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

时间:2024-07-22 12:08:38 加工合同 我要投稿

加工承揽合同(必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加工承揽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加工承揽合同(必备)

加工承揽合同1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本着平等、互利、保证质量的原则,按期保质完成本工程,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慨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二、 合同价格

  木质门的综合价格包括五金配件、门锁、门框、门制作安装、油漆等所有费用。这个价格囊括了工人工资、材料费、检测费、配合费、运输损耗、施工损耗、利润、税金及附加、发票、包装、运输、卸货至工地现场指定地点、安装施工、成品保护、仓储费、以及因材料送到工地指定地点而引起的额外费用等。这个综合单价一次性确定,固定不变,不受人工、材料市场价格等因素变化的影响。

  三、 承包范围

  承包的内容:

  四、 工期期限

  1、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必须完成。

  2、乙方必须按甲方计划完成;

  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将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积极组织施工工作。若乙方需要调整工期或遇到质量问题,将及时与甲方沟通,共同解决。

  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2日内停止施工并撤离施工现场。解除合同后,乙方需自行承担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结算责任。

  五、质量要求

  1、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图集规范施工,工程质量、技术必须达到《木门窗安装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施工设计图纸和甲方的具体要求,质量评定得分必须达到90%以上,乙方施工部分在交验时达到合格。

  2、由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导致需要返工的情况发生,乙方应承担所有与返工相关的费用。

  六、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人工:含施工劳务用工及税费、安全及文明施费;材料:材料必须按设计图纸及相关图集规范规定进场合格材料,必须提供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必须按照甲方规定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七、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 每个月25日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进度款。

  2、结算方式:

  (1)本工程预付款元;

  (3)门窗安装工程全部完成后,经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建设单位后,甲方应在确定工程结算后的2个月内支付工程结算金额的95%。

  (4)另外5%将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届满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八、工程验收与结算

  1.本合同项下的门窗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应根据设计安装图纸及说明书,遵循国家颁布的质量检验标准进行。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申请验收。

  3.甲方应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完成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4. 经甲方组织验收,该安装工程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双方约定的国家质量检验标准的,为验收不合格。乙方须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超过本合同约定期限的,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5.验收合格之前,甲方提供的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承担风险。验收合格之后,责任方承担相应物品的损坏或丢失风险。

  九、安全文明施工

  1、在班组进场之前,承包人需要指定一名管理人员与甲方进行协调。进场后,必须进行入场教育、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所有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遵守现场管理规定,佩戴必要的安全设备,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安装质量。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清理现场,保持安装现场的整洁。如果需要返工或者受到工程处罚,乙方需要承担罚款、返工费以及材料损失。

  2、乙方所有参加制安的工人,进入制安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全法规,严格按相应安全操作规范和《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制安。由于乙方自身违反作业规程,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损失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乙方参加安装的人员如违反项目部规章制度时,由项目部对乙方处以200元/次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凡是因综合质量和文明安装检查未达标的,项目部扣罚乙方400元/次。

  十、事故处理

  1、发生严重伤亡安全事故时,乙方应立即按照相关规定向甲方报告,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确保现场安全,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事故。

  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帮助乙方处理与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的施工配合关系。

  2、在签订本合同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土建图纸和详细的技术要求,并及时与乙方进行施工现场技术交底。

  3、根据本协议规定,甲方应按时全额支付给乙方工程款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对洞口尺寸的实测、复核工作。

  (1)乙方在制作门前,需自行测量施工现场的'洞口尺寸,并将测量结果提交给甲方审核确认。但甲方的审核确认并不代表对该尺寸的责任承担。

  (2)乙方在进行门的安装前,必须对洞口尺寸进行再次测量确认,如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应在施工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处理。如果乙方未能提出异议,即视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条件,因此造成的误差、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不得要求延长工期或增加额外费用。

  5、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监理方、质检等单位对工程的管理要求,全面负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的安全、文明、防火、防盗等工作。

  8、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除,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费用由甲方在届时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二、工程变更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需要对工程所需的门窗进行设计变更,应提前通知乙方,并且双方要及时沟通协商,以便乙方调整施工进度计划。

  3、双方确认:就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事宜,双方已经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解决方案。

  十三、成品保护

  工程竣工通过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已完工程及其他工程的成品保护,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如有损坏,均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甲方:

  地址:

  电话:

  代理人: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地址:

  电话:

  代理人: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2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加工成品品名

  _____________货号:_____________面料:_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_尺码: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服装数量

  1、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

  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具体见下:材料名称数量质量:提供日期:_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_总金额:_____________

  第四条服装质量加工

  成品质量按甲方提供的样衣或工艺单执行,样衣由甲方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工艺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样衣或图片)、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生产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__________天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复,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在__2__内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39;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六条报酬

