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借贷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银行借贷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银行借贷合同1
1.合同书
(1)流动资金外汇借贷合同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了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贷款金额: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万美元。
二、贷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平。或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____(从存款帐户中扣收要写明)。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挪作其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付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处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
九、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用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盖章) 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 银行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员
签约日期:
2.申请书
(1)流动资金外汇借款申请表 万元
申请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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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主要产品名称│上年销售收入│上年出口收入│上年创汇额│净创│
││制│ │ │ │ │汇额│
│基├──┼──────┼──────┼──────┼─────┼──┤
│本│ │ │ │ │ │ │
│情│ │ │ │ │ │ │
│况│ │ │ │ │ │ │
││ │ │ │ │ │ │
├─┼──┴───┬──┴───┬──┴─┬────┴┬────┴──┤
││申请贷款金额│ 期限 │用汇计划│还汇计划│进口物资名称│
│贷├──────┼──────┼────┼─────┼───────┤
│款│ │ │ │ │ │
│情│ │ │ │ │ │
│况│ │ │ │ │ │
││ │ │ │ │ │
├─┼──────┼──────┼────┼─────┼───────┤
││新增销售收入│新增出口收入│新增利税│新增净创汇│ 还汇来源 │
│经├──────┼──────┼────┼─────┼───────┤
│济│ │ │ │ │ │
│效│ │ │ │ │ │
│益│ │ │ │ │ │
││ │ │ │ │ │
└─┴──────┴──────┴────┴─────┴───────┘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____项目负责人:____财务负责人: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单位地址:____电 话:_____
(2)流动资金外汇贷款项目审查意见书
┌────┬──┬────┬──┬────┬──┬─┬────────┐
│贷款单位│ │贷款金额│ │贷款期限│ │出│外贸收购()│
│ │ │ │ │ │ │口├────────┤
├────┼──┼────┼──┼────┼──┤方│外贸处理()│
│进口原料│ │产品名称│ │出口何国│ │式├────────┤
│ │ │ │ │ │ ││自营出口()│
├────┴──┴────┴──┴────┴──┴─┴────────┤
│ 贷款单位概况 │
├─────┬──┬────┬──┬─────┬──┬─────┬──┤
│所有制 │ │法人代表│ │地址 │ │电话 │ │
├─────┼──┼────┼──┼─────┼──┼─────┼──┤
│ │ │ │ │出口金额(│ │平均换汇成│ │
│去年产值│ │利 润│ │收购金额或│ │本美元/元│ │
│ │ │ │ │创汇金额)│ │ │ │
├─────┼──┼────┼──┼─────┼──┼─────┼──┤
│出口比例│ │ │ │ │ │ │ │
│(销售额之│ │净创汇额│ │联系人部门│ │联系人姓名│ │
│比) │ │ │ │ │ │ │ │
├─────┴──┴────┴──┼─────┴──┴─────┴──┤
│ 审查要点 │ 信贷员审查意见 │
├────────────────┼─────────────────┤
│1.出口计划是否落实 │ │
├────────────────┤ │
│2.企业管理及加工能力、周期如何│ │
├────────────────┤ │
│3.换汇、创汇及利润情况如何 │ │
├────────────────┤ │
│4.还款来源、还款计划是否可行│ │
├────────────────┤ │
│5.贷款有何风险 │ │
├────────────────┤ │
│ │ │
├────────────────┼─────────────────┤
│ 科长审查意见 │ 经理审定意见 │
├────────────────┼─────────────────┤
│ │ │
│ │ │
└────────────────┴─────────────────┘
年 月 日
3.担保书
信用担保书致
分行:
根据你行与__(下称借款人)在__年__月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向借款人
担保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一、担保人是在____注册登记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担保人保证及时通知你行。
二、本项担保金额最高额为贷款合同中规定的贷款金额即____及由此而产生的利息和有关费用。如你行允许借款人的贷款到期后展期,只要担保金额不超过贷款合同的金额。担保人不会因此而解除或减少担保责任。
三、担保人在收到你行出具的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不管你行是否向借款人追索,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付款金额主动、一次向你行付清全部应付款项。你行出具的付款通知书是终结性的,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有约束力。
四、如果担保人未按你行通知规定的期限及金额付款,担保人在此授权你行从担保人开立在你行的____帐户中扣收,并可加收逾期息。
五、本担保是一项持续性的担保,只要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按有关条款规定承担了任何现在的、将来的或可能发生的债务和责任,担保人就始终承担本担保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你行给予借款人的任何宽限只要不增加担保人的担保金额,担保人在此担保书项下的责任均不会解除或减少。
六、只要不增加担保人的担保金额,本担保人不会因为借款人与你行同意对贷款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或因借款人与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而受影响或失效。
七、如果借款人将财产或权益抵押给担保人,在本担保项下的贷款金额没有全部偿还之前,担保人不会行使有关抵押书项下的权利,也不会取代你行对借款人的债权人地位。
八、如果借款人破产或与其它公司合并,或更改名称等类似情况出现,并不解除担保人在此信用担保书下的责任。
九、担保人的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将受本担保书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本担保项下的责任。未得到你行事先书面同意,担保人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十、你行如将本担保项下的贷款合同的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不影响债权人向担保人要求履行担保的责任。
十一、本担保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担保人与任何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契约)均不影响本担保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担保人地址:
担保人名称:
开户银行证明 日期 年 月 日
4.其它文书
(1)借款授权书及授权人签字样本致 分行:
兹授权我公司____(职务)____(姓名)向你行全权办理我公司所需贷款事宜,授权人有权与你行接洽办理贷款,并有权在我公司的贷款申请书,贷款合同上签字,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债务均由我公司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随附授权人签字样本,授权人如有变更,我公司将保证及时通知你行并将变更的借款授权书送达你行。
授权单位: (签章)
董事长:______(签章)
附:授权人的签字,样本或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2)贷款意向书致____:
关于贵公司__年__月__日为____需要向我行申请__的来函收悉。经研究特表明我行意向如下:我行有意承做该项贷款,条件是:
1.贷款项目必需经我国政府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并已领取营业执照;
2.根据我行要求向我行
3.经我行进一步审查,确认该项目贷款符合我行各项贷款条件。 ×××××行
日期: 年 月 日
(3)贷款到期通知书 ____公司:
贵公司于__年__月__日与我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____。按合同还款计划规定,本期还款将于__年__月__日到期,还款金额为____。希望贵公司作好还款准备,按时来我行办理还款手续,否则将作逾期贷款或违约处理。 特此通知。 分行 日期: 年 月 日
(4)到期贷款转逾期科目的通知 根据贷款合同及展期通知,你单位____(批准金额)的贷款将于__年__月__日到期,现贷款余额为__,我行自到期日后一天即将该项贷款转入740逾期贷款科目,原帐号__现改为__。我行并在原利率基础上加收__%的罚息。
望你单位尽快安排好资金,早日结清上述贷款。 ××银行外汇信贷部
年 月 日
委托人: (下称甲方)
受托人: (下称乙方)
借款人: (下称丙方)
经三方友好协商就委托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向乙方
二、贷款期限为 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贷款利率:
四、甲方将委托的资金拨入乙方在
五、丙方同意向乙方支托委付金额的0.6%委托贷款手续费,于乙方拨款前由丙方一次性支付。
六、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
七、借款偿还:本贷款属委托性贷款,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展期。丙方保证按本协议所规定的借款期限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本贷款可以提前归还但需一周前书面通知甲方、乙方。
八、丙方归还贷款时,应将款项划至乙方在 银行 开立的 帐户。乙方收到资金后将款项划收甲方在 银行 开立的 帐户内。
