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时间:2023-08-02 11:54:03 建筑合同 我要投稿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5篇(经典)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5篇(经典)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

  一、所属工程承包施工内容

  1、对木工在施工中的要求: 首先要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对项目部所发的变更资料,技术交底,安全交底认真执行;

  施工过程中对完成的工程量每天要及时对照规范自检,及时整改,杜绝返工;

  有节约材料的指导思想,认真进行模板工程劳务承包协议书的配制及开具租赁材料料单;

  每个工作面施工完毕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到原堆放地点; 要有文明施工的'指导思想,做到材料堆放整齐,拆除后材料不得从楼面往下扔;

  每天做到施工用具清理入库,摆放整齐,整个木工区域内有人清扫;

  施工中模板拆除后应清理、整修、上脱模剂、分类堆放到指定地点,保持场面道路畅通;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木工班长始终在现场,进行协调工作,始终有负责技术的管理人员在现场配合项目部进行质量及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乙方木工班长是 、技术管理员;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需用井字架、塔吊进行垂直运输的应听从项目部的安排,不得自行操作;

  配合其他工程的工作,如配合水电工的墙、地面的留洞、留槽等;

  爱护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应停止作业,及时通知项目部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2、甲方仅提供乙方以下工具:

  a)翻斗车

  b)板车

  c)塔吊

  d)井架

  e)高凳

  f)跳板。 由乙方自带和采购的小型机具、安全帽(带)及劳保用品。如安全帽(带)、雨衣、胶鞋、手套、灰桶、洋锹、洋镐、墙线、凿子、郎头、扫帚等所有除甲方提供施工机具外用木工必须自带所有施工机械,包括混凝土表面的打磨机械和凿混凝土的工具及用品。

  二、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按甲方签证的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准。

  2、总工期为 天,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具体施工进度根据甲方所安排的进度计划严格执行如期完成。从浇砼垫层开工期:c:____日历天;b:____日历天;a:____日历天。

  三、总的施工要求:

  依照本工程施工图,施工说明书及变更、按国家建委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验收规范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具体验收规范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四、进度质量奖罚:

  1、甲方现场安排总进度计划,进度不能如期完成,每延期一天罚款 100 元,周进度计划,每延期一天罚款 100 元。

  2、本工程主体模板分项必须确保优质主体结构,如模板分部达不到优质主体,主体扣除 2 元2,主体验收作一次评价。

  3、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返工重做,以返工材料价格五倍赔偿。

  4、工程中所有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现场施工员有权做出处罚,罚款在生活费或工资款中扣除。

  五、安全达标要求: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建筑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

  六、工程中所用的建筑材料

  全部由甲方供应到工地现场,如发生材料不能及时供应,脱节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办理停工签证手续。

  七、各工程承包价格如下

  (1) c厂房 元㎡、b厂房 元㎡ 主体结构达到优质;不粉刷按c厂房 元㎡、b厂房 元㎡ 结算 。a厂房暂定由乙方施工,如b、c厂房施工质量达不到优质主体,甲方有权另行发包给其它班组。a厂模板承包价为 元㎡,质量及其它各方面做得较好将另行奖励0.5~1元㎡;做不好时扣0.5~1元㎡。

  (2)以上分部工程,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另行安排其他队伍施工,施工的每分部单价按以上单价在总价内扣除。

  (3)在每一分部工程施工前甲、乙双方必须另签施工协议,如分部不签施工协议,该分部不得清帐。

  2、生活费发放按甲方所排工程进度发放,具体每月生活费发放金额按每月各工种实际出勤施工人数,按 15 元天计算,生活费发放必须经过现场管理人员签字后报项目经理部审批。人工工资在春节之前付已完成工作量的70%以上,余款________年内结清。

  甲方:_____ 乙方:___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2

  甲方:(发包方)

  乙方: (承包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内容、承包的范围、开工和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内容)

  第二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本条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

  第三条 图纸(写明图纸提供的日期、套数、保密要求以及图纸的解释等)

  第四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在单位中的职务)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基础工作

  第六条 工程进度计划

  第七条 工程监督(包括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等)

  第八条 人事同价款及其调整

  第九条 工程预付款及工程价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第十条 工程验收

  第十一条 决算

  第十二条 保修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份,当事人各执__份。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写明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3

  发包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石翁镇财政所院内新建房屋一栋,建筑面积165,甲方将该工程以全包工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有关具体事宜经双方商定后达成如下承包合同。

  一、工程概况

  楼房一共两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_____㎡,层高_____米,建筑总高度_____米。

  二、承包形式

  甲方以全包工的形式承包乙方,所有泥工、付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木工、架子工及所有架子树拆完归堆,场地清理一并在内。所有施工工具、施工机械、模板、支撑及配套、元丁、元丝、脚手架及配套元丝、马钉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水、电。

  三、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所规定的安全标准操作施工,切实把好用电、用水、机械操作等安全责任关。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内容

  乙方按甲方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基础工程、正负零以上的'主体工程、屋面工程、外墙工程(打底抹光)、内墙打底抹光、楼面捣制、平屋面随捣随光,地面捣制及所有材料的搬运,清理落水灰、施工现场清理等一并在内。

  五、施工质量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标准规模施工,决不允许偷工减料与浪费材料,如发现上述行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如未按甲方图纸施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在合同解除前,属乙方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修理。

  六、承包单价

  按国家建筑工程标准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单价_____元(小写_____元整),合计_____元整(小写:_____)。

  七、付款方式

  该工程于年月年月工,工程款的结算: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一年保修期满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

  八、本合同一式希共同维护执行。

  发包人: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4

  总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为了加快甲方总承包大兴新区三民村馨苑小区1#楼工程建设速度,保证质量按期任务,甲方拟将本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

  1、设计单位:

  2、建设单位:

  3、工程名称:三民村馨苑1#楼

  4、工程地点:三民村

  5、结构形式:剪结构

  二、承包方式及承包价款

  1、承包方式:包工及包周转材料及辅料(注不包括:钢筋、水泥、石子、砂、砖、涂料、瓷砖)。

  2、承包价款:不含税的价格(含:模板、支撑、钢管、扣件、安全网、外架及安全防护设施,钢筋制安、焊接及机具、二级电箱、电缆、混凝土布料机、木工机具、劳保用品、室内外抹灰),(不包括水、电、暖安装、油漆刷白、玻璃、防水工程、另外墙保温只限人工费)。

  3、合同价款:元/㎡

  三、承包工程内容及工作量

  1、承包范围:按结构设计图所包含的基础垫层及垫层以上所有的土建工程的主体结构以及本工程所涉及的`辅助工程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施工,外加的拉搭设拆除。

  2、工程内容及要求:

  按照设计及验收规范,安全文明施工规程的标准完成:基础垫层及垫层以上设计蓝图所包含的钢筋、模板、混凝土保温(内外墙保温板除外)、室内外抹灰巾瓷、楼地面室内外土方等工程场管理;安全文明所涉及道路场地硬化的材料加工、制安、装卸车、二次倒运、冬雨季工程的施工。(空调预留洞除外)。

  四、结算程序及方式:

  1、±0、00以下建筑面积按倍计算面积;

  2、±0、00以上按建筑面积计算,具体按“20_”预算定额标准执行。

  3、主体封顶屋面防水以上构筑物按实际面积计算,檐高不足2、1m按实际面积的1/2计算??

  五、付款方式:

  1、乙方垫资至 层封顶后付已完工程量的75%;按 元/㎡进行结算;

  2、 层封顶后以上按月进度付已完工程量的75%;按 元/㎡ 进行结算;

  3、春节放假甲方按已完成的工程量的80%支付乙方工程款;按进度款单结算。

  4、后续工程量甲方按月进度的75%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

  5、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时,甲方支付给乙方主体工程款的80%;

  6、甲方全部工程竣工交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总工程款95%;一月内确定工程决算。

  7、留5%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保修期为一年。(保修金不计利息)

  六、工期要求和工期奖罚:

  根据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工期为一年(具体以甲方进场开工令为准)。

  七、工程质量等级和要求:

  本分项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质量等级,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达不到合格等级,甲方按结算价的2%以下收取赔偿损失。

  八、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和等级:

  乙方必须保持施工现场现场和生活区整洁,必须符合(建工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工地管理评比办法)要求。劳务价格中已含1、6%的文明现场施工增加费,若因乙方在自己工作范围内未达到等级要求,没有评比上文明工地等级,则按人工费总价一定比例扣除文明施工增加费,但甲方协商周边关系及硬件设施。

  九、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乙方进场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组织施工。

  (2)乙方做好抄平放线及各分项分部工程的自检和技术复校工作,以书面形式报验,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3)乙方主要施工人员,必执证上岗,必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实行限额领料,完善领料手续,消耗控制在定额内,材料超出定额部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扣罚。

  (4)乙方必须严格按现行施工规范要求严格施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其返工部分人工费材料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返工人工费总和3%的罚款。

  (5)乙方施工员到位后,按甲方要求组织施工,要保证施工人员相对稳定,遇特殊情况,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撤离施工现场,如未经同意擅自撤离施工现场,视为乙方单方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6)乙方所提供的材料、机械、设备及周围材料及辅助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机械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否则造成的损坏丢失和不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教育工人爱护产品,做好产品保护工作对损坏产品的情况,要进行经济赔偿并自觉予以修复。

  (8)暂停证工本费、计划生育费及工人技术工程上岗证等由乙方承担。

  (9)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十、安全文明生产:

  (1)乙方进入工地,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等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坚决杜绝材料浪费及野蛮施工,乙方如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意识教育,班前做安全交底,并有书面交底记录,设立专职安全员,随时随地督促检查,所有进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岗,打架斗殴,违者惩罚直至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安全帽、安全带、安全标语费用自理)

  (3)乙方所有施工人员,随时注意安全,做到不伤及他人或被他人伤及。乙方人员自身原因在工地上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以及由于乙方人员野蛮操作,造成工地其它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4)在施工期间,乙方特殊工程人员,必须上岗,如因无证工作引起的事故及连带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将人员名册交到甲方及项目部,人员要调整要在名册上及时调整,否则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在施工现场,乙方不得使用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及50岁以上的老年工人,特殊人员由甲方认可后方可上岗,未经甲方同意,严禁职工家属,小孩借住工地宿舍,违反规定每人罚款100—500元,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挂220V以上电线,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经发现除没收外,并罚款200元/只。

  十一、保修:

  乙方承担自己所承包范围的工程保修,保修安国家现行保险期文件规定执行,本工程保修金为合同价款的5%,保修期为壹年。保修金在整个工程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壹年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结算。

