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07 07:14:38 资格考试公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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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在当下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通知,通知具有使用范围的广泛性、文种使用的晓谕性和行文方向的不确定性等特点。你知道通知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上半年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上半年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宁江区做好 20xx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宁江区内,或持有宁江区行政区域内居住证的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

  二、申请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通过评估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省内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合格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合格证书,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取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由毕业院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认定机构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户籍人员和持有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向户籍所在地、居住证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其中,吉林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使用已获取学历参加认定的非毕业年级的专升本学生及研究生,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向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特别提示(应届毕业生、非毕业年级的专升本学生及研究生在本校所在地申请!)(松原市只认定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教师资格)

  四、申请认定流程

  1.申请认定时间

  20xx年上半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工作时间:

  20xx年4月25日——20xx年5月12日

  20xx年上半年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工作时间:

  20xx年6月8日——20xx年6月21日

  2.网上申报

  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网站进行网上申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填写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与面试学科一致;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与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报名中出现的问题可查看系统中的“常见问题”!(系统上面的第四项)

  3.现场确认

  第一批现场确认时间:20xx年5月8日至5月12日8:30-11:00,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二批现场确认时间:20xx年6月15日至6月21日8:30-11:00,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6月17日、6月18日为周六周日不办理)。

  现场确认地点:宁江区政务大厅二楼综合窗口

  (宁江区新区街道新园街宁江区应急指挥中心大楼2层)。

  联系电话:xx。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白底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3)宁江区户籍社会人员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居住地认定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认定的学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5)学历证书。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提供证书原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学历层次毕业的申请人,需现场提供毕业证原件。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出具原件。

  (7)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学籍信息比对不成功的,提供学信网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宁江区教育局不指定体检医院,认定人员在网上自行下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自行选择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进行体检,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必须一个月以内)

  (9)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省教育厅可为港澳居民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函件便利。

  (10)视障人员、听障人员另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人其他须知事项

  1.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认定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2.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代替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六、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请进QQ群:575749616,进QQ群下载:1.幼儿园教师体检表 2.中小学教师体检表(本通知解释权归松原市宁江区教育局。)

宁江区教育局

  20xx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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