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加工合同

时间:2021-04-03 23:26:54 加工合同 我要投稿

外协加工合同范本9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外协加工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外协加工合同范本9篇

外协加工合同范本1

  甲方(需求方,委托方):

  营业地点:

  乙方(供给方,受托方):

  营业地点:

  第一条总则

  1.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1.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2.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2.2、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或双方协议沟通出具相应的书面通知)。

  2.3、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3.1、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3.2、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3、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3.4、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3.5、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3.6、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项目约定

  4.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平板电脑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4.2、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4.3、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4.4、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4.5、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4.6、SMT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5.1、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5.2、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5%,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3%,BGA、IC及贵重元件等平均为0,FPC、连接器、接插件平均损耗率为0.1%,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5.3、

  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5.4、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5.5、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订货与供货

  6.1、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3天开始分批交货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6.2、结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6.3、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6.4、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6.5、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6.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6.7、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7.1、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7.2、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乙方送到甲方公司。

  7.3、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付款方式

  8.1、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8.2、付款方式:月结30天。

  8.3、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9.2、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10.1、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仲裁原则

  11.1、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1.2、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协议有效期

  12.1、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13.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协加工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执行ISO/TS16949:20xx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强化企业管理,确保甲方为主机厂配套的产品按时、按期、按量满足顾客要求,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1.0协作内容:

  1.1乙方为甲方协作加工产品,具体以

  1.2乙方为甲方协作加工价格,具体为 2.0协作要求:

  2.1甲方于每月月底排出下月外协产品加工计划,并通知乙方。通知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生产计划等。

  2.2乙方凭甲方外协产品加工计划,提供符合相关标准的货源。

  2.3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要货时间、要货数量及时提供合格产品,按期交付。乙方如不能按指定的日期、要货数量交付,造成甲方受到影响将按下列规定执行:

  A:延迟发交,但未造成甲方生产秩序的破坏,视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B:延迟发交,造成甲方必须调整生产计划才能避免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一次性处罚人民币500-1000元。

  C:延迟发交,造成甲方停线壹小时处罚人民币1000元。

  D:延迟发交,造成甲方客户装配线停线、生产停顿,每发生一次处罚人民

  币20xx-5000元,同时承担按甲方客户对甲方处罚的双倍赔偿。

  E: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于一周前通知甲方,须得到甲方同意,否则造成的

  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4乙方给甲方供货,运输工具和运输费用由一方负责。

  2.5有关技术质量问题,按技术协议(附录1)、质量协议(附录2)中的条款进行。

  3.0结算方式:

  乙方开具的发票,必须按甲方财务制定的票据,经甲方厂长批准后,交由财务部门办理有关结算手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1年。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协加工合同范本3

  甲方(需求方,委托方):

  营业地点:

  乙方(供给方,受托方):

  营业地点:

  第一条 总则

  1.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1.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2.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2. 2、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或双方协议沟通出具相应的书面通知)。

  2. 3、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3. 1、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3. 2、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 3、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3. 4、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3. 5、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3. 6、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项目约定

  4.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平板电脑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4. 2、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4. 3、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

  一验收标准。

  4. 4、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4. 5、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4. 6、SMT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5. 1、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5. 2、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5%,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3%,BGA、IC及贵重元件等平均为0,FPC、连接器、接插件平均损耗率为0.1%,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5. 3、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5. 4、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5. 5、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6. 1、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3天开始分批交货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6. 2、结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6. 3、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6. 4、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6. 5、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6. 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6. 7、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7. 1、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7. 2、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乙方送到甲方公司。

  7. 3、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8. 1、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8. 2、付款方式:月结30天。

  8. 3、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违约责任

  9. 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9. 2、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10. 1、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 仲裁原则

  11. 1、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1. 2、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 协议有效期

  12. 1、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 其他

  13.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13.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外协加工合同范本4

  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乙方加工事项,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包加工单为凭。

  第二条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品质要求、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

  第三条乙方所交的包装产品应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且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四条材料由甲方提供并负责送至乙方工作场所。如发现甲方送达的材料外箱上标明的数量与实际包装后的数量有出入必须第一时间告知外协管理员,如未告知造成材料短缺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验收时的检验方法是采用抽检方式。

  第六条乙方必须确实遵守外包加工单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乙方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一)过期没完成按未交部分货值,处10%违约金。

  (二)包装数量,规格如未达到甲方要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三)乙方对自己所生产产品必须在外箱盖里侧编上工号(工号由乙方自行选择,但不能是汉字)并把工号名称报给甲方外协管理员留存。如查到未写工号,进行货值的10%进行罚款。

  (四)抽检时有未达到甲方要求的包装规格时,退回乙方重新返工包装。

  第七条付款条件:乙方交来的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月底由外协管理员与乙方对帐后并在下月支付。

  第八条本着诚信为主的原则,暂不收取乙方的保证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协加工合同范本5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为生产需要订购 以下配件材料经过乙方:承接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收到(甲方) 资料(包括图纸)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要报价并复回货期。