  十二、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5

  一、定义与解释

  第一条 定义,本合同(按下文所定义的)中的下列词和用语,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雇主是指本合同所指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承包商同意,不包括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本合同中的雇主为_________(填入名称)。

  1.2 承包商是指其投标书已为雇主接受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雇主同意,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本合同中的承包商为_________(填入名称)。

  1.3 分包商是指本合同中指定作为分包工程某一部分的分包商的任何当事人,或由工程师同意已将工程的某一部分分包给他的任何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

  1.4 工程师是指雇主为本合同目的而指定作为工程师,或由雇主随时指定并书面通知承包人要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师以工程师身份行事的工程师。本合同中的工程师是指_________(填入名称)。

  1.5 工程师代表是指由工程师根据本合同随时指定的人员。

  1.6 合同是指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包括说明书、图纸、规范、工程量表、投标书、中标函、合同协议书,以及其他明确列入中标函或合同协议书(如已完成)中的此类进一步的文件。

  1.7 规范是指合同中包括工程规范,以及根据第95条规定的或由承包商提出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对规范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8 图纸是指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向承包商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性质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商提供并经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样、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性质的其他技术资料。

  1.9 工程量表是指构成投标书一部分的已标价的以及完成的工程量表。

  1.10 投标书是指承包商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为工程的实施、完成和任何缺陷的修补,向雇主提出并为中标函接受的报价书。

  1.11 中标函是指雇主对投标书的正式书面接受。

  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本合同第26条所述的合同协议书。

  1.13 投标书附件是指附于本合同之后并包括在投标书格式内的附件。

  1.14 开工日期是指承包商接到工程师根据本合同发出开工通知书的日期。

  1.15 竣工时间是指合同规定从工程开工日期算起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区段施工结束并且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

  1.16 竣工检验指合同规定的或由工程师与承包商另行商定的检验,这些检验是由承包商在雇主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区段接收之前进行的。

  1.17 移交证书是指依据第93条颁发的证书。

  1.18 合同价格是指中标函中写明的按照合同规定,为了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任何缺陷的修补应付给承包商的金额。

  1.19 保留金是指雇主根据第92.2(a)规定留存的所有金额的总和。

  1.20 工程是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为二者之一。

  1.21 永久工程是指根据合同将实施建造的永久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22 临时工程是指在工程实施、完成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时需要或有关的所有各种临时工程,但承包人的设备除外。

  1.23 工程设备是指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械、仪器以及类似设备。

  1.24 承包商的设备是指在工程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补中所需要的全部装置和任何性质的物品,但不包括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

  1.25 区段是指在合同中具体指定作为一个区段的工程的一部分。

  1.26 现场是指由雇主提供的用于进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可能明确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场所。

  1.27 费用是指在现场之内或之外已正当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管理费和应合理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1.28 日是指历法日。

  1.29 外币是指工程所在国之外的任一国家的货币。

  1.30 书面函件是指任何手写、打字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第二条 解释

  2.1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词应包括公司和企业以及任何具有法定资格的组织。

  第三条 单数和复数

  3.1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包括复数含义,视合同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第四条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4.1 在合同条款中,无论何处述及由任何人发出或颁发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指书面的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而通知、证明或决定字样均应据此解释。对于任何此类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都不应被无故扣压或拖延。

  二、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第五条 一般规定

  5.1 本合同的内容和范围详细规定在本合同的附件当中,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还包括提供本合同指定或从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的一切劳力、材料、施工设备、临时性工程和不论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第六条 承包商的工作范围

  _________。

  第七条 雇主的工作范围

  _________。

  三、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第八条 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8.1 工程师应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

  8.2 工程师可行使合同中规定的或者合同中必然隐含的权力。但是,如果根据雇主任命的工程师的条件,要求工程师在行使上述权力之前,应得到雇主的具体批准,则此类要求的细节应在本合同予以表明。否则,即应视为工程师在行使此类权力时均已事先经雇主批准。

  8.3 除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外,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

  第九条 工程师代表

  9.1 工程师代表应由工程师任命并对工程师负责,应该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师根据第9.2、9.3款可能授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9.2 工程师可以将赋予他自己的职责和权力委托给工程师代表并可随时撤回此种委托。任何此类委托或撤回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且在其副本送达雇主和承包商之后,始得发生效力。

  9.3 由工程师代表按工程师的委托向承包商发出的任何信函均与工程师发出的信函具有同等效力。但:

  (a)因为工程师代表的失误,未曾对任何工作、材料或工程设备发出否定意见,不应影响工程师对该工作、材料或工程设备提出否定意见,并发出进行改正的指示的权力;

  (b)若承包商对工程师代表的任何函件有任何质疑,他可将该问题提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应对此信函的内容进行确认,否定或更改。

  9.4 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可任命任意数量的人员协助工程师代表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工程师代表应将此类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权力范围通知承包商。上述助理无权对承包商发布任何指示,除非此类指示对他们行使助理的职责和确保他们根据合同规定材料、工程设备或工艺质量进行验收是必不可少的,任何助理为此目的的发出的任何指示均应视为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示。

  第十条 书面指示

  10.1 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发出指示,若工程师认为由于某种原因有必要以口头形式发出任何此类指示,承包商应遵守该指示。工程师可在该指示执行之前或之后,用书面形式对其口头指示加以确认,在这种情况下应认为此类指示是符合本款规定的。若承包商在7天内以书面形式加以否认,则此项指示应视为是工程师的指示。本条规定应同样适用于工程师代表和任何根据合同任命的工程师的或工程师代表的助理发出的指示。

  第十一条 工程师应行为公正

  11.1 凡按照合同规定要求工程师自行:

  (a)表明他的决定、意见或同意,或

  (b)表示他的满意或批准,或

  (c)确定价值,或

  (d)采取可能影响雇主或承包商的权利和义务的行动时,他应在合同条款规定内,并兼顾所有条件的情况下,做出公正的处理。任何此类决定、意见、赞同,表示满意或批准、确定的价值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合同规定予以公开、复查或修正。

  四、转让与分包

  第十二条 合同转让

  12.1 没有雇主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利益或好处进行转让,但下列情况除外:

  (a)按合同规定应支付或将支付的以承包商的银行为受款人的费用,或者

  (b)把承包商从任何责任方那里获得免除其责任的权利转让给承包商的保险人。

  第十三条 分包

  13.1 承包商不得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没有工程师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此类同意均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商应将任何分包商、分包商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完全视为承包商自己及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一样,并为之负完全责任。但对下列情况承包商无需取得同意:

  (a)提供劳力,或

  (b)根据合同的规定采购材料,或

  (c)合同中已被指定的分包商对工程的任何一部分进行分包。

  第十四条 分包商义务的转让

  14.1 当分包商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商承担了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限结束后的任何期间须继续承担的任何连续义务时,承包商在根据雇主的要求和由雇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在缺陷责任期满之后的任何时间,将上述未终止的此类义务的权益转让给雇主。

  五、合同文件

  第十五条 语言和法律

  15.1 拟定合同文件的语言为_________(填入语言名称),其主导语言为_________(如果有二种以上的语言时)

  15.2 适用于本合同并据以对合同进行解释的法律为在_________国家生效的法律。

  第十六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16.1 构成合同的文件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但在发生分歧时,则应由工程师对此作出解释或校正,工程师并应就此向承包商发布有关指示,在此情况下,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构成合同的文件的优先次序为:

  (a)合同协议书;

  (b)中标函;

  (c)投标书;

  (d)本合同;

  (f)规范和图纸;

  (g)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条 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

  17.1 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商两套复制件。承包商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商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商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

  17.2 承包商应将其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此外,承包商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

  17.3 上述提供给承包商的或由承包商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商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第十八条 进展中断

  18.1 如果工程师未在合理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示并有可能造成工程计划和施工的延误或中断时,承包商应向工程师呈交通知书,并同时向雇主呈交副本。该通知书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示,需要的原因和时间,以及如果延误会使工程误期或中断等详细说明。

  第十九条 图纸误期和误期的费用

  19.1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商按18.1款发出和通知书中已说明了的任何图纸或指示,而使承包商蒙受误期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时,则工程师在与雇主和承包商作出必要的协商后,应作出如下决定:

  (a)根据合同规定,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利,和变更原合同的权利。

  (b)需增加到合同价格上去的此类费用的数额,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二十条 承包商未能提交图纸

  20.1 如果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发生任何图纸或指示的全部或部分原因是由于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的要求提交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则工程师在根据第19.1款规定作出决定时,应将承包商的这一失误考虑在内。

  第二十一条 补充图纸和指示

  21.1 为使工程合理而正确地施工和竣工,以及为修补其中的任何缺陷,工程师应有权不断向承包商发出此类补充图纸和指示。承包商应贯彻执行并受其约束。

  第二十二条 由承包商设计的永久工程22.1 凡合同中明文规定应由承包商设计部分永久工程时,承包商应将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师批准:

  (a)为使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感到满意所必须的图纸、规范、计算结果及其它材料,以及

  (b)使用和维修手册连同竣工后永久工程图纸,这些资料须足够地详细,以使雇主能够对采用该设计的永久工程进行使用、维护拆卸、重新装配和调整。在此类使用和维修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获得工程师批准之前,不能认为该工程已经竣工并可按合同规定进行接收。

  第二十三条 责任不受批准影响

  23.1 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批准,不应解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

  六、一般义务

  第二十四条 承包商的一般责任

  24.1 承包商应按照合同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精心和努力,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设计、施工和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承包商应为该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竣工以及为修补其任何缺陷而提供所需的不管是临时的还是永久的全部的工程监督、劳务、材料、工程设备、承包商所用设备以及其他物品,只要提供上述物品的必要性在合同内已有规定或可以从合同中合理地推论得出。

  第二十五条 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

  25.1 承包商应对所有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稳定和安全负全部责任。承包商对不是由他编制的永久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者任何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应承担责任。凡是合同中明确规定由承包商设计的部分永久工程,尽管有工程师的任何批准,承包商应对该部分工程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合同协议

  26.1 在被邀请签约时,承包商应同意签订并履行合同协议书,该协议书的拟定和签订费用由雇主负担。

  第二十七条 履约保证

  27.1 承包商应在收到中标函之后28天内,按投标书附件中注明的金额取得担保,并将此保函提交给雇主。当向雇主提交此保函时,承包商应将这一情况通知工程师。提供的担保机构须经雇主同意。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外,执行本款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商负担。

  第二十八条 履约保证的有效期

  28.1 在承包商根据合同完成施工和竣工,并修补了任何缺陷之前,履约保证将一直有效。但在根据本合同发出缺陷责任证书之后,即不应对该担保提出索赔,并应在上述缺陷责任证书发出后14天内将该保函退还给承包商。

