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协议

时间:2024-10-13 12:18:38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个人借款协议(合集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个人借款协议,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借款协议(合集15篇)

个人借款协议1

  贷款方:

  借款方:

  1、借款用途

  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2、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

  3、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

  4、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5、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6、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7、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甲方): 贷款人(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协议2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 元。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

  借款利率为月利息 %,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日,从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 价值 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贷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4、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 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协议3

  为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基于对债务人借款行为的全面慎重了解,以及对担保责任的准确认识,愿意为 向债权人 借款人民币(大写)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合同 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一、保证人声明:

  当债务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债权人均有权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承诺:

  1、保证期限: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保证范围:上述借款、借款发生的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2、如债务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时,本人自愿为借款人清偿所有债务。保证期间,债务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监督,保证人应如实提供其财务、个人信用等有关资料。

  3、保证期间内:如债权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履行其清偿义务。

  三、债权人确认、债务人确认,债权、债务人已阅读以上内容,并对以上内容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 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四、本合同为《个人借款合同书》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保证人,债权人各执一分。

  借款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被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债权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个人借款协议4

  借款人(全称):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人(全称):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人(全称):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人(全称):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贷款人(全称):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具体事项见借条)。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的利息由双方协定,先期支付。到期未归还本金的按贷款方规定的利息收取,自借款本金到期之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

  第五条 还款方式

  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借款本金。

  第六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七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按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权。

  第二部分 担保条款

  第九条 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处分权的全部财产担保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 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担保产品及其它机械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违约金。

  4、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 (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 (签字或盖章):

  担保人 (签字或盖章):

  担保人 (签字或盖章):

  担保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协议5

  编号:____贷(___)__号

  借款_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期限、用途

  1.1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币种:_______。

  1.3期限:_________,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1.4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放款金额、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第二条利率及调整

  2.1利率

  本合同适用利率是以下第_____种:

  (1)固定利率,月率____,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2)浮动利率,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____(上/下)浮_____%,据此确定月利率为_____。

  本合同约定,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按下列公式换算:

  年利率=_月利率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30。

  每笔贷款发放前,基准利率调整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适用新的基准利率并按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重新确定贷款利率;贷款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以下第____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A、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月1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及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

  B、在贷款期限内不调整;

  C、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贷款的发放

  3.1在下列条件未全部符合前,乙方有权拒绝放款:

  (1)甲方已按乙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办妥相关手续;

  (2)甲方在第七条项下所作的陈述与保证是真实的;

  (3)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已生效且担保物权已经设立并持续有效;

  (4)没有发生可能对甲方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

  (5)其他先决条件:_______________。

  3.2_上述条件得到满足且甲方办妥借款手续后,乙方在_______个银行工作日内放款。

  3.3甲方选择下述第_________种放款方式:

  (1)_现金放款:甲方直接到乙方出纳柜面支取贷款。

  (2)_账户放款:甲方以本人名义在______________开立个人结算帐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乙方发放贷款的账户。

  (3)委托付款到指定账户,户名: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还款

  4.1甲方选择下述第__种还款法还款:

  (1)一次还本、按月付息法:即按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按月结息。当月利息=贷款本金日利率占用天数。

  选择一次还本、按月付息法;以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2)等额本金还款法:即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并逐月结清。

  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每月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

  a.按月归还贷款本息,还款日为__________。

  b.若贷款到期日距最近一次还款日不足一期的,该还款日不做还款,待到期日一次结清。末期利息计算公式为:利息=末期贷款本金金额月利率月数+末期贷款本金金额日利率零头天数

  (3)等额本息还款法:即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息。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每月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

  a.按月归还贷款本息,还款日为_________

  b.若贷款到期日距最近一次还款日不足一期的,该还款日不做还款,待到期日一次结清。末期利息计算公式为:利息=末期贷款本金金额月利率月数+末期贷款本金金额日利率零头天数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_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的《还本付息计划表》,应在贷款实际发放后及时向甲方提供,甲方应按《还本付息计划表》按时归还贷款本息。

  4.3_贷款展期

  甲方在约定的贷款期限内无法还清贷款,可在贷款到期日前___日提出贷款展期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后可以办理展期手续,并另行签订贷款展期协议。

  第五条还款方式及偿还顺序

  5.1账户还款:甲方应在还款日前将该月应还款项足额存入乙方指定的还款账户。

  5.2_现金还款:在还款日以现金、支票等直接缴至乙方的出纳柜台办理还款手续。

  5.3_偿还顺序

  如甲方偿还乙方的款项少于按本合同约定该日到期的债务总额,该款项按下列次序安排:

  (1)支付依法或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2)支付应付违约金;

