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

时间:2023-07-22 08:02:47 建筑合同 我要投稿

建筑工程合同合集(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工程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建筑工程合同合集(15篇)

建筑工程合同1

  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市建委有关规定,甲方将武汉首期绿化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地点及范围:本工程位于_________,绿地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3、工程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按图施工,甲方按图验收;

  (2)绿地深翻_________厘米,加工_________厘米(包括土地平整、造地形等);

  (3)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养护一年(落叶树今冬明春种植,按具体树种种植起算);

  (4)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则须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实结算;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规格要求补植;

  (5)种植质量应根据_________市有关部门对绿化工程的要求进行验收。草坪应按地形铺设,要求平整度高,整体性强,自然泛水,铺设间隙不得超过一指宽。

  4、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一次性包干。

  5、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_______%;

  (2)第二次付款,在草皮铺设过半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_______%;

  (3)第三次付款,在工程验收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_______%;

  (4)余款待一年养护期满、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6、施工期限: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7、甲方委托_________,乙方指派_________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协调工。

  8、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图纸预算各_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2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_____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图纸设计事项: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总工期:若甲方未按合同付款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延误,则工期顺延。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工程质量应达到质量等级:

  五、合同价款确定方法

  六、工程价款及组成工程总价款(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八、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甲方派驻监理工程师或工地负责人:乙方派驻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甲方工作:

  1、在乙方进场施工前,做好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现场并提供。

  2、协调办理工程施工手续,并承担各种规费;

  3、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向乙方提供一定的施工临时用房,约2;

  5、协调处理乙方施工过程______与土建施工方、当地群众的关系。

  乙方的.工作:

  1、按照国家规范和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

  2、在施工过程______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和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3、对施工过程______由自身原因引起的一切施工质量事故、工伤事故负责。

  4、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九、违约事项合同生效后,如果一方单方面违约,则按合同总价的5%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已经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失,则按双倍损失价支付违约金。工程纠纷协商未果,可请工程所在地的仲裁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工程技术要求和参数

  1、工程规模:

  2、结构形式:

  3、材料要求:

  4、其他要求: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十二、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福园小区

  2、工程地址:呼市西二环与南二环交界处土默特大桥西南侧

  3、建筑面积:17287.632

  4、结构类型:砖混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乙方负责

  6、

  8、

  9、11楼,散水以内的'所有土建工程,抹灰、窗户、外保温、外墙涂料、屋面、防水,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等;甲方负责水、电、暖等外网及院面硬化等。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施工费用结算方式:甲乙双方以建筑面积按比例分配房屋,甲方占所有住宅总建筑面积的45%,乙方占总建筑面积的55%,竖向分配。抵顶整体6楼与9楼

  四、施工工期及工程质量标准

  1、开工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双方确定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竣工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3、工程质量标准:按照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

  五、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1、甲方负责督促、检查;

  2、乙方负责现场具体管理,因施工人员违规操作或违规指挥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担负全部责任。

  3、乙方有义务为施工人员投保安全保险,保费由乙方自理。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另一份备案。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4

  摘 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 建筑活动主要是通过建筑市场实现的, 而合同是维系市场运转的载体。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并获取合理利润的源泉; 同样也是发包人支付价款, 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 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加强合同管理是保证承发包人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是确保实现建设目标 (质量、投资、工期 )的重要手段。

  正 文

  我国要建设成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高度发达的法制是我们发展的目标。在建筑工程领域主要表现是落实合同法,提高承发包人的合同法律意识, 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素质,保证合同管理实施的力度。确保提高我国建筑市场逐步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提高我国建筑从业企业的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在我国加入WTO组织后,在建筑市场将逐步与国际建筑市场接轨的同时,确保我国的建筑从业企业能与国外企业竞争,实现利润效益最大化是 我们的必要工作。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指的是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实现工程建设目标,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的签订为项目管理提供了管理对象,成为全过程施工管理的基础。它是安排项目施工的指导性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报表及竣工结算都要按照合同的约定编制,工程材料、设备等也要按照合同规格购买;工程合同又是进行工程结算的依据,合同中约定了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材料价格的确定办法,还约定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等内容;工程合同也是进行工程索赔和反索赔的依据,合同中约定了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它是分析索赔事件能否成立及 索赔性质的主要依据。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就成为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很重要的内容。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育成熟,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显现 。