  第二十九条 根据履约保证的索赔

  29.1 在任何情况下,雇主在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商,说明导致索赔的违约性质。

  第三十条 现场视察

  30.1 在承包商提交投标书之前,雇主应向承包商提供由雇主或雇主代表根据有关该工程的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资料,但是承包商应对他自己对上述资料的解释负责。

  30.2 应当认为承包商在提交投标书之前,已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及与之有关的可用资料进行了视察和检查,并对以下几点在费用和时间方面的可行性感到满意:

  (a)现场的形状和性质,包括地质条件;

  (b)水文的和气候的条件;

  (c)为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需的工作和材料的范围和性质;

  (d)进入现场的手段以及承包商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应当认为承包商的投标书是以雇主提供的可利用的资料和承包商自己进行的上述视察和检查为依据的。

  第三十一条 投标书的完备性

  31.1 应当认为承包商对自己的投标书以及工程量表中开列的各项费率和价格的正确性与完备性是满意的,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所有这些应包括了他根据合同应当承担的全部义务,包括有关物资、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提供或者为意外事件准备的临时金额,以及该工程的正确实施、竣工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必须的全部有关事宜。

  第三十二条 不利的外界障碍或条件

  32.1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如果遇到了外界障碍或条件,在他看来这些障碍和条件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见到的,则承包商应立即就此向工程师提出有关通知,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收到此类通知后,如果工程师认为这类障碍或条件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合理地预见到的,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应决定:

  (a)按合同规定,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力,和

  (b)确定因遇到此类障碍或条件可能会使承包商发生的任何费用额,并将该费用额加到合同价格上。工程师应将上述决定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另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此类决定应将工程师可能签发给承包商的与此有关的任何指示,以及在无工程师具体指示的情况,承包商可能采取的并可为工程师接受的任何合理恰当的措施考虑在内。

  第三十三条 遵照合同工作

  33.1 除法律上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者外,承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工程施工和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以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程度。在涉及或关系到该工程的任何事项上,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承包商都要严格遵守与执行工程师的指示。承包商应当只从工程师处取得指示,或根据第8.11条的规定,从工程师代表处取得指示。

  第三十四条 提交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度计划

  34.1 承包商应当在中标函签发日之后,以工程师规定的适当格式和详细程序,向工程师递交一份工程进度计划,以取得工程师的同意。无论工程师何时需要,承包商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一份对其进行工程施工所拟采用的安排和方法的总说明,以供参考。

  34.2 无论何时,如果工程师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第34.1款中已经同意的进度计划时,承包商应根据工程师的`要求提出一份修订过的进度计划,表明为保证工程按期竣工而对原进度计划所作的修改。

  第三十五条 提交现金流量估算

  35.1 在中标函签发日之后,承包商应按季度向工程师提交承包商根据合同将有权得到的全部支付的详细现金流通量估算,以供其参考。此后,若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商还应按季度提供修订的现金流通量估算。详细的现金流通量估算提交的时间应为_________天。

  第三十六条 不解除承包商的义务或责任

  36.1 向工程师提交并经其同意的上述进度计划或提供的上述一般说明或现金流通量估算,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三十七条 承包商的监督

  37.1 只要工程师认为是为正确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商义务所必需的,承包商应在工程的施工期间及其后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商或经工程师批准的一位合格的并授权的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对该工程进行监督。上述批准可由工程师随时撤回。该授权代表应代表承包商接受工程师的指示,或根据第8~11条的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示。

  37.2 如果工程师撤回了对代表的批准,承包商在接到此类撤回通知后,考虑到下述条款中提及的撤换人员的要求,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应尽快将该代表调离该工程,以后也不得再雇用该人员担任该工程的任何职务,而代之以经工程师批准的另一代表。

  第三十八条 承包商的雇员

  38.1 承包商应向现场提供与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有关的下述人员:

  (a)熟悉他们各自行业的、有经验的技术助理及有能力对工程进行正确监督的工长和领班,以及

  (b)为使承包商适当并按期履行合同义务所需要的此类熟练的、半熟练的技工和非技术工人。

  38.2 工程师应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商立即从该工程中撤掉由承包商提供的而工程师认为是渎职者或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以及工程师从其他方面考虑认为不宜留在现场的人员,而且无工程师的同意不得允许这些人员重新从事该工程的工作。从该工程撤走的任何此类人员,应尽快予以更换。

  第三十九条 测定并标示

  39.1 承包商应对下述工作负责:

  (a)根据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准确的放线。

  (b)上述规定的工程所有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其准线的正确性。

  (c)提供与上述工作有关的一切必要的仪器、装置和劳务。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如果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或基准线出现任何差错,当工程师要求对此进行纠正时,承包商应以自己的费用纠正此类差错,以使工程师满意。若此类差错是由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供的不正确数据所致,则工程师应根据第84条的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格,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39.2 工程师对任何放线工作或任何基准或标高的检查均不能在任何方面解除承包商对上述各项的精度所负的责任,承包商应仔细保护和保留好一切水准点、视准轨、测桩和工程放线所用的其他物件。

  第四十条 钻孔和勘探开挖

  40.1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任何时间内,如果工程师要求承包商钻孔,或进行勘探开挖,则应根据第83条规定以指示形式下达这一要求。但工程量表中已经包括了涉及此类工作的项目或备用金额者除外。此类勘探开挖应被认为包括疏浚。

  第四十一条 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

  41.1 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整修过程中,承包商应当:

  (a)高度重视所有授权驻在现场的人员的安全,并保持现场和工程的井然有序,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的安全和方便,或为了其他原因,在确有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工程师或任何有关当局提出要求时,自费提供并保持一切照明、防护、围栏、警告信号和看守;以及

  (c)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以保护现场及其附近的环境,并避免由其施工方法引起的污染、噪声或其他后果对公众造成人身或财物方面的伤害或妨碍。

  第四十二条 雇主的责任

  42.1 根据第66条的规定,如果雇主用自己的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在这方面他应当:

  (a)对所有授权在现场的人员的安全负全面责任;以及

  (b)保持现场的井然有序,以防对这些人员造成危险。

  42.2 如果根据第66条的规定,雇主在现场还雇用其他承包商时,雇主应同样地要求这些承包商在安全和避免危险方面负同样责任。

  第四十三条 工程的照管

  43.1 从工程开工日期起直到颁发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的日期止,承包商应对工程以及材料和待安装的工程设备等的照管负完全责任。照管工程的责任应随移交证书一起移交给雇主。但:

  (a)如果工程师为永久工程的某一区段或部分颁发了移交证书,则承包商从颁发移交证书之日起,即应停止对那一区段或部分的照管责任,此时对那一区段的照管责任移交给雇主;

  (b)承包商应对那些在缺陷责任期内他应予完成的任何未完成的工程及供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照管负完全责任,直到此类未完成的工程根据第82条的规定完工为止。

  第四十四条 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44.1 在承包商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待用的材料或设备出现任何损坏,除第46.1款限定的风险情况外,不论出于什么原因,承包商均应自费弥补此类损失或损坏,以使永久工程在各方面符合合同的规定,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按照第82条对承包商责任的规定,承包商亦应对其在进行作业过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

  第四十五条 由于雇主风险造成的损失或损坏

  45.1 当任何此类损失或损坏是由于第46.1款所限定的任何风险造成的,或是与其他风险相结合造成时,若工程师提出要求,则承包商应按该要求的程度修补这些损失或损坏,而工程师应按第84条的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格,并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如果是由于多种风险相结合造成的损失或损坏,则工程师在作出上述决定时,应考虑到承包商和雇主的责任所占的比例。

  第四十六条 雇主的风险

  46.1 雇主的风险是指:

  (a)战争、敌对行动、入侵、外敌行动;

  (b)叛乱、革命、或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核废物、放射性毒气爆炸,或任何爆炸性装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险性能所引起的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

  (e)骚乱或混乱,但对于完全局限于承包商或其分包商雇用人员中间且是由于从事本工程而引起的此类事件除外;

  (f)由于雇主使用或占用合同规定提供给他的以外的任何永久工程的区段或部分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g)因工程设计不当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坏,而此类设计又不是由承包商提供或由承包商负责的;

  (h)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第四十七条 工程和承包商设备的保险

  47.1 在不限制第43~36条中规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商应:

  (a)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材料和工程配套设备进行保险;

  (b)以重置成本15%的附加金额,以补偿修复损失和损害的任何附加费用以及由此修复引起的额外费用,包括业务费以及拆除和迁移工程的任何部分和迁移任何性质的废弃物的费用;

  (c)投保承包商运至现场的承包商的设备和其他物品,以得到一笔足够在现场能重置这些设备和物品的金额。

  第四十八条 投保范围

  48.1 对于第47.1款中的(a)和(b)两项中的保险,应以承包商和雇主的联合名义进行投保,并应包括:

  (a)从现场开始工作至颁发有关工程或其任保区段或部分的移交证书为止,雇主和承包商遭受的除第50.1款规定的情况以外的由任何原因引起的全部损失或损害;以及

  (b)由承包商负责的,在缺陷责任期内,由发生于缺陷责任期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为履行第82条规定的承包商义务而进行的任何作业过程中由他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第四十九条 对未能取得金额的责任

  49.1 任何未保险的或未能从承保人那里收回的金额,应由雇主或承包商根据第43~46条的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十条 除外项目

  50.1 第47.1款中所述的保险,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不应承担义务:

  (a)战争、敌对行动、入侵、外敌行动;

  (b)叛乱、革命或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其燃烧后的核废物、放射性毒气爆炸,或任何爆炸性核装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险性能所引起的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

  第五十一条 人身或财产的损害

  51.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保障雇主免于承受与上述有关的任何损失或索赔: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者(b)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但工程除外。

  51.2 上述人身或财产的损害系在工程实施和完成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过程中发生的,或由其引起的,同时还应保障雇主免受为此或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但下述所限定的情况除外:

  (a)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有的土地;

  (b)雇主在任何土地上、越过该土地之下、之内或穿过其间实施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的权利;

  (c)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d)由雇主、雇主代理人、雇员或不是该承包商雇用的其他承包商的任何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财产的损失或损害,为此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费、指控费用、其他费用,或者是当承包商、其雇员或代理人也对这类损伤或损害负有部分责任时,应公平合理地考虑到与雇主、其雇员或代理人、或其他承包商对该损伤或损害所负责的程序相应的那一部分损伤或损害。

  第五十二条 雇主提供的保证

  52.1 雇主应保证承包商免于承担有关第51.2款所述的例外情况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十三条 第三方保险

