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加工合同锦集7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加工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加工合同 篇1
甲方:黑龙江省今帝酒业有限公司
乙方:黄伟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为乙方加工蓝莓、树莓、黑加仑等果酒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加工品种
加工品种包括:蓝莓果酒、树莓果酒、黑加仑果酒等。
二、加工数量
加工数量根据乙方销售情况确定,当甲方加工能力或加工质量达不到乙方要求时,乙方可自行投资建设加工生产线(但必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可派员监督质量)。
三、加工费用
1、生产费用为每瓶(500毫升装-750毫升装)元。
2、品牌管理费用为每瓶元。
四、合同期限为五年。(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所生产的果酒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生产标准,甲方指导乙方自酿果酒原汁。
2、甲方需配备必要的质量检测设备,对乙方提供的原料进行检测。甲方同意使用乙方的原料加工产品后如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按乙方要求的时间、数量、质量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加工任务,具体情况可双方商定。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加工和销售乙方指定加工的同品种产品(也不能给其他厂商生产同类产品)。
5、甲方为乙方加工的产品,经过乙方销售、推介、广告宣传产生的品牌价值,甲乙双方各占50%,双方解除合同后,应由中介公司评估后,按品牌价值制定分配方案。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担加工果酒的原材料及包装物的费用。果汁由乙方自酿,但必须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
2、乙方需要加工果酒时,提前两天告知甲方。
3、加工果酒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其他需要约定的事宜
1、乙方使用甲方品牌交纳管理费用期间,甲方需及时办理商标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卫生许可证、技术监督部门许可、税务登记证等正常生产所需证件的年检和缴费工作。如发生在乙方销售期间因手续不全,影响销售的事件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自行缴纳国税和地税应缴纳税款。如有必要甲方可代扣贷款。
3、因乙方产品生产的特殊要求需要办理的手续由乙方承担费用,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加工合同 篇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xx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QB1002-97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30% 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30%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个月,自年 月日至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
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
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甲方: (定作方)
乙方: (承揽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向乙方定作服饰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
一、定作物
服装名称 款式 面料名称 计量单位 单价 金额 备注
二、面料、辅料质量标准和要求
三、服装款式特点和制作要求
四、服饰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法
五、量体时间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在约定的时间内乙方派人到甲方进行量体。
六、配套及包装要求
七、结算方式和付款期限
八、交货期限、地点、方式
乙方应当在量体完成之后 天内交货。交货地点为甲方办公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九、异议
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饰在数量、质量、款式等方面有异议,应当在收到该等服饰之日起15天内提出。乙方应当在10天之内作出答复并提出解决办法。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应当根据本合同总金额,按日万分之三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应当根据本合同总金额,按日万分之三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完成量体工作,乙方的交货时间顺延。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各执 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服装加工合同 钢筋加工合同 加工贸易合同 进料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生产过程中因部分工件需要喷漆处理,经考察,确定乙方为加工合作单位。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必须具备喷漆加工的所有资质。
二、 加工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合作期限内,甲方对乙方承揽加工件的质量、供给能力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下达的生产订单进行生产,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转由其他单位生产。
五、 乙方为甲方加工工件,原则上实行包工包料的方式。
六、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的价格,按照甲方订单核实的价格或双方协商的价格表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七、 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每一批次完工结账。
