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建筑合同模板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建筑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筑合同 篇1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土石方工程量约为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
(四) 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全部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发生了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时,工期顺延。
第三条 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第四条 工程价款结算
(一) 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共同校定后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结算。
(二) 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因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不详、不及时或与实不符,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给乙方由此造成的误工或停工的实际损失;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 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4、 工程变更:甲方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 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______日内进行验收。
6、 不按合同规定预付或结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规定的预付或结算工程款外,还应按逾期天数,以每天按逾期款项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查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施工。
2、 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3、 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应由责任方负担。
4、 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元,同奖同罚。
5、 乙方应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
第六条 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种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七条 附则
(一)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的,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
(二)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 本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签证备案。
第八条 附加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2
使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安装拆卸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6号)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就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以下简称安拆)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机械安拆费用计算与支付
1、机械安拆费用明细表(如不够用可另附表格)
2、甲方支付乙方机械安拆总费用元,乙方提供的机械安拆服务包括设备的现场吊装、安(拆)、顶升(加节)、附墙、检验、维修等项工作。
3、甲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应配合乙方开展安拆管理工作,在机械设备安装完毕经检测、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安拆费用元;顶升(加节)、附墙(含锚固)按元/道按月支付,机械设备拆卸完工后天内甲方付清余款;若分批安拆,甲方根据每台机械设备安拆时间分次付款。
4、支付方式:
二、项目名称、安装地点、安拆高度、相关负责人
项目名称:机械安拆地点:
安装高度:首次安装高度米,最终安装高度:米,附墙道。甲方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专职安全员:联系电话:
三、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如期进场安装机械设备。应指定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负责与乙方沟通和协调,核对乙方操作人数和上岗证,并做好相关的安全交底记录。
2、负责有关人员会同乙方确定机械设备的安装位置,检查是否符合安拆要求等工作,并及时做好记录。
3、按乙方提供的构造图编制设备基础方案,负责机械设备基础的设计与施工(含承台、桩基),并组织机械设备基础验收,承担制作费用,基础制作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必须满足设备技术资料中的相关要求。
4、会同乙方对机械设备基础预埋件和接地装置的埋设,负责基础的日常维护工作。
5、机械设备进场安装、拆卸退场前,负责做好进(退)场道路压实,作业场地的平整,周边障碍物(含外架)的清除等工作。
6、机械设备安装前,负责提供由配电箱(房)至机械设备基础处的专用开关箱与电源线,电源线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专用开关箱内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7、机械设备检测合格后,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检测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8、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若需顶升附着,应提前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统筹安排,做好附着预埋工作;附着后要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需检修,甲方即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及时到场检修。
9、按双方约定支付费用。
二)、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机械设备安拆费用。
2、积极会同甲方做好机械设备安装位置的确定和基础预埋的技术指导,并参与基础验收工作。
3、负责根据工程及机械设备情况编制安拆专项施工方案、超长附着施工方案(超过6米杆件的附着)、事故救援应急预案,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报施工及监理单位审核并告知当地机械设备备案机关后方可进行作业。
4、按时落实甲方的各项安拆和管理任务,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乙方必须设立安拆时负责安全工作的安全主管,组织不少于6人的安拆人员进行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顶升加节、附着锚固、拆卸、退场等工作,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各相关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操作人员必须与施工方案中提供的上岗证相符,必须做好各操作人员的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5、负责提供安拆作业所需的辅助起重设备以及吊具、索具等器械和人员防护用品,相关机器符合安全施工要求。
6、附着安装前,乙方应做好附着框、附着杆等配件的准备工作,各配件必须符合厂家设计的要求和特殊情况下的安全要求。
