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加工合同集合10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产品加工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产品加工合同 篇1
订做方(甲方):
制作方(乙方):
一、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日期合同编号:
品名
规格(长*宽*高)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整金额(小写):元
交货日期:合同签定起日内
其它说明: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三、验收标准、方法:按样品工艺为检验标准。
四、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五、交货方式及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安装地(北京范围内),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七、违约责任: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出现问题根据问题所属承担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
九、其它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户名:xxxxxx有限公司帐号:开户行:
订做方
制作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单日期:年月日
产品加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第四条 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出口液压件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和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进行加工。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图纸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等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对乙方技术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最终以甲方的量具和其它检测设备经甲方技术人员检测的数据为检验标准来确定乙方所加工的产品是否合格。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
六、乙方加工所需要的车床、量具、刀具、夹具、检验设备等其他设备均有乙方自己购置,如需甲方代制作、代购,乙方需按照甲方合理提出的价格等金额的支付。甲方目前提供的车床从11月1日起终止。乙方加工所需的原材料有甲方提供,乙方加工后的副产物(铁屑、铝屑等)由乙方作为乙方成本计入利润进行核算。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或进行培训、指导。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产品,按甲方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参见第四条之第三项)。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修,到符合甲方验收标准为止。
二、对于报废的产品数量每批、每种不同规格按报废率进行核算,超出的产品超出部分按甲方规定的相应单价照价进行赔偿,未超出的无须赔偿。每批、每种不同规格的产品,数量小于或等于20xx件的,报废率为3‰,数量大于20xx件的,报废率为2‰ 其它特殊加工产品,报废率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由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
三、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或由甲方自行返修。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原材料后,乙方应及时安排生产,确保按甲方要求的交货日期进行交货。
二、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三、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变形的检查,不作其它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
四、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丢失的,应当支付相应损失。
第七条 劳动报酬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按一下方式进行结算 :
其它特殊产品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
二、付款方式:每月30号结算本月应付金额。每月10号发放前第三个月工资。
若出现延误,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第八条 劳动保护
一,乙方员工的各项事宜由乙方安排。
二,乙方在雇佣员工生产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时,不论是何原因造成的工商事故或其它纠纷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 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 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产品加工合同 篇3
甲方:南宁市XXX (定做方)
乙方: (承揽方)附加身份证复印件
加工水晶琥珀画,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产品样本图案。天然彩沙、镀金线及专用工具,乙方自购。如在本厂购买材料,由于乙方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做画,为保证本厂产品质量,材料不退。
2、甲方对乙方产品负责回收并以现金支付加工费(550元/M2),拒收任何原因的半成品和不合格产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通过考察同意后,自愿购买材料。如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自己负责。
2、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样本、限本人制作,如私自组织人员加工,技术转让,需经厂方同意方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三、违约条款
1、甲方违背合同第一条(2款)时以(550元/M2)的1倍支付乙方违约金。
2、乙方外购材料掺杂使假,私自技术转让时,按每平方米550元的1倍支付甲方违约金。
四、本合同有效期?? 月,200? 年??月?? 日起至200? 年??月?? 日止。
本合同期瞒后,乙方申请,甲方有权依据生产定单续签或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并有验收标准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产品加工合同 篇4
甲方(订作方):_
公司地址:_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_ _ 职务:___ ___
乙方(承揽方):公司地址:
电话传真国内工厂: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 ____ _ ____职务: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项目: 塑胶模具 3套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质量要求
制作的模具要能生产出符合甲方所供图纸要求的零件(即符合零件尺寸和零件所用材料), 且生产制程运作无异常, 塑胶模及五金模使用寿命均要达到25万啤以上. 乙方如隐瞒模具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模具寿命时,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模具或退款, 或视情形轻重按甲方的要求乙方作修改,修补等处理。
第二条 模具材料及产品零件材料的提供办法
模具材料由乙方包工包料, 模具完成后, 需提供试模的零件样板(不少于5件)送订做方作相关检验, 同时甲方也有权检验模具材料及模具生产使用性能.
