分借款内容

  第二条借款金额:

  金额:人民币(大写金额)xxxxx万圆整,其中:现金xxxxx万圆整,甲方委托xxxx有限公司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给乙方xxxxx万圆整。

  第三条借款期限: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共计十二个月。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条借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百分之即%,利息从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月付息,借款到期,还清全部本息。

  第五条逾期还款罚息:当期还款期限到期,每超过1日未偿还相应款项的,甲方有权按照月利率3%加收罚息;三周内仍未偿还相应款项的,每超过1日甲方有权再按照周利率1%加收罚息;同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质押权和连带保证责任请求权以实现其债权。

  第六条费用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办理抵押等担保事宜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部分抵押与保证

  第七条抵押物:为确保乙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丙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座落于xx市xx区xx路南侧,于19xx年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证号为:x国用(xxxx)字第xxx号,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xxxx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日期为自19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抵押给甲方,作为履行本合同债务的担保。

  第八条抵押值: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抵押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价值为人民币(大写)xxxx万圆整。

  第九条抵押登记: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丙方应持土地使用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甲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申领的抵押物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文件交甲方保管。如因丙方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抵押无效或抵押登记涂改的,乙方、丙方应对甲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各自向甲方支付借款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赔偿金。

  第十条抵押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款项得到清偿时止。

  第十一条抵押和保证的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抵押和保证的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居间费用、罚息(如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拍卖费等甲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以下简称“全部款项”)未清还全部款项前,抵押人与保证人无条件承担连带偿还全部款项及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民事责任。

  第十二条抵押物的保管:抵押期间,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补充担保:无论何种原因使抵押物毁损、贬值不足以担保本合同下全部款项的,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四条权力限制: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将抵押物出让、转让、变卖、抵偿债务或设定其他负担,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作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经甲方书面同意出租和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下全部款项。

  抵押期间,丙方应将其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提交给甲方备案的内容须与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丙方不得改变合同内容,包括延长租赁期限和以其他形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否则,丙方应向甲方支付借款金额及利息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抵押物的评估:抵押期间,若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本合同下全部款项的,丙方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

  第十六条抵押物的处置:如乙方不能正当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途径处分该抵押物,并就其变现价款优先受偿。处置抵押物的评估费、鉴定费、执行费、拍卖费、过户费、甲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丙方共同负担。

  第十七条抵押的注销:甲方在乙方偿还全部款项后10日内协助丙方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丁方自愿承担对本合同项下全部款项的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第四部分承诺和保证

  第十九条乙方的承诺和保证:

  19.1乙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且乙方已经获得签署本合同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

  19.2保证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全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等全部款项;

  19.3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信息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除已向甲方书面披露的情形以外,没有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负债(包括或有负债)违约行为、诉讼、仲裁事项或其他影响其资产的重大事宜未向甲方披露。如有增加负债、承担违约责任或有任何诉讼、仲裁,可能对乙方任何财产有不利影响时,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19.4保证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它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甲方权益的任何协议文件;

  19.5无论何种原因本合同须作一定删减、修改或补充时,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甲方本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19.6在更改住所或通讯地址时立即通知甲方,否则甲方的任何通知发送至乙住所或通讯地址均视为乙方已经收到。

  第二十条丙方的承诺和保证

  20.1丙方提供的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资料、信息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已经获得签署本合同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对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权、占有权与处分权。该抵押物是依法可以转让的,且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未在本合同签订前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抵押予他人或设立权利限制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诉讼或者被采取其它强制性措施;

  20.2按照本合同约定协助甲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抵押登记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公证、审批、登记及其它办理抵押登记实际发生的费用;

  20.3合理占管及使用抵押物,不得将抵押物用于法律所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目的;

  20.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出售、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经甲方书面同意出租和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下全部款项;

  20.5准许甲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依法进入抵押土地与地上建筑物,以便查验;

  20.6按照甲方合理的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署一切相关文件,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全权办理抵押物的保险、抵押登记、拍卖、过户等手续,以确保实现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益;

  20.7抵押期间,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若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由此所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等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款项;

  20.8抵押期间,抵押物毁损、贬值或者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本合同下全部款项的,应在5日内向甲方补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20.9无论何种原因本合同须作一定删减、修改或补充时,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甲方本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第二十一条丁方的承诺和保证

  21.1自愿承担对本合同项下全部款项的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丁方承诺已经获得签署本合同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

  21.2如乙方未能按甲方的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义务,或乙方发生任何违约事项,以及丁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保证和承诺不真实或不履行,甲方即可书面通知丁方履行担保责任;丁方保证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保证责任,代乙方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款项;

  21.3因履行担保责任而取得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时,丁方有权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乙方清偿全部款项所导致的损失,如因处理抵押物而引致任何纠纷或损失,丁方承诺概与甲方无关;

  21.4丁方保证其保证责任不受甲方从他方获得抵押权益所替代,只要乙方违约,甲方无需先向乙方、丙方主张权利或处置抵押物;

  21.5无论何种原因本合同须作一定删减、修改或补充时,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丁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甲方本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第五部分支付借款的先决条件

  第二十二条在以下各项条件全部满足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22.1乙方已向甲方出示其公司证明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并将以上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其公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交予甲方留存;

  22.2丙方已向甲方提供抵押土地使用权与房地产产权证原件及/或能够证明对该土地使用权与房地产享有完全处置权的证明文件,证明丙方有权将该土地使用权与房地产进行抵押;

  22.3甲、丙双方已共同向土地与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完毕该土地使用权与房地产的抵押登记手续,甲方并已取得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文件;

  22.4丙方支付并已缴清办理抵押物评估、抵押登记、保险等手续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2.5丁方甲方出示其身份证明,并出具其对本合同项下借款自愿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的声明。

  第六部分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三条在本合同第五部分所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后,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借款支付予乙方。

  第二十四条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并有权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审查。

  第二十五条无论何种愿因而导致抵押物毁损、价值减少,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时,甲方有权要求丙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如丙方不提供的,甲方有权处分抵押物,并将处分抵押物所得款项用于提前清偿债权或者向第三方提存。

  第二十六条有证据显示乙方财务状况恶化、出现重大纠纷或严重资信不良记录的,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提前还款。乙方拒绝还款的,甲方有权提前实现抵押权及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无须征得其他各方同意,可将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益转让他人,在转让后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即可,其他各方须继续向甲方的受让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但其他各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他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方;其他各方的继承人或受让人,仍须向甲方的受让人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还款及其他责任。