九、风险责任:本贷款本息收回风险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监督贷款使用和按期收回贷款本息。
十、本协议适用
十一、本协议从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丙方还清本息时即自动失效。本协议正本叁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公章) (公章) (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合同号
贷款方:
地址:北京西交民巷17号
电话:601.5010 601.4422-339
借款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
电话:____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以及 文批准立项,甲乙双方就下列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____,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自甲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__个月(__年)。
第四条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
第五条贷款的拨付和作用: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
①乙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②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外,乙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__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③如提前用款,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计、付利息: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计算与付息日为每季度/半年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如该日恰逢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第七条贷款管理:乙方须按时向甲方
第八条贷款偿还: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还款期日前__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人民币____万元。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承担费,均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
第九条还款担保: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经甲方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作为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按甲方的条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还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为偿还乙方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款,甲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三、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一)乙方向甲方
(二)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款能力;
(三)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
(四)乙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五)乙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四、交叉违约条款:凡乙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它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乙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一条乙方须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贷款期内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直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保险单亦由甲方保管。
第十二条甲方将委托____代其管理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和归还以及办理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方所授权或委托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担保人的关停并转、清盘、破产、人事变动及其它债务而影响其对本贷款本息的上述偿还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履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甲乙双方如就本合同项下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诉之法院。
第十六条本合同所附“贷款借据”、用款计划书和担保书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19 年 月 日
不可撤销担保书
致
根据贵公司与 (以下简称借款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中托字第
号贷款合同书的规定。我 应借款人的要求开立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贵公司担保下列各项:
一、借款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和金额偿还贷款时,本担保人将全部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担保的金额为(货币) 及其相应的利息和有关费用。
二、当收到贵公司的书面通知,说明借款人无力履行其还款责任时,本担保人保证在三日之内立即无条件地偿还借款方所欠贵公司借款本息及其有关费用、税款及因延误还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如本担保人在收到贵公司书面通知的三日内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贵公司有权从担保人在银行开立的任何帐户中扣款(开户行为
四、本担保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方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影响,也不因借款方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 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担保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有权
六、本担保人确认担保人
保证人:(公章) 保证人地址:
保证人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贷款借据贷款合同号: 年月日 编号:
┌──────┬─────────┬─────┬───────────┐
│借款单位│ │开户行及│ │
│ │ │ 帐号 │ │
├──────┼─────────┼─────┼───────────┤
│贷款单位│ │开户行及│ │
│ │ │ 帐号 │ │
├──────┼─────────┼─┬─┬─┼─┬─┬─┬─┬─┬─┤
│借款金额│ │亿│千│百│十│万│千│百│十│元│
│(大写)│人民币 ├─┼─┼─┼─┼─┼─┼─┼─┼─┤
│ │ ││││││││││
├─┬────┴─────┬──┬┴─┴─┴─┴─┴─┴─┴─┴─┴─┤
│利│ │借款│ │
│率│ │用途│ │
├─┼───┬──────┴──┼─────────┬────────┤
││顺序│ 日期 │ 还款金额 │ 备注 │
│├───┼─────────┼─────────┼────────┤
││1│ 月日 │ 元│ │
│还├───┼─────────┼─────────┼────────┤
│款│2│ 月日 │ 元│ │
│计├───┼─────────┼─────────┼────────┤
│划│3│ 月日 │ 元│ │
│├───┼─────────┼─────────┼────────┤
││4│ 月日 │ 元│ │
│├───┼─────────┼─────────┼────────┤
││5│ 月日 │ 元│ │
├─┴───┴─────────┴─────────┴────────┤
│兹借到
│;按月息 ‰计付利息;在贷款到期时保证按还款计划还清贷款本息。 │
│ 借款单位(盖章) 担保单位(盖章) │
├─┬───┬───┬──────┬─────────┬───────┤
││月│日│偿还本金│结欠本金│ 备 注 │
│├───┼───┼──────┼─────────┼───────┤
│还│ │ │ │ │ │
│款├───┼───┼──────┼─────────┼───────┤
│记│ │ │ │ │ │
│录├───┼───┼──────┼─────────┼───────┤
││ │ │ │ │ │
│├───┼───┼──────┼─────────┼───────┤
││ │ │ │ │ │
└─┴───┴───┴──────┴─────────┴───────┘
外汇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合同号
贷款方:
地址:北京西交民巷17号
电话:601.5010601.4422-339
借款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
电话:____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以及 文批准立项,借贷双方就下列外汇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____万美元(大写___万美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固定资产贷款仅限用于____,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__个月,从甲方第一次拨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按
第五条贷款的拨付和使用: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
①乙方须按用汇计划用款。②如延迟用汇,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汇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外,甲方将对延迟用汇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__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③如提前用汇,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汇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④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汇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如需在用汇前对外开出信用证,须事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六条计、付利息: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汇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须每季度/半年向甲方付息一次。
