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时间:2023-06-14 18:08:34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集合1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集合15篇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1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简称贷款方)

  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简称保证方)

  借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保证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借款单位为满足一产需要向贷款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双方依据《工交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为了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方按照借款方的借款申请书确定的借款金额和借款用途,贷给借款方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用于____。

  二、此项借款,期限____个月。由借款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一次或分次支用,每次支用应填制借据。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一次(或分次)还清全部本金。如不能按分次还款期归还的,作逾期贷款处理。

  三、贷款利息按月息____‰的利率计收(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执行);由借款方根据贷款方结息通知按期偿还,不能按期偿还的,作逾期贷款处理。

  四、逾期贷款按逾期金额的___%加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息___%。

  五、贷款到期时,借款方以__资金偿付或由贷款方在借款方__帐户中扣还。

  六、借款方保证按期向贷款方提送贷款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有关资料。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生产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七、借款方保证按季(年)从___中提取___%补充自有流动资金。借款方如不按本规定执行,贷款方有权对应补未补自有资金部分占用的贷款加息___。

  八、借款方违反《工交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的贷款,追回本合同已支用的贷款。

  九、保证单位保证借款方及时偿还贷款本息,借款方如无力偿还,由保证单位在接到贷款方的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十、借款申请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失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借款合同条例》和《工交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其它。

  借款单位(公章):___________贷款单位(公章):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

  保证单位(公章):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____行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_______________,特向乙方申请_______________借款,经乙方审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规定用于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约定为_______年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 日期 金额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三、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_______‰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分罚收利息_______%;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___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四、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日期 金额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五、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六、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八、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九、甲方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担保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3

  借款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贷款银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立合同单位: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____,特向乙方申请贷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万元,规定用于

  2.借款期限约定为____年___个月,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

  3.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___‰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门罚收利息___;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4.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

  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8.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甲方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__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借款单位:(公章)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担保单位:(公章)____________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4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借款方_________为满足生产需要向贷款银行_________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双方依据_________,为了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金额

  贷款方按照借款方的借款申请书确定的借款金额,贷给借款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贷款用途

  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_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三、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逾期贷款按逾期金额的_________%加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息__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_____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用款计划

  1.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_________月_________元;_________月_________元。

  2.贷款方允许借款方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方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六、还款

  借款方保证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一次(或分次)还清全部本金。如不能按分次还款期归还的,作逾期贷款处理。分次还款计划如下:

  七、权利义务

  1.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2.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3.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八、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九、违约责任

  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_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xx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一、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xx。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二、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四、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5

  借款人(全称):安福县天锦食品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住所(地址):安福县工业园

  邮政编码: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联系电话及传真:

  贷款人(全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福县支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脑及传真: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借、贷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

  第二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rmb)。(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与借贷双方办理的贷款凭证不一致时,以第一次提款时借款凭证上记载的日期为准。借款凭证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合法效力。

  第五条借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

  5.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年利率,利率为下列第

  5.1.1 %。

  5.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遇到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按照下列第定执行:

  5.2.1 固定利率,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

  5.2.2 随之调整,分段计息。

  5.3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罚息利率为年利率,包括:

  5.3.1 逾期借款的罚息计率,为在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借款利率水平上回收%。

  5.3.2 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为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5.4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罚息利率,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按照下列第项约定执行:

  5.4.1 不调整。

  5.4.2 随之调整,分段计息。

  5.5 借款人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如同时出现逾期和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形,贷款人按二者中较高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5.6计息结息

  5.6.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自实际提款之日起按日计息,按实际用款天数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收利息。

  5.6.2 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不计收)复利,计收复利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执行。

  5.6.3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逾期或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时,对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5.6.4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

  5.6.5 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罚息利率规定并应当适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时,贷款人有权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利率、罚息利率计算相应的利息、罚息,无需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提款

  6.1 借款人提款时,应当满足下列前提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

  6.1.1 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6.1.2 若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有担保的,则本合同第八条8.2款约定的担保合同已依法生效。

  6.1.3 本发生合同约定的违约事项。

  6.1.4 已按贷款人要求提供办理借款的其他相关材料。

  6.2 借款人提款计划如下:

  6.3 借款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照本条6.2款约定提款的,应当提前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提前或推迟日提款。

  6.4 借款人要求取消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未提款项的,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提款日前.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取消。