  第二十八条在乙方及其他各方全部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款项,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后,甲方应解除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将有关抵押的证明文件归还各方。

  第七部分抵押权、连带保证责任请求权的行使及实现

  第二十九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

  29.1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停业、歇业、申请或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

  29.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未能按期足额清偿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及其它费用;

  29.3乙方存在重大诉讼或诉讼风险,以致对乙方清偿债务产生重大影响;

  29.4丙方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涉及诉讼或仲裁、已设定抵押;或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出售、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以及其它严重危及抵押权实现的情况;

  29.5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可能危及甲方权益而丙方又未能提供令甲方满意的相应担保的;

  29.6本合同作为乙方、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将抵押物提交有关机构进行拍卖、变卖、处置的文件依据,乙方、丙方、丁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并承诺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积极协助,以使甲方尽快实现其抵押权。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丙方、丁方共同承担,甲方有权在拍卖、变卖、处置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八部分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各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义务致他方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履行期满,乙方未能清偿债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按日计算)总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三十二条丙方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涉及诉讼或仲裁、已设定抵押;或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出售、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按日计算)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九部分合同解除

  第三十三条除非下列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情况下获得圆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情形发生时单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全部款项,或以合法的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要求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以清偿全部款项,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自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各方之时解除。

  33.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甲方全部款项的;

  33.2乙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偿债责任因违约被司法部门勒令提前履行,或到期不能履行,或其财产等受到查封、冻结或扣押、没收等影响或威胁,致使甲方认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能力已受到影响的;

  33.3乙方因撤销、解散、破产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财产代管人等拒绝代其履行合同义务清偿债务或无人代其履行合同义务清偿债务的;

  33.4丙方的抵押物受到查封、冻结或扣押、没收等影响或威胁,导致甲方认为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已受到影响的;

  33.5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擅自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出售、出租、赠与、转借、托管等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的;

  33.6其他可能影响甲方债权的行为。

  如发现本条前款所述的任何事项或有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实已经发生,各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赋予甲方在合同履行至五个月时拥有一次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该权利的行使无需理由,但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及其他担保方,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各方时解除。乙方及其他各担保方应当自收到通知后35天内归还借款本息。

  第十部分合同的效力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各个条款之间的效力独立,不受其他条款是否无效的影响。

  第三十六条各方发生争议或诉讼期间,除有争议条款外,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各方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绝执行本合同中没有争议的其他条款。

  第十一部分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依法直接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部分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款项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方提交的各有关文件资料以及各方就本合同未尽事项可能签订的任何修改、补充协议、甲方向各方发出的任何书面文件等,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中约定的通知,以电报、传真、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的,一经发出即视为已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在投邮3日后,即视为已送达。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所提及的甲方,亦包括甲方的继承人、受让人;乙方、丙方、丁方,亦包括经甲方同意的乙方、丙方、丁方的继承人、受让人、财产代管人等。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乙方、丙方、丁方仍应履行一切还款、担保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立即向乙方、丙方、丁方追偿全部款项。

  第四十四条各方约定,如各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应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依然有效。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抵押登记机关等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签章

  各方已详细阅读并同意遵守本合同的全部条款。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丁方(签字)

  合同签订地点:xx省xx市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xx月日

借款合同书15

  甲方:___,(身份证号):___

  乙方:___,身份证号):___

  乙方系___职工,因___修建新住宅,乙方购买一套。特向甲方借款,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分三~四次借款,每次借款应与甲方签订借款合同。

  二、本次(第一次)借款金额___元(大写:人民币___整)新建___住宅。

  三、乙方在向其交新建住宅交钥匙时应偿还甲方的全部借款,并同时按在每次借款时银行所公布的贷款利息(一~三年)的四倍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起算日应按每次借款当日,利息计算期按年(不足半年算半年,不足一年算一年)。如发生纠纷,利息计算期应按有关单位判决还款日计算。本次借款利息根据银行公布年息6.35%,四倍则应为25.4%(年息)。

  四、乙方到学校向其交新建住宅钥匙时,不能向甲方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时,自愿将其向xx购买的新建住宅抵偿给甲方,作为偿还甲方的借款本金和利息。

  五、考虑到乙方用新建住宅作抵偿有所损失,甲方愿补助乙方抵偿损失。抵偿损失补助如新建住宅在每平方米___元(含___元)以下时,甲方补助乙方抵偿损失___元(大写:人民币___元整)如新建住宅在每平方米___元以上时(不含___元),甲方补助乙方抵偿损失___元(大写:人民币___整)

  六、由于___新建住宅现无总费用,乙方可能向甲方多借款。多借款项在乙方向甲方用新建住宅作抵偿借款和利息时。作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抵偿损失补助款。

  七、乙方将新建住宅抵偿给甲方,在产权证办下来后,必须与甲方办产权过户手续,过户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八、如___原因不能修建,乙方应退还全部借款给甲方,当___有补偿金时,甲方得补偿金60%,乙方得补偿金40%,并不再计算利息。如甲乙双方发生其它意外,本合同应由双方的直系亲属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自两份。

  特定此合同

  甲方(签字):___乙方(签字):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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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书必备[1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借款合同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借款合同书必备[15篇]

借款合同书1

  甲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资金紧张,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借款相关事项订立本借款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二、借款期限:XXXX年XX月XX日始至XXXX年XX月XX止。

  三、借款利息:月利息为%。

  四、借款用途:缓解资金紧张,用于资金周转。

  五、借款汇入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六、逾期还款罚息:逾期还款的按照每日%的'标准计算罚息。

  七、争议解决:如乙方到期未还款,甲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除还款付息之外,还应承担甲方追讨借款的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合同签订地:

借款合同书2

  出借人(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 份 证 号:

  家 庭 住 址:

  电 话:

  借 款 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 份 证 号:

  家 庭 住 址:

  电 话: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出借借款,并以乙方公司股份份额中,乙方自有股份份额作为乙方进行抵押一事,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借款合同条款

  本合同作为抵押合同的主合同与抵押合同共同发生法律效力

  一、甲方向乙方出借款共计人民币 元整(¥ 元)。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

  二、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所需上述借款的用途为 。

  四、甲方将此笔借款借给乙方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借据,借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起发生法律效力。

