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

时间:2024-06-26 12:44:49 借贷合同 我要投稿

(荐)民间借贷合同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民间借贷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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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合同1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如对本合同有任何疑问,请向债权人咨询。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本合同由通用条款和特别条款两部分组成,通用条款和特别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借款合同通用条款

  借款

  第一条借款

  1.1借款金额:见本合同第16.1条。

  1.2借款用途:见本合同第16.2条。

  1.3借款期限:见本合同第16.3条。

  1.4贷款利率:利率种类、浮动幅度、执行年利率、浮动方式的选择等见本合同第16.4条。

  1.4.1利率方式

  1.4.1.1浮动利率

  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执行约定的年利率,合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笔借款采取以下一种方式调整利率。因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本笔借款执行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

  (1)立即生效。自基准利率调整日起,借款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

  (2)次年一月一日起生效。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一月一日起,借款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

  (3)对月对日生效。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下个借款发放日的对月对日起,借款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若下个借款发放对应月无对应日,该对应月最后一日视为借款对月对日。

  1.4.1.2固定利率

  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执行约定的年利率,合同期内不随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1.4.2贷款人有权决定在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基础上为借款人执行优惠利率,亦有权根据情况调整上述优惠利率的执行期间,有权取消利率优惠或调减利率优惠幅度。

  1.4.3本合同采用浮动利率方式的,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贷款人有权根据罚息和复利计算方式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和复利利率。因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本笔借款罚息利率和复利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

  1.4.4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

  1.5借款方式:见本合同第16.5条。

  第二条提款条件

  2.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

  (1)借款人未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并办妥相关手续。

  (2)借款人未按照贷款人关于支付管理的规定,如实声明贷款用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担保的,担保人不具有为本合同担保所需的资格或未取得合法有效授权。

  (4)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担保的,未按贷款人要求办妥有关登记、公证、保险等法律手续且有关手续持续有效。贷款采用抵押担保的,未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保险单和其他相关材料交贷款人保管。贷款采用质押担保的,未将质押物或质押权利凭证交贷款人保管。

  (5)出现影响贷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6)因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相关行业政策以及银行业监管部门相关政策调整,导致贷款未能发放的。

  2.2本提款条件的设立,并不代表贷款人有义务据此条件放款。贷款人对未满足提款条件的放款,也不构成贷款人的履约瑕疵。

  第三条借款支付方式

  3.1受托支付

  3.1.1受托支付时借款人不可撤销地申请并委托贷款人将借款资金从借款人账户直接划入借款人交易对象的账户。

  3.1.2如本合同订立时借款人已明确交易对象,双方在本合同第17.1.1条约定相关支付信息,借款人向贷款人递交交易证明材料,经贷款人审核同意后发放贷款并按17.1.1条约定进行支付。

  3.1.3如本合同订立时借款人尚未明确交易对象,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待支付对象确定后填写《支付委托书》,并向贷款人递交相关交易证明,经贷款人审核同意后发放贷款,并按《支付委托书》进行支付。《支付委托书》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收款人姓名、收款账号、开户行、金额及用途等。

  3.1.4借款人对支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借款人的支付委托申请存在与本合同约定不符、交易资料不完备或者不真实等情形的,贷款人可以不发放、不支付相应的借款,由此造成借款人对交易对象违约或形成损失的,贷款人不承担责任。因借款人提供的支付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导致借款资金支付失败或支付延误,由此造成借款人对交易对象违约或形成其他损失的,贷款人不承担责任。

  3.1.5借款人承诺:贷款人将借款资金按本条约定进行划款,即视同贷款人已依据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且借款人收妥借款资金。借款人了解并自愿承担与本条约定相关的所有风险。

  3.2自主支付

  采取自主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将借款资金划入借款人第17.2.1条约定的结算账户,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交易对象。自主支付的额度见第17.2.2条。

  3.3借款人应严格依照前述两种方式支付借款,严禁将借款资金化整为零以规避受托支付。

  3.4.法律、法规、银行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调整个人贷款资金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将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3.5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的,贷款人可调整借款人的信贷资金支付方式,或变更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

