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合同

时间:2021-04-03 12:53:35 借贷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借贷合同模板锦集九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借贷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借贷合同模板锦集九篇

借贷合同 篇1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中国投资银行 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20xx)29号通知发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 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 ,其中:本金 ,建设期利息 ;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本金 元,建设期利息 元(以下简称“贷款”)。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20 年 月 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 。

  第二条 贷款期限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其中宽限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帐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帐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 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 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 ,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浮动一利率按 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

  第七条 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

  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 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

  20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20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20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20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20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20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 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 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在投资、信贷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有新的变更时,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条提到的外,如有财产抵押担保书、工贸合同、公证文本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

  一、按期偿还外汇本息担保书

  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

  三、

  四、

  五、

  借款单位(公章) 贷款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地址: 地址: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借贷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保证方:

  乙方为进行 ,向甲方申请借款,并请 证方,甲方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正, 大写 元整。

  第二条借款利率:借款的手续费为借款额的 %,即 元,借款时支付;借款利息为月息 , ,不足整月时按整月计算,利随本清。

  第三条借款和还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借款期总计 月, 年 月 日本金和利息合计 元乙方一并归还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第四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五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时,甲方有权处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数归还借款,抵押品由甲方退还给乙方。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所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保证人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手续费双倍收取。

  2、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

  第七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 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乙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借贷合同 篇3

  中国投资银行 分行 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 字第 号

  建设项目: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签订日期:19 年 月 日签订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中国投资银行 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1985)29号通知发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 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 ,其中:本金 ,建设期利息 ;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本金 元,建设期利息 元(以下简称“贷款”)。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19 年 月 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 。

  第二条 贷款期限自19 年 月 日起至19 年 月 日止,其中宽限期自19 年 月 日至19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帐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帐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 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 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 ,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浮动一利率按 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

  第七条 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

  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 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19 年 月 日至19 年 月 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 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 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借贷合同 篇4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乙方义务

  甲方委托乙方联系、介绍需要资金且信用良好的借款人,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_________万元(大写: )。

  1. 乙方应利用其广泛的社会关系,积极向甲方提供放贷机会;

  2. 乙方应谨慎审查借款人的经济条件、物业情况、收入水平,并如实向甲方反映,以确保甲方的xx额度与借款人的偿还能力相匹配;

  3. 乙方应协助甲方与借款人订立借款协议;

  4. 乙方全面协调甲方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

  5. 借款人发生逾期还贷情形的,乙方有义务追缴,并积极配合甲方追索借款的工作;

  6. 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其过错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 保证所提供借款的合法性;

  2. 严格按照借款协议约定按时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期限

  乙方促成甲方与出借方借款合同成立的,甲方支付乙方居间报酬 元。甲方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_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成本的负担

  不管乙方是否促成甲方与出借方借款合同成立,居间活动的成本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乙方的担保责任

  鉴于借款人由乙方介绍,借款合同由乙方促成,乙方同意对借款人的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 本合同双方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 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本合同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 本合同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 本合同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均对本合同有保密义务,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合同中所获取的相关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贷合同 篇5

  现代公司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公司可能因一纸合同赢利,也可能因一纸合同遭受损失,甚至面临破产。

  一、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控制

  1、审查对方的缔约资格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的双方都必须具有签约资格。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经营单位的性质、种类、背景比较复杂,市场相关管理部门也无法做到细微深入的监查,因此为了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公司交易的时候,非常有必要考虑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况等。主体资格方面应当查看一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公司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而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就轻信对方。

  实践中,有的公司因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而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在这种可能的情况下,更要注意明确合同对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在签约时,一定要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要调查对方的资信情况,应该要求当事人相互提供有关法律文件,证明其资格。重要的谈判、签约人应是法定代表人。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从而确认是与真实有效的对方伙伴做商业交易行为。

  此外,国家对有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对经营的禁止性规定,对某些行业的从业资格也做了限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如果公司违反此规定,或与没有资格的主体签订此类合同,合同不但无效,还会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2、重视对方的资信调查

