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加工合同汇编10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加工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加工合同 篇1
甲方:XXX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XXX有限公司
乙方为甲方加工处理原矿石,加工成精矿,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公平公正的原则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责任自选厂收到矿石开始计算,外矿运费、铲装费等由甲方负责。
2、过磅以双方认可过磅数据为准。
3、原矿和精矿品位,以乙方取样,甲方监督其过程,留公样原则执行。甲方对品位结果又异议的,可以到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化验,公样。公样费用由输方支出。锌精矿误差在0.4%内,以乙方数据为准。
4、锌精矿由甲方自主销售。
5、加工费包括破碎、浮选、尾矿排放、锌精矿上车费,加工费按原矿石处理吨位计,按 52 元/吨。
6、乙方保证原矿石加工处理回收率为。达不到回收率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加工费预支比例为得货款后一次性付清。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到花垣县人民法院协调和仲裁解决。
9、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兹有甲方中标三环线章庄标段,需平山通路,开山石头可轧石子筑路工程自用,今要求乙方在山办轧石子场加工。双方就有关事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甲方负责乙方办轧石子场加工的一切合法性条件,保障水、电、路畅通,场基平整,轧石机生产线环保密封防尘设施由甲方负责(包括甲方应协调好周边关系,保障良好合法的作业场所)。
甲方保障轧石子所用原料石块供应到场,石块大小按轧石机要求标准。
乙方负责轧石子生产设备并安装,确保生产正常经营。 石子加工费为元/(或计)按月结算,加工费当月结清。 加工期定为两年,若不到一年,甲方补贴乙方设备安装费(按估价算)。
未尽事项,双方协商友好解决。
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加工合同 篇3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加工卷材(下称货物)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通知生产:乙方根据自己生产需要分批次下订单,每次下单定做货物时乙方要提前天将货物规格、数量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生产。
二、货物单价:单价由双方根据交易时市场情况协商确定,商定后在订 货单与送货单中注明。
三、货物质量:按照甲方企业标准执行。
四、货款结算:
1、双方每月日对帐一次,由甲方按乙方当月下达订单及乙方指定 送货地签收送货单据进行汇总,出具对帐单,乙方应积极配合核对,五日内必须完成对帐工作,对账结果作为双方结算依据(事先经过传真对帐,须在事后当面确认)。
2、货款按月结算,当月货款在当月对账后付清。
五、交货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生产通知后,在 天内组织生产并交货完毕,甲方将货物送至乙方指定公司仓库,乙方需派遣指定人员签收货物,送货单要明确收货数量、单价、总额等内容,送货单作为结算凭证。经双方协商可以改变交货地点及方式。
2、交货地点由乙方指定,显示在每次订单中,指定收货人名单由乙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如需变更指定收货人,应提前将变更声明寄给甲方。
六、货物包装:(略)
七、验收及异议期:
1、乙方在收货时应当对货物数量、质量、包装及等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如无异议,由指定收货人签章确认;
2、货物验收后 天为异议期,乙方如在质量异议期内不向甲方提出书 面异议,则视为货物应检查验收项目全部符合本合同约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货值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货款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付款超过十天或者乙方开具支票因乙方原因无法兑付,甲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加倍(即每天万分之十)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通知单(订单)、送货单、乙方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4
甲方(需方):
乙方(制作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钢骨架装饰售货亭,按甲方给乙方的电子版的图片进行加工。技术要求:骨架为方钢骨架,外包0.8mm白钢板,亭顶部安装装饰性防腐木,其余部分为普通木质材料和彩钢材料。景观亭底部为木质地板加保温处理。售货亭侧面窗要求安装双层普通玻璃。
二、 制作地点:由甲方指定地点。所耗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 合同总造价为160,000.00(壹拾陆万元整)人民币(共计10个景观亭,每个单价1.6万元整),合同签订后预付前期制作金为合同总价款的30%,计:48000.00元整。工程量完成80%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景观亭制作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四、 违约责任
1、 制作工期:按甲方规定工期完工,逾期交货,每延
期一天,制作方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2、 甲方未按期交付余额部分,制作方有余款部分货物所有权,直至所有余款结清。
五、 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六、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一份,合同签订即时生效,本合同执行完毕即行失效。
七、 要求发票按中泽地产财务要求提供票据。
甲方(需方):
乙方(制作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加工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为确保整个工程顺利进行,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 桥湾铭通 石料场承包给乙方碎石加工,甲方按所生产出来的方量结算给乙方,每方价格 45 元。
二、乙方承包全面加工,设备、临舍、爆破、电费、维修、保养、配件、人工、装车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安全责任,乙方要严格按照规划操作进行加工,确保做到安全第一,全场操作人员要求买好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尽力量减少甲乙双方不必要的损失。
四、付款方式:甲方每月给予乙方生产所需的油料,以生产6万方破碎石为上限,超过6万方由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的垫付资金,在一个生产周期、销售结束后一个半月内按销售量甲方付清乙方的加工费,扣除各种费用外,剩余部分要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五、乙方要给甲方保质保量完成生产量,未完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碰到各种情况及困难,甲乙双方要及时处理。
六、乙方所有的工人工资、食宿、防护、医疗、卫生、保险、工伤、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只负责按甲方规定、规格加工碎石,对碎石品质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在保证甲方碎石供应充足的情况下,乙方可对外销售碎石,乙方对外销售碎石时甲乙双方协商收取费用。
九、在生产过程中乙方不得中途退场或无故停产,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所安装的设备和建设的临舍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以现金方式购买,如协商不成由乙方自行撤走设备及临舍,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各种手续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十一、所有销售合同的签订均由铭通机械设备租赁公司来承签,乙方未经授权不得私自签订合同,未经授权甲方视为无效,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双方应共同遵守上述条款,未经对方同意,单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负责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
十三、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增加的补充条款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生违约和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依法仲裁。
