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

时间:2021-02-23 20:31:44 加工合同 我要投稿

加工合同6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加工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加工合同6篇

加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牟定县第一小学与楚雄开发区楚风布艺店窗帘加工制安,共同达成协议,并签订如下合同:

  一、规格

  窗帘制安方式以甲方看样品为准,用铝合金窗杆,制安包工包料及调试,按1:2的比例制作安装。

  二、布和纱高度为2.75米,窗高超过2.75米,按实际高度加布用量计算。

  三、结算价格:综合价(窗杆、窗帘、插钩)的单价55元/米,共10906.5米;窗杆单价12元/米,共132.2米,共计1586.4元。两项合计:12492.90元(大写:壹万贰仟肆佰玖拾贰元玖角)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30%—50%。

  2、窗帘安装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质量保证金以外的费用。

  3、甲方留取货款总额的 5% 做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甲方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五、其它约定

  1、留取布样,由甲方封存。乙方必须按布样用料。

  2、保修期为一年。出现窗杆脱落,甲方通知乙方后,在两个工作日内修复,如人为污染及划破布料,乙方不负责更换。

  3、乙方在现场安装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出现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赔偿。乙方在甲方现场,应加强对现场成品的保护。 甲方签约代表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合同 篇2

  甲方:AAAA家具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

  为了共同拓展市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经营优势,以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组建稳定而有效的市场网络,共同拓展市场份额,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1.乙方指定甲方为乙方家具产品独家生产商。下称加盟厂。产品款式由乙方提供,与甲方签订协议后,甲方不得在武汉、沈阳、哈尔滨、香河、天津、北京、西安、南昌、等9个地区经销乙方提供款式的专门经营品牌产品。

  2.甲乙双方初次合作期约为______年___ 月___ 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协议约定的年限满后,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在本协议规定年限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经双方同意后可续签协议。如本协议终止,乙方在一年内负责业务开展地区的售后服务,甲方有义务按售后服务有关条款配合乙方工作。

  3.甲乙双方均是独立的经营单位,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甲方在业务上接受乙方的指导。

  4.协议双方不存在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5.甲、乙双方若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有特殊情况要求提前终止解决协议,应提前2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办理解除合作相关手续、协议终止。

  二、价格

  1.甲方按双方协议价给乙方提供货物,如因市场与材料引起价格调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执行日以发出通知日为准。

  2.乙方可以按当地消费水平来适当调整价格适应当地市场。

  三、货款结算方式

  1.乙方在下单时应以电汇、现金或其它双方议定的有效结算方式支付全部金额后,甲方才予以生产。

  2.甲乙双方的货款结算以订货单上金额和数量为依据,有出现数量或金额不符时,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互相配合解决。

  3.乙方订货时每批次数量不少于10套(沙发或单椅)。

  4.乙方订货后货款必须一次性到位,货可以分批从甲方提货。

  四、售后服务

  A.保修

  1.产品的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内出现的严重产品质量问题需要调换的由公司负责维修解决。

  2.超过保修期的产品,公司根据国家有关维修的规定酌情处理。

  3.属于客户保管不妥、人为原因或运输损坏,工厂可为客户进行有偿维修。

  4.工厂不接受退货,客户有符合退货理由的退货,应事先电传退货明细并告知原因,在得到工厂确认后方可,否则工厂不予处理。

  五、运输方式

  1.甲方的交货地点是甲方厂址:东莞市缔升家具厂,乙方可委托甲方办理运输手续或自提。

  2.如属乙方委托甲方办理运输业务的,其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3.如属乙方自提,由负责运输的驾驶员代办手续,等同乙方收货,其代办签字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六、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款条时,甲方可停止供货。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款第1条、及第六款第1、2、3条时,乙方可终止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的供货权。

  七、甲乙双方如发生争执,可共同协商解决或递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月____日

  代表(签字):_________年

加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兹有甲方中标三环线章庄标段,需平山通路,开山石头可轧石子筑路工程自用,今要求乙方在山办轧石子场加工。双方就有关事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甲方负责乙方办轧石子场加工的一切合法性条件,保障水、电、路畅通,场基平整,轧石机生产线环保密封防尘设施由甲方负责(包括甲方应协调好周边关系,保障良好合法的作业场所)。

  甲方保障轧石子所用原料石块供应到场,石块大小按轧石机要求标准。

  乙方负责轧石子生产设备并安装,确保生产正常经营。 石子加工费为元/(或计)按月结算,加工费当月结清。 加工期定为两年,若不到一年,甲方补贴乙方设备安装费(按估价算)。

  未尽事项,双方协商友好解决。

  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加工合同 篇4

  甲方合作人:身份证号:

  乙方合作人:身份证号:

  第一章 合作宗旨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作印花染色车间的行为,保护合作人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作协议。

  第二条 合作印花公司性质为合作,乙方出印花设备:一台圆网、两台平网;甲方提供厂房,同时提供两台韩国产2.8米定型机、前处理、后处理等配套设施,具体细节见甲乙双方设备清单。

