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制作加工合同4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制作加工合同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制作加工合同 篇1
项目 制作安装工程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 项目 制作安装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 二、
工程地点: 。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规格、数量、金额。
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金额 元,(大写): 整。具体合同结算金
1. 合同单价及总价已包含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卸货、安装所要发生的一切费
用。本合同单价为闭口合同单价,包括且不限于材料价格、税金、运输费、仓储费、制做加工费、施工安装费、管理费、合同期内物价上涨的差价、知识产权、利润、维修费, 以及相应的包装、检验费用,并包括所有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费用。除甲方书面文件要求的变更所引起的造价增减以及按合同文件的规定可以调整的费用外,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任何其他费用的请求。 2. 相关的预埋件费用、油漆、热镀锌钢管、配件、螺栓、螺丝、模具费用、维修保
养费已包含于合同单价内。详见合同附件技术要求及图纸。
三、
工期:
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为 年 月日。乙方于此时间内完成
合同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完工日期为通过甲方验收日期,以甲方签署的完工验
1
收表为准。工期延误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超过合同工期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人民币1,000元作为违约金,不可抗力因素及甲方代表人书面签字盖章同意顺延的情形除外。[注: 我们理解此合同项下不存在指定分包的情况, 请公司
确认。]
四、
质量要求:
1. 甲方可根据自身需要不时向乙方提供该工程的整体外观、观感、质量、使用效果
2.3.五、
1.2.3.六、
1.2.3.七、
1.2.3.
等相关要求。乙方应保证整体外观、观感、质量、使用效果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工地封样样品要求及甲方正常要求,否则乙方除按照本合同承担执违约责任外还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自行替换、调整直至甲方满意。
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利用该工程或其知识产权等任何部分。 详细技术要求见合同附件《技术要求及图纸》。 甲方代表
本合同协议条款和条件中的 “甲方”一词应指。 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委托或授权予其他单位或人士负责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权力
及责任,乙方不得有异议。
甲方代表为 张帆 先生。在本合同范围内,涉及到工期延长、费用增加、质量
标准变化的所有指示、指令、信函、联系单、变更单等文件、资料须经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方确认为有效。
乙方代表
经甲方同意,乙方任命 先生为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
约定的职责。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并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
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取得联系的情况下,乙方可采取保护货物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此后的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代表不可易人,如需更换,乙方须提出正常理由,
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直至甲方满意。如未经甲方许可更换,视为乙方违约。
工程保修期:
本合同的工程保修期为 2 年,自甲、乙双方在竣工验收单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 在工程保修期内所发生的保修等一切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单价及总价内。 在工程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损坏所产生的一切维修材料、人工及相关费用等均由
2
乙方所完成的工程的所有权及全部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
八、
1. 2. 3. 4. 5. 九、
1. 2. 3. 4. 5.
乙方负责。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或物业)通知后按甲方所指定的期限更换或维修,如乙方未按甲方所指定的期限更换或维修,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完成维修更换,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乙方应予支付。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供货及安装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后十四个日历天内,甲方支
付合同金额的70%。
竣工移交并进行合同结算,合同结算完成并由乙方提交质量保证书、相关质量检
测证明文件后,甲方支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95%,质量保证金为合同结算金额的5%。
工程保修期满二年,且乙方提供的货物无任何质量问题(如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进
行免费更换,直至达到合同要求,并经甲方确认),甲方发出书面工程保修期结束证明后14天内,支付工程结算价的5%。甲方在支付完毕该笔工程结算价的5%后,不再承担向乙方的任何其他付款义务。
乙方提交付款申请书是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每笔款项的前提,如乙方未提交相应的
付款申请书而导致甲方未付款或付款推迟,由乙方承担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任何款项的付款支付期限是指达到付款条件且甲方收到乙方付款
申请书并经甲方确认后起算,至甲方发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或银行划账发出之日。
违约责任
除经甲方代表认可的发生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外,若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三条约
定之时间完成工作,每延期一天乙方需支付甲方合同总价1%作为违约金。如果延误工期超过10天,除执行本合同违约金外,乙方还应承担完全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除合同协议终止以外,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合同,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违约方,方可
终止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工期拖延的,相应顺
延工期。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外(甲方已签收验收的货物部分定金除外),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乙方应对图纸设计、产品制造、运输、施工安装上的任何错误和质量问题承担责任,除自行替换、调整直至甲方满意外,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如甲方接受这种缺陷或错误,并不能免除乙方责任,除该部分有质量缺陷或错误的货物按照市场同等质量和技术参数的价格(须由甲方认定)的70%结算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本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且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外还须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本合同所谓“不可抗力因素”,是指受影响方所不能合理预见、不能控制及不能