  1、加工单价:______________

  2、总金额(元):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包装方式

  内用______________,外用______________包装,包装费由_______________方承担。

  第八条服装交付

  1、交货地:_____________

  2、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服装验收

  1、验收期间:______________。

  2、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

  3、验收方式:产品按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

  5、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7、对于乙方返修后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验收标准再次检验,对于再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处理,并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中扣除不合格产品的成本价格。

  第十条定金预付货款

  (1)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双倍返还定金。

  (2)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预付款_______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第十一条报酬结算

  付款期限:甲方应于验收无误收货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

  第十二条留置权

  如甲方未支付价款,在双方没有例外约定时,乙方对完成的服装享有留置权。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发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偿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50%的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____日不领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时,乙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为外发加工总费用的'10%天。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8)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2、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3

  定作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揽方:

  签订时间:

  一、加工标的

  货物名称型号面料颜色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交货地点及期限

  交期:

  出口国:

  合计人民币(大写)按实际金额结算 单价含线 税 封箱带

  二、定作方提供材料(若定作方提供材料,则必须填写)

  材料质量数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额

  面料.里料一等按定单数量到位按实际排版单耗

  三、承揽方应当在收到定做人提供的材料后应立即组织人员依据行业标准进行检验,提出异议期限为7天;定作方委托承揽方采购面料、里料、辅料的,承揽方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责,应该得到定作方的书面确认方可开裁。

  四、加工物品的技术标准及质量以定作方指示书、确认样的要求为准。物品加工其他特别质量要求:按相应的出口产品的检验标准和SN/T1649 的标准验收。

  五、承揽方发现定作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3日内向定作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负责,定作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7日内答复。

  六、加工物品的包装按定作方的要求。

  七、未经定作方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擅自将合同所约定的定作任务或部分定作任务转移给第三方完成,否则将构成违约,定作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给定作方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八、承揽方负责将定作物品送至定作方指定的地点。(定做方自提)。

  九、承揽方应该在货物生产完成后、出运前组织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为客户最终确认样及确认意见标准。由于承揽方逾期交货、货物的`质量问题等原因引起的索赔和其他责任由承揽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索赔、因交货期推迟而引起的空运费等)。

  十一、付款方式:内部结算。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在加工制作期间,定做方有权随时进入承揽方的工作现场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

  2、双方对质量标准确认以封样为准,双方各保留封样,由承揽方无偿提供。

  3、若由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任务完成后,承揽方必须将剩余面料、二等衣服等送达到定作方指定地点。

  4、用料按定作方要求,超出不允许裁剪,按最省的排料。

  5、最终产品质量必须通过定作方验收,由于承揽方原因造成定作方二次加工、二次出运和退货索赔等一切损失均由承揽方承担。

  十三、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应承担因违约给非违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还应赔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十四、如有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定做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五、未尽事项双方协议解决。

  定做方:

  代表人:

  时 间:

  承揽方 :

  代表人 :

  时 间 :

加工承揽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中国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国籍:________

  乙方:____国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职务:________

  国籍:________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产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交货  乙方在合同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并负责运至________车站(经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___个月内将加工后的成品________套负责运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条来料数量与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____%的备损率;多供部分不计加工数量。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乙方特此同意确认。

  第四条加工数量与质量  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五条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在本合同订立时的________年为每套________币________元;合同订立第________年起的加工费双方另议,但不得低于每套____币____元;该加工费是依据合同订立时中国国内和国外劳务费用而确定的.,故在中国国内劳务费用水平有变化时,双方将另行议定。

  第六条付款方式  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运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产品前1个月,由乙方向甲方开立即期信用证,支付加工费。

  第七条运输与保险  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送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提请中国___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仲裁适用法律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条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在中国法律无明文规定时,适用国际通行的惯例。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费在内的全部应付费用时终止。

  第十一条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____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

  第十二条合同文本与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以中、____两国文字书就,两国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1.甲方为交付乙方产品而耗用的包装、辅料、运输及保险等项开支,在加工费以外收取,但这些费用不超过每套合同产品的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标准,或数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补足。

  第十四条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5

  定作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工程风口平台出铁场构件进行加工制作。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并履行合同约定。

  第一条 加工构件品名与价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制作某某高炉大修项目钢结构工程风口平台出铁场构件,乙方无权拒绝接受委托。

  二、本加工构件采用人工、辅材、机械等全包方式,包括工期、质量、安全等综合单价包干,完工后结算的承揽方式。

  三、加工单价:每吨壹仟元整人民币(¥:1000.00元人民币)

  四、加工构件综合单价已经包含了所有加工制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一次包定,不受市场物价波动和相关部门调价文件的影响。加工制作范围内不会再有额外费用支出。

  五、甲方防腐涂装分包单位将在制作场地进行构件的防腐涂装,本加工构件不含防腐涂装。乙方将免费提供构件机械翻身服务。

  六、本合同金额已包含乙方应承担的`税费和各种规费,乙方将提供发票。

  第二条 加工成品期限与交付

  一、加工期限为三十个日历天,根据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加工顺序和出厂时间,及时交付加工构件。具体交付日期将提前五天通知乙方。

