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集合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建筑合同 篇1
甲方: (项目部(施工局)全称)
乙方:(营业执照登记名称,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工程优质、按期完工,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自愿、平等协商就 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一致,且乙方已充分注意、理解本合同各项格式条款的约定,并自愿履行由此产生的全部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地点:
2、合同范围
2.1 主要合同内容
,具体以施工图(含业主同意变更的部分)为准。
2.2 主要施工工序
(1) ,
(2) ,
(3) ,
以及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做的其它一切准备工作。
2.3 主要工程量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2.4 合同工期
2.4.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日。节点控制工期见下表:
节点工期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完工日期
备注
2.4.2 工期延误
如果关键线路的节点工期在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而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a.重大设计变更;
b.不可抗力;
c.由于业主原因要求停工;
d.甲方书面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2.4.3 乙方应在发生工期延误造成窝工事实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书面报告,甲方就相关事项及时向业主提交报告。如乙方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则视为乙方放弃顺延工期及赔偿的权利。如乙方虽按约定提交上述书面报告,但遇业主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时,则乙方认可甲方因此采用的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的处理意见。
2.4.4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赶工费用。
2.4.5 业主及甲方需提前完成工期时,有关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约定。
3、承包方式
根据本合同的施工内容及主要施工工序,乙方同意按 (单价或总价)方式进行承包。本合同 (单价或总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工程量是否变化合同价格均不做调整。
若在合同签订 个日历天之后,因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等导致燃油费(柴油)等其它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并且主合同有相关补偿条款时,双方才可以协商调整合同执行期间受影响项目的单价或总价;否则合同价格不做调整。由于非上述原因影响的燃油费(柴油)等其它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合同单价或总价均不得调整。
4、合同价格
4.1 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含 %税金),固定总价/暂定总价。
4.2 合同单价
合同单价见附件 B 《工程量计价清单》。合同单价包括完成施工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括施工所需各种材料运输及配合人工费用;包括人员和机械的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综合管理费、合理利润、 %税金等所有可能发生一切费用;包括因气候季节以及工序协调等因素导致的施工停滞窝工费等;乙方应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的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承担由于任何风险引起的费用。
4.3 税费的承担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税金 %;甲方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并在乙方每月进度款结算中扣除。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由乙方自行缴纳。
5、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权利与义务
5.1.1 甲方负责工程施工期间工程总进度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工作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管理、监督、检查。
5.1.2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有关施工文件,并提供施工场所。
5.1.3 甲方负责组织相关施工图纸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工作。
5.1.4 甲方负责组织现场调度会,协调现场施工。
5.1.5 甲方负责与业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
5.1.6 甲方负责向乙方发布书面开工通知,并向乙方下达承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月工程进度计划及周进度计划。
5.1.7 甲方有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权利。
5.1.8 就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本合同和甲方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所发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或直接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包括因拒不执行指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含业主的罚款、重新安排队伍施工造成的单价差、赶工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5.1.9 甲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1.10 甲方负责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计价结算,并按业主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工程款的支付。
5.1.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管理及施工人员。
5.1.1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质量等级、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维护、初验、检查和返工、终验进行检查和监督。
建筑合同 篇2
立契约书人委建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与建方xx x(以下简称乙方),本契约不动产标示委建事项经由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地标示:本契约房屋坐落在x x 市x x区xx地号土地内定名“x x名宫”,经暂编号A区x栋x楼的房屋一户。