克服的,并直接妨碍或阻止本合同适当履行的以下事件:(1)火灾、爆炸、台风、洪水、地震、流行病全面爆发等重大自然灾害;(2)内乱、、入侵、战争、战争威胁或准备、恐怖活动等重大社会现象。
纠纷解决
当双方之间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五份,乙方二份。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页无正文)
双方於 年 月 日 签署於中国 市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电话: 传真: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电话:
制作加工合同 篇2
订做方(甲方):
制作方(乙方):
一、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日期 合同编号:品 名 规 格(长宽高) 单位 数 量 单 价(元) 金 额(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整 金额(小写): 元 交货日期: 合同签定起____日内 其它说明: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83;服装加工合同 183;钢筋加工合同 183;加工贸易合同 183;进料加工合同
三、验收标准、方法:按样品工艺为检验标准。
四、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五、交货方式及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安装地(北京范围内),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七、违约责任: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出现问题根据问题所属承担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
九、其它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户名:北京XX公司 帐号:0114XXXX09131 开户行:XXX 订 做 方 制 作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单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作加工合同 篇3
按样品生产加工合同
oem 加 工 合 同 书
合同编号:nx153
甲方 :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龙宇品牌 系列产品的定作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作形式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样品生产龙宇品牌系列产品。在本合同有效执行期间,该品牌乙方无权以任何形式销售。
2、在合作过程中,产品生产所需的包材由甲方负责提供的部分。甲方应自订单下达后 15 日内,将前述包材运输至乙方仓库,甲方提供包材2 %的备损率,多供部分不计加工数量。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包材应符合产品包装标准。如甲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乙方应交付的包材,乙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有权向甲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甲方特此同意确认。
3、定作加工产品的质量要求样品确认:
(1)质量要求: 产品无毒无害、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要求):按样生产,各批次质量和计量均必须稳定;保持产品外包整洁 。
(2)样品确认:双方签字确认并封样品,并作为产品验收和产品质量标准判定依据,样品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 1 份,样品应附书面说明。
(3)包装上文字、图片、标识等内容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法规,甲方负责审核确认,因商品外包装问题所产生的投诉等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二、生产及销售文件的确认和使用
1、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确认的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甲方向乙方提供盖公章确认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各1份、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1 份,作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在乙方处生产的所有品牌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注明乙方为生产商(制造商)。
3、乙方提供甲方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的,甲方同意按乙方要求:
(1)乙方同意甲方在委托给乙方加工的产品上标注乙方的三证(即公司名称、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协议期间甲方免费使用乙方三证信息。非由乙方加工生产的产品不得使用乙方三证在市场销售。如发现市场有非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有权向甲方惩罚该批产品销售货款3倍的违约金额。
(2)由乙方所生产的产品的最后包装工序必须在乙方处实施完成。
三、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与检验
1、乙方对乙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质量负责。
2、乙方向甲方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3、乙方保证所代加工的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双方约定并符合中国所颁布的国家标准,或符合在技术监督局通过或备案的企业标准。
4、甲方有权在现场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乙方质检责任人必须同时在现场。
5、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技术监督部门或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抽检的,检验费用由 提出 方承担。
6、因甲方原因,在加工过程损坏乙方提供的包材及原液,乙方予以相应的经济赔偿。
四、价款或酬金(单位:肆仟元人民币,不含税)
1、乙方为甲方生产前述产品的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产品订货单》。对乙方产品加工定做要求:
(1)产品组件(配方)应包括:(包材、标签、液体)。
(2)产品包装要求:依据甲方要求(箱装数) 。
3、如属于分期交货的,双方每次以订单方式确认交货数量、时间等。
4、合同价格清单中,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总和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五、结算方式
1、合同(订单)订立后 3 日内甲方需预付总额50%的货款。
3、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西柯支行
开户名称:厦门传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账 号:4033 7001 0400 05631
六、交货的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1、交货时间:一般交货日期为:包材到齐后7日内。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水灾&&自然灾害等)情况无法按时完成生产的,乙方必须在规定或订单约定的交货日(乙方收到甲方生产订单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甲方正式确认交货日期)交货日期前5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同时确认调整后的交货日期。
2、交货地点:乙方仓库。甲方收货人验收意见视为甲方的验收意见。
3、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选择以下方式:
甲方自提货物;费用由 甲 方承担。
七、验收标准和方法 :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或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收到乙方货物的,应进行书面签收。甲方收货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对货物数量进行验收入库。并根据双方约定的产品质量要求、样品对所收货物进行抽检,如有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及时验收或未在前述期限内提出异议的,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3、如抽检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在售卖过程发现质量问题甲方也应及时(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4、甲乙双方对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查验机构提供查验证明。
