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合同8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建筑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建筑合同 篇1
承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托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 方 位 于 因 建 工程项目,有建筑垃圾 立方米需要运输。甲乙双方秉着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合同方式
1、甲方将该工程项目的建筑垃圾全部委托乙方承运。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核准手续;乙方负责办理参与该工程项目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渣土运输核准证,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2、乙方应按甲方工程施工要求提供有资质的密闭专用车辆和足够的车辆运力投入运输,确保工程施工进度。
3、该工程项目建筑垃圾运输从 年 月 日开始,工期约为 天。
4、为保障运费正常结算,甲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时,应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结算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 元)。
二、运价及运费结算方式
1、建筑垃圾运输价格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商定每车每趟( 公里)运价: 吨位车为 元, 吨位车为 元(因工地卸区改变,而造成的运价变化,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再施工)。
2、运费结算方式
(1)乙方以甲方发出的运土票为依据进行运费结算。甲方必须在建筑垃圾票上完整填写承运日期、建筑垃圾消纳场点,签发人签名。建筑垃圾票必须字迹清晰,不得涂改、伪造。有回程票的,两票必须相符,否则,票据无效。
(2)从开工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乙方每天与甲方结清前一个工作日的建筑垃圾运费。双方当面验证点清建筑垃圾票后,甲方如数足额以现金支付运费。
(3)该工程项目建筑垃圾运输完工后次日甲方一次性付清剩余未结建筑垃圾运费,并退还结算保证金。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国家建设部和长沙市建筑垃圾管理的有关法规,不得雇用无牌无证等无资质的非专用车辆参运建筑垃圾。
2、甲方应做到建筑垃圾装载适度,有专人清扫和洗车,保证车辆能够密闭完好,净车出场。
3、甲方应提供保障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现场治安和秩序正常。不得发生打架、斗殴等违法违规事件,保证安全运输。如果发生违法违规事件,由甲方为主负责处理,乙方予以配合。
5、在施工场内发生的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因甲方原因,被有关管理部门责令停工和被执法部门扣车及处罚,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被扣车辆甲方按每晚(即24小时以内,超过24小时按两天计算,依此类推)给乙方车主补偿误工损失费,即: 吨位车 元/天、 吨位车 元/天,停车、拖车费等支出按实由甲方支付。
7、乙方必须按照长沙市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对该工程建筑垃圾运输所确定的时间、行驶路线以及建筑垃圾消纳场点运输建筑垃圾,并保证参运车辆车况良好,密闭装置完好。
8、乙方应派有工地现场秩序监督员负责对参运车辆的管理,配合市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以及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建筑垃圾运输施工中的问题,确保正常施工运输。
9、因乙方原因,如车辆无证参运、车辆破损造成的沿途撒漏污染道路、私自不按指定路线、消纳场点运输建筑垃圾或车辆资质不合格等被市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停工和被执法部门扣车处罚,由乙方负责处理,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参运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车主自行处理,甲乙双方予以配合。
11、因工地特殊原因(如稀泥、塌方、管涌、城市中心繁华地带等)造成乙方运输成本增加,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乙方重新协商运价。
四、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如数足额按时支付建筑垃圾运费而造成运力流失,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保证足够的运输车辆驮运,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如工地陷车等)而造成的运力下降,乙方不负责任。
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 小时以上,由甲方负责补偿每台参运车辆停工损失费,即: 吨位车 元/天、 吨位车 元/天(其中在允许正常运输时间内,停工 小时以上按 天计算)。
4、因无法避免、不可预见的因素而造成停工,其误天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5、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可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本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交市政务中心建筑垃圾办证窗口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盖章或签名) 乙方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2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合同 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及重大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批准签订。
本条所指重大合同是指(主要是按合同标的数额来确定)
一般合同是指
3.2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2.1负责组织宣传、学习贯彻《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2.2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3.2.4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档案管理;
3.2.5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3合同管理部(合同管理员)负责各类合同的审查工作,具体职责是:
3.3.1负责国家 、省、市有关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工作,负责公司有关示范文本的编制和推广使用工作;
3.3.2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3.3负责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洽谈;
3.3.4负责监督、检查各分公司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工合同、物资设备买卖合同的履行情况;
3.3.5负责公司各类合同备案工作;
3.3.6参与公司各类合同纠纷的调查。
3.4公司业务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洽谈工作。
3.5公司采购部负责材料设备采购、设备租赁合同的洽谈工作。
3.6项目经理部负责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
3.7项目经理部经理(或分管副经理)负责建设工程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具体履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3.7.1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学习所在工程项目的各类合同并熟悉内容,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3.7.2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中规定的职责,监督分包工程的进度及工程质量;
3.7.3监督材料、设备的验收;
3.7.4负责所在项目所有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收集、记录、整理和保存与合同有关的协议、函件,办理工程变更和签证,并及时提交公司办公室;
3.7.5收集、整理索赔资料,提供索赔依据,书写索赔报告;
3.7.6监督所在项目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
4.合同的签订