  53.1 在不限制第51条规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商应以承包商和雇主的名义,对由于履行合同引起的任何人员或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进行责任保险,但第51.2款中第(a)、(b)和(c)项限定的情况除外。此项保险金额至少应为投标书附件中所规定的数额。

  53.2 保险单中应包括一条交叉责任条款,使该保险对分别保险的承包商和雇主均适用。

  第五十四条 人员的事故或受伤

  54.1 承包商应对他为此工程雇用的任何人员进行此种责任保险,并应在全部雇用期间内持续上述保险。但对于任何分包商雇用的任何人员,如该发包商已对上述人员进行了责任保险,这样雇主就根据保险单得到保险,则本款前述的承包商保险义务即得到履行,但在需要时,承包商应要求此分包商向雇主出示此项保险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金的支付收据。

  第五十五条 人员事故保险

  55.1 承包商应对事故投保责任险。在整个工程期间,只要有人被雇佣,承包商就应当继续投保责任事故险。对于分包商雇佣的人员,如果分包商根据本款已经对其所雇佣的人员投保责任事故险,使雇主能够根据保险合同得到赔偿,那么承包商对被保险人的义务也得到履行;但是如果需要,承包商应当要求该分包商向雇主提供保险单以及支付保险费的收据。

  第五十六条 保险证据和保险条款

  56.1 承包商应在现场工作开始之前向雇主提供证据,说明按照合同要求投保的险种已经生效,并应在开工之日起84天之内向雇主提供保险单。在向雇主提供上述证据和保险单时,承包商应同时将此情况通知工程师。上述保险单应与中标函签发前所同意的总条件一致。承包商就根据雇主同意的条件,在承保人处投保其负责的所有保险项目。

  第五十七条 保险的充分性

  57.1 承包商应把工程施工的性质、范围或进度计划方面的变化情况通知承保人,并保证按合同条款在整个期间内有完备的保险。并在需要时,向雇主出示生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收据。

  第五十八条 对承包商未办保险的补救

  58.1 若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任何投保并保持其有效,或者未在第57.1款要求的期限内向雇主提供各项保险单,则在任何此种情况下,雇主均可以进行任何此类保险并保持其有效,支付为此目的的可能需要的任何保险费,并可随时从任何应付或将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扣除上述支付的费用,或视为到期债款向承包商收回上述费用。

  第五十九条 遵守保险单规定的条件

  59.1 若承包商或雇主未能遵守根据合同生效的保险单规定的条件,责任方应保证另一方免受此类失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索赔。

  第六十条 遵守法令、规章

  60.1 承包商应在一切方面,包括发出所有的通知和交纳所有的费用,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a)与该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有关的任何国家的或州的法规、法令或其他法律,或任何规章,或任何地方或其他正式合法当局的实施细则;以及

  (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以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60.2 承包商应保证雇主免于承担由于违反上述任何此类规定的任何罚款和责任。但雇主应负责获得工程进行所需要的任何规划、区域划分或其他类似的批准,并应根据第52.1款的规定对承包商给予保障。

  第六十一条 化石的保护

  61.1 在工程现场发掘出的所有化石、硬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建筑结构以及具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或物品,就雇主和承包商之间而言,均应被视为属于雇主的绝对财产。承包商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此类物品,并且一旦发现上述物品,应在移动之前,立即将此类发现通知工程师,并执行工程师关于处理上述物品的指示。如果由于此类指示使承包商蒙受延误进度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则工程师应在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作出如下决定:

  (a)根据第77条规定,给予承包商获得任何延长工期的权利,以及

  (b)在合同价格中加上此类费用的数额,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六十二条 专利权

  62.1 承包商应保护和保障雇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所用的或与工程有关的或供工程使用的任何承包商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并应保护和保障雇主承担由于导致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但如果此种侵犯是由于遵照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规范引起者除外。

  第六十三条 矿区使用费

  63.1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支付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砾石,粘土或其他各种材料的一切吨位费和其他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赔偿费。

  第六十四条 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64.1 在符合合同要求的范围内,在进行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必需的一切操作时,不应给下列各方带来不必要的和不适当的干扰:

  (a)公众的便利;或者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或属于雇主或任何他人所有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

  64.2 承包商应保护和保证雇主免于承担由承包商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的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费用。

  第六十五条 避免损坏道路

  65.1 承包商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承包商或其任何分包商的任何运输对连接现场的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或损伤,承包商特别应该选择运输线路,选用运输工具,限制和分配载运重量,以便来往于现场的材料、工程设备、承包商设备或临时工程运送所不可避免出现的任何这类特殊交通运输受到尽可能合理的限制,从而避免对这些道路和桥梁造成不必要的损害或损伤。

  65.2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了便利承包商的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承包商应负责对通往现场或位于通往现场路线上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道路的改建或改善,并支付费用,并且应持续保障雇主免于承担由于此类运输造成任何桥梁和道路损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包括可能直接向雇主提出的此类索赔,承包商应出面谈判并支付纯粹由此类损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赔。

  65.3 尽管有65.1款的规定,但如果发生因运输材料或设备而对通往现场或位于通往现场路线上任何桥梁或道路造成任何损害时,承包商在得知此类损害之后,或者收到有权提出此类索赔机构的任何索赔要求之后,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将一份副本呈交给雇主。当根据任何法律或规章规定,要求该材料或设备的承运人给予道路管理机构损害赔偿时,雇主不应对与此有关的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负责。在其他情况下,雇主则应协商解决和支付有关此类索赔的全部金额,并且应保障承包商免于承担此类和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但如果工程师认为上述任何索赔或其中的一部分实属承包商一方未能遵守履行第30.1款规定的承包商的义务所致,则工程师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确定因上述失误应赔偿的总额,雇主应从承包商处收回该款项,亦可由雇主从任何应付或将付给承包商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工程师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但无论何时,雇主应将要协商的解决办法及承包商可能偿还的任何总额通知承包商,雇主应在此类解决办法达成协议之前与承包商进行协商。

  65.4 在工程性质要求承包商使用水路运输时,本条上述各项规定的术语“道路”应解释为:包括水闸、码头、海堤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而“运输工具”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而且具有与上述规定相应的效力。

  第六十六条 为其他承包商提供机会

  66.1 根据工程师的要求,承包商应为下列人员从事其工作提供一切合理机会:

  (a)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商及其工人;

  (b)雇主的工人;

  (c)任何正式合法机构的工人。

  这些工人可能被雇主雇用,在现场或现场附近实施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或实施雇主可能参与的与该工程有关或附属该工程的任何合同。

  66.2 如果工程师提出书面要求,根据第66.1款规定,承包商应:

  (a)将承包商负责维修保养的任何道路或通道,提供给上述任何其他承包商或雇主或任何此类机构使用;或

  (b)允许上述各方使用临时工程或承包商在现场的设备;或

  (c)为上述各方提供任何性质的任何其他服务。工程师应根据第84条规定确定一项追加到合同价格中的费用,并应将此决定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六十七条 承包商保持现场整洁

  67.1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商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物,存放并处置好承包商的任何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并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67.2 在颁发任何移交证书时,承包商应从该移交证书所涉及的那部分现场清除并运出承包商的全部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该部分现场和工程清洁整齐,达到使工程师满意的使用状态。但承包商应有权在现场保留为完成承包商在缺陷责任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的那些材料、承包商的设备和临时工程,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七、劳动力

  第六十八条 职员和劳务人员的雇用

  68.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自行安排从当地或其他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劳务人员,以及他们的报酬、住房、膳食和交通。

  第六十九条 劳务人员和承包商设备情况的报告

  69.1 如果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商应按工程师可以预先规定的某种格式和时间间隔,向工程师送交表明承包商在现场随时雇用的职员及各种等级的劳务人数的详细报告;当工程师可能需要时,还应送交有关承包商设备的此类报告。

  八、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

  第七十条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的质量

  70.1 一切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均应:

  (a)为合同中所规定的相应的品级,并符合工程师的指示要求;

  (b)随时按工程师提出的要求,在制造、装配或准备地点,或在现场、或在合同可能规定的其他地点或若干地点,或在上述所有地点或其中任何地点进行检验。

  70.2 承包商应为检查、测量和检验任何材料或工程设备提供通常需要的协助、劳务、电力、燃料、备用品、装置和仪器,并应在用于工程之前,按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样品,以供检验。

  第七十一条 费用

  71.1 如果说明书或工程清单中已明确指明或规定提供样品,则全部样品应由承包商自费提供。

  71.2 若检验属于下列情况,则承包商应负担任何此类检验费用:

  (a)在合同中已明确指明或规定的;或者

  (b)在合同中作出足够详细的说明,使承包商能在其投标书中标价或便于标价的。

  71.3 若工程师要求的任何检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

  (a)合同中未指明或规定者;

  (b)在上述情况下未作出专门说明者;

  (c)虽已指明或规定,但工程师所要求的检验是在现场以外的任何地点,或在被检验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的制造、装配或准备地点以外的任何地点进行者;如果检验表明材料、工程设备或工艺未按合同规定使工程师满意,则其检验费用应由承包商负担。否则,应按第71.4款规定处理。

  71.4 凡符合第71.3款规定者,本款即应适用,工程师应在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作出决定,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a)根据第77条规定,承包商有权获得任何延长的工期;以及

  (b)应在合同价格增加有关费用总额。

  第七十二条 检查和试验

  72.1 工程师及其任何授权人员在一切合理的时间内应能进入现场及进入正在为工程制造、装配或准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所有车间和场所,承包商应为这种进入提供一切便利并协助取得进入上述场所的权利。

  72.2 工程师有权对按合同规定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在其制造、装配或准备过程中进行检查和检验。如果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制造、装配或准备的车间或场所不属于承包商,则承包商应取得为工程师在这些车间或场所进行此类检查或检验的许可。此类检查或检验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

  72.3 承包商应同工程师商定对按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或检验的时间和地点。工程师应将其进行检查或参加检验的意向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商。如果工程师或其正式授权代表未在商定的检验时间参加检验,除工程师另有指示外,承包商可进行此项检验并应认为是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承包商应立即将该项检验数据的正式核实的副本送交工程师。如果工程师未参加该项检验,工程师应对检验数据的准确性给予认可。

  72.4 如果在按第72.3款商定的时间和地点,供检查和检验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未准备好,或者按本款规定所作的检查或检验结果,工程师确认材料或工程设备是有缺陷的或者是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则工程师可拒收这些材料或工程设备,并应立即通知承包商。该通知书应写明工程师拒收的原因,承包商应立即纠正所述缺陷或保证被拒收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符合合同规定。如果工程师提出要求,应对被拒收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按相同的条款和条件进行检验或重复检验。工程师应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确定出雇主为进行该项重复检验所需的全部费用,并由雇主从承包商处收回,亦可由雇主从任何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扣除,工程师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2.5 工程师可以将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检查委托给一名独立检查员进行。根据第9.4款规定,任何此类委托应是有效的,并应把为上述目的委托的独立检查员看作是工程师的一名助理。工程师应提前14天将这种任命通知承包商。

