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

时间:2021-04-18 20:46:45 加工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加工合同集锦7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加工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加工合同集锦7篇

加工合同 篇1

  甲方:无锡友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条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材料加工零件(见图纸部件加工明细表),总计按甲方提供的每种零件的数量,价格按双方协商所定的的价格(见图纸部件加工明细表)。

  第二条: 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零件清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延时交货,按总款额的1%/天缴付违约金。

  第三条: 乙方所交的加工品应保质保量,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加工完毕送货至甲方工厂,经过甲方初步验收后入库。(因甲方提供的物料本事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经过甲方确认,乙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通过初步验收的入库货品在甲方再加工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双方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人民币)作为合同定金,乙方将 零件按时加工完毕,交付甲方工厂,经过甲方验收合格,核算出加工零件总款后,甲方付到本次加工零件总款的 %。余款%在甲方第二次订单到货,乙方开具发票与第二次加工零件订单的定金(第 二次零件加工订单总款的%)一起支付;以后长期合作以此类推。

  2、 此类付款方式作为双方长期合作的基本条约。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20xx年 月日

加工合同 篇2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使用方向(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工程所用混凝土加工、运输业务承包给乙方,并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业务概况

  1.1 业务范围: 等所用混凝土拌制、运输。

  1.2 业务内容:加工混凝土所用搅拌站设备基础制作,搅拌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设置避雷装置,搅拌站设备校验标定,混凝土的拌制并运输至各施工现场。

  第二条 工期

  2.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开始试运行;

  年 月 日达到混凝土的正常供应量。

  2.2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3 如业主、建设单位与甲方所签合同工期调整,则甲乙双方约定的竣工日期相应调整。

  第三条 生产条件

  3.1乙方必须保证建设二条完好的生产线使用,以确保达到甲方工程所需砼数量(高峰期日最大供应量 m3)。建站期间乙方使用的水电费用自理。

  3.2 乙方所提供生产线必须设备齐全、运行良好。要求使用新型 拌和站(自动上料,骨料仓、粉料仓、水、外加剂均使用电子计量)两套。乙方提供100t地磅一台,备用发电机一台。

  3.3乙方提供甲方宣传所用条幅、标识等悬挂地点。

  3.4乙方应出具成品混凝土的检验合格报告。

  3.5乙方应具有混凝土罐车不少于 辆。

  第四条 合同单价、数量、价值

  4.1本合同采用包干单价:

  4.1.1混凝土加工、运输综合单价为 元/m3,单价包含的内容:混凝土的拌制及运输、装卸费(运距 公里);拌合站临时设施费[含拌合站生活、贮存、生产设施、砼实验设施(标养室)、围墙、地面硬化、排水设施、文明施工设施等];地方事宜协调费;拌合站及搅拌车设备费及安装、维修、拆除费;砼原材料场内的保管、搬运、标识费;抽水设备费及安装、使用 、维修、拆除费;水电费;设备及人员调迁费、各种保险费、税费、安全措施费及施工管理费等为完成混凝土加工、运输所需的全部费用。

  4.1.2本合同为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变化进行调整。

  4.2数量:本合同各规格混凝土供应总数量约计 m3.具体结算时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

  4.3价值:价值为混凝土供应单价乘以混凝土供应数量。本合同总价值约计 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第五条 计划及供货

  5.1甲方于混凝土使用前4小时填写《混凝土需用计划单》送乙方,乙方在计划供混凝土时间前3小时签字回执确认按计划供应混凝土。

  5.2如甲方变更需用混凝土时间,需提前2小时以书面形式书面告知乙方,乙方签字回执甲方。

  5.3乙方根据施工需要及时将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及时供应或中断混凝土供应时,所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5.4甲方在灌注临近结束最后两车前向乙方电话通知剩余实际需用方量。

  第六条 运输及装卸

  6.1乙方负责办理混凝土的运输、装卸等手续直至交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送货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随行人员进出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6.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需的混凝土供应保障条件:做到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有足够保证输送混凝土必需的电力、照明、水源及临时清洗车辆等设施。