  五、如乙方在借款期内发生下列事项,则甲方有权利提前收回借款。

  (一)乙方违反借款合同的条款。

  (二)乙方擅自将抵押股份份额变更、变卖或因抵押股份发生其他变故可能对甲方的权利造成损害的。

  (三)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还款的情形。

  抵押合同条款

  本合同条款作为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与借款合同共同发生法律效力

  一、乙方借款人自愿以其在的所占(份为借款合同的抵押股份向甲方进行抵押担保。

  二、乙方必须按照本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将所借款项归还抵押权人。如乙方借款期限到期未还,甲方作为抵押权人优先顺序受偿本抵押合同内乙方向甲方所抵押的股份份额。

  三、股权抵押乙方保证该抵押股份无其他抵押权人,甲享有优先顺序受偿的权利。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同时也包括借款人因违约对出借人造成的损失。

  五、抵押期限自抵押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六、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股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股份。

  其他条款

  一、本合同中的借款合同条款及抵押合同条款自借款抵押协议双方方签订后生效。

  二、本合同属于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如违反约定,愿意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

  贷款人: (下称甲方)

  借款人: (下称乙方)

  鉴于:

  1、乙方因经营上的资金周转,急需现金而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 元整;

  2、为保证还款,乙方将乙方名下持有的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 万股的股权质押给甲方予以担保。

  为此,经双方协商,于 年 月 日在上海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利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1.1、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

  1.2、用途:经营上的资金周转。

  1.3、利率: %年利率。

  1.4、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将贷款放出。

  第三条 本金与利息的还款时间: 年 月 日。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自甲方放出贷款的实际金额之日起计息,按日结息。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由取得甲方认可的乙方所持有的(证券代码: ) 万股的股权提供担保,另行签订《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8.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8.2、乙方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8.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它条款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8.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解除本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乙方已占用甲方的贷款和应付利息应支付给甲方。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时,应在变更后3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收取甲方应得的利息。

  9.2、乙方未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也未能与甲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还不能归还借款时,乙方对还款期的任何违约视为全部违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9.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前归还本

借款合同书3

  借款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地址):

  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地址):

  借款人、借款人经平等协商,就借款人向借款人发放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借款条件

  第一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 。未经借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有权监督款项的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2.1 本合同项下借款币种为 ,金额为 (大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 利率、利息和费用

  3.1 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年利率为

  3.2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 (月/季/半年)结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

  3.3 本合同项下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确定,挪用借款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确定。

  第四条 提款

  借款人可根据实际用款需求提取借款,每次提款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借款人提出申请,否则借款人有权拒绝提款。

  第五条 还款

  5.1借款人按照下列 种方式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

  (1) 借款到期一次性偿还。

  (2) 按照下列还款计划分期偿还(内容较多时,可另附页):

  5.2 每期还款日为实际放款日次月起的每期对应日;无对应日的,还款日为该期最后一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借款到期日。

  5.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按提前还款金额的 %向借款人支付补偿金。 第六条 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担保,其担保方式为以下第 种:

  (1)抵押。

  (2)质押。

  (3)保证

  (4)其他。

  本借款合同对应的担保合同号为 。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解决方式为 :

  (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提交仲裁申请时该会有效之仲裁规则,在 (仲裁地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 在借款人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借款人、 各执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借款合同条款

  第一条 借款发放和支付

  1.1 借款人提取借款必须满足下列前提条件,否则借款人没有义务向借款人发放任何款项,借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1) 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已按借款人要求提供相应担保,相关担保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且担保未发生不利于借款人的变化;

  (2)在每次提款时,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陈述和保证仍然真实、准确、完整,且未发生本合同项下或借款人与借款人签署的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1.2 借款人提取借款,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向借款人提交提款通知书。提款通知一经提交,未经借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第二条 还款

  2.1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应付款项的,借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2.2 经借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应于提前还款日同时付清至提前还款日止,依据本合同约定到期应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项。

  第三条 担保

  3.1 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应为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提供借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3.2 本合同项下担保物发生受损、贬值、产权纠纷、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处理抵押物,或保证担保的保证人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发生其他不利于借款人债权的变借款人应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另行提供借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第四条 陈述和保证

  借款人向借款人做出以下陈述和保证,并维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有效:

  4.1 依法具备借款人主体资格,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4.2 签订本合同已获得所有必需的授权或批准,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本公司章程、股东出资协议、联营协议、合伙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应承担的其他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无抵触。

  4.3 在最近一年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

  4.4 提供给借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4.5 未向借款人隐瞒其所涉及的诉讼、仲裁或索赔事件。

  第五条 借款人承诺

  5.1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所借款项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5.2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清偿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5.3接受借款人的信贷检查,按照借款人要求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资料和反映借款人偿债能力的其他资料,积极协助并配合借款人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和监督。

  5.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及时通知借款人:

  (1) 变更名称、公章、公司章程、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通讯地址等事项;

  (2) 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申请(被申请)破产;

  (3) 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税务、工商等有权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或采取处罚措施;

  (4) 股东、董事和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股东和出资人涉嫌重大案件或经济纠纷。

  5.5 不以降低偿债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损害借款人的权益。

  5.6承担因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借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已付和应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等。

  5.7 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顺序优先于借款人对其股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主要出资人或关键管理人员的债务,并且与借款人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至少处于平等地位。

  第六条 借款人承诺

  6.1 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6.2 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其财务和生产经营方面的非公开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违约

  7.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1)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或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或违背在本合同项下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的;

  (2) 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借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借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的;

  (3) 借款人任何其他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能清偿,或者不履行或违反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4)借款人生产经营、对外投资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5) 借款人或其股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或依法采取处罚措施,或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政策被媒体曝光,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6) 可能导致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受到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7.2 借款人违约,借款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停止依据本合同和借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

  (3) 宣布本合同和借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其他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偿还款项;

  (4)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给借款人造成的损失;

  (5)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或借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7.3 借款到期(含被宣布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约偿还的,借款人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对借款人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7.4 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或其他应付款项的,借款人有权通过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第八条 权利和义务转让

  借款人有权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借款人的转让行为无须征得借款人同意。未经借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生效、变更

  9.1 本合同自双方有效签署之日起生效(以最后签署日期为准),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9.2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条 其他

  10.1 借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权利。

  10.2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借贷双方已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借款人已提请借款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已应借款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作出解释和说明。借款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条款(包括第一部分《借款条件》和第二部分《借款合同条款》),借贷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对合同内容无异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书4

