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工承揽合同 推荐度:
- 加工承揽合同 推荐度:
- 相关推荐
有关承揽加工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有关承揽加工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承揽加工合同1
甲方: (委托方)_____________
乙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的共同意愿,就涉及承揽加工事项达成协议,拟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信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焊接轨道板,共36份,需根据附加工图纸的要求进行加工。
二、 相关事宜:
1、 由甲方提供相应产品的原材料至乙方指定加工场所。 乙方按产品图纸规定要求进行加工,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技术文件规定要求。
2、甲方将派遣质检代表跟踪乙方加工过程,确保质量标准得到遵守并及时解决任何质疑问题。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切削余料将由甲方负责回收。产品出厂后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提供适当的运输车辆和司机,但乙方需承担油料消耗和搬运安排的费用。
3、 产品出厂前由甲方委派代表按图纸规定要求全面验收,其不合格损失由乙方承担。
4、 加工后的变形度由乙方按图纸要求校正。
三、 时间要求: 甲方提供原材料后,乙方承诺在3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加工合同。双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到材料提供及加工进度,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共同协商解决。
四、该项目的合同总加工费用为20万元,增值税由甲方承担,双方不得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变更费用。
五、乙方交付产品后,甲方需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质量保证金将在业主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给乙方。如甲方违约,需按日向乙方支付2%的违约金。
六、其他事宜: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指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已方: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承揽加工合同2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产品名
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签订时间: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备注
计量单位
数量
价款
单价
总价
搅拌浇灌机
混凝土发泡砌块技术及发泡剂制作技术
混凝土物理发泡技术及发泡剂制作技术
首付定金(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一条 设备部分
1、供方负责提供免蒸养砌块全套设备(搅拌机、储料仓等设备)
2、供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试运营,必须达到需方的要求(需方只提供水泥罐和管道)。
3、供方收到定金在15个工作日内交货。
第二条 技术部分
1、供方负责提供免蒸养砌块化学发泡技术物理植物发泡技术,保温砖砌块填充物的`发泡技术。
2、供方负责提供以上两种成形材料的发泡剂制作技术,保证达到客户的要求。
3、供方负责需方的要求至达到检测合格(泡沫混凝土标准)。
4、供方提供的技术做出来得产品容重每立方不能超过140公斤,每立方价格不能超过90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定设备时首付10%定金,设备制作成形运到需方目的地,设备到达需方要求付40%,余额50%至发泡技术发泡剂的制作技术完成后付清。(注:付款后配方的原料及制作技术全部提供给对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字,双方必须无条件遵守,如有一方违约,付给受害方总价款60%违约金。
1、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人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向供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在供方没有营业执照等因素,需方委托武汉半岛砖机设备有限公司监督,督促配合半岛公司完成需方的要求。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有关承揽加工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上诉一案(_____年______民终字第____号)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1、甲方确认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年下半年未发生_______加工业务,该业务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擅自以乙方名义与甲方达成的加工业务,__________、__________不是乙方的'员工,业务过程中未得到乙方的委托授权,事后乙方已出具声明对无权代理行为拒绝追认。
2、甲方决定对该案撤回上诉,为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同意一次补偿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出具相关收款发票。
3、双方无其它经济纠纷。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关承揽加工合同4
订立合同双方:___
承揽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
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___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___年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元(大写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若由甲方承担运输,如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所订购的物品损坏,甲方有责任进行修理,确保物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货物。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___(盖章)
代表人:___
地址:___
电话:___
开户银行:___
帐号:___
乙方:___
代表人:___
地址:___
电话:___
开户银行:___
帐号:___
____年__月__日
有关承揽加工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承揽方)
根据甲乙双方的共同意愿,就涉及承揽加工事项达成协议,拟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信守。
一、产品名称及加工数量。
名称:不锈钢水泥焊接轨道板。
数量:附加工图纸36份,按图纸数量要求加工。
以上产品由甲方委托乙方才承揽加工。
二、相关事宜:
1、由甲方提供相应产品的原材料至乙方指定加工场所。乙方按产品图纸规定要求进行加工,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技术文件规定要求。
2、甲方委派质检代表跟踪乙方加工过程并及时解决质量问题。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切削余料由甲方负责回收。产品出厂时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适当的运输工具和司机,乙方负责支付油料费用和搬运费用。
3、产品出厂前由甲方委派代表按图纸规定要求全面验收,其不合格损失由乙方承担。
4、加工后的变形度由乙方按图纸要求校正。
三、时间要求:
甲方提供原材料后,乙方承诺在3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加工合同。双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到材料提供及加工进度,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共同协商解决。
四、加工费用:
该项目的总合同加工费用为______万元,增值税由甲方承担,双方不得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擅自变更。
五、付款方式:
乙方交付产品后,甲方一次性付款,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至业主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全部付清余额,如甲方违约,则按日向乙方支付2%的违约金。
六、其他事宜: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选择提交____仲裁机构解决。
双方可就合同中未尽事宜进行协商补充。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关承揽加工合同6
合同编号:_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_
