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时间:2021-02-28 20:59:13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借款合同汇总7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借款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品】借款合同汇总7篇

借款合同 篇1

  延期还款协议书

  签订地点:省 市

  借款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甲方因 ,不能如期偿还 年 月日签订的 元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项下的借款,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乙方经审查,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 甲方根据原合同应向乙方借用的资金借款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应于年 月日到期。截止到年 月 日止,上述借款未还偿还金额 元(大写: 元整),现约定延期到 年 月日偿还。

  二、 借款利率与利息

  延期后的借款利率与利息,按原合同的约定执行。

  1、 从延期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AA%确定(即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利率×1.AA),为年利率 %。

  2、 从延期之日起计息,按月结息。

  3、 延期还款期届满时,当期利息与本金一并清偿。

  三、 延期后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以及有关事项,仍按原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共 2 页 第 1 页

  四、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借款本金及利息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五、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盖章):代表人:

  年 月 日

  第 2 页 共 2 页日期:

借款合同 篇2

  借款人:有限公司(注册号:37465444133574)(下简称甲方)法人代表:▲▲▲(身份证714231946556+182815) 贷款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

  一、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二、借款期限:

  从20xx 年月 日至20 13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为 1年。

  三、借款利率及本息收付方法:

  1、借款利息为年息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借款利息为

  2、本合同项下贷款确定的利率(但不得违反中国人民银行对委托贷款利率的规定)计算利息。如果甲方依法要求调整利率且双方达成协议的,应提前5个对公营业日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可进行调整。

  四、甲方权利及责任:

  1、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2、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五天应向乙方

  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3、甲方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构成重大威胁的事件,应在该事件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保证如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于变更后5日内通知乙方。

  5、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6、甲方应在乙方开立账户,用于办理提款、还款、付息等手续

  7、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利息并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

  五、乙方的权利及责任:

  1、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此笔贷款有关的财务和生产经营方面的情况及资料;

  3、乙方有权检查甲方使用贷款的具体情况,对此甲方应给予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

  4、当甲方发生合并、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项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质)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或者发生其他危及贷款安全的事件,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6、乙方保证如变更住所应及时发布公告或通知甲方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亏损,或者抵(质)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等原因,不能保证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或者有其他危及贷款安全的事件发生时,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 60%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三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的签订地为朝阳区,发生争议由朝阳区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人(甲方):(盖章) 贷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借款合同 篇3

  申请贷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承包_________国(地区)_________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建设银行总行_________号文件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对内发放贷款.双方除遵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中央级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外,协商同意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二、乙方凭甲方提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提供的贷款,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做为本合同的附件(略)。

  四、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年息百分之_________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百分之五十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五、乙方提供贷款的项目,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

  六、甲方应按期归还贷款。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应由甲方的担保单位负责从_________(单位)_________资金中清偿。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三方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甲方的担保单位(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借款合同 篇4

  编号 县 乡

  经中国农业银行 县支行 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 (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 贷款 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

  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 %。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 %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借款担保协议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 作担保。

  第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 份,借款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担保单位(担保人)1份,公证单位1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借款合同 篇5

  借 款 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代 理 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出 借 行: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本借款合同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由借款人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银行(简称代理人),经理人____ 银行和________银行(简称出借行),以及贷款人若干银行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银行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为银行)签署。

  鉴于借款人提出从银行借款,各银行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____ 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1)银行工作日指____ 同业银行市场和各银行在____ 进行美元存款交易的营业日。____ 银行工作日指____ 银行进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2)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3)美元或$指美国的合法货币。

  (4)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5)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六个月最后一天终止的时期。

  (7)贷款分行,就任何银行而言,指附录1中指定的某银行办事处或为本合同目的,该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为其贷款分行和其他办事处。

  (8)____ 银行同业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决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以若干参考行(或者,如果该参考行不是一家银行,则由该参考行的附属银行)通知代理行各自利率之后所计算的平均匡算。在某利息期开始前两个____ 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整,各参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____ 银行同业市场上的主要银行提供期限与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数额与该利息期内预付贷借的、进位到____ 万美元的完整倍数的贷款数额实际相等(不考虑任何权利或义务的让与或转让)。但是,如果任何参考行没有如此通知利率,____ 银行同业拆放率必须以其余参考行通知代理行的利率为基础,确定____ 银行同业拆放率。

  (9)贷款:就任何时间的任何银行而言,指该银行据此进行的贷款,或该银行据此进行的本金数额尚未归还的贷款,任何时间的各贷款指所有银行在上述时间贷款的总和。

  (10)贷款承诺:就任何银行而言,指确定的数额并在借款合同的签字页该银行名称旁写明。

  (11)多数贷款权银行:指在支付任何贷款前的任何时间,贷款承诺总额占全部贷款承诺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时间,拥有该时间内占贷款本金总和50%以上贷款的各行。

  (12)利差:为1%.

