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7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借款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借款合同 篇1
典权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出典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当事人签订金钱借贷典权设定契约书,内容如下: 第一条 贷主(甲方)以下列条件借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如数收到。 第二条 本件借款还
典权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出典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当事人签订金钱借贷典权设定契约书,内容如下:
第一条贷主(甲方)以下列条件借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如数收到。
第二条 本件借款还债期订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甲方不得请求本件借款的利息。
第四条 本件借款偿还地以甲方当时所居地为主。
第五条 乙方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将其所有下列不动产办理典权设定登记予甲方。
记:土地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物门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构造:木造瓦砖两层楼房一栋。
面积:地面层_________平方米;二层_________平方米。
以上不动产所附带的图墙、庭木、庭石等皆保持现状。
第六条 甲方可按原状使用前条不动产,从而获取利益,然需负担前条不动产的管理费用及一切税赋。
第七条 本件不动产典权存续期限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本契约书正本两份,经签名盖章后各执一份为凭。
注:不动产典权存续期限不超过三十年
典权人(签字):_______ 出典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 篇2
贷款人:
借款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金额 (大写) (四)借款期限:自年月月日止。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五)贷款利率: (六)还款方式: 第二条:借款人承诺:
(一)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二)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攘自改变借款用途;
(三)向贷款人按月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珍、损益珍及所有开户行、账号等资料;
(四)接受贷款对其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检查监督;
(五)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六)法定人代表人变更、法人住所或经营场所及注册资金发生变动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
(七)因实行承包、租凭、联营、股份制造、分立、被兼并(合并)、产权有偿转让、对外投资等体制变更时必须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还款措施。
第三条:贷款人承诺
(一)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 (二)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费用;
(三)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第四条:借款方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应在贷款到期前 天内向贷款方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签订展期协议后,方可延长还款期限,但贷款利率要按累计期限档次确定。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又获准展期,从逾期之日起利率万分之 计收利息;
2、 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贷款人对借款人款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3、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按挤占挪用处理,此期间对挤占挪用部分按日利率万分之 计收利息。
4、违反本合同第二条(二)至(七)项,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款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尚款到期的贷款。 (二)贷款人违约:
1、贷款人不能按期、按额向借款人提供资金时,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处以日利率万分之 的违约金;
2、违反第三条(二)项时借款人有权拒绝,违反第(三)项时,可向人民银行投诉;
第六第 贷款到期收回贷款或依照本合同条五条提前收回贷款均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
第七条:本合同发生纠纷 1、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 2、提交沧州仲裁委员会促裁解决。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借款、贷款人各待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借款合同 篇3
一、办理借款合同公证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借贷双方及担保方的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3、担保方同意担保并办理公证的有效书面文件;
4、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文本若干份;
5、抵押贷款的,提交抵押物所有权证明和登记证明;
6、按合同份数提供抵押物清单;
7、公证员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办理借款合同公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1、下列人不能作为保证人。
(1)国家机关;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
(3)社会团体;
(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2、合同中应明确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
3、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以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4、下列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以土地上的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
(3)以林木抵押的;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
5、当事人用其他财产抵押的,可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6、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应有当事人双方的明确意思表示。
借款合同 篇4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企业的经营扩展的需求,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但是因市场经济变化、参与借款合同签订的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借款纠纷案件日渐呈上升趋势。本文就借款纠纷产生的原因及防范措施具体展开论述,希望对金融机构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风险防范
一、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的特点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是指办理货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一方,向借款人贷款,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因其主体的特殊性,相比于其他借款合同,具有明显的特点,以自然人借款合同为例,具体差异如下:
(1)有偿性:根据《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按贷款合同签定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可见,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并非无偿无息。而自然人借款合同与此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可见,只要当事人双方没有对利息进行明确约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即为无偿合同。
(2)要式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37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7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金融机构贷款合同属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自然人借款合同没有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可以合同形式进行约定,采用口头形式等。
(3)诺成性: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如无特别约定,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生效。因此,金融机构贷款合同为诺成性合同。根据《合同法》第210条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可见,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系实践合同,以实际提供借款为生效要件。
二、借款纠纷产生原因
(一)市场变化原因
作为企业的借款人,向金融机构融资巨额款项目的是为扩大经营,但是因为市场经济变幻莫测,投入和产生未成正向比例,从而导致债务不能偿还。
(二)金融机构方面原因
1.对借款人偿债能力审查不严
实践中,每个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都要在程序上对借款人的资质、资产状况等进行审查。但有的金融机构只是流于形式、表面程序上的审查,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实际偿债能力并未进行实体评估、考察。再加上人情关系等因素影响,致使金融机构将巨额款项发放给已经存在经营风险的企业,为日后贷款无法收回留下伏笔。
2.对《借款合同》的签订未能引起足够重视
每个金融机构都有自己预先制定的合同范本,对于重要款项和需要协商的条文都以空白预留。签订合同时,由于信贷员的疏忽大意,合同有的是只有借款人的名称,而无其具体通信地址或联系方式;有的没有具体填写借款日期,甚至有的连借款利率都没有明确标注;还有的是同一借款行为,却签订了不同的《借款合同》版本。这些事件的发生,均是因为金融机构自己本身对《借款合同》签订这一法律行为及其产生的法律后果未引起足够重视。
3.对保证人的保证能力审查不严
金融机构要求保证人参与到借款的法律事实中,旨在确保日后债权的实现。但是,有的担保人已经经营不善,或是存在大量未到期债务,或已被提起诉讼,而这些直接影响担保能力的情况,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并未予以详细调查。
4.发放贷款后,未进行有效跟踪监督
一些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后,对贷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担保人的经营状况、偿债能力等忽略不计,注意与关注力集中于贷款期限或利息收取。因此,对于缺乏诚信观念的借款人,恣意使用贷款,或挪作它用,或用于挥霍,这些行为直接导致贷款无法追回,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
(三)借款人的原因
1.法律意识淡薄
在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纠纷中,由其是大额贷款,其借款人一般为企业。作为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高管等法律意识淡薄,从自身利益出发,想方设法采取各种措施进行拖债、逃债,如不收受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企业资金往来不通过企业账户等等。这些行为最终造成金融机构贷款难以收回的局面。
2.借款人自身经营问题
许多借款企业在借款资金使用上没有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和使用管理,资金投入与生产能力、经营规模不成正比,致使投入资金打了水漂、亏损严重,根本无力偿还借款。还有的企业频频更换高管,新的决策层对上任前的债务重视不够,以各种借口搪塞还款,致使银行收款受阻。还有的企业相互联系、彼此交好,在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时,互为担保,最终成为多家银行追诉的还款义务人。
三、风险防范
针对上述借款纠纷产生的原因,笔者建议在借款合同实践操作中,从以下几个环节进行风险防范,避免纠纷产生的同时,保证金融秩序的有效进行。
1.核实借款人、担保人资信状况、还款能力
对贷款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时,聘请专业机构对借款人、担保人进行尽职调查,核实其资信状况、还款能力。由专业机构进行调查,一方面确实能够对借款人及担保人的真实资信能力予以还原,另一方面如果因采信专业机构的调查报告予以发放贷款,而借款人却因资信、还款能力而出现无法偿还借款的情形,金融机构可因专业调查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实而追究其违约责任。这样,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就起到了转移风险的作用。
2.对信贷部门人员进行法律专业培训,树立签署合同的法律意识
目前,关于金融机构贷业务的规定有《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法》、《贷款通则》、《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不同的贷款种类,贷款发放的要求不同,每一位信贷工作人员都应当熟练掌握这些贷款基本要求及法律的相关规定。
另外,签订合同时,即便使用已经事先拟定好的格式合同,信贷工作人员也应当对合同的每项条款予以认真审核。以下《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更应认真填写、严格审查,确保无误:
(1)借款人名称、地址、通信方式:该项关系到借款合同的一方主体,贷款发放后监管、催款的联系沟通及纠纷产生时诉讼文书的送达。
(2)借款种类:借款种类直接决定法律适用和政策规定,签订合同时应对该项作出明确约定。
(3)借款币种:币种决定贷方发放的贷款是人民币还是外币,应作出明确约定。
(4)借款用途:用途是贷方是否发放贷款的审核内容之一,根据现行的金融政策,贷款应当专款专用,是否依据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直接决定借款人是否违约及利率的适用。
(5)、借款数额:即贷款发放的具体数额,合同中应当具体约定贷款的总金额及具体发放方式。分批支付贷款时,应当写明每次支付的数额及时间。
(6)借款利率:期内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的计算都应当予以明确约定。
(7)借款期限:期限决定着还款日期及罚息的起算,也决定着借款人违约责任的承担。
(8)还款方式:双方对还方式有约定的,应当在合同中具体明确规定。
(9)合同签署日期:因金融机构借款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生效,合同签署日期即为合同生效日,双方的权利义务于此时产生。
3.完善制度,成立相关部门
建立严格的贷款使用监管制度,成立监管小组,由专门人员定期对贷款资金的使用、借款方及担保人的经营状况进行调查。当发现借款人、保证人等具有不利于还贷的重大不利事项发生时,即按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以行使债权追索权,将金融机构的损失降低最低。
4.借助司法,依法收贷
现实中不乏借款人违约事实发生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碍于情面,不愿诉诸法律,以使双方撕破脸面,而一味无效协商。有的银行还采取对借款人采用“借新还旧”的方法,变相延长还贷期限(现该方式是否合法,理论界已有争议)。为了避免损失的扩大,使贷款有效回收,金融机构应尽早向法院起诉,借助司法手段,确认债权,依靠司法力量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借款合同 篇5
甲方(出借方):张三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借款方):李四、王五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出借借款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约定,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