5、交货量允许在订单量的5%短溢,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财产,并于合同终止后,剩余财产全部归还甲方。
八、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改产品的配方和检验标准,若甲方同意修改,则应当按质论价,重新核定价格。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加工定做货物,需返工或从头包装的,应当负责返工或从头包装,
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2、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使用乙方三证及商品条形码于非乙方生产的产品上,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追究甲方一切法律责任。如乙方发现市场有非乙方生产的甲方产品使用乙方三证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0,000_元。
(2)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或包装物数量、规格、质量的,应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3)甲方无故解除合同,应偿付乙方总额的60%违约金。
(4)甲方应按时支付加工费用,每延迟一日,甲方应按照未付款的 1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超过 30 日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处理代工的货品,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质量责任特别约定:
1、乙方生产的产品通过与留样对照确认为乙方责任,则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合格。如乙方按照甲方确认的样品生产产品,且所使用的材料配方等符合国家标准的,该产品进行销售后有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2、由乙方生产、检验合格的产品如有特殊说明质量保证储存条件要求的,甲方应按说明储存条件存放并实施管理。经过与留样对照、验证属于甲方人为责任的不合格品或甲方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损失的与乙方无关。
十、其他未尽事宜约定
1、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产品的主要成份,便于甲方商业宣传及产品说明书的撰写。
2、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产品质量、包装标示、宣传管理等一切法规,一方违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并由违规方承担一切责任。
3、使用甲方三证的产品、包装,甲方应在包装印刷之前让乙方进行三证审核、确认。
4、合作加工的甲方品牌产品,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出现一切问题双方均应及时沟通,相互协商,根据已有的约定分清责任,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应紧密协作。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 20xx年 9 月日起至 20xx 年 9 月日止。
十二、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所争议事项提交生产商所住地人民法院解决。
制作加工合同 篇4
木门制作安装工程合同
甲 方:广州市系美装饰有限公司
乙 方:广州市韵宅木业有限公司
甲方将木门一批发包给乙方承包制作安装,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一、 程地点及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名称:广州汇景高尔夫乡村俱乐部
二、 程承包范围
1.工程项目:木门制作及安装。
2.承包范围:木门制作,包括木门的门套、门扇的加工制作、喷刷油漆。油漆按甲方认可荔枝核色,木门安装:包括门套、门扇、(门锁由甲方认可样板)、合页、磁吸的安装。
三、 木门的规格、数量、单价、原材料要求及款式要求
1.木门规格、数量、单价、原材料要求,按本合同附件中的《木门制作安装明细表》执行。
2.木门款式按本合同附件中的样式图纸制作。
四、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省市有关质量标准的规定进行制作、安装、验收。
五、 施工时间和完工期限
1.乙方自20xx年10月23日,门套自进场5天内完成,15天内完成全部木门安装工程。
2.乙方完成安装工程后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2日内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凭据,确认乙方工程进度情况。
六、 木门保修期限
1.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全面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木门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按到甲方通知次日起2天内,到工地翻工或维修。属于制作安装技术问题造成的,工料费由乙方承担;属于人为原因造成的,工料费由甲方承担。
七、 工程款的结算和支付方式
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本合同签订进场施工5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给乙方作备料款,门板进场3天内付至50%,全部完成验收后10天内,支付至总价款的95%;剩余总价款的5%,留作保修金,至保修期满时清洁退还乙方。
付款方式:采用支票方式付款,支票上“收款人”处填写“广州市韵宅木业有限公司”。特殊情况需要支付现金时,必须凭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支付。
八、 双方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免费给乙方提供木门和有关材料的堆放场地、施工人员住宿场地、垂直运输设备、施工和生活的用水用电,协助乙方解决施工人员膳食场地问题,尽可能提供施工方便。
2.提供工地建筑平面图、门位明细表及有关设计资料给乙方施工使用。
3.门套底架与墙体之间缝由甲方负责填补水泥,材料由甲方供应。
4.及时核实和验收乙方施工进度关出具有关凭据,供乙方结算工程进度款。
5.对乙方的施工工序、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验收,发现问题及时与乙方联系,以便及时纠正或补救。
6.配合乙方做好木门及相关材料的管护工作,如出现失窃和损坏现
象,应协助乙方调查。
(2)乙方的责任:
1.施工安装人员进驻工地后应服从甲方统一指挥,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2.派专职管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织、落实、协调、监督木门制作和安装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木门制作安装工程。
3.接受甲方、监理及政府有关部门对安装工程的检查、指导、监督,出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4.制作好的门扇和有关材料到场后,应向甲方申报,经甲方检验认可后方可进行安装。
5.做好安全生产、防火、防盗及文明施工的工作,不得在施工场地吸烟,做到工完场地清,关好门窗,保证施工安全和场地整洁卫生。如因管理不善或违规操作造成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九、双方应当切实履行合同,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一方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延误工期的,按工程款总价款的0.5%给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原经济赔偿。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保修期满工程款清结时失效。
附:1.木门单价明细表1份。
甲方:广州市系美装饰有限公司乙方:广州市韵宅木业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日期:20xx年10月22日 日期:20xx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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