  (3)支付应付罚息、复利;

  (4)支付应付利息;

  (5)支付应付本金。

  甲方所偿还款项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全部债务的,按有关债务发生的先后顺序清偿。

  第六条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应符合以下约定:

  6.1提前还款时应结清应还本金及利息,利息按本合同约定计至提前还款日的前一日。

  6.2甲方经乙方同意后提前归还部分本金且缩短剩余还款期限的,剩余的贷款本金的利率浮动水平和调整仍以原贷款期限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利率为基准,利率浮动水平和调整仍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执行。

  6.3以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还款的,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本金,乙方不重新计算已收的利息,剩余贷款的本金按实际占用时间重新计算。

  第七条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7.1甲方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7.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7.3甲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乙方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8.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收取甲方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8.2_在第三条约定的贷款发放条件全部符合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8.3_乙方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甲方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1)_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借款人的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相关信息。

  (2)_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时,贷款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3)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9.1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取得并使用贷款。

  9.2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9.3甲方不应将本合同项下贷款挪作他用。

  9.4甲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9.5甲方应遵循乙方与办理贷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和甲方收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乙方要求的资料、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9.6甲方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对甲方还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甲方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3)甲方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经营范围及方式发生变更;

  (4)商号及其他投资人居所、出资额、出资方式等发生变更;

  (5)甲方出售、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个人或商号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9.7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提供乙方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并与乙方签订相关的担保合同。

  9.8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乙方债权的.变化时,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的收入发生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甲方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或影响乙方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十条担保

  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担保措施,并签订相关《担保合同》:

  □_法定代表人连带责任保证

  □_自然人股东连带责任保证

  □_第三方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

  □_第三方法人连带责任保证

  □_抵押担保

  □_动产质押担保

  □_权利质押担保

  第十一条违约

  11.1甲方有属于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甲方在第七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2)甲方未履行第九条项下所列任何一项义务,乙方认为将影响其债权的安全;

  (3)甲方在履行与乙方签订的其他合同时,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且经乙方催告后仍未予以纠正;

  (4)_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债务清偿能力时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

  (5)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

  11.2保证人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视为甲方违约:

  (1)保证人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破产、撤销等情形,足以影响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

  (2)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3)保证人丧失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的;

  (4)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其他违约情形。

  11.3抵押人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视为甲方违约:

  (1)抵押人未按乙方要求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的,或发生保险事故后,未按抵押合同约定处理保险赔偿金的;

  (2)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抵押人未按抵押合同约定处理损害赔偿金的;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抵押人赠予、转让、出租、重复抵押、迁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

  (4)抵押人经乙方同意处分抵押物,但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未按抵押合同约定进行处理的;

  (5)抵押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债务的清偿,抵押人未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未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的;

  (6)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人其他违约情形。

  11.4出质人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视为甲方违约:

  (1)出质人未按乙方要求办理质押物财产保险的,或发生保险事故后,未按质押合同约定处理保险赔偿金的;

  (2)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出质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处理损害赔偿金的;

  (3)出质人经乙方同意处分质押物,但处分质押物所得价款未按质押合同约定进行处理的;

  (4)质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债务的清偿,出质人未及时恢复质押物价值,或未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的;

  (5)质押合同约定的出质人其他违约情形。

  第十二条公证与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12.1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证要求,合同双方应在国家规定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12.2_如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的,就本合同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违约金愿意接受公证机构出具执行证书,并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2.3_公证机构收到执行证书出具申请时,公证机构按照本合同通知条款所罗列的通讯地址向债务人以信函方式核实债务人的违约情况,债务人未在_____个日历日内回函,或回函提出异议,但未按约定提出充足证据,则视为其同意债权人向公证机构提出的债权人已完全履行合同的证据和债务人违约的主张

  _12.4_双方约定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方式按时足额偿还本、息的,其后各期债权视为到期,可以就全部债权申请强制执行。

  12.5_如公证机构不予出具执行证书或公证执行证书经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中第十五条款中第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甲方出现第十一条项下违约行为或出现第十一条项下视为甲方违约行为中的任何一项时,乙方有权行使下列一项或几项权利:

  13.1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3.2乙方有权按贷款本金的______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13.3甲方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处分质押物、抵押物,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3.4甲方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乙方有权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

  A逾期贷款的罚息=罚息利率逾期本金金额逾期天数,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____%;逾期天数从应还款日当日计算至实际还款日前一日;_B挪用贷款的罚息=罚息利率挪用本金金额挪用天数,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_____%。

  13.5甲方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13.6甲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应由甲方的合法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在甲方财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已借款项的还款义务,若甲方无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乙方有权处分抵押物和质押权利,追究保证人连带责任。

