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合同

时间:2023-11-21 18:46:04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个人借款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个人借款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个人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1

  债权人(甲方):

  保证人(乙方):

  第一条为确保甲方与 (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的 年 字 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或规定,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保证范围为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 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金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三条本合同保证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本保证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

  第五条乙方承诺对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甲方开立的帐户上始终保留相当于借款人借款余额的 %的款项作为履行保证义务的保证金。如措款人未按 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后 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紫还贷款本息时,有权依第五条规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义务。

  第七条乙方保证如发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况时,借款人又不及时还款的,乙方立即开始履行保证义务。

  第八条乙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并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财力状况的改变、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乙方应按甲要求及时提供其资产状况的有关资料。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应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和期限内承担责任。但甲方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担保余额的 %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补偿。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一) ----------;

  (二) ----------;

  (三) ----------。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 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债权人住所:   证人住所:

  电话:    基本帐户开户行:

  传真:    帐号: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合同2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丙方(保证人)

  甲乙丙三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具体约定:

  (一)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_万元。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账号

  (二)本合同借款用于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本合同借款期限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百分之)利息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利息并入下月本金并计算利息(即计算复利)

  (四)借款方保证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6%计算利息。

  (五)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_(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六)借款方以抵押,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止。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

  合同二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

  还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还款方式:现金/__________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附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3

  借款合同

  出借人:____

  注册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借款人:____

  注册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保证人:____

  注册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出借人和借款人、保证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金额3,200,000,000元(大写:____叁拾贰亿元整)。

  第二条借款用途

  借款人借款将用于补充借款人流动资金。未经出借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壹年,借款期限自年月起至年5月止。款项出借具体起始日以出借款项全额到达借款人指定账户之日起算。

  第四条借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

  4.1借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壹年期)执行。若借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的,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相应调整。

  4.2罚息利率

  4.2.1借款人未按合同用途使用借款的,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4.2.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逾期的罚息利率为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4.3计息

  借款利息自借款转存到借款人账户之日起计算。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按日计息,日利率=月利率/30=年利率/360。如借款人不能按期付息,则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4.2.2款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4.4结息

  4.4.1结息时,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计算利息。

  4.4.2本合同项下借款利息按季度结息,按本合同约定的年利率计算,结息日固定为每季(每三个月)末月的20号(遇非工作日相应顺延),首个结息日为20__年8月20日,结息日当日利息计入当期利息;本合同项下借款最后一期结息日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全部归还之日,利随本清。

  4.4.3付息日(即利息应到出借人指定的账户之日)为结息日当日,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每期应支付的利息额=借款本金余额×年利率%×计息天数/360。

  4.4.4借款到期时,借款人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及剩余利息,借款到期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计入实际借款天数计收利息。

  第五条借款的发放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出借人应将借款全额打入借款人指定账户。借款一经达到借款人指定账户,即视为出借人已经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借款人指定账户信息为:____

  账号:____

  户名:____

  开户行:____

  第六条还款

  6.1还款原则

  6.1.1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还款按照下列顺序,并结合利随本清的原则偿还:____

  支付应付违约金;

  利息;

  借款本金。

  6.2付息

  借款人应在付息日/借款到期日向出借人支付当期利息,款项打入出借人指定的账户。付息前,由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

  6.3偿还借款本金

  在借款到期日偿还借款本金,款项打入出借人指定的账户。

  6.4提前还款

  借款人可提前还款付息,提前还款前需结清实际借款期间的利息,提前还款借款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借款的担保

  7.1担保方式

  7.1.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1.2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出借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在被担保债务的范围内履行清偿上述相关款项的义务而无须先追偿借款人。

  7.1.3保证人保证在接到借款人书面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借款人的要求将相关款项支付至借款人届时指定的银行账户。

  7.2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人担保的债务(即“被担保债务”)范围包括:____

