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加工合同合集五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加工合同5篇,欢迎大家分享。
加工合同 篇1
定作方
承揽方
年月日·威海
定作方:有限公司
承揽方:
定作与承揽双方经协商,就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制作零部件之事宜达成一致,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定作物及其价款
1.1 承揽方接受定作方委托,以其自身的设备、技术制作完成定作方要求的定作物,定作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款、交付等见
附件一。
1.2 定作方就承揽方完成全部约定的定作物应向承揽方支付价款共计 。
第二条 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
2.1 承揽方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定作物的加工制作(在选项框内加“√”)。具体技术标准详见附件。
□ 承揽方按照 年月 日与定作方签订的技术文件备忘录的要求进行定作物的加工制作。
□ 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进行定作物的加工制作。
□ 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供的样品进行定作物的加工制作。
2.2 定作方应当在年 月日前提供附件所列技术资料、图纸。
2.3 承揽方若发现定作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收到定作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或图纸后 日内向定作方提出书
面异议,定作方应在收到承揽方异议后 日内予以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应继续按原技术资料进行加工制作,但因设计不合理而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承担。
第三条 定作物的材料
3.1 加工定作物所需的材料全部由承揽方负责,承揽方必须选用符合本合同附件所列技术标准和规范的且优质、合格的材料,并有
义务接受定作方检验;若定作方指定材料的供应商或品牌的,承揽方应当遵照执行。
3.2 承揽方隐瞒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合格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第四条 验收标准和质量保证
4.1 承揽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必要时定作方可以对此进行检查考核。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承揽方应当进行必要的改
进;承揽方拒绝改进或者改进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定作方有权解除与承揽方的合同。
4.2 未经事先协商并经定作方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部分或全部加工承揽义务交由第三方完成。
4.3 承揽方交货前应对所加工的定作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定作方出具一份证明产品符合
合同规定的检验合格证(该合格证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的最终检验证明)。同时,承揽方还应对其装箱单上注明的定作物规格、数量进行核实。
4.4 定作方按照本合同附件中技术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或封存的样品对定作物进行验收。
4.5 定作方应在收到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后 日内进行初步验收。对在上述期限内难以发现的缺陷的,定作方应在定作物正式
投入使用后60天完成初步验收。
4.6定作方应在定作物正式投入使用后天进行最终验收。定作方使用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所生产的产品符合有关质量标准,
视为定作物通过了最终验收。定作物通过最终验收后 月为质量保证期。承揽方承诺在质保期内保证定作物能够正常使用,不存在质量问题,并承担以下责任:
A)因定作物质量而导致的定作方产品缺陷,在不影响定作方生产的情况下,承揽方应负责在__天内免费提供修理、更换等售后
服务,修理或更换的部件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从修理或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B)因定作物质量原因造成定作方停产,承揽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负责解决并使定作方能够恢复生产,所有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同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停产所受到的损失。
4.7 如因定作物品质原因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等重大事故,承揽方应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 包装与发运
5.1 承揽方应按定作物的实际需要采用合适的坚固包装,其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应保证能防潮、防震、防尘、防挤
压变形、防锈、防盐和防野蛮装卸,并在包装上显著标识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由于包装不妥或不合理而引起运输、装卸、保管货物中的锈蚀、损坏和丢失,承揽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
5.2 承揽方有义务保证包装箱和包装物完好无损,定作方有权拒收已损坏包装箱和包装物的定作物。
5.3 定作物的包装物归定作方所有。如有特别约定需退回的,因退回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5.4 定作物发运后12小时内承揽方应书面通知定作方发货情况,并提供详细发货清单。
第六条 交付与检验
6.1 承揽方应保证完全按本合同附件一加工订单所载明的定作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交货日期向定作方交货。
6.2 定作物由承揽方负责交付至定作方生产现场或者定作方指定的其他收货场所,货物的运杂费由承揽方承担。承揽方送达定作
方的定作物,应持有送货通知单及承揽方对该批定作物的检验合格报告,定作方签收承揽方的送货通知单视为承揽方向定作方交付货物,但不作为定作物检验合格的证明。
6.3 如果可能发生延期交货,承揽方应提前15天以上通知定作方,但这并不免除其应当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
6.4 定作方对定作物的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