  13.7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13.8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扣划约定

  14.1甲方有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其他费用时,授权乙方扣划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_

  14.2_扣划后,乙方将扣划所涉账号、借款合同号、《借款凭证》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甲方。

  14.3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甲方全部债务时,应首先用于抵偿实现债权的费用,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违约金、罚息、罚息复利、利息、利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如若双方已经申请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按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

  16.1第四条约定的每月还款额因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而变更,变更后的每月还款额以乙方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应按照调整后的利率、剩余贷款本金、剩余还款月数确定新的每月还款额。

  16.2甲方要求且乙方同意变更还款方式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剩余本金、贷款期限、调整还款方式后应适用的利率、剩余还款期数及据此重新确定的每期还款额。

  第十七条转让

  17.1乙方无需征得甲方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乙方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甲方,通知可以书面通知形式作出。

  17.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十八条通知

  18.1本合同规定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或书面函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所有要约、书面文件或通知)均应通过以下方式之一送达相应一方:

  (1)当面递交;

  (2)中国邮政特快专递;

  18.2在以下时间通知被视为已经送达:

  (1)如果以当面递交方式送达,送达指定地址并签署回执或其他送达证明;

  (2)如果是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送达,为交寄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

  18.3以下地址为双方的送达地址

  甲方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通讯地址的,均应在新地址启用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9.1本合同自甲方签章及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后生效。

  19.2本合同项下某条款或某部分条款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19.3甲方已通读并理解上述所有条款,乙方已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甲方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19.4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9.5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签约双方各执____份,其他相关机构(_________________)各执______份。

  第二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并捺手印):_________乙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署日:__年__月__日__签署日:__年__月__日

个人借款协议6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于 前交付甲方。

  (2)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限:

  (4)还款日期和方式: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 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以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协议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个人借款协议7

  贷款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借款方:_______身份证号(附身份证复印件):

  保证人:_______身份证号(附身份证复印件):

  双方就借款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小写)____,大写_____元。

  三、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额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约定借款,逾期加收违约金按每天总额的千分之五收取,利息另算。

  四、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在____至_____,按双方规定的还款方式偿还贷款,如果借款方出现逾期,贷款方可以无条件在任何时间追回剩余贷款和利息。

  五、还款方式:

  1、短期一次性借款:___承诺按约定一次性偿还本息。

  2、中长期借款:___承诺按约定期限内,每月按时支付贷款方利息,贷款期限结束后一次性支付贷款方本金。

  3、分期借款:___承诺按约定每月分期支付贷款方金额(大写)______(小写)___,分期时间为___至____,共__期,为每月__日。贷款方有权压保证金____元,如借款方每期按时还款,贷款方待借款方还完所有金额后,退还保证金给借款方;如借款方还款期限内,出现逾期,贷款方有权按逾期时间,每天扣除借款方总金额的千分之五。在还款期限内,逾期超过三次,待借款方还完借款后违约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如借款方出现恶意逾期,贷款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追回剩余贷款和利息以及违约金。

  六、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作为抵押物,到期如不能归还借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借款方恶意逾期,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到期如能按时归还完贷款方借款的,抵押权消灭,贷款方归还借款方的抵押物。

  2、借款方需按照合同规定的合法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的.还款保证人___同意借款人___向贷款方贷款_____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若借款方未能按时履行借款合同,本人____自愿偿还借款方所欠贷款方的全部本金、利息和罚金。贷款方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七、借款人提前还款约定:

  借款人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一个人通知贷款人,经贷款人确定后即不可撤销。同时,贷款人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____%记收损失补偿金。

  八、其他约定: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时,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者多项情况下,宣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并向借款人和保证人发出《提前还款函》或者提前还款要求,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在约定期限内归还所有本金和利息。有抵押物的,贷款人有权利处理抵押物以归还贷款人的本息;没有抵押物的,贷款人有权利处理借款人和担保人的有价物品以归还贷款人的本息。

  1、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足以使贷款人认为借款人将不履行或者将不能履行归还本金和利息义务的。

  2、借款人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坐牢、死亡等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务代理人或者受遗赠人。

  3、借款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财务代理人或者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归还本息义务的。

  4、借款人连续在三个付款期内未按时偿还约定本息的。

  5、根据本合同条款约定,因担保人违反条款约定,致使担保人得提前履行担保约定或借款人提前处置抵押物的。

  6、根据民法典规定,贷款人有证据证明借款人有可能影响归还贷款人本息的情况。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当地人民法院。

  十、其他约定和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方:_______借款方:

  贷款人电话:_______借款人电话:

