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合同

时间:2023-07-13 07:30:10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个人借款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借款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住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住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在深圳市设立,由甲方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币____万元,其中,甲方占____%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 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 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个人股权转让协议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章程规定,甲方应出资币____万元,实际出资____币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以币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处(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称“深圳国际仲裁院”)在深圳进行仲裁;□向有管辖权的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处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营公司、深圳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受让方: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于深圳市

  备注:

  1.本协议书仅为参考格式,申请人可根据需要依法对协议书的内容作适当调整。

  2.申请人在使用本参考格式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文书中需填写的内容应在电脑上填写完毕后再打印出来,除签名外不得手填。

个人借款合同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双方作为《借款协议》(以下简称“借款协议”)的签署方,为保证借款协议的正常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借入人民帀 元整(大写: 元)用于借款协议中乙方的部分出资,达成以下一致意见,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在按借款协议约定完成首笔出资人民帀 万元整后,其后按借款协议约定的出资、在 万额度内由乙方向甲方借入,并在乙方收到款项后,向甲方签具本人亲笔签名的《借据》,乙方向甲方借入的'实际金额及借款日期以《借据》为准。

  2、乙方向甲方借入的金额,自借入之日起第 个月开始计息,利率按 %年计算,利息按月付清。

  3、因甲方未履行借款义务导致乙方未能正常履行借款协议中约定的出资义务而导致的违约,所有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4、乙方仅以其在借款协议中投资项目的股权作为抵押,对向甲方借入的款项承担有限责任,在因经营不善导致投资项目清算时,乙方所得将优先清偿甲方借款,不足部分不再承担偿还责任。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3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使用,需向甲方借款。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以其车辆(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以此为条件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4、借款利息:月息为______。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乙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______色______牌汽车(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行驶证登记人: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抵押给甲方。

  2、抵押物价值:乙方车辆经双方议定估价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4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人民币

  二、借款用途:

  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 款 利 率:

  ,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 款 期 限:

  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还款日期及方式:

  还款方式: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

  八、其他条款: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借款本金和利息全部清偿后会自动失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5

  售车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购车方(乙方):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车主 的 轿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_______人民币) ,小写_______ 。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所发生的'一切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所发生的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 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地址:_______

  购车方(乙方):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6

  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合同范本

  甲方(借款人):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姓名: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证人):姓名: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_每月支付一次利息。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__月,自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止。

  (五)、甲方的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七)甲方由丙方为乙方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八)、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 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三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债权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债务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其所有的房产(以下简称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乙方未按期支付利息或抵押物涉及其他纠纷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前还款。

  第三条、借款利率:

  1、双方确定借款利率为______ %每______月,利息从乙方实际收到借款之日开始起算。

  2、利息支付方式: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结清。____________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结清本金和利息。

  3、乙方返还的款项,应优先支付利息。

  第四条、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评估费等)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乙方将其名下的位于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的全部价值/剩余价值作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该房屋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房产价值/剩余价值为: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六条、本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七条、本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范围包括:_____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约定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实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

  第八条、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第九条、双方因借款以及抵押合同引发的任何纠纷,均同意选择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在东莞仲裁,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2)交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第十条、送达地址:双方的法定住所地以及约定联系地址均为合法送达地址,任何法律文件一经特快专递寄送,无论谁签收或退回与否,均视为已经送达;双方同意电子送达,任何法律文件一经发送到约定电子邮箱,即视为已经送达。任何一方地址变更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责任由自己负担。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__________ 。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份各执_____份,抵押登记机关_____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8

  甲方:,现住市区XX路XX号,

  身份证号:345XXXXXXXX,

  联系方式:XXXXXXXX

  乙方:,现住市区XX路号,

  身份证号:354XXXXXXXX

  联系方式:XXXXXXXX

  丙方:,现住市区XX路,

  身份证号:321XXXXXXXX

  联系方式:XXXXXXXX

  1.甲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100万元整(大写:壹佰万元整),月利率2%(佰分之贰),借款期2年。

  2.甲方今已收到乙方出借款项:

  (1)20xx年XX月XX日收到以现金方式交付的人民币3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2)20xx年XX月XX日收到以银行转账方式交付的人民币7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柒万元整)

  甲方账号:XXXXXXXXXXXXX

  乙方账号:XXXXXXXXXXXXX

  3.甲方承诺将于20xx年XX月XX日一次性将还款打到乙方账户(账号:XXXXXXXXXXXXX),如甲方到期未还款,甲方以3%(佰分之叁)的月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4.如甲方到期未还款,丙方愿作为连带保证人代为清偿。

  5.甲方有汽车一辆(牌照:苏UXXXXXX),从20xx年XX月XX日起交由由乙方保管,如甲方到期未还款,乙方有权将该汽车交由XX拍卖行拍卖,以所得价款充抵甲方应付本息。