  (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条件进行信贷资金支付的;

  (2)借款人出现或可能出现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信贷资金的.;

  (3)借款人信用状况下降的;

  (4)出现其他可能影响信贷资金安全的情形。

  第四条还款

  4.1还款方式、结息周期、结息日、还款周期、还款账户等见本合同第十八条。

  4.2借款人应于每期还款日前在第18.2条所述借款人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借款本息的款项,贷款人有权直接从该账户中扣收借款本息。如该账户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贷款人不划收的,该期全部应偿还本息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

  4.3如借款人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余额不足等情况而造成贷款人无法全额扣收本息及相关费用的,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新的还款账户或及时补足账户余额,如借款人要变更还款账户,须提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4.4贷款发生逾期时或借款人无法正常还息时,贷款人有权从包括18.2条所述借款人账户在内借款人的任一银行账户中直接扣划所欠款项,并按照实现债权费用、违约金、复息、罚息、利息,最后贷款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为止。

  4.5贷款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抵销权的,借款人的异议期间为七个工作日,自贷款人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手机短信)通知借款人之日起计算。

  4.6除双方另有其他书面约定外,借款人的还款按以下顺序清偿:

  4.6.1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在数笔到期债务,且借款人的还款资金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借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

  4.6.2贷款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对借款人行使抵销权的,所抵销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贷款人依法行使代位权时,次债务人向贷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

  4.6.3借款人的还款资金不足以清偿应付债务数额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还款资金按照实现债权费用、违约金、复息、罚息、利息、贷款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为止。

  第五条提前还款

  5.1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5.2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在还款时对提前还款部分按照实际借款天数和本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提前还款,应先偿还逾期及当期借款本息,再偿还其他款项。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本金,贷款人不退还已计收的利息。

  5.3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应为五千元以上,本金余额不足五千元的,一次性全部还清。

  5.4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借款人应按照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一定比例向贷款人支付补偿金,具体见第十九条。

  第六条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6.1有权按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用于投资股市、期市或任何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

  6.2借款人有义务配合贷款人对贷款资金支付方式和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定期向贷款人报告贷款资金支付和使用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贷款项的用途证明。借款人未按约定提供用途证明,或提供虚假用途证明,或贷款用途不符合约定的,贷款人随时有权宣布终止本合同、提前收回借款,并按约定向借款人计收相应罚息。

  6.3借款人有义务配合贷款人进行贷后检查。借款人应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借款人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等方面的检查,按贷款人的要求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文件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6.4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6.5借款人姓名、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发生变化,借款人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借款人出现重大不利于贷款安全的情形或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变化时,借款人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财产保全措施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6.6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生效应由其承担的各项有关费用,以及诉讼费、仲裁费等其他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7.1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7.2应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7.3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状况及担保物情况。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7.4借款人出现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7.5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等实现债权、担保权的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任一银行账户中直接划收。

  7.6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7.7贷款人在办理本协议项下相关业务及履行风险管理程序时,可根据需要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和保存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和信用报告,可按照有关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借款人基本信息和银行业务信息。

  第八条贷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办理展期时,应在本合同到期前3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贷款人经审查同意展期的,借款人在结清利息并按贷款人的要求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双方当事人另行签订贷款展期协议书。如果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则本合同仍然有效。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和应付利息。

  担保

  第九条担保

  9.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见第二十条。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9.2担保合同的具体内容详见担保合同约定。

  违约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0.2借款人未按双方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贷款人对逾期贷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上浮比例见本合同第21.1条的约定。

  10.3借款人未按约定提供用途证明,或提供虚假用途证明,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的贷款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上浮比例见本合同第21.2条的约定。借款人不配合贷款人核查贷款用途或违约使用之日无法查明的,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收罚息。

  10.4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应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违约使用罚息)和借款逾期后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罚息和违约使用罚息)。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内按合同约定借款执行利率计算复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贷款利率计算复利;逾期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按逾期贷款利率计算复利。

  10.5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担保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连续或累计三期(含三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借款人失踪或被宣告失踪而无财产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4)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5)借款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

  (6)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7)担保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对担保物做出赠与、转让、出租或其他任何对担保物不利的处分;

