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借款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贷公司借款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小贷公司借款合同1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地址: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抵(质)押人(或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借款人因 原因,不能如期偿还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借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接受借款人的展期申请,担保人同意继续为其提供担保,各方当事人就上述贷款的展期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大写) _ 万元整。展期金额和期限见下表借款人应于展期的到期日偿还全部贷款本息。
第二条 贷款展期期间的贷款利率:依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即 。
第三条 抵押条款
一、在抵(质)押借款情况下,抵押(出质)人承诺继续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权处分的_______ _____财产提供抵(质)押,原与委托人签订的抵(质)押合同继续有效,并应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负责重新办理抵押(质)物登记、公证及保险手续。如更换或增加抵(质)押的,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另行与委托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
二、如借款展期后的到期日超过原抵押或质押财产保险到期日的,借款人及担保人负责抵押、质押财产的续保手续。
三、因展期产生的相关费用,均有借款人承担。
第四条 本协议是对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和编号为 的担保合同部分条款的调整和补充,除 依本协议书将原借款期限展期并重新确定借款利率外,借款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各方当事人同意继续信守。 第五条 本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自各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书项下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六条 其他条款
一、本协议书为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本协议书一式 份,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小贷公司借款合同书2
甲方: 乙方(借款人): 担保人: (注:担保人是为乙方做的还款担保,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款由担保人负责偿还)
一、乙方(借款人) 及担保人 的义务:
(1)乙方及担保人有义务提供真实、详细、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资料,确保甲方能够及时与其联系。凡因乙方及担保人登记的资料不详、不准确或资料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等原因,使得甲方无法将相关资料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及其担保人负责。
(2)乙方及担保人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方式及时足额的向甲方缴纳所欠的款项。
(3)乙方义务提供借款抵押 ,抵押物品及相关有效证件暂由甲方托管。甲方在乙方还款之日归还乙方抵押物品及证件,如乙方逾期不还,甲方有权利收缴乙方抵押物品。
二、甲方 的权利。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欠款,也有权以通知单、公告、登报、委托第三方(如法 院、讨债公司)等形式追缴欠款,甲方的上述措施不视为对乙方及担保方隐私权的侵犯。如因欠款引起的额外费用。乙方及担保人应承担由于追缴欠款引起的额外费用,乙方及担保人应承担由于追缴欠款所支出的费用。
三、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 大写: 。
四、还款时间乙方借款应在 年 月 日之前按约定期限还给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五、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 %的违约金,并按银行同类贷款的四倍支付借款期限的利息。
六、自甲、乙、担保三方确认,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小贷公司借款合同书3
甲方:
乙方:
甲方为 号保险合同的投保人,经该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同意,甲乙双方就保单借款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以 号保险合同个人账户价值为质向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具体借款金额见附件2《保单借款借据》。甲方借款须依法缴纳印花税,税率为所借款项的0.05%。
二、最高借款额度:借款不超过借款当时保单个人账户价值总和的80%。
三、借款利率:乙方将于每月第一个营业日公布万能保险借款利率,万能保险借款利率不会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六个月贷款利率上浮0.25%与每月结算利率上浮2%中较高的一项;乙方有权于每月第一个营业日调整万能保险借款利率。
小贷公司借款合同2
今借到__现金人民币__元整,月利率为__%,担保手续费__%合计折合月利息__元,日利息为__元,借款期限为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到期还本付息。
连带责任保证人:借款人:
1、借款人须将此款用与__经营,否则不受以上还款日期之约束,并追还借款。
2、借款人每壹个月结算一次利息(大小月份另计),逾期加息30%,并由保证人监督履行。
3、到期还本付息,逾期加违约金(月30%)并追还欠款承担法律责任。
4、如违约不还借款及利息,除按第3条履行,债权人可变卖借款人__抵押物以冲抵债务,也可变卖担保人__抵押物,一抵押物约定价为准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5、如借款人延期须经担保人同意债权人认可,并以字据为准。
6、借款人违反上述约定,产生的一切费(电话费交通费及每日40元误工费等)均由借款人承担。
7、本保证在借款人不履行时,由保证人自愿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及清偿责任(包括债权人主张债权所发生的费用),保证人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包括逾期及延期)。
8、连带清偿担保人以__担保抵押__现债务人以__抵押。
担保人:借款人:
现住址:现住址:
电话:电话: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小贷公司借款合同3
贷款人(甲方):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及传真: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家庭住址
保证人(丙方1):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家庭住址
保证人(丙方2):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家庭住址
乙方向甲方借款,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借、贷及保证人三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就借款及担保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用途
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
第二条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整(小写 RMB)。(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付款方式和计息、
4.1借款利率为年利率,年利率为 % 。
4.2借款自实际提款之日起按日计息,按实际用款天数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4.3甲乙双方自签订协议之日起,以转账方式将款划入乙方账户。
第五条还款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偿还借款本金。
第六条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6.1保证其在贷款审查过程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按照贷款人要求定期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账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资料和信息,接受和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物资库存、账务情况、借款人使用情况的查检查和监督。
甲方:
乙方:
丙方:
小贷公司借款合同4
借款合同编号:__________
贷款公司(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借款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祥细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
借 款 合 同
借款人向贷款公司申请借款,贷款公司经审查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经贷款公司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五条 保证金
借款人向贷款公司一次性缴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费用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借款人归
还借款时支付利息和其它费用的保证。保证金在借款合同履行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利息及费用进行计收抵扣(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第六条 借款利率及利息、罚息和复息的计算
6.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
6.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时,按照固定利率,上调时相应上调、下调时保持不变。
6.3、本合同项下逾期借款的罚息利率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浮_____%。
6.4、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罚息_____%。
6.5、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罚息利率,按本条6.3款执行。
6.6、借款人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如同时出现逾期和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形,贷款公司按二者中较高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6.7、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自实际提款之日起按月计息,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依次类推)。
6.8、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对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计收复息,复息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执行。
6.9、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逾期或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时,对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罚息利
率计收复息。
6.10、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实行利随本清。
第七条 提款
7.1、借款人提款前,应当满足下列前提条件,否则贷款公司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
7.1.1、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7.1.2、若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有担保的,则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担保合同已依法生效。
7.1.3、未发生与本合同约定的违约事项。
7.1.4、借款人按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缴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费用保证金。
7.1.5、已按贷款公司要求提供办理借款的其他相关材料。
7.2、借款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提款。
第八条 还款
8.1、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按照约定的日期和金额偿还借款本金:
8.2、借款人提前归还本金的,应当于拟提前还款日前15个工作日向贷款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后,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方式为担保借款的,担保方式双
方协商确定。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十条 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10.1、有权向贷款公司了解有关信贷政策、利率政策等。 10.2、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使用借款。 10.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贷款公司并征得贷款公司书面同意。
10.4、本合同项下借款如采用担保方式的,如担保发生了不利于贷款公司债权的变化,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公司的要求另行提供贷款公司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