  2.1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 , 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而各建筑市场主体也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合同管理 。

  2.2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

  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更勿论谈及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

  2.3 加强合同管理也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 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同时也是正确处理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 。 纵观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所出现的诚信危机 、 不正当竞争多与建设主体法制观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识薄弱有关 。 加强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了促进作用 。

  2.4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

  至今,我国建筑市场已经全面开放 , 面对接来自国外建筑企业的冲击与挑战 , 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 、 遵循国际惯例 。 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建筑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建筑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三、如何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3.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

  随着民法通则、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的颁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本健全。但是,在实践中,这些法律的执行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其中既有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不认真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忽视工程质量的问题,也有监理单位监理不到位的问题,还有建设单位不认真履行合同、特别是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我们在管理建设工程合同时要严格依法进行管理,这样,我们的管理行为才能有效,能提高我们建设工程中合同管理的水平。

  3.2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方参建主体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3.3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

  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建议在建设工程招标中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同时,积极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合同管理,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中标价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

  3.4重视合同变更管理

  合同变更在工程实践中是非常频繁的,变更意味着索赔的机会,因此在工程实施中必须加强管理。应该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种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变更必须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待双方达成一致以后,再进行合同变更。很多承包人往往不重视变更管理, 对业主要求的变更无条件服从,导致工作做了却无法获得赔偿。

  3.5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索赔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发包方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索赔要求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

  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利于履行合同。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惯例,提高企业未来竞争能力。

  结束语

  总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要讲究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视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建筑工程合同5

  甲方:刘___、孔______(雇主)

  乙方:(车主)

  甲方雇佣乙方自卸翻斗车(吨位20吨以上),在锡盟东______进行二级公路施工。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雇佣乙方车辆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3个月为期限。

  二、在合同期限内,乙方负责甲方承包道路土方运输任务,乙方费用一切自理,并要保证车辆、人员安全施工,按期保质完成项目部施工任务。车辆、人员要服从项目部,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调配指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中途无故撤走车辆,否则不予结算工程运费。

  三、甲方支付乙方车辆运费价格人民币0.70元方公里,视盟工路工程局项目部拨款情况分期结算支付,在施工期间,保证车辆燃油消耗(燃油款从运费中扣回),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生活费,车辆修理费的.定期支付每月贰万元(________元),剩余运费款完工后由甲方一次性付清。

  四、施工期间,合同条款未完善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议自签字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合同期结束后自行废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建筑工程合同6

  建设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公司在____市干道及各生活区的户外终端设施安装工程达成一致,签订以下条款:

  一、安装价格:

  1、社区终端:

  2、主干道终端:

  3、整个承揽合同按每个终端的单价为结算价,该结算价包含:包工、包料、施工器械、运输、安装、相关税费。

  二、安装要求:

  1、施工期间,要求有安全警示和围栏等设置,确保施工安全,在安装结束后,方可撤出警示标志和围栏。

  2、社区终端在安装完成后要进行场地恢复和清理工作。

  3、主干道终端安装另包含电路的连接,要求电线采用国标

  2、5铜芯线,地下埋设部分必须套管处理。施工完成后,对于易于恢复的情况,乙方可自行恢复并清理场地,恢复难度较大的只负责清理场地。

  三、工程安装期限:

  由甲方分批提供终端,交付乙方后于一周内安装到位。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终端所需的'电路来源,处理与安装有关的来自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2、甲方有权对工程安装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3、甲方有权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切实认真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按时保质的完成施工任务,若非发生不可抗力等意外事件,工期发生延误,必须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即每延误一天,缴纳1000元违约金。

  2、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毁等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甲方按完工批次结算(以十台为结算基础)支付给乙方,经甲方工程验收后付款。(乙方银行信息:_______)

  七、其它事项:

  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遇不可调节的纠纷,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7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

  3.工程内容:

  (1)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群体工程应附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4.承包范围:

  (1)_________。

  (2)应注明是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

  5.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6.资金来源:_________。

  7.批准文号:_________。

  8.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定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四条工程造价: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设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其他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第二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五条词语涵义