  (13)票据:指证明任何银行贷款的每一张本票,基本上按附录2的格式。

  (14)参考银行:指____ 银行、____ 银行以及____ 银行在____ 的总行。

  (15)子公司:指任何时间的任何实体,该实体50%以上的公开发行的表决权股或其他通常有权选举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门的股东权益,由借款人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借款人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间接控制。

  (16)终止日:指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17)全部贷款承诺指____ 万美元。

  第二条 承诺与付款

  2.1 贷款承诺:每个银行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地但不连带地同意,通过其贷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与该银行的贷款承诺相等的本金数额贷款。

  2.2 通知与借款承诺: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与全部贷款承诺相等的数额,则应在不迟于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个银行工作日____ 时间下午5时,基本上按照附录3的格式,向代理行发出关于该日(付款日)的通知,该日应为终止日之前的一个银行工作日,并告知其在____ 的帐户,贷款的收入贷记入该帐户,发送上述通知,构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数额的不可撤销的承诺。

  2.3 付款:代理行应立即以电传或电报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应在付款日____ 时间上午____ 时,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向代理行提供与该贷款承诺相等的资金金额,其方式或通过____ 银行间清算系统结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____ 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存入其在____ 帐号为____ -____ 的帐户,或通知各行已经因此指定的其他帐户,代理行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付款日将所收资金贷记入借款人根据第2.2条指定的帐户。

  第三条 还款

  3.1 还款: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借款人分____ 个半年期偿还贷款。每期的数额相等于贷款的____ 分之一,但头____ 期每期均应进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期为全部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所必要的数额,每期贷款应在自第____ 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付息日支付。

  3.2 自愿提前还款: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____ 万美元的完整倍数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如果不迟于借款人愿意提前还款之日前15个银行工作日____ 时间下午5时,借款人应向代理行发出有关上述日期和提前还款数额的不可撤销的通知。所定数额连同到付息日利息应在该日对各行按对其提前偿还数额0.5%支付。部分提前还款应按在贷款中的比例分摊,并按第3.1条规定的分期,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的数额不得根据本合同重新借用。

  3.3 非法行为: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间确定,任何法律、条款或条约或其中的任何变动,或其解释或适用的任何变动,使银行进行贷款或继续贷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应付数额的行为不合法时,该银行应将上述决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上述贷款支付之后发送,则借款人应在紧接着通知日之后的付息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或者,如果该银行确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偿还贷款,则根据该银行的要求,应连同支付该贷款提前偿还之日应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给该行的所有其他金额。

  第四条 利息

  4.1 基本利率:

  (1)除第4.2条或4.3条另有明确规定外,每笔贷款在第一利息期应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内),到该利息期最后一天,(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内),年利相当于该利息期利差加____ 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金额。

  (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贷款的应付利息应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应在每次决定____ 银行同业拆放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 延迟支付的利息:如果借款人应付的任何金额到期未付,上述金额在利息期内的利息应在适用的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该日在内)到上述金额支付日(不包括该日在内),年利数额相当于该利息期内每天(1)利差,(2)1%,以及(3)下述的最高额:(a)代理行在____ 银行同业市场上述金额美元存款的当日报价(以年率表示);(b)利息期内到期日为付息日的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则为该利息日所在利息期内);(c)在该到期日(如果该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开始的利息期的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

  4.3 替代利率:如果代理行在与各行进行实际可行的协商之后,在任何时候确定(1)不可能确定下一利息期的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或(2)该利息期内的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内多数贷款权银行在________银行同业市场获得的美元存款的费用,代理行应立即将这一决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前发出,则银行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义务应在通知发出之日终止。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后发出,则每家银行应尽快将利率通知借款人,该利率由上述银行按给该行提供该利息期贷款的有效费用加1%(以年率表示)确定。银行贷款利息应在利息期内,以该行的通知所规定的利率计息。按照该行的请求,借款人应签署并提交为充分有效地实施本款规定所需的单据,包括但不限于为交换该行持有的票据而应由该行签署并交付的新票据。

  第十四条 补偿

  14.1 开办费: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偿还代理行代表借款人或经理行谈判、准备、签订本合同和票据以及有关银行贷款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上述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印刷和复制费用,旅行和通讯费用,本合同规定的交易所附加的任何广告费以及代理行和各行特聘顾问和特聘的________律师的各项费用。

  14.2 修改和强制执行费用:借款人应即以美元补偿代理行和各行由于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谈判、准备或履行;任何违约事件,或保持或执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任何权利及与之有关的所有合理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