  第七条还款

  7.1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并按下列第金:

  7.1.1 购贷销还,但最后一次还款时间不迟于本合同约定的到期日。

  7.1.2 还款计划如下:

  7.2 除本条7.1.1项约定的情形外,借款人提前归还本金的,应当于拟提前还款目前15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后,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如借款人提前归还部分本金的,应当按照还款计划的相反顺序还款。

  7.3 借款人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是或还本日前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备是当期应付利息或本息,并授权贷款人于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次日或还本日从其账户上直接划收。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方式为下列第项:

  8.1 采取信用借款方式。

  8.2 采取担保方式。担保合同另行签订,担保合同编号为:。

  第九条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9.1 有权向贷款人了解有关信贷政策、利率政策等。

  9.2 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有途提取、使用借款。

  9.3 在符合贷款人规定的条件下,有权向贷款人申请借款展期。

  9.4 有权要求贷款人对其提供的有关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法律法规别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9.5 保证其在贷款审查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9.6 按照贷款人要求定期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物资库存、财务情况、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9.7 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还本付息。

  9.8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发生名称、法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经营范围、隶属关系、公司章程修改、内部机构的重大调整等事项变更,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9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

  9.10 借款人与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之间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关联购销合同、租赁、原料供应、资金往来等),或其关联方关系发生变更,或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经营或财务方面出现严重危机,借款人应当于上述情况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分产、合并、合资、减资、股权变动、资产转让或处分、对外重大投资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行为,应当提供经贷款人书面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否则在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之前不得采取上述行为。

  9.12 借款人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其他对其经营或财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后果的任何诉讼、仲裁或刑事、行政处罚等情形,或发生其财产的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或被指定受托人、接收人或类似人员接管,或者其财产被扣押或冻结,可能使贷款人遭受严重损失的,借款人应当于上述情况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借款人,并按照贷款人的要求采取确保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费用按期足额偿还的保全措施。

  9.1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如发生停产、歇业、申请停业整顿、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被申请解散等情形,借款人应当于上述情况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按照贷款人的书面要求归还借款本息,或提供经贷款人书面认可的债权促使措施。

  9.14 本合同下借款采用担保方式的,如提保发生了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另行提供经贷人书面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担保。

  9.15 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十条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0.1 有权对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权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

  10.2 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借款人应当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及借款人其他应付费用。

  10.3 对借款人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借款本息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有权实行信贷制裁,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实行公告催收。

  10.4 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10.5 应当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0.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改变名称、住所、通讯地址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 本合同生效后,借、贷双方当事人均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1.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取借款的,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按违约金额和天数向贷款人支付迟延违约金。

  11.3 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供借款的,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按违约金额和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迟延违约金。

  11.4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按违约金额和天数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

  11.5 贷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的,借款人有权限期清偿,有权直接从借款人在借款人处开立的任何账户上直接划收所欠贷款利息,同时对借款逾期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11.6 贷款人未按期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都解除合同,并有权对借款人违约使用的借款,从违约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11.7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继续发放借款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借款、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按逾期借款罚息利息按日计收违约金:

  11.7.1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贷款审查材料,或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的;

  11.7.2 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6款约定;

  11.7.3 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8款约定,使贷款人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或威胁的; 11.7.4 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9款约定;

  11.7.5 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10款约定,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

  11.7.6 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11款约定,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

  11.7.7 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12款约定,使贷款人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或可能使贷款人遭受严重损失的;

  11.7.8 其它任何可能导致贷款人债权实现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11.8 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2.1 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采用担保方式的,自本合同第八条8.2款约定的担保合同生效后生效。

  12.2 借款人对不能按期归还的借款,需要办理展期的,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前20 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若贷款有担保的,借款人应当同时提供担保人同意继续担保的书面意见或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12.3 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赔偿损失:

  12.3.1 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13款约定;

  12.3.2 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14款约定;

  12.3.3 连续个月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借款利息;

  12.3.4 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12.4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借、贷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13.1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借、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3.1.1 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1.2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3.2 在诉讼或仲裁期,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略

  第十五条附则

  15.1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且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借款人、贷款人之间的所有通知均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到访 。贷款人给借款人的任何电传、电报一经发出,邮政信函一送交邮局,即视为已送达至借款人。