4.1合同主体的审查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重点审查业主的项目立项文件、招标文件,以确定发包人的主体资格;审查项目资金落实程度及业主以往合同履约情况,以确定业主的履约能力。
签订分包合同要重点审查承包人的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资质等级、管理能力和实际业绩。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同意。
4.2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有示范文本(包括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的应当使用示范文本。
4.3合同的内容
4.3.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各类分包合同、工程项目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应当按照国家或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和公司编制的操作指导书规定的内容填写。
4.3.2其他合同(主要指买卖合同)的内容
4.3.2.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4.3.2.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4.3.2.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3.2.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农副产品,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3.2.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的日期后多少日内。
4.3.2.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有确定性,难以在合同中确定具体期限的应约定确定期限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4.3.2.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3.2.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岐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4.3.2.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4.3.2.10合同联系制度
履地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4.3.2.11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3.2.12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4.4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4.4.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
4.4.1.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按本制度4.1条的规定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
4.4.1.2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及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按重新进行评审。合同谈判人员负责向合同执行单位进行书面交底。
4.4.1.3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业务部负责起草文本,附合同购合同会审表交相关部门(项目部、合同管理部、财务部等)进行会审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济师、合同主审人员)认为已经基本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准签字。
工程项目经理和营销项目经理必须参与合同签订活动的全过程。
4.4.1.4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公证手续的,由业务部负责办理。
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批准后才能签订。
4.4.2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的签订
4.4.2.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按本制度4.1条的规定对分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要求分包方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施工收费标准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劳务队伍资格证书、关于签订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4.2.2项目经理部在符合分包方条件的企业中进行招(议)标工作。合同管理部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合同条件进行审查,并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
4.4.2.3劳务(专业)分包队伍中标后,在征得业主同意(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此约定)后,由项目经理部(重大分包合同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与分包方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工程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门有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采用该示范文本地方主管部门无示范文本的采用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4.4.2.4项目部在签订合同后,应将合同文本报公司合同管理部备案。
4.4.3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采购部根据建设工程合同要求与供应方进行洽谈,拟订合同条款,交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部会审后,由采购部签订,合同管理部加盖合同专用章,重大买卖合同会审后,由总经理批准签订。
4.4.4其他经济合同的签订
其他经济合同由主办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部门(项目)经理审批或预审,在部门(项目)经理权限范围内的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批准,由
部门(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员加盖合同专用章;内部承包合同和其他重大经济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后由合同管理部进行合法性审查,报总经理批准签订。
4.4.5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相关部门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评审表交存公司合同管理部一份备案。
5、合同的变更、解除
5.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5.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5.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2.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2.3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2.4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2.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3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变更或解除合同。若确须变更或解除时,由合同经办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见,经批准签订的部门或领导审核后,认为已出现了本制度5.2条规定的情形的,应提交公司法律顾问审查并签发解除合同的函;对方没有违约,应同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依法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合同变更必须由原合同起草部门负责更改,按《合同评审程序》办理合同变更评审,并办理书面的合同变更手续。做好变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的发放的范围相同。
5.4对方提出合同变更的,变更程序也应5.3规定的程序执行。合同变更引起索赔的,合同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索赔协议是合同变更的处理结果,是变更后合同一部分。