八、 本协议双方盖章或签字生效,一式二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4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利益共享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产品事宜签订本协议。本协议是甲乙双方进行委托受托加工业务的总体原则性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与乙方的所有委托加工业务程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二、产品成份
同双方确认的样品,同产品标准*********
三、原料 四、包装
产品内外包装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并提供给乙方,乙方负责保管。
五、价格
a) 产品价格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加盖乙方公章的价格表执行。
b) 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于调整价格生效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质量
a)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严格遵循国家标准和工艺基准,符合《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
b) 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产品工艺和要求进行生产。
c) 乙方在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疫、检测合格报告,该 检测报告至少应每半年更新一次。
七、订货
a) 甲方应于每月20日前向乙方提供下月的产品预估生产量,以便乙方备货组织生产。
b) 甲方最迟应在产品到货期前半个月向乙方下订单订货。
c) 甲方须在订单中直接表明所订购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等 项目。
八、运输
乙方负责安排冷藏运输车辆运送产品,运费由乙方承担。
九、产品验收
a) 产品由甲方在收货地点验收,方式为抽检。标准依据双方确认的样品和国家标准。
b) 甲方在收到货物后5天内对产品不提出异议,视为认可;乙方除质量问题外将不接 受退换货。
c) 保质期:货到甲方收货地点的时间应为:从产品生产日期起60天内,因甲方原因 要求推迟交货的情况除外。
d) 产品送到甲方仓库后,因运输、贮存、搬运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承 担责任。
e)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包装正常破损率为2%,在此范围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 包材以便甲方更换破损包装。
十、货款结算
a) 结算方式:双方视情况选择以下方式
现金:款到发货
易货:甲方按委托加工订单货值向乙方提供等值货物,易货的品种、价格和数量由双方在下订单前书面确认。
b) 甲乙双方就易货的货物互开增值税发票,甲方增值税税率为13%,乙方增值税税率 为17%。
十一、 知识产权与保密协议
a) 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和包装为甲方专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仿冒或销售给其 他客户。
b) 双方同意合作的所有相关信息,如:技术、工艺、配方、营销、价格等由双方严格 保密。
c) 双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员工无论是在职中还是离职后均承担同等的保密义务。
d) 本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后保密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
十二、 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a)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未达到产品品质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乙方应承担 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b) 乙方不能在约定时间内按时交货造成甲方销售困难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 损失。
c) 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事故或食品安全问题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d)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将产品或包材销售、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向第三方透露产品价格、工艺基准等信息,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甲方违约责任。
1.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安排生产影响按时交货的,甲方自行承担损失。
2. 未经乙方许可,甲方私自向第三方透露产品价格、工艺基准等信息,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及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未按协议规定日期结算,视为甲方逾 期付款,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率承担滞纳金。
十三、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双方同意的其它特殊原因,以至直接或间接造成任何迟延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时,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赔要求。有关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不可抗力的存在,方可允许迟延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 十四、 协议的变更与续签
1. 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未达 成新的书面协议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应继续执行。
3. 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到期日前30天共同协商是否续签合作协议。
十四、其它
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凡有关协议或执行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 同意提交申述方所在地区法院解决。