第三条 技术数据、图纸提供办法
1.甲方提供产品零件的2D图纸和3D图, 乙方根据甲方的产品零件图及要求提供模具报价,模具图以及的相关技术说明等.
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如拖延了交货期,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减少价款。
3.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数据或复制品等.
第四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甲方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承揽并完成的项目, 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数据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模具,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模具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五条 交货的时间
1.交还模具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还模具,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还模具日期计算:按乙方在报价时的要求’模具制造周期为28天(收到订金开始计算)’. 甲方将在给订金同时签订合同, 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但必须留给乙方以必要的往返的途中时间(1~2天).
第六条 模具所有权, 交货地点,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1. 所完成的模具所有权应属于甲方, 在乙方完成模具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乙方应将模具送到甲方指定的在长安范围内的某个地点, 超出长安范围外的可由甲方支付运输费用,
2. 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使用该模具进行生产运作, 模具将暂存到乙方公司, 如甲方不再继续委托乙方使用该模具进行生产, 乙方还将负送返模具的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 未按甲方图纸规定的质量交付模具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二、 实行代运送的模具,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第八条 纠纷的处理
委托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 _ 年_ _ 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含附本 ’报价单’ 和 ‘零件2D图’ 共n页)一式二份,原件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委托代表人:盖公司章: 年 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盖公司章: _ ___年__ __月__ __日
产品加工合同 篇5
委托方:
地址:
被委托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饮料产品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总则:
1、合同期限:有效期自年月月日,到期如需要续签合同,需在合同到期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另行协商合作相关事项。以上合同期限内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法、组织机构代码证、厂房租赁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合同方可生效,否则自动终止,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责任。
2、乙方同意使用现工厂资源为甲方加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代加工部分或全部转包委托他人。(乙方不能私卖甲方产品)
3、甲方负责提供瓶型、瓶标、瓶盖样本,乙方按照甲方的样本进行生产及采购(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盖章封存的样品为准)。
4、乙方负责代工产品生产及定期仓储,并按甲方要求进行成品出货。每批订单生产完毕,甲方接到乙方提货通知后应及时提货,乙方为甲方提供30日的周转库位,逾期乙方将按天加收仓储费
用,具体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加工产品名称、规格、价格
二、 加工产品的数量、费用、付款与结算方式:
1、 加工数量:乙方单次(班)计划生产量不低于箱,依
据当月双方生产计划进行。
2、 付款方式: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订单之日起,两日内提出具
体生产计划,并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该产品的代工费,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单。
3、 结算方式:订单生产完毕,乙方通知甲方提货,双方依订
单生产入库检验合格品量进行核算,核算后结清剩余货款,款到发货。
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柒份,双方各执二份,公证处一份,双方质检局各存档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权利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产品加工合同 篇6
一:产品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
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5%,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 BGA为0.05%.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
二:食品委托加工合同
此协议于____年__月__日由以下两方签订:
委托方: ____有限公司
地址: __(邮编:______)
电话: (__)______
传真: (__)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号码:______
增值税号码:______
(以下称“委托方”)
加工方: ____有限公司
地址: ____(邮编:____)
电话: (__)____
传真: (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号码: ____________
(以下称“加工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称为“双方”。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_____茶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___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___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每月订单
(4)委托方必须提前10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5)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6)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7)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8)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15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9)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加工费
(10)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____。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__年__月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11)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12)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技术及工艺
(13)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见附件一),加工方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 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 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 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付款条件
(14)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10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15)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16)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双方责任
(17)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协议终止
(18)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19)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0)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协议期限