定作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定作人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
定作人承办单位:_________联络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定作人机构地址:_________传真电话:_________
承揽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承揽人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
承揽人营业执照:_________生产报刊亭许可证明:_________
承揽人机构地址: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银行开户许可证: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帐户: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满足省局需求,甲方承担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任务。基于平等、公正、互利原则,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
乙方承揽甲方所需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合同标的额为:_____万元。
第二条制作报刊亭的数量、规格、价格(价款单位:每个/人民币___万元)
1、
2、
3、
注:按照每个报刊亭的单价为基础,承担整个加工过程的合同,其中包含了工程、材料、运输包装、安装费以及其他相关的税费在内的全部费用。这是最终的结算价格。
第三条加工、制作与安装、要求
1、报刊亭安装后稳定、可靠,空间利用充分,使用面积不小于_____平米。
2、使用材料:所有外表面使用大于_____mm厚不锈钢板,结构采用不锈钢柱、不锈钢方钢骨架,透明部分不少于_____%,使用_____mm弧型热弯加强度有机玻璃,顶部硬塑料玻璃钢压模一次成型,附件包括: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①、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和材质制作报刊亭样品,并在完成后提交给甲方进行初步验收。只有通过初步验收后,乙方才能开始生产。
②、甲方验收采用样品验收与成品交付验收相对比,也可采取随机抽验。
第五条交货时间和地点及包装运输要求
①、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保证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交货。
②、交货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装位置,并安装完毕。
③、乙方应对所交付的成品进行妥善包装,并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信报箱不会受到任何损坏。如果出现信报箱变形、划痕等情况,乙方应负责保修。
第六条报刊亭安装及验收与售后服务
①、乙方对制作的报刊亭进行安装;
②、经乙方安装的报刊亭,必须经甲方验收,遇有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整改、或两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按该报刊亭价值扣除_____%做为另行维修费用。
③、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报刊亭因质量出现问题,_____年内免费进行保修,超过_____年或属甲方原因损坏进行维修的,需付工本费;
④、乙方承诺对甲方使用的报刊亭进行终身维护。
第七条结算方式、期限及安装费用
①、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预付款。
②、乙方交货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60%。
③、甲方同意按照合同约定,在乙方按期完成安装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天内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合同标的总额35%的价款。累计支付金额达到合同标的总额的95%后,甲方将继续支付余下的款项。
④、合同项下剩余的价款5%(_____元)将作为乙方向甲方预留的质量保证金,确保甲方正常使用后无质量问题。一年后,若甲方未发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将其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①、甲方在乙方为其制作报刊亭期间随意改变数量或到货无故拒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的标的额_____ ‰的违约金;
②、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_____ ‰的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①、如果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或者隐瞒了原材料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行为,甲方除了有权依据质量进行价款结算外,还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约定的违约金,违约金比例为_____‰。
②、乙方禁止将合同项下工作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一旦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③、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付报刊亭,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___ ‰的违约金。
第十条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__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将争议提交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②、如果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应由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则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①、本合同共有四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两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
②、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甲、乙对于报刊亭的具体数量如有变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口头通知无效。对于报刊亭规格的变更,双方应进行共同协商后作出决定。此条款为本合同的重要内容,双方应严格遵守。
补充条款为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
有关承揽加工合同7
定作方:___
地址:___电话:___
承揽方:___
地址:___电话:___履约地:___
经过双方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达成本合同并严格执行。
第一条:定做合同概况
1.1工程名称:___
1.2工程地点:___
第二条:加工范围
2.1本工程构件共计/件,含钢量约计吨,材质为;
2.2委托加工范围:承揽方包工包料,加工范围为签字图纸范围内。
第三条: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
3.1合同单价:
主桁架元/吨(包括材料、下料、切割、拼装、焊接、抛丸除锈、喷漆),约计吨;系杆、水平撑元/吨(包括材料、下料、切割、对接、抛丸除锈、喷漆),约计吨;
3.2合同总价:共约计___元,大写人民币约计。
3.3双方约定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日内定作方需一次性支付给承揽方定金¥元(合同总价的%),定金全部到达承揽方指定账户之日起,本合同生效;
3.4若定作方一次性提货时,必须付清所有结算价款后方可提货;若定作方分批提货时,必须在付清本批所提构件的货款后方可提货;当补充条款中有明确付款约定时,执行补充条款;
3.5定作方与承揽方签订合同后,承揽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定金,作为债权担保。该定金不计入定作方分批提货时的提货款,只有在定作方最后一次提货时才会计入结算作为货款的一部分。
3.6货款需全部到达承揽方账户后方可提清货物。(货款一律以网银或电汇形式支付)
第四条:质量要求
4.1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签字认可的图纸进行加工制作;
4.2我们作为承揽方,会按照《钢结构施工质量规范》(GB50205—20__)及《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范》(JGJ81—20__)的要求进行加工生产,确保所生产的每个构件都符合上述规范的标准和质量要求。我们将全力以赴,保证每个构件的质量可靠、稳定、耐用,以满足项目的需求和客户的要求。
4.3所加工的.钢构件底漆为,中间漆为,面漆为,漆膜总厚度μm;
4.4所用油漆全部由提供。
第五条:验收、结算方式
5.1验收方式:在钢构件出厂前的3个工作日内,承揽方会通知定作方进行验收。定作方需要派遣质检人员到承揽方所在的加工车间进行验收。只有当验收合格后,钢构件才能出厂。如果定作方在这段期间(从钢构件出厂前3日至要求发货之日)没有派遣质检人员来厂验收而要求发货,那么承揽方将视为这批发货构件已经通过了定作方的验收且合格,可以进行发货。
5.2结算方式:钢构件结算重量均以承揽方提供的加工详图标注的构件长度的理论重量据实结算,双方约定在发货完毕前5日内结算、审核完毕,并双方签章确认;双方审核结算时,结算资料由承揽方在构件加工地提供;