第七条贷款管理:乙方须按时向甲方
第八条贷款偿还: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汇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提前还款期前__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____万美元。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承担费均应以与贷款币别相同的外汇偿付,并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
第九条还汇担保: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甲方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____作为乙方的担保人。并由上述担保人按甲方的条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还汇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乙方偿还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汇,甲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汇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三、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一)乙方向甲方
(二)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汇能力;
(三)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负债总额;
(四)乙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五)乙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四、交叉违约条款:凡乙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它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乙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一条乙方须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贷款期内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直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保险单送交甲方保管。
第十二条甲方将委托 代其管理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和归还以及办理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方所授权或委托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修改合同或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担保人的关停并转、清盘、转产、人事变动及其它债务而影响其对本贷款本息的上述偿还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履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甲乙双方如就本合同项下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诉之法院。
第十六条本合同所附贷款借据、用汇计划书和担保书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 乙方 19 年 月 日
合同号: 存档号:
借款方: 贷款方: 日期: 地点:
贷款合同 合同号:
借方: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经借、贷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定本贷款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条款,不得单方毁约。
第一条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外汇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
金额:(小写)
(大写)
第三条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____(批准单位)____号文批准的____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贷款期限
第一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二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三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四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五条起息日与到期日
本贷款合同第四条中限定的起息日与到期日的规定如下:
起息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方帐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方帐户之日。如借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方帐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利率与计息结算
1.利率
(a)固定利率:按年利率 %计算。
(b)浮动利率: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的同期利率加(libor+)计算。
(a)、(b)两项,只能选择一种。对于(b)项,利率浮动在每期固定利息结算日进行。
2.计息结算
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__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方帐户,则贷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第七条贷款手续费
本合同规定贷方将向借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__%;贷款手续费借方应于第__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第八条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__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__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20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九条固定资产保险
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按外汇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许可。对不经贷方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额__%的承担费。
3.借方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方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
第十一条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方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与贷方之间的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方应向贷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定贷款合同,合同签字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或借方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无论何方、亦无论何种原因、以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执行:
1.如借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规定加收罚息。罚息利率规定为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
2.如借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或未经贷方展期认可而发生不能按期还款情况时,贷方最多给予借方__天的还款宽限期。如在宽限期终止时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应付款项,则自宽限期终止日的第二天开始,贷方将对借方未偿还款项部分的金额按每日__%的利率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则借方给予贷方__天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贷方罚取借方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未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将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在诉讼期间,借方欠款仍按逾期利率计息,直至裁决内容提出新的利率为止。
第十三条担保
本贷款由以下单位
1.
2.
3.
4.
上述的担保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仲裁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条款内容的争议,借、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贷方所在地的仲裁机关仲裁。此仲裁是终局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合同文本及附件
1.本合同正式文本使用语言为中文,如需要,亦可使用英文或其他语言文本。如两种或两种以上文本的合同内容发生矛盾时,一切内容解释以中文文本为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分,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数不限。
借方: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签章: 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1494600108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贷款合同 合同号:
一、合同双方
借方: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二、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贷款为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作它用。
三、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
金额:
(小写)
(大写)
四、贷款用途:
五、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六、利率与计息
1.利率:(a)按年利率 %计算;
(b)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同期利率加(libor+)计算。
2.计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半年结算一次,上半年六月二十日,下半年十二月二十日,如借方未于计息日付应付利息,上述贷款利率按实际用款天数(360日/年)计息。
3.起息:按实际汇出日起计息。
4.如
七、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规定还款;
2.借款方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认可。对不经贷方认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收取一次性 %的承担费;
3.借方因故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部分,不予罚息。
八、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文件。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资料,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关、停、并、转时,保证最迟于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但接收债务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签订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条款及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
九、违约责任
1.无论何方,亦无论因何种原因、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或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2.如贷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在原有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的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罚收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未按本合同或还款计划规定按期还款时,贷方将给予借方 天的宽限期,如在宽限期内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款项,则贷方将对借方加收未偿还部分每日 %的罚息。
5.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不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
十、担保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仲裁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借、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数不限。 借方: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盖章: 盖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1494600108
日期: 日期:
第一条甲方申请借款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借款用于 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条乙方根据甲方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及时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甲方工程需要。甲方违反政策、擅自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数扣回。
第三条借款期限定为 年 月(指从第一笔贷款之日起到最后还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为 ‰;年息为 %(如国家利率调整:1.利率不变;2.相应调整)按 计收利息。贷款逾期不还,按国家规定的相应贷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
第四条甲方保证按期归还贷款。甲方如不能按期还清贷款,担保单位必须承担还款责任。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单位存款户中扣回。
第五条甲方同意按时向乙方报送工程进度,贷款使用情况的统计报表和资料,为乙方工作
第六条签定本合同后,贷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双方和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单位(盖章) 担保单位(盖章) 贷款单位(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财务部门(盖章) 财务部门(盖章) 业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签约地点: 借款申请书(代借款借据)
19 年 月 日
┌───────────┬───────┬────┬──┬───┬──┐
│借款单位名称 │ │开户银行│ │帐号│ │
├───────────┼───────┼────┴──┼───┴──┤
│申请款金额(大写) │ │借款期限 │ │
├───────────┼───────┼───────┼──────┤
│借款种类 │ │借款用途 │ │
├─┬─────────┴───────┴───────┴──────┤
│借│ │
│款│ │
│原│ │
│因│ │
├─┼────────┬───────────┬───────────┤
││ 分期借款 │ 分期还款 │ │
│├──┬──┬──┼──┬──┬──┬──┤ │
│借│日期│金额│利率│日期│本金│利息│合计│ │
│还├──┼──┼──┼──┼──┼──┼──┤借款批准后以本申请书作│
│款│ │ │ │ │ │ │ │为借款借据 │
│计├──┼──┼──┼──┼──┼──┼──┤ │
│划│ │ │ │ │ │ │ │借款单位盖章负责人章│
│├──┼──┼──┼──┼──┼──┼──┤ │
││ │ │ │ │ │ │ │ │
├─┼──┴──┴──┴──┴──┴──┴──┴───────────┤
│业│ │
│务│ │
│部│ │
│意│ │
│见│业务部负责人 经办人 年月日│
├─┼────────────────────────────────┤
│公│ │
│司│ │
│审│ │
│定│ │
│意│ │
│见│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
银行借贷合同2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了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贷款金额: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万美元。
二、贷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平。或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____(从存款帐户中扣收要写明)。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挪作其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付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处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九、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用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为50%的罚息。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盖章) 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 银行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员
签约日期:
银行借贷合同3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了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______万美元。
二、贷款期限:______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平。或
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__________(从存款帐户中扣收要写明。)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 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_____月__________万美元;
_____月__________万美元;
_____月______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___月__________万美元;
_____月______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 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九、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
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
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
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 贷款人 (盖章):__________
企业负责人:______________ 银行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 经办人员: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银行借贷合同4
订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元,用于______。预计用款为二零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年_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