  公司要调查签约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尽可能对签约方进行实地考察,或者委托专业律师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其主要包括签约方的财产状况、生产能力,经营状况是否正常时,看是否能满足履行合同项目的条件,避免签约后对方不能履约。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3、公司授权委托书的管理

  实践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对外签约的情况并不多,主要是委托代理人办理,这就有必要建立一整套合同授权委托制度。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企业名义对外签约,包括除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其它领导层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供销业务人员宜发放授权委托证,可在一定时间内多次使用,其它人员发放授权委托书,一事一用。

  而对授权委托书证的授权范围、代理权限、有效期限、办理条件、程序等都必须有明确的限定,并且要特别对授权委托证的年审、使用、在合同注明编号、遗失补办和交还程序,对方授权委托书证的出具存底等做出规定,并严格管理。

  4、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主要包括:签订合同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由专人使用、保管;合同专用章应由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刻制、编号、发放、备案;合同专用章刻制的申请、审批手续;遗失补刻和交还程序;对滥用合同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管理不善的责任者的处理等。在公司合同上,就算没有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的签字,只要盖上了行政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该合同对该公司就有了法律约束力。

  二、借贷合同的主要法律规定。

  1、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 质押 保证

  3、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4、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5、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6、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

  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7、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

  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8、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9、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10、违约责任条款的审查:应明确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11、争议管辖条款的审查:在诉讼实践中会经常遇到诉讼管辖争议的问题,最简单、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在合同中明确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约定公司所在地为交货或合同履行地,这样就由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三、合同签订后法律风险控制

  1、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风险

  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公司对即将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事权利及时向法院起诉,或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要求对方作出书面承诺履行;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事权利,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签订履行协议或要求对方以书面形式承诺履行义务等。否则将永远失去胜诉权。

  2、交付时的法律风险

  必须由合同中注明的经办人签收,或者由经对方书面授权的其他人签收,当然,由对方加盖印章最好。

  【律师提醒】

  1、双方应加盖单位的公章,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注意提取对方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2、收集并妥善保管好合同的原件以及双方履行中往来的全部原始的书面记录。

  3、对双方往来重要的电子邮件证据,应由公证机关下载保存并打印,制作成公证文书。

  按约履行,保存证据

  四、履行完毕后,整理归档。

借贷合同 篇6

  贷款方:

  借款方:________保证方:________(借款合同中应否有保证方,应视借款方是否具有银行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和适销适用的物资、财产,或者根据借贷一方或双方是否提出担保要求来确定。)

  借款方为进行________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______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

  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_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1.借款时间共____年零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

  贷款金额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 保证条款1.借款方用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

  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

  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它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它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报送…

  …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银行帐户: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保证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银行帐户: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

借贷合同 篇7

  编号: 年 字 号

  借款人(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邮编: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贷款人(乙方):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邮编: 电话: 传真:

  甲方因本合同2.1条的需要,特向乙方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乙方同意向甲方贷款。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法》、《贷款通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种类

  1.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中期或短期)流动资金借款。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XXX 。

  2.2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将贷款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3.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 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3.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

  自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3.3甲方应按本合同3.2条的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如因特殊原因经乙方书面同意可提前或推迟 日提款。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甲、乙双方办理的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借据或借款支取凭证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记载事项如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3.4 甲方提款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及其附件已生效;

  2、甲方已按乙方要求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已生效并完成法定的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

  3、甲方已向乙方预留与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有关的甲方文件、单据、印鉴、人员名单、签字样本,并填妥有关凭证;

  4、甲方已按乙方要求开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账户;

  5、于提款前 个银行工作日,向乙方提交书面提款申请及有关借款用途证明文件,办理相关提款手续;

  6、甲方已向乙方提交董事会或其他有权部门同意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决议书和授权书;