  保证人:

  保证人电话:

个人借款协议8

  个人

  借款合同书

  甲方(借款人):(按身份证上的顺序填写)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按身份证上的顺序填写)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于

  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以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个人借款协议9

  出借方:_______

  借款方:_______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400000)元整。

  第三条

  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1%。

  第四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贰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出借方将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到借款方个人。

  2、还款时间与金额:借款方还款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

  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间内未清当期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30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1‰违约金。

  第五条

  还款资金来源: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

  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第八条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15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15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盖章):_______

  出借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个人借款协议10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甲乙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大写)元整。

  第二条、借款用途

  乙方因___________需要,急需一笔资金,本协议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三条、借款利率

  甲乙双方约定借款利率为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第四条、借款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日。

  第五条、还款日期和方式

  本次借款的还款方式为现金偿还。在借款期限届满前7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筹款为还款做准备。借款期限届满前,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借款本金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由乙方保留还款收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将现款交付给乙方,乙方给甲方出具借据 ,乙方必须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若乙方不按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

  2、乙方必须按协议约定期限偿还借款。若逾期还款,除按协议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外,另每逾期一日按借款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到还清借款为止。

  3、乙方如不按协议约定期限偿还借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回借款,追款期间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律师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协议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3、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等。

  第九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协议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借款协议11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证件号码:

  住所地(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邮:

  丙方(居间服务人):

  住所地(通信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邮:

  鉴于:

  1、甲方是在注册的用户,并承诺对本合同涉及的借款资金具有完全的支配能力,是其自有资金,为其合法所得;并承诺其提供给丙方的信息真实、完整、合法。

  2、乙方是在投一投网站注册的用户,并承诺其提供给丙方的信息真实、完整、合法,借款用途合法。

  3、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投一投网站的经营权,为交易提供居间服务。

  4、甲方、乙方认可投一投网站的服务及操作模式,同意和接受丙方制定的《投一投网站服务规则》及在投一投网站公布的所有条款和其他规则声明等,自愿注册成为投一投网站的客户,委托丙方为其提供财务、金融信息、投融资咨询等居间服务,通过丙方提供的居间服务开展民间借贷活动。丙方接受甲方、乙方的委托,愿意向其提供居间服务。

  5、乙方有借款需求,甲方亦同意借款给乙方,且甲乙双方都愿意承担相应的或有风险,在此基础上,双方自愿成立借贷关系。

  6、乙方因合法生产经营或消费所需,现通过丙方提供的投一投网站向甲方进行借款。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公平原则的基础上,经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兹遵守。

  第1条 总则

  1.1甲方和乙方均认可丙方提供的投一投网站,自愿申请注册成为其网络用户,并自愿认可和遵守投一投网站的经营模式及交易规则,同意和接受丙方制定的《投一投网站服务条款》、《投一投网站收费说明》及在网站公布的所有条款和其他规则声明等,该规则和声明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网站公告的规则和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则以本合同为准 。

  1.2甲方和乙方均同意委托并授权丙方依据投一投网站公布的各项规则及相关协议、条款与声明对本次借款所涉及的各类电子合同和纸质合同实施管理、对借贷信息实施公告与发布、协助借款款项的划付及对甲方和乙方的电子账户资金实施代管、代收、代付。甲方和乙方对丙方的上述行为无任何疑义,并承担丙方上述委托代理行为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1.3丙方作为居间服务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和投一投网站公布的收费说明向甲方和乙方收取相应的服务费和管理费等。

  第2条 借款金额、用途与拨付

  2.1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拾玖元 整(小写: 190,000.00 );借款用途为:

  2.1.1交易赎楼。

  2.1.2交易尾款垫付(买家借款)。

  2.1.3交易尾款垫付(卖家借款)。

  2.1.4非交易尾款垫付。

  2.1.5票据质押。

  2.1.6企业用途。

  2.1.7存货质押。

  2.2 甲方向乙方出借的金额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出借人及出借金额明细表》。

  2.3 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项,具体支付途径为:

  2.3.1 甲方委托并授权丙方通过投一投网站将借款款项从其在该网站的电子账户中划付到乙方在该网站开立的电子账户,丙方划付款项至乙方的电子账户,同时乙方委托并授权丙方通过投一投网站将乙方电子账户中的借款资金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收款账户,即视为乙方收到该借款款项。

  2.3.2 乙方指定的在本合同项下接受借款的银行收款账户为: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3条 借款期限和利率

  3.1本次借款期限为 4 月,自 起至 。借款到期,借款人应向出借人偿还借款。

  3.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利息。借款年利率为 12.00 % , 利息共计 零 整 (小写: 0.00 元)。借款期限的起始日期以乙方在2.3.2条款中所指定的银行收款账户收到借款款项之日起计算。