  甲方:_____,现住市区_____路_____号,

  身份证号:_____

  联系方式:_____

  乙方:_____,现住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号

  身份证号:_____

  联系方式:_____

  丙方:_____,现住_____市_____区_____路,

  身份证号:_____

  联系方式:_____

  1、甲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万元整),月利率_____%(佰分之_____),借款期_____年。

  2、甲方今已收到乙方出借款项:

  (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到以现金方式交付的人民币_____万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元整);

  (2)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到以银行转账方式交付的人民币_____万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元整)

  甲方账号:_____

  乙方账号:_____

  3、甲方承诺将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将还款打到乙方账户(账号:_____),如甲方到期未还款,甲方以_____%(佰分之_____)的月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4、如甲方到期未还款,丙方愿作为连带保证人代为清偿。

  5、甲方有汽车一辆(牌照:_____),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交由由乙方保管,如甲方到期未还款,乙方有权将该汽车交由_____拍卖行拍卖,以所得价款充抵甲方应付本息。

  6、如有纠纷,各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精神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姑苏(或者相城区,但必须只能填写明确的一个,如果写多则无效。)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甲方:_____(手写签名,摁手印)

  乙方:_____(手写签名,摁手印)

  丙方:_____(手写签名,摁手印)

借款合同书5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小写)实际借款额以借据为准。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借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五条 还款时间: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归还本金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归还本金_________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归还本金_________元。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确定为月息_________%,自出借人放款之日起计息,按日计息,按月计息,按季结息,借款到期还清本息。

  第七条 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主动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第八条 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九条 担保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_________向出借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合同编号_________的担保合同。

  (二)如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有关事项发生,出借人认为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出借人满意的担保。

  第十条 双方义务

  (一)借款人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2)不得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3)在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改变住址、经营方式等行为(包括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其他形式)时,应最迟于改变前十天通知贷款人,并保证借款本息的清偿。

  (4)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

  (5)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当在事件发生后7天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6)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资料,如实告知出借人与借款有关的生产、经营、财产等情况。

  (二)出借人义务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一)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二)借款人如要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出借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借款人、出借人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并应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出借人可以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加收万分之三违约金。

  (二)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归还借款本息时,除应按实际借款时间按本协议利息计息外,还应对逾期借款按每逾期一日加收万分之三违约金。

  (三)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一项时,出借人可以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借款逾期,除应按实际借款时间按本协议利息计息外,还应对逾期借款按每逾期一日加收万分之三违约金。

  第十三条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借款人支付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借款人、出借人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生效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书6

  甲方:

  乙方:XX投资策划有限公司(XX公关学校)

  经张东鲜女士介绍,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借款合同,严格履行。

  一、借款金额:

  伍拾万元人民币。

  二、借款用途

  学校基本建设工程付款。

  三、借款时间及本息结算还款办法:

  借款时间:一年。(20xx年9月26日至20xx年9月26日)月息贰分。每季度末结算一次。乙方若有资金和还款能力提前还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一个月声明并按实际使用时间提前归还本息。

  四、质押物品及化解风险的措施:

  乙方用公司和学校一号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运港字第00000242号)作抵押。乙方不能按时归还本息,甲方有权将质押房屋变卖收回本息或按每月所借款额的3%加收滞纳金。

  五、上述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到款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存一份。若有争议,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留印:乙方签字盖章:介绍及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书7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邮编: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邮编: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上述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_____万元(大写:____万元整,已交付)。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

  第三条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为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息,以如下第种方式结息。

  (1)由甲方于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2)按年结息,结息日为。

  3.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的本息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4.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四条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五条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的担保合同。

  第六条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七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者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或者作为本合同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担保。

  8.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汇总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公证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

  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借款合同书8

  贷款方:

  借款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

  2、还款方式: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4、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借款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_____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书9

  借款方为了弥补企业流动资金的不足,向贷款方借款,由第三方提供担保保证,为明确有关事项,三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望共同遵守。

  借款方: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贷款方: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担保方: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用于企业流动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50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收到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2%.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缴贷款。如经三分同意合同延期,应当签约延期合同。

  五、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房产(或者商铺、汽车、有价证卷、古董、字画等)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自然取消,归还抵押物。

  2、借款方借款,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缺口,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进行违法经营。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担保人____,为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自愿与乙方负责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附件

  收款凭证、延期合同、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品证照,抵押物品登记表,公证书,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要件,君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本合同自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和保证人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担保人:(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书10

  合同号:

  进出银(信合)字第______号

  本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项目贷款)(合同号:(

  进出银(信合)字第_____号)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述双方签订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以

  合同号:(

  )进出银(信合)字第______号

  本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项目贷款)(合同号:(

  )进出银(信合)字第_____号)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述双方签订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________分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营业部

  (以下称“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羊子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实施________项目(以下称“项目”)签订________合同(合同号:________)(以下称“项目合同”),向“贷款人”申请出口卖方信贷。经审查,“贷款人”同意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发放贷款。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借款人”为实施________项目(以下称“项目”)签订________合同(合同号:________)(以下称“项目合同”),向“贷款人”申请出口卖方信贷。经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批准和授权,“贷款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发放贷款,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贷款金额、用途及期限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提供出口卖方信贷项目贷款□¥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_____万美元)(以下称“贷款”)。

  第二条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金融政策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出日卖方信贷试行办法》的规定,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应专项用于“项目合同”项下的资金需要。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变更本合同项下“贷款”用途。

  第三条

  本合同贷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提款计划约定的首次提款日起,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以下称“贷款期限”)

  第四条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提款计划提取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提款计划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

  特殊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贷款利率和利息计收

  第五条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本合同所执行的人民币“贷款”利率,每满一年确定一次。本合同第一年度的年利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从首次提款日起,每满一年后执行的年利率,应根据届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的贷款利率执行。

  本合同美元“贷款”利率按《中国进出口银行外汇贷款利率、费用暂行规定》执行,按________个月浮动,本合同第一计息期的利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以后每个计息期执行的利率,由“贷款人”书面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

  “贷款人”按季计收人民币“贷款”利息。“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贷款”账户,并在每季度末月21日以前将利息付至“贷款人”指定的账户。如“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利息,“贷款人”对“贷款期限”内未按期支付的利息部分按本合同规定的利率按季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贷款人”按季计收美元“贷款”利息,如“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利息,“贷款人”将按《中国进出口银行外汇贷款利率、费用暂行规定》计收罚息。