3. 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签章)(签章)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加工合同 篇5
零 件 名 称:项目(见附件清单)
零 部 件 号:(见附件清单)
甲 方:
乙 方: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就所需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设计依据:
1.1甲方提供的产品数模、结构图、MCP等相关工艺资料(CATIA、CAD格式);
1.2国家及汽车产业相关标准、法令、法规的要求(如安全、环保);
2. 设计原则:
2.1确保分件焊后质量达到甲方要求;
2.2确保本项目所涉及到焊接夹具完全满足实际使用要求;
3. 设计要求:
3.1设计及绘图标准:由乙方自行决定,但需事先提供给甲方确认;
3.2夹具采用可移动式,为加快节拍可采用旋转式或翻转机构;
3.3夹具作业高度700-800mm或协商决定;
3.4夹具控制:超过三处压紧时采用气动压紧,或气动、手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控制,气源压力:0.3-0.4Mpa;
3.5工件的装配及移载:人工方式装配和人工搬出;
3.6定位基准的选择:工艺基准与产品设计基准必须统一;各工序夹具的定位、夹紧基准必须统一、连贯,确保工件焊后质量和精度达到甲方要求;
3.7夹具设计时,要有足够的焊接操作空间和易于操作,便于装料和取料;重要焊点处及操作工不便控制焊点处设置焊钳导向(材料使用黄铜或是MC尼龙);
3.8夹具应采用模块化结构,且结构合理、工艺性优良,对工件具有防变形、防外观损伤的功能;支座采用通用件和内六角螺钉装配式结构,便于对夹具的更换、调整、维修和保养;
3.9夹具的气动控制,有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以免发生误动作而发生夹具、工件损坏或人身伤害;气路布置不能影响到正常的作业;
3.10夹具中的各定位销、定位面、夹紧机构、旋转轴应使用可靠、重复定位精度稳定,且具有良好的耐磨性。并需进行热处理HRC:40~45;
3.11夹具底板、各连接支座板应具有防变形、防松动、防跑位、防晃动功能;
3.12各压紧汽缸的工作行程,仅能使用到额定行程的85%左右,不能使用至极限工作行程;
3.13需要油润滑的部位,必须预留足够的注油空间和设置注油装置;
3.14底座必须有水平调整和锁紧装置;
4. 技术要求
4.1、夹具公差带:
5.1.1 定位销位置公差±0.1mm;
5.1.2 定位面位置公差±0.2mm;
5.1.3 定位面与定位销的位置公差±0.2mm;
4.2、夹具及组件:
4.2.1 夹具本体焊后须经过焊接应力退火。焊缝不允许有夹渣、气孔、焊道应丰满,消除焊渣并进行相应的防锈处理;
4.2.2 夹具基板的表面粗糙度:Ra1.6~Ra3.2;
4.2.3 夹具上所有定位块采用定位方式可调的形式,台阶定位销采用三维可调,调整量为±3mm;调整垫片的规格为0.1mm、0.2mm、0.5mm、1.0mm;
4.2.4 夹具采用手动与气动夹紧相结合的方式,同时,需根据压紧臂的长短,选择合适的气缸;
4.2.5 夹具定位、导向部位需整体防护,防止焊接飞溅;在定位面、管路、气缸杆等部位,有防飞溅装置;移动部位采用阻燃管;直线导轨有金属弹性防护,电器线路配金属桥架,以防止焊接飞溅的粘附。
4.2.6 夹具优先选择一次装夹,合理的布置控制装置的位置;
4.2.7 夹具需做防锈处理;
4.2.8 移动单元带有直线导轨或带固体润滑剂的导套及防尘罩;
4.2.9 对大的移动单元设置缓冲装置;对所有移动单元设置限位块;
4.2.10 使用注油润滑轴承;
4.3 定位销要求:
4.3.1 表面淬火处理,硬度HRC为40~50;
4.3.2 定位销在不拆卸其它零件的前提下易于更换;
4.4 定位板、压板要求:
4.4.1压板打开距离要为搬运和输送装置留出足够空间;
4.4.2定位板、压板厚度不小于19mm;
4.4.3挡块表面需进行热处理,硬度HRC为40~50。不能采用螺栓做档块。
4.5 夹紧器及夹紧力的要求
4.5.1 使用带锁紧的夹紧器;
4.5.2 夹紧力满足零件伏贴、不变形等要求;
4.6夹具需在非加工表面做永久性醒目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夹具所加工零件名称、零件产品号、生产厂家代号、生产日期、夹具外形尺寸;
4.7夹具制造的材料及加工要求
4.7.1夹具体一般材料使用A3钢;
4.7.2定位销、定位板等耐磨件采用45#钢,且淬火至HRC35-40;
4.7.3夹具的焊接件均采用焊后热处理退火消除内应力,再进行机械加工。
4.7.4夹具装配使用的固定销,采用带内螺纹的圆柱销,所有组焊夹具所用的定位销规格应统一。
4.7.5焊缝不应有焊缝未填满、气孔、烧穿等缺陷,焊接结构件焊后应进行消除焊接应力的时效或退火;
5. 实施及进度要求:
5.1,实施要求:
5.1.1 夹具在方案确定后实施前,必须由甲方进行确认,并对相关设计和明细表进行书面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制做;
5.1.2 经甲方书面签字认可后的相关图纸和明细表,原则上不允许更改,若确需更改,需经甲方书面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
5.2.进度要求:
5.2.1 本协议和商务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于 年月日之前送到甲方使用工厂。
5.2.2本协议和商务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日内,乙方提供详细的设计、制造进度,供甲方书面签字认可,并各持一份。
5.2.3 乙方负责将夹具运输至甲方工厂内,
6.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产品数模、图纸等相关资料;
6.1.2 负责及时对乙方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认、会签图纸。
6.1.3 负责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的配合和协调。
6.2、乙方责任:
6.2.1负责按甲方提供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进行设计;设计方案按计划时间送达甲方,供甲方评审确认,以保证本项目能满足甲方实际使用及本协议的要求。
6.2.2 方案设计完时需同甲方沟通焊钳型号,以便甲方采购;
6.2.2 负责所提供相关技术文件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和及时性。
6.2.3 负责甲方在设计方案会签过程中所提出问题的协调处理。
6.2.4 负责质保期内无偿技术服务和质保期外的有偿技术服务。
6.2.5 乙方应充分发挥夹具设计的专业优势,对于甲方未提及或不完整的事项,应积极主动地进行实施或补充。
6.2.6 乙方所承制的夹具,在甲方正常使用过程中,由于自身存在质量隐患,对甲方人员和财产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7.验收
验收分甲方与海马共同进行的预验收和终验收:
7.1验收依据:
7.1.1 技术协议中规定的技术要求。
7.1.2甲方提供的数模、图纸、MCP、检具等相关的验证标准。
7.1.3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各种技术文件。
7.1.4 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
7.1.5 三坐标检查夹具制作精度(±0.2),满足设计要求.