  14.3 其他费用:如果借款人在发出第2.2条所指的通知后没有在规定执行各项条件之时或之前执行第8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或用其他方式不履行其根据第2.2条不可撤销的承诺或到期应付而未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应付金额;或者不是在支付利息日支付任何贷款的本金,借款人应以美元立即向各行支付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差损失或清偿的费用,或使用获得的存款进行贷放的费用以拨付过期的金额或在作出支付的利息期内拨付该项贷款。

  14.4 增加的费用:借款人应以美元即期向每家银行支付下述增加的费用:由上述银行确定因该银行的贷款或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已收或应收金额的减少部分,以及因法律、条例或条约的公布、变化或解释,或由于该行遵守任何政府当局命令、要求或请求(不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已收或应收金额的减少部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产生于(1)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但不是以该银行或其贷款分行净所得计算并由该行总行或贷款分行所在地征收的任何税款,以及第6.1条所指的任何税款的征收或变更)(2)对该行准备金、专门存款的征税或变更,或对该银行资产、负债或其帐上存款或贷款的类似要求的任何上述费用或减少。

  第五条 一般条款

  15.1 法律的选择:本合同受________法律的管辖,并据此释义和解释。

  15.2 管辖权:(1)借款人同意凡与本合同或任何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都可以在________法院提起并执行;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接受各该法院管辖,不可撤销地指定

  ________信箱(该信箱在________设有办事处,位于________街,)作为其收受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送达的传票或其他法律传唤的代理人。该信箱应根据本合同将传票或传唤按本合同通知规定的地址,用挂号邮件邮寄送达借款人。

  (2)借款人并同意,可以在________地或可以找到借款人或其任何财产的任何其他管辖地的法院,提起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及执行,并不可撤销地接受上述法院管辖。

  (3)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放弃就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不受在

  ________国________地法院或任何其他国家或管辖地法院的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及执行的所有豁免权,并同意在有关任何上述诉讼或审理程序时不提起或不主张任何豁免权。

  (4)借款人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对现在或以后在________法院提起的、以任何方式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诉讼或审理程序指定的`审判地点提出异议,对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诉讼,不可撤销地放弃以出庭不便为理由而提出的请求。

  双方于合同开端所述日期在________正式签署和交付本合同,以资证明。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银行(代理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银行(管理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各行贷款承诺:

  ____________________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贷款承诺总额: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借款合同 篇6

  借款人 关于 项目使用(国家) 借款的转借协议 年 月 日,鉴于借款人 向中国银行 分行申请使用 (借款名称)借款,根据中国银行与 (国外银行名称)签订的国外借款协议,借款人 与中国银行 分行于 年 月 日在 (签约地)签订本转借款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如下:

  第一条 定义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下列用语的定义如下:

  “借款人”指 ,其法定地址为:

  “借款人”指中国银行总行或中国银行 分行,其法定地址为: ;

  “担保人”指 ,其法定地址为 ;

  “项目”指 ;

  “商务合同”指作为买方的 (公司名称)公司与作为卖方的 (公司名称)公司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有关“ 项目”的商务合同(合同号为 );

  “国外借款协议”指为了向“借款人”提供本借款,“借款人”同 (银行名称)银行签订的本“项目”的信借协议;

  “工作日”指中国银行总行或其分行对外开门营业的日子;

  “承保人”指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分公司。

  第二条 借款的金额和用途

  “借款人”在此同意,转借给“借款人”总金额不超过 。

  本借款协议项下的借款权限用于支付“商务合同”项下的借款及有关费用。

  第三条 借款的期限

  根据“国外借款协议”的规定,本协议的借款期限为 年,其中用款期为 年(从 开始至 截止),宽限期为 年(自用款截止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结束),还款期为 年(自宽限期结束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最后一次还款后结束)。

  第四条 借款账户

  本协议生效后,“借款人”应在“借款人”的营业部门开立借款账户和本外币存款账户(包括人民币和外汇还款准备金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及付费等。

  第五条 借款的使用及前提条件

  一、在具备下列条件后,“借款人”方可在本协议项下使用借款:

  1。“国外借款协议”业已生效并允许支款;

  2。“商务合同”业经有关当局批准生效;

  3。“借款人”已收到“借款人”送交的、按照“商务合同”规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计划表;

  4。“借款人”遵守在本协议十二条中所作各项保证,未发生任何违约事件;

  5。“借款人”已按外汇管理局的要求进行外债登记。

  二、本协议项下借款的用款期为 个月,自 之日起至 之日止。用款期满后借款人不得再用款。

  三、“借款人”使用借款应提前 个工作日通知“借款人”。

  四、如“借款人”申请延长用款期,应在用款期结束前 天提出,由“借款人”与国外借款银行联系。如国外借款银行同意,可以为“借款人”办理延期用款手续。

  第六条 利息及费用

  一、本借款的利率为年率 %,一年以360天为基础,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利息每 向“借款人”计收一次,每 年 月 日和 月 日为收息日。