  第三条 合作印花染色公司合作期限为8年,合作协议签字之日算起,协议期满6个月前,合作人商议续约与否。

  第二章 合作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第四条 合作公司名称为:嘉善顺天印染车间

  第五条 合作公司经营生产场所:嘉善杨庙顺天毛绒有限公司内。

  第三章 合作目的和合作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作目的:甲方有印染厂厂房,乙方有印花染色设备,甲方有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和排污许可证,甲方保证每天排污量不少于1000吨。

  第七条 合作公司经营加工范围:染色、印花。

  第四章 合作人合作方式、金额和分利方式

  第八条 合作人甲方将自己名下顺天印染厂房作为合作场地,提供两台韩国定型机、前处理、后处理等配套设备,同时提供生产所需流动资金,占股70%;乙方负责购买印花设备(一台全新圆网、两台进口旧平网),占股30%。购买价格需经双方认可,并且新设备有厂家发票、设备资料齐全,同时确保旧设备正常使用。

  第九条 合作人甲方须在清理出合作的厂房,乙方需 天内设备到位。

  第十条 合作期间各自资产归各自所有,不得随意请求转让、分割、担保、抵债,合作终止后,合作方各自行处理。

  第十一条 运行成本费用按顺天公司运行成本计算,并提供给乙方真实成本数据。国家规定的费用按国家规定费用缴纳给甲方,如排污费、电费、管理费。

  第十二条 合作印染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十三条 双方各委派一名执行人和会计,负责工厂生产管理和监督,工资报酬由合作公司按月支付。

  第十四条 污水处理费用按实际费用上缴。

  第五章 合作人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 合作方甲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清理厂房内的杂物,并保证电力、蒸汽管道接进合作公司内,甲方负责锅炉、电力、蒸汽,但要变更厂房内的布局乙方需经甲方同意。甲方负责协调当地政府与百姓关系,乙方不承担各债权债务。

  第十六条 在合作期间甲乙方安全工伤问题由双方处理或赔偿,保险由甲乙方共同解决。

  第六章 财务管理与盈亏分担办法

  第十七条 账目必须由甲乙双方审核,甲方负责开具发票,但是开票额度不能超过进账发票。甲乙双方派统计一名、出货两名、监理一名,每天发货由甲乙双方确认方可发货。如发现做伪账,双方有权追查各方责任和后果。每月对账由甲乙双方指定人选。

  第七章 合作公司的事务的执行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各派一名执行合作事务,并具备如下条件:

  1. 有印染厂管理经验。

  2. 对印花染色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成本分析非常熟悉、精通。

  3.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管理能力。

  第十九条 合作双方执行人对合作人负责,并履行下列职责:

  1. 对外开拓业务,培养生产技术人员。

  2. 主持合作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关注合作公司的经营状况。

  4. 制定合作公司内市场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 指定合作公司的具体的管理和规章制度。

  6. 提出经营和管理技术中的问题。

  7. 制定合作双方发展方案。

  8. 每月向合作双方报告合作公司执行情况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并确认原材料价格。

  第二十条 对合作公司执行人行为约束

  1. 不准合作公司执行人亲属在公司内担任管理、统计、技术员、仓管员、发货员,一旦发现免职并查是否有工作中的漏洞,并扣两个月的工资。

  2. 对市场加工价格虚报的,或低于合作人品种价格的,上报合作人方可执行。

  3. 如发现合作公司执行人有损害合作人利益的,以权谋私,开除并追究经济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承担部分责任。

  4. 合作公司执行人工资由甲乙合作人确定。

  第二十一条 合作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做出决定时,经合作人双方表决通过,在合作公司能达到预期利润、提成时,合作执行人有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合作人的权利

  1. 有权监督执行人在合作公司事务执行情况、

  2. 合作双方有权了解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随时查阅合作公司账簿。

  3. 被委托执行合作公司的执行人不按照本合作协议执行事务的,有权撤销该委托。

  4. 合作人分别有权对合作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时,应该停止事务上的执行,协商后再决定。

  第二十三条 合作人在合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 合作人在同地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与本合作公司相竞争的业务,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禁止合作人以合作公司购买私有物品,一旦发现,以现金方式退回合作公司。

  3. 禁止合作人再加入同地区相同合作行业。

  4. 禁止合作人从事损害本合作公司利益的活动,一旦发现全额退回合作公司,并承担损失。

  第二十四条 合作公司下列事务必须经合作人同意:

  1. 改变合作公司的合作人。

  2. 改变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场所与地点。

  3. 处理合作公司的不动产。

  4. 转让或处理合作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 以合作公司名义为他人担保。

  6. 聘用合作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作公司的执行人。

  第八章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人退出和更换合作人

  第二十五条 新合作人加入,按下列进行:

  1. 需经一方合作人同意。

  2. 合作人需承认本合作协议。

  3. 原合作人必须告知新合作人原合作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 依法订立合作协议。

  5. 合作新合作人对合作前公司的债务承担合作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合作人退出按下列顺序进行:

  1. 需要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但需另一方合作人同意。

  2. 不允许在合作公司亏损时退出。

  3. 退出前需提前30天告知另一方合作人。

  4. 合作人退出,对合作期间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合作人合作份额。

  合作人退出,对退出前已发生的合作亏损或债务按规定承担。

  5. 退出人有未了结合作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6. 合作方退出,不论何种方式合作,均按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由另一

  方合作人决定结算货币还是设备实物、

  7. 退出前必须负责把合作公司欠款要回方可退出。

  第二十七条 合作人转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合作人:

  1.

