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加工合同汇总7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加工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加工合同 篇1
承揽方:(以下简称甲方)
发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目的和背景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和本项目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砂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二、甲方在自己的加工场地里进行加工,自行负责加工设备、场地平整,机械基础。甲方自行负责生产所需的一切费用。
三、加工的沙石规格为:碎石、砂。加工单价为20元/m,甲方只负责加工,不得对外出售。
四、甲方在为乙方加工沙石期间,应优先保证乙方所需的材料需求。
五、验收方式加工后的砂石材料符合相关质量、使用要求。
六、结算方式:
待乙方提供所有原材料加工完毕且验收合格后,结清所有加工费。
七、双方责任:
甲方在生产期间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老百姓纠纷,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概不负责,须乙方提供支持或帮助时,乙方应给予大力支持。甲方每月生产的产量,乙方负责全部回收。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有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合同 篇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指定区域进行油漆喷涂加工。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合作共赢”的原则,就甲方油漆外包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相关事宜协商如下: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按厂房租赁合同,提供产品加工所需的厂房和油漆房、油漆仓库及空压机设备等相关。
2、甲方在每月27日前将次月生产计划(油漆加工方面)发与乙方,便于乙方做产能准备,所有待喷涂产品在乙方能保证进度、质量的前提下,优先发与乙方加工。
3、在加工过程中,乙方自行设置检验员,必须对所加工的产品负责,进行自检并合格,然后报检,甲方有权依据加工工艺要求,对乙方施工的工艺过程进行监督。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与甲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并在甲方厂房指定区域内进行油漆加工。租赁期间乙方负责对甲方所提供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接受甲方设备管理和现场管理方面的统一要求,并承担相应耗材等相关费用,在终止合作时,对甲方所提供设备进行整理,并保证其完好。
2、乙方负责除1.1甲方提供设施以外的其他必需条件。
3、乙方及驻厂人员,必须完全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乙方委派负责人或其代表专职管理乙方人员的安全生产、食宿,并负责协调与甲方的关系。如因乙方人员给甲方造成的任何经济或其他方面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人员在甲方处作业发生的工资、工伤、保险等方面的任何劳资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
5、乙方生产需按甲方给出计划进行,并组织管理好进度和人员,接受甲方质量与进度的考核,做到安全文明生产,所有易燃易爆材料应有专人专区保管。
6、乙方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和体检由其自行负责,其人员在任何地方发生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7、乙方人员住宿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每月将此与其他应承担费用一起由甲方按月知会乙方,在当月结算货款中扣除。
8、油漆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处理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提供油漆加工固体废弃物 处理资质或提供第三方处理资质的证明和处理合同,乙方必须保留处理凭证并交由甲方保存。
三、进度及质量保证:
1、乙方根据产品加工周期和甲方进度要求安排生产,月末甲方将对其月度进行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当交货及时率<98%,每低于1%处罚款500元。交货及时率=(月度总计划数量-未交货数量)/月度总计划数量×100%,
2、产品加工质量要求,乙方应做好全过程的控制,符合甲方客户提供的产品质量检验标准或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并最终以达到客户认可为验收条件。
3、产品质保期:质保期根据甲方客户要求,时间自乙方入库日开始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 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造成甲方客户提出返修、退货、索赔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及损失,具体详见《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
4、质量保证期内在甲方应付乙方账面上必须保留10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产品质保期到期 后一个月付清。
5、由于甲方原因产品在组装、运输中所造成油漆损伤,其修补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产品传递、结算单价与流程:
1、乙方通过自检合格后,填写产品型号、加工批次、数量、序列车号等数据至传送单上,在接收方签字后将已喷涂产品转送至甲方生产部相关班组,至成品合格入库。
2、每月25日为结算日,以甲方货仓当月入库(乙方加工)成品数量作为月度结算数量,并 经甲方生产部核准后方为有效数量。
3、按双方商定,各种产品油漆加工单价按甲方油漆定价标准进行计算(在标准值得基础上根据不同的要求,不同的油漆品牌乘相应的系数)。(具体各产品加工单价见附件)