  第七条

  本合同规定的利息从“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算,按实际提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计算基数为一年360天。

  第三章贷款的提取

  第八条

  本合同的担保合同生效后,“借款人”才能申请提取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第九条

  “借款人”提取本“贷款”,应事先向“贷款人”提交按照附二格式确定的提款通知书及贷款人要求的有关文件、材料,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十条

  “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第一笔“贷款”的提取期限为6个月(自提款计划确定的首次提款日起算)。若在上述期限内没有提款,“贷款人”有权取消本合同所有“贷款”直至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第一笔提款以后各笔“贷款”的提取期限为3个月(自提款计划确定的相应提款日起算),若在此期间内,“借款人”未办理提款手续,“贷款人”有权取消该笔“贷款”直至全部未用“款”。

  第十二条

  未经“贷款人”同意,提款计划不得更改。

  第四章借款人的声明与承诺

  第十三条

  “借款人”向“贷款人”声明如下

  (一)“借款人”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二)“借款人”具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三)“借款人”已仔细阅读本合同并完全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四)“借款人”签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

  (五)“借款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公司授权均已完成,本合同由“借款人”的有效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对“借款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六)“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而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都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

  (七)“借款人”未隐瞒下列任何事件:

  1.“借款人”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或发生了与“借款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2.“借款人”在与其他债权人的合同项下发生重大违约事件;

  3.“借款人”承担的重大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

  4.与“借款人”有关的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5.“借款人”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交易;

  6.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第十四条

  “借款人”向“贷款人”承诺并保证,“借款人”应完成下列事项:

  (一)“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每季向“贷款人”提供最新财务报表,每年4月底之前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随时提供有关(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等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在“贷款期限”内,“借款人”应在每季度向“贷款人”报送一次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项目”的执行和“项目合同”项下的收结汇情况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三)“借款人”应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充分的协助和配合。

  (四)“借款人”应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开立专用于上述“项目合同”资金收付的专门账户,该账户中的资金应专款专用。

  (五)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以下任何减少注册资本、重大产权变动和经营方式调整的行为,均应事先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包括但不限于:

  1.与外商、港澳台商签订合资、合作合同;

  2.关闭、停产、转产、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

  3.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

  4.以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或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或投资于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5.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交易。

  (六)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债务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七)在法定期限内或“贷款人”要求的期限内,“借款人”应及时办理与“项目”有关的登记手续,并向“贷款人”提供登记文件复印件。

  (八)“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有关结算业务应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办理。

  (九)“借款人”应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将与本合同或“项目合同”有关的文件正本(包括本票、承兑汇票等)存放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处。

  (十)如有“借款人”未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或其他应付款项的任何情形,则“借款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股东分配股息或红利。

  (十一)一旦发生或可能发生本合同项下第九章中所述的任一违约事件,“借款人”应在得知该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时3日内立即通知“贷款人”,并对所发生的违约事件采取合理、及时的补救措施。

  第五章代理行的参与

  第十五条

  为了保证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专款专用和按期偿还,“贷款人”委托_____________银行作为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代理行(以下称“代理行”)。“贷款人”另与“借款人”和“代理行”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以下称“委托代理协议”,协议号:(

  )进出银(信代)字第________号)。经“贷款人”总行授权,“贷款人”另与“借款人”和“代理行”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以下称“委托代理协议”,协议号:(

  )进出银(信代)字第________号)。

  “借款人”除应遵守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外,还应受“委托代理协议”的约束如“委托代理协议”与本合同有任何不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六条

  “贷款人”将委托“代理行”负责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拨付、监督“贷款”的使用和“项目合同”的执行,以及将“借款人”的出口结汇资金及时划付至专门账户,用于偿还“贷款人”的“贷款”。

  第六章贷款的偿还

  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严格按还款计划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还款计划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

  第十八条

  除本合同第十九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情况外,“借款人”如提前还款,应提前________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第十九条

  对于任何提前偿还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借款人”应确保“项目合同”项下的收结汇应专项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借款人”如提前收回“项目合同”项下的货款,应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第二条

  如“借款人”申请“贷款”展期,应在“贷款”到期日之前两个月内向“贷款人”提交书面展期申请和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同意该“贷款”展期的证明文件)。经“贷款人”审查后,如“贷款人”批准“贷款”展期,“借款人”应与“贷款人”另行签定“贷款”展期协议。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在还款时应按“贷款人”要求填写汇款单据的有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注明本合同的合同编号)。

  第七章担保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采用如下担保方式

  由________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提供抵押担保,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提供质押担保,并另行签订《质押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

  第八章保险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应将本“贷款”项下有关的设备、建设工程、出口货物货物运输以及“项目”运营期间的风险在“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种应符合贷款人的要求,并且“借款人”应将或安排将保险权益转让给“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偿清之前,“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借款人”中断保险,“贷款人”有权续保或代为投保,费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并根据保险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承保人索赔。由于没有及时通知或及时索赔或未履行保险单项下义务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由“借款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

  保险赔款应首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但“贷款人”可视“项目”情况决定保险赔款是否可以继续用于“贷款”支持的“项目”或贸易;保险赔款不足以支付所欠“贷款”本息不构成对“借款人”应偿付债务的免除。

  第九章违约事件与处理

  第二十六条

  以下任一事件,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期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三)“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提取“贷款”。

  (四)“借款人”违反了委托代理合同”中约定的对“借款人”的有关规定。

  (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或担保人在有关担保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是具有误导性的。

  (六)“借款人”或担保人违反了在本合同或有关担保合同中作出的承诺或保证。

  (七)“借款人”自筹资金未及时到位。

  (八)“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

  (九)“项目”产品质量被认定为不符合“项目合同”规定的标准。

  (十)“借款人”在其为一方的.其他合同项下严重违约。

  (十一)“借款人”或担保人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十二)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抵押物或质物贬值、毁损或灭失。

  (十三)“借款人”或担保人被合并、分立或进行股份制改造时,未能做出令“贷款人”满意的偿还安排或债务重组。

  (十四)“借款人”或担保人破产。被解散、关闭或撤销。

  (十五)“借款人”未将以下情况及时通知“贷款人”:

  1.其“项目合同”的重大变更;

  2.其章程的任何修改及其经营活动的任何实质性变化;

  3.其会计原则的重大修改;