乙方李四、王五2人因资金周转需要,共同向甲方提出借款,甲方同意出借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佰万元)给乙方,乙方李四、王五2人共同指定收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6个月,自20xx年12月3日至20xx年6月2日止。
三、借款利率、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借款月利率为3%,利息每月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每月的28日,借款本金在借款到期之日一次性付清,甲方指定借款本金及利息收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如期将借款交付至乙方,并不得在借款期限内,提前向乙方催要该笔借款;
2、乙方应当如期归还甲方借款,并按期支付甲方借款利息。
3、李四、王五2人作为连带责任债务人,应当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作为债务人的权利义务。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超过合同约定日期7日未支付甲方借款利息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一次性归还所有借款本金,并承担实际所产生的利息。
2、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及借款本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实现债权所产生的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六、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由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管辖。
甲乙双方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诉讼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
1、甲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2、乙方李四、王五2人共同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3、双方该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4、对于上述送达地址,法院进行送达时可直接邮寄送达,当事人未能收到或拒收法院邮寄送达的诉讼文书的,以邮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七、其他
本合同壹式叁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6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银行(简称“代理人”),经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简称“经理行”),以及贷款人若干银行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银行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为“银行”)签署。
鉴于借款人提出从银行借款,各银行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1)“银行工作日”指 同业银行市场和各银行在进行美元存款交易的营业日。 银行工作日指银行进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2)“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3)“美元”或“$”指美国的合法货币。
(4)“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5)“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六个月最后一天终止的时期。
(7)“贷款分行”,就任何银行而言,指附录1中指定的某银行办事处或为本合同目的,该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为其贷款分行和其他办事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决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即若干参考行(或者,如果该参考行不是一家银行,则由该参考行的办事处或附属银行)通知代理行各自利率之后所计算的平均匡算。在某利息期开始前两个________________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整,各参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市场上的主要银行提供期限与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数额与该利息期内预计贷借的、进位到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的完整倍数的贷款数额实际相等(不考虑任何权利或义务的让与或转让)。但是,如果任何参考行没有如此通知利率,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必须以其余参考行通知代理行的利率为基础,确定_______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率。
(9)“贷款”:就任何时间的任何银行而言,指该银行据此进行的贷款,或该银行据此进行的本金数额尚未归还的贷款,任何时间的“各贷款”指所有银行在上述时间贷款的总和。
(10)“贷款承诺”:就任何银行而言,指确定的数额并在借款合同的签字页该银行名称旁写明。
(11)“多数贷款权银行”指在支付任何贷款前的任何时间,贷款承诺总额占全部贷款承诺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时间,拥有该时间内占贷款本金总和50%以上贷款的各行。
借款合同 篇7
一、借款时写“借条”、不写“欠条”。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具的借款局面凭证,表明双方有借款关系;而欠条通常要基于双方曾有经济往来,是一种结算凭证。
二、借款可将双方约定利息写进借条。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凡双方约定的利息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都受法律保护,口头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一旦发生纠纷,除借款人承认的,一般都视为不支付利息,出借人的利息诉请也往往不会被法院支持。
三、借条一般最好约定借期和利息的起算点,欠条可以约定还款期和逾期未还的罚责,以避免欠款一方长久不还欠款而造成权利人再想主张权利时超过诉讼时效。比如甲乙是好朋友,甲借给乙5 万元钱,乙打了张欠条给甲,但没约定还款日期,两年后,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还款,甲很有可能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无法胜诉。因为欠条从欠款人出具起就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甲两年后才去主张权利,自然就丧失了诉讼时效。如果当初乙给甲打的是借条,没有约定借期,根据法律规定,甲可以随时要求乙还款,也可以催告乙在合理期限内还款,如果乙在催告期没有还款,此时才开始计算两年诉讼时效期间,那么自此在两年内起诉,法院都会支持甲的诉请。所以一字之差,意义不同。
四、借条上的出借人、借款人要写准确姓名并避免同音不同字。即使是亲戚、朋友之间的借款,也写明与当事人身份证件上相同的姓名,避免写成“王兄”、“李姐”、“阿梅”等等,最好在落款处加上借款人或欠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以便发生纠纷起诉时,根据法律要求要有明确的当事人才可以被法院受理。如果是公司借款,还应当关注公司是否在工商部门注销、公司的准确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名称。
五、借条内容要表述清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和误解。如甲向乙借款6万元,后甲还了乙2万元,甲重新给乙写了借条一份:“甲借乙6万元,现还欠款2万元”,这里的“还”字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也可以理解为“还(hai)差欠款”,如果产生歧义,对出借人不利。
六、借条或欠条最好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避免有一方在条据上做手脚。
借款合同范本参考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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