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合同

时间:2023-07-06 18:33:32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个人借款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个人借款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1

  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住址)

  乙方(放款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住址)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民法典》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为)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全部还清,互不拖欠。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立《借款协议》(:)作废。

  二、甲方因事由再次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为)鉴于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额借给甲方。每日利息为本金的%.上述欠款及利息双方约定甲方必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清给乙方。

  三、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还清欠款。逾期未还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额的%计算罚息;逾期每超一个月,在上一个月罚息基础上加收%的罚息,直至还清为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五、根据本协议的需要及双方发出的通知、往来联系的便利,双方在本协议确定的联络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方变更联络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七、因解决本协议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借款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债权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债务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其所有的房产(以下简称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乙方未按期支付利息或抵押物涉及其他纠纷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前还款。

  第三条、借款利率:

  1、双方确定借款利率为______ %每______月,利息从乙方实际收到借款之日开始起算。

  2、利息支付方式: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结清。____________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结清本金和利息。

  3、乙方返还的款项,应优先支付利息。

  第四条、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评估费等)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乙方将其名下的'位于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的全部价值/剩余价值作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该房屋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房产价值/剩余价值为: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六条、本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七条、本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范围包括:_____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约定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实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

  第八条、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第九条、双方因借款以及抵押合同引发的任何纠纷,均同意选择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在东莞仲裁,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2)交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第十条、送达地址:双方的法定住所地以及约定联系地址均为合法送达地址,任何法律文件一经特快专递寄送,无论谁签收或退回与否,均视为已经送达;双方同意电子送达,任何法律文件一经发送到约定电子邮箱,即视为已经送达。任何一方地址变更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责任由自己负担。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__________ 。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份各执_____份,抵押登记机关_____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3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双方在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

  二、借款用途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________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_日,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4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在深圳市设立,由甲方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币____万元,其中,甲方占____%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 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 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章程规定,甲方应出资币____万元,实际出资____币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以币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处(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称“深圳国际仲裁院”)在深圳进行仲裁;□向有管辖权的起诉。

  八、生效条件: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处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营公司、深圳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于深圳市

个人借款合同5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支行

  因甲方原抵押乙方贷款的期房已竣工,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甲乙双方就竣工的房产重新办理抵押登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原以期房抵押变更为已竣工的`房产抵押(房产证号:钦房权证钦城区字第。

  二、抵押房产位于钦州市人民路38号“翰林福第”栋单元房(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抵押贷款金额(小写:元)。

  三、房产贷款期限为原期房贷款期限。即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四、本协议系对编号为兴银桂钦州支行房抵(保)字()第号的《个人购房抵押(保证)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五、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章)后,经房地产抵押登记生效。

  抵押人(签字)抵押权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借款合同6

  债权人(以下简称贷款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借款方):

  借款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需向贷款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借款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借款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方的条件下,由贷款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借款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4、借款利息:月息为。

  借款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证号: )。

  2、抵押物价值:借款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 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方还清贷款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贷款方与借款方义务

  (一)贷款方义务:

  1、对借款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借款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借款方。

  (二)借款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借款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贷款方发现借款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贷款方通知借款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借款方未经贷款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给贷款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借款方应支付贷款方提供借款总额的2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贷款方向借款方追讨借款而产生的所有费用(诉讼费、评估法、鉴定费、拍卖费、查询费、公证费、律师费,交通费、电话费以及其他必须费用)。

  2、借款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贷款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贷款方仍有权向借款方追偿。直至借款方还清贷款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本合同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贷款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1)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借款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贷款方偿付借款本息。

  (3)借款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贷款方或借款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贷款方有权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 年 月 日

  身份证复印件

  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 年 月 日

  身份证复印件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收据

  今收到提供的借款,人民币(大写)¥。

  收款人:

  身份证号码电话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合同7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借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六条 借款人用下列资金,但不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七条 本合同到期,借款人应主动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动归还的,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二章 借款利率和计息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方放款之日起计息,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借款到期还清本息。