5.5对于特殊情况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缓建),必须及时办理中止手续,收集因中止合同给本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证据和资料,及时追究对方的责任。中止的合同又恢复继续履行时,依相同程序办理恢复手续。合同的恢复与中止都必须通知合同审批部门或领导。
5.6合同未履行完毕,但确定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履行部门应做好终止记录,收集履行过程中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做好经济往来和工程结算工作,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保存。
6.合同的履行
6.1公司及所属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应建立合同履行执行情况台帐。
6.2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经办人员应及时整理、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向对方当事人交付重要资料、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6.3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合同履行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取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含违约)报告。
当本公司接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解释或提出反索赔,
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在对方当事人出具的索赔报告、对帐单等确认类文书上签字盖章,确须确认的,应视具体内容经公司领导或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同意。
6.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办公室处理,公司办公室应立即向公司法律顾问咨询,并将基本情况和法律顾问的处理意见一同上报公司领导:
6.4.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6.4.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6.4.3丧失商业信誉;
6.4.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6.5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6.5.1在重大、复杂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与对方对帐,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6.5.2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7.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7.1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7.2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及公司办公室,由部门经理和办公室负责人拟定处理意思,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决定。
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办公室。
7.3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获知对方当事人准备或已经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办理。
8.合同的日常管理
8.1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合同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业务部、采购部、项目经理部设立的合同管理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其他部门不设合同管理员。
8.2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合同管理部、业务部、项目经理部各保管一枚,分别编号,合同专用章印模需送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签订合同时,合同各方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签字并盖章,合同各页之间应当加盖公司骑缝章。
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8.3签订合同正本、副本份数按需要确定,正副本应区分清楚。合同签订后交公司办公室留存,其余各职能部门或合同履行部门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编号受控分发。除公司办公室外,其他部门复印合同必须事先征得公司办公室同意,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编号受控,并加盖专用印章。所有合同发放均应做好发放记录。
8.4已签订的合同以及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业务往来传真、信函、索赔报告、对帐单、合同台帐等资料应集中由合同管理员保管。合同管理员应对上述材料分类登记成册,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结帐时可从合同管理员签领相关材料。
8.5对于合同履行和竣工结算均已完成的工程,合同执行部门应向合同管理部提交合同履行情况的工作报告。合同管理部审查后,连同合同、结算书以及一切往来文书、经济签证、变更记录、竣工验收证书等所有资料装订成册,送交公司档案室存档保存。
8.6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
移交完毕,经公司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公司办公室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9.考核与奖惩
9.1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9.2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9.3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9.3.1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9.3.2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9.3.3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9.4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9.4.1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9.4.2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9.4.3遗失重要证据;
9.4.4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9.4.5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9.4.6未履行规定手续擅自在对方出具的确认书、索赔报告上签字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9.4.7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9.5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合同管理部和本公司法律顾问某某律师事务所共同起草,从年月日起开始执行,试用6个月。
建筑合同 篇3
甲方:xxxxxxxxxx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xxxxxxxxxx施工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一、乙方为甲方的建筑工程进行施工,仅含————————————————。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xxx
2、工程地点:xxxxxxx
3、工程施工范围:——————————和———————————————。
三、工程价格: ———— 元/平方米,———————部分 ———————— 元/平方米————————— 面积按实际测量为主等等 ,自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后开工并连续施工至工xx月xx日。
五、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完成前付清工程款的—————%,尾款——————年———月————日内结清。
六、乙方按照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负责保证工程质量,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按正常工期完成施工。