4、甲方指定油漆原辅材料(底漆、中涂漆、面漆、固化剂、稀释剂、原子灰及砂纸、磨片等)品牌。
5、月初由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油漆外协加工单与甲方采购部进行对帐,经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开具加工增值税发票(17%)提交甲方,挂账90天后办理付款手续(扣除当月乙方应付甲方款项)。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退货,其质量扣款将在本月应付额度中扣除。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承诺在结算期限内支付乙方货款,如因特殊原因延期支付,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协商。
2、乙方承诺对甲方供货期、质量及其他协议要求条款的保证,并接受有关考核。
3、乙方送交的加工件,因不良导致甲方生产线停工,其工时损失要由乙方负责,如给甲方造成非常严重的不良后果,则甲方有权取消其加工资格,停付其应付货款。
4、因其他原因,乙方要求停止与甲方继续合作,乙方应提前60天提出书面退出报告,否则 将赔偿甲方10万元的违约金。正式退出前,乙方应继续严格履行本协议一切义务。
六、其他:
1、本协议所有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在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或任意一方有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不妥则按照合同法规定提交甲方所在地的相关机构进行仲裁。
2、协议有效期为1个月,自前,乙方应正式提出续约意向。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认。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章): 乙方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加工合同 篇3
甲方:(加工方)
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
乙方:(来料方)
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尼龙再生粒子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来料加工的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正常备损率为40%,甲方加工后产成品的含灰量在4%以下。来料出现明显异常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到现场查看。
第三条加工时间
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45天内将加工后的成品运输至乙方工厂。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四条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为800元/吨。
第五条付款方式
甲方将来料的产成品运抵乙方工厂,乙方即时支付加工费后卸货。
第六条运输与保险
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送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不可抗力
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1个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制作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
二、制作工艺、数量和其他
三、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 元)
四、完成时间:年月日前完成制作安装并交乙方进行验收。
五、结算方式:乙方先付甲方订金 元,甲方应开具收据给乙方。而甲方按乙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报价工艺完成相关物料的成品制作、安装并交乙方进行验收。在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收据一次性付清
本合同尾款,共人民币元(¥ )。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合同时间付款,逾期未付款者,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五(5‰)收取违约金,直至所有款项付清为止。
2、乙方提供的样版、设计图等不够清晰,规格不符,甲方已要求更改,但乙方没有更改而按样品做出产品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而甲方出具的'样品、报价单、价格表、订单确认等文件资料的打印、书写或其他的错漏,可以更正,且甲方对此类错误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甲方不能准时按质按量制作完成,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如甲方按乙方提出的要求制作的成品不符合乙方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做,并由甲方承担重做费用。
6、甲方经两次重做后仍不符合乙方要求,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也应将已收款返还给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 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提请裁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经办人:乙方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月日
加工合同 篇5
零 件 名 称:项目(见附件清单)
零 部 件 号:(见附件清单)
甲 方:
乙 方: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就所需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设计依据:
1.1甲方提供的产品数模、结构图、MCP等相关工艺资料(CATIA、CAD格式);