  4.其及其主要子公司的财务、经济和其他方面的任何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借款人”的,且在“贷款人”看来可能对“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能力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十六)“借款人”违反了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条款。

  第二十七条

  上述违约事件是否发生,由“贷款人”作出判断并通知“借款人”。上述任何违约事件发生后,“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

  (二)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贷款”额度;

  (三)宣布所有已发放的“货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已发放“贷款”的本金、利息或其他应付费用;

  (四)要求“借款人”追加或更换保证人、抵押物、质物;

  (五)从“借款人”在“代理行”或其他银行境内外的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何币种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划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和利息);

  (六)宣布实施或实现有关“贷款”的任何担保项下的权利。

  (一)对所有逾期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二)对所有挪用借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挪用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第十章合同变更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修改、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由“借款人”及“贷款人”双方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后,按约定条件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第三十条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或司法原因导致本合同任何条款成为无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均不受影响。届时双方当事人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有关条款。

  第三十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章抵消、转让和权利放弃

  当支付的款项,不得提出任何抵消的主张,亦不得附带任何条件。

  第三十二条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三十三条

  “贷款人”给予“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等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并不视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义务的承担。

  第十二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五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北京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借款人”同意,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诉讼应在北京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

  上述规定并不影响“贷款人”就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选择在其他任何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十三章其他

  第三十六条

  附件2所列的提款通知书格式及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及本合同项下其他应付款项还清后自动失效。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担保人和代理行各执1份。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贷款人: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______分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营业部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书11

  借款人、出质(抵押)人: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XXX_,电话:______。 住址:XXXXXX__。 出借人、质权(抵押权)人: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XXX_,电话:______。 住址:XXXXXX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汽车质(抵)押借款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质(抵)押物 质(抵)押车辆的具体情况为: 品牌, 型号的汽车一辆,车辆牌号: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车辆所有人: ,车辆共有人: 。

  第二条:借款金额及利息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计(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

  2.借款利息月利率为 %。

  3.综合服务费为每月 %。

  4.甲方按月支付利息、综合服务费。

  第三条:借款期限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为_ 天(即 个月),自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乙方自__________年__月__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资金,提供方式为下述第__种方式;

  1、现金交付;

  2、银行转账;

  3、其他方式_____

  第四条:甲方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第五条

  1.甲方向乙方借款,必须向乙方提供汽车质(抵)押作为履行还款义务担保,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交付质(抵)车辆及全部手续。

  2.上述第1条约定的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

  第二条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保险费及其他为签定或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以及乙方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税费、诉讼费用、拍卖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3. 乙方对质(抵)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乙方可以不先行使对甲方的其他担保权利(如有)而直接行使本合同项下的质(抵)押权。

  第六条 质(抵)押物的处分

  1.在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抵)押物以实现质(抵)押权:

  (1)甲方构成合同违约的;

  (2)发生乙方可以提前实现债权的情形的;

  2. 乙方实现质(抵)押权时,有权与甲方协议以质(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抵)押物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质(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质(抵)押物所担保的全部债权的部分归还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继续清偿。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1.甲方向乙方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1)甲方系独立的法律主体或自然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授权及批准。本合同各条款均是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不违反甲方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限制甲方权利的判决、裁定等),也不与甲方已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义务相抵触。

  2.甲方进一步保证如下: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在质(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其他的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权益。本合同项下之质(抵)押有效存续内,除本合同约定外,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以外的任何

  第三方在质(抵)押物上再行设置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物权。

  (2)质(抵)押物完全为甲方合法所有;所提供给乙方的一切有关质(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均真实有效,如

  第三方对质(抵)押物提出权利主张或对质(抵)押物的处分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若涉及诉讼、仲裁等情形应于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 约定事项

  1.甲方承诺,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之前不采取下列行为: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该合同中所载的质(抵)押物的行为。

  (2)赠与、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部分质(抵)押物,或偿还与质(抵)押物有关的其他债务。

  (3)为

  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有权实现质(抵)押权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乙方实现质(抵)押权。

  3.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间,当甲方的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质(抵)押物时,本合同项下甲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由甲方的继承人继续承担,继承人有责任于继承质(抵)押物之日起____日内通知乙方并办理相关质(抵)押手续,费用由继承人承担。

  4.通知及送达

  (1)本合同一方发往另一方的通知,均应发往本合同签署

  第一页所列明的地址,直到另一方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只要按上述地址发送,则视为在下列日期送达:如是信函,则按主要营业地址(法及其分支机构、其他经济组织)或住所地(自然人)挂号寄发后的第____日;如是E等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如是传真或电子邮件,则为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之日。但向乙方发出或交付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均需在乙方实际收到时被视为已经送达。且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乙方发出的所有通知、要求须于事后将原件(非自然人加盖公章,自然人需签署)以书面形式送交或邮寄乙方的形式加以确认。

  (2)甲方同意,诉讼过程中对其发出的传票或通知,只要发送本合同签署

  第一页所列的住所地或主要营业地址,即视为送达。上述地址的变更非经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对乙方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5.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即生效(乙方认为有必要采取公证形式确认本合同时,在双方签章且公证手续履行完毕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余条款效力。

  3. 质(抵)押物如有共有人,共有人在签章后表示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4.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合同变更或接触式,应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另行达成的书面协议属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九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1.违约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构成甲方对乙方的违约:

  (1)甲方在本同中作出的任何陈述、说明、保证或在任何依本合同约定作出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授权、批准、同意、决议、证书及其他文件在作出时不正确或具误导性,或已被证实为不正确或具误导性,或被证实为已失效或被撤销或没有法律效力。

  (2)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七条、

  第八条任一约定事项的。

  (3)甲方出现停业、停产、歇业、整顿、重整、清算等重大经营事项的。

  (4)甲方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对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5)甲方为自然人时,死亡、失踪或被宣告死亡、失踪的。

  (6)甲方假借婚姻关系变更转移财产或者试图转移财产足以使乙方产生合理不安的.。

  (7)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擅自通过赠与、交换、出售、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处分质(抵)物的;或发生质(抵)物的减少、灭失或重大损害等严重影响偿还债务能力的。

  (8)甲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或损及乙方正当利益足以妨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为。