(21)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________加工方: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代表人姓名:________ 代表人姓名:________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附件一:
____品质指标要求
委托方:________ 加工方:________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 代表人姓名: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三:委托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 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名称:________ 款号:________ 件数:________
颜色:________ 码数:S M L XL
总件数:________
单价:________
备注:________
第二条:原材料
由甲方提供。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挪做他用。
第三条 服装质量
加工成品质量按甲方提供的样衣或乙方按照甲方的生产工艺单制作的产前样执行,产前样仍需要修改的,以产前样和双方签字的修改意见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生产工艺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样衣或图片) 、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甲方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复,乙方有权停 止工作,并在 2 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 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五条 包装方式
内用______________,外用________包装,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六条 服装交付
1、交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七条 服装验收:甲方派跟单员到乙方工厂跟进产品工艺,生产进度。对甲方跟单员在 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及时改正。
第七条 定单完成后,甲方对货物进行全面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
2、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
3.验收方式:产品按 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 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
5、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 2 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7、对于乙方返修后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验收标准再次检验,对于再次检验, 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处理, 并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中扣除不合格产品的成本价格
第八条 报酬结算
1、付款期限:甲方应于货物验收无误后、提货前付清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方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3)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20日不领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乙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4)无故中止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费用。
(6)甲方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甲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为外发加工总费用的10%/天。 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加工合同 篇7
甲方:荆门金英公司
乙方:湖北威斯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xx年03月30日
签订地点:湖北省荆门市
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备注
甩丝机轴承内座加工4套12505000已收
甩丝机轴承外座加工4套9503800已收
轴套8件45360已收
喂入机起吊套18件40720已收6件
35齿链轮27个601620总计9台
41齿链轮9个70630总计9台
升降机连接轴(含2轴套 )24根1503600总计6台
合计 15730
合计金额(大写):壹万伍仟柒佰元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按照需方图纸要求生产、检验。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威斯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工厂内。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设备由需方自提。
五、验收标准:供方按照图纸要求生产,按照技术协议验收。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其它违约事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和技术协议传真件有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供方: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邮政编码:
产品加工合同 篇8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xx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QB1002-97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30% 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30%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产品加工合同 篇9
委托方:
住所地
受托方:
住所地: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下,就双方以OEM方式合作开发生产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产品
第二条:订货和运输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具体的品名、规格、数量以及运输和交货方式以双方的订单协议为准,该订单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将乙方作为甲方的主要OEM供应商。
3、乙方收到订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
经确认后订单有效。 4、甲方不能取消乙方已生产的订单,一旦甲方违约,将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价格的确定方式
1、产品价格的计算方式为:双方协商确认。
2、乙方开具的发票应为增值税发票。
第四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协议厂址、生产线以外的地方加工或包转产品。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或乙方为甲方研发而提供的)工艺文件、技术标准来组织生产,进行质量管理控制。甲方的签章的技术工艺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如果乙方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改技术标准或产品配方,乙方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产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
第五条:质量负责条件及期限
1、在产品保质期内乙方保证对该产品的生产质量和乙方负责范围内的保存和运输始终负有法律责任。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货品必须同时符合以下第2条至第4条的规定。
2、乙方产品必须符合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技术资料的要求。(以上文件会不时通过书面通知修改)
3、产品达到乙方的有关产品品质的说明和保证。
4、产品符合有关行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5、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全套的生产记录,质量控制记录,产品合格分析报告,以及其他相关单证。
6、如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其他标准发生变化,甲方必须遵守新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第六条:原辅材料和包装物
1、原辅料、包装材料、胶带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费用(包括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计划和预测准备所有的设备(人员)和辅助材料,并自负费用和风险;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按照订购的数量运送到乙方工厂。生产配方中的所有原料辅料和产品包装物,乙方必须使用且仅能使用甲方专供的物资。