  7、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提款条件。

  上述提款条件未满足,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提款申请,但乙方同意放款的除外。

  第四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

  4.1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依据实际借款天数按日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按(月/季)结息,结息日为 (每月的20日/每季末月的20日),结息日为非银行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4.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按下列 方式确定:

  4.2.1 年利率为 %的固定利率,合同期内不调整。

  4.2.2 本合同利率确定为在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 (上/下)浮 %。合同利率实行一期一调整,以(年/半年/季/月)为一期。第一期的利率确定时间为贷款合同生效日,由乙方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的相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和双方约定的浮动幅度确定第一期利率,即年利率%,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的利率确定时间为贷款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由乙方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的相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和双方约定的浮动幅度确定当期利率。如遇调整当月不存在与贷款合同生效日对应的日期,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分期提款的,一期内无论分几次提款,都按贷款合同生效日或对应日确定的当期利率执行,并在下一期贷款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同时调整。

  贷款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是指贷款合同生效日满一期之后的相应日期,如,贷款合同生效日为某年5月9日,则以一月为一期的第二期对应日为该年6月9日;以一季为一期的第二期对应日为该年8月9日;以半年为一期的第二期对应日为该年11月9日,以一年为一期的第二期对应日为次年5月9日,以后各期依此类推。

  4.2.3 其他方式:。

  乙方于利率变更之日起30日书面通知甲方,但通知送达与否不影响执行。

  4.3 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利率确定办法,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借款资金支付

  5.1 借款发放账户

  甲方在乙方处开立如下账户作为借款发放账户,借款的发放和支付应通过本账户办理。

  户名:

  账号:

  5.2 借款资金支付方式

  5.2.1 借款资金支付方式应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执行,单笔提款的借款资金支付方式应在提款申请书中予以确认,乙方认为提款申请书中选择的借款资金支付方式不符合要求的,有权变更支付方式或停止借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5.2.2 乙方受托支付,即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借款资金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手。根据银监会相关规定和乙方内部管理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乙方受托支付方式:

  A.乙方与甲方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甲方信用评级未达到乙方内部要求;

  B.提款申请时支付对象明确(有明确的账户、户名)且单笔金额超过 万元; (提款申请时,甲方为乙方重点客户中信用评级达到乙方内部要求且无贷款挪用记录的客户,可不受此条标准约束。)

  C. 乙方规定或与甲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

  5.2.3 甲方自主支付,即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将借款资金发放至甲方账户后,由甲方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手。除前款约定应采用乙方受托支付方式的情形外,其他借款资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自主支付。

借贷合同 篇8

  合同编号:【】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借款人一:

  身份证号:

  借款人二:

  身份证号:

  (借款人一和借款人二以下统称为“借款人”或“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 借款指定用于【】,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

  四、借款的发放

  第五条 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甲方有权拒绝放款:

  1、乙方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甲方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生效并持续有效,担保物权已通过办理抵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并持续有效且能对抗第三人,而且双方已经按约定办理完毕抵押物的相关证件的转移交付手续;

  3、没有发生可能对乙方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如有债务纠纷、正在诉讼中等;

  4、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5、其他先决条件:。

  第六条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或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甲方通过以上任何一种方式将出借资金支付给乙方,即视为借款已被乙方提取和使用。本合同如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借款人,甲方将出借资金支付给任一借款人即视为所有借款人收到和使用借款资金。借款人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五、借款的偿还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偿还方式为: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付息日为每月的日, 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第八条 如遇到还款当月无还款日对应日的月份,还款日为应还款当月的最后一日。

  第九条 如果还款日为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等,还款日不顺延。

  六、乙方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第十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七、提前还款

  第十二条 乙方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提前还款。

  八、共同借款人的连带还款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借款人,任一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对全部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出借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的本金、利息、违约金、逾期罚息及其他由此产生的费用。

  九、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第十三条 乙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五条 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甲方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甲方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 在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发放借款。

  第十八条 对乙方存在逃避甲方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甲方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乙方主张权利。