  二、生产技术要求:所有零件要按照图纸要求进行生产加工。

  如果加工数量很多,请先试做一组,(材料及加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规定:

  1、所有零件必须按甲方要求时间内送到甲方工厂。

  2、超过合同期3天之内未送到货扣5%货款。

  3、超过合同期3天以上6天之内未送到货扣15%货款。

  4、超过合同期7天以上货物未送到货扣30%货款,并支付因超期送货导致甲方生产拖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送货时 乙方必须将图纸一同送回甲方,如果缺少一张图纸扣50元。

  6、送货时必须在送货单上注明:甲方(单号)和材料名称,如果对不上甲方订购单:一律不付款。

  四、验收标准:(以图纸为最终验收标准)。

  五、收货规定:

  1、所有零件货物经由甲方质检人员统一验收入库,全部合格者收货,如果出现有次品且由甲方自行返工处理扣10%货款。

  2、如果退回返工处理必须在3天内送回甲方,超期者按交货规定扣罚货款。

  六、付款方式:现金预支付(500元订金),其它每月月底进行结算一次。

  以上协议在双方同意下签订,如有违约按合同处理。

  甲方:玻璃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常州市华夏机械加工厂

  经 手 人: 经 手 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年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

外协加工合同范本6

  外协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乙方加工事项,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协加工单为凭。

  第二条:乙方须按照外协加工单(附图)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图纸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保质交货。

  第三条:乙方所交的加工品应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且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四条: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时,废料率为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件不合格时,乙方应赔付甲方材料费。

  第五条:付款方式为每加工完一批工件,由甲方在工件交付时付乙方50%加工款,待甲方回款完成时交付乙方剩余50%(两笔款项间隔不得超过6个月)。

  第六条:验收时由甲方派专职人员负责检验,产品检验不合格时由乙方负责重新加工(含材料)。

  第七条:乙方必须确实遵守外包加工单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一)过期5日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每日处5%违约金。

  (二)继续逾期20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金以价款的一倍计算。

  第八条:乙方送交加工品,因不良导致甲方生产线停工,其工时损失要由乙方负责,如果甲方发生非常严重不良后果,则甲方有权取消外包加工单。

  第九条:乙方每月接受甲方外包质量管理检查次数由甲方决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协加工合同范本7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 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 0.5%,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 BGA为0.05%.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 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 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 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外协加工合同范本8

  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乙方加工事项,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包生产图纸为凭。

  第二条: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

  第三条:乙方所交的产品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且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四条:材料由_____方负责。

  第五条:若材料由乙方负责供应时,废料率为____。

  第六条:验收时的检验范围是。

  ①炉胆内板焊接检验。

  ②炉胆外板焊接检验。

  ③外壳体检验。

  ④上料部分检验。

  第七条:乙方必须确实遵守合同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一)过期5日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违约金。

  (二)继续逾期5天以上至1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违约金。

  (三)继续逾期10天以上至2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违约金。

  (四)继续逾期20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金以价款的一倍计算。

  第八条:按期交货合格率为100%,给予总价_____奖励金。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95%,给予总价_____奖励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协加工合同范本9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乙方加工事项,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包加工单为凭。

  第二条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

  第三条乙方所交的加工品应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且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四条材料由______方负责。

  第五条若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时,废料率为__________。

  第六条验收时的检验方法是采用□MIL-STD-105D,正常检验,二级检验水准。一次抽样计划,ALQ为____或□MIL-STD-414D正常检验,四级检验水准。一边规格界限,形式____,ALQ为_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必须确实遵守外包加工单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一)过期5日内,每逾1日,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_违约金。

  (二)继续逾期五天以上至10天以内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违约金。

  (三)继续逾期10天以上至20天以内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违约金。

  (四)继续逾期20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金以价款的倍数计算。

  第八条通过验收的货品在甲方再加工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第九条乙方送交加工品,因不良导致甲方生产线停工,其工时损失要由乙方负责,如果甲方发生非常严重不良后果,则甲方有权取消外包加工单。

  第十条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100%,给予总价________奖励金。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95%,给予总价______奖励金。

  第十一条试用厂商的试用期间为3个月,每月接受甲方外包质量管理检查一次,试用期满,视其考核评分到达70分以上者,才能正式成为甲方的加工厂商。

  第十二条加工厂商每月接受甲方外包质量管理检查1次,每月考核:

  1、质量,

  2、交货期,

  3、价格。这三项每年总考核1次,划分等级。

  第十三条付款条件:

  乙方交来的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开据合格验收单和进仓单,乙方才能凭此单按合同规定时间内向甲方取款。

  第十四条保证人:

  乙方应找(拥有乙方资本额两倍以上的)殷实铺店或公司作连带保证人,以保证乙方履行本约。

  甲方:(签章):

  地址:

  电话:

  乙方:

  乙方连带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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