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

时间:2021-06-19 19:36:02 建筑合同 我要投稿

建筑合同范文锦集7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筑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筑合同范文锦集7篇

建筑合同 篇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工程主体结构劳务承包达成以下协议,并严格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陆川客家城文化中心

  二、工程地点:广西省陆川县

  三、工程基本情况:框架。建筑面积约 ㎡

  四、承包形式主体结构模板人工费

  五、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主体结构模板工程

  2、本工程所有模板支、安、拆。

  3、土建预留洞及水电预留洞配合,预埋铁件。

  六、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一)承包价款

  1、按建筑面积170元/㎡,屋顶花架算一半。

  2、本合同采用固定价格方式,无论人工工资上涨、政策性人工费调整等任何因素单价都不予调整。

  (二)付款方式

  1、材料进场预付乙方50万运费及生活费,按每月完成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付款额度为乙方已完工程量的80%,主体完成付至 90%,双方进行结算,10%的余款待一个月内付清。

  2、图纸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按定额计算,在合同总价±2%不再调整,超过±2%按定额直接费调整超过部分。

  第二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标准为主体结构合格工程。

  二、施工中每道工序乙方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单经甲方质检人员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缺少一次验收罚款100元。

  三、乙方按照图纸、会审纪要、图纸变更单、国家现行施工规范,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已完分项工程出现不达标进行返工时,工料由乙方负责,甲方视现场实际情况给予乙方罚款。

  第三条 工程工期

  一、本工程主体结构工期为 天。

  二、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延迟一天罚款500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停工,工期顺延。

  三、施工期间,甲方如不能按期按量支付工程款,乙方不能以此为理由停工,必须保证连续施工一周以上。

  第四条 安全文明施工

  一、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按甲方及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

  三、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时,出现的意外工伤安全事故,在伍仟元人民币内(¥5000元)由乙方负责,超过¥5000元的(总包方赔偿的除外)由乙方负责30%责任以经济损失赔偿,甲方负责70%责任及经济损失赔偿。

  第五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双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制度,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进度材料供应、质量安全等工作必须遵照规定。

  三、乙方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严禁偷拿现场物品,发现一次给予所拿物品十倍罚款,情节严重则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不得打架斗殴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积极准备,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人数进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组织施工队伍。

  二、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转包,否则甲方终止合同。清理出场,不再计算所完工程量的剩余金额。

  三、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验收规范的经三次整改仍不能达标,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自行无条件退场,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无条件退场。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予全额赔偿。

  四、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非甲方原因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非乙方原因甲方中止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附则

  一、甲方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监站等部门沟通。

  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人工资发放情况,乙方需向甲方书面推荐五名以上工人代表,每次支付工程款由所有工人代表签字方可办理。

  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到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九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限

  一、甲方有关各项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是本合同的构成部分。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并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合同 篇2

  甲方 :xx省安顺市实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 性别 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工程中担

  任 岗位(工种)工作。甲方可以按照乙方能够完成操作的工种 临时调整乙方工种岗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和各种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七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按岗位工资发放;

  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八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一条 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六、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二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甲、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相关劳动法规给对方以赔偿。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工程所在地( 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按法定期限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字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小写):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招标文件及答疑澄清

  6、投标文件

  7、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四 份,双方各执 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承包人:(公章)

  住所:石家庄市合作路285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0311-85020900 传真:0311-8502090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石家庄

  新华路西支行

  账号:13001615108050003238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3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

建筑合同 篇4

  合同书(短期)

  甲方(用人单位或受委托的项目部):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和本省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劳动关系,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有关问题作以下约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

  1、不足一个月时间的用工:从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不设试用期),建筑企业劳动合同。

  2、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用工:以 工程完成之日(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为本合同的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点:

  从事(工种):

  数(质)量要求:

  三、劳动报酬

  1、工资计算方式:

  (1)计时(每天或每月工资标准)

  (2)计量(件)(单价数量)

  2、工资支付方式: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资的,每月人民币 元;按工作进度支付工资的预付 ‰,计人民币元,余款待任务完成后全部付给。

  甲方应制作工资发放花名册,并由乙方本人签字或书面委托他人代签,领取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