  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第二十条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对乙方还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乙方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配偶之间发生或可能发生离婚等情况。

  3、乙方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

  4、通过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部分重要资产;

  5、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乙方投资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其他有可能影响乙方投资安全的事项。

  7、如果乙方发生或可能发生上述情况未按约定通知甲方的,视为借款人严重违约,出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借款本金、结清利息并向甲方支付相关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乙方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乙方的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乙方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抵押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其他影响甲方债权安全的事件等。

  十二、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未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2、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金或支付利息;

  3、向甲方提供的信息或资料不真实,或者拒绝接受甲方对其使用借款情况及经营情况等的监督;

  4、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陈述与保证;

  5、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发生可能危及甲方债权安全的任何事件。

  第二十四条 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除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外,需每日向甲方按借款本金的日【】%支付违约金,直至还清该笔利息为止。

  第二十五条 乙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利息超过【 5 】日,视为借款人严重违约,出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借款本金、结清利息并向甲方支付相关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第二十六条 乙方逾期支付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需向按照拖欠的本金数额的【】%/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本金全部还清之日止。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对挪用的借款从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金额的【】%/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 对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违约金按照本合同上述约定的违约金中较高的违约金标准计收。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十三、通知与送达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各派一名代表作为本次合作的联系人,联系人以书面形式表达的观点视为甲、乙各方的观点、意见。联系人有权代为接受双方互发的文件、信函,有权在相关文件、信函上签字。联系人签收相关文件、信函的,即视为甲方或乙方签收了相关文件、信函。

  1、甲方联系人信息:

  姓 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人信息:

  姓 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第三十一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除可以向有权接收的人员送达外,还可以按照本合同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

  1、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2、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3、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4、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5、在甲方有关文书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且不限于乙方下落不明或拒收),甲方以EMS或挂号信邮寄至该地址的,视为已送达。

  第三十二条 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向上述载明地址送达的仍为有效送达。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三条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五、其他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特别提示:本合同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双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以下为签字盖章部分,无正文内容)

  甲方(签字):

  乙方

  借款人一(签字):

  借款人二(签字):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约地点: 市 区(县)

借贷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受托方:

  借款方:

  应借款方请求,___(简称委托方)同意委托受托方利用委托方的自有资金向借款方发放人民币贷款。借款方与受托方经友好协商,同意遵照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借款方承认受托方代理人的法律地位。

  二、本贷款为委托贷款。受托方受委托方的全权委托与借款方办理有关贷款的手续。

  三、贷款用途:

  此项贷款只限用于___,不得挪作它用。

  四、贷款金额: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向借款方提供人民币贷款___万元(大写:___)。

  五、贷款利率:

  此项贷款按年利率__%计收利息。

  六、贷款期限:

  此项贷款自借款方提款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计___天。如借款方在经委托方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余额计收利息。

  七、贷款手续费:

  受托方在上述贷款利率之外,向借款方收取贷款总额__%的委托贷款手续费。具体的收取方法为______。

  八、贷款偿还:

  本贷款的本息按期由借款方汇入委托方/受托方帐户(开户行______帐号______)。

  九、保证条款:

  1.本贷款由______出具以委托方/受托方为受益人的号码为______的银行承兑汇票;

  2.本贷款由______出具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函。当借款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人连带承担偿还贷款本息(包括对逾期部分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的罚息)及有关费用的责任。

  十、贷款管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受托方有权检查、监督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等情况。借款方应及时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一、违约责任和处理:

  1.如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受托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的罚息。

  2.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受托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从贷款到期日起,在原利率基础上对逾期部分加收___%的罚息。

  3.如借款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受托方有权向担保人追索应收的贷款本息和费用。

  4.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其他:

  1.与本协议有关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协议、担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的贷款协议有关补充条款,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受托方、借款方、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副本数量不限。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款项偿付清之日终止。

  借款方:(公章)受托方:(公章)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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