  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与承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2)承包方:指与发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六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6.其他词语

  (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3)天:指日历天。

  第六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5)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2.设计文件:发包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承包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进行设计,承包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发包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发包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承包方应接受并执行。

  4.合同文件解释顺序:_________。

  第七条合同范围

  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八条技术标准

  双方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和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分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同发包方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九条语言文字、适用法律和联系方式

  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十条联络

  1.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系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十一条图纸

  1.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第三章双方责任

  第十二条工程师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2.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

  4.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负责监理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方。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方发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方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1)承包方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的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2.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人,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4.承包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先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5.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十五条发包方代表

  1.发包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应于发包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发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承包方要求已被确认。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承包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发包方代表易人,发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承包方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签字后送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发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发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发包方工作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承包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发包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包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发包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发包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承包方。发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承包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包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十八条承包方工作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发包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发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承包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承包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发包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第十九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发包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承包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发包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3.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发包方行为。

  4.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发包方并通知承包方。

  5.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发包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6.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交通运输

  第二十条交通运输

  1.场内施工道路

  (1)发包方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人使用。

  2.场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件数、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5.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亦适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第五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二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承包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时,若发包方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承包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发包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发包方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进度计划

  1.承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条款约定的时间预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承包方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行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二十三条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管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管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因发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五条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程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方在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章质量与验收

  第二十七条检查和返工

  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

  2.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3.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以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八条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4.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为:_________

  5.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三)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九条试车

  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3.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负责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4.由于设备制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承包方采购,由承包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方采购,发包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5.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发包方承担。

  7.发包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承包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三十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1.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和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和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章文明施工

  第三十一条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三十二条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三十四条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第八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三十六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4.承包方应当在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方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三十七条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章计量与支付

  第三十九条计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人对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员与监理人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方按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应指派代表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人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方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方应遵照执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方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通过测量核实该项目的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3.计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4.计量单位: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5.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承包方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

  第十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四十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四十一条发包方提供材料

  1.发包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发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承包方,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一起验收。无论承包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不按规定通知承包方验收,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发包方负责。

  2.发包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发包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承包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发包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发包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发包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发包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发包方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承包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发包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四十二条承包方供应材料

  承包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发包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发包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承包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十三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承包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发包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十一章工程变更

  第四十四条工程设计变更

  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方承包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第四十五条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价款变更

  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二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十二章验收与结算

  第四十七条验收

  (一)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承包方应提前二天通知发包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发包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承包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发包方承担;

  (1)工程验收,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二十四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代表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时,承包方承担支出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二)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5.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1款至4款办理。

  7.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四十八条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

建筑工程合同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处理人(姓名):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B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_________

  .2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

  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

  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

  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

  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

  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

  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月____日;

  .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

  (详见附表

  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

  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

  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

  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

  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

  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执行:

  (1)《____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2)其它规定:______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

  2、___

  3、__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

  八:工程验收单);

  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

  八: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见附表

  九:工程结算单);

  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

  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___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

  第一次于开工前____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 __元;

  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___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订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其它支付方式:____;

  .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

  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2.4 甲方未按期支付

  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元;

  2.5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2.6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4.2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4.3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五条 附则;

  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5.3 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4 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5.5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5.6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市场合同认证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证意见: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9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经营宗旨,为了更好的开拓市场,扩大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_______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参加该项目的公开招投标,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中标并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未中标,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信息,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能够正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4、乙方在甲方参与招投标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协助甲方做好标书的编制。如果能够中标并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第三条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标书的编制。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四条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_________________。

  2、居间成功后,随着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的进度支付居间报酬

  3、甲方可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第五条居间活动费用的`承担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劳务费用等。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第六条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做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第七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居间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10

  发包方:____省____县_________(心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所开发之佳和_________项目工程由乙方承包修建之相关事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

  二、工程概况:_________项目位于____县文林镇城南安置一街。系地上17层,地下2层全框架电梯商住楼。总建筑面积约23480平方米。

  三、工程工期:20个月。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甲方下达的进场通知书的时间开始计算)