  二、交付要求: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制作转换图进行生产,并确保所有图示状态的完整交付,同时配合完成防腐涂装。

  三、货物将会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由甲方负责卸货。

  第三条 加工材料供应与采购

  一、甲方将提供本加工构件所需的所有工程钢材,并负责将材料送至乙方指定地点,乙方需负责卸货工作。乙方应指定专人向甲方申领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提供的钢材数量应根据乙方编制的材料预算经过甲方审核后确定(板材损耗2%,型材损耗3%)。乙方有责任按照图纸要求组织排版套材下料,排版图必须经过甲方确认后才可进行下料切割,如有超供用料情况,甲方有权回收多余材料或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费用,扣除金额按市场废钢价计算;若因乙方原因导致超领用料或浪费材料,将按同期市场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额外收取5%的采管费用。

  二、乙方负责供应的材料:本加工构件的所有辅材、措施用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采用甲控乙供形式;所有材料必须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三、乙方采购的材料、构配件等必须具备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如未能提供合格证书,或经鉴定或试验确认为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等,甲方有权要求停止使用,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具有合格证书的材料、构配件等应按规定复验,其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应在48小时内清理出场。

  五、经甲方批准后,乙方可以使用材料代用,但需承担因使用代用材料而产生的费用。

  第四条 加工成品质量与验收

  一、根据设计施工图、修改图、转化图、变更通知、施工说明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乙方将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工程质量的规定,确保本加工构件的质量。

  二、质量等级:一次验收合格

  三、保修期限:保修壹年。

  四、甲方提供了一套加工图纸和加工技术说明资料,交付后将收回,乙方不得保留技术资料的复制品。技术资料必须按照甲方的标准程序记录整理,格式需采用甲方提供的表格格式。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6

  定作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揽方:签订时间:

  一、加工标的

  货物名称

  型号

  面料

  颜色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货地点及期限

  交期:

  出口国:

  合计人民币(大写)

  按实际金额结算 单价含线 税 封箱带

  二、定作方提供材料(若定作方提供材料,则必须填写)

  材料

  质量

  数量

  提供日期

  消耗定额

  面料.里料

  一等

  按定单数量

  到位

  按实际排版单耗

  三、承揽方应当在收到定做人提供的材料后应立即组织人员依据行业标准进行检验,提出异议期限为7天;定作方委托承揽方采购面料、里料、辅料的,承揽方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责,应该得到定作方的书面确认方可开裁。

  四、加工物品的技术标准及质量以定作方指示书、确认样的要求为准。物品加工其他特别质量要求:按相应的出口产品的检验标准和SN/T1649 的标准验收。

  五、承揽方发现定作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3日内向定作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负责,定作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7日内答复。

  六、加工物品的包装按定作方的要求。

  七、未经定作方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擅自将合同所约定的定作任务或部分定作任务转移给第三方完成,否则将构成违约,定作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给定作方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八、承揽方负责将定作物品送至定作方指定的地点。(定做方自提)。

  九、承揽方应该在货物生产完成后、出运前组织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为客户最终确认样及确认意见标准。由于承揽方逾期交货、货物的.质量问题等原因引起的索赔和其他责任由承揽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索赔、因交货期推迟而引起的空运费等)。

  十一、付款方式:内部结算。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在加工制作期间,定做方有权随时进入承揽方的工作现场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

  2、双方对质量标准确认以封样为准,双方各保留封样,由承揽方无偿提供。

  3、若由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任务完成后,承揽方必须将剩余面料、二等衣服等送达到定作方指定地点。

  4、用料按定作方要求,超出不允许裁剪,按最省的排料。

  5、最终产品质量必须通过定作方验收,由于承揽方原因造成定作方二次加工、二次出运和退货索赔等一切损失均由承揽方承担。

  十三、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应承担因违约给非违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还应赔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十四、如有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定做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定做方:

  代表人:

  时间:

  承揽方:

  代表人:

  时间:

加工承揽合同7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议,就有关承揽加工事宜,拟结本合同,以兹双方信守。

  一、 产品名称及加工数量。

  名称:不锈钢水泥焊接轨道板。

  数量:附加工图纸36份,按图纸数量要求加工。

  以上产品由甲方委托乙方才承揽加工。

  二、 相关事宜:

  1、甲方将提供所需原材料,供乙方在指定的加工场所进行加工。乙方必须按照产品图纸的要求进行加工,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技术文件中规定的要求。

  2、为了确保产品质量,甲方决定派遣质检代表跟踪乙方的加工过程,并及时解决任何质疑问题。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切削余料将由甲方负责回收处理。而产品出厂后的运输费用则由乙方承担。

  3、在产品交付前,甲方将委派代表按照图纸规定的要求进行全面验收,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如果产品在验收过程中被发现存在不合格问题,乙方将承担相应损失责任。