  72.6 未经工程师批准,工程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覆盖或使之无法查看。承包商应保证工程师有充分的机会,对将覆盖或无法查看的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检查或测量。以及对工程的任何部分将置于其上的基础进行检查或测量,无论何时,当工程的任何部分或基础已经或即将作好检查准备时,承包商应通知工程师,除工程师认为无必要检查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外,工程师应参加工程的此部分的检查和测 量或此类基础的检查,且不得无故拖延。

  72.7 承包商应按工程师可能随时发出的指示,移去工程的任何部分的覆盖物,或在其内或贯穿其中开孔,并应将该部分恢复原状使之完好。如果任何这部分根据84.6款的要求已覆盖或掩蔽,并经查明其施工符合合同要求,则工程师应在及时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确定承包商由于该项剥露、在其内或贯穿其中开孔、恢复原状和使之完好所开支的费用总额,并应将此总额增加在合同价格中,工程师应将此情况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任何其他情况下的一切费用均应由承包商承担。

  72.8 工程师有权随时对下列事项发出指示:

  (a)在指示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分几次将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或工程设备从现场运走;

  (b)用合格适用的材料或工程设备取代;以及

  (c)尽管事先已对其进行过任何检验或临时付款,但对工程师认为在以下方面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任何工程,均应拆除并适当地重新施工:(1)材料、工程设备或工艺;或(2)由承包商设计或承包商对其负有责任的设计。

  72.9 如果承包商在指示规定的时间内,若指示中未规定时间,则在合理的时间内,未执行上述指示时,雇主应有权雇用他人执行该项指示,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工程师应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及时协商之后,确定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并由雇主从承包商处收回,亦可由雇主从任何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商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工程师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九、暂停

  第七十三条 暂行停工

  73.1 承包商应根据工程师的指示按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和方式暂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展,在暂时停工期间承包商应对工程或其一部分进行工程师认为必要的保护和安全保障。除上列情况以外的暂时停工,应适用73.2款:

  (a)在合同中另有规定者;或

  (b)由于承包商某种违约引起的或由其负责的必要停工;或

  (c)由于现场气候条件导致的必要的停工;或

  (d)为工程的合理施工或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安全必要的停工。

  73.2 在根据第73.1款而适用本款规定时,工程师应与雇主和承包商适当协商,并作如下决定:

  (a)根据第77条规定,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利;以及

  (b)在合同价格中增加由此类暂时停工引起的承包商支出费用款额,工程师应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3.3 如果暂停是根据工程师的书面指示,并且自停工之日起84天内,工程师未发出复工的许可,除非停工属于第73.1款规定的情况,则承包商可向工程师递送通知,要求工程师自接到该通知后的28天内准许已中断的工程或其部分继续施工。如果在上述时间内未得到批准复工,则承包商可以作如下选择: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工程的局部,承包商可按第86条规定,将此项停工视为可删减的工程,同时对此再次向工程师递送通知,或者当暂时停工影响到整个工程时,承包商则可将此项停工视为雇主违约,并根据合同第101.1款规定终止其被雇用的义务,此时应执行第101.2和101.3款的规定。

  十、开工和延误

  第七十四条 工程的开工

  74.1 承包商接到工程师有关开工的通知后,应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开工。开工通知应在中标函颁发日期之后,在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期限内发出。此后,承包商应迅速且毫不迟延开始工程的施工。

  第七十五条 现场占有权及其通道

  75.1 合同另有规定外;

  (a)随时给予承包商占有现场各部分的范围;以及

  (b)承包商可占用现场各部分的顺序。并根据合同中对于工程竣工顺序的任何要求,在工程师发出开工通知的同时,雇主应使承包商占有:

  (c)一定大小的所需部分现场;以及

  (d)按照合同由雇主提供的此类通道。以便使承包商能够根据第34条提到的工程进度计划开始并进行施工,否则,将根据承包商提出的合理建议开工。此时应将该建议通知工程师,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雇主应随工程进展,适时让承包商占用工程施工所需现场的其他部分,以使承包商能以应有的速度并视具体情况或按上述进度计划或按承包商的合理建议进行工程施工。

  75.2 如果由于雇主未能按75.1款规定给出上述占有权而导致承包商延误工期和/或付出费用,则工程师应在及时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作出如下决定:

  (a)根据第77条规定,承包商有权获得任何延长的工期;以及

  (b)应在合同价格中增加此类费用总额。工程师应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5.3 承包商应承担其进出现场所需要的专用或临时道路通行权的一切费用和开支。承包商还应自费提供他所需要的供工程使用的位于现场以外的任何附加设备。

  第七十六条 竣工时间

  76.1 在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某一具体时间内竣工的整个工程及任何区段,应按第81条的规定,在投标书附件中为整个工程或任何区段,应按第81条的规定,在投标书附件中为整个工程或任何区段规定的从开工之日算起的期限内竣工;或在第77条可能允许的延长工期内竣工。

  第七十七条 竣工期限的延长

  77.1 如果由于:

  (a)额外或附加工作的数量或性质,或

  (b)本合同中提到的任何误期原因,或

  (c)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

  (d)由雇主造成的任何延误、干扰或阻碍,或

  (e)除去承包商不履行合同或违约或由他负责的以外,其他可能发生特殊情况,使承包商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其任何区段或部分,则工程师应在与雇主和承包商适当地协商之后,决定竣工期延长的时间,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7.2 但工程师不一定必须作出任何决定,除非承包商已经:

  (a)在此类事件开始发生之后的28天内通知工程师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以及

  (b)在上述通知后的28天内,或在工程师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的期限内,向工程师提交承包商认为他有权要求的任何延期的详细申述,以便可以及时对他申述的情况进行研究。

  77.3 如果某一事件具有持续性的影响,以致使要求承包商按77.2(b)款所述的28天内提交详细申述成为不可能时,如果承包商以不超过28天的间隔向工程师递交临时详情,并在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提交了最终详情,承包商仍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工程师在收到上述详情报告后,不得无故延误,应作出关于延长工期的临时决定,在收到最终详情之后,工程师就复查全部情况,并提出有关该事件所需的延长全部工期的决定。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工程师在与雇主和承包商适当协商之后作出决定,并将此决定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终审结果不应导致减少工程师业已决定的任何延长工期的时间。

  第七十八条 工作时间的限制

  78.1 在合同中无相反规定的条件下,除下文规定的情况外,非经工程师同意,任何工程均不得在夜间或当地公认的休息日施工,但为抢救生命或财产,或为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或绝对必要的作业除外,在此情况下,承包商应立即向工程师提出建议。但本款规定不适用于习惯上采用多班制的任何作业。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6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但不包括外墙幕墙工程、雨篷及钢结构工程、电梯工程、通风及空调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及精装修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 月 日(以开工令为准)

  交工日期:年 月 日(具备部分精装修队伍进场条件),月 日完成所承包范围的所有分项工程。

  四、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 合 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暂定人民币 仟 佰万元(以工程结算为准)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自双方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7

  发包方(甲方): 劳务分包方(乙方):

  为了保证完成工程施工,需要乙方劳务分包作业,依照国家、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造价:总单价 元/m,(其中安全30%,主体55%,粉刷15%)。

  4、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5、质量要求:合格。

  6、安全文明目标:杜绝重大伤亡等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7、建筑面积和工程量:以国家规定建筑面积计算方法为准。

  二、劳务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劳务承包方式:包清工、包辅材、包机械。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2、劳务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2、1人工费:

  2、1、1结构主体:基础下人工配合清土、基础(不包含防水层)、主体框架结构模板、钢筋、混凝土、土建预埋制作。

  2、1、2砌体:建筑图中砌体、构造柱、圈梁压顶及其零星部分的土建人工费。

  2、1、3粉刷:室内抹灰(毛面)、地坪(毛面)、散水、台阶、楼梯、屋面、外墙粉刷。

  2、1、4现场安全:按规范规定应该考虑的施工脚手架、安全围栏或空间安全防护脚手架、搭拆和维护“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施工用电按规范防护和维护。

  2、1、5文明施工:施工区、生活区的场地硬化、临时用电、用水的管理及维护保养。挖沟、砌筑、粉刷等。

  2、2施工机械工具费:

  2、2、1主要机械:塔吊、施工电梯、混凝土输送泵等。

  2、2、2辅助机械:砂浆机、钢筋加工机械、模板加工机械、手持电锯、电钻、混凝土振捣机械、照明灯具、斗车等。该工程除降水、水电安装及其电梯、门窗外所有一切大小机具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2、3材料费

  2、3、1周转及消耗材料:模板、方木、钢筋、扣件、蝴蝶卡、螺丝帽、对拉螺旋制作及加工、圆钉、铁丝、与塔吊相配套的地脚螺栓、与主体连接螺栓及埋件、平立安全网。

  2、3、2小型材料:三级配电用电线、配电盘、照明灯具、电

  2、3、3施工用电由甲方提供至一、二级配电柜;即是总配电箱以下所有一切电线机具及其所有配套器具,均应由乙方自己配备。施工用水由甲方将总水管引至施工现场,乙方负责配合水管安装,材料自备。

  3、承包内容不含项目及材料:

  3、1不含项目:电费、水费、基础降水、基坑降水、基坑护坡、安装工程(水、电、消防、电梯)门窗、防水、机械挖土方、面砖粘贴、内外墙涂料、油漆、幕墙、钢结构、铁艺、铝合金、楼梯扶手、阳台栏杆、制作及安装。精装修工程。

  三、工期、质量、安全

  1、总工期 日历天。以甲方要求的控制点为准,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以甲方签证为准)工期顺延。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以质量部门评定的工程质量为准)。

  3、安全:工程建设大发展,安全责任重如山。

  ①乙方必须给每位职工购买人身保险,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及其疾病、打架、斗殴等不论轻重,均应由乙方自已承担。

  ②必须严格按安全施工条例进行施工。

  ③如果乙方违犯安全施工条例 ,施工时被业主、甲方、监理及其相关部门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工地、材料堆场及其他设施,以满足乙方在施工现场的生产所需场地。

  2、甲方负责主轴线(控制线)、高层点、技术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施工图三套和施工方案、施工计划、设计变更等。

  3、甲方负责施工现场主要材料供应(钢筋、商品混凝土、砌块、砖、水泥、砂石、白灰、外加剂等)及构件的及时供应和调配。

  4、甲方负责协商质量监督站和五大责任主体关系,以及施工现场内各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5、甲方应按节点及时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验收,并结算劳务工程款,不得无故延期和克扣。