  (8)保证人出现足以影响保证人履行承担保证责任的重大不利情形;

  (9)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10.6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选择任一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并可依法行使担保权。

  10.7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及其他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10.8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责任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依据违约期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赔付。

  其它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

  11.1贷款人将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应事先征得借款人及担保人同意,并由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和受让人共同签订《信贷资产转让协议》;担保人不同意转让的,可由借款人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并由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和受让人共同签订《信贷资产转让协议》。借款人未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11.2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规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约定的每次分期还款;(3)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日及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11.3本合同项下担保为抵押担保时,担保人即为抵押人;本合同项下担保为质押担保时,担保人即为出质人;本合同项下担保为保证担保时,担保人即为保证人。

  11.4本合同填写的借款人地址为其通讯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以上地址,均视为已送达,借款人通讯地址如有变动,应于十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1.5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时,须经双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另有约定或双方在合同外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当事人约定终止本合同或因借款人违约导致合同中止或解除合同时,本合同之规定仍可以适用于合同项下任何尚未归还的借款。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2.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具体方式见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的约定。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2.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利率(浮动利率调整按本合同第1.4条约定的利率浮动规则执行)与借款借据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借据记载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附件、借款借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14.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双方当事人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书面通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14.3本合同份数见第二十四条的约定。

  第二部分特别条款

  合同编号:________ ?字段1?

  第十五条立约人信息

  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及号码(居民身份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

  第十六条借款

  16.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____元。

  16.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 。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16.3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年/□月),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6.4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按以下第16.4.1种方式确定:

  16.4.1浮动利率

  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上____%,执行年利____%。

  合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笔借款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调整利率。因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本笔借款执行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

  (1)立即生效。自基准利率调整日起,借款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

  (2)次年一月一日起生效。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一月一日起,借款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

  (3)对月对日生效。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下个借款发放日的对月对日起,借款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若下个借款发放对应月无对应日,该对应月最后一日视为借款对月对日。

  16.4.2固定利率

  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上/□下)____%,执行年利____%。合同期内不随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16.5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方式为。

  第十七条借款支付方式

  借款采取

  17.2自主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17.1受托支付方式

  17.1.1受托支付信息

  收款人户名(姓名)收款账号开户行金额用途

  (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加的附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如本合同订立时借款人尚未明确交易对象,借款人应在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期限内向贷款人申请资金支付。

  17.2自主支付方式

  17.2.1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贷款资金划入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以下账户,户名:__________ ?字段1?,账号:__________ ?字段2?,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本授权不可撤销,贷款人的划付即为借款人的提款。

  17.2.2借款人自主支付的额度为。

  第十八条还款

  18.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以下第18.1.4等额本息还款法种方式还本付息:

  18.1.1按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18.1.2按季(□月/■季/□半年/□年)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季末月(□月/■季末月/□6月和12月/□年末月)的20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结息,如借款本金的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与本金一并结清。如借款人不能在付息日付息,则自付息日起计收复利。

  18.1.3按(□月/□季/□半年/□年)结息,分期还本。分期还本计划如下:(本表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加的附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偿还贷款本____万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偿还贷款本____万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偿还贷款本____万元;

  18.1.4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还款,每期还款数额相同,其中包含本金和利息。还款日为每月的20日。每期还款额计算方法为: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

  18.1.5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还款,每期归还的贷款本金数额相同,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并逐月结清。还款日为每月的日。每期还款额计算方法为: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额)×月利率。

  18.1.6其他还款方式:

  18.2借款人委托贷款人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中直接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扣款账户户名:______ ?字段1?,账号:__________ ?字段2? 。借款人应于每期还款日前在上述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应还借款本息款项。

  第十九条提前还款

  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借款人应按照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百分之壹

  (大写)向贷款人支付补偿金。

  第二十条担保

  20.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抵押。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20.2本合同的从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 ?字段2?的《抵押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的具体内容详见从合同约定。

  第二十一条违约责任

  21.1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伍拾(大写)计收罚息。

  21.2对违约使用借款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壹佰(大写)计收罚息。

  21.3对借款人的违约行为,按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数额的百分之(大写)收取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三条对12.1的约定