七、甲方负责办理——————————或提供些—————————。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开工,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工程施工期间,甲方所有———————————————提供给乙方使用,但因乙方操作不当导致的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并———————。
九、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
发包方,甲方:蒲江县鹤山镇单沟村
承包方,乙方:成都市蒲江县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泥浆碾压、碎石路面和毛石混泥土路面建筑的施工协议。(注:1。所有工程管理费用和税收一并在内;2。所有路基清理照实计算,挖掘机150元/小时,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经公开招标同现场中标单位乙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碎石路面:用不大于2—5公分的碎泥浆碾压,共4处,长约3。2公里,宽2。6—3米,厚一律为碾压合格的8公分,每平方米12。5元。
2。毛石混泥土路面:约350米,宽3—3。5米,厚18—20公分(按附件要求施工),毛石直径不大于16公分(必须有2公分以上的护层),混泥土标号c25,水泥要求大厂325#。路面按标准切割灌沥青,前期的养护由乙方铺草、洒水;后期的养护由甲方负责;毛石混泥土每立方282元,以上均以双方验收合格后的实际收方清单结算。
第二条 承包方式及双方工作职责
1。采用固定单价法双包,即包工、包料;
2。甲方派代表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质量、进度进行全程监督,并协助乙方对施工现场的水、电使用所涉及的农户进行协调工作。如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采用甲方认可的合格材料进场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并做好安全包围和垃圾清运工作,否则造成的原材料返工及人工工资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安全施工及工程日期
1。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和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及其他安全方面的施工操作规程等,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文明安全施工。并在施工现场及两头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车辆及行人的安全负责。
2。由于乙方违反以上条款,违反安全施工和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3。按照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相关规定,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XX年12月31日完工。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而造成工期延误,其完工期限顺延。
建筑合同 篇4
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合同名称:甲 方:乙 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合同补充协议 河北达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年 月日
上述金额包括运输费、保险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最终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2、其他合同条款调整。 3、其它事项说明。
三、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与原合同发生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五、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日期:
建筑合同 篇5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内除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分包项目外的全部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预埋工程的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和服务等全部内容(其中部分材料和钢结构由发包人提供)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监理人下达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其中主体为优质结构)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预算价约计_______万元。
六、组成合同文件
本合同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违约、索赔和争议
1、发包方、承包方应当共同遵守上述约定,如果一方违反约定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邀请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工程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____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办理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一般公式为:
竣工结算工程款=预算(或概算)或合同价款+施工过程中预算或合同价款调整数额-预付及已结算工程价款-保修金。
3、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质量保证金 ,发包人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质量保证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满足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各项条款之规定并无任何纠纷后合同自行解除。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建筑合同 篇6
承包人(甲方): 分包人(乙方):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为保证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设计概述:
2.分承包范围
分包范围: 提供劳务内容:
3.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根据本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和周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乙方应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 乙方如不能按分段流水施工明细工期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的,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弥补。如仍不能按期完成各项工作的,甲方可采取统一协调措施或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从预留工程进度保证金中扣除。
4.安全、质量、文明生产标准
执行现行国家、地方政府、集团公司等关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质量、文明生产有关规定。特别约定本工程必须达到的安全、质量、文明生产评定等级目标为:
5.承包方式
5.1本合同采用第 种劳务分包方式。
5.1.1分包方式1:包工不包料。乙方只进行劳务分包。
5.1.2分包方式2:包工不包料,包材料消耗。乙方进行劳务分包,同时承担因自身管理不到位、用工不合理、不严格按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和文明施工要求操作等原因造成材料消耗超出工程定额或超出双方约定金额部分的损失。
5.1.3分包方式3:总价包干。如同时承包材料消耗,须注明材料消耗金额标准。
5.2安全帽、安全带由甲方统一提供、乙方缴纳押金领取使用。安全帽每顶押金10元,每一年以旧换新。安全带每套押金20元,每两年以旧换新。合同内容履行结束,甲方收回安全帽、安全带,退回押金。
5.3关于施工设备、机具、安全防护用品、供水、供电、辅助耗材、劳保用品、文明施工、看护责任等双方约定:
6.合同价款、结算方式、结算依据
6.1合同总价(估价)款: 万元(其中劳务工资金额 万元、材料消耗控制金额 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6.1 甲方按乙方分承包工程总造价(如无专门约定,本合同中工程总造价包括劳务工资、材料消耗、机械费等,并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收取管理费 %(其中项目部 %、公司 %),收取投标费 %,合计收取 %。
6.2如无特别约定,建设单位对该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项目的奖罚均属乙方。