第二条 房屋面积 :本契约房屋面积包括室内、阳台及走道、楼梯间、屋顶突物(仅限于水箱及楼梯间,其余部分不计入)地下室、电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在内计约x x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复丈后,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所记载的面积为准),但双方同意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记载面积加上本条前列(阳台走道、楼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等,即相当于本契约所记载面积,若有增减,而其面积差额未逾百分之二时,双方均不得异议,若增减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二时,其误差超过百分二部分,即以该户出售时的平均单价为计算基准,由双方互为补偿。
第三条 本大楼的屋顶除水箱、楼梯间外,乙方的投资、规划,其使用权归乙方,但乙方应对甲方提供较一般人优惠的服务。
第四条 本大楼地下室产权登记为本大楼全体所有人共有,地下室除机电设备外,其余场地如遇空袭时,应开放为公共避难场所,地下室平时作为停车场,由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统筹管理,其办法另详载于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管理章程。
第五条 甲方所订购房屋的室内隔间装饰及设备工程,其施工标准悉依x x市政府x x局核准的建造执照图说按图施工,如甲方要求变更或增减等,须征求乙方同意,惟属大楼整体装置者不得删减,变更后的工程款由双方协议定之,但以不少于本契约所定的工程款一次付清与乙方,甲方未缴清增加的工程款前,乙方不得施工,如双方对变更后工程款未能达成协议或甲方拒绝或延迟交付所增加变更的工程款时,视为甲方取消变更或增减,乙方仍按本契约原定项目施工。
第六条 工程期限:本契约房屋建筑工程,乙方应于本契约签订后三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七百个工作天完工,并以开始申请使用执照为完工日期。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在此限,乙方不负迟延完工之责。
(一) 甲方未依约定付款办法的规定交付价款时。
(二) 甲方要求变更内部隔间与设计,致迟延完工时。
(三)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天灾人祸或法律法规限制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以致工程不能如期进行时。
(四) 本工程屋外排水沟及巷道铺设工程,不受本条约完工时限的拘束,水电等的接通供应悉凭该公用事业作业程序而决定。
第七条 保固期限:本契约房屋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对本契约房屋建筑结构,乙方应负责保固一年,但天灾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损毁者不在此限(门、窗、玻璃及水电配件、油漆、瓷砖等乙方不负责保固)。
第八条 甲方订购本房地总价款为人民币x仟x佰x拾x万x仟整,包括下列房屋及装修土地价款。
(一) 房屋及装修价款为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整。
(二) 土地价款为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元整,包括建筑基地,道路用地及地上物补偿金、土地改良费、公共设施用地等费用。
第九条 付款办法:本契约房地总价为人民币x仟x佰x拾x仟元整,分为自备款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元整,优惠贷款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元整,银行贷款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元整,甲方应按下列进度,将分期付款表上的金额,经乙方通知于缴款期限内缴付乙方,绝不拖延短欠。
第十条 贷款办法:本契约房屋甲方如须办理银行贷款时,应另行与乙方签订委托代办贷款契约书及委任书以凭办理贷款事宜。
第十二条 本约房屋如乙方非因第五条的.情形而逾期交屋时,其每逾一日按买卖总价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与甲方,如乙方因本身因素不履行交屋,及半途发生纠葛不能出卖等情况时,除应将既收价款全数退还甲方外,并应赔偿所付价款同额的损害金予甲方作为乙方不履行本契约的损害赔偿总额。倘因政府颁布禁建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交付本契约房屋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契约,乙方应将甲方所缴付价款加计利息(按照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计算)退还甲方。
第十三条 本契约房屋已登记于甲方名义,如甲方违约拒付款项,经乙方催告仍不交付时,甲方同意名义变更为乙方或乙方所指定之人,甲方不得另有其他的要求。
第十四条 甲方负责订购本房屋土地,其房屋产权及基地产权的移转登记事项,乙方负责于本房屋建造完成,经政府主管单位发给使用执照,及甲方依约履行其义务后,乙方负责聘请代书与甲方共同委托统筹办理,甲方应按照乙方通知的时间内,将应提出的证件及在有关文件上盖章,连同各项税捐交与乙方或委托的代书以资办理。甲、乙双方应负担的费用如下:
(一) 建筑物登记费、土地登记费、印花税、契税、监证费(或公证费用)各项规费及代办产权登记费用由甲方负担。
(二) 本契约土地移转过户前的土地价款及移转过户时发生的增值税由乙方负担。
(三) 本契约房地移转登记及的抵押权设定登记移转规费,公定契纸、印花税、保险费及代办手续费均由甲方负担。
(四) 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所发生的房屋税、地价税、工程受益费不论甲方已否迁入或抬头为任何一方,均由甲方负担如数缴清不得异议。
(五) 以上各项应由甲方负担的费用,如由乙方先行垫付或代缴,甲方应如数归还需要。
第十五条 产权登记:本契约房地产权登记由乙方指定代理人,统一办理土地移转登记,建物所有权登记及贷款抵押权设定登记等手续。
第十六条 本契约房地,乙方保证产权清楚,绝无任何纠纷或设定他项权利现象,如有任何纠葛,乙方应负责清理,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七条 甲方同意于本房屋完工并接通水电之日起,无论所开列单据的抬头为任何一方,均就负担下列费用:
(一) 本户水电基本费用。
(二) 本房屋自领得使用执照日起的房屋税。
(三) 属于本房屋公共使用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水电费用。
(四) 属于本建筑清洁保持、公共设施及设备的整理、操作与维护等事项,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管理费用。
(五) 本房屋有关公共管理费用的分担。
第十八条 本契约房屋于建筑完成经主管机关发给使用执照后,甲方应付清下列款项税费等,乙方始行交屋,甲方如不协办或迟延逾期的,致影响本契约各项产权登记或施工进度时视同违约,并应负赔偿乙方一切损失之责。
(一) 缴付本约第十四条第一、三、四项约定应付的税捐。
(二) 办妥产权登记及代办贷款等费用,并预付乙方四个月的利息。
(三) 付清因逾期付款的滞纳金。
(四) 付清本房屋的所有优惠贷款。
第十九条 通知送达:甲乙双方所为的征询、洽商或通知办理事项均以书面按本约所载住址挂号邮寄为之,有拒收或无法投递致退回的,均以邮局第一次投递之日期为送达之日。
甲方的住址如有变更时,负有通知乙方的义务。
第二十条 其他事项。
(二) 乙方通知交屋并给迁入证明前,甲方绝不进行本约房屋自行装潢施工。
(三) 本契约书于付清所定价款办妥交屋手续、土地移转登记完毕甲方领取所有权同时,本契约书及本约有连带关系的契约、附件,甲方得一并由乙方收回作废。
第二十一条 本契约的约束与效力:
(一) 甲方未付清房地价款及未取得乙方同意前不得将本契约房地的权利与义务自行转让他人,但经双方同意后,本契约所约定事项对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受让人合法继承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 本契约附件视为本契约的一部分,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附件未规定的,依据本契约的规定 。
第二十二条 未尽事宜: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必要时由甲乙双方洽定。
第二十三条 契约分存:上述契约事项经双方同意,恐口头无凭。特立本契约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并自签订日起升效,印花税由甲乙双方自贴销。
第二十四条 有关本契约的权义,双方同意以x x x法院为管辖法院。
立契约书人:
甲方:
法定代理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住址 :
身份证号码:
电话:
x x x x年x月x日
建筑合同 篇3
出租单位: (简称甲方) 租用单位: (简称乙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自签订之日起,不因市场租金的升降而变动。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押金以甲方收条为凭证。合同履行完毕,扣除应付租金后,押金金额退还承租方。
租金结算方式:乙方每 个月到甲方结付一次租金。违者每月罚所欠租金总额 %的滞纳金(租用货物不到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租金)。
第三条 租用物资时,乙方应提前一个星期以上通知甲方做准备;归还物资时,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钢管如有弯曲甲方向乙方收取钢管校正费每 根按 元计算。扣件清洗费按 元/套,缺T型螺栓按每颗向乙方收取 元,缺顶托顶板按每块收取 元,缺顶托丝帽每颗收取 元,缺顶托丝杆每根收取 元。物资丢失、损坏或钻孔结算当月按市场价赔偿。同时乙方必须当月结算租金后 天内赔偿丢失或损坏物资,否则应继续收取租金,直到付清或还清所租用的为止。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租用的物资,不得私自转借、出租,不得由
一个工地转至另一个工地使用或转借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并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租赁物资总金额的20%违约金。
第五条 租赁运输责任
1、租用方租用货物的运输费、搬运费由租用方自行负责。如需甲方协助搬运,乙方按每吨 元支付搬运费给甲方。
2、工地完工后,租用方负责把租用货物退还给甲方指定库房,运费及搬运费、堆码费由乙方自理。货到甲方库房后搬运及堆码如需甲方协助,乙方按每吨 元支付搬运费及堆码费给甲方。
第六条 租赁数量以甲乙双方检尺单或收发料单为准,材料出入甲方库房时,应由甲乙双方当面点清材料数量、规格型号、时间,确认无误时,方可出(入)库。
第七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赁材料,由乙方经办人在甲方库房当面验收,货物一经出库即为合格租赁材料。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本合同附件部分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发生租用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
第十条 本合同附件:租赁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如下:
第十一条 钢管、扣件型号: 钢管定尺型号(按±5厘米)为准6米、4米、3米、2.8米、2米、1.5米、1.2米 出租单位:(甲方)盖章 租用单位:(乙方)盖章 单位名称 保证单位(人) 出租人 租用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地址 施工地址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物资归还租金结算完毕后终止。
备注:此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签订租赁合同地址:
签订租赁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吕梁市建设工程工人工资支付保证办法》的精神,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或以完成项目(任务)为期限,该项目(任务)完成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从事—————————工作(工种),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约定为:每月—————元。或每工—————元。
(二)工资支付形式:———————————。
(三)工资支付时间:———————————。
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资:不得拖欠、克扣工资。 甲方、乙方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劳动纪律、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及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五、劳动纪律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依法指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法给予乙方奖励或惩处。
六、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七、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本合同不得代签和涂改,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合同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施工工地地址 住所地通讯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
乙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 年 月 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时本合同终止
2、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种)上岗证号码为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 工时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必须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乙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九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六、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乙方月工资标准为 元或按 执行。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出具工资支付凭证。
七、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乙方因工负伤或死亡的,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向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甲方没有提出申请的,乙方或者乙方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七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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