  争议解决按以下第(1)种方式执行。

  (1)诉讼,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仲裁,仲裁机构全称:______ 。

  第二十四条对14.3的约定

  本合同一____份,其中借款____份、贷款____份、担保____份、房产管理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____________

  借款人已阅读本合同及担保合同的所有条款。应借款人要求,贷款人已经就本合同及担保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借款人对本合同及担保合同条款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签约双方对本合同及担保合同的条款认识一致,不存在异议。

  借款人(签章):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民间借贷合同2

  甲方:xxx,男,汉族,xxx年 7月11日出生,住xx市xxx路516号7栋1单元10楼1001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

  乙方:xxx,男,汉族,xxx年12月3日出生,住宜宾xxx街南段61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

  甲方与乙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xxx民法院受理,案号为(xxxx)xxx。现甲方、乙方在xxx人民法院的调解下,经充分协商,就该案件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乙方共同确认:

  1、乙方尚欠甲方借款本金45万元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元整);

  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按原约定的月息2分计,自xxxx年10月1日起(xxxx年10月1日之前的利息已经支付),暂计至xxxx年12月31日为27000元,以后按借款的约定的借款利率计至实际还款日止;

  3、乙方应向甲方偿还甲方律师费计22500元;

  4、该案件诉讼费由乙方承担;

  5、该案件财产保全费由乙方承担;

  6、甲方就乙方提供的坐落于xx市xxx1幢11层1104号房产中登记乙方及其配偶xxx名下的'产权份额享有抵押权,并有权就抵押物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二、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付清本协议第一条第1、2、3、4、5款所指的全部款项。

  三、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向甲方付清本协议第一条第1、2、3、4、5款所指的全部款项,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提供的上述抵押物,并就抵押物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四、本协议自甲方、乙方均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生效后,由xxx人民法院根据本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提交xxx人民法院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民间借贷合同3

  借款人:

  抵押人: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

  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贷款事宜,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各缔约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贷款种类

  本借贷行为为民间借贷行为。

  第二条 贷款用途

  贷款用途 (该贷款须用于合法用途),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三条 贷款金额

  贷款人根据贷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 贷款期限和形式

  贷款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贷款人于贷款起始日将本合同约定的贷款一次性足额发放给借款人,借款人于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全额偿还贷款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本金。

  实际贷款日期与上述记载贷款日期不一致,以接待双方办理的借款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实际还款日依次顺延,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按月利率千分之 整执行,利息贷款款发放之日起计算。经协商一致,贷款人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偿还贷款利息:

  1、按季付息,每三个月为一期,共 期,每期 元。

  2、按半年付息,每六个月为一期,共 期,每期 元。

  3、一次性付息,每期 元。

  4、其他: 。

  首期利息贷款人与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每期付息日为实际放款日次 (季/半年/年)起的前一日为每期对应日,以此类推。无对应日的,付息日为该期最后一日。最后一期付息日为不超过贷款到期日。

  第六条 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十五日向贷款人提交书面通知。

  2、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满足下列条件:

  A、自贷款之日起,贷款期限不足三个月(含三个月),不得提前还款;实际用款时间超过三个月的,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额外支付贷款人二十日的利息。

  B、部分提前还款的,还款金额不少于贷款本金的一半金额。

  C、在提前还款时,在本合同项下不存在到期应付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仅限于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

  D、提前还款部分按第五条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贷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E、由于借款人提前还款而造成贷款期限发生变换的,为偿还部分按原贷款利率计息。

  第七条 贷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需要办理贷款展期时,应在贷款到期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民间贷款合同。如贷款人不同意展期,则借款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第八条 借款人承诺

  1、本合同项下贷款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

  2、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偿还贷款本息,缴纳本合同约定的各类费用。

  3、当借款人出现危机及贷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在事件发生起五日之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4、对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给予保密。

  5、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或其它资料,并积极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核与贷款有关的个人资信情况(个人资产、还款能力及贷款使用等)。

  6、接受贷款人及其授权代理人通过合理方式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7、如要为其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应当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