  7.2.1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应向出借人履行的所有义务、责任。

  7.2.2借款人未履行其在《借款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责任而给出借人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

  7.2.3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所有因借款人的义务、责任产生的应向出借人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它应付费用。

  7.2.4借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由于借款人违反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支出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评估费、翻译费等。

  7.3保证期间

  保证人对担保范围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第八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8.1借款人的权利

  8.1.1有权要求出借人按合同约定提供借款;

  8.2借款人的义务

  8.2.1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挤占、挪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借款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股票市场、期货市场及其它资本市场投资;

  8.2.2借款人应按照出借人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状况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向出借人提供上季度末的资产负债表、截至上季度末的损益表,并于年度末提供当年现金流量表,并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8.2.3应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出借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8.2.4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还本付息;

  8.2.5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或转移资产,以逃避对出借人的'债务;

  8.2.6在未还清出借人借款本息之前,未征得出借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8.2.7本合同项下保证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况,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押财产价值减少、意外毁损或灭失,借款人应当及时通知出借人,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8.2.8本合同有效期间,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变更等事项,应当及时通知出借人;

  8.2.9本合同有效期间,借款人如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变更股东、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等足以影响出借人借款债权实现的行为,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出借人,并按出借人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及担保;

  8.2.10本合同有效期间,借款人如发生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且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均应立即书面通知出借人,并按出借人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及担保;

  8.2.11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九条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9.1出借人的权利

  9.1.1出借人有权收取任何依据本合同发生的借款人应付出借人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等;

  9.1.2出借人有权取得担保人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

  9.2出借人的义务

  9.2.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提供借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9.2.2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

  10.1保证人出现如下情形之一者,出借人认为可能影响保证人的担保能力的,保证人应当按照出借人要求增加或更换担保条件:____

  10.1.1保证人发生重大财务亏损、重大资产损失或其他财务危机。

  10.1.2保证人发生合并(或兼并)、分立、重组、合资(或合作)、产权转让以及股份制改造等变更事项。

  10.1.3保证人发生停业、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申请或被申请破产、解散等情形。

  10.1.4保证人股东发生变更,或保证人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经营或财务方面出现危机。

  10.1.5保证人与其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公司之间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影响保证人正常运营的。

  10.1.6保证人发生对其经营或财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后果的任何诉讼、仲裁或刑事、行政处罚的。

  10.1.7保证人在签署本合同或出具保证书时隐瞒了自身承担保证责任的实际能力,或未获得有关机关的授权。

  10.1.8保证人怠于管理和追索其到期债权,或以无偿、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其他不适当的方式处理其自有财产、提供服务,或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或其他不适当的方式收购第三方资产或接受服务。

  10.1.9保证人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违约情形

  11.1.1借款人的违约

  未按双方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未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且已经影响或损害出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所负的任何其他债务已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本合同项下对出借人义务的履行;

  在合同有效期内,实施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经营方式或转换经营机制的行为,且已经严重影响或损害出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出借人认为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且未按出借人的要求提供其他担保措施的;

  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义务。

  11.1.2保证人出现以下情形,借款人未提供符合出借人要求的新的担保,视为借款人违约:____

  保证人发生变更股东、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破产、撤销等情形,足以影响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

  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保证人丧失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的;

  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其他违约情形。

  11.2违约救济措施

  出现上述违约事件,出借人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____

  11.2.1按借款本金的0.5‰/日向借款人收取违约金。

  11.2.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对借款人挪用的部分,按罚息利率和结息方式计收罚息。

  罚息=挪用金额×借款利率×(1+100%)×挪用天数/360

  挪用天数自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借款被挪用期间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挪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11.2.3对借款人未按时支付的借款本金或利息(包括被出借人宣布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的借款本息)按本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和延迟支付天数计收罚息。应收罚息=借款人当期应付本息×借款利率×(1+100%)×延迟天数/360。