  二、承担费为年率 %,一年以360天计算。计算期按借款的未用余额,自签订“国外借款协议”之日 天后开始,到每次实际支用借款日止,每 向“借款人”计收一次,每年 月 日, 月 日, 月 日和 月 日为收费日。第一次收费日为“国外借款协议”签订后第 天。

借款合同 篇7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联系方式: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联系方式: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联系方式: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并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利息、丙方提供保证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大写:_ 元整,(RMB_ _元)。

  二、借款用途

  本协议项下借款用途为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甲方有权监督款项的使用。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45 (日),自 20xx年 1 月 6 日起到 20xx 年 2 月 21 日止。

  如甲方实际提供借款时间与借款起算时间不一致,以甲方实际提供借款时间为准。

  四、借款支付方式:

  1.借款支付方式: 转账或(和)现金支付。

  2.甲方指定如下账号向乙方支付款项和收取还款:

  开户名:

  开户行:

  开户账号:

  3.乙方指定如下账号向甲方收取借款和归还借款:

  开户名:

  开户行:

  开户账号:

  五、借款利率

  1.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乙方按每月 (大写: 百分之 )的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

  2.利息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和)现金支付,按月/日支付;

  3.利息支付时间: 20xx年1月6日支付当月利息。

  六、票据及凭证出具

  乙方在收到甲方所提供借款之日,应当向甲方出具收到借款的凭证。

  七、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供借款。

  2.对乙方提供的非公开资料及信息保密,但双方约定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3.若乙方的经营状况恶化且无充足的理由和证据证明其经营状况改善足以按约履行,甲方有权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收回借款。

  八、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文件资料,如身份信息证件、房产证、婚姻证明文件等(具体详见本协议附件),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在借款期限届满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利息标准提前收回本息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用途使用借款,所借款项不以任何形式流入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在借款期限届满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利息标准提前收回本息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清偿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4.乙方应当向甲方定期报告借款资金使用情况。

  5.接受甲方的检查,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会计资料和反映乙方偿债能力的其他资料,积极协助并配合甲方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和监督。

  九、保证条款

  1.丙方为甲方提供的保证范围为:本协议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甲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2.保证方式:丙方在上述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十、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背本协议约定的借款用途,甲方有权随时收回款项,并要求乙方按照借款总金额的 30 %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偿还本息,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未还借款金额的 5 ‰的违约金,乙方逾期 5 天仍未足额偿付本息及违约金,本合同自动解除合同,甲方在借款期限届满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利息标准提前收回本息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强制执行条款

  1.协议三方共同确认: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具有了明确的了解,经慎重考虑,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后向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并赋予本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承诺并保证: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付款义务时,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甲方有权依法申请执行乙方的全部财产,乙方对此放弃抗辩权。

  3.乙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时,甲方有权通过邮寄送达、电话通知、公告送达等方式乙方进行催收及/或催告。乙方应在甲方发出催收

  及/或催告之日起的三日内完成履行本协议项下的相关义务,如乙方仍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相关义务,甲方立即有权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

  4.甲乙双方对于未来出具《执行证书》前公证机构核查内容、方式事先约定如下:

  (1)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事实应由甲方单方向公证机构提供乙方未履约证明。

  (2)公证机构依据甲方单方的申请,在出具《执行证书》之前以本协议约定的通讯地址或通讯电话向乙方信函核实及/或电话(传真)核实乙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担保责任的事实。

  (3)乙方应按照公证机构要求在公证机构向乙方发出信函核实及/或以电话(传真)核实乙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的事实之日起的五日内对公证机构的核实内容给予并送达实质书面回应,否则应立即视为乙方对甲方的主张无异议,公证机构有权依据甲方单方的主张出具《执行证书》。

  5.本协议第十一条约定的通讯地址及通讯电话等发生变更,变更方亦应于变更之日起的五日内书面告知并送达公证机构,否则公证机构按原通讯方式的通知视应为有效通知。

  6.乙方应对其已履行的义务、担保责任负有证明责任。

  十二、通知与送达

  双方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约定按照下列方式之一进行通知和送达,如任何一方变更以下通知和送达方式,应当经对方书面确认,否则视为原通知和送达方式未变更。

  甲方指定联系方式: 乙方指定联系方式:

  1.手机(短信): 1.手机(短信):

  2.2.传真号码: 2.传真号码:

  3.邮寄地址: 3.邮寄地址:

  4.电子邮箱: 4.电子邮箱:

  十三、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协议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就变更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十四、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xxxxx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它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借款给付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持一份存档,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其他约定:

  十六、本协议附件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

  2.

  3.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保证人):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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