  2.

  3.

  4. 合作方转让需经另一方合作人同意。 合作人依法转让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利。 转让给本合作人以外的第三方时,按合作公司规定对待。 合作人依法转让、出售,另一方合作人同意受让人经修改合作协议,

  即成为合作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作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和义务。

  第九章 合作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八条 合作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方可解散:

  1.合作期届满,合作人不愿意继续合作的。

  2.合作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双方合作人决定解散。

  4.合作公司没有达到合作目的的。

  5.合作不具备各项责任规定的。

  6.政府责令关闭或被撤销、搬迁的。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公司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九条 合作公司解散后,按下列程序清算:

  1.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在出现清算事由15日内由合作双方同意提定一名或两名清算负责人,不能确定的由会计事务所或人民法院指定。

  2.合作公司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合作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和清算有关合作公司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盈余,按合作协议规定分配。

  6.清算合作人各确认无误后,合作人对合作公司存续期间的债务按规定承担。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由单方合作人造成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合作协议及法律规定在合作期间未满擅自推出的,向合作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元,造成合作公司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三十二条 合作事务执行人不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经济责任。

  第三十三条 合作人违反本合作协议及法律规定,造成另外一合作人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四条 本合作协议生效后,合作人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章 附加条款

  第三十五条 合作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及发现确定变更之处,按合作协议有关规定,合作人共同协商,补充或修改,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合作人各一份,公正一份,存档一份。

  合作人甲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合作人乙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公 证 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 加工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加工物名称

  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报酬交货期限及数量单价金额合计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数量质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额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三条 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________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____日内答复。

  第九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 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加工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定作人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交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

  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电报挂号:开户银行:帐 号:邮政编码:承揽人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加工合同 篇6

  甲方:xx

  乙方: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本着诚实守信,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加工材料名称:水泥空心砌块及其配套的墙体材料。

  二、 规格型号:

  1、19型水泥空心砌块:

  390×190×190(长×宽×高)双排孔,强度等级MU10,密度<=800KG/m3

  2、12型水泥空心砌块:

  390×120×190(长×宽×高)单排孔,强度等级MU,7.5,密度<=800KG/m3

  3、实心砖:

  200×90×50(长×宽×高),强度等级MU7.5

  三、加工地点:

  乙方自定,在不影响甲方施工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可以在现场加工。

  四、加工方式:

  由乙方自购设备,材料,加工成型,养护,运输。甲方按市场价格向乙方购买加工产品。

  五、材料单价:

  1、材料现价:

  水泥315元/吨,粉沙56元/立方。如市场水泥粉沙价格有变动按市场价计算,每包水泥按40块砖核定计算。

  2、19型水泥空心砌块:

  每块单价人民币1.80元。大写人民币壹元捌角整。

  3、12型水泥空心砌块:

  每块单价人民币1.60元。大写人民币壹元陆角整。

  4、实心砖:

  每块单价人民币0.33元,大写人民币叁角叁分整。

  注:单价内包括材料费用,机械费,人工费,运输费,管理费,检测费,税金,利润等。

  六、加工数量:

  根据甲方需求,甲方在王家湾修建大约2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屋。一期开发面积18万平方米,用砖量约450万块。材料费用总额约810万元。

  七、质量要求:

  进场砌块质量等级为合格品,并能经得起现场抽样检测的合格品。抽检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付款方式:

  乙方须垫资一个月。实行按月结算方式。每月28日前办理结算手续,支付比例为实际完成数量的80%。余下20%在每年的年底,甲方再支付总额的17%,余款3%待合同履行结束后付清。

  九、安全责任:

  乙方在加工和运输产品的工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甲方属于产品购买方。不负任何安全责任。

  十、双方义务:

  1、乙方义务:按时向甲方抽检合格后,当场清点数量提供合格产品,确保甲方的需求量。根据甲方要求把材料运至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

  2、甲方义务:

  保证工地内的道路畅通。按时办理结算手续和支付款项。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向甲方提供合格产品,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在乙方交货时经甲方抽检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甲方拒绝收该产品,已经进场的产品乙方应及时清运出场,如乙方清运出场不及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赔偿全部责任。

  2.、乙方提供不上或无货可供,又没有提前30日书面报告通知甲方。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由于甲方不能按时办理结算,支付砖款,造成乙方资金周转不灵,无法按时提供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赔偿。

  4、若因乙方工地进场运输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和不能运输至乙方指定位置,由甲方负责二次转运费用,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签字盖章生效,产生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甲方必须为乙方生产提供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及时为乙方生产提供生产场地。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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