  11.2.4要求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出借人要求的新的担保。

  11.2.5行使担保权利。

  11.2.6上述违约情形在30日内未消除的,出借人有权宣布借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立即偿还本合同项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债务的本金、利息、费用。

  第十二条保密

  12.1各方对本协议内容以及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各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使其员工或其所聘请的专业顾问遵守本协议的保密条款。

  12.2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保密条款的效力。如协议被宣布无效、解除、中止或终止,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条款

  14.1本合同经出借人、借款人和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4.2本合同一式陆份,各方各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

  借款人: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

  保证人: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

  签订日期:____

  个人借款合同4

  出借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

  经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定本合同,由三方当事人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借人自愿向借款人提供以下内容的借款: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

  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元。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借款利率:月利率,利息从出借之日起计算。

  还款方式:到期足额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保证人自愿以本人有权处分的财产为出借人提供担保。

  保证的范围包刮该笔借款的本金、利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期限为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借款人未按约定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在合同到期之日次日直接履行债务。

  保证人向出借人付款后,出借人在法律上享有的一切权利,自行转归保证人所有。

  第三条出借人承诺

  按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保密。

  对到期合同,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此款的,出借人经公司协商,同意作短期垫付者,借款人每天按双倍付息。

  第四条借款人承诺

  到期按时足额偿还借款,如提前还款超过七天的,公司按天退息。

  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不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住所或经营场所及宅电、手机号码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保证人。

  第五条借款人应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或者抵押,担保的金额应大于借款本息的'金额,如借款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保证人有权自行对该抵押、质押财产进行抵偿、拍卖和处分,借款人自愿放弃一切抗辩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借款人违约

  1、不按期归还借款本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借款总额的千分之四计收违约金。

  即:违约金=借款总额_____________%逾期天数;

  2、不按期归还借款利息,按约定计收双倍利息。

  出借人违约:

  1、合同期内要求退款者,属单方违约,除按约定退息外,另承担借款总额4%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连云港仲裁委员会仲裁。

  由此发生的任何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各执一分。

  第十条签约各方已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出借人:___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___

  借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保证人: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5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乙方借款用于沿河路八组旧城改造,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款,则与甲方无关。

  二、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肆拾万零捌仟元整(小写:¥408000元)。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20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四、还款方式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一次性主动以现金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条交给乙方。

  五、借款利息

  自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xx。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八加收违约金。

  六、允诺条款

  甲方自愿用其承租的飞扬超市租金来实现乙方合法权利,到期不能归还乙方的贷款,乙方有权处理租金。

  七、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照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2、甲方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乙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按借款总额的30%赔偿违约金;

  2、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法定程序处分甲方承租的'飞扬超市租金;

  3、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x

  乙方:xxxx

  签订约日期:年xx月xx日

  身份证号:xxxxxxxx

  现金¥xx元;

  大写:xxxxxxxx

  借款期限xx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xx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人:

  身份证号:

  xx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6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 款 利 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应在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者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合同7

  甲方(担保人)  乙方(借款人)  住址:  电话:  丙方(反担保人)  住址:  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为乙方向(以下简称贷款行)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担保的范围、期限、方式

  1、乙方向贷款行借款本金 元,借款期限 个月。甲方愿就上述借款,为乙方向贷款行提供担保,具体担保范围以甲方与贷款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甲方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3、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担保。

  第二条 反担保的方式、范围、期间

  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丙方保证反担保的范围为: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3、丙方保证期间为自甲方代偿之日起两年。

  4、乙方(或

  第三人)以有权处分的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并由甲方与乙方(或

  第三人)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

  第三条 甲方的追偿权

  1、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甲方在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乙方、丙方追偿。

  2、在乙方借款期限内,如乙方出现本合同

  第四条

  第三款情形之一,甲方认为这些情形可能影响借款按期归还,则无论借款是否到期,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提前归还银行未到期借款本息;甲方也可视具体情况提前代偿未到期借款本息,在代偿后,向乙方、丙方追偿。

