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建筑合同范文合集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建筑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建筑合同 篇1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项目地址:2、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3、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4、预算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详见工程报价表)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5、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材料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项目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3、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4、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付乙方总工程款计 前付总工程款 %计 元;剩余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增项部分应在签定增项工程单时一次性付清。
2、工程结算:按现场实际施工工程量。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1. 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
5. 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
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 年 ___月 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建筑合同 篇2
甲方:安徽XX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XX二期项目高层5、6、7号楼和XX项目三期别墅28栋楼的施工合作。本着坦诚真挚、相互理解、及时快速解决问题的原则,现达成如下撤场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授权委托各自代表、监理公司在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下共同协商解决前期施工过程业已形成的工程量、工程结算及其有关技术档案资料的移交、变更等事宜。
二、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已完工程量和工程质量由双方和监理公司现场代表进行共同认定和检测,三方代表须签字确认。在日内核实确认后甲方立即组织人员进场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
三、 双方确认,乙方对已完工程的质量负责,具体修复、整改的范围、期限、费用及责任承担等由三方书面确认。乙方对已完工程质量问题的解决,不得影响双方撤场协议的履行。
四、 工程界面确认后,前期由乙方施工所涉及的所有材料款、劳务工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一次性全部清算解决。
五、 为了减少劳务分包交接成本,乙方推荐由原劳务分包单位继续 分包该项目的劳务施工,甲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与原劳务分包 单位继续合作,但乙方承诺其与原劳务分包单位的任何纠纷不得影响甲方与原劳务分包单位的合作。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与原劳务分包单位清算后,若乙方欠原劳务分包单位劳务工资,如乙方在甲方尚有余款并足够支付的情况下,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付;若乙方对原劳务分包单位超付劳务工资,如原劳务分包单位在甲方尚有余款并余额足够情况下,由甲方代为乙方扣回。
六、 乙方现场剩余的钢材等材料,双方现场核实后,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 双方一致同意为了加快交接进度,将先对已完工程进行实体交接,双方同意工程款的计价方式及结算可以另行协商,但双方不能以此阻碍或影响本合同项下工程的撤场和交接。
八、 双方一致同意对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将根据已完工程造价决算金额的大小另行商定。
九、 清场完毕,双方须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甲、乙双方应与第三方施工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乙方与第三方应就质量责任的界限、保修期限等进行明确。
十、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及其授权代表的签字确认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 份,监理公司存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修改涂抹无效。
甲方: 乙方: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建筑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建工街道办事处
承包方(乙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甲方的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依照《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议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建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2、 工程地点:建工街道办事处南侧办公楼
3、 房屋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两层
4、 承包方式:大包
5、 工期:本工程 自20xx年7月28日开工,至20xx年9月3日竣工,工期36天。(地下室部分根据施工条件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再定)
6、 工程总造价:壹佰肆拾陆万壹仟柒佰陆拾伍元,1,461,765元
7、 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省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和验收规范标准。符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验收规范》达到甲方设计图纸和具体说明要求。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 开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具体做法说明书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通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施工事项,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的协调工作。
3、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安全及施工垃圾的处理。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具体施工要求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 庄周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施工质量检查记录,为竣工验收做好准备。
4、在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工期约定
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2、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等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约定
1、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得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费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顺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整体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在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组织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验收合格,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相应的劳务费);如验收不合格,由乙方继续施工,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1、 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施工说明,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器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等管线合格。