第二条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条 借款方保证从二零____年____月起至二零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二零____年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七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盖章)
贷款方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银行借贷合同5
借款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贷款银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立合同单位: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____,特向乙方申请贷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万元,规定用于
2.借款期限约定为____年___个月,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
3.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___‰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门罚收利息___%;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4.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_万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8.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甲方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__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公章) 贷款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 或负责人:(签字)____ 担保单位:(公章)____
银行借贷合同6
编号:________县_______乡(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_银行_______县_______支行_______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由贷款方按下列分期借款计划按时、按额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_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表
分 期 借 款 计 划分 期 还 款 计 划年月日金额(大写)利 率%用 途年月日本 金
二、贷款方如不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算办法计算。
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按规定收取罚息。
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计划用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而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并告知担保人),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不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________作担保。
八、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内,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贷款本息和逾期罚息。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单位(担保人)和公证机关各一份
十、本协议书经借贷款双方和担保单位(或担保人)各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二借 款 方借款单位(人):(章)负责人:财会人:贷 款 方贷款单位(人):(章)负责人:经办人:借款方担保担保单位(人):(章)负责人:财会人: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银行借贷合同7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中国投资银行 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20xx)29号通知发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 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 ,其中:本金 ,建设期利息 ;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本金 元,建设期利息 元(以下简称“贷款”)。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20 年 月 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 。
第二条 贷款期限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其中宽限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帐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帐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 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 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 ,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浮动一利率按 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
第七条 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
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 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
20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20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20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20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20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20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 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 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在投资、信贷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有新的变更时,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条提到的外,如有财产抵押担保书、工贸合同、公证文本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
一、按期偿还外汇本息担保书
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
三、
四、
五、
借款单位(公章) 贷款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地址: 地址: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银行借贷合同8
中国投资银行 分行 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 字第 号
建设项目: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签订日期:19 年 月 日签订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中国投资银行 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1985)29号通知发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 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 ,其中:本金 ,建设期利息 ;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本金 元,建设期利息 元(以下简称“贷款”)。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19 年 月 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 。
第二条 贷款期限自19 年 月 日起至19 年 月 日止,其中宽限期自19 年 月 日至19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帐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帐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 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 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 ,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浮动一利率按 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
第七条 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
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 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19 年 月 日至19 年 月 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 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 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在投资、信贷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有新的变更时,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条提到的外,如有财产抵押担保书、工贸合同、公证文本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
一、按期偿还外汇本息担保书
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
三、
四、
五、