  第七条 检验和验收

  7.1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混凝土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并随机取样制作试件和养护。若出机口试件不合格,引起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若出机口试件合格,需双方具体分析原因,引起的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7.2甲方在混凝土到达施工现场后对混凝土相关性能指标进行检验测试。现场初试按本合同有关要求及国家标准进行,主要指坍落度、温度、黏聚性等,不能满足要求时,由乙方负责调试,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调试合格,可以投入使用,否则乙方就地作废处理。

  7.3乙方制作的混凝土在浇筑前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7.4混凝土运输到达浇筑地点后,如果由于甲方现场准备不充分等原因不能及时浇筑,导致混凝土拌和物的相关性能指标不能满足灌注要求或产品失效报废时,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7.5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乙方单方掺加外加剂、掺和物、生水等,由此发生的混凝土质量问题和造成的损失、责任等由乙方承担。

  7.6甲方对浇注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时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甲方组织,会同工程监理、政府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的原因、责任,并共同提出书面处理意见,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7.7甲方应按照国家关于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规范(GB50164-92)加强浇捣养护,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及损失等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

  8.1工程计量方式:钻孔桩基础的混凝土数量按双方实际签认量(以跟随车辆的单据为依据)进行结算(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甲方抽检,发现数量不符时当批次供应量按最低的抽检数量进行计量)。桥涵其他部位混凝土用量按

  设计图纸量为结算依据进行计量。出现跑模、涨模时按双方现场确认的数量据实计量。根据配合比计算砂石料的实际数量。

  8.2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缴纳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未按约定时间缴纳的,乙方同意甲方从第一次结算款中扣除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交(合格)后30日内,据合同履行情况无息返还。

  8.3工程进度结算及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结合工程形象进度按月计量付款,每月按实际结算额的 70% 支付工程款,季度付款按实际结算额度的 90% 支付。

  8.4竣工末次结算及付款: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办理末次清算手续,工程款付至结算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付款时乙方提供发票。

  8.5质量保证金支付:保修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或修复完所有质量缺陷后,经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凭据后,由甲方返还(无息)。

  8.6结算程序:乙方报送甲方并经甲方按审核程序审核(甲方审核程序:技术负责人、材料负责人、预算工程师、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工地代表亲笔签字的计量单,作为施工期间和最终结算、付款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款、信函等文件资料,都不能作为结算、付款依据。甲方其他人员的任何签字、签认都不具有该事项最终确认的效力,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持有的此类文件,对甲方不产生效力。

  第九条 材料及设备

  9.1本工程所用水泥、砼外加剂、粉煤灰、砂石料由甲方供应,乙方负责保管及数量控制。

  9.2本工程所用材料损耗数量以甲方提供的砼配合比乘以约定消耗系数 (一般碎石3%,中砂5%,水泥0,粉煤灰2%,外加剂1%) 为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供应材料用量超出配合比的额定数量部分,甲方在结算中按市场价扣除乙方所超用甲方供料款,并加收 8% 的管理费。

  9.3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满足工程需要的搅拌站及砼运输设备,保证在出现设备故障、临时停电、设备检修等情况时不中断砼供应。主要设备有:两套 搅拌机及相应的四斗配料机,配齐相关的水泥罐、粉煤灰罐;配备状态良好的砼搅拌运输车不少于十台。

  第十条 安全质量及职业健康

  10.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及铁道部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甲方提出的具体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混凝土质量。

  10.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对其工作内容全面负责,必须达到甲方技术交底要求、国家及工程所属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满足甲方同建设单位及业主签订的各项目标。

  10.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实验室提供的配合比通知单拌合混凝土,混凝土在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将理论配合比调整为施工配合比。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做砼抗压试件,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及其它各项指标达到设计及行业规范要求。因砼质量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

  10.4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环境及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及职业健康问题,由发生方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10.4在施工现场内,供方车辆要听从甲方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一条 甲乙方驻工地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