2、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由甲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3、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人身安全或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第七条 工程款结算约定
1、 结算方式:(1)以20xx年7月25日上报的预算审批价格进行结算。
(2)审批预算内容以外的变更项目,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2、 付款方式:工程结算后,按工程价款,甲方办理冲抵东珠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前期手续费。(配套费、人防费、供热入网费等)
第八条 保修时间
1、甲方接管之日起,乙方保修二年,甲方使用不当除外。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由违约方赔偿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对已完成的工程量(合格部分)据实结算。
2、乙方在施工中,达不到双方约定设计图纸和施工现场交底说明的质量要求,拒不按甲方要求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3、如乙方使用不合格产品或假冒产品,被甲发现时按产品价格双倍赔偿给甲方。
4、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可以变更,补充合同约定事项。达成一致的应签订补充协议;达不成一致的可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甲方指定的场地存放,清运费由乙方承担。
2、在施工期间双方往来事项,如:预算以外增加的装饰项目或因甲方要求更改原设计要求等,均由双方驻工地代表人签订现场签证,双方各留存一份,以防双方约定事项不清产生误会和纠纷。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
3、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1、装饰装修标准(甲方提供)
2、装修过程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甲方提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xx年8月26日
建筑合同 篇4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一)建设工程合同
1.建设工程合同定义
建设工程合同是合同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造价,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文件。
建设工程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有名合同、要式合同,同时也是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
2.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
(1)合同主体的严格性。(2)合同标的单一性。(3)合同履行的长期性。(4)计划和程序的严格性。
3.建设工程合同分类
根据建设行为内容分类,可划分为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等。
根据建设行为范围分类,可划分为总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分包合同。
根据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可分: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4.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包括:借款合同、咨询合同 、采购合同 、加工合同、运输合同、保险合同、劳务合同、担保合同等。
5.建设工程合同形式
合同形式有多种,如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其他形式等。《合同法》要求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国家推荐使用合同的示范文本。自1999年以来,国家在工程建设方面颁布了一系列合同示范文本。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等。合同的示范文本不属于法律法规,是推荐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考虑到了合同在订立和履行中有可能涉及的各种问题,并给出了较为公正的解决方法,能够有效减少合同的争议。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定义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金融机构以及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承包方和监理单位,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和经济的手段对建设工程合同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其履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合同行为,保证合同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依据
合同管理的依据应是监理合同的规定和我国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等。
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
(1)协助建设单位确定本建设项目的合同结构。合同结构是指合同的框架、主要部分
和条款构成。
(2)协助建设单位起草合同及参与合同谈判。参加建设合同在签订前的谈判和拟定合同初稿,提供建设单位决策。
(3)合同的管理和检查。在工程实施阶段,对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材料与设备采购合同、运输合同等履行监督、检查管理。
(4)协调合同纠纷,处理索赔和反索赔。协助建设单位和秉公处理工程实施阶段产生的索赔;参与协商、调解、仲裁甚至法院解决合同的纠纷。
(5)其他。合同的签订和合同涉及第三方等关系的处理,除以上内容以外有关合同的所有事项。
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方法
(1)合同分析。对合同的有效性、合同条款的风险和双方责、权、利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分解到各部门、各专业,以便在工程实施中进行各方面的'控制,处理合同纠纷、索赔等问题。
(2)合同文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对合同条款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合同变更等各种报告、数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统一传递,归档保存,以便项目监理机构快捷地查询和掌握合同及其变化情况。
(3)合同的跟踪管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督检查合同双方是否按合同要求履行,履行中所产生的成果是否符合合同条款的规定;监督合同双方严格按合同履行;当遇到无法预见的干扰时,按合同条款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4)索赔管理。索赔事件的处理应以实际发生的事件为依据,以合同条款规定为原则,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从中找出索赔的理由和依据。
二、合同担保
(一)担保的概念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担保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是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
(二)担保方式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三)保证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
1.施工投标保证
投标担保或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保证在中标后履行签订承发包合同的义务。担保方式可以是由投标人提供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也可以提供第三人的信用担保(保证),一般是由银行或者担保公司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书。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的有效期限一般是从投标截止日起到确定中标人止。
施工投标保证的违约处理: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书;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递交履约保函,视为投标人违约,发包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或要求承保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支付。
2.承包人履约保证