  4、 加工后的变形度由乙方按图纸要求校正。

  三、 时间要求:

  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后,甲方将会按计划提供所需原材料,乙方则在接收到全部原材料后的30天内完成产品加工任务。然而,如果双方出现无法预料或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原材料的提供和产品加工遇到困难,双方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共同商讨解决办法。

  四、 加工费用:

  该项目的总加工费用为__________万元,增值税务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约定不得在合同执行期间进行任何中途变更。

  五、 付款方式:

  在乙方完成产品交付后,甲方将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并将剩余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该保证金将在业主最终验收合格后的一个月内全部结清。若甲方违约,则需按照每日2%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 其他事宜:

  当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选择提请仲裁机构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解决。

  在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补充。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加工承揽合同8

  定作方:

  承揽方:

  经甲方委托,乙方承揽加工,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 加工成品:

  二、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三、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承揽方在接收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时,应当在下料之前对原材料进行严格检验,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进行调换或补齐。若在下料后才提出原料质量问题,导致定作方损失的,承揽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承揽方不得私自更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也不得在修理物品时擅自更换零部件。此外,原材料的消耗量每吨(件)成品不得超过双方约定的标准。

  2、提供原材料的一方应确保所提供的原材料符合定作方的.要求,并满足承揽工作的需要。

  四、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果承揽方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存在不合理之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则需要及时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

  2.受托方在接受委托工作时,如果定制方要求保密,应严格遵守保密要求,未经定制方许可不得保留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五、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如下约定计算: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验收前,承揽方应向定作方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相关质量证明。对于短期内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时,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更换。

  七、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 。

  2、交货地点:定作方工厂内

  八、包装要求

  1、成品按照包装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九、运输方式和费用承担:货物的运输将由承运方负责安排,运输费用将由承运方承担。

  十、费用结算

  结算时间:

  十一、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照实际质量进行价值补偿,可以适当减少酬金或价格;如定作方不同意利用,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承揽方承担赔偿责任。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4、定制物品逾期交付时,需要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逾期交付部分的总费用的%。

  5、未能交付定制品或无法完成工作的一方,应当支付相当于未能交付定制品或无法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给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如果由于保管不善导致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损坏或丢失,定作方应当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7、未经定作方许可,承揽方擅自更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承揽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若定作方要求重新制作或修理,承揽方应按要求执行,并承担因延迟交付而产生的责任。

  十二、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所订购的产品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包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其它约定

  1、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定作方所在地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有任何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

  甲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9

  定做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组成及内容

  1.1本合同规定,委托方将加工任务交给承揽方后,所有制成品均归定做方所有,包括与之相关的一切法律行为。

  1.2本合同涉及的原材料、包装材料、加工成品种类、数量、交货期、交货地、加工费用以及支付日期和方式等具体事项,均按照经承揽方确认的定做方采购单、发票或其他书面约定进行,并列入本合同附件。如有未尽事宜需双方协商补充,可另行签署协议书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同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也将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工成品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仅限于委托承揽方加工目前及未来可批量生产的产品。对于非可批量生产的产品需另行商议。

  三、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3.1双方约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为产品检验的合格标准,若经检验后发现产品质量低于该标准,定做方有权拒收。

  3.2承揽方需为每单件产品提________________品合格证。如果国家或者行业标准有另行规定,以相应的标准为准,承揽方应提供完整的成品以及相关的资料文件。

  四、订单确认

  4.1定做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或者快递给承揽方。

  4.2承揽方收到定做方订单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________________天内交货。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________________套以上。

  4.3定做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承揽方不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4定做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订单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包装要求

  5.1双方确认产品订单后,定做方应在确认日起的10天内向承揽方支付订单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剩余70%应在定做方验收货物后的7天内付清给承揽方。

  5.2产品包装要求:采用承揽方的中性包装,并加印定做方的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联系方式等,具体的包装,以具体的订单要求为准。

  六、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6.1承揽方与定做方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以保证生产和质量的稳定性。定做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应及时对原材料进行检验,若不符合要求,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在修理物品时,不得擅自更换原材料或偷换零部件,以免影响产品的使用效果和质量。

  6.2若是由承揽方提供原材料,其必须按照合同规定使用并接受订购方的检验。如果承揽方故意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原材料导致订购产品质量不达标,订购方有权要求返工、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七、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7.1当承揽方在按照定做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时,如果发现所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该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如果承揽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收到回复,有权暂停工作,并及时告知定做方。由于此举造成的任何损失,应由定做方负责赔偿。

  7.2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7.4承包方应根据定制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如有任何变更,承包方需及时通知定制方并等待其认可后再进行生产。所有生产均需按照订单要求进行,确保产品质量和交期符合双方约定。

  八、价款

  按照具体的订货单进行价款结算。

  九、验收标准和方法

  9.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以及国家和行业强制要求的报告。

  9.3每批产品,定做方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如不符合样品的产品,定做方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9.4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

  9.5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十、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0.1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10.2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