十四、本合同一年一签,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考虑。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受法律保护,望甲乙双方遵守执行。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加工物(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加工物名称
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报酬交货期限及数量单价金额合计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数量质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额 第三条 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答复。
第六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加工物的交付方式、期限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加工物的验收标准、方法、期限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承揽人对加工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定作人应在年月日前向承揽人交付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四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二)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定作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
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电报挂号:开户银行:帐 号:邮政编码:承揽人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电报挂号:开户银行:帐 号:邮政编码:鉴(公)证意见:经 办 人:鉴(公)证机关(章)年 月 日(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加工合同 篇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 )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 )项目位于( ),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 年 月 日。
二、 加工事宜: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三、 重量结算依据:
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 甲方工作:
1、 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 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 甲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数量不得超过30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
4、 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 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 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 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10吨。
五、 乙方工作:
1、 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 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 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 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 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 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七、 产品质量要求:
1、 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的规定。
2、 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J/T01-69-20xx的规定。
3、 直螺纹连接接头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96、《钢筋等强度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Q/JY16-20xx中的规定。
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北京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xx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C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 合同价款:
(1) 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 )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 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 )元/吨。
(3) 钢筋机械连接头 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 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北京市京首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恒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 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 )吨,总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 验货地点:
2、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80%,余款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 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 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 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 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3元/吨违约金。
6、 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50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 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3、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合法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加工合同 篇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标的物(详细描述)
1、品名:储油罐、搅拌罐
2、 规格型号: 见附件1
3、 产地: 北京
二、数量、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 数量: 4
2、 供货内容:(见附件 1 ) 。
3、 质量要求: 产品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及性能要求。
4、技术及设计制造标准:(详见技术附件 2)。
三、价款和支付
1、 合同价款:
小写:元
大写:
2、合同价款包含: 含安装调试费用运费
3、 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产品预付款30%的定金,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65%货款,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无
质量等其它问题支付(无利息)。
四、交付
1、 交付方式:乙方送货
2、 交付时间和内容: 合同生效后乙方于10个工作日内全部交清。
3、 交付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4、 乙方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 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五、包装
包装标准: 按厂标执行。
六、运输
1、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发货地点: 北京 ;到达地点: 陕西省×××××××××××× ;收货人: ×××。
2、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 由乙方承担