承包人履约担保是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中标的投标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和责任的担保。履约担保的方式一般是由银行或者担保公司向招标人出具履约保函或者保证书,保证金额一般为合同总额的5%~10%。履约保证的有效期限从提交履约保证起,到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止。
承包人履约保证的违约处理:如果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发生中途毁约、任意中断工程、不按规定施工或承包人破产、倒闭等情况的,发包人有权凭履约担保向承保银行或者担保公司索取保证金作为赔偿。
3.施工预付款保证
预付款担保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领取预付款之前,为保证正确、合理使用发包人支付的预付款而提供的担保。预付款一般为合同的10%。预付款保证的方式一般是银行保函。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通常与发包人的预付款是等值的。担保金额根据预付款扣回的数额相应递减,但在预付款全部扣回之前一直保持有效。
施工预付款保证的违约处理:如果承包人中途毁约、中止工程,使发包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全部预付款,发包人可以凭预付款担保向银行索赔该保函的担保金额作为补偿。
4.发包人支付保证
支付担保是中标人要求招标人提供的保证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的担保。支付担保通常采用银行保函。
支付担保的违约处理:已完成担保额度,发包人未能按时支付,承包人可依据担保合同暂停施工,并要求担保人承担支付责任和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工程保险
(一)保险的概述
1.保险的概念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的法律制度。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分散危险。保险制度上的危险是一种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其表现为:
(1)发生与否的不确定性;
(2)发生时间的不确定性;
(3)发生后果的不确定性。
2.保险合同概念
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般是以保单的形式订立。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二)工程系列保险制度
工程保险作为转移工程风险的重要手段,许多国家对工程保险有强制性投保的规定。 我国对工程保险没有强制性的制度。如合同约定有保险,在专用条款中应设定投保的险种、保险的内容、办理保险的责任以及保险金额。
1.工程系列保险的险种
(1)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口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的险种。
安装工程一切险是承保安装各种机器、设备、储油罐、钢结构、起重机、吊车以及包含机械工程因素的各种工程建设一切损失的险种。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凡在工程期间的保险有效期内因在工地上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在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2)人身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3)财产保险
2.投保范围与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关于工程系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
18.1 工程保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8.2 工伤保险
18.2.1 发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在施工现场的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监理人及由发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18.2.2 承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其履行合同的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分包人及由承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18.3 其他保险
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具体事项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三)保险合同管理
1.投保决策
是否投保:风险自留?风险转移?
选择保险人:应考虑安全、范围、成本三项因素。
2.保险合同当事人的管理义务
(1)订立合同前:当事人双方均应履行告知义务。
(2)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双方必须严格地、全面地履行合同。
(3)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有责任采取一切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并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应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
3.保险索赔
(1)投保人在进行保险索赔时,必须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证明作为索赔的依据。
(2)投保人应当及时提出保险索赔。
(3)投保人要计算损失大小。
第二节 合同法律制度
(一)合同法
1.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将其作为市场交易的基本法律,以及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法》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合同的
权利与义务的终止、违约责任等各项活动中均应遵守的基本准则,也是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在审理、仲裁合同纠纷时应当遵守的原则。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原则
(二)合同的内容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一般应当包括的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无效合同
1.无效合同定义
无效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条件而订立的,国家不承认其效力,不给予法律保护的合同。无效合同从订立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2.合同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3.无效合同的确认
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合同当事人或其他任何机构均无权认定合同无效。
4.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规定的权力义务即无效。
(1)返还财产。
(2)赔偿损失。
(3)追缴财产,收归国有。
建筑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单位 或受委托的项目部):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和本省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劳动关系,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有关问题作以下约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
1、不足一个月时间的用工:从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不设试用期 )。
2、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用工:以 工程完成之日(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为本合同的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点:
从事(工种):
数(质)量要求:
三、劳动报酬
1、工资 计算方式:
(1)计时(每天或每月工资标准)
(2)计量(件)(单价数量)
2、工资支付方式: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按月支付资的,每月人民币 元;按工作进度支付工资的预付 ‰,计人民币
元,余款待任务完成后全部付给。
甲方应制作工资发放花名册,并由乙方本人签字或书面委托他人代签,领取工资。
四、劳动保护 和工伤保险
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其中每月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计 元。
五、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及其它约定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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