  第九条 贷款人承诺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对贷款人提供的有关家庭资产、财务资料、生产经营方面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及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发放贷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4、应妥善保管抵(质)押权属证明及其他有关文件。

  5、有权了解、核实借款人及其他家庭成员身份、还款能力、个人信用和家庭财务状况,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申请、使用有关资料、文件。

  6、有权要求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有权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各项权利,要求借款人履行七仔本合同项下的其他各项义务。

  第十条 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两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对全部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为偿还的贷款本息和应付未付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贷款,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本合同自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借款人时解除:

  1、借款人为完全适当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和责任。

  2、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3、借款人将该贷款用于非法活动或为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

  4、借款人的资信恶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期还款能力,围巾贷款资金安全的;

  5、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借款人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合同;

  7、贷款人发生死亡或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个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或者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接贷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8、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贷款人贷款债权的变化,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

  9、影响贷款本息按期不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10、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1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履行的。

  借款人:

  抵押人:

  __年__月__日

民间借贷合同4

  文中蓝色字体后会有风险提示)编号:______公司:因我司之前向贵司借款用于______,及拖欠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相关费用等,给贵司造成对他人违约等重大损失,在取得贵司的谅解和债务减免(宽限)的情形下,各方经过反复认真地协商和结算,最终确认:我司尚欠甲方债务人民币______万元以及将来可能产生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债权实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现提出如下还款计划:

  一、分______期还款风险提示:

  还款计划书的目的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承诺及时还款。除了还款进度和违约责任的.承诺外,对于欠款的性质、时间、金额也必须明确,以免双方对该笔款项的内容认定不一而产生纠纷。

  此外,正常情况下,金额的填写最好包括大写和小写两种方式,以供对照,尽可能避免笔误或后期改动等情况。

  第一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二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三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四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风险提示:

  除每一期的还款截止时间和金额外,如有必要,可指定还款方式。

  无论是否制定还款方式,或指定何种还款方式,在实际收到款项时,都必须保留相关的有效还款凭证,以免对方不认账。

  二、本借款人对______次借款______元,用______进行抵押,还款期限到期后,贵司有权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偿还借款及利息。______公司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间借贷合同5

  甲方:___,男,汉族,____年7月11日出生,住__市___路516号7栋1单元10楼1001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男,汉族,____年12月3日出生,住宜宾___街南段61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___民法院受理,案号为(____)___。现甲方、乙方在___人民法院的调解下,经充分协商,就该案件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乙方共同确认:

  1、乙方尚欠甲方借款本金45万元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元整);

  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按原约定的月息2分计,自____年10月1日起(____年10月1日之前的利息已经支付),暂计至____年12月31日为27000元,以后按借款的约定的借款利率计至实际还款日止;

  3、乙方应向甲方偿还甲方律师费计22500元;

  4、该案件诉讼费由乙方承担;

  5、该案件财产保全费由乙方承担;

  6、甲方就乙方提供的坐落于__市___1幢11层1104号房产中登记乙方及其配偶___名下的产权份额享有抵押权,并有权就抵押物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二、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付清本协议第一条第1、2、3、4、5款所指的全部款项。

  三、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向甲方付清本协议第一条第1、2、3、4、5款所指的'全部款项,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提供的上述抵押物,并就抵押物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四、本协议自甲方、乙方均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生效后,由___人民法院根据本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提交___人民法院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

民间借贷合同6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然后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

  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然后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然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然后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然后同意提交_______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民间借贷合同7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籍贯

  身份证号:

  借贷人(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籍贯

  身份证号: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姓名

  籍贯

  身份证号:

  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上列 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第201条;《担保法》第2章21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精神,经 方充分协商共同达成如下民间借贷担保合同诸条款,供 方保证遵守履行,终不反悔。

  一、甲方将权属归已的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整)借贷给乙方作 使用,利率为 ‰,于 年 月 日准时一次性以人民币结清本息金。