  十一、包装、运输及费用

  11.1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11.2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11.3承揽方对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对承揽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________________费,由承揽方负担。

  十二、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若有)

  承揽方应按照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准确的资料性文件,确保其与实际进口料件相符(包括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若因承揽方提供的不准确信息导致定做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任何支出费用损失,承揽方应全额承担责任。

  十三、保密条款

  13.1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________________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未经定制方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制方产品或印有定制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自身或与自身相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

  13.3未经定制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制方产品或印有定制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在任何形式的展示活动中展示或宣传。

  13.4定做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13.11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给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

  13.12定做方和承揽方在生产订单过程中共同研发的成果和技术秘密应归属于定做方的所有权,未经定做方允许,承揽方不得擅自使用。

  13.14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

  十四、违约责任

  14.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

  14.2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3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

  14.4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14.5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14.7如果定制的物品因为异地交付不符合合同规定,暂时由定制方代为保管,那么定制方应该支付实际的保管和保养费用。

  14.8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14.9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10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4.11承揽方在制作或修理物时,未经定做方同意擅自更换原材料或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绝收货。如果因此造成定做方损失,承揽方应当对其进行赔偿。如果定做方要求重新制作或修理,承揽方应该遵守要求,并承担由于延迟交货而产生的责任。

  十五、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履行,相应责任免除。

  十六、合同解除

  16.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16.2如承揽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________________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所收定做方款项应如数退还,如________________日内不能退还,承揽方还应在确定还款之日起每日________________向定做方加付迟延付款违约金。

  十七、纠纷的处理

  对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_______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做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10

  法定代表人:

  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组成及内容

  1.1经定制方委托承揽方承接加工任务并完成后,所有成品将全数交付给定制方,同时产生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各方确认以下内容作为定制方采购单的附件,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的具体品种和数量、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加工费用金额、支付日期和支付方式。若本合同未涵盖的事项需要补充条款,双方将另附协议书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已经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也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工成品

  2.1双方一致同意,依约向承揽方委托定制加工目前和未来可批量生产的产品。对于除可批量生产产品之外的其他需求,双方将进行进一步协商并达成一致。

  三、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3.1根据双方约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仅当产品符合该标准时,定做方有权接收。

  3.2受托方需为每个产品提供合格证明。如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另外规定,应以相应标准为准。受托方须提供完整成品及相关资料文件。

  四、订单确认

  4.1 定做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或者快递给承揽方。

  4.2承揽方应在收到定做方订单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和交货数量。一般情况下,承揽方将在_____天内完成交货。大宗订单是指订购数量达到_____套以上的单品,而特殊产品则是指非承揽方正常产品(指定做方对承揽方原有产品没有进行任何改动)以及新产品,对于这类产品的交货期将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3定制订单必须由指定订货负责人签署或加盖定制方公司公章以生效,否则承揽方将不承认该订单的有效性。

  4.4 定做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订单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包装要求

  5.1双方确认后,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生效,订单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定做方需支付该订单总额的____%作为预付款给承揽方,并在定做方验收货物后的____天内将余下____%付清给承揽方。

  5.2 产品包装要求:采用承揽方的中性包装,并加印定做方的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联系方式等,具体的包装,以具体的订单要求为准。

  六、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6.1(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

  6.2 (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七、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7.1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

  7.2 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7.4双方合作,承揽方负责提供图纸和技术资料用于生产。如果图纸和技术资料有任何变更,承揽方应及时通知定做方,并经定做方认可后方可按照订单要求进行生产。

  八、价款

  按照具体的订货单进行价款结算。

  九、验收标准和方法

  9.1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需要进行产品检测的承揽方必须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同时还需要提供符合国家和行业强制要求的报告。

  9.3每次订购产品,定制方将依据双方认可的样品作为验收标准。如果有产品与样品不符,定制方会通知承揽方,并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9.4定制方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期限对承揽方完成的工作进行验收。在验收前,承揽方应向定制方提交所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于一些难以在短期内检验出质量缺陷的.定制物品或项目,应由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规定保修期限。在保修期内如果出现问题,除非是由于定制方的错误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导致质量问题,否则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9.5当事人双方在对委托的定制物品和项目质量进行检验时发生争议,可以寻求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相应的检验证明。

  十、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0.1履行定做物的交付期限应遵循合同约定。如果任何一方希望提前或延后交付定做物品,必须事先与对方协商,并按照协议执行。

  10.2交付定制物日期计算:若由承揽方使用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制物,以定制方接收并戳记的日期为准;若委托运输部门进行运输,以承运部门签发戳记的日期为准;若定制方选择自行提取定制物,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制物通知时,必须给予定制方足够的途中时间;若双方有其他约定,按照约定的方法计算。

  十一、包装、运输及费用

  11.1 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11.2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11.3由于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所需材料,并且承揽方负责将加工制成品运送给定做方,因此承揽方需要承担运输和保险费用。