  11.1甲方驻工地负责人 ,联系电话 . 11.2乙方驻工地负责人 ,联系电话 . 11.3乙方驻工地负责人(以及驻工地负责人书面委托的临时驻工地负责人),甲方视为乙方的全权代表。

  11.4乙方驻工地负责人需要更换时,乙方应提前10天通知甲方同意后,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11.5乙方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对外经济活动,需经甲乙双方驻工地负责人(以及驻工地负责人书面委托的临时驻工地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方能生效,否则甲方一律不认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无条件全部承担。

  第十二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2.1甲方负责该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指导。包括混凝土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由专人负责对预拌混凝土品种、质量、数量进行检查与验收。

  12.2甲方制定总体进度计划,明确质量、安全管理目标、文明施工目标,指导乙方实现管理目标,保证施工时间准确,确保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工地卸料及时。

  12.3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技术交底资料,向乙方提供工程用量、混凝土配合比控制资料。

  12.4审查乙方报送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

  12.5及时组织砼所需各项材料,并运送到乙方搅拌站。

  12.6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工程计量和结算手续,及时拨付工程款。

  12.7按有关规定组织乙方参加竣工验收交接工作。

  第十三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3.1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混凝土质量控制》GB50164、《混凝土泵送技术规程》JGJ/T10现行国家标准进行生产。

  13.2 按时保质保量的供应混凝土,并保证混凝土质量的匀质性、连续性。

  13.3 保证混凝土坍落度及有关指标符合合同要求,在交货检验过程中,发现有关指标超出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时,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损失由乙方承担。

  13.4在合同签订后,按要求的时间、机械设备数量、人员(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及时组织进场。

  13.5负责制定砼搅拌站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措施。

  13.6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做好工程材料、砼的试验检测工作,加强设备管理及维护工作,保障砼及时供给。

  13.7负责办理交通所需各项手续,混凝土的运输车辆须有养路费,以确保混凝土的及时、不间断供应。

  13.8严格按国家、铁道部、业主、甲方关于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承担施工安全的全部责任和经济责任。

  13.9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利益及企业形象。必须执行甲方制定的进度、质量计划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指挥,按甲方要求做好职工安全、职业等相关培训。接受甲方及业主进行的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考核、评比和奖惩。

  13.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主动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安全管理机构、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的检查和监督,并予以积极的配合支持。

  13.11按照甲方统一的形象要求,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及企业宣传工作,临时设施按照甲方

  要求统一规划,作业人员、机械设备统一标识。费用由乙方承担。

  13.12负责竣工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归档等工作,乙方服从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安排,并积极配合处理有关事宜。

  13.13乙方单位主要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并服从甲方的业务指导。

  13.14乙方处理好与业主、设计、监理、接管使用单位关系,协助甲方处理地方事宜。自行处理及维护与地方的关系,加强与各桥涵劳务承包人之间的协调配合,保证满足施工现场混凝土的供应。

  13.15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和建设单位合同中及当地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认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中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防止火灾,减少污染、降低噪音,并承担由于施工作业造成的环境破坏、损害公众利益和财产等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经济责任。

  13.16及时提报工程计量资料、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及竣工结算。

  13.17乙方不得将本工程项目或部分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他人,在本合同终止前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工程款挪作他用。

  13.18由于业主、建设单位对甲方拨付资金不及时导致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款项时,甲方按业主、建设单位迟延支付的时间及比例顺延支付乙方,此种情况下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包括不承担支付利息及其他违约责任)。乙方应当自行筹集足量资金用于工程周转,并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

  13.19乙方应及时支付参与本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员报酬。乙方在季度结算时,必须提供职工工资发放的原始凭证,并作为结算的附件存档。如乙方不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报酬,造成工期、延误及不良社会影响时,甲方视作乙方违约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本工程乙方应按本合同要求工期及有关安全、质量规定完成,如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5000元。如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或事件,按业主及上级对甲方的罚款及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双倍赔偿。