10.5、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10.6、向贷款公司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所需书面及文字材料。 第十一条 贷款公司权利和义务
11.1、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11.2、应当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1.3、在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向贷款公司提供的一切书面及文字材料,随同借款合同存档保管,不再退还借款人。
小贷公司借款合同5
贷款人(甲方):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及传真: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家庭住址
保证人(丙方1):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家庭住址
保证人(丙方2):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家庭住址
乙方向甲方借款,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借、贷及保证人三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就借款及担保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用途
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
第二条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整 (小写RMB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付款方式和计息、
4.1 借款利率为年利率,年利率为 ﹪ 。
4.2 借款自实际提款之日起按日计息,按实际用款天数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4.3甲乙双方自签订协议之日起,以转账方式将款划入乙方账户
第五条还款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偿还借款本金。
第六条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6.1 保证其在贷款审查过程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按照贷款人要求定期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账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资料和信息,接受和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物资库存、账务情况、借款人使用情况的查检查和监督。
小贷公司借款合同6
编号: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XX编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基本帐户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XX编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
1.1币种: 。
1.2金额(大写): 。
1.3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 。
第二条利率及利息的计付
2.1利率执行: 。该利率系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基准利率上浮 %。
2.2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以(大写)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计算。计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项下的月利率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XXX。
2.3本合同签订后、放款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贷款人将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约定执行。
2.4本合同项下贷款实际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调整日的次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的约定执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当日还款的,该期贷款仍执行调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后还款的,该期贷款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2.5利息的计算
2.5.1借款人每月还息额当月贷款余额215;贷款天数215;日利率。
2.5.2逾期贷款和挪用贷款的罚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 %,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浮动利率贷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贷款人有权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自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日起适用新的罚息利率。
2.6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结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结息日为付息日:
(1)每季末月的____日结息;
(2)每月的`____日结息。
第三条贷款的发放与偿还
3.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义在委托银行开立存款帐户,账号:,作为贷款人发放贷款的账户。公司财务部审核确认借款人证件、借款合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无误后,最晚于次日将贷款支付到帐。
3.2借款人的提款应至少提前3个银行工作日办理相关手续,并应符合下列放款计划。
放款日放款金额
年____月____日;(大写金额)
年____月____日;(大写金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大写金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大写金额)
3.3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贷款人有权拒绝放款:
(1)借款人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贷款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持续有效;
(2)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续有效;
(3)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4实际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3.5借款人应按第1.3条约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计划按时还款,《借款凭证》记载的到期日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到期日还款金额年____月____日;(大写金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大写金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大写金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大写金额)
3.6提前归还贷款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3.7借款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应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在借款人财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已借款项的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无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财产代管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权处分抵押物和质押权利,追究保证人连带责任。
第四条,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4.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4.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条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5.1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5.2对借款人提供的财务、经营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借款人的义务
6.1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6.2借款人不应将本合同项下贷款挪作他用。
6.3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6.4借款人应遵循贷款人与办理贷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和借款人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贷款人要求的一切财务报表、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6.5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还款方案及担保前不应采取行动: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
6.6借款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2)借款人或担保人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3)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担保物被采取了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
(4)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6)借款人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
(8)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6.7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借款人必须提供公司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并与贷款人签订相关的的担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协议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贷款人有权按照公证书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质)押合同》中约定的抵(质)押物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八条贷款的提前到期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贷款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第6.6条所列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实际发生,贷款人认为将影响其债权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与贷款人订立的其他合同时,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且经贷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纠正。
第九条违约及违约责任
9.1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按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
9.2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9.3借款人有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时,贷款人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第十条扣划约定
10.1借款人有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其他费用时,授权贷款人扣划借款人在委托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10.2扣划后,贷款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借款合同号、《借款凭证》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借款人。
10.3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应首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费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10.4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委托银行在扣划日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2.1借款人已通读上述条款,贷款人已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借款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12.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2.3本合同经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签约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本页以下无正文。
借款人______(公章)贷款人______(单位印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__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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