  十二、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若有)

  加工贸易手册由定做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承揽方向定做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

  十三、保密条款

  13.1 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未经定做方的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的产品或带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其自身或与承揽方相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材料中。

  13.3 未经定做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

  13.4 定做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13.5我方同意对所有委托方提供的保密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图纸、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价格和其他信息。即使在委托方负有责任的情况下,也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上述信息。

  13.6承揽方同意采取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措施,对存储在计算机中的数据进行保护,以防止任何第三方从外部轻易获取到上述数据。

  13.7 双方同意定做方提供的包括工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均在上述义务的范围内。

  13.8承揽方同意在定做方要求返还上述的样品和文件时,承揽方立即返还。即使定做方在这期间与承揽方有关系,但承揽方也无权保留。

  13.9承包方未经定制方事先书面同意,不能自行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加工产品,也不能使用上述任何(但不限于)数据、图表、原材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

  13.10我们必须非常谨慎地处理专门为生产目的发送的样品,并且不应该让任何第三方轻易获取。只有在执行订单所必需时,才可以使用照片、扫描或其他光学记录方式。无论如何,将上述物品转交给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一旦订单完成,这些样品应立即归还给定制方,不需要任何要求。

  13.11 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给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

  13.12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制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成果以及相关的技术秘密应当归属于定制方的完全所有权。除非获得定制方的许可,承揽方不得擅自使用这些成果和技术秘密。

  13.13为确保订单的顺利生产,双方同意以书面声明约束所有与订单生产相关的事项,并要求其任何员工遵守上述合同条款。

  13.14 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

  十四、违约责任

  14.1如果定做方未按照合同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定制物品或完成工作,而定做方同意使用这些不合格的物品或工作成果,那么应该根据实际质量来确定价格,并相应减少酬金或价款;如果定做方不同意使用这些不合格的物品或工作成果,那么承揽方应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因交付延迟造成的责任;如果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然不符合合同规定,那么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需要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4.2当承揽方交付定制物品或完成工作数量少于合同规定时,定制方仍然需要的部分应按比例进行补齐,并且逾期交付的部分需要根据逾期情况进行处理。对于少交或迟交的部分,如果定制方不再需要,承揽方应该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14.3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

  14.4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

  14.5 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14.6若无法按时交付定制物品或无法完成工作,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应为无法交付定制物品或未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30%,或者是酬金总额的20%~60%。

  14.7当定制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暂由定制方代为保管时,应偿付定制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用。

  14.8 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14.9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10如未按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时间对定制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及时通知定制方更换或补充,责任应由承揽方承担,包括工作质量和数量方面的责任。

  14.11 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4.12如若承揽方违背上述保密义务,其应负责赔偿定制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并额外支付合同标的金额20%的违约金。

  十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合同解除

  16.1本协议生效后,除非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未经授权擅自更改或解除。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进行合同的更改或解除。然而,提出变更或解除请求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后的24小时内立即通知对方,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合同变更或解除手续。

  16.2如承揽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_____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所收定做方款项应如数退还,如_____日内不能退还。

  十七、纠纷的处理

  对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_______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终止。在协议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若协议中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并制定补充规定,该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做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地址:

  电话: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揽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地址:

  电话: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11

  定作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家具产品,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详见附件1)

  第二条产品技术、质量要求:产品质量、款式、尺寸、材料、内部结构及技术要求等,按照双方签字认可的设计图纸、乙方提供的存放于甲方封存样品及同行业相关规定为准。乙方必须在加工前向甲方提供中纤板的合格甲醛检测报告,做成成品后,需再次向甲方提供合格的'甲醛检测报告;做油漆后成品需打样;抽屉与柜体之间的缝隙不得超过2mm;严格按照图纸所示的木纹方向施工;漆膜表面光亮平滑,家具漆表面厚度一致,漆面饱和、干净、无颗粒、无气泡、起泡开裂等现象;木纹接口均采用横纹平接方式;家具均制作成整体式,不能采用拼接组合方式;家具板材材质密度为,环保等级为

  第三条交货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如甲方推迟付款,交货时间顺延)

  第四条交货时间及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日交货(或交货时间详见附件)。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为: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

  2.预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在两日内,先预付总金额的_____%;即_____元;

  3.白坯产品完工后,付至合同总金额_____%,计:___________万元作为合同进度款。

  4.成品后验收合格付至总金额的_____,计:

  5.安装完毕后经业主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金额_____,计:

  质保金_____,质保期_____年。

  6.门边线条25元/米,按实际收货结算。付款方式:满5万结一次。

  第六条验收:

  1.甲方应于乙方安装完毕后在安装现场进行验收,并将结果通知乙方,如交货期届满,甲方未能及时收货,乙方可适当收取一定的保管费用。

  2.如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

  3.如逾期验收则视为质量合格(注:安装完毕七日内验收)。

  4.如乙方生产的产品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特别条款:

  1.货物运输由_____方负责,运费由方承担;搬运费由_____方承担,产品安装由方负责;

  2.甲方未按期支付进度款、(交)提货期限顺延;

  3.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要求取消部分或全部取消已订之货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适合安装作业的现场、供电、清洁环境、运货通道。安装期间,甲方应确保家具不因乙方以外的因素而致污损、灭失。

  5、乙方在现场安装作业时,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则双倍返还预付款;

  2.甲方违,则不退还预付款,而因此给乙方造成之其损失亦全额赔偿;如不能再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支付乙方应付货款,乙方有权从甲方货物现场撤出所有产品,直至甲方支付应付所有货款为止;

  3.乙方不能按时交货,按照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

  作为违约金,若该项违约金不足本条第一款金额,按第一款承担违约金。

  4.若因乙方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如人工费、搬运费、工期延误等,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法律效力: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持一份;

  3、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政治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则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加工图纸必须由甲方现场代表李翔,乙方代表殷本建双方签字,每次办理货款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合格的发票。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12

  定做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组成及内容

  1、本合同规范由定做方委托承揽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2、本合同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的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以及支付方式等,均按照经承揽方确认的定做方采购单、发票或其他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有双方未尽事宜需补充的条款,应另行附协议书并视为合同附件。同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也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工成品

  定做方和承揽方一致同意,只能向承揽方委托加工承揽方目前和将来的可批量生产的产品,可批量生产之外的产品,双方另行协商。

  三、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1、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为检验合格的标准,经检验,定做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2、承揽方需为每单件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如果国家或者行业标准有另行规定,以相应的标准为准,承揽方应提供完整的成品以及相关的资料文件。

  四、订单确认

  1、定做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或者快递给承揽方。

  2、承揽方收到定做方订单在_____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_____天内交货。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_____套以上。

  3、定做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承揽方不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定做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订单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包装要求

  1、定做方所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经双方确认日起____天内,定做方首付该订单总额的____%给承揽方作为预付款,余下____%在定做方验收货物后____天内付清给承揽方。

  2、产品包装要求:采用承揽方的中性包装,并加印定做方的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联系方式等,具体的包装,以具体的订单要求为准。

  六、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

  2、(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七、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在承揽方按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若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立即告知定做方。定做方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若承揽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得答复,则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应由定做方承担赔偿责任。

  2、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3、承揽方应根据定做方的需求,提供符合要求的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生产。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图纸和技术资料存在变更情况,承揽方应及时通知定做方并提出修改意见,经定做方确认后方可按照订单生产。这样可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满足定做方的需求。

  八、价款

  按照具体的订货单进行价款结算。

  九、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以及国家和行业强制要求的报告。

  3、每批产品,定做方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如不符合样品的产品,定做方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4、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5、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十、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合同中规定了交付定做品的期限,双方应该按照约定履行。若有一方需要提前或延期交付定做品,应提前与对方协商并达成一致,遵照协议执行。

  2、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

  十一、包装、运输及费用

  1、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2、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3、承揽方对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对承揽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承揽方负担。

  十二、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若有)

  承揽方应根据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提供正确的资料性文件,确保其与实际进口料件相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如果因为承揽方提供的错误资料导致定做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任何费用损失,承揽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十三、保密条款

  1、在合同履行期间,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展示给任何第三方,除非经过定做方事先书面同意。

  2、承揽方未经定做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承揽方自身或与承揽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

  3、未经定制方事先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得在任何展览会或展览活动中展示、展览或推销任何带有定制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

  4、定做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5、承揽方同意对所有定做方口头或书面的披露或提交给承揽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价格和其他信息。即使定做方对承揽方有责任。

  6、承揽方同意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保护存在计算机中的数据,以避免任何第三方从外部轻易地得到上述数据。

  7、双方同意定做方提供的包括工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均在上述义务的范围内。

  8、承揽方同意在定做方要求返还上述的样品和文件时,承揽方立即返还。即使定做方在这期间与承揽方有关系,但承揽方也无权保留。

  9、所有相关数据、图表、材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及其他信息,未经定制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自行使用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用于为第三方加工产品。

  10、应非常小心地对待专门为生产所发送的样品,同时不能够让任何第三方轻易地得到。只有当执行定单所需时才能使用照片、扫描或者其他光学记录等。无论如何,将上述物品转给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执行完订单后,上述样品应无需要求立即返还给定做方。

  11、承揽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同意,在收到样品、文件或摘录或零件时,不会将其用于任何第三方或自身市场生产制造。

  12、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做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结果和其技术秘密应为定做方的无限制的财产,未经允许,承揽方不得使用。

  13、定制方同意以书面声明的形式对订单生产相关的一切事宜和其所有员工遵守合同条款进行约束。

  14、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

  十四、违约责任

  1、如果承揽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定制品或工作,定制方可以选择接受并按照实际质量支付相应费用,或者要求承揽方进行修整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如果修整或更换后仍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则定制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损失将由承揽方承担。