  6.如有纠纷,各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精神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姑苏(或者相城区,但必须只能填写明确的一个,如果写多则无效。)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甲方:(手写签名,摁手印)

  乙方:(手写签名,摁手印)

  丙方:(手写签名,摁手印)

个人借款合同9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协议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六、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甲方(出款人):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借据

  今借到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本金),借款期限自起到_____________日止。

  借款人: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个人借款合同10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万元月息________元,乙应于每月____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11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出借人向借款人借款人民币元(大写:)。

  二、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利息:

  借款利率为______%/年,按月收息,乙方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清借款本金和利息,借款期限跨年的,应在每年年末12月31号结清当年利息。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放款以甲方转账的银行凭证为准,甲方交付现金的,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收条。

  五、保证条款

  1、乙方应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乙方的还款保证人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自愿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借款到期后两年。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除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外,应每日向甲方按借款本金的日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还清该笔利息为止。迟延支付达三十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了应在合同终止后的'5日内还清已产生的利息和借款本金,还应支付相当于借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支付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每迟延一日,应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日按逾期支付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累计计算至本息款项全部还清为止,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归还全部本息,以及由此产生的损失。

  4、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责任。

  5、乙方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保证人执壹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签字捺手印):

  借款人(签字捺手印):

  保证人(签字捺手印):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12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下列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协议,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的具体约定:

  1、乙方出借给甲方人民币现金(大写):壹佰万元整(小写1,000,元);

  2、本借款用途:用于甲方承揽某公司单项工程的周转资金。此款仅申明甲方借款的合法用途,而关联工程的一切责权利与风险均完全属于甲方且和乙方无关,而项目方支付给甲方工程款进度情况与借款本息的偿还也不构成任何关联;

  3、本借款月利率为2%,利息结算周期为12个月(此月指‘对月’:即当月借款日至下月对应日为1个对月,无对应日的以月末最后一天视为对应日,下同),借期不满12个月的,按第一条第4款约定执行;

  4、协议借款期限至少为3个月,最长为24个月。不足3个月甲方还款按3个月结息,24个月内乙方不得要求中途提前收回本金;3个月后还款时间不足月的按约定月利率和实际天数计算利息;若结息周期或最长借期界满但未结清应付本(息)则从即日起按借款总额的‰/天收取罚金直至结清应付款项;

  5、支付罚金、本、息的方式为人民币现金,不能以除现金外的'其它任何方式支付或偿还。支付或偿还本协议款项的顺序为:罚金、利息、本金;

  6、本协议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以借款方家庭所有财产无限期连带保证(担保),直到还清本协议应还(付)款项为止;甲方24个月期满后10天内不能结清应付款项的,乙方有权以法律手段申请对甲方家庭所有财产进行公开拍卖,并以拍卖所得实际款项用于归还因借款按本协议所产生的一切债务;

  7、本协议除甲乙双方签名档为手写体外,其它文字一律为打印体,并经双方确认无任何涂改痕迹;一经涂改或加入手写体条款的协议一律无效;

  第二条:纠纷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分歧争议的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签印)后,乙方向甲方下列指定账户转入本借款全额之日起生效并计息;期满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转入应还款本息数额(罚金)后,本协议自行终止,否则一直有效。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13

  借款人:

  贷款人:

  借贷条款

  第一条贷款种类和金额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以下第种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a、个人商品住房贷款

  b、个人商业用房贷款

  c、个人自建房贷款

  d、经济适用房贷款

  e、集资建房贷款(房改房)

  f、其他:

  第二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贷款用途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利率

  4.1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下)浮%,据此确定年利率为%,并按照以下公式换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贷款发放前,基准利率调整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适用新的基准利率并按照第4.1条的约定重新确定贷款利率;贷款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a、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如基准利率在一个公历年度内经两次或两次以上调整的,则以该公历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及上述4.1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

  b、在贷款期限内不调整;

  第五条放款

  5.1贷款人发放或继续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是: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以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做抵押的,已办妥登记备案或预登记手续,且房地产开发商已提供有效的连带保证担保),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

  5.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贷款分次划入下列账户,贷款的发放和支付通过本账户进行。贷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户名:账号:开户行:

  5.3贷款资金应由贷款人通过受托支付方式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贷款人有权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后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并详细记录资金流向,归集保存相关凭证。

  5.4在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提高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a、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b、借款期间,借款人未按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c、借款人擅自将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或重复抵押等;

  d、拒绝或妨碍我行对贷款使用情况和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e、提供的文件、资料不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

  f、与他人签订有损我行权益的合同或协议;

  g、保证人违反保证条款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或质押权利价值明显减少影响我行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质)押;

  h、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遗产或财产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原借款合同;

  i、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支付。

  第六条还款

  6.1经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种方式偿还贷款本息:a、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计息)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b、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计息)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期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c、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日计息)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期月数+(贷款本金-已还本金)×日利率×本期实际天数

  d、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e、按月付息,按(月/三个月/六个月/一次性)还本;