3、乙方应当对到达的上述材料的数量进行核对。如发现有关材料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当将该数量2天内以书面(来自:WWw. )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4、乙方须对送达的所有上述物资应自担费用负责管理。不得出现交叉污染或与其他非甲方专供原辅料内包装混放混用现象。
5、所有半成品和其他包装材料的损耗必须控制在核定范围之内。超过核定标准的半成品和包装材料,由乙方承担费用,具体损耗标准有所不同,详见相关附件。
6、甲方存放于乙方的所有产品、半成品、次品、相关原辅材料
和内部包装物,其所有权属于甲方,但乙方须承担所有材料和产品灭失或损害的风险。乙方不得将其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其它用途。
7、乙方必须依据本协议条款仅将上述材料用于产品制作。无甲方事先书面确认不得将任何材料或产品用于其他任何用途、或流入第三方。
第七条 产品验收
1、甲方对产品在收货冷库进行验收。验收方式为抽检。甲方在收到产品7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视为认可此批产品抽检合格。
2、验收的抽检标准按照甲方已告知乙方的验收书面标准(甲方亦可能随时对标准进行修正)。乙方应提供政府相关部门的产品检验、检疫报告。
3、如果甲方抽检产品不合格,得到乙方确认后,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产品,乙方必须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
第八条 食品安全责任
1、双方同意,当发现产品存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或食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甲方因此先行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必须承担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
2、第1条所述的食品安全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指危害到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并有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如:产品中发现有危害性异物、碎玻璃、铁丝、硬的尖锐物等;食品被致病菌污染: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等。
3、第八条1所述的食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指产品的质量的特性不符合甲方的要求。如:产品中存在头发、蝇虫、草梗、纤维等异物。微生物指标(细菌总数、大肠杆菌)超标。产品颜色异变、异味,包装破损,产品尺寸超出规格、温度超标,净量不足、质保期超出等。
第九条 交货期限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以本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甲方向乙方下订单,当双方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后即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
2、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订单和交付计划按时按量完成产品的生产和交货。
第十条 交提货方式及费用
1、交货地点在甲方指定的仓库,甲方负责货物运输的工作和费用。
2、如甲(乙)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货,应当在事先与乙(甲)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
乙方须在每次货物发出并在甲方验收入库后,需根据发送的产品
产品加工合同 篇10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落实甲方与乙方之间的生产战略合作事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加强甲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的保护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是指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文件、资料(含电子文档),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文件、通知,各种合同及协议,科研、生产、营销、质量等会议记录及各类报表;经营战略、项目规划;与产品研发有关的立项、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创新改进等资料;提供给乙方进行技术支持的关键、专有技术;属于甲方技术范围内的工装、夹具、专用量具等;生产大纲与计划、工艺流程、产品质量标准;营销策略及客户档案、产品质量反馈、供应商及外协厂情况等资料;财务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及各类财务状况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按甲方要求生产的产品实物;其它各种甲方提供给乙方但未公开的资料、信息等。
二、乙方对保密信息应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传递,不得复制、转让、遗失,不得利用甲方的保密信息资料进行与双方合作无关的经营活动。否则,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 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三、乙方应加强内部管理,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须,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以下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若乙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 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四、若出现国家司法、行政机关要求乙方披露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的情形,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保密措施,以确保相应保密信息不受泄露。否则,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 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五、乙方承诺在合作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工作制度》,并采取如下相应的保密措施:
1.制定完善的保密制度并实行秘密等级制度,对甲方的上述各类保密信息资料指定专人归口管理,并配置完善的保密装置妥善保管。
2.对于甲方标有“绝密”“机密”和“秘密”等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由乙方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3.对其内部人员借阅甲方的保密资料,实行分级授权(普通员工或底层管理层不得查阅完整的甲方保密资料),予以严格控制,并登记备案。
4.要求并教育其内部涉密员工遵守保密守则,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5.对于掌握甲方关键、专有技术的人员、乙方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流失。
6.乙方保管甲方保密信息资料的场所,及为甲方加工配套件的生产、仓储现场等保密点,不得让外来人员参观、拍照、摄像等。
六、双方合作终止时,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退还属于甲方的工装、夹具、专用量具、合作期间涉及甲方的有关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完整文档和说明、产品图样、工艺文件、检验文件、技术标准、技术协议、软件程序原代码、光盘、应用程序、执行方法或管理系统文档。乙方退还上述资料须经甲方外协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书面确认,在乙方退还所有资料前,甲方有权对乙方加工的配套件等不予结算。乙方同意:双方合作终止时,不以任何借口和形式保留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资料,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目的将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资料透漏给第三方或用于非甲方指定用途的其它任何用途。否则,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 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七、保密期限:本协议期限内及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均应遵守本保密协议,直至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公开为止。
八、其它
1.甲方保密专门机构有权对乙方保密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乙方保密措施落实不力的将提出整改建议,乙方应在限期内整改。
2.如乙方未遵守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减少委托乙方生产配套件品种和数量、暂停乙方生产配套件计划)。
3.本协议条款的修改、变更,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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