  四、工程承包方式:双包,即包工包料。

  五、承包工程范围:_________施工设计图纸所含施工工程内容除去门窗、消防、电梯、土石方开挖回填、铝合金白页、幕墙、底层营业房大理石装饰以外的全部工程。水、电工程只预埋管、不穿线,具体工程范围详见双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预算表》。施工中若遇图纸变更,所涉及的工程量以现场签证,照实结算。

  六、工程价款:

  1、工程单价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2、工程总价款:以建筑面积乘以工程单价。建筑面积,按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

  七、付款方式:甲方按工程进度向乙方付款。地面三层营业房完工,甲方向乙方支付100万元;此后,每竣工2层甲方向乙方付款50万元,主体全部竣工甲方向乙方付款金额达到500万元。工程全部竣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达到工程总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年内支付至总额的100%(全部付清)。超过付款时间三个月内不计利息,超过三个月按2%月息支付乙方,超过________年按5%月息计算;利息每季度付清。

  八、工程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贰佰万元(小写:200万元)。甲方于地下2层完工时向乙方退付100万元;地上3层营业房完工时向乙方退付100万元。

  九、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合格标准。

  十、工程竣工验收:_________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待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负责完成,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等相关资料,视为乙方所完工程验收合格。

  十一、工程主要XX调差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遇主要_________单价涨、跌幅度超过双方预算价格的5%,则双方按实进行工程价款调差。调差以同期的____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为依据。

  十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向乙方交付_____设计施工图二套,并组织进行设计施工技术交底。

  2、对乙方的日常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做好记录。_________担任甲方现场技术总工,_________协助_________工作。

  3、聘请_________公司担任工程监理。

  4、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对乙方所购XX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不合格_________有权要求乙方调换合格产品。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严格按工程设计图纸施工。

  2、所购主要建筑材料,如钢材、水泥等必须是大厂产品,以确保工程质量。

  3、做好日常施工日志记录,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4、自觉接受甲方现场工作人员和监理公司工作人员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对不合格工程无条件返工重做,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按建筑工程操作规程规范施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不得违规操作。若出现不规范施工行为被相关建筑管理部门查处,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损失。

  6、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承担完全赔偿责任。

  7、不得擅自转包、分包本合同项下的承包工程。

  十三、特别约定

  因不确定因素,若本合同履行中出现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不足的情况时,双方应即时协商寻找资金,把工程及时竣工完成,不得窝工、停工。

  十四、双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预算表》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局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补充协议执行。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11

  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订立,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卖出下列物资: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

  以上价格含税,运费、包装费、装卸费等所有费用。

  二、包装和运输要求:

  1、包装要求:止水钢板应捆扎牢固,且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形,包装必须坚牢,并应按照货物特点,采取防潮防震防锈等措施。由于包装不良引起锈蚀、损失、丢失,责任由卖方承担。物资应包装完好运至施工现场。

  2、运输要求:汽车运输。双方签订合同后,卖方按合同规定时间将货物免费送到(包括卸货)。

  三、货物质量保证和质保期:

  1、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检验及测试,以保证供给买房的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满足合同规定和工程需要,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数量要求完整无缺。

  2、卖方必须提供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如:合格证、及其他能够证明产品质量的文件)。

  3、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一旦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况,卖方首先须退还全部货款,其次卖方还须根据买方的损失情况作出适当赔偿。买方保管不当造成货物损坏由买方负责。

  4、采购货物在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作出答复,并按上述第3条原则,双方协商做出处理。

  四、交货时间、地点及交货方式

  1、卖方于本合同签署后,分批送货,具体送货批次买方提前3日以电话或传真向买方提供交提货计划表,卖方按规定时间把货物送到买方指定地点。

  2、卖方应在交货前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买方提供交货计划(内容包括合同编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和体积的`约数、交货时间、地点和运输安排)。买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理接货或提货的相关手续。

  3、买方对卖方交付的货物,均应妥善接收并按货物储存的环境条件规定保管。对于因卖方误发、多发的物品,买方也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卖方查处,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4、本合同所有货物运输抵买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验收。买方指定代表:,卖方指定代表:。如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物品发现短缺或损毁,应由卖方负责补足或更换,其相关费用由卖方负担。

  五、付款方式

  1、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卖方卸货后,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收货凭证。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要求的发票。本合同要求卖方开具普通发票,卖方提供的发票中的出票单位应与本合同的卖方名称完全一致,并在发票的备注栏标注完整的合同号。