6.3劳务工资标准、结算依据、计价方法、税金支付及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奖罚等其它约定:
7.付款方式
7.1劳务工资根据当月验收合格工程进度进行结算,次月付款。
7.2甲方预留乙方分包工程总造价的 5 %作为安全风险抵押金、 5 %作为劳务工资保证金、 3 %作为审计保证金、2 %作为合同保证金,同时预留 %作为质量、进度、文明施工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后,经查无劳资、欠款纠纷等其他问题,竣工决算金额经审计部门审定后,分别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7.3依照本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日期及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保修内容的约定,预留工程总造价的 %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付给乙方,不计利息。保修期以甲方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要求为准。
7.4本工程劳务工资不得超出甲方工资管理办法百元工资含量标准,由xx公司统一按实名制管理、发放。
7.5如乙方收到建设单位工程款,应及时转入甲方账户,并同时办理纳税及付款发票,甲方受理后扣除相关费用(税金、管理费、借款、押金、劳务工资等费用),并由甲方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支付给乙方。
其它约定:
8.双方职责
8.1甲方派驻现场施工管理人员 电话 ,负责处理、协调、执行甲方对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控制与管理,行使奖罚、工程量签证权,具有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决定权与否决权。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有关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要求。确保无安全、质量事故发生,否则一切经济责任后果由乙方负责。
8.2乙方派驻现场施工管理人员 、电话 , 作为专职质量检察员,负责质量验收并配合甲方进行质量检查。
8.3乙方必须派专职安全员 ,电话 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检查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通过各种方式教导员工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时刻把安全放在心上,坚决做到不安全绝不生产,严格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狠抓安全措施落实,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及后果。
8.4分包单位劳务队伍必须由惠苑公司统一管理,执行甲方劳务队伍管理及工资结算办法,采用实名制发放劳务工资。
8.5工程施工机械、材料、临时设施、关系协调、工程变更等,均由乙方自行协商解决,费用自理。
8.6工程开工前7天,施工措施报甲方审批,并附一份完整图纸及相关资料。有关设备(塔吊)、脚手架在安装、拆除前5天,必须把措施报甲方审批,并附设备说明书一份,必要时通知甲方到现场查看。资料不完整,甲方不予审批。
8.7乙方组织较好的施工操作人员配备足够的熟练劳动力,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规范、图集进行操作,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认真进行施工作业。
8.8乙方派驻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工作要做到“三细”心细、安排工作细、抓工程质量细,“三到位”布置工作到位、检查工作到位、隐患处理到位。
8.9确定每周一、周四为公共卫生日,对室内、室外、脚手架下及各自包干区进行大扫除。
8.10施工班组每完成一个分项工作,必须经项目部管理人员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8.11工程技术资料整理、材料试验、竣工资料整理,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自理。报甲方核验合格、签字盖章后,再由乙方负责报有关单位审批。
8.12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报送手续完备的竣工验收证书、决算清单、审计报告给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扣留 %工程总造价余款,待资料补齐后支付,不计利息。
9.双方安全责任
9.1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准备进场人员名单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照片2张,进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才能上岗,要求在进场前进行教育考试工作。
9.2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先到甲方进行登记,特殊工程必须持上岗证,方可上岗操作,并正确使用安全劳保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为合格产品,手续证件齐全。
9.3乙方施工人员上班前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班前安全记录,每个职工必须懂得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违章操作造成事故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程的行为,甲方安全员有权进行制止,并对违章者进行教育罚款或勒令停工,罚款从工资扣除。
9.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操作机械必须持证上岗,无操作证人员一律不准操作机械。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于机械设备的使用,乙方不但要承担维护费用,还要承担一切的安全责任。
9.5乙方管理人员安全工作要做到“三必谈”:发现情绪不正常的人必谈、对受到批评的人必谈、每月必须召开一次谈心会。谈安全工作经验,消除急躁和消极情绪,反思存在问题和不足,使其保持良好心态投入工作。
9.6乙方以挂靠方式分包工程的,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0. 文明施工、治安管理方面
10.1乙方劳务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证件齐全(身份证、暂住证、劳务证、计划生育证)。
10.2乙方负责人必须了解员工的生活、思想、政治状况,并办理暂住证、劳务证。
10.3在工作或休息期间不得闹事、打架斗殴,不明真相的自行车及其他物品被公安机关查扣、罚款及刑事责任由乙方自负。晚上十时必须回工地宿舍休息,严禁外出闹事。因治安问题而造成罚款均由乙方负责。
10.4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讲究社会公德,不准随地大小便,宿舍内必须每天打扫卫生,轮流值日扫地、服装、鞋帽必须成线放齐,文明有秩序。严禁在宿舍烧电炉、电饭锅、煤气灶、热得快,做到文明施工,确保双标准化工作。
10.5乙方不得安排18岁以下及55岁以上人员从事工地现场作业,妇女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1.奖罚制度
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制度得以落实,本工程实 行奖罚制度。罚款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奖励由甲方根据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决定是否奖励及奖励金额,并报上级管理部门批准。
1. 机械违章操作发生事故,按公司章程罚款。2. 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罚10元,不带安全带每人每次罚款20元。3. 下班不切断电源罚款50元/次。4. 宿舍内使用电炉、煤气灶、电饭锅、煤炉等,一旦发现即预以没收处理,并处以罚款50元/次。宿舍检查不符合文明卫生罚款20元/次。5. 工地上发生打架斗殴,双方全部罚款500~20xx元。6. 随意拆除、破坏安全设施罚款200元/次。7. 落手清工作没有做好或未做罚款50~500元/次,楼层内随地大小便罚款50元/次。8. 不听现场管理人员指挥者,项目部有权清退违章作业者。并罚款100元/次。9. 工作人员不准带儿童进入施工现场,留宿非工作妇女、儿童,未征得甲方管理人员同意,发现每次罚款100元。
10. 进场三天内未办理暂住证、劳务证,且未参加安全教育的,罚款100元/人。11. 现场管理人员有事要给甲方管理人员请假,无故不
在岗每少一人次罚款50元。12.其他情况按安全生产承包协议书、消防安全责任书、治安承包责任书执行。
12. 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淮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3.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14. 补充条款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建筑合同 篇7
工程发包方(甲方):
工程承包方(乙方):
乙方受甲方委托,承接XXX建筑装修工程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的进行,双方经友好协商,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承包方式: 包安全. 包质量. 包工期. 包人工