  3.3若乙方在约定的借款到期后(即逾期)还款的,仍应依照上述约定的利率计算支付逾期利息。

  3.4若借款逾期时间达到本网站规定的期限,则甲方和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及网站公布的规则对乙方采取催收手段。

  第4条 担保

  4.1丙方不为本合同中乙方对甲方借款的偿还义务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甲方和乙方可自行约定担保事宜,但不得增加丙方的义务和责任。甲方和乙方所约定的担保事宜以独立的《担保合同》或者担保方单方出具的担保函的形式呈现,并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交由丙方持有一份。

  4.2为了担保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甲乙双方于其他担保人自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或者担保人单方出具的《担保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对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具有约束力,但对丙方不具有约束力,丙方仅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第5条 费用

  5.1 借款过程中若涉及转帐手续费、评估、公证/见证、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的,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其他有关责任义务,致使甲方决定通过其他途径采取补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概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交通费、差旅费、调查费及其他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等)。

  第6条 还款

  6.1当事人约定乙方依照以下第 壹 种方式还本付息:

  (壹)到期一次性还款;

  到期一次性还款是指到期一次性支付本金和利息。

  (贰)按月等额本息还款;

  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是指每月按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其中每月贷款利息按月初剩余贷款本金计算并 逐月结清。

  (叁)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是指利息按月支付,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

  6.2乙方应于约定的借款到期日时,将应还借款本息委托丙方通过投一投网站从乙方电子账户中划入甲方在该网站开立的电子账户。丙方也有权直接从乙方的网站电子账户中扣划相应的还款款项到甲方的电子账户中。

  6.3乙方也可与丙方约定,通过指定第三方支付机构以委托划款的方式,自乙方指定还款账户中扣划当期应划款项,还款账户指定及委托划款约定方式参见第三方支付机构相关协议。

  6.4若乙方未按规定按时足额偿付当期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即为逾期。自逾期之日起逾期期间的借款利率按原合同借款利率上浮10%执行。当乙方逾期后(含分期还款项目),须在优先偿还其所欠的未支付的居间服务费、未支付的项目加急费等费用后, 按以下顺序支付各款项:

  (1)逾期利息;

  (2)利息,包括展期利息;

  (3)本金。

  6.5提前还款

  6.5.1乙方可以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日前选择以下方式提前还款:

  (1)全部提前还款:即乙方在原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日前一次性结清本息。

  (2)部分提前还款:即乙方在原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日前部分归还利息或本金。因提前还款,实际借款期限不足3天的,甲方利息将按3天计收。

  6.5.2乙方提前还款的,应向甲方支付提前还款违约金,提前还款违约金按以下约定计算:

  (1)借款期限在4个月(含)以内的业务,乙方根据实际借款时间支付借款利息(实际借款期限不足3天的,按3天计息),不支付提前还款违约金。

  (2)借款期限在4个月以上的业务,乙方申请提前还款的请求获得甲方同意的,并且乙方已经成功提前还款付息的,提前还款违约金按照因提前还款少付利息的30%计算,最高不超过月均一个月的利息金额。

  乙方同意并授权丙方按照6.5.2条款的约定,自乙方的会员账户中划扣并代为支付相应违约金款项给甲方。

  6.5.3提前还款的顺序及分配

  无论是全部提前还款,还是部分提前还款,乙方提前还款金额按以下顺序依次归还:

  (1)应付未付的居间服务费及项目加急费等丙方应收费用;

  (2)应付给甲方的提前还款违约金;

  (3)应当支付给甲方的'的利息、展期利息;

  (4)归还借款本金。

  提前还款金额不足归还上述某一项目的,则该次还款至此项终止。如该项目款项涉及多个受款主体的,则按比例分配,分配金额精确到分,不足分配的部分,不进行还款。

  对分期还本付息的借款进行提前还款的,视为对距提前还款日最近的下一期的还款,依次顺序向后计算。

  6.6借款展期

  乙方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可以向甲方提出展期申请,经甲方审查同意的,可以展期。展期应办理相关手续, 并签署借款展期合同。展期不得超过两次,展期累计期限不能超过原借贷合同约定的期限, 且两次展期累计期限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展期期间的借款利率、居间服务费、项目加急费等费用依据《投一投网站收费规则》的相关规定及相关协议计算。

  第7条 借款的监督使用

  7.1乙方保证一定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合法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

  7.2乙方保证不利用本借款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非法活动。

  7.3乙方同时保证如下:

  7.3.1乙方本人及其配偶和目标房产在签署本合同前,没有迹象表明将涉及到任何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没有收到过与此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立案通知、起诉书、答辩状、反诉状、上诉状、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和解协议、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在本合同签署后的可预见未来同样如此。

  7.3.2乙方本人及其配偶和目标房产在签署本合同前,没有迹象表明将涉及到任何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查封、冻结及其他强制执行的措施或程序,没有收到过与此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裁定书、查封、扣押、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通知书等),在本合同签署后的可预见未来同样如此。

  7.3 .3乙方保证,在获得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后,对于目标房产出售或购买意愿不会发生变化,或者以目标房产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的意愿不会发生变化。

  如果乙方违反以上三条保证,乙方承认自己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行为实质是合同诈骗,以非法占有甲方借款资金为主观目的,在签订、履行本借款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事实和自己的真实情况,骗取甲方的借款,愿意承担犯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并向公安机关自首。

  7.3.4甲方和丙方均有权监督检查借款的使用情况,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报告借款的使用情况。

  第8条 乙方违约

  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乙方违约: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2)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偿还借款或支付利息或支付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3)乙方向甲方或丙方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

  (4)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以及与本合同目的相关的其他协议中所作的承诺和保证。

  (5)发生其他违反本合同条款及网站公布的规则的行为的。

  第9条 乙方违约处理

  当乙方发生第8条所列违约事件之一时,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外,还有权采取下列一种或数种措施进行处理:

  (1)解除本借款合同;

  (2)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立即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3)依照 投一投网站的规则对乙方采取催收措施;

  (4)要求乙方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10条 甲方和乙方的其他义务

  为维护投一投网站正常的经营秩序,创造良好的网络交易平台环境, 甲方和乙方通过该网站从事活动时,同意遵守如下义务:

  (1)不得在网站虚假注册,向网站提供虚假的个人注册信息和资料;

  (2)不得借助网站平台从事非法活动;

  (3)不得违反网站公布的各项规则和程序进行操作;

  (4)未经丙方书面同意,甲方和乙方不得擅自就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借款金额、还款方式、利息的计算及其他影响本合同履行的任何条款另行签署相关的协议或合同进行变动;

  (5)未经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转让债权,乙方也不得擅自转让债务;但经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转让债权,乙方认可甲方的转让行为并对新债权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6)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离开上述网络服务平台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向甲方偿还借款、利息及违约金;未经服务人书面同意,甲方也不得离开上述网络服务平台直接或通过第三人收取甲方偿还的借款、利息及违约金;

  (7)未经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免除债务,不得行使抵销权;乙方也不得提存债务标的;

  (8)依照网站收费规则的规定,向丙方支付各项费用。

  第11条 违约金

  乙方经向丙方核准在投一投正式发布借款标后,如果有悔标行为 ,且经丙方审核同意的,其在向丙方支付了相当于借款款项 2%的违约金后,可以撤销原借款标。

  第12条 丙方的权利

  当甲方或乙方有违反上述约定义务的,视为甲方或乙方对丙方的违约,丙方有权根据本合 同及网站公布的规则,针对违约的程度采取以下一种或数种措施:

  (1)要求违约人支付本次合同借款金额5%的违约金;

  (2)有权对甲方或乙方注册的网络用户采取部分网络权限限制;

  (3)冻结网站违约方电子账户内的资金;

  (4)乙方逾期的,有权通过网站发布逾期信息和催收公告,并可向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政府机关、信用机构、新闻媒介、网络传媒或其他企、事业单位以不限定的方式进行信息披露。乙方认可丙方的上述操作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5)暂停对违约人的借款资格或投资资格,直至作销户处理;

  (4)依照网站公布的规则进行其他处理行为。

  第13条 居间服务相关费用

  13.1甲方、乙方通过投一投网站从事借贷活动,应向丙方支付如下费用:

  (1)VIP会员年费: --- 元/年;

  (2)数字证书认证费 --- 元;

  (3)居间服务费:丙方促成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借款合同的,或者丙方促成乙方在线下与其他资金方签署补充借款合同的,乙方须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居间服务费包括两部分,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本次线上交易居间服务费率为 6.000 % /年,对应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出借给乙方的借款金额 190,000.00 元。

  本次线下交易居间服务费率为 % /年,对应线下丙方居间促成的 非联合放款 出借人出借给乙方的借款金额 元。

  每年按照360天计算,不足30天,按30天计,超过30天,按实际天数计。居间服务费在借款到账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主动支付至丙方指定账户。乙方提前还款的,丙方不退居间服务费。