  6、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施工要求的作业人员予以清退,对施工中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一切矛盾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施工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施工安全、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各种管理制度的教育,签订合同时,必须编制施工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附后,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单位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代表及工种专业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跟班作业,离开工地时应向甲方负责人请假,并另行安排人员负责工地工作。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开具的质量处罚单。

  4、乙方严格执行甲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应遵守机械操作规定,严禁违章作业。乙方从事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电工、电焊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禁止无证人员上岗。

  6、乙方应根据甲方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总体要求,组织劳动力。农忙季节人员保证正常施工人员的80%以上,保证连续施工,不影响正常工期。

  7、乙方应保证工作面落地灰随清随用,严格遵守限额领料制度,不得造成浪费。

  8、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业主、监理、监督部门的检查、验收工作。

  9、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工作和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工作。因保护不善而损坏的,照价赔偿和无条件返修。

  10、乙方应先向甲方交工期、质量、安全保证金 万元。

  11、乙方庆设有专职安全员,乙方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12、禁止18岁以下、50岁以上和病残人员现场务工,禁止施工人员家属进住施工现场。

  六、结算与付款

  1、结算

  1、1劳务总单价 元/m(建筑面积,基础和顶部分按建筑物落地面积的 %算面积)。

  1、2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引起的返工或增减工程量,按照河南省 版建筑和装饰预算定额的工日含量,每一个综合工日元进行调整、结算,并记取相应的材料费、机械费。

  2、付款:按完成节点支付已完劳务工程量

  2、1该工程出±0、00付万元,随后每二层主体结付所完成工程量的80%,照此类推,至此结顶为止。砌体、内外粉每月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工资款。

  2、2工程竣工经业主和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劳务工程总价款的95%,余下的5%在一年保修期满后无息一次性付清。

  2、3每次结算付款要在节点完成十日内到位。

  2、4因甲方原因或其他配合因素造成的停工,甲方应承担乙方人工费、周转材料、机械设备租赁等损失。 2

  3、劳务企业支付劳务费时,必须编制工资支付表,把工资支付到务工人员本人。

  4、根据政府规范,甲方不得无故拖欠劳务费,否则应承担一切责任(包括经济责任)。

  七、文明施工

  1、为达到合同安全文明目标,乙方人员应服从甲方人员的工作安排,严禁赤膊工作,严禁穿拖鞋施工。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法纪,不打架、不聚赌、不偷盗、不留宿妇女儿童,不在施工现场随意大、小便。

  3、乙方人员应遵守宿舍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搞好食堂及宿舍公共卫生,减少疾病,防止中毒事件发生。

  4、工地使用的建筑材料合理利用,周转材料,应按规定码放整齐,严格实行标示制度。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

  八、事故处理及保险

  1、依照国家《建筑法》、《劳动法》规定,根据政府和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发包方工程项目部必须为其劳务作业的现场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2、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时,劳务分包人员立即报告发包方工程项目部,由工程项目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保护事故现场。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同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自己承担,因总承包费中已含总价30%的安全费用,超出部

  3、劳务分包方工程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按事先约定处理。

  4、事故发生时,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九、合同的.解除

  1、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1、1乙方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2乙方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不能保证施工质量、进度,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

  1、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的。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2、1甲方宣告破产或频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2、2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乙方合同法权益,无故克扣或严重拖欠劳动工程款的。

  3、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十天通知对方。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施工期间如乙方窝工、停工超过五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三日内撤出工地,甲方另行组织施工队伍,双方结算所干工程量,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2、因甲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工程停工,所有的误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的租赁费用和人工费由甲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签订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双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与经济赔偿。

  十二、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长期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了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一切合同内容,结算所有手续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福园小区

  2、工程地址:呼市西二环与南二环交界处土默特大桥西南侧

  3、建筑面积:17287.63m2

  4、结构类型:砖混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乙方负责# 6#、8#、9#、11楼,散水以内的'所有土建工程,抹灰、窗户、外保温、外墙涂料、屋面、防水,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等;甲方负责水、电、暖等外网及院面硬化等。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施工费用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以建筑面积按比例分配房屋,甲方占所有住宅总建筑面积的45%,乙方占总建筑面积的55%,竖向分配。

  抵顶整体6#楼与9#楼

  四、施工工期及工程质量标准

  1、开工时间: 年 月 日(以双方确定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竣工时间: 年 月 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3、工程质量标准:按照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

  五、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1、甲方负责督促、检查;

  2、乙方负责现场具体管理,因施工人员违规操作或违规指挥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担负全部责任。

  3、乙方有义务为施工人员投保安全保险,保费由乙方自理。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另一份备案。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工程劳务作业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承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承包范围及内容:

  二、工程工期

  1、本工程的工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2、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3、因刮风、下雨雪、停水、停电等客观因素造成停工以及乙方无故窝工、返工等均由乙方自行安排好工作,工期不顺延,如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

  1、承包价款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计算,总承包价款暂定为元。

  (1)1#楼:5137.92㎡×元/㎡=元。

  (2)2#楼:4770.42㎡×元/㎡=元。

  (3)3#楼:5607.36㎡×元/㎡=元。

  2、承包最终价款以工程竣工决算面积为准。

  3、支付方式:甲方按乙方的工程进度以生活费的名义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具体支付日期及数额由甲方确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款总额的80%,剩余20%的工程款作为乙方的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四、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

  乙方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五、材料供应及质量要求

  应由甲方所提供的材料,甲方需按进度要求保质保量供应,但乙方需提前五日提供所需材料的明细及进场时间计划,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责任和权利

  (一)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负责及时提供所需施工图纸、技术资料、技术交底、安全交底等。

  2、甲方负责必须保证整个工程所需用的各种材料。

  3、甲方对承包工作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监督、检查、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对违反本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行为的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达不到标准,甲方有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乙方如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4、乙方固定技术力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随时退场。

  5、乙方不服从项目部工作安排、施工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或工程工期、质量达不到项目部的质量工期要求,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场。

  6、乙方施工所需的手头工具由乙方自理。大型机具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由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机具应妥善保管使用,并办理领用签证手续,若丢失损坏,均由乙方照价赔偿。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乙方的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进行赔偿。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交纳社会保险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及相关待遇,出现劳务纠纷、工伤及劳动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9、在甲方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10、乙方因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造成质量事故,必须返工,其返工造成的人工、材料、机械等损失费,由乙方无条件赔偿。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经签约,双方须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任何一方无充分条件违约或毁约,支付守约方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应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完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款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安全质量标准施工,如因质量未能达到验收标准的,乙方按承包的总面积×每平米5元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因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乙方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对施工预料应采取措施及时清底回收利用,不得浪费,否则乙方应按以上材料款的3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再进行施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结算清所完成的工程费用,并退还保证金,要求退场终止合同。

  6、因甲方材料不到位、资金不到位等原因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该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即失效。

  十、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0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由乙方担任甲方承揽的 工程项目部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班子对该工程进行全面管理和组织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力保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和取得最佳经济及社会效益,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室地面地砖、墙面砖)

  2、工期:工程质量:按施工现场要求合格施工,符合行业规范要求。工程价款:合同中标价。

  第二条:承包方式

  1、由乙方承担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及工程所需资金,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班子的组建、管理和施工,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民事、经济等责任。

  2、所有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按预算部审定工程总金额的95.2%按工程进度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项目工程管理及责任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协调和指挥,接受甲方委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对资金流向、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和检查。

  2、乙方全面负责履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条款协议,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违约,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工程整体转包和肢解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4、乙方施工所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所带来的赔偿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

  5、乙方应服从业主监理和甲方正确的工作指令。拒不服从业主、监理、甲方指令,影响较坏的,甲方将责令其停工和退场,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6、乙方不得有任何使甲方社会形象受损的行为发生。不得以甲方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收取保证金、赊购材料或作某种承诺,乙方所有经济活动只能以自己的名义发生,并承担其责任和后果,概与甲方无关。

  7、乙方必须保证该工程的人工工资、材料款、机具设备租赁费的支付,并以家庭全部财产作为担保承担全部责任,不得随意拖欠,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概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项目资金管理与责任

  1、乙方所得的工程进度款应全部使用于该项目工程,不得挪作它用或转借他人,甲方有权监管乙方资金的流向情况。

  2、本工程项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依法缴纳,由甲方代扣代缴。若因乙方原因引起法律纠纷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工程项目内部承包财务管理办法》及公司其它内部管理规定。若有违反,由甲方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配合乙方做好该工程项目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2、督促乙方做好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技术交底,成本核算等方面的台帐工作。有权对乙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成核算、资金流向等进行监督管理和要求整改直至停工整顿。

  3、监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的有关规程、规范及验收标准。施工过程中若发现质量及安全隐患,甲方应协助乙方及时处理解决,其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4、甲方监督乙方现场施工及其它事项,协助乙方认真履行工程合同,加强对乙方进度、质量、安全、资金管理并进行监督。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担组织实施本工程所签订施工合同内容的全部价款和质量、安全责任,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承担项目经理部对业主方的全部承诺,具有对工程施工的全部管理权。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有关建管、城管、规划、质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和缴纳有关费用(包括乙方缴纳民工工资的履约保证金等施工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操作规程、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其它规定,必须按图纸及设计变更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

  3、按规定组建工程项目部的管理班子:①项目经理部组建报告;②工程基本情况表;③人员组成基本情况表;④规章制度文件等。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安员、测试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自行招聘人员由项目责任人统一管理,签订招聘协议书。

  4、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所需人员证件由乙方自行提供。若需甲方提供的,其收费标准按二级建造师800.00元/月/人,施工员及其他人员500.00元/月/人计费。甲方派住该项目的人员工资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5、项目部所有人员的工资、养老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及伤、病、产假、法定节假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承担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有关中标费、建管费、合同签证费、建筑市场交易费、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费等费用。

  6、所有工程材料、设备、人员由乙方自行组织进行。但在价格相等时,优先使用甲方提供材料、设备。

  7、乙方负责本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其中包括竣工图纸的绘制、材料复验送检、隐蔽资料编制、设计变更、技术商洽、竣工结算等施工期内的全部工作。

  8、本工程项目必须按现行国家规范和验收标准施工,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同时符合业主、监理的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若乙方不能履行或不按约履行本《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和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承包合同,并由乙方支付该合同总额的2%给甲方作为违约金,由甲方另行组建项目部完成本目标责任书中未完工程,前期该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本管理合同经双方签章(字)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帐务及款项,工程保修期满后自行失效。

  第八条:本承包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共五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颁布的有关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规范、规程、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安全维护及整改。