1.2国家及汽车产业相关标准、法令、法规的要求(如安全、环保);
2. 设计原则:
2.1确保分件焊后质量达到甲方要求;
2.2确保本项目所涉及到焊接夹具完全满足实际使用要求;
3. 设计要求:
3.1设计及绘图标准:由乙方自行决定,但需事先提供给甲方确认;
3.2夹具采用可移动式,为加快节拍可采用旋转式或翻转机构;
3.3夹具作业高度700-800mm或协商决定;
3.4夹具控制:超过三处压紧时采用气动压紧,或气动、手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控制,气源压力:0.3-0.4Mpa;
3.5工件的装配及移载:人工方式装配和人工搬出;
3.6定位基准的选择:工艺基准与产品设计基准必须统一;各工序夹具的定位、夹紧基准必须统一、连贯,确保工件焊后质量和精度达到甲方要求;
3.7夹具设计时,要有足够的焊接操作空间和易于操作,便于装料和取料;重要焊点处及操作工不便控制焊点处设置焊钳导向(材料使用黄铜或是MC尼龙);
3.8夹具应采用模块化结构,且结构合理、工艺性优良,对工件具有防变形、防外观损伤的功能;支座采用通用件和内六角螺钉装配式结构,便于对夹具的更换、调整、维修和保养;
3.9夹具的气动控制,有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以免发生误动作而发生夹具、工件损坏或人身伤害;气路布置不能影响到正常的作业;
3.10夹具中的各定位销、定位面、夹紧机构、旋转轴应使用可靠、重复定位精度稳定,且具有良好的耐磨性。并需进行热处理HRC:40~45;
3.11夹具底板、各连接支座板应具有防变形、防松动、防跑位、防晃动功能;
3.12各压紧汽缸的工作行程,仅能使用到额定行程的85%左右,不能使用至极限工作行程;
3.13需要油润滑的部位,必须预留足够的注油空间和设置注油装置;
3.14底座必须有水平调整和锁紧装置;
4. 技术要求
4.1、夹具公差带:
5.1.1 定位销位置公差±0.1mm;
5.1.2 定位面位置公差±0.2mm;
5.1.3 定位面与定位销的位置公差±0.2mm;
4.2、夹具及组件:
4.2.1 夹具本体焊后须经过焊接应力退火。焊缝不允许有夹渣、气孔、焊道应丰满,消除焊渣并进行相应的防锈处理;
4.2.2 夹具基板的表面粗糙度:Ra1.6~Ra3.2;
4.2.3 夹具上所有定位块采用定位方式可调的形式,台阶定位销采用三维可调,调整量为±3mm;调整垫片的规格为0.1mm、0.2mm、0.5mm、1.0mm;
4.2.4 夹具采用手动与气动夹紧相结合的方式,同时,需根据压紧臂的长短,选择合适的气缸;
4.2.5 夹具定位、导向部位需整体防护,防止焊接飞溅;在定位面、管路、气缸杆等部位,有防飞溅装置;移动部位采用阻燃管;直线导轨有金属弹性防护,电器线路配金属桥架,以防止焊接飞溅的粘附。
4.2.6 夹具优先选择一次装夹,合理的布置控制装置的位置;
4.2.7 夹具需做防锈处理;
4.2.8 移动单元带有直线导轨或带固体润滑剂的导套及防尘罩;
4.2.9 对大的移动单元设置缓冲装置;对所有移动单元设置限位块;
4.2.10 使用注油润滑轴承;
4.3 定位销要求:
4.3.1 表面淬火处理,硬度HRC为40~50;
4.3.2 定位销在不拆卸其它零件的前提下易于更换;
4.4 定位板、压板要求:
4.4.1压板打开距离要为搬运和输送装置留出足够空间;
4.4.2定位板、压板厚度不小于19mm;
4.4.3挡块表面需进行热处理,硬度HRC为40~50。不能采用螺栓做档块。
4.5 夹紧器及夹紧力的要求
4.5.1 使用带锁紧的夹紧器;
4.5.2 夹紧力满足零件伏贴、不变形等要求;
4.6夹具需在非加工表面做永久性醒目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夹具所加工零件名称、零件产品号、生产厂家代号、生产日期、夹具外形尺寸;
4.7夹具制造的材料及加工要求
4.7.1夹具体一般材料使用A3钢;
4.7.2定位销、定位板等耐磨件采用45#钢,且淬火至HRC35-40;
4.7.3夹具的焊接件均采用焊后热处理退火消除内应力,再进行机械加工。
4.7.4夹具装配使用的固定销,采用带内螺纹的圆柱销,所有组焊夹具所用的定位销规格应统一。
4.7.5焊缝不应有焊缝未填满、气孔、烧穿等缺陷,焊接结构件焊后应进行消除焊接应力的时效或退火;
5. 实施及进度要求:
5.1,实施要求:
5.1.1 夹具在方案确定后实施前,必须由甲方进行确认,并对相关设计和明细表进行书面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制做;
5.1.2 经甲方书面签字认可后的相关图纸和明细表,原则上不允许更改,若确需更改,需经甲方书面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
5.2.进度要求:
5.2.1 本协议和商务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于 年月日之前送到甲方使用工厂。
5.2.2本协议和商务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日内,乙方提供详细的设计、制造进度,供甲方书面签字认可,并各持一份。
5.2.3 乙方负责将夹具运输至甲方工厂内,
6.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产品数模、图纸等相关资料;
6.1.2 负责及时对乙方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认、会签图纸。
6.1.3 负责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的配合和协调。
6.2、乙方责任:
6.2.1负责按甲方提供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进行设计;设计方案按计划时间送达甲方,供甲方评审确认,以保证本项目能满足甲方实际使用及本协议的要求。
6.2.2 方案设计完时需同甲方沟通焊钳型号,以便甲方采购;
6.2.2 负责所提供相关技术文件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和及时性。
6.2.3 负责甲方在设计方案会签过程中所提出问题的协调处理。
6.2.4 负责质保期内无偿技术服务和质保期外的有偿技术服务。
6.2.5 乙方应充分发挥夹具设计的专业优势,对于甲方未提及或不完整的事项,应积极主动地进行实施或补充。
6.2.6 乙方所承制的夹具,在甲方正常使用过程中,由于自身存在质量隐患,对甲方人员和财产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7.验收
验收分甲方与海马共同进行的预验收和终验收:
7.1验收依据:
7.1.1 技术协议中规定的技术要求。
7.1.2甲方提供的数模、图纸、MCP、检具等相关的验证标准。
7.1.3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各种技术文件。
7.1.4 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
7.1.5 三坐标检查夹具制作精度(±0.2),满足设计要求.