5.3结算期限:双方合同约定的钢构件全部加工完毕后,由承揽方向定作方提供书面(或电子版)的结算书,定作方应在收到结算书(包括电子版结算书)后14日内(电子版结算书以电子邮件到达定作方邮箱之日起开始计算)审核完毕,并给出结算意见;如定作方在收到承揽方提交的结算文件(包括电子版文件)后。
第六条:运输方式6.1负责本合同加工钢构件的运输;
第七条:图纸要求
7.1定作方需在合同签订前向承揽方提供满足加工要求图纸一套,并将图纸签字认可;
7.2当承包方对图纸进行审核时,若存在异议,必须经定制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修改。定制方对所提供的图纸负有责任,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都由定制方承担。
7.3若定作方委托承揽方设计出图时,设计费用单独结算;
7.4定作方在深化图纸上签字确认后承揽方方可加工制作,若图纸与合同发生冲突,以合同为准;
7.5因定作方图纸细节问题未能及时解决而耽误的时间,交货期按耽误的时间顺延。
第八条:加工时间
8.1承揽方指定账户收到全部定金后,深化图纸经过定作方审核确认无误,工期为20个工作日,即全部加工完毕。
8.2由于定作方责任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时,合同工期顺延。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定作方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因此给承揽方造成的损失;
9.2如果定作方在中途废止合同,如果承揽方提供了原材料,则需要支付承揽方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违约金,比例为10%至30%不等。如果承揽方没有提供原材料,则需要支付承揽方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违约金,比例为20%至60%不等。
9.3若定作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必要的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应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定作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如果承揽方不想解除合同,则定作方需要支付承揽方停工待料所产生的损失,除非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可以顺延。
9.4定作方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定作方应按每超期一天,定作方按迟提货物总价金额的1.5‰支付给承揽方作为违约金,另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
9.5如果定作方未能如合同所规定的时间付款,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对延期支付的规定向承揽方支付违约金。若是基于酬劳计算,每天逾期则须支付酬劳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9.6定作方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9.7定作方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条:其他条件
10.1最终批次的构件发货必须在定制方和承包方完成结算审核、确认并签字盖章,以及支付剩余款项(结算金额减去定制方已支付金额)后方可进行。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自定作方支付定金并提供图纸、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定作方:___(盖章)承揽方: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法定代表人:___委托代理人:___委托代理人: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月__日签订日期:_______年__月__日
有关承揽加工合同8
定做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经过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组成及内容
1.1本合同规范由定做方委托承揽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双方确认的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的具体品种及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式等信息,应当根据经承揽方确认的定做方采购单、发票或其他书面约定为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双方协商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作为合同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也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工成品
2.1定做方和承揽方一致同意,只能向承揽方委托加工承揽方目前和将来的可批量生产的产品,可批量生产之外的产品,双方另行协商。
三、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3.1经检验,定做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双方认定的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3.2每件产品必须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品质合格证。如有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应以相应标准为准,承揽方应提供完整的成品及相关资料文件。
四、订单确认
4.1订购方应以书面形式将订购信息提交给承办方,可以通过传真或快递的方式发送订购单。
4.2接收定制方订单后,承揽方将在3个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日期和数量。通常情况下,将在7天内交付。大宗订单指单一商品订购数量达到10套以上,特殊产品指非承揽方常规产品或新产品。双方将另行商定交货期。
4.3订购方需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亲笔签字或盖有订购方公司公章方为有效,否则承揽方将不接受该订单。
4.4经双方确认后,定制方传真给承揽方的订单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订单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包装要求
5.1双方确认订单后,定做方需在确认日起的______天内向承揽方支付订单总额的______%作为预付款。剩余的______%在定做方验收货物后的______天内付清给承揽方。
5.2产品包装要求:采用中性包装,并在包装上印制定制方的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联系方式等信息。具体的包装方式将根据订单要求进行设计。
六、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6.1(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6.2承揽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的检验。如果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从而影响定做产品的质量,定做方有权要求承揽方重新制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七、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7.1在承揽方在执行定做方的要求时,如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存在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若承揽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回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如因此造成损失,定做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2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7.4双方合作期间,由承包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用于生产制造。若图纸和技术资料发生变更,承包方有责任及时通知定制方,并经定制方确认后方可按照订单进行生产。
八、价款
按照具体的订货单进行价款结算。
九、验收标准和方法
9.1根据合同约定,验收将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图纸和样品进行。
9.2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以及国家和行业强制要求的报告。
9.3每批产品交付后,定制方将以双方认可的样品作为验收标准。如果产品不符合样品标准,定制方将及时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9.4定制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对承包方完成的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前,承包方应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相关质量证明给定制方。针对短期内难以发现质量问题的定制物品或项目,双方应协商确定保修期限,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若非由定制方不当使用或保管导致的,承包方应负责修复或更换。
