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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孩子时家长不适合护短
有的家长在教育孩子时喜欢“护短”。孩子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家长总认为孩子不懂事,大了自然就变好了。
11岁的小建是某小学五年级学生。由于家长的娇惯,小建一向不遵守学校的规章纪律,对老师和同学也缺少尊重。他上课爱缠着同学讲小话,课间经常和同学发生摩擦,受到老师批评时,也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一日班上测验,新来的实习老师监考。当这位老师提醒学生注意考试秩序时,小建竟指着老师对同学说:“考试秩序谁不知道啊,老师像个白痴!”
老师严厉批评小建后,将其家长请到学校。可是没等老师反映完孩子的情况,家长便不耐烦地说:“我伢说他没做错事,肯定是老师对孩子有看法才这么说。”甚至责怪老师不该批评孩子。
有的家长总认为自己的孩子完美无缺,和老师沟通时,总是站在孩子的立场为其辩护,却不正视孩子的毛病和缺点。
成功的家长往往是既善于发现孩子身上的闪光点,又能正视其缺点,而不会对孩子无原则地溺爱。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应该做“尊师重教”的表率,如果家长对老师都不尊重,孩子又怎会尊重老师呢?
几位家长带着孩子在一家幼儿园里玩耍。其中有两个四岁的小女孩儿在滑梯上嬉闹,可能因为在玩闹中发生了碰撞,一个小女孩儿打了另一个一下,另一个小女孩儿就还手也打了一下,几个回合下来,其中一个就哭了。这时,孩子的哭声引来了在不远处的家长,她气冲冲地问女儿是谁打哭她的。被打哭的小女孩儿见有老妈撑腰,立刻停止了哭闹,指了指把她弄哭的小女孩儿。
令人吃惊的是,这位家长气冲冲上去就给了打人的小女孩儿两个嘴巴,小女孩儿的脸顿时红肿起来,很快“哇”的一声大哭起来。这时小女孩儿的爷爷也跑了过来,见孙女被对方家长打了,气不打一处来,就和对方家长争吵起来。对方家长起先还不肯承认打孩子的事,后来又改口说:“打了又怎么样?打了又怎么样?”
本来小孩儿在一起打闹很正常,但不能因此就迁怒于别人家的孩子,大人更不应该动手就打才四岁的孩子,这样护短太出格了。要改变孩子,家长首先必须承认孩子身上的问题,并从中去发掘孩子存在问题的根源,只有这样才能对症下药,一味地护短只会令孩子的问题越积越多。
有一个民间传说:古时候有个小孩儿非常顽皮。一次爬上大树玩耍,一时内急,来不及下树方便,就站在树上撒尿。正巧一个大善人路过被尿了一身,抬头一看是个小孩儿,又怕吓着小孩儿,就招手把他叫下来,给他精美的食物吃,还夸他勇敢。
小孩儿得到鼓励,以后常爬上大树向过往的行人撒尿玩耍。受害人有谩骂的,有找家长论理的,其家长却说小孩子不懂事等等,一味袒护孩子。由此小孩子更加肆无忌惮,专门故意搞恶作剧。
有一天,一个大恶人路过,也被尿了一身。他一声不吭,招手示意小孩儿下来。小孩儿以为又有好吃的,就从树上下来了,走到对方面前。谁知大恶人竟伸手拔出刀,一刀就把小孩儿砍死了。孩子的家长哭天喊地,后悔没好好教育孩子,落得如此结果。
这虽然只是一个传说,却说明了家教的重要性。一个孩子的成长离不开良好的家庭教育,父母首先要教育孩子懂礼貌、懂规矩,不能只是护短。而日常生活中却经常看到只护短不教育的家长,这不能不让人担心!
古人说“慈母有败子,严家无悍虏”。是说父母对孩子娇惯溺爱、袒护姑息,就会养成败家之子;而家法比较严格的家庭里,就不会出现不服管教的孩子。梁朝时期,车骑大将军王僧辩的母亲魏夫人,“性甚严正”,从儿子小时候就管教得特别严格,毫不娇惯溺爱。以致儿子王僧辩“为三千人将,年逾四十”的时候,其母魏夫人只要看到他在执行公务中有过错,感到稍不如意,还会骂他。因此,王僧辩“能成其勋业”,很有作为,受到人们的称赞。
常言说,寸有所长,尺有所短。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孩子有优点、长处,也有缺点、短处。缺点和短处克服了,本身就是一种进步,也有利于发扬优点和长处。如果对缺点和短处漠然置之,不管不教,就等于默许。这样,优点和长处也保持不住。假如家长有意替孩子掩饰缺点和短处,孩子就会以非为是,有恃无恐,弄不好将来就会酿成大错。即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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