  14.2甲方对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规定等规章制度的乙方施工人员按规定给与罚款,情节严重者将清理出场,乙方代表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及时执行。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向甲方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它约定:

  17.1甲方为履行与业主所签合同目标,有权力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计划,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17.2乙方资料需要上报业主、监理的,必须先上报甲方,由甲方审核批准并加盖公章统一上报,否则无效。

  17.3乙方在甲方统一指导组织下开展公共关系工作,负责相应费用,时时处处维护甲方的声誉。

  17.4乙方管理人员纳入甲方管理范围,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不得影响甲方的总体计划。

  17.5本工程施工中,乙方发生的任何债务纠纷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困此造成甲方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向乙方双倍追索。乙方人员出现任何违法乱纪或刑事案件后果均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加工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地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

  乙方(职工)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县(区)_________镇(乡)_________村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和本市有关招用外地职工的规定,招收乙方。双方根据有关劳动管理规定,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二)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头_________天为试用期)

  (三)本合同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

  二、工作任务和岗位

  (一)乙方工作岗位(工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时间与休假

  (一)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确需加班加点的必须经乙方和工会同意。

  (二)乙方在合同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婚丧、女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但不得无故擅自超假。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保证乙方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工资形式、标准:

  1、乙方的工资形式:_________;

  2、乙方的工资标准:_________元/月(或_________元/时);

  3、乙方月工资收入,由甲方按本单位工资管理制度,根据乙方工作成绩、出勤和纪律情况,考核发放。

  (三)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如期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的,从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1%赔偿乙方。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给予乙方停工待遇。

  五、保险待遇

  (一)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一次性发给其家属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如有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计发抚恤金。

  (二)乙方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所享受的有关待遇:

  1、医疗终结期内,乙方的医疗待遇、工伤生活费等待遇,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2、合同期满,且已医疗终结后,经指定医院诊断,市、县(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残废的,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一次性计发相应的残废保险待遇。

  (三)发给一次性各项工伤保险费后,甲乙双方工伤保险关系即行终止。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待遇:

  1、停工医疗期限,由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制度确定;

  2、医疗期内的医疗待遇,与甲方的合同制职工相同;

  3、伤病假期间,由企业酌情发给生活费_________元。

  (五)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统一标准酌情发给乙方家属丧葬补助费元和一次性优抚金_________元。

  (六)企业应为乙方办理缴纳工伤保险基金手续。

  六、劳动保护

  (一)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及有关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及其他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八、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在不违反本市有关招用外地工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如双方同意,可以重新签订合同。但各合同期限累计不得超过5年,如乙方属本市区农业户口人员和市属县(市)城乡户口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主要通用技术性工种工作的人员除外。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无正当理由屡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

  2、乙方非因工伤病医疗期满,且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有违法违纪行为按国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的;

  4、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但须征求工会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能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医疗终结前或合同期内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仍住院治疗的;

  3、职工在享受法定假期间的;

  4、乙方为女职工,且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经济补偿金按国家和广州市规定执行。

  (七)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2项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甲方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_________、

  (八)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甲方交给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数交还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低值易耗品除外)

  (九)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对方,但在试用期内,以及符合第八条第(三)款3项、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应包括原因、依据及生效时间等内容。

  八、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九、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不符,双方按新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年月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加工合同 篇4

  一、双方当事人

  定作方:

  承揽方:

  二、定作方:产品要求:

  1、按图纸要求(见附件)。

  2、长1.4米送样各10根铝型材。

  三、付款及模具验收:由定作方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一次性付给承揽方2400元作为打样费和模具费。合格模具试样在20xx年09月13日前完成,并送样到定作方处确认。

  四、模具所有权为定作方所有,承揽方不得擅自把模具用第三方的产品生产;在以后生产中,由承揽方承担模具的维修及复模(模具寿命完结时的新开模)费用。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按国家合同法处理。

  六、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合同 篇5

  甲方(医疗机构):电话:联系人:

  乙方(加工方): 电话:联系人: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定制式义齿系列产品,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执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合同期限