  第十条 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十一条 借款人在贷款人结息日前应在其账户备足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三章 担保

  第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合同编号_________的担保合同。

  第十三条 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有关事项发生,贷款人认为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

  第四章 双方承诺

  第十四条 借款人承诺: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2)不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3)在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种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包括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其他形式)时,应最迟于改变经营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清偿。

  (4)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

  (5)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当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天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6)按时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生产、经营、财产等情况。

  第十五条 贷款人承诺: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

  第十六条 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_____日内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十七条 借款人如要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八条 借款人、贷款人任意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借、贷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内容,均应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国家规定,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归还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不按期支付利息的,贷款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2项、第3项、第4项、第十七条时,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按国家规定计收逾期代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第5项、第6项时,应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根据违约金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第七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六条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后生效。有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生效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自其项下贷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得到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二十九条 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以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三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

个人借款合同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贷款_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 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利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 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 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作担保。

  第八条 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担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证处一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担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9

  贷款人(甲方):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电话: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电话:

  保证人(丙方):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电话: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

  1.借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借款担保合同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借款最高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5.利率为月(日)息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人与保证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

  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二十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

  第四条、借款人的'违约责任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的,从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 %计收利息。

  第五条、保证人责任

  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对借款人所欠债务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借款人到期应付未付的全部债务,保证人均应无条件地作为第一债务人按贷款人的要求直接向贷款人支付,并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友好协商,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合同签订地: 。

  贷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收 据

  今收到贷款人 贷款人民币 整。

  收款人: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合同10

  甲方:

  乙方: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友好协商约定如下:

  一、乙方自愿以个人所有的'皖 号 车(品牌型号: ;发动机型号: )车架号: )为该项借款作债务担保(乙方必须保证车辆没有交通违章、肇事、和费用的拖欠,以及乙方车辆的合法性并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乙方如有违反上述规定之行为,必须另向甲方支付上述拖欠金额20%的赔偿金。

  二、双方商定上述借款月费率为 %。

  三、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还清上述借款本息。本条内容若因乙方以任何理由导致本条不能履行即视为其违约,则上述车辆价值双方自愿共同认定为与借款额本息累计价值同等,车辆所有权即自 年 月 日起归甲方所有(车辆管理所办理过户手续),同时双方在本合同中的债务关系自动消灭,相关书面材料随之失效。

  四、乙方还清上述借款本息之日起甲方归还乙方车辆(车辆在担保期间,甲方妥善保管好乙方车辆,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损毁,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不予履行本合同,则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担保中的车辆。

  六、本合同自第二条双方实际履行之日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11

  出借方(甲方)地址:

  借款方(乙方)地址:

  签订地点:鉴于乙方因不能如期偿还月日在甲方所在地项下的借款____元(大写:____,乙方向甲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甲方审查同意乙方延期还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乙方根据原合同应向甲方借用的资金借款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应于截止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上述借款未偿还金额写:____元整),现约定延期到年月次性还清。

  二、借款利率与利息

  1、延期后的借款利率与利息,按原合同的约定执行。

  2、从延期之日起计息按季结息。

  3、延期还款期届满时,当期利息与本金一并清偿。

  三、延期后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以有关事项及按原合同约定定条款执行。

  四、延期借款合同补充条列

  1、原合同借款形式:原合同签订地点:

  2、如借款期之日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主动还清全部款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起诉。

  五、借款方(乙方)承诺与保证本人乙方____月息支付利息及归还本金,本人放弃对此的抗辩权利并同意承担双方因此发生纠纷时,将争议交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并愿意承担借款人所指出的'诉讼费用(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差旅费、律师费及其它乙方未实现债权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并愿意承担违约的相关法律责任。

  六、借款人已通读上述条款,出借人已应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说明借款人对所有内容无任何异议。

  七、本协议与原借款合同内容有冲突以本协议及原本协议没有涉及的内容按照原借款合同执行。

  八、保留原借款合同,原借款合同与延期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_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姓名、盖_):