第二条 工程工期
1、开工日:年月竣工日:年月日。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确定的总日历工期、各阶段工期。工期中已包括法定节假日、现场测试、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
第三条 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等级:安全
2、如本工程施工质量未达到合格,乙方应当负责返工以达到合格.
第四条 工程造价
1、单价:每平方米元人民币。该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因人工、材料价格涨落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2、乙方施工面积平方米,本工程总造价暂定为万元人民币,最终按甲方确认的乙方实际施工面积及本合同工程施工价目表据实结算。
第五条 工地考察
1、乙方已按甲方要求认真考察了施工现场并充分了解了施工现场位置、 周边情况、储存空间、作业空间大小、及任何影响工期、承包价款的情况.
2、乙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等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索赔或工期延长。
3、施工现场以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为准.
第六条 工期的顺延
1、对以下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双方的损失由 各自承担.
(1)发生下述不可抗力事件并造成工期延误的: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连续4 小时以上的暴雨;或连续7天38℃以上的高温;或停电每天累计4小时.
(2)甲方同意顺延的其他情况。
2、除双方明确约定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外,其它情况一律不予顺延工期。
第七条 施工质量安全
1.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未达到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付任何费用。
2、工程施工结束后,乙方在撤场前,应当清理好工地的剩余材料、残留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要求清理工地的,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 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的一切安全问题以及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险.
4、甲方对乙方未按图纸要求施工而增加的工程量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或浪费工程材料,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交付甲方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报告,双方进行结算,甲方确认工程结算后10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所有款项给乙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2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施工材料浪费和施工所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3乙方不得串通甲方相关人员编造虚假工程质量,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刑事责任,同时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第十条 其他
1. 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2因乙方原因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没有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一 切费用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3. 因乙方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合同 篇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及范围:
二、承包形式:
三、工程造价及合同款支付:
1、 工程总造价:
2、第一次付款: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95%;
第二次付款:总工程款的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结清。
甲方支付上述款项时,乙方应当事先向甲方出具等额合法的专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工程期限:本工程工期为 天(日历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也可以约定自乙方收到甲方开工通知书之日起算)
五、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达到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及发包规定的有关质量要求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达到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及发包规定的有关质量要求,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无故逾期开工或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工程总造价的1‰ 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应付工程款的1‰支付违约金。
3、乙方采购工程材料及施工质量不合格或有重大质量隐患,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除应一次性支付工程总额5‰的违约金,并及时采取措施返工更改外,每影响正常使用一天,还应按工程总造价的1‰支付违约金。
七、工程安全要求:
1、乙方负责工程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应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及消防等工作。甲方有权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施工安全工作的实施,乙方应认真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
2、乙方应为其执行本合同所雇用的全部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
3、甲方应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
八、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
1、解决材料物资的堆放和临时设施场地。
2、在乙方不违反合同条例的情况下,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
1、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保护甲方设施,乙方人员不得随意在甲方厂区内走动、闲逛,服从甲方进出门管理。
2、承担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3、按合同工期组织施工,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4、把好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并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工程验收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设备进场。
6、施工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影响,不能按原计划正常施工,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增减或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7、安全文明施工。
九、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汇报工程竣工情况,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与乙方共同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并于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承包方负责该工程的质保工作。
十、附则: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开始生效,至工程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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