7、机械设备安装完毕,乙方负责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机械设备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提供机械设备安装后的相关验收资料,并且会同甲方组织检测机构检测验收。
8、负责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相应安装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安拆管理人员证书、安拆作业人员证书、安拆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顶升加节、附着锚固专项施工方案、自检合格报告、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等记录。
9、在安拆作业和管理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违章作业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四、双方安全责任
一)、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并设置安全警戒区。
2、甲方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甲方应指定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二)、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组织的安拆人员须持证上岗并按规定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安拆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经审批的安拆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作业。
2、乙方组织机械设备安拆、顶升加节、附着锚固作业必须在白天或照明良好的夜间进行,不得在大风(10,8MMS以上)、浓雾和雨雪天气进行作业。
3、乙方在安拆前应对吊具索具以及机械设备各部件进行检查,同时对辅助起重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安拆。
4、乙方每次作业前,须对参与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在作业条件符合的前提下,乙方对机械设备安(拆)、顶升加节(降节)、附着锚固等作业过程的安全生产负责。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机械设备安拆和管理费,超过日的视为违约,则按每天应付款的万分之二点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机械设备安拆、顶升加节、附着锚固及管理服务,影响工程施工进度,视为违约,须支付违约金元/日,并承担实际损失。
3、其他约定:。
六、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经双方签字并盖双方企业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方案变更、增项,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认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合同约定内容,费用全部结清后即告终止。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其他条款
1、合同签订地点:。
2、其他约定:
使用单位:
(甲方签章)安装/拆卸单位:
(乙方签章)代表人:
代表人: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合同 篇3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材料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天津天安智空间1-4楼及地下车库工程
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价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多层板模板及方木质量:模板实际厚度不得低以确保工程正常连续使用,周转10次以上,同时保证在周转期内不起皮、不开胶,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供货方应无条件随时更换新的多层板,否则购货单位对不合格产品不予结帐付款,且供货单位必须承担由此给购货单位造成一切损失。
2、供货方所供应的材料必须附原生产厂家的材料合格证书、检查、试验报告及相关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第四条:交货及验收办法
1、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经过购货方收料员同供货方代表验收并在收料单上签字认可。
2、根据购货方要求供货方供货到施工现场指定位置、堆放整齐、按工地通知时间要求决不误时送达工地确保工程正常使用。
3、计量方式:按现场实际验收张数为准并作为结帐依据。
4、如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购货方有权不予结帐。
5、交货时间为甲方通知(书面或电话)为准,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天内送达工地,保证不耽误工程进度。
第五条: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结算依据:按实际张数乘以合同单价结予结算。
2、付款方式:正负零付80%,余款每个月结算。工程封顶2个月内结沟。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供货方所供材料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规范范要求,不是购货方指定的产品规格型厂家的材料以及假冒产品均属违约或欺诈。
2、供货方必须按期按量交货到合同规定的地点,供货方在接到购货方需求电话后一天内供货到施工现场,若供货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重要条款,如无合理解释,购货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拒收货。
第七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当事人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可选择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解决。
第八条:其他约定
1、供货方在进入施工现场运输、装卸过程中要注意安全由于供货方不听从指挥等原因造成车辆、人身事故或现场设施损坏由供货方负责赔偿。
2、供货方在运输过程中应对标的物进行覆盖,防止抛洒起高超长或扬尘污染环境,因而造成损失或有关部门罚款全部由供货方负责。
第九条:延期交负
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延误交货。
3、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延期交货,乙方承担甲方造成的损失、违约金按合同价款5%计算。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终止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2、本合同在完成供货工作内容后结算完毕即自行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供货方一份,购货方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劳动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同意根据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员_____名担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甲方所派遣人员应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管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乙方负责对甲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条乙方承担甲方派遣人员(本市外)入店车费,负责工作期间住宿。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员工资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乙方同意付甲方准备金(月总工资的20%)______元,准备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计划的同时交付,准备金计入首月工资内。