  (4)充值手续费:甲方、乙方充值均采用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在线充值方式,相关费用按照合作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统一收费标准收取,丙方在网站充值页面公示相关收费标准及各家银行的充值限额及可能涉及到的费率。

  (5) 提现手续费:甲方、乙方提现均采用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在线充值方式,相关费用按照合作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统一收费标准收取,丙方在网站充值页面公示相关收费标准及各家银行的充值限额及可能涉及到的费率。

  13.2非因丙方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甲方、乙方仍应依本条约定向丙方支付服务费。只要丙方向乙方提供了订立合同的机会或促成合同成立,丙方的受托事务即完成,乙方即应向丙方支付全部的居间服务费用。

  第14条 合同的生效

  14.1 本借款合同分为线上和线下内容相同的两个版本,均为合同签署方真实意思的表示,都对其合同签署方产生约束力,其中本借款合同的线下版本其目的在于增强借款合同的证据效力,

  14.2 本借款合同线上版本自借款款项从出借人账户划转至借款人的收款账户时或借款人指定的其它收款账户时,本合同正式生效。

  14.3 本借款合同的线下版本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15条 通知

  15.1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可以通过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进行,均可以通过本合同首页载明的地址、传真、电子邮箱、电话送达。

  15.2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自发出时起24小时内视为送达。

  15.3 三方任何一方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变更信息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的或对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前,对方按原信息送达的,视为对方已完成送达,因此造成信息变更方的不便和损失由信息变更方承担。

  第16条 其他条款

  15.1丙方只向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如有)提供网络交易服务中间平台,为各方的交易提供便利。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如有)均同意并确认,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如有)通过其投一投账户和银行账户采取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和法律责任归属于甲方、乙方和担保人本人,与丙方无关,丙方也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15.2本合同经当事各方通过投一投网站平台正常操作后,自动生成电子合同,为各方同意和认可。自动生成的电子合同文本为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电子合同与当事人签署的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4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及合同涉及的个人资料,均属于应该保密的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的义务。除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或经他方同意,任何一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在任何场合泄露、披露本合同任何条款及所涉及的任何个人资料。

  15.5本合同未尽事宜,以网站公布的规则和条款为准。

  15.6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有关本借款合同产生的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①种方式解决:

  ①向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7本合同由各方当事人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8本合同附件《出借人及出借金额明细表》,为本合同不可缺失的一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所附的《担保函》对丙方无约束力,对甲方、乙方及担保人的效力依《担保函》的具体约定。

  甲方(出借人)(签署):

  乙方(借款人)(签署):

  乙方配偶(签署)同意意见:

  丙方(居间服务人)(签署):

  合同签署时间:

个人借款协议12

  合同号:_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共同借款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保 证 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保 证 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贷 款 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贷款人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借款人借款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借款实际金额以借据为准。

  第二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________月,即______年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货款。

  第四条 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即利息执行月息______‰,在借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第五条 贷款发放与支用

  除贷款人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贷款人才可以发放贷款:

  一、 借款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

  有关的批准、登记、支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二、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已生效;

  三、借款人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还款

  一、还款方式

  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附件中的还款计划表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至贷款人的银行帐户。

  二、提前还款

  借款人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若借款期限不足_______月,借款人提前还款,贷款人有权征收借款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贷款的担保

  一、保证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________年。贷款如果展期,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限延至展期借款到期日之后_______年;

  三、保证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借款人没有按照还款计划表还款,保证人必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向贷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贷款人可以通过处置保证人的家庭财产及收入来源偿还借款。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借款人的权利

  (一)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借款;

  (二)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三)有权要求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 借款人的义务

  (一)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二)应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三)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四)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或转移资产,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五)在未还清贷款人贷款本息之前,未征得贷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六)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七)本合同有效期间,借款人如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按贷款人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及担保;

  (八)应当承担与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律师和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等费用;

  (九)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果要向其他机构和个人申请贷款,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贷款人的权利

  (一) 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等文件资料;

  (二)对于任何依据本合同发生的借款人应付贷款人款项,贷款人有权经法院从借款人在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上扣划任何币种款项。

  二、 贷款人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延迟的除外;

  (二)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未按还款计划表在每期到期日前归还本金和利息,则自逾期次日起计收违约金;每日违约金为借款金额的2‰,直至借款人按还款计划表偿还完所有违约金,到期利息和本金为止。

  二、借款人不能清偿到期贷款本息,贷款人将根据合同条款依法强行执行,并将其信用历史转告其他融资类机构。

  三、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执行、催讨等都由借款人和保证人承担。

  四、借款人如发生以下情形,贷款人有权宣布合同提前到期,并且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立即偿还所有未偿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一)借款人和保证人更改联系方式,住所,生意场所地址,工作单位没有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到贷款人;