9.5当委托双方对定做物和项目质量产生争议时,可以委托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测,以提供检测报告。
十、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0.1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10.2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则以承运部门签发的'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通知时,应留出必要的途中时间给定做方。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式计算。
十一、包装、运输及费用
11.1发货方应确保产品包装完好,以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受损。
11.2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11.3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负责,并由承揽方承担将加工完成的产品运送至定做方的运输及相关费用。
十二、加工贸易手册是指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文件,允许企业以进口原材料、零部件等为加工对象,进行加工生产后再出口的一种贸易方式。企业在申请加工贸易手册时,需要提交相关资料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原物料进口报关是指企业将进口的原材料或商品在海关进行报关手续,申报相关信息并缴纳相应的关税和税款。成品出口报关则是指企业将生产加工完成的产品出口时,在海关进行报关手续,申报商品信息并办理出口手续。这些手续对于企业开展加工贸易活动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规范贸易行为,保障贸易顺利进行。
承包方需按照海关法规和相关法律规定填写加工贸易手册。如果由于承包方提供的资料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例如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定做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任何支出费用或损失,承包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十三、保密条款
13.1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的产品或印有定做方标识的产品展示给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承揽方未经定做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________________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承揽方自身或与承揽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
13.3未经定做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
13.4定做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13.11承揽方及其合法继承者同意,若样品、文件或其摘录、零件交付给他们,不得将其用于向任何第三方或自身市场生产制造。
13.12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做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结果和其技术秘密应为定做方的无限制的财产,未经允许,承揽方不得使用。
13.14定制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对承包方的保密措施进行审查。
十四、违约责任
14.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照实际质量和合同约定的价格支付费用;如质量不符合要求,定做方有权要求承揽方进行修正或调换,并承担因此延迟交付的责任。若经过修正或调换后仍无法符合合同规定,定做方有权拒绝接收,承揽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4.2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3承揽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要求进行定做物的包装工作。如果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需要进行返修或重新包装时,承揽方应当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费用。如果定做方要求赔偿损失而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的,承揽方应当支付定做方因不合格包装物造成的损失。如果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导致定做物毁损或灭失,承揽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4.4逾期交付定制物品(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制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如合同未明确规定,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计算,违约金金额为逾期交付部分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违约金,金额为逾期交付部分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
14.5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14.6如果无法交付定制商品或未能完成工作,应支付相应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无法交付定制商品或未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5%至25%,或者酬金总额的25%至50%。
14.7定制物品如果由定制方暂时代为保管时,因不符合合同规定,应当支付实际发生的保管和保养费用。
14.8如果定制物品被错误地送到了错误的地址或接收单位(人),除了按照合同规定将物品运送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还需要承担额外的运输费用,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延迟交付定制物品的责任。
14.9若因保管不善导致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损坏或丢失,责任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4.10未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者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却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定做方更换或补充的情况下,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和数量承担责任。
14.11未经定做方同意,承揽方不得擅自更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若擅自调换造成定做方损失,承揽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定做方要求重新制作或修理时,承揽方应按照要求执行,并承担因逾期交付而产生的责任。
十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合同解除
16.1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若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变更或解除。在此情况下,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的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按照双方协商的方式进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手续。
16.2如果承揽方未能在约定交货期内交付货物,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应当在解除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退还定做方已支付的款项,如未能按时退还款项,承揽方应当按照每日0.1%的标准向定做方支付迟延付款违约金。
十七、纠纷的处理
对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_______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在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份,交由双方各留存一份。
定做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有关承揽加工合同9
承揽方:
定作方: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长春——吉林高速公路长春东出口一公里处单立柱三面广告牌加固翻新扩大面积的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编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物品不得偷换。
1、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双方协商。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由承揽方提供。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承揽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总价款为合同签订后,订作商付给承揽方元(即总价款的%),在加工量达到%,定作方付给承揽方元(即总价款的%),在加工量全部完成时,在定作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给承揽方元(即总价款的%),预留元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交货地点为长吉高速长春东出口一公里处,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30日。
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它
(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30-50%的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30-50%幅度)违约金。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8、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在承方应当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9、在承揽方制作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损害及由于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承揽方负责。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3、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5、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___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盖章)承揽方:(盖章)
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____年___月___日订
有关承揽加工合同10
承揽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1,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2,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3,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4,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月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元计算,共计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甲方负责提供运输服务,每件商品的运输费用按元计算,共计元,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运输原因导致损失,甲方将负责赔偿。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元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支付方式及时限:在乙方收到全部定制物品并验收合格后,双方将办理移交手续并进行结算,结算方式为银行转账。乙方应在收到货物后的15天内完成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偿付违约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的违约金。
6,如果由甲方负责送货,若因运输造成定制物品损坏,甲方应承担修理责任,确保物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的违约金。
3,若乙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工作,乙方需承担因停工待料而产生的损失。除非经过双方协商并同意将交付定作物的日期顺延,否则乙方应及时提供所需资料并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延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当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因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时,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除违约责任。然而,甲方应采取积极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若不可抗力发生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则甲方不能免除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如果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在诚信和友好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保证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公平、公正,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本合同于____年___月___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_______县木具厂(盖章)
代表人:___(签名)
地址:___
电话:___
开户银行:_______县支行营业所
帐号:___
乙方:_______县百货公司
代表人:___
地址:___
电话:___
开户银行:_______县支行
帐号: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有关承揽加工合同11
承揽方:___
地址:___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___职务:___
定作方:___
地址:___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___职务: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在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过程中,若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需及时告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如果承揽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则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定作方。如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将由定作方负责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在确定定作物交(提)日期时,如果承揽方自行运输并且由定作方接收,以定作方接收并盖章的日期为准;如果委托运输部门运输,则以承运部门在发运时签发的日期为准;如果是定作方自行提取,则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是,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之前,承揽方必须留出足够的时间给定作方进行途中安排。如果有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况,则按照双方协商的方法来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如果承揽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定制品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可以选择接受利用并按照实际质量支付相应的报酬或价款,或者拒绝接受并要求承揽方进行修整或调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如果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无法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则定作方有权拒收,并要求承揽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如果承揽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已定制或完成的工作数量,但定制方仍需要该物品,那么承揽方应当尽快将缺少的部分补齐。如果延迟交付,那么承揽方应按照逾期交付的方式处理。对于定制方不再需要的少量和延迟交付的部分,承揽方应赔偿定制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3、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