第九条甲方所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双方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期满30日内可向对方续订合同。
六、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合同 篇5
内容提要: 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违法建筑。违法建筑在没有被拆除之前,属于不动产。该违法建筑因建造的事实行为完成,而取得不动产所有权。该不动产所有权因不能进行登记,所以违法建筑的处分权受限。以违法建筑作为标的签订的买卖合同,由属于债权行为的买卖合同和引发物权变动的物权合同组成。属于债权行为的买卖合同效力为有效。引发物权变动行为的物权合同效力为待定。
关键词: 违法建筑 债权行为 物权行为 有效
一般人认为,违法建筑不应该存在,就算建好,也应该拆掉。国家和各地方政府也试图通过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遏止违法建筑的出现,但是违法建筑并没有因我们国家的有关机关采取的高压态势而消亡,现实中仍然大量存在。那么,在违法建筑没有被拆除之前,是否存在合法的民事权利呢? 是否有所有权呢? 以违法建筑作为标的所签订的买卖合同的效力为何? 笔者力图通过本文的论述,尝试解决上述问题。
一、违法建筑的概念
在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规定何谓违法建筑,我们只能从理论的角度,给它做一解读。
所谓违法建筑,指的是违反广义法律的建筑。从文义解释的角度来理解的话,广义法律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还包括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所以违法建筑应该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建筑,范围显然很广。 然而,我们又经常看到违章建筑的称谓,甚至很多人将二者相等同。同样按照文义解释的话,违章建筑指的是违反部门规章的建筑,部门规章仅属于法律的'一种形式,因此,违法建筑的外延中应该包括违章建筑。我们国家并没有在法律上特别指明应该称其为违法建筑还是违章建筑,不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叫法不同。笔者认为用违法建筑的称谓更加准确。自从 20xx 年 1 月 1 日,《城乡规划法》开始实施后,城乡建设的一体规划格局形成,在城乡规划区内进行的任何建设行为都应该符合《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进行规划审批,没有进行规划审批的建设行为,均属于违法建设。因此可以说,进行规划审批,符合《城乡规划法》的要求,是进行合法建设行为的前提,《城乡规划法》也就成了合法建设行为的重要依据,从这个角度说,叫违法建筑更加准确。另外,从文义解释的角度来看,违法建筑已经包括违章建筑。因此,本文不再区分违法建筑和违章建筑,统称为违法建筑。
二、违法建筑的分类
( 一) 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违法建筑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是超出了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的违法建筑
在《物权法》颁布之前,建设用地使用权被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物权法》颁布后,改称为建设用地使用权。这样的称谓更能表明该土地的利用性质为建设用地。但是《物权法》所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将其客体范围限制为国有土地,因此,给人的理解为建设用地使用权仅能存在于国有土地之上,好像在集体土地上不会建设建筑物。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为了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 镇) 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也是允许的。所以在集体土地上,也可以建设建筑物,也可以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物权法》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限制为国有土地显然与现有的法律和现实矛盾。
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违法建筑比较好理解,即没有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就进行了建设行为,所产生的违法建筑。那么何谓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是超出了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的违法建筑? 在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需要获得城乡规划审批,并在取得建设施工许可证后,才可以进行建设行为,该建设行为才是合法的。但是现实往往是,有些人在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在进行建设过程中,超过已经审批的使用权面积,超范围进行建设,在超出已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之外进行的建设行为就是违法的,所形成的建筑物即为违法建筑。这类违法建筑非常重要的特点是建造在超出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之外的建筑,才属于违法建筑,建造在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之内的建筑,属于合法建筑。在确立这类违法建筑过程中,必须搞清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范围。
( 二) 违反公法的违法建筑和违反私法的违法建筑
自罗马法以来,就把法律划分为公法和私法。但是公法和私法划分的标准一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学说观点很多,本文只列举较有影响的三种学说。
1. 利益说。以维护公共利益还是私人利益作为区分的标准,维护公共利益的法律就是公法,维护私人利益的法律就是私法。自 19 世纪以来,伴随着“公法私法化”和“私法公法化”,公法和私法出现融合的趋势,使该标准受到了挑战。
2. 隶属说。该说认为调整隶属关系的法律就是公法,调整平等关系的法律就是私法。但是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也存在隶属的关系,像亲权关系中。
3. 主体说。凡规范国家和公共团体之间以及国家、公共团体和私人之间关系的法律就是公法,凡规范私人和私人之间的法律就是私法。但是国家往往也参与民事交易,进行民事活动,而此时调整的法律却为民法。
本文比较赞同以利益说作为划分公法和私法的标准。虽然“公法私法化”和“私法公法化”的出现,使得公法和私法的界限开始出现模糊,但是以维护不同的利益作为区分公法和私法的标准仍然适用,“公法私法化”的现象仍然没有改变公法维护公共利益的本质,“私法公法化”的现象也没有改变私法维护私人利益的本质。所以,以维护不同利益作为划分公法和私法的标准依然站得住脚。
违反公法的违法建筑,往往会损害公共利益,所以会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方式一般为罚款、限期拆除等。而违反私法的违法建筑,损害的往往是私人利益,所以会受到民事处罚,处罚方式一般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 三) 程序违法的违法建筑和实体违法的违法建筑
所谓程序违法的违法建筑,即在建设过程中没有根据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相应的许可就进行了建设,在违法建筑建成后可以通过申请获得审批,而使违法建筑转成合法。所谓实体违法的违法建筑,即该建筑的违法不符合我国的相关规划法的规定,也不可能获得相应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通过事后程序的补救使其转成合法建筑,也就是说实体违法的违法建筑,没有转成合法的可能,最终的命运只能是被拆掉。 违法建筑的上述分类,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交叉情况,从本文论述的重点来看,笔者将从实体违法的角度来论述违法建筑的相关问题,不包括程序违法的建筑。原因在于,程序违法的违法建筑,最终是可以通过程序弥补转成合法,而实体违法的违法建筑的命运不会发生扭转。实体违法的违法建筑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违法建筑,探讨其相关问题才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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