  乙方(姓名、盖_):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12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公司地址:

  借款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法人执照注册号:

  公司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间受托人:

  投资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公司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因正当合法经营的临时性资金短缺,需要向民间出借人借入资金,委托乙方提供民间借款业务的系列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事项

  1.1甲方拟向民间出借人借入资金人 万元(大写 万元整),委托乙方提供借款业务的系列服务。借款月利率 %,借款期限 个月。愿意提供合法、有效、可靠的(保证、抵押、质押)担保,确保借款债权安全实现。委托乙方寻找有合法资金来源的出借人,并要求在10天内落实出借人及资金。

  1.2如一个出借人拟出借的资金不足以满足甲方借款的金额,乙方可组织多个共同出借人共同出借,由乙方协调推荐其中一名作为出借人代表与甲方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相关借贷手续。

  1.3委托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代理制作《借款合同》和相关附属合同,并交由甲方审查签订。

  1.4协助甲方办理抵押(质押)物权登记及合同公证手续。

  1.5属于多个出借人组合借款的,由乙方监督出借人代表及时向各出借人转付借款人归还的借款本金及支付的资金利息。

  1.6借款本息费用结清后,乙方督查出借人为甲方办理抵(质)押登记的解除手续。

  第二条居间服务费的计算标准和支付方式

  2.1乙方为甲方提供第一条借款居间系列服务,从《借款合同》生效日起至《借款合同》终止日止,甲方按借款金额的月 %向乙方支付借款居间系列服务费。支付方式:资金到位后,第一次支付出借人利息时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乙方,转入以下账户:

  户名:四川省 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

  2.2甲方同意,若甲方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按《借款合同》约定标准支付的惩罚性违约金,作为乙方协助出借人追索债权的劳务费用。

  第三条借款居间服务业务有关事项的约定

  3.1甲方应当保守出借人和乙方的商业秘密,不向借贷交易业务无关的第三人泄露出借人和乙方的业务情况。

  3.2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与交易无关的第三人泄露;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乙方向国家有关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的情况以及乙方协助出借人维护和追索其债权等情况例外。

  3.3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项目的权益要件,如有丢失、毁坏应承担补办责任。

  3.4乙方为甲方借款制作的《借款合同》以及附属合同,其约定条款应当合法有效,确保甲方借款利益不受约定条款外的非正当干扰。

  3.5甲方借入款项后,借款到期前甲方因临时性困难要求展期,乙方审查其理由正当并经出借人同意展期的,甲方应向出借人支付展期期间的借款利息,并按展期前的付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展期后的居间服务费。

  3.6甲方借入借款后,因意外情形确需提前归还借款,而《借款合同》尚未到期时,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补足应付居间费,乙方已收取的居间费不予退还。

  3.7甲方认同乙方提供的借款居间系列服务事项的确认方式为:甲方签署《借款合同》及其从属于该《借款合同》的附属合同和本合同。甲方一旦签订前述合同,即表示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没有异议。

  3.8甲方对借款使用的合法性负完全责任,乙方不因甲方用借款从事非法经营或其他用途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甲方违约责任:

  4.1.1违反3.1项约定,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泄露乙方和出借人秘密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1.2甲方违反3.5项约定,不按借款展期约定支付借款利息或居间费,乙方拒绝协助办理展期手续,借款因此逾期的`,甲方按《借款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1.3甲方以本合同约定方式认可乙方服务后反悔或违反3.5、3.6、3.8项约定,乙方不予退还已经收取的居间系列服务费,并可委托出借人代表依据《借款合同》依法向甲方追索应收费用并停止对甲方的后续服务;

  4.1.4甲方违反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造成出借人资金损失的,应承担足额赔偿的责任。

  4.1.5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项下有关约定,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有权按该条项下有关约定标准的2倍向甲方主张损害赔偿。

  4.1.6甲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后,因甲方原因导致出借人的抵押担保权不能依法设立,致使借贷主体不能实际按约定成交者,甲方应按第二条约定标准或双方以其他方式约定的付费标准的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2乙方违约责任:

  4.2.1除依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规范性文件要求向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提供甲方有关信息外,向任何与业务无关的第三人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2.2经甲方申请,出借人同意借款展期而乙方不提供居间服务时,甲方有权从乙方拒绝提供服务之日起拒绝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4.2.3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项目的权益要件,如有丢失、毁坏导致应承担补办责任;

  4.2.4乙方推荐的出借人代表若发生非法占据借款本息的行为,由乙方负责追索,因此导致出借人的利益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2.5乙方制作合同应当保证文本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不得因合同约定违法导致甲方权益受损,否则,应承担对甲方的损失赔偿责任;

  4.2.6借款项目债权债务结清后,乙方应协助出借人并配合甲方办理抵(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否则,引发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争议及解决

  5.1本合同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合同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六条附则

  6.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至债权债务结清之日终止。

  6.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乙方(盖章):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个人借款合同13

  借款合同甲方(贷款人):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甲方双方下列事宜达成致意见签订此合同

  一、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笔资金周转

  二、借款金额和还款时间。

  _________向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整(大写)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还清甲方贷款逾期还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还款方式。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欠款及利率乙方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款项甲方收还款借据交给乙方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合同规定借款期内。月利_______借款方按期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权利义务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实提供有关资料借款方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六、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期能归还贷款方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期数归还贷款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得挪作用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本利息

  4、需要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有向借款方追偿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七、强制执行条款与还款时间。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经慎重考虑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并赋予本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2、此笔借款期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从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乙方期还款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未付款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成由任意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约日期: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14

  最抵借字第________号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年__月__日期间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最高贷款限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种类与用途以借款借据为准。在上述借款期间内,借款人应在最高贷款限额内逐笔向贷款人提出申请,贷款人有权根据国家信贷政策和贷款人实际情况对各笔贷款进行逐笔审批并决定是否发放。

  第二条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各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据约定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贷款人、借款人根据当笔贷款发放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商定,具体以当笔借款借据为准。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约定利率不变;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且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抵押人。

  第四条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还款方式为按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为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到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但如借款借据特别约定了当笔贷款还款方式的,则当笔贷款的还款方式依此约定。

  第五条抵押人自愿以有完全处分权的财产(见附件1《抵押物清单》)作为抵押物,为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所有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约定如下:

  1、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2、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之从物、从权利、孳息及赔偿金、保险金等物上权利。如贷款人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物保险,则抵押人须为抵押物办理足额的保险。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贷款人为该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应将抵押物权利凭证及保险单等交由贷款人保存。抵押人授权贷款人代为抵押人办理全部保险理赔手续,并确认如贷款人出示本合同条款于保险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见贷款人有特别代理权。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内的损失时,抵押人应将所得保险理赔款提前偿还相应贷款本息或交由贷款人进行提存。若抵押物发生毁损,抵押效力仍及于抵押物残值或修复后之抵押物全部价值。抵押物价值减少时,借款人应在三十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担保。

  3、贷款人依法转让债权的,抵押人仍应以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4、抵押登记手续由抵押人负责办理,贷款人应密切配合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本主合同若无效,但抵押条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对贷款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权利)仍按本合同有关抵押条款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6、本合同贷款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或物的担保,则抵押人仍然以全部抵押物价值作为贷款人债权的担保。

  7、如抵押物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须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如抵押人不及时告知而使抵押权人遭受损失的,抵押人应负全部赔偿贵任。

  第六条贷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贷款到期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抵押人承诺对展期后的贷款继续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并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据展期还款协议办理抵押物抵押登记相应手续,贷款人予以配合。贷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计期限的现行利率档次确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据所约定的利率加收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接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4、借款人提前还款,须经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征得贷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5、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和提前处置抵押物清偿贷款:(1)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3)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4)未按期归还贷款人其他贷款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6)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7)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8)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9)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10)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本)的;(11)未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租赁、合资、兼并、分立,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的;(12)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地或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一个月前书面告知贷款人的;(13)发生偷(逃)税、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撤销)营业执照的;(14)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