  15.3 本合同履行中,如某个提款日、还款日为非法定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法定工作日。

  15.4 本合同一式借款人份、贷款人且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公章): 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日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6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元人民币(¥)。

  2、借款期限: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3、甲方以位于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海口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三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5、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7、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应向海口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抵押的登记、公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0、本合同系经海口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__字第________号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7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规定___________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精4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银行(简称贷款方)

  根据《建筑流动资金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行,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规定________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____‰,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息为月息_______‰,逾期还款的加计利息_________%,挪用贷款的.,对挪用部分加收罚息_________%。

  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借款方的担保人是_________,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_________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借款方(盖章):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盖章):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8

  借款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联系电话及传真:

  贷款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及传真: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借、贷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RMB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借款金额内,借款人可以对借款循环使用,随借随还;贷款人对借款实行余额控制。在借款合同有效期内的任何时点上,借款人的循环借款余额均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借款余额。

  第四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与借贷双方办理的借款凭证不一致时,以第一次提款时借款凭证上记载的日期为准。本合同项下借款凭证的借款期限到期日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借款到期日。借款凭证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每次提款的使用时间不得超过借款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本借款不得展期。

  第五条 借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

  5.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年利率,利率为下列第 项:

  5.1.1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贷款利率,利率为 %.

  5.1.2 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贷款利率水平上 (上浮/下浮) %,利率为 %.

  5.1.3 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贷款利率水平上 (上调/下调) 百分点,利率为 %.

  5.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按照下列第 项约定执行:

  5.2.1 固定利率,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

  5.2.2 随之调整,分段计息。

  5.2.3 自实际提款之日起按 (月/季/ 6个月/年)调整,分段计息。按月调整时间为每月21日,按季调整时间为每季首月21日,按6个月调整时间为每年1月21日和7月21日,按年调整时间为每年1月21日。

  5.3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罚息利率为年利率,包括:

  5.3.1 逾期借款的罚息利率,为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

  5.3.2 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为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

  5.4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罚息利率,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按照下列第 项约定执行:

  5.4.1 不调整。

  5.4.2 随之调整,分段计息。

  5.5 借款人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如同时出现逾期和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的情形,贷款人按二者中较高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5.6 计息和结息

  5.6.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自实际提款之日起按日计息,按实际用款天数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5.6.2 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对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 (计收/不计收)复利,计收复利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执行。

  5.6.3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逾期或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时,对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5.6.4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按 (月/季)结息,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的20日。

  5.6.5 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罚息利率规定并应当适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时,贷款人有权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利率、罚息利率计算相应的利息、罚息,无需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 提款

  6.1 借款人提款时,应当满足下列前提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

  6.1.1 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6.1.2 若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有担保的,则本合同第八条8.2款约定的担保合同已依法生效。采取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方式的,抵押权或质权已依法设立且已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6.1.3 未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违约事项。

  6.1.4 已按贷款人要求提供办理借款的其他相关材料。

  6.2 借款人每次用款时,应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提款通知书,并填写相应的借款凭证。经贷款人审核同意后,按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提款。

  6.3 借款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照本条6.2款约定提款的,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提前或推迟 日提款。

  6.4 提款通知一经开立,未经开户行同意,借款人不得单方面撤销。

  第七条 还款

  7.1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并按下列第 项约定偿还借款本金:

  7.1.1 购贷销还,但最后一次还款时间不迟于本合同约定的到期日。

  7.1.2 还款计划如下:

  7.1.2.1 年 月 日,金额(大写) (小写RMB );

  7.1.2.2 年 月 日,金额(大写) (小写RMB );

  7.1.2.3 年 月 日,金额(大写) (小写RMB );

  7.1.2.4 年 月 日,金额(大写) (小写RMB );

  7.1.2.5 年 月 日,金额(大写) (小写RMB )

  7.1.3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内,本借款由借款人循环使用、随借随还,贷款人对借款实行余额控制。

  7.2 除本条7.1.1项约定的情形外,借款人提前归

  还本金的,应当于拟提前还款日前 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后,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如借款人提前归还部分本金的`,应当按照还款计划的相反顺序还款。

  7.3 借款人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前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备足当期应付的利息或本息,并授权贷款人于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次日或还本日从其账户上直接划收。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方式为下列第 项:

  8.1 采取信用借款方式。

  8.2 采取担保方式,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8.2.1 担保方式,担保合同编号为: ;

  8.2.2 担保方式,担保合同编号为: ;

  8.2.3 担保方式,担保合同编号为: ;

  8.2.4 担保方式,担保合同编号为: .