  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其中每月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计 元。

  五、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及其它约定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筑合同 篇5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供四川建筑业企业(含部属在川建筑企业、省外入川建筑业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建筑业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第一条中,双方在约定的事项前括号内画,并填写日期。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建筑工人劳动合同范本三

  甲方:

  乙方代表: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建筑业劳动合同约定工程完成日期 年月 日止。合同期限如需变动,需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二、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在班组从事 工作。乙方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工作时间

  甲方确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劳动报酬

  乙方工资按以下第 种方式,按工期进度结算:

  ㈠按时计酬,日薪 元或月薪 元;

  ㈡按建筑面积计酬,每平方米 元;

  ㈢其它:

  若按工期进度结算工资超一个月的,在正常工作情况下,甲方须按月先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元,待工程实际完成结算工资时扣减。

  六、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七、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甲方可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㈠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㈠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㈡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㈣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㈠在试用期内的;

  ㈡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㈢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㈣乙方因其它情况需要辞职,需在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㈠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㈡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支付违约金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按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非因双方原因造成违约除外。

  十、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联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应向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约定。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连附件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存一份,甲方公示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和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代表(签名):

  年月日 来 年月日

  附件:

  本附件是 (甲方)与(乙方代表)在 年 月 日所签《建筑业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等人作为乙方( 班组,共 人)的委托代表,代表乙方在《建筑业劳动合同》上签名,与甲方共同遵守该合同。乙方签名(本人亲笔签名)如下,表示承认:

  班组:乙方代表: 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备注:

  班组:乙方代表: 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备注:

  合同变更情况

  班组:乙方代表: 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备注:

  劳动者甲方负责人

建筑合同 篇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装修工程

  1.2、工程地点:承包范围: 等工程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工期:本工程拟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

  1.5、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

  1.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二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甲方指令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安全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边单位(住户)的关系。

  第四条:工期约定

  4.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2、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甲方指令、设计变更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7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2)种:

  (1)固定价格。

  (2)可调价格:按照国家工程规定和 工程建筑计价规定计算总造价,并按实际工作内容、工作量进行调整和总价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三次支付工程款:

  (1)工程进场后,支付合同总价40%的工程款 元整;

  (2)工程工作量完成80%后,支付合同总价40%的工程款 元整;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工作量经审计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工程审核总价的95%,5%的余款为质量保证金,半年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0天内审定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第七条:有关安全生产没和防火的约定

  7.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的.相关法规、规范。

  7.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8.1、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8.4、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连续停工7天以上,甲方应按照国家及上海市建筑工程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怠工费。

  8.5、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竣工的,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支付延期交付赔偿金。

  8.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

  10.1、工程竣工结算

  执行上海市20xx定额;费率参照上海市发布的费率参考标准并考虑到夜晚加班施工、民工涨价因素,土建装修执行9%(记取基数为直接费)、安装执行48%(记取基数为直接费),措施费按5%执行,抹灰油漆工98元/工日、木工106元/工日、砖瓦工90元/工日、其余工种80元/工日,加班费不再另计;材料按合同工期内市场综合信息的有关价格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结算,其规格、式样、主材价格须经甲方认可。总工程款按总队审计部门审定金额结算。

  10.2、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材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所购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技术及质量标准。

  10.3、工程施工中所需的场地及水电费由甲方提供,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按实结算。

  10.4、其他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盖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合同 篇7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设计方: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收费标准。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 其他:_________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 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其他: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 中标函(文件)

  3.3 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 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称:_________

  规模:□用地_________□人口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阶段:□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

  设计内容:_________

  第五条 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_________(比例尺_________)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软盘)

  □其它资料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

  第六条 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蓝图_________套

  □彩图_________套

  □说明书或文本_________套

  □时间_________

  第七条 费用

  7.1 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_________万元。

  7.2 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 设计方提交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 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为:_________。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委托方责任

  9.1.1 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 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 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所付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 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 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 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9.1.7 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1.9 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 设计方责任

  9.2.1 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

  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 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_________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2.3 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补充。

  9.2.5 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 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 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11.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1.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以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 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规划材料上报为止。

  12.3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设计方二份。

  12.6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7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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