7.2预验收:在乙方工厂进行,验收内容:
7.2.1本项目是否满足本技术协议和双方签字认可的技术文件要求。
7.2.2本项目是否按双方签字认可的方案、图纸进行设计、制做;
7.2.3 标准件、元器件是否与技术协议和双方签字认可的技术文件要求一致。
7.2.4 三坐标检查夹具制作精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7.2.5在安装调试完成后所生产出的产品质量,依据甲方提供的检测方法、精度及甲方相关质量标准要求,评定该夹具生产出的产品是否合格,是否满足产品装车要求。
7.2.6 所有夹具动作的可靠性、合理性、安全性、平稳性。
7.2.7 对各种可能发生故障的环节进行测试。
8.3 终验收:在甲方工厂内进行,夹具到达甲方现场后,再次进行验收,验收内容:
8.3.1夹具本体及各辅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有损伤。
8.3.2 相应的备品、备件及清单,是否齐全。
8.3.3文件资料是否提供齐全。
8.3.4焊接出的产品是否满足本技术协议和双方签字认可的技术文件。
9.资料移交
9.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竣工资料(两套图纸)包括夹具设计图纸;
9.2 各专项设备图纸:夹具结构总图、电气原理图、气路原理图,外购件、易损件明细表及供货厂家等。
10.服务
乙方需对所设计制作的夹具,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10.1乙方提供的夹具,质保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乙方提供的夹具,如发生非人为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直至更新。出现问题时,乙方承诺4小时内回复解决对策,如需更换配件等,要在3天内提供。
说明:质保期为乙方对所提供的夹具,终验收合格后,从正式交付使用之日计起。
10.2 质保期过后,乙方提供终身及时维修服务,该服务只收成本费。并在甲方发出故障通知(电传、电话、邮件等)后4小时内回复对策。
10.3 随时满足甲方的相关技术咨询。
11.保密
11.1 乙方不得丢失、复制及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甲方得到的任何技术文件和专有文件(包括所有的修改和改进资料)
11.2 乙方不得用甲方的图纸为任何第三方设计制作相同的产品。
11.3 如有人需要借用、参阅或复制甲方的技术资料,或要求乙方为其制作相同的产品,乙方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转借或制作。
11.4 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要求其协作厂和公司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并应经常检查上述人员履行保的情况。
11.5 甲方发现乙方有上述情况之一时,甲方保留向乙方法律追述的权利。
12.本协议生效条件
12.1本技术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的组成部分,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本协议为本项目制造和验收的依据及标准。
12.3 本协议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有效。
12.4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12.5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本协议未约定、不明确的事项或与商务合同有冲突之处,双方另行补充约定。
12.6 本协议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加工合同 篇6
甲方:成都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四川成都市
乙方: 签约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充分协商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
二、 加工内容:
1、加工单价、总价表说明:。
2、以上单价包含等费用;
3、加工范围:钢结构合同4、构件加工数量为预估量;最终以图纸实际理论重量为准。
5、交货日期:甲方供应材料供齐后以后开始陆续交货,完,不得延误。
5、交货地点:乙方加工厂。
三、 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
1、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加工;
2、施工验收规范GB50205-20xx;梁材质Q345B,均为国营大型企业生产、国标板。
3、构件抛丸除锈达Sa2.5级,喷涂普通灰色底漆一遍。
4、构件要求全部编号;
5、加工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到工厂进行外观检验,然后提货,如构件到甲方安装时出现尺寸等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处理完善,追究责任,无条件返工,并向甲方偿付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6、技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 产品运输
1、甲方负责运输,乙方负责装车。
2、运输时间由甲方确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五、 付款方式
1、每批构件出厂时,付清该批构件加工费
2、最后一车构件发货时办理结算并付清全款,乙方发货。
六、 结算方式
按构件详图进行结算。
结算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七、 技术保密协议
乙方对甲方工程项目及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合同保密,甲方对乙方的报价保密。如有泄密将追究相关责任。
八、 保证资料
乙方在交付产品时必须随车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提供辅材材质证明书
2、所有到场产品的出厂合格证
3、国家规定的钢结构构件的相关制作资料(探伤报告)。
九、 合同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也可请求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或真接向法院起诉。
甲方:成都赛特蓝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合同共三页,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加工合同 篇7
委托方(以下称“委托方”) : xxx有限公司 地址:xxx 邮编:xxx 电话: xxx 传真: xxx 银行:xxx 银行户头号码:xxx 增值税号码:xxx
加工方(以下称“加工方):xxx有限公司 地址: xxx 邮编:xxx 电话: xxx 传真:xxx 银行xxx 银行户头号码:xxx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xx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xx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xx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第一、每月订单
1、委托方必须提前 x 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xxx 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 x 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加工费
7、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 xx ,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 x 年 x 月 x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8、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9、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第二 技术及工艺
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见附件一),加工方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 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 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 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第三 付款条件
1、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 x 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2、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 x 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3、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第四 双方责任
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第五 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第六 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 x 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 :xxx 加工方:xxx
代表人签字:xxx 代表人签字:xxx
代表人姓名:xxx 代表人姓名:xxx
xxx有限公司(盖章): xxx有限公司(盖章):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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