  2.违约处理

  (1)如发生上款所述任一违约事件,乙方可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并按本合同约定处分质(抵)押物以实现质(抵)权,还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如果借款到期甲方需延期用款,甲方应当在借款期限到期日前一天续息,如逾期____日内,甲方自愿承担借款总额的3%的违约金;逾期____日内,甲方自愿承担借款总额的10%的违约金;逾期____日以上,甲方自愿每天承担借款总额的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条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由下述质(抵)押人签署,质(抵)押人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双方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讨论,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质(抵)押人(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 质(抵)押权人(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合同签定地

借款合同书12

  借款人: (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 (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拾 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

  从20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为年。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 年。

  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借款利息为年息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

  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 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

  贷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 篇3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

  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 款 利 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 起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

  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出借人):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借 据

  今借到 人民币 元(本金),借款期限自 起到 日止。

  借款人:

  证明人:

  年月日

  收 据

  年月日

借款合同书13

  抵押人(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清单(详见及财产有效证书);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 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 ,实际抵押额为 元整。

  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一、抵押财产中的 代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二、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借款。

  第五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一、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借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一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由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借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本息。

  四、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借款本息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五、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借款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第十四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意识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一式 份。

  甲方:

  代表人:签字

  乙方: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书14

  出借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抵押人(以下简称“丙方”)

  保证人:(以下共同简称“丁方”)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作为乙方借款的担保,甲方同意接受以上述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抵押物,丁方愿意对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各方协商一致在xx省xx市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部分借款内容

  第二条借款金额:

  金额:人民币(大写金额)xxxxx万圆整,其中:现金xxxxx万圆整,甲方委托xxxx有限公司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给乙方xxxxx万圆整。

  第三条借款期限: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共计十二个月。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条借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百分之即%,利息从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月付息,借款到期,还清全部本息。

  第五条逾期还款罚息:当期还款期限到期,每超过1日未偿还相应款项的,甲方有权按照月利率3%加收罚息;三周内仍未偿还相应款项的,每超过1日甲方有权再按照周利率1%加收罚息;同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质押权和连带保证责任请求权以实现其债权。

  第六条费用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办理抵押等担保事宜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部分抵押与保证

  第七条抵押物:为确保乙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丙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座落于xx市xx区xx路南侧,于19xx年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证号为:x国用(xxxx)字第xxx号,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xxxx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日期为自19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抵押给甲方,作为履行本合同债务的担保。

  第八条抵押值: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抵押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价值为人民币(大写)xxxx万圆整。

  第九条抵押登记: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丙方应持土地使用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甲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申领的抵押物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文件交甲方保管。如因丙方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抵押无效或抵押登记涂改的,乙方、丙方应对甲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各自向甲方支付借款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赔偿金。

  第十条抵押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款项得到清偿时止。

  第十一条抵押和保证的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抵押和保证的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居间费用、罚息(如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拍卖费等甲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以下简称“全部款项”)未清还全部款项前,抵押人与保证人无条件承担连带偿还全部款项及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民事责任。

  第十二条抵押物的保管:抵押期间,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补充担保:无论何种原因使抵押物毁损、贬值不足以担保本合同下全部款项的,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四条权力限制: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将抵押物出让、转让、变卖、抵偿债务或设定其他负担,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作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经甲方书面同意出租和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下全部款项。

  抵押期间,丙方应将其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提交给甲方备案的内容须与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丙方不得改变合同内容,包括延长租赁期限和以其他形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否则,丙方应向甲方支付借款金额及利息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抵押物的评估:抵押期间,若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本合同下全部款项的,丙方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

  第十六条抵押物的处置:如乙方不能正当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途径处分该抵押物,并就其变现价款优先受偿。处置抵押物的评估费、鉴定费、执行费、拍卖费、过户费、甲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丙方共同负担。

  第十七条抵押的注销:甲方在乙方偿还全部款项后10日内协助丙方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丁方自愿承担对本合同项下全部款项的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第四部分承诺和保证

  第十九条乙方的承诺和保证:

  19.1乙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且乙方已经获得签署本合同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

  19.2保证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全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等全部款项;

  19.3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信息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除已向甲方书面披露的情形以外,没有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负债(包括或有负债)违约行为、诉讼、仲裁事项或其他影响其资产的重大事宜未向甲方披露。如有增加负债、承担违约责任或有任何诉讼、仲裁,可能对乙方任何财产有不利影响时,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19.4保证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它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甲方权益的任何协议文件;

  19.5无论何种原因本合同须作一定删减、修改或补充时,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甲方本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19.6在更改住所或通讯地址时立即通知甲方,否则甲方的任何通知发送至乙住所或通讯地址均视为乙方已经收到。

  第二十条丙方的承诺和保证

  20.1丙方提供的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资料、信息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已经获得签署本合同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对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权、占有权与处分权。该抵押物是依法可以转让的,且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未在本合同签订前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抵押予他人或设立权利限制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诉讼或者被采取其它强制性措施;

  20.2按照本合同约定协助甲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抵押登记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公证、审批、登记及其它办理抵押登记实际发生的费用;

  20.3合理占管及使用抵押物,不得将抵押物用于法律所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目的;

  20.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出售、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经甲方书面同意出租和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下全部款项;

  20.5准许甲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依法进入抵押土地与地上建筑物,以便查验;

  20.6按照甲方合理的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署一切相关文件,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全权办理抵押物的保险、抵押登记、拍卖、过户等手续,以确保实现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益;

  20.7抵押期间,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若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由此所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等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款项;

  20.8抵押期间,抵押物毁损、贬值或者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本合同下全部款项的,应在5日内向甲方补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20.9无论何种原因本合同须作一定删减、修改或补充时,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甲方本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第二十一条丁方的承诺和保证

  21.1自愿承担对本合同项下全部款项的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丁方承诺已经获得签署本合同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

  21.2如乙方未能按甲方的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义务,或乙方发生任何违约事项,以及丁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保证和承诺不真实或不履行,甲方即可书面通知丁方履行担保责任;丁方保证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保证责任,代乙方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款项;

  21.3因履行担保责任而取得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时,丁方有权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乙方清偿全部款项所导致的损失,如因处理抵押物而引致任何纠纷或损失,丁方承诺概与甲方无关;

  21.4丁方保证其保证责任不受甲方从他方获得抵押权益所替代,只要乙方违约,甲方无需先向乙方、丙方主张权利或处置抵押物;

  21.5无论何种原因本合同须作一定删减、修改或补充时,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丁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甲方本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第五部分支付借款的先决条件

  第二十二条在以下各项条件全部满足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22.1乙方已向甲方出示其公司证明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并将以上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其公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交予甲方留存;