4、如果定制物品逾期交付(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向定制方支付违约金。如果合同中没有具体规定,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计算,以逾期交付部分价款总额为基础,向定制方支付违约金。如果以酬金计算,则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交付部分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如果未经定制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制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若因保管不善导致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损坏或丢失,责任方应向定作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9、如果承揽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对由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者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并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更换或补齐,那么承揽方将对工作质量和数量承担责任。这是合同所规定的。
10、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有关承揽加工合同12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传真:______
容器类委托加工承揽合同NO:______
委托方:_____公司签订地点:______
受托方:______签订时间:______
标的、数量、价款:
1、验收标准:按双方确定的样品验收。受托方须将送货单随货同行,并将送货单及物流单一起交给委托方收货人员,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单品规格、单品件数及单品数量,按委托方提供原样验收,如果由于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受托方负责赔偿,并执行相关行业标准。
2、质量要求:应提供盖有鲜章的出厂检验报告单(包括质材、检验依据、执行标准等),特殊产品须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随货同行或提前送达)。
3、结算方式:委托方支付30%预付款,收到货验收合格入库后再支付60%,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待下次合同履行时支付,但时间不超过45天下单,如未下单即付清上笔合同10%尾款。
4、包装标准:货物外包装必须在外包装的醒目位置整齐标注,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单品规格、单品数量(每层数量_数/每排数量_数)。
5、(交)提货方式及地点:委托方厂房内。
6、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承担:受托方承担。
7、交货地点、日期及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发货,逾期按合同总额1%支付违约金。
8、保密条款:双方应当对本协议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因商业秘密泄露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由受托方承担,同时委托方有终止一切合作的权力。
9、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被告方地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后制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传真或扫描件有效)
委托方:________ 公司受托方: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
传真:______ 传真: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 帐号: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有关承揽加工合同13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________县木具厂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________县百货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___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___年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___元计算,共计___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___元计算,共计___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__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___%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___%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签名)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关承揽加工合同14
承揽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承揽方在完成工作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选择合适的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的检验。如果承揽方故意隐瞒原材料的质量问题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原材料,导致定作物质量受到影响,定作方有权要求承揽方重新制作、修理,或者要求减少价款或退货。
2.承揽方在接受定作方的委托时,应当明确约定原材料的消耗标准。定作方有责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和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应当及时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当立即通知定作方更换或补充。承揽方不得私自更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也不得在修理物品时擅自替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按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在履行合同期间,承揽方如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存在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并提出修改意见。若承揽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得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定作方,如因此造成损失,定作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在承揽工作过程中,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承揽方应严格遵守保密要求。未经定作方许可,承揽方不得留存任何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如无明确规定,由当事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验收将根据图纸和样品进行。
2.承揽方完成工作后,定作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验收。在验收之前,承揽方需向定作方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相关质量证明。对于一些短期内难以发现质量问题的项目或产品,双方应协商确定保修期限,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在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若非因定作方的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导致,承揽方需负责修复或更换。
3.双方在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进行检验时发生争议时,可委托具有资质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测,以提供检测报告作为争议解决的依据。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作物的交(提)定期限应当遵循合同约定。如果任何一方希望提前或延迟交(提)定作物,必须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照协议执行。
2.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实际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预留给定作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式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