A) 初步验收包括定作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和外包装等。定作物外观验收合格(按定作方在送货单上确认的为准)后,方可进入
定作方指定仓库存放。
B) 最终验收应根据定作方与承揽方确认的质量技术标准,由定作方的设备或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进行检验,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书(单)。
6.5 经外观检验、质量检验或经过实际使用,若发现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定作方应及时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予以答复并采取解决措施。逾期不予答复或解决,视为承揽方认可定作方的检验结果,定作方有权要求承揽方接受更换、返修、退货,或者要求承揽方赔偿定作方因此所受的损失,且承揽方还要承担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6.6 承揽方对定作方关于定作物的检验或认定结果如有异议,可要求复验。复验样本的抽取由双方共同进行,复验以定作方所在
地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进行,其检验结果是最终并有效的。复验结果将维护质检判定正确的`一方利益,另一方将应承担为进行复验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第七条 支付价款
7.1 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定作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元作为定金,承揽方向定作方交付定作物后,该定金作为
本合同价款;定作物经定作方验收合格且承揽方开具的全额发票后,定作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 元;其余 % 元为质量保证金,承揽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设备正常使用满 年,定作方付给承揽方质保金的 。注:如三年质保则为三年付清,每年元。
7.2 承揽方应向定作方提供其税号、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资料。这些资料如有变更,承揽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定作方。未经本合同双方
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三方代收合同价款,亦不得由第三方向定作方开具发票。
7.3 定作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承揽方行使索赔权时,承揽方应在接到定作方索赔通知后30日内答复;逾期未答复的,则视其为认
可。经承揽方认可(含视其认可)的索赔款,承揽方应当在10日内给付定作方,否则,定作方可直接从质保金中抵扣,质保金不足抵扣的,承揽方仍需另行支付。
7.4 在定作物完工后,承揽方不得以定作方未及时付款为由而留置该定作物。
加工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定作方:xx实业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xx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开发car dvd整机(型号dv-200),委托乙方加工散热器模具和零件,乙方根据自己的设备、技术和能力,并依据甲方提供的零件图纸上的规格与质量要求,自愿承接dv-200散热器模具和零件的加工业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就有关生产dv-200散热器模具和零件之事,自愿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所委托之dv-200散热器的零件图纸,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有效图纸进行模具设计,制作和加工产品,并保证模具的寿命不少于10万次(甲方提供的零件图纸在本协议签字后交给乙方)。
2. 乙方为甲方加工的产品,原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原材料质量必须符
合国家材料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3. 零件的价格,甲乙双方都同意暂按附件1执行。由于供需双方市场行情的变化,双方可以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另行协商零件价格。
4.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dv-200散热器零件,生产规模由甲方根据市场情
况进行调整,具体产量根据甲方订单确定。在批量生产时,第一次订单数量不少于1k(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以后每次3k以上。甲方需要产品发订单时,一般应给予乙方30天的生产时间(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乙方接到甲方的订单后应及时组织生产,保质保量,按时交货。
5. 为了生产dv-200散热器,需要制作模具一套,模具价格为43000港币(大写: 肆万叁仟元港币)。由乙方负责制作模具,甲方向乙方订购该套模具,在甲方支付完全部模具款后,模具所有权归甲方。
6. 模具的付款方式为:先付30%订金,交板后付40%,6个月后付30%.
7. 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向甲方提交模具设计、制造详细进度表。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20天内,向甲方交付20套样品,要求样品能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
8. 甲方收到20套样品后,在7天内验收,确认其是否符合甲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9. 在模具费完成之后,甲乙双方即行办理模具财产转移手续,并委托乙方负责保管。
10.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符合甲方技术质量要求的产品,乙方生产的产品如果达不到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1. 在模具财产转移后,甲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作为零件供应厂商。甲方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如乙方产品的质量长期得不到保证,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等),不能单方面收回模具,终止本合同。
12. dv-200零件图纸及乙方依此设计的模具图纸,装配图纸,维修图纸等有关资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或出售dv-200零件,否则要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3. 由于甲方的原因进行的设计变更,乙方应积极配合改模,但有权向甲方收取一定的改模费用.