  6.2每期还款日: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下列个人结算账户作为专门的还款账户:

  6.4在每期还款日前,借款人应向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并授权贷款人于每期还款日从还款账户中划收;借款人有未偿付的贷款本息或其他费用的,应及时存入还款账户,并授权贷款人随时划收。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应付款项,贷款人按费用、利息、本金的顺序划收。

  6.5若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止付、结清,或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的,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还款账户已无法足额划转,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柜面还款。借款人未及时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或未及时到贷款人柜面还款导致未按期足额清偿到期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借款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提前还款

  7.1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30天向贷款人提交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方可提前还款。

  7.2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满足以下条件:

  a、按如下标准向贷款人支付补偿金:

  b、贷款发放后第一年内不允许提前还款,一年后每年提前还款不超过2次,每次还款金额不低于初贷金额(合同金额)的20%。

  c、在提前还款时,在本合同项下不存在到期应付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和其他费用。

  7.3提前还款部分按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7.4由于借款人提前还款而造成贷款期限发生变化的,未偿还部分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贷款利率:

  a、按原贷款利率计息;

  b、自缩短期限之日起,贷款利率按调整后的实际期限所对应的基准利率和第4.1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但缩短期限前已经计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调整。

  第八条贷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需要办理贷款展期时,应在贷款到期前3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展期协议。如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则借款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第九条罚息

  9.1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贷款,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

  9.2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的贷款,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

  9.3贷款利率按第4.2条的约定进行调整的,利率调整后罚息利率亦相应变动,其变动周期与利率变动周期一致。

  第十条违约及违约责任

  10.1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a、借款人未完全适当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

  b、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c、以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做抵押的,抵押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办妥登记备案或预登记手续,或未在约定时间内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

  d、借款人所购房产或抵押物、质物发生质量、权属等纠纷,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e、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f、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g、借款人对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h、发生第10.2条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

  i、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次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或部分贷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10.3借款人违约,除第11.2条的约定外,贷款人有权采取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条扣收

  11.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或其他费用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XX市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但是贷款人应当通知借款人。对于因借款人联系方式变更造成贷款人无法电话或信函通知的,贷款人可以公证送达等各种法律认可方式履行告知义务。

  11.2贷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时,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该笔定期存款开户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因扣收而产生的利息损失,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二条费用

  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记、公证、评估等费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贷款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偿,并从贷款垫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三条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对全部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应付未付的其他费用。

  抵押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担保时,抵押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四条抵押物

  14.1抵押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14.3贷款人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4.4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贷款人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抵押人应予配合。

  14.5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贷款人并将抵押的事实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贷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并将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相关人员。由此取得的的收益,按照第14.8条的约定处理。

  14.6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损毁、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及时向贷款人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毁损、灭失证明。

  14.7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4.8抵押人所获得的抵押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贷款人指定的账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抵押人可将上述价值自由处分。

  14.9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向贷款人予以足额补偿。

  分页阅读第1页:借贷条款第2页:第十五条担保范围第3页:其他条款

  第十五条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六条抵押登记

  16.1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证明在贷款全部还清之前由贷款人保管;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人和贷款人应办理变更登记。

  16.2抵押物为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的,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或贷款人另行要求的时间内办妥登记备案或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人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应在30天或贷款人要求的时间内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在取得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之前,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应由贷款人保管。

  16.3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应积极协助抵押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抵押物的处分

  17.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将抵押物拍卖、变卖后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第14.6条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c、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7.2未经本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本抵押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再行抵押或发生其他任何有损抵押权人权利的行为。抵押人违反此约定的,抵押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7.3处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偿还抵押物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抵押人。

  17.4贷款人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予积极配合。对本合同项下依法设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抵押人应当在六个月内主动腾空房屋。如果贷款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临时住房,抵押人应当向贷款人支付租金;已经产生的租金,应当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17.5贷款人在处分抵押物过程中所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从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质押条款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质押担保时,出质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八条质物

  18.1出质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向贷款人提供质押担保,质物详见本合同附件《质物清单》。《质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质物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18.3贷款人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质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等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

  18.4质物价值发生了不利于贷款债权的变动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或出质人补足质物价值,借款人或出质人应在贷款人要求的时间内补足。

  18.5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的,贷款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贷款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贷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贷款人将质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

  18.6出质人所获得的质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质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质物,以恢复质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出质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出质人可将上述款项自由处分。

  第十九条担保范围

  质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质物保管费用、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二十条交付和登记