3、乙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乙方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甲方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甲方承担。
七、验收与安装调试
1、甲方应在提货前到乙方公司内验收,如果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乙方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
2、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
3、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应在验收后当日或三日内提出异议。卖方应负责 对设备进行相应的调整、维修或更换,以满足合同约定要求,期间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因乙方其它过失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4、乙方应在验收后3日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甲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5、安装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双方代表可在 10 日内现场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乙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
6、设备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 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设备的最后验收。
7、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乙方技术
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甲方设备、材料损坏,乙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8、双方对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因设备技术和质量等方面出现异议,应提交 陕西省技术监督局
认可的检验机构(离合同履行地最近的检验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鉴定,以该检定意见为准。
八、质量保证
1、质量保证期限自完成约定事项之日起12个月。
2、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故障,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零配件。但因甲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乙方将收取设备修复的成本费用。保修期外乙方有义务负责产品终身有偿的服务,只收取成本费用。
3、乙方同意将货款总额的5 %即:人民币 (大写)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能按买方的要求无偿返修或返修后质量仍不符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将不再返还。
4、甲方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造设备,并不替代或解除卖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5、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完全符合甲方要求的品牌、规格型号及配置的产品。
6、产品及配置均为原厂原装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产品。
7、产品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及性能要求。
九、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期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迟延交付部分货款金额 1 %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 甲方因自己原因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货款金额 1 %的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整体停工,乙方向甲方赔偿误工人员工资,工期顺延。
4、由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延误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工期相应延长。
5、甲方在接到乙方要求验收通知单后一月内组织验收,否则视验收通过;若不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机组生产,则视验收通过,并从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同时按本合同第五条支付设备余款。
6、其它违约责任,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达成协议,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其它
1、施工过程中如遇变更,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和答复,共同确认。
2、如需中途停建、缓建,双方应对在建工程进行商定,以明确双方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和处理方式,并予以确认。
3、乙方剩余的材料,零部件由乙方全权处理。
4、当地政府所征收的各种规费收甲方承担。
5、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合同附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协议、文件经双方确认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人: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税号:
附件1:
加工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铸铁件,为了规范甲乙双方的经营运作行为,本着公平,公正,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制作的铸件均按甲方提供的相关图纸要求制作:
① 确保外观平整,无飞边,毛刺。
② 铸件表面应清理干净,修整多肉,去除浇冒口残余,粘砂及内腔残留物,不许少肉。
③ 铸件表面不允许存在加工后的表面缺陷,不允许有影响性能的裂纹,冷阁,缩松等缺陷存在。
④ 铸件非加工面上和铸件内部存在缺陷,需在双方协商后进行修补。
⑤ 乙方对铸件进行抛丸处理。
第二条 :铸件加工材料牌号及单价:
① 材料牌号:HT200
② 单价:5300元/吨,以后如价格变动随市场的材料价格幅度上下浮动。需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为准。
第三条 :模型由乙方制作,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如甲乙双方不再合作,则由甲方补给乙方所承担的一半模具费,但模具的所有权需归甲方所有。成型铸件乙方负责协调运输事宜,运费甲方负责。
第四条:付款方式:
① 乙方第一次交付铸件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到本次铸件总款的____%余款___%作为长期质量保证金。第二次交付铸件总款甲方一次支付清。以后长期合作以此类推。双方终止合同一个月后,甲方把质量保证金付清 。
② 此类付款方式作为双方长期合作的基本条约。
第五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年月日:
加工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浮雕线稿设计事宜协议如下:
一、项目名称:浮雕线稿
二、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设计要求设计浮雕线稿,格式JPG。
三、设计要求:
四、工作期限:制作周期5天,自甲方支付设计费给乙方之日起计算。
五、工作款筹、支付方式
设计费用人民币1000元整,大写:壹仟元整。在甲方全额支付设计费用后开始设计工作。
六、工作的完成
乙方在把设计稿件交给甲方后,乙方设计工作完成。如有异议双方可根据售后服务内容进行协商解决。(后期的修改属于售后服务)
七、工期的延长
遇下列情形,工作周期延长。
1、因气候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
2、因甲方原因需要对浮雕的设计进行临时调整的。
八、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款酬。
2、按时验收乙方的工作成果。
3、为乙方提供所需的设计素材。
4、对设计中不满意的地方提出修改建议及要求。
乙方
1、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工作。
2、对设计要求中并列存在的素材可根据画面的需要进行取舍。
3、按时交付工作成果。
4、保证工作质量。
5、尽量提前完成设计工作。
九、稿件的修改
乙方提供对线稿的免费修改服务,免费范围为局部细节的调整。如修改部分工作量过大或接近重新设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应根据工作量适当增加设计费用。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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