  1、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第八条合同的成立、生效与解除: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登记办妥之日起生效;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抵押人未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履行:

  1、借款人应在本行(社)开设账户,贷款人将贷款划入该账户时即视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2、贷款人收回到期贷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划。

  第十条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贷款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借款人、抵押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附则

  1、本合同第一条中最高贷款限额指最高贷款本金余额不得超过最高限额,但如因本金计息、费用承担等原因而使债权超过最高贷款限额的部分仍在抵押担保的范围。

  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及其他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所发生的抵押登记费、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和公证费等,均由借款人或抵押人承担。

  4、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抵押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已将本合同字体加粗部分向借款人、抵押人作了特别提示和充分的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

  5、本合同一式_____份,贷款人持二份,借款人和抵押人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借款人: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代理人)贷款人(抵押权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或代理人)

  抵押人

  抵押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代理人)

  本合同附件:1、抵押物品清单;2、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范本2

  贷款方:中国___银行___分(支)行(或信用社);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职务:________地址:_______邮码:_______电话: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单位或个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邮码:___电话:____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由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

  贷款金额

  第一期___年___月___底前元

  第二期___年___月___底前元

  第三期___年___月___底前元

  3.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

  归还时间

  还款金额

  还款时间利率

  第一期年月底前元

  第二期年月底前元

  第三期年月底前元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有保证人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约定条款

  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外,应优先偿还贷载。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合同变更或解除。

  1.本合同非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当事人一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

个人借款合同15

  编号: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

  特别提示:借款人和担保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出借人及专业人士咨询。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

  第三条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利率借款期限内的借款利率为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放款

  1、出借人发放或继续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是: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并持续有效(信用借款除外),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2、借款人授权出借人将借款分次划入下列账户,借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户名: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还款

  1、经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种方式偿还借款本息:

  a、按月付息,一次性还本。

  b、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c、其它:______________。

  2、每期还款日为实际放款日次月起的每期对应日。无对应日的,还款日为该期最后____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借款到期日。

  3、借款人应当将本息付至出借人下列指定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15天向出借人提交书面通知并获得出借人书面同意。

  2、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满足下列条件:

  a、按如下标准向出借人支付补偿金:______________。

  b、部分提前还款的,还款金额不少于:______________。

  c、在提前还款时,在本合同项下不存在到期应付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和其他费用。

  3、提前还款部分按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第八条借款展期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办理借款展期时,应在借款到期前30天向出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借人审查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展期协议。如出借人不同意展期,则借款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罚息

  1、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借款,出借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

  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的借款,出借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

  第十条借款担保

  1、除信用借款外,担保人自愿向出借人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证抵押质押)担保,具体事项另行约定。

  2、为本合同的履行提供的担保,如发生了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的,借款人应及时按出借人要求另行提供经出借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第十一条违约及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a、借款人未完全适当地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

  b、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e、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f、发生第十条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出借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

  g、影响或可能影响借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2、借款人连续二个月或累计三次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出借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或部分借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第十二条费用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记、公证、评估等费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出借人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出借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偿,并从出借人垫付之日起计收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利息。

  第十三条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对全部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出借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偿还的借款本息和应付未付的其他费用。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转让

  1、出借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出借人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出借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予配合。

  2、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十五条公证如果出借人要求,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或担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十六条通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立即通知出借人:

  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

  2、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3、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冻结、征用、被列入拆迁范围或发生权属争议的。

  5、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合资或合作。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工商行政登记。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权等发生变更。

  6、影响或可能影响借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保密出借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出借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

  1、借款人、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2、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独立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其中,《个人借款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效力,担保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仲裁委员会在进行仲裁。

  第二十条其他

  1、出借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本合同中的担保人分别指抵押人、出质人或保证人。本合同项下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担保的,担保人指所有提供担保的合同当事人。

  3、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当事人和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借人已提请借款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对相应条款作了说明,借款人确认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误解或疑义。

  出借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共同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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