1.根据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保证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商定确定。定作方如未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还;承揽方如未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如果承揽方交付的定制产品或完成的工作数量少于合同规定,但定作方仍需要这些产品或工作,承揽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进行补偿。如果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制商品,应向定制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逾期交付部分价款总额的10%。如果合同中没有具体规定,违约金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计算,即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另外,未经定制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制商品,定制方有权拒收。
5、如果无法交付定制产品或完成工作,应当支付无法交付定制产品或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5%至25%之间的违约金,或者酬金总额的30%至50%之间的违约金。
6、定制物品在未按合同规定交付的情况下,暂时由定制方代为保管时,应当赔偿定制方实际支付的保管和保养费用。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未经定作方同意,承揽方不得擅自更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如有擅自更换行为,定作方有权拒收,并要求承揽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若定作方要求重做或重新修理,承揽方应按照要求进行,并承担由此延迟交付造成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承包方如需更改已经确定的作物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内容,须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况下,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定作方应当支付承揽方因停工待料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4、超过合同规定的领取期限的定作方,除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需要承担承揽方实际支出的保管、保养费用。如果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仍未领取定作物,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进行变卖,变卖所得款项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用后退还给定作方;若变卖所得款项不足以支付报酬、保管、保养费用,则定作方需支付差额。如果定作物无法变卖,定作方需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5、逾期付款的情况下,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向承揽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按照酬金计算,则每逾期一天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
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更改交付定制物品的地址或接收单位,需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除违约责任,但需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若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之外发生,则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情况,定作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当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任何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盖章):_________ 承揽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_________ 代表人(签):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承揽加工合同15
(甲方)委托方:___
(乙方)加工方: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就酒店的部分石材加工达成以下条款:
一、货物概况及加工价格
1.1下表为本合同明细单价,具体加工规格及排版要求详见采购单及乙方核实过的图纸。数量按实际完成合格加工数量结算。
1.2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本合同所定的固定综合单价不得做任何调整。乙方应根据甲方采购订单及乙方核实现场附图要求的规格和数量进行加工生产。合同签订后3天内,乙方应当派遣技术人员到现场核实实际尺寸并制作施工图。结算总价=乙方实际加工合格的数量×约定单价。
1.3乙方接到甲方提货通知后2日内应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取大板到乙方工厂加工,并核对码单与石材的实际数量签字确认收料,原材料(大板)的加工消耗定额为不低于90%的出材率。
1.4由于乙方加工原因造成石材无法安装的由乙方负责。
二、质量标准
2.1加工尺寸偏差范围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
2.2双方确认后,乙方将按照实际现场核对的石材排版图进行生产加工,并根据排版图对所需石材纹路及色差进行精细排版。同时,在每一件成品石材上贴上标签以便于识别。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3.1交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3.2交货地点:___
3.3现场收货联系人:___
四、包装标准
4.1乙方为甲方提供足以保护石材的六面木箱包装。
4.2交货时,乙方应在每组包装柜外贴示包装柜内正确的货物规格、数量、编号、使用部位,以便甲方清点货物。
五、货款支付
5.1乙方给甲方每交货一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则甲方支付该批次货物的加工费的50%,全部加工完毕付至总结算款的80%,安装完毕验收无加工质量问题后付清余款。
5.2结算时按乙方实际加工验收合格的数量结算。
5.3乙方应保证石材成品在装车及运输时是完好无损的。因乙方原因导致石材运至交货地点若有破损的,乙方承担责任和赔偿费用。
5.4本合同所有款项均由甲方以汇款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在收取甲方每一笔货款的同时,开具同等金额的财务发票给甲方。乙方的`收款单位是:___户名:___账号:___
六、违约责任
6.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时间,履行供货义务;甲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结算并支付货款。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共同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6.2双方约定: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成品,若延迟交付,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人民币1000元/天。若超过5天仍未交付,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付款并赔偿甲方损失。同时,乙方不得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如因擅自调换导致甲方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5乙方加工的成品尺寸不符合图纸要求,乙方应无偿返工直到符合要求,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7.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方都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八、解决争议的方式
8.1甲乙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9.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3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9.4乙方应确保其在本合同中提供的地址及通讯方式准确无误,甲方可通过该地址直接送达或邮寄相关通知、函件等所有资料。对于邮寄送达的情况,无论乙方是否签收或拒收,甲方寄出后四日即视为已送达。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加工合同】相关文章:
加工承揽合同02-21
承揽加工合同06-19
(精选)加工承揽合同07-08
加工承揽合同01-30
承揽加工合同[精选]07-12
承揽加工合同(精选)07-14
承揽加工的合同03-01
承揽加工合同09-03
(荐)承揽加工合同07-12
承揽加工合同【热】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