  3、追偿权的范围包括: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借款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将《借款合同》原件送交一份给甲方留存。乙方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款项履行还款义务,并提供还款单据给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有关财务、生产经营、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甲方有权查询乙方在贷款行的所有借款和还款情况。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

  (3)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执照、被撤销;

  (4)法人代表、住所、人事发生重大变化;

  (5)经营状况恶化,或效益严重滑坡;

  (6)在经营中出现违法行为。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担保费,支付标准为甲方为乙方担保贷款本金的2‰(月),并在甲方与贷款行签订《保证合同》之前一次缴清。

  5、乙方应向甲方预交违约保证金元,乙方若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银行借款,则该保证金予以退还;反之,不予退还,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结算追偿费用代偿款违约金赔偿金等。

  6、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担保责任,从借款到期之日起,甲方按原担保费收费标准加收逾期担保费。

  7、如出现甲方代偿情况,乙方应支付甲方代偿金额10%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8、乙方、丙方如不能履行《借款合同》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对其违约行为、信用度低下进行公告,乙方、丙方承担公告费用并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个人借款合同8

  贷款人(质权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出质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当票(编号:),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动产质押给甲方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

  第一条质押标的(见附件

  1)质押物名称:质押物品种、型号:质押物数量:暂估价值:人民币(大写)万元整;质押动产交付甲方占有的时间:质押动产交付甲方占有的地点:

  第二条质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质押动产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质押权设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偿全部债务止。

  第三条借款金额(当金)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四条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内或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续当,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双方确认:依当票及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展期时,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

  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约定给付。

  第五条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借款月利率为‰,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元整;____月综合费率为‰,月综合费为人民(大写)元整。

  2、乙方须于每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向甲方交纳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

  第六条质押动产的交付与登记

  1、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质押动产交付甲方占有,仓储费用由乙方承担。

  2、依法应当办理质押权设立登记手续的,由乙方负责办理。

  第七条放款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当票及本合同。

  2、质押动产已交付甲方占有,甲方已取得仓单或相关凭证。

  3、已办妥质押权设立登记手续,甲方已收到相关文件。

  4、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借款和质押的决议。

  5、乙方已付清仓储保管费、公证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

  第八条质押动产的权利限制

  1、质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质押动产(包括但不限于:提取、转让、赠与、出借、抵偿债务、分割等)或做出对甲方不利的任何改变;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确需转让质押动产的,应经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担保。甲方在取得担保后,指派工作人员办理出库手续。

  2、如甲方要求乙方为质押动产办理保险的,乙方应无条件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质押期间,质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质押权及于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3、质押期间如质押财产价值显着减少(质押动产的市场价值减至合同评估价值的80%或更低)的,或第三方就质物与乙方发生权属争议的,或第三方就质物申请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的,或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业、停业整顿、被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担保。

  4、质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质押动产上另行设定质押权、抵押权等其他担保或权利限制,也不得以该动产进行出资、合伙或联营。

  第九条乙方保证与承诺

  1、乙方保证对质押的动产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乙方签订、履行当票及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及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乙双方在签署当票及本合同时,该质押动产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或质押权实现的其他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存在质押、抵押、留置、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继承、遗赠、赠与、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权属争议、涉及该动产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动产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乙方已与第三方签订质押动产转让合同等)。

  3、及时交纳质押期间动产的仓储及保管费用。

  第十条质押权的行使

  1、双方特别约定: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况的,甲方有权宣布当票(包括续当凭证)项下的借款(当金)提前到期:

  (1)乙方违反其本合同

  第八条、

  第九条约定义务的;

  (2)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或发生可能造成质物毁损、灭失、价值下降,或质物权属发生争议,或质物上存在其他担保或优先权利,或质物被查封、扣押、监管的情况;

  (3)在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情况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采取其他补偿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甲方相关付费通知后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付费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关质物的相关费用或未履行有关质物的相关义务,导致甲方的质押权可能遭到损害的。

