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加工合同范文九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工合同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加工合同 篇1
甲方(承接方): 地址: 电话:
代表人:
乙方(定做方): 地址: 电话:
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产品名称)________(数量)件所需的原材料,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应的加工费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所加工成的产品交付乙方。
第二条 交货
乙方在合同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并负责运至________车站(或加工地)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___个月内结算加工费后将加工后的成品________件负责运至________交付乙方(乙方负责运费)。
第三条 来料数量与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____%的备损率;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 和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乙方特此同意确认。
第四条 加工数量与质量
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五条 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六条 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提请中国___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七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_______件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费在内的全部应付费用时终止。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定做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委托加工产品C40*96*96*52白坯布。
一、具体数量及交货日期
甲方每月给乙方C40支棉纱 吨,乙方以每吨纱给甲方C40*96*96*52坯布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经纬密必须达到 幅宽必须达到,每包重量不能低于141kg)布面无污染,锈斑,拖纱,如染色后发生因坯布织造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必须承担责任。
三、包装标准及交货地址、运输方式:
1、960码成包、编织袋包装,段长100码以下的每包不准超过两段,40码以下的不准成包。
2、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3、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每包10元。
四、付款方式
甲方每月按乙方交货数量支付乙方加工费,每米1.70元,乙方在加工期内应付甲方棉纱押金及质量保证金元。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内保证产品质量及交货日期,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2、因甲方棉纱供应不及时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每天赔偿乙方 元。
3、乙方隐瞒或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或赔偿损失。
4、乙方确保甲方的商业秘密要求,无权销售本合同中涉及加工产品,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如双方任何乙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两个月以书面申请交予对方。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执行期为一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产 品 采 购 合 同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xx年月日
加工合同 篇3
编号:(20xx)88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珠海市贝林加油站设备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属下南冲加油站油罐制作、管道安装工程,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制订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内容:
1、乙方制作6mm弧形45m3油罐个(中间双层钢板分隔)。(具体尺寸、技术要求、详见油罐制作图)
2、安装个储油罐及所有相关管道及安装,管道与加油机对接安装全部工程。
3、油罐及有关管道的防雷、防静电工程(专业防雷公司工程除外部分)。
4、上述一切容器管道、配件、防腐防锈工程。其中:油罐管道采用“三油二布”做法。
三、 材料配件及工程质量要求
1、 所有材料配件,施工质量要求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的汽车加油站设备、材料质 量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设备、材料均需有质保书、合格证。所有材料统一采用国标材料(足尺材料)。
2、油罐采用韶钢产6mm厚钢板制作,有关全部配件材料,附预算书并在预算书中标明厂牌、规格型号。
四、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总包价方式承建。
五、 工程总承包价款(含税):人民币 万元整( ¥元)。报价单详见附
件
六、 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之日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50%,计(¥元)。
2、乙方完成工程中的2座油罐制作安装、管道等安装,甲方对工程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需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5%,计(¥ 元)。
3、工程竣工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正式许可工程已通过验收合格,乙方开具甲方认可的全额税务发票以及将工程施工图纸(非蓝图)、相关工程竣工报告资料等交给甲方,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10%计(¥元)。
4、余下合同总价5%计(¥ 元)作为工程的质保金,质保期自工程骏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期限一年。质保期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进行免费保修,质保期满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剩余质保金人民币(¥ 元)。至此,甲方全部完成本合同所有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项。
5. 乙方委托如下账户为代收本合同的工程价款:
开户银行:
收款名称:
帐号:
七、 检验及竣工验收
1、 乙方完成工程制作油罐和管道制作的煤油试漏和气压试漏,油罐检验汽压0.1Mpa, 恒压6小时,油管汽压试验0.9Mpa,恒压6小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
2、 该项工程由有关部门按国家现行加油站质量规范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正式
认
可验收合格。
八、 施工工期:乙方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座油罐制作完成(包括试压、防腐)并运送到施工现场吊装到位。随后15天内完成油罐、管道安装等工程的施工并通知甲方和监理对工程进行初步验收。
九、 双方的责任
1、乙方施工用电和生活用水的水电费由甲方承担,但接驳水、电的工作和设备材料由乙 方负责及提供。乙方食宿自理,甲方应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乙方进场后,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或下雨天气影响,而使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的,由甲方 书面签字确认,工期按实际相应往后顺延。
3、现场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做好保卫工作,防止失窃事件发生。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治 安范防工作和与土建施工队的协调工作。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 方负责和承担。
5、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该工程有关技术文件、资料、施工图纸及竣工图资料、资质证 书,配合甲方向各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报建和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十、 违约责任
