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委托加工合同
鞋委托加工合同1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因生产需要,甲方现委托乙方加工,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履行。
1. 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以确认样为准,经甲方检验合格方可。
2. 乙方自己提供针、线、胶水,乙方必须到甲方的仓库领取甲方提供的材料,运输由乙方负责。数量双方当面交接清楚,离厂以后发现少数乙方自行负责。 3. 乙方在加工时,必须按甲方的工艺要求严格操作,并配合甲方巡检的合理要求。
4. 违约责任:乙方未能按时保质保量交货。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 保密事项:在此加工中,乙方有责任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透露甲方所提供的样板、帮面及技术资料,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索赔责任。 6. 工资以甲方发放当月工资为准。
此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甲方: 甲方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乙方: 签字日期:
乙方代表签字:
鞋委托加工合同2
委托方:焦作市裕东鞋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的布鞋帮委托给乙方缝纫加工,双方并达成委托加工合同如下:
一、甲方负责提供鞋帮片和相关气眼、缝纫线、口条带等小件材料及相关制帮工艺标准。乙方自行招收员工和自备生产场地、设备及消防安全设施。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鞋帮加工服务的场地位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帮料投到上述场地以外的地方或单位进行加工。
三、甲方按各鞋帮品种制定相应的加工费(含领帮交帮费用),乙方认可后,到甲方公司内领取所加工的布鞋帮及相关材料。
四、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待加工物件发现不合格的应及时到甲方处调换;甲方应允许乙方最长时间自拉帮件及材料之日起壹个月内调换。过期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拉待加工材料时,甲方应向乙方告知交帮时间,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加工好并负责交到甲方公司内。
六、乙方不得使用其它材料替代甲方提供的专用材料,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鞋帮加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照价赔偿。
八、领材料和交帮等手续,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如乙方本人不能亲自签字,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签字。
九、乙方须保证甲方所提供的加工物件的安全事项,如发生火灾、雨淋、鼠咬、霉烂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为保证物件安全,根据加工量的多少,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相应的质保金。
十、结算方式:甲方每月十五日前向乙方结算上月加工费,结算时,以乙方交成品帮时经甲方确认的验收数量和品种作为依据。
十一、乙方如不愿或不能为甲方提供加工时,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 乙方通知到甲方后,应在停止领帮之日起二十天内按质按量全部向甲方交清所加工的成品帮,甲方除留乙方少量的质量保证金外,其余加工费用应一次性向乙方结清。
十二、违约责任:乙方如不能按时、按质如数向甲方交够成品帮,应按甲方相应成品帮的价值赔付甲方,如拖延时间给甲方造成间接损失,须另向甲方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甲方成品帮价值每日千分之三比例自乙方违约日起计算。如非乙方原因,甲方不能付清乙方相应加工费的,须向乙方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加工费额每日千分之三比例自甲方违约日起计算。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为自签定之日起壹年,即自年起至月日止。甲乙双方之前签订有委托加工合同的,以本次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内容为准。
十四、本合同内容同样适用于本合同签定日之前甲、乙双方已发生但未结算的加工业务,具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壹年。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向下期延续,每期壹年。如期满单方不愿合作,没例行完的合同内容,照样按本合同的条款执行完毕,合同终止。
十六、本合同于甲方公司办公室内签订,壹式贰份,每份贰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由温县人民法院裁定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温县黄庄镇白卫路 地址: 县 乡(镇) 韩村工业区 村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鞋委托加工合同3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之约定生产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品种: 。其规格、产品结构、材质成分按附表要求,如遇原材料等重大调价时,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友好协商。
二、甲方根据实际销售量向乙方下达生产订单,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订单组织生产,保质保量保时向甲方交付合格产品。
三、外包装的设计由甲方提供,包装材料的`选用由甲方提出具体要求,包装物的制作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负责提供给甲方产品的相关手续,以上手续必须真实、有效;乙方要协助解决顾客投诉;协助解决主管部门的质疑和检查。若因虚假、失效造成的经济罚款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要保证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及安全性,按国家规定及企业标准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定单,在保质期内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无条件退货(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
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生产,确保产品的质量,不得偷工减料,甲方有权抽查产品,一经发现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则退回该批次全部产品,往返运费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承担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应在双方约定交货期内交货,若未能按时交货,乙方应按合同法规定每延误1日按欠货货款的3%交罚滞纳金。(如出现不可预测的意外时,导致延误货期,双方再商议。)
八、付款及运输方式
1、为保证产品质量及售后,乙方向甲方垫资 万元人民币做为质量保证金。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定单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的生产任 务,并将产品发往甲方指定所在地(运费由乙方承担)。
九、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甲方如无违反以上任何条例,乙方无权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
十、合同有限期:本合同有限期为2年。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甲方 向乙方提出书面续约事宜,否则视为甲方不再续约。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立补充协议作为附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合作期限:
甲方: 地址: 经办人:
电话: 日期:
乙方: 地址: 经办人:电话: 日期:
【鞋委托加工合同】相关文章:
1.委托加工合同
2.委托加工合同
3.茶叶委托加工合同
4.食品委托加工合同
5.食品委托加工合同
6.服装委托加工合同
7.委托选矿加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