  (4)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____日的。

  2、在当票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约定视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当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质权。

  3、如仓储合同约定的质物仓储期限届满,则乙方应于期限届满前向仓储人交纳下一期的仓储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宣布借款全部提前到期,并行使质押权。

  4、甲方可通过自行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质权。如甲方自行拍卖质物的,甲方有权自行选定评估及拍卖机构。

  3、质押动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各方同意:相关评估、拍卖等手续均委托甲方办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当票及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综合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违约金。(按上述标准支付至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____日内)。

  2、乙方未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日内,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____日内结清当金、息费、第十一条第1款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的,自第____日起,每日须按未结清前述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点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或丙方违反本合同

  第八条、

  第九条约定义务,或由于乙方或丙方原因而致抵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及综合费用,并另向甲方支付当金总额20%的违约金,丙方与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4、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第十二条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质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当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当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条款无效时,上述担保条款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1、与当票、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质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当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且已履行当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时,本合同终止。相关方在合同终止后____日内办理质押动产返还及注销登记等手续。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当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七条通知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八条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附件1:质押动产清单附件2: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9

  贷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借款方为进行公司经营,向贷款方申请借款,贷款方也已审查批准,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 公司经营。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贰拾万元整(:200000.00)。

  第三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 无息提供。

  第四条:借款日期: 20xx年04月19日, 20xx年06月之前还款。

  第五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还借款 。

  2、还款方式: 现金 。

  第六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款;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

  2、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10

  借款人: (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 (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拾 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为 年。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 年。

  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借款利息为年息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

  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 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贷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

  期:签约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11

  甲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需向甲方借款,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借款提供

  1、甲方出借人民币贰拾万元给乙方(¥______________元);

  2、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应将款项汇入乙方指定的如下账户内:户名: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在甲方将款项汇入乙方账户的当日甲方作为贷款人的义务即全部履行,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条。

  第二条借款用途所借款项全部用于经营煤矿开采项目,不得挪作他用或用于其他违法事项。

  第三条借款利息

  1、借款利率:按月利息______________%;

  2、借款利息:从甲方将本协议约定借款足额汇入乙方指定账户之次日起开始按借款利率计算利息;

  3、支付方式:按月计付,每月的前五日内计付上月利息。

  第四条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不固定;

  2、甲方可随时向乙方要求归还借款及欠付利息,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第五条双方声明与保证

  1、乙方声明在与甲方协商过程中,没有任何欺瞒;

  2、乙方保证所借款项全部合法地用于约定用途,按照约定期限足额归还借款及支付利息;

  3、甲方保证按期足额提供借款给乙方。

  第六条通知

  1、双方保证在本协议中所留联系方式的准确性,如发生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承担不能通知的后果;

  2、因履行本协议过程中需要通知对方的.,按本协议所留联系地址和方式用特快专递邮寄后即视为送达。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期提供借款给乙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解除协议;

  2、乙方不按约定给付利息或不按本协议约定归还借款,加付%的罚息,同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附则合同签订时间: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12

  出借人:

  保证人1:

  保证人2: (以称债权人) (下称保证人)

  鉴于借款人 (下称债务人)与债权人签署了编号为 《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且保证人已阅知所担保的主合同,完全了解主台向的内容,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下债权人发放给债务人的借款本金(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

  二、保证担保范围

  2.1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和债权人实现值极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三、保证方式。

  保证人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期间

  4.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自本台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日起________年。

  4.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办理借款展期予续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到期日起________年。

  4.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借款提前到期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权人主张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________年。

  五、保证责任

  5.如果主合同项向下借款到期或者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应付款项,保证人应无条件地向债权人立即清偿保证范围内的所有应付款项。

  5.2保正人款及时履行保证责任的,还应承担债权人向其索偿的诉讼费用、律师谢、差旅费、通知费用、催告费用以及其它相关费用。

  5.3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它担保方式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不论其它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债权人是否向其它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能因此减免,债权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证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不提出异议。

  5.4主合同项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保证人的,各保证人之间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保证人的承诺和保证

  6.1按照债权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信息,并保证其真安性、完整性;同意债权人对其资信、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6.2签署和履行本保证合同,是保证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瑕疵。

  6.3保证人碰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6.