  第九条 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9.1 有权向贷款人了解有关信贷政策、利率政策等。

  9.2 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使用借款。

  9.3 在符合贷款人规定的条件下,有权向贷款人申请借款展期。

  9.4 有权要求贷款人对其提供的有关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9.5 保证其在贷款审查过程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9.6 按照贷款人要求每 个月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接受和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物资库存、财务情况、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9.7 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还本付息。

  9.8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经营范围、隶属关系、公司章程修改、内部机构的重大调整等事项变更,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9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

  9.10 借款人与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之间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关联购销合同、租赁、原料供应、资金往来等),或其关联方关系发生变更,或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经营或财务方面出现严重危机,借款人应当于上述情况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分立、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减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股权变动、资产转让或处分、对外投资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行为,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经贷款人书面同意的本合同项下借款债务的清偿责任,或提供经贷款人书面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否则在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之前不得采取上述行为。

  9.12 借款人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其他对其经营或财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后果的任何诉讼、仲裁或刑事、行政处罚等情形,或借款人控股股东、董事、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有重大不良记录,或上述人员出现异常变动、失踪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调查或限制人身自由,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或发生其财产的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或被指定受托人、接收人或类似人员接管,或者其财产被扣押或冻结,或者被人民政府征收、征用,或发生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其他重大不利事项,可能使贷款人遭受严重损失的,借款人应当于上述情况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按照贷款人的要求采取确保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费用按期足额偿还的保全措施。

  9.1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如发生停产、歇业、被停业整顿、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被申请解散等情形,借款人应当于上述情况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按照贷款人的书面要求归还借款本息,或提供经贷款人书面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9.14 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用担保方式的,如担保发生了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另行提供经贷款人书面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

  9.15 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十条 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0.1 有权对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借款的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权要求借款人每 个月提供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

  10.2 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借款人应当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及借款人其他应付费用。

  10.3 对借款人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借款本息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有权实行信贷制裁,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实行公告催收。

  10.4 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按

  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10.5 应当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0.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改变名称、住所、通讯地址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借款人。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本合同生效后,借、贷双方均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1.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取借款的,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按违约金额和天数向贷款人支付迟延违约金。

  11.3 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供借款的,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按违约金额和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迟延违约金。

  11.4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按违约金额和天数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

  11.5 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的,贷款人有权限期清偿,有权直接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任何账户上直接划收所欠借款本息,同时对借款逾期部分自逾期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11.6 借款人信用等级下降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并有权对借款人违约使用的借款,从违约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11.7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继续发放借款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借款、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按逾期借款罚息利率按日计收违约金:

  11.7.1 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贷款审查材料,或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的;

  11.7.2 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6款约定;

  11.7.3 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8款约定,使贷款人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或威胁的;

  11.7.4 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9款约定;

  11.7.5 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10款约定,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

  11.7.6 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11款约定;

  11.7.7 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12款约定;

  11.7.8 其它任何可能导致贷款人债权实现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11.8 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2.1 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2.2 本借款合同签订后,如借款人连续3个月未作任何提款,合同即行终止。

  12.3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赔偿损失:

  12.3.1 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11款约定,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

  12.3.2 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12款约定,使贷款人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或可能使贷款人遭受严重损失的;

  12.3.3 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13款约定;

  12.3.4 违反本合同第九条9.14款约定;

  12.3.5 连续 (月/季)或累计 (月/季)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利息;

  12.3.6 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12.4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借、贷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3.1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借、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3.1.1 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1.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3.2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4.1

  14.2

  14.3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借款人、贷款人之间的所有通知均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贷款人给借款人的任何电传、电报一经发出,邮政信函一经送交邮局,即视为已送达至借款人。

  15.2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履行中,如某个提款日、还款日为非法定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法定工作日。

  15.4 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和借款人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相关信息。

  15.5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 份、贷款人 份、 、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特别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借款的提款条件、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借款人(公章) 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9

  合同编号:

  贷款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方式: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借款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方式: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保证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方式: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

  借款种类为:

  二、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大写)