  2、付款方式:后二个

  3、支付方式:转账支票。

  六、生产厂家(品牌)限制:____________________

  要求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具有在天津市场销售和交易的相应资质,并按天津市的有关规定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3、发生不可抗力时,买卖双方应协商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买卖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5、货物在运输过程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与买方无关,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延期交货违约金

  除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可同意卖方在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延期交货。延期交货违约金可在支付货款时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应按每逾期一天加收合同总价款的0.5%计算,但违约金应不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20%。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四周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此时卖方仍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日期,即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如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2、本合同的终止日期:工程款支付清后。

  十、违约责任:

  1、买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卖方可以延期发货或拒绝发货。

  2、卖方无故延期交货,执行本合同第七条延期交货违约金条款。

  3、卖方所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卖方需承担由于所供货物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及其修订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和与本合同及其修订本合同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与本合同有关的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合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买卖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十二、技术变更及合同变更:

  1、如买方对采购的货物需作技术变更的,变更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变更通知2日内应向买方确认,在得到买方书面答复后卖方方可进行变更。

  2、卖方不得私自对买方所购货物进行技术变更,确因设计问题需要变更时必须征得买方书面同意。

  十三、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补充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解释顺序为:

  合同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及补充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设计院图纸

  十四、补充条款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双方根据实际交货数量计算合同总价。

  十五、合同签订地点。

  十六、合同确认

  本合同一式肆份,买方持贰份,卖方持贰分,自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买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12

  委托单位(甲方):

  XX单位(乙方):

  为保证

  弱电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担甲方弱电系统维护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各项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

  维护保养概况

  1、工程名称:弱电维护工程。

  2、工程地点:

  3、XX项目:

  电视监控系统周界报警系统

  门禁管理系统

  楼宇对讲系统

  大屏拼接墙系统电子巡更系统

  车库道闸系统

  电梯三方通话

  (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未涉及内容在

  中补充。)

  4、服务内容:负责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检修及紧急故障处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5、合同期限:________年

  第二条

  具体XX内容

  乙方应根据XX项目出具详细《XX计划书》作为本合同附件,计划书内容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严格按计划书内容开展XX工作。

  第三条

  维护保养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乙方如需续约,应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提出续签意向,甲方从乙方XX、服务质量等方面综合评测后,双方友好协商无争议,可续签本合同。

  第四条

  承包方式及维护保养费用

  1、乙方在维护保养费用总价为

  (元)

  2、在保养维护期间所涉及的以下易损耗材、易损件由乙方承担:

  电阻、电容、二极管、三极管、松香、电工胶布、白胶布、扎线排、器材专用清洁剂等。

  3、如出现设备维修更换零部件或更换设备时,乙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应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用于维护和检修。更换零部件及设备的相关费用,甲方只需支付器材成本费。

  第五条

  付款及结算办法

  维护保养费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元(元)。甲方在合同签定后将维护保养费用以每次一个季度的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并由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应____日内支付款项至乙方提供的公司账号。甲方每次付款暂扣20%的维护款,用于对于乙方的约束。乙方应于每季度XX工作结束后,将经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月检、季检记录单一并交至甲方作为余款的'付款凭证,甲方如无异议,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费用。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甲方发现系统有异常情况出现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详细说明故障现象,以便于乙方根据故障现象进行相应准备。

  2、乙方在对系统进行维修及保养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帮助和便利设施。维修完毕后,甲方及时派人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在维修单上签字确认。

  3、在维修保养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其它部门以及其它工种的配合事宜,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因乙方维修不及时、服务不到位或不按照甲方规定完成XX任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乙方:

  1、定期检查维护各类弱电系统,使之正常运行,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若因XX期间系统故障,XX方没有及时进行维修导致系统没有发挥其功能,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在系统设备正常使用状态下,乙方定时到甲方现场进行设备的例行保养和检修,每月

  次。

  3、要有详细的月检、季检、年检记录交甲方现场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4、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尽量将维护保养对甲方场馆所产生的影响减少到最小,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5、系统在平时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及时响应,市内8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如出现设备损坏,无法修复(包括设备零配件已被市场淘汰等因