  (二)借款人未按照还款计划表按时偿还贷款,产生了逾期;

  (三)借款人和担保人提供了虚假的信息给贷款人;

  (四)借款人未按照贷款用途使用贷款;

  (五)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内生意情况,收入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

  (六)借款人不配合贷款人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借款人的保证人未经贷款人同意,对外借债或提供担保;

  (八)借款人和担保人陷入诉讼纠纷或着其他重大不利于正常经营活动的事项。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运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在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保证人和贷款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签 字:_______________

  共同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

  保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贷 款 人(公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借款协议1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第一条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 借款指定用于 ,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归还:

  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为每月的 日, 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利息计算方式为:按月计算,即每月应付利息 = 借款本金 月利率。借款起息日为出借人转账之日,如借款起息日至首个付息日或最后一个付款月为非整月的,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六条 借款人应当将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四、借款的发放

  第七条 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出借人有权拒绝放款:

  1.借款人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借款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续有效,担保合同系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的,担保物权已通过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并持续有效且能对抗第三人;

  3.没有发生可能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如有债务纠纷、正在诉讼中等;

  4.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5.其他先决条件: 。

  第八条 本合同第七条所列条件全部满足且借款人办妥相应借款手续后,出借人在 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借款人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十条 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第十一条 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三条 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 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十六条 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第十八条 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九条 借款人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1.对借款人还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3.借款人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

  4.通过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部分重要资产;

  5.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借款人投资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其他有可能影响借款人投资安全的事项。

  第二十条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的收入发生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担保人为自然人时健康状况恶化或被有关部门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时;或影响出借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九、提前还款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十、担保方式

  第二十二条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下列第 项担保:

  1.保证(详见编号为 《保证合同》);

  2.抵押(详见编号为 《抵押合同》);

  3.质押(详见编号为 《质押合同》);

  4.其它: 。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使用借款;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金或支付利息;

  3.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的信息或资料不真实,或者拒绝接受出借人对其使用借款情况及经营情况等的监督;

  4.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陈述与保证,或担保人未能完全适当履行担保合同的任何一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质押人不配合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手续,导致出借人方不能取得他项权利证书等情况);

  5.违反本合同第十九条的规定未及时通知出借人的;

  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发生可能危及出借人债权安全的任何事件。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逾期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除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外,需每日向出借人按借款本金的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直至还清该笔利息为止。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逾期支付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合同约定的日利率(1+ %)拖欠的.本金数额,直至本金全部还清之日止。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借款人对挪用的借款从挪用之日起计收违约金,每挪用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合同约定的双方执行的合同期内日借款利率(1+ %)实际挪用金额。

  第二十七条 对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违约金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款和第二十六条约定的违约金中较高的违约金标准计收。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九条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三、通知与送达

  第三十 条 出借人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LL:

  借款人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LL:

  第三十一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应按照本合同第三十条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

  1.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2.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3.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4.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5.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第三十二条 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十四、特别提示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双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十五、合同生效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十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个人借款协议14

  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友好地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元整。

  二、借款期限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保证马上返还全部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二日内将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时将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时还款,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是单位的`加盖公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签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个人民间借款协议书5

  被借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配偶(或亲属):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作为农业生产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被借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

  三、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按本合同规定偿还借款。

  借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被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如果超出期限则自超出之日起支付利息,月利为3%直至追回,不满一月者按整月计算。

  四、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以自己所购买楼房、耕地、工资或个人所有固定资产为担保物,在借贷期过后没有还清,贷款方可以随意处理。(以房产证和土地合同复印件为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归还。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人民法院(以借款方所在地法院为第一选择)

  六、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借款方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具有法律效率的家人一同签字),借款人如若出现意外死亡或者失踪情况有对方配继续偿还实在无偿还能力则有担保人代为偿还。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被借款方签字: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签字:______________

  借款方配偶签字: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凭证为有效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工作证财产所有证等原件或复印件。

个人借款协议15

  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借款协议基础之上,经过协商,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补充协议,双方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以权属自己作价人民币抵押给甲方,乙方到期不还款,除乙方按借款协议履行之外,如乙方逾期十天不还款,乙方则自愿将该抵押物以作价价格卖给甲方并双方不再签订买卖协议,此协议即产生买卖协议的效力,甲乙双方不再重新签订该物权的'买卖协议,该物权所有权随之协议的效力而转移给甲方。

  二、如该抵押物乙方卖给甲方以后,仍不足以偿还甲方借款及利息不影响甲方再向乙方追偿的权力。

  三、本补充协议与借款协议具有同等法律上的效力。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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