  22.2丙方已向甲方提供抵押土地使用权与房地产产权证原件及/或能够证明对该土地使用权与房地产享有完全处置权的证明文件,证明丙方有权将该土地使用权与房地产进行抵押;

  22.3甲、丙双方已共同向土地与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完毕该土地使用权与房地产的抵押登记手续,甲方并已取得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文件;

  22.4丙方支付并已缴清办理抵押物评估、抵押登记、保险等手续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2.5丁方甲方出示其身份证明,并出具其对本合同项下借款自愿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的声明。

  第六部分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三条在本合同第五部分所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后,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借款支付予乙方。

  第二十四条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并有权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审查。

  第二十五条无论何种愿因而导致抵押物毁损、价值减少,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时,甲方有权要求丙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如丙方不提供的,甲方有权处分抵押物,并将处分抵押物所得款项用于提前清偿债权或者向第三方提存。

  第二十六条有证据显示乙方财务状况恶化、出现重大纠纷或严重资信不良记录的,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提前还款。乙方拒绝还款的,甲方有权提前实现抵押权及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无须征得其他各方同意,可将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益转让他人,在转让后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即可,其他各方须继续向甲方的受让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但其他各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他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方;其他各方的继承人或受让人,仍须向甲方的受让人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还款及其他责任。

  第二十八条在乙方及其他各方全部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款项,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后,甲方应解除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将有关抵押的证明文件归还各方。

  第七部分抵押权、连带保证责任请求权的行使及实现

  第二十九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

  29.1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停业、歇业、申请或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

  29.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未能按期足额清偿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及其它费用;

  29.3乙方存在重大诉讼或诉讼风险,以致对乙方清偿债务产生重大影响;

  29.4丙方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涉及诉讼或仲裁、已设定抵押;或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出售、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以及其它严重危及抵押权实现的情况;

  29.5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可能危及甲方权益而丙方又未能提供令甲方满意的相应担保的;

  29.6本合同作为乙方、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将抵押物提交有关机构进行拍卖、变卖、处置的文件依据,乙方、丙方、丁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并承诺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积极协助,以使甲方尽快实现其抵押权。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丙方、丁方共同承担,甲方有权在拍卖、变卖、处置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八部分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各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义务致他方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履行期满,乙方未能清偿债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按日计算)总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三十二条丙方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涉及诉讼或仲裁、已设定抵押;或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出售、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按日计算)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九部分合同解除

  第三十三条除非下列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情况下获得圆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情形发生时单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全部款项,或以合法的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要求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以清偿全部款项,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自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各方之时解除。

  33.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甲方全部款项的;

  33.2乙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偿债责任因违约被司法部门勒令提前履行,或到期不能履行,或其财产等受到查封、冻结或扣押、没收等影响或威胁,致使甲方认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能力已受到影响的;

  33.3乙方因撤销、解散、破产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财产代管人等拒绝代其履行合同义务清偿债务或无人代其履行合同义务清偿债务的;

  33.4丙方的抵押物受到查封、冻结或扣押、没收等影响或威胁,导致甲方认为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已受到影响的;

  33.5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擅自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出售、出租、赠与、转借、托管等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的;

  33.6其他可能影响甲方债权的行为。

  如发现本条前款所述的任何事项或有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实已经发生,各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赋予甲方在合同履行至五个月时拥有一次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该权利的行使无需理由,但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及其他担保方,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各方时解除。乙方及其他各担保方应当自收到通知后35天内归还借款本息。

  第十部分合同的效力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各个条款之间的效力独立,不受其他条款是否无效的影响。

  第三十六条各方发生争议或诉讼期间,除有争议条款外,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各方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绝执行本合同中没有争议的其他条款。

  第十一部分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依法直接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部分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款项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方提交的各有关文件资料以及各方就本合同未尽事项可能签订的任何修改、补充协议、甲方向各方发出的任何书面文件等,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中约定的通知,以电报、传真、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的,一经发出即视为已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在投邮3日后,即视为已送达。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所提及的甲方,亦包括甲方的继承人、受让人;乙方、丙方、丁方,亦包括经甲方同意的乙方、丙方、丁方的继承人、受让人、财产代管人等。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乙方、丙方、丁方仍应履行一切还款、担保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立即向乙方、丙方、丁方追偿全部款项。

  第四十四条各方约定,如各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应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依然有效。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抵押登记机关等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签章

  各方已详细阅读并同意遵守本合同的全部条款。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丁方(签字)

  合同签订地点:xx省xx市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xx月日

借款合同书15

  甲方:___,(身份证号):___

  乙方:___,身份证号):___

  乙方系___职工,因___修建新住宅,乙方购买一套。特向甲方借款,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分三~四次借款,每次借款应与甲方签订借款合同。

  二、本次(第一次)借款金额___元(大写:人民币___整)新建___住宅。

  三、乙方在向其交新建住宅交钥匙时应偿还甲方的全部借款,并同时按在每次借款时银行所公布的贷款利息(一~三年)的四倍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起算日应按每次借款当日,利息计算期按年(不足半年算半年,不足一年算一年)。如发生纠纷,利息计算期应按有关单位判决还款日计算。本次借款利息根据银行公布年息6.35%,四倍则应为25.4%(年息)。

  四、乙方到学校向其交新建住宅钥匙时,不能向甲方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时,自愿将其向xx购买的新建住宅抵偿给甲方,作为偿还甲方的借款本金和利息。

  五、考虑到乙方用新建住宅作抵偿有所损失,甲方愿补助乙方抵偿损失。抵偿损失补助如新建住宅在每平方米___元(含___元)以下时,甲方补助乙方抵偿损失___元(大写:人民币___元整)如新建住宅在每平方米___元以上时(不含___元),甲方补助乙方抵偿损失___元(大写:人民币___整)

  六、由于___新建住宅现无总费用,乙方可能向甲方多借款。多借款项在乙方向甲方用新建住宅作抵偿借款和利息时。作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抵偿损失补助款。

  七、乙方将新建住宅抵偿给甲方,在产权证办下来后,必须与甲方办产权过户手续,过户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八、如___原因不能修建,乙方应退还全部借款给甲方,当___有补偿金时,甲方得补偿金60%,乙方得补偿金40%,并不再计算利息。如甲乙双方发生其它意外,本合同应由双方的直系亲属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自两份。

  特定此合同

  甲方(签字):___乙方(签字):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