  2、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如果承包方未按照合同规定包装定制的物品,导致需要进行返修或重新包装,承包方应当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如果定制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那么承包方应该赔偿定制方低于合格包装物价值的部分。如果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导致定制物损坏或丢失,那么承包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如有逾期交付定制物品(包括修复、更换、补交等),需向定制方支付违约金。若合同中未有具体规定,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规定,按逾期部分价款总额计算违约金。如以酬金计算,则每日违约金应为逾期部分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违约金总额为____元。

  5、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6、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7、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8、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9、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0、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1、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2、承揽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当赔偿定做方的所有损失,并加付合同标的额的20%的违约金。

  十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合同解除

  1、双方签订合同后,应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私自更改或解除。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应协商解决并达成一致意见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变更或解除申请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等事件后的24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办理相关手续。

  2、如承揽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_____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所收定做方款项应如数退还,如_____日内不能退还,承揽方还应在确定还款之日起每日_____向定做方加付迟延付款违约金。

  十七、纠纷的处理

  对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_______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做方: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13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九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订

加工承揽合同14

  定作方(甲方):_____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__

  甲方是一家在北京市合法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专注于生产和经营加工部件。

  乙方是一家合法注册的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包括承揽加工,具备相关资质和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如下产品: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原材料提供:

  1、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为:规格为:数量为:提供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甲方交付原材料给乙方后,乙方应当在接收次日内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原材料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要求更换或补充。

  3、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为:规格为:数量为:提供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乙方应当将所提供的原材料交由甲方检验。甲方应在乙方通知的次日前进行进行检验,并将确认情况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日内予以补正。

  三、技术资料及图纸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将技朮资料及图纸交付乙方。

  2、甲方应在交付技术资料及图纸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要求乙方进行检验。若乙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

  3、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甲方。

  4、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及图纸后,应在次日进行检验。如发现图纸与约定不符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立即通知乙方,并要求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的两日内进行修改。

  四、质量要求:

  1、乙方加工产品应当符合标准。

  2、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质量要求和图纸制作规格样品。双方代表将在制作完成后当面封存样品,并将其作为验收的依据。

  五、加工成品验收:

  1、加工完成后,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产品验收。甲方收到通知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根据合同约定,验收将按照质量要求、图纸和封存样品为标准进行。数量方面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3、乙方加工成品经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正或重新加工;如果造成了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在收到加工成品后,如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理或重做。如果由此造成了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加工成品交付:

  1、乙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所有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仓库,具体地址为。如果甲方要求产品送至北京市以外的地点,乙方需承担因此而增加的`费用。

  2、双方如需提前或推迟交货时间,应在提前与对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协议,双方按照协议执行。

  3、实际交付日期,乙方自行送达的,以甲方在乙方送货单上或承运单位货运单据上签收的日期为准。

  4、如果乙方交付的加工成品数量超过约定数量,但甲方认可超出部分,则超出部分的报酬将按照超出数量的比例支付。

  七、报酬及支付:

  1、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加工报酬为:每件____________元(或总报酬____________元)

  2、报酬的支付采取以下方式

  甲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人民币____金额________元,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人民币____金额________元,剩余款项应在乙方交付商品/服务之日起七日内支付清楚。乙方每次收款时应当及时提供发票给付甲方,发票将作为双方结算的凭证。

  甲方于乙方每交付件时给付甲方____________元,乙方于收款时向甲方出具收据。收据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收据载明款额累计达到____________元,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同时收回相应款额的收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承揽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承揽方)

  根据甲乙双方的共同意愿,就涉及承揽加工事项达成协议,拟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信守。

  一、产品名称及加工数量。

  名称:不锈钢水泥焊接轨道板。

  数量:附加工图纸36份,按图纸数量要求加工。

  以上产品由甲方委托乙方才承揽加工。

  二、相关事宜:

  1、由甲方提供相应产品的原材料至乙方指定加工场所。乙方按产品图纸规定要求进行加工,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技术文件规定要求。

  2、甲方委派质检代表跟踪乙方加工过程并及时解决质量问题。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切削余料由甲方负责回收。产品出厂时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适当的运输工具和司机,乙方负责支付油料费用和搬运费用。

  3、产品出厂前由甲方委派代表按图纸规定要求全面验收,其不合格损失由乙方承担。

  4、加工后的变形度由乙方按图纸要求校正。

  三、时间要求:

  甲方提供原材料后,乙方承诺在3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加工合同。双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到材料提供及加工进度,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共同协商解决。

  四、加工费用:

  该项目的总合同加工费用为______万元,增值税由甲方承担,双方不得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擅自变更。

  五、付款方式:

  乙方交付产品后,甲方一次性付款,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至业主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全部付清余额,如甲方违约,则按日向乙方支付2%的违约金。

  六、其他事宜: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选择提交____仲裁机构解决。

  双方可就合同中未尽事宜进行协商补充。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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