1、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负责赔偿给对方(即未违约方)带来的经济损失。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施工工期,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有权另请其他施工队完成该工程的施工,由此而造成该工程建设造价的增加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原材料必须国标材,不得以次充好。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 保修期内乙方应及时派出维修人员对设备的故障进行排除维修,如不及时维修甲方有权请本地技术人员维护或修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4、甲方须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付款比例和期限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逾期未付的,每超过一天,甲方须按应付未付款项总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滞纳金。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附件、图纸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售后服务:
加工合同 篇4
甲方:浙江坚铭建筑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图纸或样品、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批次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甲方提供的加工毛坯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并标示清晰。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拖欠数量和品种。
3、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毛坯、图纸和资料及样品,不得将甲方的样品、技术资料、图纸等泄漏给第三方,更不得提供给甲方的同行业,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乙方必须加强质量保证能力,确保加工、运输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所加工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提货地点
每月八号为对帐日,乙方安排财务人员到甲方财务部进行对账,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列入应付款科目,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付清上季度加工款。交提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15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处理。验收标准依据样品或甲方检验标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货,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
2、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导致产品报废的,应赔偿甲方此批货款总价 200%违约金。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费用、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3、如合格率指标达不到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安排人员全检,或由甲方安排专人全检,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2、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加工款,每推迟一天,罚款500元。
3、如乙方经常不能满足甲方质量要求和交期要求,除追究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如一方因故需要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未结算之加工款作为一方的违约金没收。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交由瑞安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处理。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日期:
加工合同 篇5
供方:
需方:
一、产品名称、合金状态、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含包装单价、金额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GB5237—20xx标准执行。
三、工程名称: **小区
四、生产周期:生产供货周期 15 日(即合同签定之日起至货到**市)。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承担:汽运,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
六、检斤方式:以****铝业有限公司厂内检斤为准,合理损耗+3‰。
七、包装标准: 供方每吨型材包装物重量和喷涂重量不超过10%。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需方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马上通知供方,供方代表在 12 小时之内到达需方所在地,经双方验证,确属供方产品质量问题,供方包退包换,如因需方保管不善或人为损坏,责任由需方负责。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现金或银行汇票,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小时内需方支付本合同总额20%的预付款约人民币 5000 元给供方。供方收到需方所支付的本合同确定的预付款及相对应的型材订单后开始生产,需方每提一批货物支付该批货物的总额货款,所交预付款在最后一批所提货物的货款中扣减。
十、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或即使预见也无法避免或不能控制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它类似事件,但国家法律及政策的变化不包括在内。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供需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事故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取得并向对方寄送有关主管机关的证明文件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该争议提交人民法院解决。
十二、特别约定:
1、结算计量:需方购买的型材的金额以实际过磅重量结算。
2、订单更改:供方对需方所订产品做任何更改,应书面通知传真给需方,征得需方书面认可后,供方才能提供更改的产品。
3、发票开具:供方按实收需方货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4、需方订单型材供方生产完后,需方应在15日内提完,否则需方未提型材将随铝锭价格上涨而等额上调,铝锭价格不变或下跌则执行本合同价格。
5、供货周期约定:如果未按合同约定日期供货,每延误一天供方按合同额3%赔付需方损失。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涂改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钢梁、钢柱加工
1.2工作内容:钢结构车间加工制作
2、合同价款钢结构合同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3、钢结构加工费支付:
此工程总价为:暂按60吨*1100元/吨 = 66000元签订合同预付总价的30%,余款提货时全额付清。
工期:暂订 年 月 日交货(具体根据甲方提供材料的进度情况)
4、争议
4.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浦东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
保护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仲裁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双方接受。
5、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6、合同分数
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加工合同 篇7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某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某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某样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QB1002-97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30% 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30%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加工合同 篇8