14. 甲方收到乙方产品在15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给乙方产品款。零件价为外销价,需要办理转厂手续。在双方合作一段时间之后,付款方式可以改为月结60天。
15.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本合同签订地仲裁机关仲裁。
16.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附件1、2、3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也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xx实业集团公司 乙方:xx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3
甲方:成都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四川成都市
乙方: 签约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充分协商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
二、 加工内容:
1、加工单价、总价表说明:。
2、以上单价包含等费用;
3、加工范围:钢结构合同4、构件加工数量为预估量;最终以图纸实际理论重量为准。
5、交货日期:甲方供应材料供齐后以后开始陆续交货,完,不得延误。
5、交货地点:乙方加工厂。
三、 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
1、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加工;
2、施工验收规范GB50205-20xx;梁材质Q345B,均为国营大型企业生产、国标板。
3、构件抛丸除锈达Sa2.5级,喷涂普通灰色底漆一遍。
4、构件要求全部编号;
5、加工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到工厂进行外观检验,然后提货,如构件到甲方安装时出现尺寸等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处理完善,追究责任,无条件返工,并向甲方偿付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6、技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 产品运输
1、甲方负责运输,乙方负责装车。
2、运输时间由甲方确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五、 付款方式
1、每批构件出厂时,付清该批构件加工费
2、最后一车构件发货时办理结算并付清全款,乙方发货。
六、 结算方式
按构件详图进行结算。
结算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七、 技术保密协议
乙方对甲方工程项目及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合同保密,甲方对乙方的报价保密。如有泄密将追究相关责任。
八、 保证资料
乙方在交付产品时必须随车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提供辅材材质证明书
2、所有到场产品的出厂合格证
3、国家规定的钢结构构件的相关制作资料(探伤报告)。
九、 合同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也可请求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或真接向法院起诉。
甲方:成都赛特蓝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合同共三页,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加工合同 篇4
甲方:xx
乙方: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本着诚实守信,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加工材料名称:水泥空心砌块及其配套的墙体材料。
二、 规格型号:
1、19型水泥空心砌块:
390×190×190(长×宽×高)双排孔,强度等级MU10,密度<=800KG/m3
2、12型水泥空心砌块:
390×120×190(长×宽×高)单排孔,强度等级MU,7.5,密度<=800KG/m3
3、实心砖:
200×90×50(长×宽×高),强度等级MU7.5
三、加工地点:
乙方自定,在不影响甲方施工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可以在现场加工。
四、加工方式:
由乙方自购设备,材料,加工成型,养护,运输。甲方按市场价格向乙方购买加工产品。
五、材料单价:
1、材料现价:
水泥315元/吨,粉沙56元/立方。如市场水泥粉沙价格有变动按市场价计算,每包水泥按40块砖核定计算。
2、19型水泥空心砌块:
每块单价人民币1.80元。大写人民币壹元捌角整。
3、12型水泥空心砌块:
每块单价人民币1.60元。大写人民币壹元陆角整。
4、实心砖:
每块单价人民币0.33元,大写人民币叁角叁分整。
注:单价内包括材料费用,机械费,人工费,运输费,管理费,检测费,税金,利润等。
六、加工数量:
根据甲方需求,甲方在王家湾修建大约2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屋。一期开发面积18万平方米,用砖量约450万块。材料费用总额约810万元。
七、质量要求:
进场砌块质量等级为合格品,并能经得起现场抽样检测的合格品。抽检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付款方式:
乙方须垫资一个月。实行按月结算方式。每月28日前办理结算手续,支付比例为实际完成数量的80%。余下20%在每年的年底,甲方再支付总额的17%,余款3%待合同履行结束后付清。
九、安全责任:
乙方在加工和运输产品的工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甲方属于产品购买方。不负任何安全责任。
十、双方义务:
1、乙方义务:按时向甲方抽检合格后,当场清点数量提供合格产品,确保甲方的需求量。根据甲方要求把材料运至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
2、甲方义务:
保证工地内的道路畅通。按时办理结算手续和支付款项。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向甲方提供合格产品,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在乙方交货时经甲方抽检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甲方拒绝收该产品,已经进场的产品乙方应及时清运出场,如乙方清运出场不及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赔偿全部责任。
2.、乙方提供不上或无货可供,又没有提前30日书面报告通知甲方。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由于甲方不能按时办理结算,支付砖款,造成乙方资金周转不灵,无法按时提供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赔偿。
4、若因乙方工地进场运输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和不能运输至乙方指定位置,由甲方负责二次转运费用,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签字盖章生效,产生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甲方必须为乙方生产提供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及时为乙方生产提供生产场地。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加工合同 篇5
甲方:地址: 乙方: 地址: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以下产品,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就有关工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外加工产品型号、规格、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有效图纸(或样品)及产品技术协议加工,并达到燃油泵电机技术标准中与之相关的要求,如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的,同时供货产品应达到《质量保证协议》的要求,并预交质量保证金( )元整。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厂内或甲方所在地温州市内由甲方提货。乙方应严格按采购计划单中规定的日期和数量准时交货,对于不能及时交货,造成甲方装机停产的,按每个品种200元/天赔偿。乙方在装车或交付托运后须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形式通知甲方发货情况及预计到货时间、地点,以便甲方及时安排收货。
四、运输方式、费用负担:如无特殊规定,运输方式由乙方决定;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单价含运费。
五、产品包装防护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达到甲方认可的包装要求,同时要保证有足够的强度,以便适应长途运输及气候变化的要求,达到防潮、防震、防跌作用。由于包装不当或其他问题等各种原因造成运输途中产品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验收标准、验收方法:按本合同第二条款验收。
七、价格与结算方式: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直购价格及加工价作为开票价格,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方同意,并确定新的价格及执行日期。结算方式:
八、开票要求:乙方应开具合法合规的发票给甲方,发票中的品名内容应严格按照甲方规定书写。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壹年。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条款,如无合理解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未结算的货款甲方推迟为六个月后给付,若是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经乙方确认后由甲方在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 日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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