  合同书有效期限暂订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则不自动延期续约,停约后须重新签订合同。

  二、 加工时间、地点、方式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1、 牙模交接方式及时间,采用乙方上门接收的方式交接。时间:上午10点,下午5点,特殊情况适当调整。

  2、 交货时间、方式:乙方收到牙模后正常情况下七日内交货,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后决定,当乙方不能按时出货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

  3、 货物验收:甲方应依照向乙方所提供的牙模及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对产品的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即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甲方要求重新修改或重新制作。

  三、 材料的提供及计价方式

  1、 甲方将所有患者的模型送乙方加工义齿,乙方为甲方加工的产品内容和成交价格以加工价目表为准(详见附件)执行;在合同期内,价目如有变动,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审批,否则价目变动部分由乙方负责。

  2、 加工所需材料由乙方提供,若定制产品材料为贵金属(黄金、钯金、铂金)的,乙方将按材料用量以国家公价另外收取材料费。

  四、 双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为甲方制作加工所要求的烤瓷牙、铸造件等口腔修复体在产品品种、数量、质量上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标准以及医院的订货要求,保质期为二年,如有不符,由乙方负责包修或重做;对于保修期内因产生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修改或重做。

  2、乙方的加工制作产品必须符合牙科室的加工制作要求,如未按设

  计要求制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返工,乙方需在最短的时间内免费返工。

  3、因特殊原因造成义齿返工,如牙色不调,外型不美观等非乙方技

  术原因,乙方应给予免费重新制作(本条款不适应于:氧化锆烤瓷牙、贵金属烤瓷牙、全瓷牙、铸瓷牙、纳米生物烤瓷牙、钛合金烤瓷牙等产品)。

  4、甲方途中变更设计要求,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相应金

  额50%材料费。

  5、甲方提供合符标准的准确临床石膏模型,具体要求如下:

  A.牙模清晰、牙冠、周边无残缺、气泡(尤其是工作模,材料用超硬石膏或

  硬石膏)。

  B. 全口腔托需有正确的蜡堤、中线、颌平面线、口角线。

  C.烤瓷、固定桥的的桥基牙应无倒凹,基牙边缘清晰,基牙制备须充分,考虑到金属层和多层次瓷的厚度。(前牙至少1.5mm,后牙至少2mm)。

  五、加工费的支付及要求

  1、加工费每1个月结算一次,按每月__________日为结算日期,(按收货签单结账加工费支付给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员,或转帐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2、如果直接支付给乙方指定的收款人员的,该收款人员需提供乙方的收款书,并向甲方提供乙方加盖财务章的收款凭据,乙方收款人员的个人收据视为无效。

  六、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发生违约,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乙方指定的业务员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双方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日

加工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中国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国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电传:_________。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产品)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交货

  乙方在合同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提供______原材料,并负责运至______车站(经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个月内将加工后的成品_____套负责运至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条来料数量与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_____%的备损率;多供部分不计加工数量。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的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乙方特此同意确认。

  第四条加工数量与质量

  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予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五条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在本合同订立时的_____年为每套_____币____元;合同订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费双方另议,但不得低于每套_____币_____元;该加工费是依据合同订立时中国国内和国外的劳务费用而确定的,故在中国国内外劳务费用水平有变化时,双方将另行议定。

  第六条付款方式

  乙立将不作价的原材料运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产品前1个月,由乙方向甲方开立即期信用证,支付加工费。

  第七条运输与保险

  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运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可提请____国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条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在中国法律无明文规定时,适用国际通行的惯例;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字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费在内的全部应付费用”时终止。

  第十一条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____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

  第十二条合同文本与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交____等单位备案。

  本合同以中、______两国文字书就,两国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1.甲方为交付乙方产品而耗用的包装、辅料、运输及保险等项开支,在加工费以外收取,但这些费用不超过每套合同产品的__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标准,或数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和补足。

  第十四条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签字)

  见证人,律师_____签字(中国______律师事务所)

  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合同 篇7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qb1002-97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30%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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