  3.1保证人或家庭成员发生对经济状况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的:

  6.

  3.2保证人出售、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6.

  3.3保证人对外投资数额较大或成为第三人债务提供担保,对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

  3.4保证人发生对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件,如涉嫌违法犯罪或发生重大疾病等;

  6.4保证人承诺: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的变更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仍需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增加借款金额、非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办理展期的,应征得保证人同意;否则,保证人仅按主合同原约定的借款金额、利率和期限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

  1、本合同生效后,债权人和保证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有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

  2、保证人保证其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己履行了必要的批准手续,否则,由此而造成债权人损失的.,保证人应往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全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8.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债权人住所地法院管辖解决。

  8.2在争议解决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9.1本合同主债权设定了其他担保权的,则债权人可以选择使担保权的顺位(包括同时或先后)以实现债权。

  9.2各方向对方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送大讯息的,在通讯发出后的合理时间视为送达;如果通讯地址有变更,变更应该及时书面告知对方。

  10.文本及生效

  10.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签约方各执一份。

  10.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10.3如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或部分无效、被撤销、被解除,则保证人同意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两年。

  第十一条、提示及声明

  1.1债权人己提示保证人详细阅读本合同条款:

  1.2保证人声明,债权人已就合同条款作必要说明,保证人在合同条款与债权人理解一致的基础上签署本合同,否则已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清楚。

  债权人:

  地址:

  保证人1: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活:

  保征人2: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XXX日

  个人借款合同13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以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14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协议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六、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甲方(出款人):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借据

  今借到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本金),借款期限自起到_____________日止。

  借款人: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个人借款合同15

  质权人(甲方)_________

  出质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

  第二条乙方出质的权利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本质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_________(大写)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四条乙方承诺:

  (一)以合法享有的权利出质,出质行为真实、合法;

  (二)将出质的权利凭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移交甲方占有。

  第五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出质的权利。若甲方同意乙方处分该权利,乙方应在处分该权利后十日内将所得的价款(酬金)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作为出质财产存人甲方指定的账户。若甲方认为乙方处分出质的权利所得价款(酬金)明显低于该权利的价值,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另行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六条

  乙方出质的有价证券的兑现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甲方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其价款可作为出质财产存入甲方指定账户、或提前清偿乙方所担保的债权、或继续购买债券出质担保。

  第七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不履行债务的,乙方授权甲方兑现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权利,并以所得优先受偿。

  第八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兑现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权利,并以所得优先受偿:

  (一)乙方死亡、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又无人代其履行债务,或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代管人不能全部或拒绝履行偿还借款的;

  (二)乙方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

  (三)甲方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时,借款合同项下韵债权未能实现或者未能全部实现;

  (四)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情形。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应事先取得乙方书面同意。若乙方同意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且本合同项下质押的权利办理过出质登记,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一)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合同项下甲方的债权得到足额清偿;

  (二)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三)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四)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本合同因前款(一)被终止时,甲方应在三十日内将质押权利凭证交还乙方。本合同因前款(二)(三)(四)终止时,若甲方以处分质押权利所得价款受偿后尚有剩余的,应在三十日内将其返还乙方。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甲方实现质权造成损害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余额_________%违约金;如果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一)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

  (二)隐瞒出质的权利存在共有、权属争议或其他不利于乙方的情形;

  (三)妨碍甲方实现质权。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_________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质押权利凭证移交甲方占有之日起生效;质押权利依法应办理出质登记的,本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质权人(盖章)_________出质人(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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