  三、合同工期

  天。

  四、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元整

  五、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或专业的质量评定的合格标准。

  使用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工程的`技术标准与规范应按照国家、部颁、地方的施工技术(验收)规程和规范。

  2.本工程适用的地方标准、规程必须符合湖南省标准规程。

  六、承包方式

  按本合同第2条承包范围所列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大包干。

  七、工程计价

  本工程计算编制原则: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建价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号),《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省修缮定额》、《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消耗标准》、《省安装工程消耗标准》及工程消耗标准动态调整统一解释进行编制。

  人工、材料价格的确定:人工工资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建价号文件综合工资单价计取,材料价格按照施工同期《建设造价》预算价,信息价及市场价格执行。

  具体工程量以甲方签证单为准。

  八、工期

  有下列情况者,工期经核实签证后可顺延。

  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停工,不可抗力包括:国家政策调整、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者其他非甲乙方责任找出的爆炸、火灾,以及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工程所在地量小时降雨mm或mm以上(以市气象局报告为准),一次停水、停电小时以上。

  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关键工序延误的工期,工期可以按实际情况顺延。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合同工期不能顺延,费用由乙方承担。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合同工期顺延,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工程款的支付

  工程完工后,甲方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价的%。

  在工程结算办理完毕后,甲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工程保修金留结算总价的%,自工程验收之日起满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天内全额返还,保修金不计利息。

  十、违约责任

  违约方案本合同约定的形式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案合同法及相关法规执行。

  因违约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认真执行国家及当地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规定及建设单位的有关管理要求,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但诉讼期间不得中断施工。

  十三、其他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如乙方承建的该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等而被政府处理,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支付民工工资。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平等互利原则,结合有关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订本合同以利工程顺利进展。

  一、工程名称:金地紫薇花园14#楼

  二、承包形式及质量标准:包公不包料,合格工程

  三、承包范围:主体结构,木工、泥工、钢筋工施工项目

  A、 泥工部分:基槽整边,清底钎探,回填土平整,各部所有混凝土浇筑,砖砌体,补架眼,空心板安装,吊灌板缝,内架搭设。屋面珍珠岩铺设,水泥砂浆找平,机械操作与材料短距离运输,场地清理及零星工程。

  B、木工部分:所有混凝土构件的模板加工,支、拆、整理及支撑、搭拆所需脚手架,机械操作及短距离运输等。

  C、钢筋构件加工、制作与安装,机械操作及短距离运输等。

  四、工程造价:

  A、泥 工:31.0元/平方 按实际面积计(基础计一层面积),泵送混凝土每立方米扣10元。

  B、木 工:14.5元/平方 按实际面积计(基础计一层面积);

  C、钢筋工:7元/平方 按实际面积计(基础计一层面积);

  D、零星借工:35元/日

  五、付款办法:按所制定工程进度,每完成一层,经双方验收合格后付该层工资总款的.80%,主体按期完成经交验达标,除扣未完分项工资款外,其余一次付清,若因组织不力造成停工或拖延工期者,余款额甲方有权拒付,并处以相应罚款,基础部分付60%。

  六、工期:

  七、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A、工程开工后,分批预付生活费

  B、及时提供材料、构件、机械设备

  C、派专人进行质量、安全监督及现场管理,及时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已完成分部分项工程及时组织验检。

  D、对乙方不按要求施工,发现不符合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标准和隐瞒隐患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工整改,严重者处以50---1000元罚款或按国家法规处理。

  E、所提供机械设备,工具如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告知乙方维修,机械、电器不得带病运转;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甲方负责。

  F、管理人员不得以甲方自居、随意变更工序安排或乱指挥,由此造成乙方损失者,甲方负担。

  2、乙方职责:

  A、施工期间要经常对工人进行法制、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应教育工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

  B、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和现行规范、规程组织施工。

  C、必须派专人抓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应做到机械整洁,电器安全使用,材料分类码放。

  D、应自觉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指导与监督,不得阻挠或有意刁难,若出现违规作业,违章指挥不听劝阻,造成质量、安全事故者,乙方应赔偿所有质量损失,并负担一切由此造成的工伤事故费用。

  E、正确合理使用及保管材料,必须做到每天工完场清,不留垃圾,不损毁材料,若造成此现象者,管理人员根据情节轻重,有权予以处罚。

  F、机械电器设备操作使用要定人、订证、定岗,要经常保养与维修,塔机运转要有专人指挥杜绝超极限作业。

  G、所需小型工具,由承包人书面,凭条领取,用后按件交回,如有丢失或损坏,由承包人照价赔偿。

  H、所需材料计划必须提前两天报专管人员。工地所有机械、电气设备等存在问题,甲方应及时维修,否则造成停工,工期拖延等不良后果,甲方负责。因天气变化,人力不可抗拒者造成工期拖延,乙方不负者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待实际发生时,另行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主体竣工验收达标价款结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3

  甲方:乙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本工程的建设特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乙方自愿承担凯里“未来城,一期房建项目二标段(A1 地块泥工班工程的工程内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仂、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承包单项工程名称:基础清基及回填、砼施工、砖砌体、室内粉刷。

  2、工程地点:凯里市原棉纺厂至西出口片区(武警支队旁)

  3、建筑面积:约 96000.00 平方米。

  二、劳务分包方式、范围(内容) 分包范围(内容)

  具体承包内容如下:

  1、本工程混凝土生产及浇筑工程:湿润、浇筑养护 (务必收面、拉毛)砼 覆盖等(包含废料的处理及其相关的辅助工作比如:为处理废料而搭设架体、安设管道等辅助工作), 本工程砼均采用商品砼浇筑(二次构件为自拌砼)等所有与泥 工有关的零星安装以及后浇带二次施工等工序,包括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 计变更中所包括的内容。

  2、室内抹灰工程:包含楼梯间梁板柱墙、天井通道粱 (墙上梁)柱墙、室内 梁(墙上梁)柱墙、地下室(车库)梁板(天棚)柱墙、消防水池梁板(天棚)柱墙、空洞 强弱电消防设备管井及封堵(包含二次封堵)等一切设计内容, (外墙内保温 YT 砂浆由甲方负责,非 YT 砂浆外的内墙保温由甲方自行负责);

  3、楼地面:包含车库、消防水池、厕所等除防水、饰面层以外的一切工序,其他楼地面结构砼浇筑时一次性拉毛找平,不做找平层,但若达不到此要求,找 平耗费的材料费、人工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主要内容:砂浆及砼施工机械的配套,与泥工相关的所有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绳以及工人的防寒、 防暑等所有劳保用品,凡所属工程范围内转运均内乙方 2 自行负责,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确保工程正常使用。

  4、双方约定,基础工程中孔桩数量不多于 10 个孔,超过 10 个孔双方更行 协商。

  5、 针对保险一事,对于工地内泥工班组的二次保险费用控制在两万元以内,由乙方支付两万元保险费, 超过该范围内保险公司及施工总包负责若不超过则由 甲方自行处理。

  6、成品保护、保卫(场内外所有材料 50 米距离内的上车下车及码放);

  7、夜间照明(地下室、操作层、楼梯、通道)设施安设、施工用水管网的安 设等临时用电工作;甲方将配电箱设置于现场一级配电室及其他至楼层总配电箱,各层设备用电均由乙方设置;

  8、如因图纸变更增加工程量单处超过 1000.00 元,按实际发生计算;

  9、甲方有权根据监理、业主及自身要求增加或减少某一分项工作,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或其他诉求。

  三、承包单价 按照以上的工作内容、范围,以人工费包干的形式按以下方式结算:

  按设计图中建筑面积据 元/平方米(裙楼、塔楼的一次结构及二次结 构)按设计施工图中的建筑面积计算工。

  四、工期要求

  1、按照甲方与工程承包人签订劳务合同的节点工期为准,不分节假日严格按照甲方制定工程节拍的施工进度计划顺利完成, 下雨不超过二小时必须正常上 班。否则将按照甲方制定的相关制度处以相应的罚款,不得有任何异议。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正确施工。做到不野蛮施工,不蛮干做到文明施工。

  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及高层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有辱骂 现场管理人员,斗殴、偷盗、酗酒、赌博等行为,否则视为违规现象,轻者罚款直至整个班组清理出场,重者送相关法律部门,并且所有后果自负。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如工种、人数、进场时间 )组织人员入场,工 程结束时,速办理有关离场手续。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调配(增减)人员。乙方人员由乙方负责管理教育,甲方有权监督检查,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调动。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抽离人 3 员离开岗位; 严禁招用老、弱、病、残、孕及未满 l8 岁的未成年人; 严禁招用患有不宜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疾病的职工; 严禁招用犯罪在逃、吸毒、贩毒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严禁招用有语言障碍或语言不通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甲方发现乙方招用以上违禁人员,乙方须支付¥500 元/人次的违约金,并 且乙方要立即清退违禁人员出场,并承担招用违禁人员造成的一切责任。

  乙方要管好自己的队伍,不得在工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赌博、卖淫、等。一旦造成犯罪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必须保证做好甲方分包的其他分项工程队伍的配合工作,乙方向承包分项进度不得对其他施工对分项工程造成阻碍(乙方不得对项目部其他各分包 单位分项工程施工造成阻碍、妨碍、或由于乙方进度原因造成无法施工等,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配合并加快进度)乙方必须在标准层的进度在每月五层以上, 一旦发生,乙方必须组织工人,加快进度。否则由乙方赔偿其他分包队伍(单位) 的工期损失,否则当月不预计量及拨款;

  5、工程部每月以施工任务单的形式对乙方施工进度进行节点控制,如达不 到施工任务单进度要求,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延期费用。

  五、质量标准

  1、乙方应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图纸纪要、设计变更、甲方要求(包含但不限 于施工组织设计及所有相关的专项施工方案)图集、和相关的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的有关要求施工。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 地方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到工地验收所承包的 分项工程时,乙方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发现问题立刻进行整改。

  2、如果乙方的工程施工质量达不到国家、地方规定的现行质量合格标准(或 设计要求)而造成返工的,人工损失、材料损失、工期延误等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若因此而给其他分包项目工程造成损失的, 乙方还应负责赔偿其他项目工程的全部经济损失。

  3、 每完成一层或一段分项工程必须进行自检互检,交接工作上不清下不接,并由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签字认可。 4 4、乙方应保证其承包范围的工程能一次顺利验收。若因乙方原因影响工程 验收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因甲方原因掉料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超过三天按实际补贴乙方 50 元/天生活费。相反延误工期一天扣除乙方延误费 500 元/天,在当月工程款中 扣除。