  二、乙方若在还贷日不能全部归还贷款者,甲方有权向丙方如数追偿乙方的上述贷款,丙方无条件的有义务按《担保法》第2章21条规定,向甲方还贷。

  三、丙方在本合同中的.担保责任为连带责任担保,适应《担保法》第26条规定。

  四、乙方或者丙方在担保期内,若不能如期偿还借款时,可将权属归己的 实物作抵押物,甲方可以将抵押物折价清偿乙方的借款,不足部分,可另行向 ( )方追偿。

  五、违约金支付方式: 方不按合同诸条款约定偿还贷款者,若超过一天者,每日除按本金的2℅承担违约金外,还必须承担如下责任:

  1、损害赔偿金。即:追款误工费、交通费。

  2、实现债权的起诉费,交通食宿费,聘请律师费及其他鉴定等费用,由违者承担。

  六、上述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产生约束力,至甲方收清贷款日止失效。

  七、该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平等协商,协商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合同发生争执无法协商处理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出借人:

  借贷人 :

  担保人:

  年月日:

民间借贷合同8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放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出借人在将款项出借给借款人之前,应该明了借款人借款的用途。借款的用途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使用于非法活动。如果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与借款人串通一气或者明知故做而借款给借款人的,对于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总则》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为__________)已于_______年____月

  日全部还清,互不拖欠。双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立《借款协议》作废。

  二、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事由再次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为___________)。鉴于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额借给甲方。每日利息为本金的_______%。上述欠款及利息双方约定甲方必须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清给乙方。

  风险告知:上述条款约定了借款的利息,通常情况下借款合同的借款由当事人进行协商约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款;自然人之间约定有偿借款的,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不允许计收复利。

  三、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还清欠款。逾期未还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额的.____%计算罚息;逾期每超一个月,在上一个月罚息基础上加收____%的罚息,直至还清为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五、根据本协议的需要及双方发出的通知、往来联系的便利,双方在本协议确定的联络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方变更联络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七、因解决本协议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注:

  1、说明:本协议内容经甲乙双方达成合意后打印成文,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行生效。

  2、上述协议双方已各执一份。

民间借贷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______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______%;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

  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 _____%)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名册,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I仲裁机构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民间借贷合同10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借贷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

  一、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上列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依据《民法典》第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准时一次性以人民币结清本息金。

  二、乙方若在还贷日不能全部归还贷款者,甲方有权向丙方如数追偿乙方的'上述贷款,丙方无条件的有义务按《民法典》第2章21条规定,向甲方还贷。

  三、丙方在本合同中的担保责任为连带责任担保,适应《民法典》第26条规定。

  四、乙方或者丙方在担保期内,若不能如期偿还借款时,可将权属归己的实物作抵押物,甲方可以将抵押物折价清偿乙方的借款,不足部分,可另行向()方追偿。

  五、违约金支付方式:方不按合同诸条款约定偿还贷款者,若超过一天者,每日除按本金的2℅承担违约金外,还必须承担如下责任:

  1、损害赔偿金。即:追款误工费、交通费。

  2、实现债权的起诉费,交通食宿费,聘请律师费及其他鉴定等费用,由违者承担。

  六、上述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产生约束力,至甲方收清贷款日止失效。

  七、该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平等协商,协商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合同发生争执无法协商处理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出借人:__________借贷人:__________担保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民间借贷合同11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借款用途

  _____要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三、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民间借贷合同12

  出借方:

  借款方:

  借款方为扩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 元整(¥ )。实际借款额以汇款水单为准

  第三条借款类型:

  本借款为无利息借款。

  第四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 借款期限:共两年半,自20xx年03月22日起,至20xx年9月21日止。出借方将该款项两次汇到借款方指定帐户。

  (1)20xx8年03月30日之前,划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2)20xx年06月15日之前,划款人民币陆拾陆万伍仟元整.