  20.1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应将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贷款人验收无误后应向出质人出具收押凭据,质物的保管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20.2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需办理质押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经变更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人应积极协助出质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将相关权属文件退还出质人。

  第二十一条质物的处分

  21.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将质物拍卖、变卖、兑现、提现,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18.4条所述情形,出质人或借款人未按贷款人要求补足质物价值的;

  c、贷款人与出质人约定将质物兑现或提现偿还到期债务;

  d、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质物的其他情形。

  21.2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先于主债务履行期的,贷款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贷款人依前款约定兑现价款后,应与出质人协商,将兑现的价款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21.3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借款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30天内仍未清偿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将质物提前兑现或提现,以所得价款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因提前兑现或提现产生的损失由出质人承担;如果质物在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30天内到期的,贷款人应在质物到期日按第21.2条约定的方式处分质物。22.4未经本质押权人同意,质押人不得将本质押合同项下的质押物再行质押或发生其他任何有损质押权人权利的行为。质押人违反此约定的,质押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1.5处分质物的所得在偿还质押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出质人。保证条款本合同项下贷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时,保证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二十二条保证方式

  保证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十三条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二十四条保证期间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

  24.1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但是自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且贷款人已收到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自动解除,但对在此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的债务,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24.2全程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二十五条扣收

  保证人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担保责任的,保证人授权贷款人从保证人开立在XX市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扣收保证人的定期存款的,按第11.2条的约定执行。贷款人扣收时应当通知保证人。

  分页阅读第1页:借贷条款第2页:第十五条担保范围第3页:其他条款

  其他条款

  第二十六条转让

  26.1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贷款人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贷款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予以配合。

  26.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二十七条借款人和担保人承诺

  27.1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人就所购房屋质量、权属或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减少或免除借款人的还款责任,也不限制、减少或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本合同应正常履行。

  27.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仍应继续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a、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同意变更借贷条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责任的; b、贷款人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 c、贷款利率依据第四条约定进行调整而导致利息增加的; d、贷款人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任何其他方的。

  第二十八条保险

  28.1如果贷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质人应办理抵押物/质押物保险,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保险金额应不低于贷款金额。保险费用由投保人负担。

  28.2保险单中应当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保险单中应当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贷款人指定账户。保险赔偿金应按照本合同第14.8条的约定处理。

  28.3在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得到全额清偿前,抵押人/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或撤销,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质人承担。

  第二十九条公证

  如果贷款人要求,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或担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十条通知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立即通知贷款人:

  30.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

  30.2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30.3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30.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冻结、征用、被列入拆迁范围或发生权属争议;

  30.5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合资或合作;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工商行政登记;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权等发生变更;

  30.6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保密

  贷款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31.1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相关信息。

  31.2借款人、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的,贷款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31.3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独立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贷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抵押条款、质押条款或保证条款的效力,担保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33.1提交仲裁委员会在进行仲裁。

  33.2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3.3

  第三十四条其他

  34.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34.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本合同中的“担保人”分别指抵押人、出质人或保证人;本合同项下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担保的,“担保人”指所有提供担保的合同当事人。

  34.3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质押担保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登记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关条款和内容自签订之日起成立,于登记或交付之日起生效。

  34.4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当事人和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补充条款

  贷款人(公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共同借款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

个人借款合同14

  甲方(出借人):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

  丙方(保证人):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

  甲方(出借人):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住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住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丙方(保证人):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住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借款和丙方提供保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其内容如下:

  一、借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自愿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小写¥: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甲方自愿出借。

  第二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年或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借款用途:________。

  第四条、借款本息收付方式:

  1、收付方式为现金。

  2、乙方收到借款本金后,需要向甲方出具《借款收据》。

  3、借款的利率:月利率为

  4、乙方还款方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种方式偿还借款本息:

  ①、一次性还款:借款期限届满之日乙方一次性归还甲方所有借款本息。

  ②、分期还款:还款时间和金额见下表

  第五条、借款抵押

  乙方以下列财产作为借款抵押(抵押物清单可另附页)

  抵押物清单

  二、保证

  第五条、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丙方为乙方的借款行为向甲方提供一般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第七条、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归还本息。

  第八条、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和丙方的'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用途。

  三、违约责任

  第九条、

  1、乙方如不按期(包括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任何一个还款期限)偿还借款本息,即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乙方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日)违约金,直至还清全部借款本息为止,违约金数额不按乙方已付借款本息递减。如丙方代偿借款本息,乙方应按前述约定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2、甲、乙、丙三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的各项约定,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但本条1约定的违约情形除外。

  3、乙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甲方有权提前追回借款本息,丙方有权对直接责任人追究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约定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三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三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放弃现行《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的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违约金的权利。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15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借款合同中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甲方(借款人):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五)、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_(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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