  素),乙方须提供整改方案,并保证在个工作日内交由甲方确认并协商解决。

  6、乙方对维修过的设备负责半年的保修,对更换的新设备负责________年的保修,自更换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7、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因维护保养工作所发生的施工人员工伤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若有违反合同中条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并支付合同总造价15%的违约金给对方。

  如因乙方XX不力造成的责任事故,给甲方或

  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本合同共五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本合同维护保养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维护保养期满后失效。

  第九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条款。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管理处电话:

  现场工作人员: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

建筑工程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范围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拆除原有缺陷路面176平方米并且垂直开挖30公分,做两步3:7灰土垫层,浇筑20公分厚C30混凝土路面,在无道芽的路段安装道芽,新旧混凝土路面之间做沥青勾缝,清运现场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做好成品养护。

  第三条承包方式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条合同工期

  一、本合同工期为五个工作日,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工程价款(一)工程价款(含税)为:(大写)(小写)元。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按合同附件中工程图纸和明细以及该项目工程范围规定的内容一次包死,任何条件的变化均不作工程价款调整,整个工程按以上“工程范围”的内容全部完成经交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该工程款。

  第七条工程质量

  一、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____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二、乙方按照工程图纸、施工说明等组织施工。

  三、涉及隐蔽工程的,在工程隐蔽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到场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整改后重新验收。

  四、乙方保证工程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相关技术标准。

  五、本工程使用的混凝土、石灰、沥青、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验收

  一、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甲乙双方共同验收。

  二、本工程由甲乙双方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如未达到合同规定的验收质量标准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无偿返工。

  第九条质量保修

  一、乙方负责该区域内建设施工期内的保修,确保路面平整牢固,乙方并作出质量保修承诺。若乙方不负责保修,甲方有权从其他工程款中扣回应由乙方保修的费用,乙方不得质疑。

  二、保修期间,符合保修条件的,乙方均应当在接到甲方发出的书面保修通知后在限定时间内维修破坏的路面。

  第十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图纸并进行现场交底,交底应经双方现场确认。

  三、工程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并负责确认工程。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安全设施和垃圾处理等工作。

  二、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配合形成书面交底文件。

  三、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开挖过程中遇到的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

  四、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现场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条例等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负责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工程价款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所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第十六条付款方式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成后支付乙方结算总价的90%工程款;剩余10%工程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年后一次付清。乙方应出具经甲方财务认可的国家正式发票办理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因村民闹事而影响施工的一切行为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不得因此而影响施工进度,且不能转嫁给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合同附件:

  1、略

  2、施工图1张路面维修工程费用清单(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合同14

  委托保证人(总承包商,以下称甲方):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方与(以下简称供货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编号为《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向供货商提供付款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本合同所称总承包商付款保证是指,乙方向供货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代为支付的行为。

  2、本合同所称货款是指。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供货商支付的货款。

  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甲方应支付货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元。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履行付款义务期限届满之日后日。

  3、如甲方与供货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付款时间,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变更后的时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供货商支付货款时,由乙方向供货商支付。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___。

  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六条:反担保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供货商出具《总承包商付款(供货)保函》。

  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供货商修改、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主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

  第三人。

  4、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1、向法院起诉;

  2、向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15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双方公司合作的具体情况,现初步拟订合作条款如下:

  1、合同标的乙方执行及完成甲方的规定和要求,在经营范围许可内配合甲方完成在中国国内的工程。

  2、合同总价_________

  本合同价为一次性包定价,包括内容:

  2.1厂房设备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咨询,代理联络,前期采购,辅助绘图工作。

  2.2设备所需的机械(或钣金)加工件,五金件配送,劳动用品和一系列的辅助材料。

  2.3工程中所需的人力辅助,工具辅助。

  2.4配合甲方派遣的工作人员的对饮食起居的安排,不包括____市外的服务。

  2.5安装设备工程后的维护工程:油漆,清理现场,无技术含量较高的检验配合(包括夜间值班),工具保管等。

  3、合同工期

  3.1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满足甲方和甲方客户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

  3.2乙方需按时提供给甲方服务,逾期造成的后果损失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3.1前期需准备的工作甲方须在工程开始前20天通知乙方。