借款单位(公章) 贷款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地址: 地址:
19 年 月 日 19 年 月 日
贷款偿还担保书中国投资银行湖南省分行:
我单位受 (以下简称被保证方)的委托,同意作为被保证方向贵行申请人民币贷款 万元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保证人。
我单位的担保责任、义务如下:
1.我单位保证被保证方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按被保证方与贵行所签订之贷款合同的规定,归还人民币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2.我单位保证,如果我单位收到贵行发出被保证方未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金和利息的通知或在贵行委托银行收款通知书后,我单位将按照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的规定,在被担保方未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后10天内,代其向贵行汇交所欠的人民币贷款本金和利息和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归还贷款本、息之日止的所有逾期应增加的利息。
3.被保证方同贵行的其他权利、义务遵照“贷款合同”执行。
担保单位:
担保单位财务负责人:
担保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电挂、电报及电话: (签字并盖财务章)
19 年 月 日
中国投资银行湖南省分行短期外汇借款合同 编号:
借款方: (简称甲方)
贷款方:中国投资银行湖南省分行 (简称乙方)
根据 号文件批准的 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短期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金额:外汇贷款(大写) 美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
第三条 借款期限:本期贷款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本期贷款年利率为 %,乙方按季计收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 借款使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订货卡片对外采购合同作为付款依据。甲方授权乙方凭有关进口部门的付款确认通知,主动从贷款帐户中支付款项。以外币计算的保险费,国外银行手续费等,甲方委托乙方从贷款帐户中扣收,并将“支款通知”联寄交甲方。
第六条 借款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附后。
第七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 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2‰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向甲方支付2‰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条 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 份,经借贷双方和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 借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签章) 法定代表:(签章)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银行借贷合同9
中国投资银行 分行 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 字第 号
建设项目: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签订日期:19 年 月 日签订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中国投资银行 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1985)29号通知发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 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 ,其中:本金 ,建设期利息 ;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本金 元,建设期利息 元(以下简称“贷款”)。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19 年 月 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 。
第二条 贷款期限自19 年 月 日起至19 年 月 日止,其中宽限期自19 年 月 日至19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帐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帐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 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 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 ,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浮动一利率按 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
第七条 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
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 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19 年 月 日至19 年 月 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 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 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银行借贷合同10
编号: 年 字 号
借款人(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邮编: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贷款人(乙方):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邮编: 电话: 传真:
甲方因本合同2.1条的需要,特向乙方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乙方同意向甲方贷款。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法》、《贷款通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种类
1.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中期或短期)流动资金借款。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XXX 。
2.2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将贷款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3.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 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3.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
自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3.3甲方应按本合同3.2条的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如因特殊原因经乙方书面同意可提前或推迟 日提款。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甲、乙双方办理的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借据或借款支取凭证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记载事项如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3.4 甲方提款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及其附件已生效;
2、甲方已按乙方要求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已生效并完成法定的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
3、甲方已向乙方预留与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有关的甲方文件、单据、印鉴、人员名单、签字样本,并填妥有关凭证;
4、甲方已按乙方要求开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账户;
5、于提款前 个银行工作日,向乙方提交书面提款申请及有关借款用途证明文件,办理相关提款手续;
6、甲方已向乙方提交董事会或其他有权部门同意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决议书和授权书;
7、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提款条件。
上述提款条件未满足,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提款申请,但乙方同意放款的除外。
第四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
4.1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依据实际借款天数按日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按(月/季)结息,结息日为 (每月的20日/每季末月的20日),结息日为非银行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4.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按下列 方式确定:
4.2.1 年利率为 %的固定利率,合同期内不调整。
4.2.2 本合同利率确定为在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 (上/下)浮 %。合同利率实行一期一调整,以(年/半年/季/月)为一期。第一期的利率确定时间为贷款合同生效日,由乙方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的相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和双方约定的浮动幅度确定第一期利率,即年利率%,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的利率确定时间为贷款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由乙方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的相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和双方约定的浮动幅度确定当期利率。如遇调整当月不存在与贷款合同生效日对应的日期,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分期提款的,一期内无论分几次提款,都按贷款合同生效日或对应日确定的当期利率执行,并在下一期贷款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同时调整。