  三、借款用途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

  2.借款人拟改变借款用途的,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四、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息 。按季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 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分 次还款,具体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

  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 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借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 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贷款方提出借据 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 %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 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贷款利息的 %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 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 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各方协商不成,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一、其他

  1.除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

  3.合同的附件:

  附件一:《借据》;

  4.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5.开户银行和账号:

  6.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叁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 份,报送 等有关单位各留一份。

  (以下无合同正文,仅为当事人签章部分)

  借款方(公章):

  贷款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担保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合同附件:

  附件一:《借据》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规定用于:______。

  二、借款期约定为______年______个月,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元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______元

  三、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______月息‰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分罚收利息_______%;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_______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四、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元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______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元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______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五、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账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六、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八、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九、甲方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其他约定: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11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单位: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_________________,特向乙方申请_________________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规定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约定为________年_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

  日期

  金额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三、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________‰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分罚收利息________%;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____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四、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日期

  金额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五、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账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六、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八、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九、甲方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12

  甲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及职务:现住址:联系方式:________

  乙方(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及职务:现住址:联系方式:________

  鉴于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借款,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种类

  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长期或中期或短期)流动资金借款。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和期限

  3.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3.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3乙方向甲方提供3. 条借款时,实际借款日期与还款日期以甲、乙双方办理的借据或者汇款凭证记载的日期为准。

  借据或借款支取凭证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记载事项如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条借款利率和计息

  4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借款日起计息,利息确定为年利率为____%的固定利率,若利率需要调整,乙方应于利率变更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但通知送达与否不影响执行。

  第五条还款日期及还款方式

  5. 1甲方应在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及利息,还款方式为。

  第六条担保及抵押

  6.1 为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实现,甲方以其个人所有的房屋作以抵押,该房屋基本信息如下:

  房屋位置:

  房屋性质房屋结构及现状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房屋买卖合同价格:

  房屋买卖合同编号:

  房屋所有权署状况:产权人:;拥有%的产权房屋目前使用情况:

  该房产所涉土地使用年限:

  6.2甲方承诺及保证:

  甲方承诺并保证对该房屋拥有全部的所有权,权属无争议,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并承担借款本金总额的%的违约金。甲方承诺并保证对该抵押物不再增设其他抵押债务,否则给乙方造成债权不能实现的损失部分,甲方应向乙方足额赔偿。甲方承诺并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一切相关抵押房产的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完全符合法律与本合同关于抵押财产的条件。

  6.3鉴于抵押物为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或乙方另行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办妥登记备案手续或预抵押登记手续。甲方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应在30日内或贷款人乙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甲方拒绝在上述时间内办理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由此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向贷款人乙方予以足额赔偿。

  6.4抵押担保的范围与期限:

  6.4. 抵押担保的范围:

  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逾期应支付的罚息(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违约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拍卖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登记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4.2抵押担保期限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担保的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偿清时止。

  6.5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毁、灭失或被征用等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6.6鉴于抵押物的现状,甲方应将关于该抵押物的买卖合同等相关信息原件在借款本金及利息全部清偿前交由乙方保管,并且甲乙双方同意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交付由使用,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甲方使用该抵押物的,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但由于违反本条所作的改变而产生对该抵押物的任何增加物,该增加物则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关于该抵押物的维修、自然损毁应由甲方承担。

  6.7抵押权存续期间,若甲方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乙方并将抵押事实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贷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将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相关人员,由此取得的收益,按照第6. 0条的约定处理。

  6.8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毁损、灭失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及时向乙方提交有关出具的毁损、灭失证明,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担保或者提前还款。

  6.9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6.1 0甲方所获得的抵押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抵押物所得收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偿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及利息;

  6.11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乙方配合甲方办理注销预抵押登记手续。

  6. 12抵押物的处分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将抵押物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与甲方协商将抵押物折价以抵偿甲方所欠债务: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日内甲方未予清偿;B、发生第6.8、6.9条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重新提供担保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C、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乙方在行使抵押物处分权时,应向甲方或者该抵押物的合法占有人发出书面通知,在该书面通知发出后30日内,甲方或者其他占有人应立即无条件搬离该抵押房屋。

  6. 3处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偿还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乙方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甲方。

  6. 4乙方处分抵押物时,甲方应予积极配合。抵押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甲方应当在个月内主动腾空房屋。如果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临时住房,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租金;已经产生的租金,应当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6. 5乙方在处分抵押物过程中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从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甲方的权利、义务:

  7.1 . 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7. .2甲方提前还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补偿乙方的预期收益损失及其他费用;

  7. .3对贷款审查过程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7. .4自觉接受乙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7. .5积极配合乙方对其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7 .6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7 7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的支出,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公证、鉴定、评估、登记等事项的费用;

  7.8对乙方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签收后应在3日内将回执寄出;

  7. 9抵押物共有权人发生变化、或者甲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等基本信息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发生其他债权债务诉讼、仲裁的,应在发生之日起三日内通知乙方。

  7. 1 0其他

  7.11乙方的权利、义务:

  7.12.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

  7.2.2对甲方逃避乙方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

  7.2.3依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提供借款(因甲方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7.2.4对甲方提供的有关其债务、财务、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约定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2.5借款期限届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清偿债务及利息,对于甲方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7.2.6其他

  第八条独立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贷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9.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贷款本息,赔偿损失;

  9.2. 甲方财产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乙方债权的实现;

  9.2.2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乙方债权的变化,且甲方未能按乙方要求另行提供所需担保的;

  9.2.3甲方未按期归还借款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欠息或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9.2.4甲方如要求贷款展期,应于本合同到期日前日与乙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10.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双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13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贷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_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他:

  除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份,报送_______有关单位各留一份。

  贷款方:________(盖章)借款方: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章)

  保证方: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和账号: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14

  借款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邮编: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传真:

  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邮编:

  电话:传真:

  借款人、贷款人经平等协商,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属于与签署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的□《授信额度协议》/□《授信业务总协议》项下的单项协议。(此为选择性条款,若不适用需删除)

  第一条借款金额

  借款币种:。

  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

  (小写)。

  □在借款人实际提款时,如因汇率波动导致借款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已经发生的授信余额按该实际提款日汇率折算为(币种)后:超过该《授信额度协议》所约定的授信额度的,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或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可用授信额度少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的,贷款人有权调减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按可用授信额度确定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此款为选择性条款,根据各行授信额度管理规定选择适用,若不适用需删除)

  第二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个月/天,自实际提款日起算;若为分期提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算。

  借款人应严格按照约定提款时间提款,实际提款日晚于约定提款时间的,借款人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还款。

  第三条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不得将贷款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第四条借款利率与计结息(备注说明:据实填写,不适用条款需删除)

  1、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下列第种:

  (1)固定利率,年利率%。借款期限内合同利率不变。

  (2)浮动利率,以实际提款日(若为分笔提款,则为第一个实际提款日)为起算日,每个月/年为一个浮动周期,重新定价一次。重新定价日为下一个浮动周期的首日,即起算日在重新定价当月的对应日,当月没有对应日的则为当月最后一日。

  就每笔提款:

  □人民币借款浮动利率

  A、首期(自其实际提款日起至本浮动周期届满之日)利率为实际提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下浮(择其一)%;

  B、在重新定价日,与其它分笔提款一并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下浮(择其一)%进行重新定价,作为该浮动周期的适用利率。

  □外币借款浮动利率

  A、首期(自其实际提款日起至本浮动周期届满之日)利率为实际提款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行的浮动周期为_个月的_____年期贷款利率。

  B、在重新定价日,与其它分笔提款一并按当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行的同浮动周期的_____年期贷款利率进行重新定价,作为该浮动周期的适用利率。

  □外币借款浮动利率

  A、首期(自其实际提款日起至本浮动周期届满之日)利率为实际提款日前一个工作日(北京时间)9:00前从路透社获取的最新的个月的加基点。

  B、在重新定价日,与其它分笔提款一并按当日前一个工作日(北京时间)9:00前从路透社获取的最新的同浮动周期的加基点进行重新定价,作为该浮动周期的'适用利率。

  2、利息计算

  利息从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算,按实际提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

  利息计算公式: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日利率计算基数为一年360天,换算公式:日利率=年利率/360。

  3、结息方式

  借款人按下列第种方式结息:

  (1)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21日为付息日。

  (2)按月结息,每月的20日为结息日,21日为付息日。

  若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期清偿日不在付息日,则该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期清偿日为付息日,借款人应付清全部应付利息。