  六、付款方式及要求 1、乙方先进场施工完成地面二层浇注,一层模板拆除并清理干净经甲方检查确认合格后开始第一次付款,支付比例为已完工部分的 80%;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达到甲方安全、质量、进度要求或甲方、监理、业主检查不合格,并下达整改意见三次以上均无改观,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场, 且甲方按所做过程实际完成量的 60%支付乙方劳务工程款,且其所交纳的纳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处理。

  3、人工费的支付:在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时,乙方将工人当月工资表交甲方,采用实名制,并附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由甲方监督发放。

  4、本工程款仅发放于本工程施工工人,不得挪用于其他工程上,否则将视为违约。

  5、进度支付按每栋每月完成 5 层为支付节点,支付比例为己完工部分的 80%;达不到支付条件,当月不予以支付; 七、乙方义务 1、乙方承包的所有分项工程必须按施工图纸、图集要求、施工规范及甲方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及所有相关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作业。承担因质量不合格而采取的一切补救措施费用;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管理班子并报甲 方、监理审批备案。

  2、组织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健康的熟练工人(男 18 岁以上 50 岁以下、女 20 岁以上 45 岁以下)投入生产活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甲方公司制度流程及项目 部的有关规章制度;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岗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是经过培训合格,持有有效的国家颁发的上岗证 的人员方能上岗作业;乙方必须保证施工人员的素质,保持队伍的稳定,在合同 未履行完毕之前,除甲方要求乙方退场外,乙方中途不得随意更换班组人员和擅 5 自撤离施工现场。

  3、乙方班组长或代班长必须在施工现场,离开工地连续 4 小时以上,须告 知甲方,并另派人到施工现场,不得影响施工,否则按 500 元/次承担违约金。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如工种、人数、进场时间 )组织人员入场,工 程结束时,速办理有关离场手续。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调配(增减)人员。乙方人员由乙方负责管理教育,甲方有权监督检查,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调动。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抽离人 员离开岗位; 严禁招用老、弱、病、残、孕及未满 18 岁的未成年人; 严禁招用患有不宜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疾病的职工; 严禁招用犯罪在逃、吸毒、贩毒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严禁招用有语言障碍或语言不通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甲方发现乙方招用以上违禁人员, 乙方须支付¥500 元/人次的违约金, 并且 乙方要立即清退违禁人员出场,并承担招用违禁人员造成的一切责任。

  乙方要管好自己的队伍,不得在工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赌博、卖淫等。一旦造成犯罪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5、严格按照图纸设计、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 方案)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 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落实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自身责任造成的修改、返工、工期拖延等损 失。

  6、自觉接受甲方及监理、质监站和有关部门管理、监督和各阶段定时和不定时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作业人员的有效 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它分包单位协调配合,顾全大局。

  7、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搞好生活区的管理, 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按时足额提供本工场所需要的施工机械 设备、 周转材料、 安全设备等保证施工需要。

  自行负责材料和设备的保管和看管, 如有偷盗自行负责。 6 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成品或半成品材料,如乙方使用超过定 额损耗量,乙方负责赔偿超损部分。

  9、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现场所有工程师的指令。

  10、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承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甲方生产和进度,造成停工、罢工或找理由拖延工期的,影响恶劣的,甲方可以单方面立即终止合同,且甲方按所做过程实际 完成量的 60%予以结算乙方劳务工程款。

  12、乙方民工进场后,其暂住证由甲方配合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雇请人员的.一切福利、劳保、保险等由乙方负责,应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按时 支付其雇请人员的工资、加班费:

  13、及时无偿悬挂、安装项目部标识、标语牌(条幅);

  八、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新工人进场时甲方向工人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使工人明确危险所在,同时乙方每天应对班前安全意识教育,并做好记录,每周甲方检查一次记 录。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气操作规程施工。栓、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 品,不违章作业,不野蛮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一切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接受安全违规处罚。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时,金额在 20000 元以内 由乙方自行负责,超过 20000 元以上保险公司赔偿以后余下金额,由甲方负责 70%,乙方负责 30%的费用。

  2、每天安排二人以上专门负责生产作业区的清洁、保卫等工作:

  3、每一道工序完工,必须严格执行“三检‘ ’制度。尤其其配套跟进的安全 文明措施。

  九、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本合同的相关约定事项进行处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同时保护好现场。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 刑事、民事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竣工结算

  1、全部工作完成,并经工程承包人组织单项预验收后 15 天内,劳务分包人 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 报酬的最终支付。

  2、结算办理完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款至 98%,预留 2%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保修期 1 年。

  十一、施工变更

  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提前 2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 方, 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甲方的变更内容和工程施工要求及时 进行各项调整和变更。

  2、图纸变更或工程增减按实调整(价格按乙方所报相应部位分项综合单价)

  乙方务必严格按设计、规范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操作),不 得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园乙方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一切事故产生的费用 和因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且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十二、施工验收

  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工程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其它项目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 乙 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关损失。

  十三、其他

  1、乙方下料必须正确,其配料单必须在下料前三天交甲方技术负责人复核签字后方可下料,梁、柱、板钢筋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严格按照《砼工程现行施工 规范要求》机械施工。

  2、如因乙方与务工人员的工资纠纷,导致甲方被有关主管部门及上级公司问询、务工人员因工资纠纷造成工地停工、影响甲方现场工作人员正常办公,每 次对乙方处以罚款壹万元整。

  3、凡与安全防护有关设施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乱拆或松动,如安全设施确实档道, 需及时向项目部汇报, 由项目部统一安排专业人员处理, 否则擅自松动、 拆除将按 500~1000 元以上罚款。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责任班组所有责任。

  4、乙方必须认真熟读本工程图纸严格按照业主方的图纸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人数, 乙方必须常住现场人员不得低于 10 人, 8 若乙方在工作中达不到甲方要求人数或进度甲方有权给乙方补足调配人员, 其工 资按市场价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负责施工临时场地约 120 平方米的砼坪,以交付甲方用于建设临时 办公室。另修建一个临时侧所。

  6、乙方对工地的临时材料要及时进行保护,特别是水泥,要及时进行覆盖,以减少损失。

  十四、争议

  1、 甲方和乙方在履约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_________

  工程量:_________

  承包形式:_________

  三、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

  3、合同总工期为_________工作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采用下列:

  1、工程质量达到省优至鲁班奖;

  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

  3、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4、双方约定的标准、具体为:

  五、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采用下列种方式:

  1、采用一次性包死总价的固定价格方式,总价为,如今后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若变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内,双方不再签订补充协议,若变更增加工程量超过5%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工程预算价:(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工程单价:(含外运等其他一切费用)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____省有关工程定额标准计算,由乙方报决算价,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由会计事务所或进行审计确认。

  (3)所有工程量必须在每月_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统计报表或已完工程量报告,须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下达指令,变更签证除应由监理方签字外,还须由甲方工程部和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在实际发生日的____日内报甲方计财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由甲方分管领导签字,以及最终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5)变更工程量在总承包价5%以内,无需追加合同,超过5%,须另订合同。

  (6)取费标准及说明:土石方量测量执行省市有关土石方验收标准,土方量按实结算。

  (7)工程量核算确认方式说明:完成合格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报批,并编制统计报表上报监理,取得监理、甲方的确认后方可。

  (8)合同协议一经签字,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及协议约定标准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算款为: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方式为:

  2、工程款按方式支付,具体为: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3)总工程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约情形,后支付给乙方。相反,如存在质量问题及出现其它违约情形,甲方有权直接扣付乙方质保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质保金数额,乙方对超出部分仍应予赔偿。

  七、材料、设备供应:__________________

  八、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

  第四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质量保证期________年,如工程内容涉及主体结构的,应终身质保。

  2、项目经理须持有省建委核发的岗位证书,且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小时,负责处理工程上有关事务。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3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4、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规范进行,所有工程资料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时供有关部门及人员查阅,不合格资料及时修正。

  5、分项工序验收,以及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监理应在收到乙方请验报告后小时内验收完毕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平时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出具限期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或经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支付违约金,严重的责令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乙方在竣工后天内提供符合规范性要求的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并应一式份。

  8、其他约定:按图纸说明施工,达到甲方、监理的要求,禁止随地洒落、倾倒。

  九、施工组织与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图纸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施工组织方案,乙方自行办理开工报告等相关手续,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核批准,安排图纸技术交底。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甲方、监理有权责令限期改进,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报甲方、监理审批后执行,期间赶工费用由乙方自理。月进度明显滞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显无力按约定工期完工时,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乙方应在按到甲方退场通知的____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撤出所有人员及设备,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支付,否则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项,每拖延一天按总工程款的2承担延期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3、项目经理:现场代表(乙方):监理:现场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电、食宿、工具等设施的约定:乙方自行解决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与管理

  1、乙方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规范。

  2、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否则后果自负。

  3、特殊工程需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5、所有机械设备需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设备须有安检证明。

  6、乙方应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因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处罚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支付违约金等措施。十

  一、甲方责任

  1、按约定提供图纸资料,及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资金困难不能及时兑现,应与乙方协商,并可视不同情况向乙方承担应付款部分的银行贷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负责十

  二、乙方责任

  1、按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

  2、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声誉,如发现故意损害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协议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树木及损坏其它设施,注意护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以及采取吵闹、威胁等不当手段,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____日内进场维修,____日内维修完毕,否则维修费从质保金中扣减。

  6、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跟踪回访。十

  三、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延误工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承担违约金,或每天按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10%承担违约金。十

  四、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签署。

  3、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三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附土地平面图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5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严格履行。

  一、甲方推荐介绍乙方在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X限公司现有土地上从事相关土建工程,并向乙方提供相关服务,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服务费。

  二、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与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X限公司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甲方不承担该工程的质量责任、工期责任、安全事故责任、税费、工资、材料等款项的付款义务。

  三、乙方在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X限公司现有土地上从事相关土建工程按工程决算金额1%支付服务费给甲方。

  四、乙方确保在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X限公司现有土地上从事相关土建工程的物资供应除钢材外全部由甲方负责供应,价格随行就市,具体要求以供应合同为准,乙方未按具体合同约定结清物资供应款时不得向第三方采购。

  五、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项目地有关建设主管部门的关系,按发包方要求组织工程项目验收备案。

  六、甲方按乙方工程进度收取服务费,甲方可凭乙方的付款通知和收据在甲方领取,乙方在本合同上签名盖章视为授权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X限公司可以从工程进度款中代扣。

  七、乙方在工程承包中有关法律责任牵涉到甲方或连带到甲方或甲方垫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保证及时向甲方给付到位,如延期付款,甲方按延期付款金额日万分之七向乙方赔付资金占用损失和实现债权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八、本合同中乙方的义务,乙方请(公民身份号码)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九、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全部款项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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