  3.3.2采购送货服务乙方在明确要求后,12小时内给予答复,可进行的任务须在(最多60小时内完成送货)。

  3.3.3乙方应及时完成辅助绘图工作,甲方须保证提供资讯完整和联络的时效。

  3.3根据实地情况,油漆工程和辅助检检验工作等不可一次性完成的,甲乙方经商议后共同解决。

  4、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其供应的加工件,配件,五金件等都是全新的,应甲方要求,须提供响应质量合格书或型号材质证明,有说明书的特殊器材,乙方应提前提供说明,甲方在违反常例使用后造成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5、技术资料甲方需要的技术资料,商务讯息,乙方应准备与要求相符的资料,图片,图纸按时寄送给甲方,如甲方认为资料提供不完整或丢失,乙方在收到甲方明确要求后必须再次提供。

  6、管理人员

  6.1甲方代表为________

  6.2甲方________对质量负责监督与验收

  6.3乙方负责本工程的管理人员为_______

  6.4甲乙方管理人员:

  6.4.1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变更由_________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属姓名和日期后生效,甲方代表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如乙方未能执行,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可见损失。

  6.5.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交给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日期后生效,甲方承担因错误执行指令产生的费用和给其自身造成的损失。

  6.6甲方责任:

  6.6.1甲方组织乙方技术人员,采购人员等考察现场,给予口头安全辅导。

  6.6.2提前提出要求、指令,监督并指出技术上的问题。

  6.6.3协调乙方人员和________的操作手续。(如进厂,停车,安全服饰等)

  6.6.4尊重并信任乙方,对甲方在中国国内私自进行的操作,乙方不承担责任。

  6.7乙方责任:

  6.7.1乙方在工程开工前7天内将本公司的相关实际情况反应给甲方。

  6.7.2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按质如期提供五金,机械配件,人力并确保质量。

  6.7.3对额外采购物品需明确报价,并严格遵守书面文件的条款履行责任。

  6.7.4对甲方的商业信息无条件进行保密,不可越逾甲方私自向甲方客户承接各类大小业务。

  7、转包与分包乙方在经营范围许可之外、资质未达标、资金暂缺的情况下,未经甲方批准时,不能将业务分转给其他单位。

  8、付款方式与索赔支付:自正式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电子、书面报价单后:

  8.1报价单总价在____________以内的,甲方每月支付乙方1次。

  8.2报价单总价在_______-_______以内的,甲方预付乙方总价_______%以内定金,在验收后的15天内付清余款。

  8.3报价单总价在_______-_______以内,甲方预付乙方总价_______%以内预付款,余款在工程结束前结清。

  8.4报价单总价在_______以上的,须协商后制定单独的项目合同。

  8.5如当时无法立即验收的情况下,在交纳上述定金后,可暂扣余款的._______%作为担保金,工程结束前验收合格的,甲方支付乙方所有余款,验收时任有异议的,可制定书面条款再进行处理。索赔:乙方对合同要求不符应负有责任,并且甲方在工程有效期内(甲方的工程期间和之后的3个月)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6乙方同意甲方有理由地拒收货物和对某项目工作的终止,乙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仓储、装卸费用、运费、等一切额外开支。

  8.7根据货物的疵劣和甲方受损的程度,经双方同意实行货物价格的降价处理。

  8.8更换、修正有缺陷的货物,更正乙方因技术不良造成的施工错误,以达到正式合同的规定,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

  8.9乙方延误甲方竣工工期,有明确证明的情况下,乙方承担甲方赔偿金的_____%。

  8.10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正式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操作,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报价单价格的1%天,如在20天内仍未作出改变,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而乙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的各种违约金,赔偿金。

  9.合同文件正式签署的合同文件有以下文件组成:

  9.1本协议书(参考)

  9.2正式合同书(最终修正本)

  9.3各项目报价书(最终修正价)

  9.4履行合同时所需相关表格:甲乙方各部门管理人员名单,乙方服务项目表,送货清单,人力出勤表格,咨询格式,验收单,支款书,收款单,预付款申请单,索赔书,合同终止书

  9.5正式签约合同前的来往函件此意向书还需经双方协商,修改,补充,再次制订正式合同书以后,签字盖章生效。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甲方___份,乙方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

  日期:____

  日期: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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