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建筑合同集合五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合同 篇1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国家现行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结合本项拆除工程实际情况和施工现场条件,认真研究,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范围:
4、其他现场条件开工前甲方、监理方及乙方现场交底。
5、承包方式:乙方包拆除包安全垃圾清运处置及包手续办理、包安全维护等;承包费按每平方米元。合计 元。开工前乙方并向甲方交纳安全及质量保证金 万元。
6、工期:自月 日止(分阶段实施,如遇风雨或不可抗力因素,工期延顺)。
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按照省市相关拆迁规定及拆除工程惯例,建筑物拆除到原地平面以及地砖清理完为准。
2、按双方约定清运完施工现场全部垃圾
3、拆迁过程中,对周边建筑物及设施按规定防护。
三、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委托 负责施工管理工作,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理;甲方协助乙方搞好施工现场协商工作。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3)、甲方提供乙方相应的原设计图纸(仅供参考)。
(4)、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等进行核查,发现隐患,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责任义务(根据自己的情况还修改)
(1)自拆除之日起,拆迁区域内施工安全责任全权由乙方负责。
(2)乙方要保证甲方主楼(3层)完好无损。
(3)乙方需保留甲方石墎、石画完好无损交于甲方。
(4)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规、政策和地方相关规章条例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专职监管工作全面落实,不留盲区。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施工组织方案》中的技术措施和反攻倒算规范,严禁有章不循,冒险蛮干。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不能污染环境,不能噪音扰民,不破坏花草树木。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的构筑物及环境要采取安全措施。要设置安全警戒线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施工安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7)乙方对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工伤事故,及他人人身伤害,包括财产损失负有全部责任。
(8)乙方负有对上岗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的责任和义务。
(9)乙方负责办理施工中的一切手续,并负责协调周边相关单
位及市容、市政、稽查、城管等部门的工作检查。
(10)乙方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安全情况,对施工中的事故处理要及时、妥当,不推不拖。
(11)拆除工地需设置必要的防护栏和明显摆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安全。
(12)工程验收施工完毕后,乙方书面形式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三天内组织相关人员按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组织验收。
四、付款方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乙方提供的银行帐户一次性会清,并退清安全保证金( 万元整)。
五、争议、违约和索赔
1、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不成的,由西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6)不可抗力。
2、违约
(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
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否则,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超过3日不予答复视为同意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索赔: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提供条件,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未能按合同的约定完成工作,甲方向乙方索赔相关损失。
六其它条款:
1、拆除旧料归乙方所有(钢筋、废钢铁、废旧门窗、废旧管线、设备及设施等)。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双方结清经济手续后自行失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建筑合同 篇2
出租方:
合同编号:
承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订 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 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条 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 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 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 出租方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凭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附件 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建筑合同 篇3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办公室装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范围室内装修(见预算清单)
4。 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半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参见附件清单)
5。 工程造价:
(1)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2)本工程总造价计算依据
A、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依据。
B、施工中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障碍引起的变更或增加措施等费用。
C、施工中甲方要求新增加的项目费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 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天(日历),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开工报告为准。
2。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3。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施工的;
(2) 由于甲方原因影响连续施工的(包括工程付款不到位);
(3) 由于设计变更或设计未确定的;
(4) 由于未办妥相关物业或行政审批手续的;
(5) 由于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一月内停电停水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 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配套或配套单位不能配合而影响施工的。
第三条 工程施工准备与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 开工前甲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办妥进场手续,甲方承担进场手续费用。
(2) 组织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
(3) 委托 为甲方代表,实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
(4) 开工前 1 天,甲方腾空装修场地以便工程开工。
(5) 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落实建设资金,按期拨付工程预付款,办理现场签证,竣工验收。
2。 乙方责任
(1) 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资料。
(2) 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资料,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施工总计划进度。
(3) 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好人员及材料设备的进场、采购、供应和管理。
(4) 严格按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并承担双方约定的维修保养协议相关规定。人为损坏的修理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5) 委托 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与甲方代表人员接洽。
第四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
1。 本工程合同预算以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为依据编制。
2。 由物业收取的管理配合、装修押金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3。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
4。 支付采取按工程进度分段付款方式。
5。 分段付款的时间及相应金额为
(1)合同签订时付合同价 50 %,计¥ ( 元整 );
(2)玻璃进场时付合同价 45 %,计¥ ( 元整 );
(3)工程竣工时,付总价的 5 %, 计¥ ( 元整 );
工程变更项目款项于双方确认,付完此款项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第五条 施工质量与设计变更
1。 坚持按图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 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发出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签协后方准施工。
(2) 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甲方必须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甲、乙双方签协后方准施工。
(3) 如因甲方投资不足,不能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4) 如因乙方施工技术、质量和原材料不达标,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2。 乙方如遇到重要及复杂的隐蔽工程内容,可通知甲方共同验收,如甲方未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第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
1。 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
2。 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出具工程验收证明。
3。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应视为甲方已确认工程合格,若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 乙方于工程竣工后,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修服务,但不包含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部分。
第七条 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 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确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双方应按规定协商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2。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工作,严格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要求及严格执行治安消防条例。
3。 工程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工伤和急病等,甲方有提供方便、协助抢
救义务,责任和费用均由责任方负担。
第八条 工程处罚及仲裁
1。 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二进行处罚,工期处罚待本工程竣工后一次结清。若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合同价的30%的违约金。
2。 甲方拖延结算及付款,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者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增补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工程预算书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
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自动终止。
4。 本合同有效附件。
(一) 乙方提供平面图纸;
(二) 工程预算书;
(三) 补充条款;
(四) 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4
第一部分 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料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称简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
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
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瀑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
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
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
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应按甲
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
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
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
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
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
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
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
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
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第十九条 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三十五条 争议
35.1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
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违约
36.1 违约的处理:
36.2 违约金的数额:
36.3 损失的计算方法:
36.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七条 索赔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第四十一条 保险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四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 合同生效日期: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
44.1 合同副本份数:
44.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4.3 合同制订费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单位或受委托的项目部):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和本省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劳动关系,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有关问题作以下约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
1、不足一个月时间的用工: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不设试用期)。
2、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用工:以_______工程完成之日(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为本合同的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从事(工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劳动报酬
1、工资计算方式:
(1)计时(每天或每月工资标准)
(2)计量(件)(单价数量)
2、工资支付方式: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资的,每月人民币______元;按工作进度支付工资的预付_____ ‰,计人民币______元,余款待任务完成后全部付给。
甲方应制作工资发放花名册,并由乙方本人签字或书面委托他人代签,领取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
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其中每月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计 _____元。
五、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及其它约定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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