  2、还款期限:20xx年9月21之前。

  3、借款方如未按约定时间内还清款项,应还款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并最终还款日期为20xx年9月20日。

  第五条 还款资金

  有限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 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 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按时还款。

  (二)出借方义务

  1、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支付到借款人帐户。

  2、出借方应当对借款人相关的.债务、财务、经营及各类商业信息保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 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 由于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3、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盖章):

  出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住所:

  住所:

  基本账户开户行:

  银行账户开户行:

  账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民间借贷合同13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居住地: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居住地: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居住地: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自愿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三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各方共同信守。

  一、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资金周转困难,特向甲方夫妻借款现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乙方承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还款。如若逾期还款,逾期利息以欠款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借款时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逾期利息。

  二、乙方承诺在约定还款日期内还款。如逾期未还款则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及逾期利息等)。

  三、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承诺还款之日起两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四、本合同的约定和履行中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六份,甲乙丙各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捺印)/(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捺印)/(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名捺印)/(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间借贷合同14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

  鉴于:

  乙方因资金紧张,急需流动资金,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借款,且丙方为乙方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利率、期限

  1、乙方向甲方借款的金额为:___________

  2、借款利率和计息方式:

  (1)本合同项下借款为固定利率,月利率为_______

  3、贷款期限:

  本项贷款的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甲方要求提前归还时,则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本合同生效后,按约定时间将借款足额汇入乙方帐户。

  2、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乙方进行不法活动,甲方有权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借款。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向甲方指定的账户上汇入当期应付的利息或本金。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支付本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2、乙方违约,除承担还本付息、逾期罚息的违约责任外,对于甲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评估费用等)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纠纷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六条:保证方式

  保证人自愿为出借人在本同项下发生的所有债权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七条:保证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第八条:其他

  1、甲方指定以下帐号收取本金和利息

  开户行: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

  2、乙方指定以下帐号收取借款

  开户行: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

  3、结息日为每月的_______日。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保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

  20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间借贷合同15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4保证担保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1。6甲方进账方式:出借人甲方按借款人乙方要求于年月日通过账户(账号:、开户银行:)转账人民币万元至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中:户名:

  ;账号:;开户银行:支行。

  2。还款方式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3。担保

  3。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3。2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3。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3。5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6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7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乙方权利、义务

  4。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4。2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4。3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4。4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4。5

  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5。违约责任

  5。1甲方应按约定日支付借款,否则乙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支付的违约金。

  5。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不变。

  5。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3。1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5。3。2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5。3。3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5。3。4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债权遭受严重损失的;

  5。3。5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5。4

  乙方逾期不归还借款本金和不足额支付利息的,或者丙方接通知后,拒绝履行担保责任的,则甲方有权选择按未归还的借款本金加未付利息的总额以每日1‰计收逾期罚息,或者选择按未归还的借款本金加未付利息总额的30%计收违约金,直至乙方或者丙方承担完全部偿还责任为止。

  6。合同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6。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6。2

  本合同项下之担保人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离婚、失业、死亡、失踪及担保人名下财产涉及法律纠纷被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形),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借款。

  6。3本合同经三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签订新的.补充协议方可变更,未经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变更本合同。

  7。争议解决

  7。1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任一方均可通过诉讼解决。

  7。2

  发生争议是通过诉讼或者其他非协商方式解决争议的,则乙、丙方除要承担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等的赔偿责任外,还须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必然产生的文印费、差旅费、交通费、律师费等费用。文印费、差旅费、交通费等费用,三方约定按300元/天计算支付;律师费按律师事务所收费开具的票据为依据承担支付。

  7。3

  若乙方在借款期间或者债务偿清前突发疾病或遭遇交通事故、地震、海啸等意外事故而受伤、失踪或者死亡等导致丧失赔款能力的,则甲方可不受借款期限的限制,随时收回借款本息并可直接向保证人丙方主张要求其全额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还本付息及违约金的偿付责任,也可直接起诉丙方主张上述债权,丙方自愿承担偿付责任无异议;若丙方在借款期间或者债务偿清前突发疾病或遭遇交

  3

  通事故、地震、海啸等意外事故而受伤、失踪或者死亡等导致丧失担保能力的,则甲方可立即要求乙方重新提供担保人或者提供其他担保方式,以确保甲方债权的安全。否则,甲方可不受借款期限的限制提前收回借款本息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利息、罚息、违约金等计算至收回借款当日止。

  7。4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有两个以上担保人的,相互之间对本合同债务负连带担保责任。

  8。其他

  本合同一式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丙方(签字捺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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