  4、罚息

  (1)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从逾期或挪用之日起,就逾期或挪用部分,按本款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对既逾期又挪用的贷款,按照较高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对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以及罚息,以本条第3款约定的结息方式,按本款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3)罚息利率

  □固定利率贷款的罚息利率

  A、浮动利率,浮动周期为个月/年(填写说明: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内的固定利率贷款,浮动周期为原借款期限;一年期以上的固定利率贷款,浮动周期为一年)。自逾期或挪用之日起每个浮动周期重新定价一次。重新定价日为逾期或挪用之日在重新定价当月的对应日,当月没有对应日的,则当月最后一日为重新定价日。

  B、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本款C项确定的基础利率水平上加收______%,挪用贷款罚息利率为该基础利率水平上加收______%。

  C、首个浮动周期内,基础利率为本条第1款约定的借款利率。

  每满一个浮动周期后,下一个浮动周期的基础利率以如下方式确定:

  □人民币借款的,按重新定价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下浮(择其一)%。

  □外币借款的,

  □按重新定价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行的同浮动周期的_____年期贷款利率。

  □按重新定价日前一个工作日(北京时间)9:00前从路透社获取的最新的同浮动周期的加基点。

  □浮动利率贷款的罚息利率

  按本条第1款约定的浮动周期及方式浮动。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该浮动利率水平上加收______%,挪用贷款罚息利率为该浮动利率水平上加收______%。

  第五条提款条件

  借款人提款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及其附件已生效;

  2、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已生效并完成法定的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

  3、借款人已向贷款人预留与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借款人文件、单据、印鉴、人员名单、签字样本,并填妥有关凭证;

  4、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开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账户;

  5、于提款前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书面提款申请及有关借款用途证明文件,办理相关提款手续;

  6、□借款人已向贷款人提交董事会或其他有权部门同意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决议书和授权书;(此项为选择性条款,另请注意在签订合同前审查借款人就本合同签署事宜是否已获相关审批及授权。)

  7、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提款条件。

  上述提款条件未满足,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但贷款人同意放款的除外。

  第六条提款时间及方式

  1、借款人应按下列第种时间和方式提款:

  (1)于年月日一次性提款。

  (2)自年月日起内提清借款。

  (3)按下列时间分期提款:

  提款时间

  提款金额

  2、超过上述时间未提用的部分,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

  3、承诺费

  对于本条第1款约定的提款期间(如约定提款日的指该提款日)内借款人当期可提而未提贷款(下称“未提用贷款”),贷款人有权收取承诺费,金额:

  □根据未提用贷款金额、未提用天数和年费率%计算得出。

  □元。

  收取日期为(填写说明:可约定为一次性或按期收取)。

  (此款为选择性条款,如不适用或借款人为小微企业,需删除)

  第七条借款资金支付

  1、借款发放账户

  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如下账户作为借款发放账户,借款的发放和支付应通过本账户办理。□此账户系专户,只能用作借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不得用于其他款项收付。(此句为选择性表述,若不适用需删除)

  户名:

  账号: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15

  贷款种类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简称贷款方)

  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简称保证方)

  借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保证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借款单位为满足一产需要向贷款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双方依据《工交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为了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方按照借款方的借款申请书确定的借款金额和借款用途,贷给借款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万元,用于____。

  二、此项借款,期限____个月。由借款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一次或分次支用,每次支用应填制借据。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一次(或分次)还清全部本金。如不能按分次还款期归还的,作逾期贷款处理。

  三、贷款利息按月息____‰的利率计收(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执行);由借款方根据贷款方结息通知按期偿还,不能按期偿还的,作逾期贷款处理。

  四、逾期贷款按逾期金额的___%加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息___%。

  五、贷款到期时,借款方以__资金偿付或由贷款方在借款方__账户中扣还。

  六、借款方保证按期向贷款方提送贷款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有关资料。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生产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七、借款方保证按季(年)从___中提取___%补充自有流动资金。借款方如不按本规定执行,贷款方有权对应补未补自有资金部分占用的贷款加息___。

  八、借款方违反《工交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的贷款,追回本合同已支用的贷款。

  九、保证单位保证借款方及时偿还贷款本息,借款方如无力偿还,由保证单位在接到贷款方的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十、借款申请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失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民法典》和《工交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其它。

  借款单位___________(公章)贷款单位___________(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保证单位___________(公章)

  法人代表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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