贷款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是指贷款合同生效日满一期之后的相应日期,如,贷款合同生效日为某年5月9日,则以一月为一期的第二期对应日为该年6月9日;以一季为一期的第二期对应日为该年8月9日;以半年为一期的第二期对应日为该年11月9日,以一年为一期的第二期对应日为次年5月9日,以后各期依此类推。
4.2.3 其他方式:。
乙方于利率变更之日起30日书面通知甲方,但通知送达与否不影响执行。
4.3 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利率确定办法,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借款资金支付
5.1 借款发放账户
甲方在乙方处开立如下账户作为借款发放账户,借款的发放和支付应通过本账户办理。
户名:
账号:
5.2 借款资金支付方式
5.2.1 借款资金支付方式应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执行,单笔提款的借款资金支付方式应在提款申请书中予以确认,乙方认为提款申请书中选择的借款资金支付方式不符合要求的,有权变更支付方式或停止借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5.2.2 乙方受托支付,即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借款资金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手。根据银监会相关规定和乙方内部管理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乙方受托支付方式:
A.乙方与甲方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甲方信用评级未达到乙方内部要求;
B.提款申请时支付对象明确(有明确的账户、户名)且单笔金额超过 万元; (提款申请时,甲方为乙方重点客户中信用评级达到乙方内部要求且无贷款挪用记录的客户,可不受此条标准约束。)
C. 乙方规定或与甲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
5.2.3 甲方自主支付,即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将借款资金发放至甲方账户后,由甲方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手。除前款约定应采用乙方受托支付方式的情形外,其他借款资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自主支付。
银行借贷合同11
中国投资银行 分行 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 字第 号
建设项目: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中国投资银行 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 85)2号通知发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 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 ,其中:本金 ,建设期利息 ;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本金 元,建设期利息 元(以下简称“贷款”)。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 。
第二条 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宽限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帐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帐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 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 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 ,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浮动一利率按 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
第七条 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
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 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 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 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银行借贷合同1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交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借款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备付利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____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
(2)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3)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4)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5)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提款期限为_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计划提款
金额
年
季
月
3.3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4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5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6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息每___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_________。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3条款所述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4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对该未提或超计划提款部分,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_______‰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_%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5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还款来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及其它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_______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日后_______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期 序
金额
序数
年
季
月
币种:
第1期
第2期
第3期
第4期
第5期
第6期
第7期
第8期
第9期
第10期
第11期
第12期
第13期
第14期
第15期
第16期
第17期
第18期
第19期
第20期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日前一具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______________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4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7.1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1)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4)借款方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C.向第三者
D.各类举债、欠债;
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本外币往来户和/或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卡片应交贷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个月内未能签订进口合同,贷款方有权撤消本贷款。
8.3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
8.4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置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5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积累和不低于_____%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_____%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方办理。
8.6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它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
8.7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
(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的、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和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_______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 贷款方:交通银行_________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签字人: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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