承揽方(全称):xx
定做方(全称):xx
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合同签订地点:x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就 工程中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 事宜,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做产品
第二条定做成品质量要求
加工定做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物的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xx (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 xx(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做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做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做方应当在协议签订后 天内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做方应当在接到承揽方书面通知后 天内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
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双方协商,质量保证期为天。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丢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做物,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五偿付违约金。逾期15天不能交付,视为承揽方不能完成。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丢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做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做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做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做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做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做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做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做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做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____ 种争议方式解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八条 补充条款
承揽方和定作方确定的债权不得转让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承揽方: 定作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加工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因甲方生产需要,特委托乙方为甲方开发制造相关生产用模具并生产相关注塑零件。本着公平、互利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拟定本合同。
一、 模具要求及费用
1、 本合同约定订制模具计 套,合计金额¥元( 整) ;详见附表“零件及模具组合报价清单“。(本合同相关单价金额为不含税价,如需开具增值税票,相应单价金额上浮 %)
2、 乙方须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零件设计文件和工艺说明要求,并根据约定模具组合方案设计开发模具并负责相关零件的成型加工生产。
3、 乙方在模具制造前,应根据甲方的零件工艺需要和质量要求审查相应的零件设计文件,及时对设计文件中能存在的问题向甲方技术人员提出并协商进行修改。如未提出,而导致模具不能按时交付使用或交付后的模具、零件不合甲方零件品质、工艺要求等而造成模具改造损失由乙方负责。
4、 甲方提供的零件设计文件、图纸及相关清单附件中提及的技术要求,是为本合同协议的重要补充,经甲方签章的书面要求、电子文件光盘或经由甲方授权负责人发出的电子邮件原文件与本合同同时生效。
5、 在模具制造过程中,如甲方提出较大的零件修改而导致模具生产成本和时间的增加,双方签订“设计修改的补充说明”,相关费用及相应交期的调整以双方重新协定为准。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对甲方提供的零件设计及要求进行过仔细审查,如因乙方的疏忽而导致合同签订后投入生产的零件修改造成加工费用增加和时间延误由乙方负责。
二、 加工验收及付款
1、 本合同签订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模具总额的 % 即¥ 元作为模具订金,乙方即投入模具的生产。
2、 在本合同签订后的 天内,乙方须完成本合同约定模具的设计和全部生产制作,由乙方完成试模并提供经验收合格的全部零件至少 个予甲方检测测试,甲方再即时向乙方支付模具费用的%即¥元;
乙方应保障在甲方对送样零件测试检验无误10天内,根据甲方小批量试产订单要求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合格零件(小批量试产每个零件用量不超过20xx个);
本合同所涉及的模具余款,由甲方在乙方完成甲方小批量试产所需的零件订单交付3个月后付清。
本合同所涉及的相关验收,是经由甲方技术、品质人员签封后方为合格,零件验收标准以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图纸及相关产品要求为准。
如乙方未能如期按前述要求提供相关的合格零件供甲方检测测试或未如期按甲方小批量生产要求完成试产零件订单,每迟交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1%即¥元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超出10天仍未达到完成上述要求,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应按甲方向乙方已支付款项的双倍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本合同的模具所有权为甲方,在模具试样合格后,乙方应将相关的模具图纸交予甲方;乙方有义务在生产过程中对相关模具进行保管和维护,确保模具的完整和良好;如因乙方多次无法按甲方零件品质和约定交货时间要求交货经协商仍无明显改善,或双方对生产合作无法达成一致时,甲方有权选择将相关模具收回,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4、 本模具在乙方生产数量达到台时,乙方向甲方返还模具款项的 %,达到 台时,再返还余下的模具款项。(乙方向甲方返还模具款项后,模具所有权仍为甲方所有)
5、 在模具制造完成后,双方约定乙方根据甲方相关的零件订单为甲方进行相关的零件生产,相关零部件的验收标准以双方封样及约定的其它检验要求为准。如所加工零件不符合检验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按期重新生产交货;乙方为甲方生产的零件交货地为甲方在广东佛山的工厂所在地;如因质量不合格或乙方的其它生产原因,导致乙方延误约定的订单交期又未能取得甲方谅解时,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按订单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 甲方向乙方订购相关零件价格见附件表所述,所发生的货款以以下方式结算:乙方根据甲方订单要求,当月乙方所交付验收合格的零件货款账务于次于5日双方进行财务对账,甲方根据对账单于对账完成后5日内向乙方付款;如双方对付款方式达成新协议按新协议执行。如甲方要求乙方开据增值税发票,乙方应于甲方付款前将发票提供(含税开票单价见报价单所述)。
7、 本合同约定交易货币为人民币。
三、 知识产权及其它约定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设计图,甲方保障其不侵犯其它方的知识产权,如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图纸涉及第三方的技术或知识产权纠纷,由甲方负责。
2、 乙方需保障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信息的保密性,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乙方亦不得得用相关的技术资料、图纸、模具为任何第三方提供模具设计和零件生产。如乙方违背此约定,甲方有权根据本项合同约定按本合同总额的两倍向乙方索取违约金,并有权根据知识产权保护法相关法规对乙方提起诉讼。
四、 本合同及相关附件是双方真实意图的表现,即双方签章后即行生效,与合同原件相符的传真件同等有效。
五、 如因合同表述不详或因其它原因产生合同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时间:20xx年 月 日时间: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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