7.2预验收:在乙方工厂进行,验收内容:
7.2.1本项目是否满足本技术协议和双方签字认可的技术文件要求。
7.2.2本项目是否按双方签字认可的方案、图纸进行设计、制做;
7.2.3 标准件、元器件是否与技术协议和双方签字认可的技术文件要求一致。
7.2.4 三坐标检查夹具制作精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7.2.5在安装调试完成后所生产出的产品质量,依据甲方提供的检测方法、精度及甲方相关质量标准要求,评定该夹具生产出的产品是否合格,是否满足产品装车要求。
7.2.6 所有夹具动作的可靠性、合理性、安全性、平稳性。
7.2.7 对各种可能发生故障的环节进行测试。
8.3 终验收:在甲方工厂内进行,夹具到达甲方现场后,再次进行验收,验收内容:
8.3.1夹具本体及各辅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有损伤。
8.3.2 相应的备品、备件及清单,是否齐全。
8.3.3文件资料是否提供齐全。
8.3.4焊接出的产品是否满足本技术协议和双方签字认可的技术文件。
9.资料移交
9.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竣工资料(两套图纸)包括夹具设计图纸;
9.2 各专项设备图纸:夹具结构总图、电气原理图、气路原理图,外购件、易损件明细表及供货厂家等。
10.服务
乙方需对所设计制作的夹具,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10.1乙方提供的夹具,质保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乙方提供的夹具,如发生非人为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直至更新。出现问题时,乙方承诺4小时内回复解决对策,如需更换配件等,要在3天内提供。
说明:质保期为乙方对所提供的夹具,终验收合格后,从正式交付使用之日计起。
10.2 质保期过后,乙方提供终身及时维修服务,该服务只收成本费。并在甲方发出故障通知(电传、电话、邮件等)后4小时内回复对策。
10.3 随时满足甲方的相关技术咨询。
11.保密
11.1 乙方不得丢失、复制及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甲方得到的任何技术文件和专有文件(包括所有的修改和改进资料)
11.2 乙方不得用甲方的图纸为任何第三方设计制作相同的产品。
11.3 如有人需要借用、参阅或复制甲方的技术资料,或要求乙方为其制作相同的产品,乙方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转借或制作。
11.4 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要求其协作厂和公司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并应经常检查上述人员履行保的情况。
11.5 甲方发现乙方有上述情况之一时,甲方保留向乙方法律追述的权利。
12.本协议生效条件
12.1本技术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的组成部分,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本协议为本项目制造和验收的依据及标准。
12.3 本协议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有效。
12.4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12.5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本协议未约定、不明确的事项或与商务合同有冲突之处,双方另行补充约定。
12.6 本协议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加工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生产过程中因部分工件需要喷漆处理,经考察,确定乙方为加工合作单位。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具备喷漆加工的所有资质。
二、加工合作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三、合作期限内,甲方对乙方承揽加工件的质量、供给能力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下达的生产订单进行生产,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转由其他单位生产。
五、乙方为甲方加工工件,原则上实行包工包料的方式。
六、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的价格,按照甲方订单核实的价格或双方协商的价格表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七、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每一批次完工结账。
八、本协议双方盖章或签字生效,一式二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加工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钢梁、钢柱加工
1.2工作内容:钢结构车间加工制作
2、合同价款
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3、钢结构加工费支付:
此工程总价为:暂按60吨*1100元/吨 = 66000元
签订合同预付总价的30%,余款提货时全额付清。
工期:暂订 年 月 日交货(具体根据甲方提供材料的进度情况)
4、争议
4.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浦东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仲裁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双方接受。
5、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6、合同分数
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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