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合作的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主播合作的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播合作的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外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坦诚协商,就甲方“________”的建设项目投中小企业融资合作事宜,达成共识如下:
一、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暂定)
二、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三、项目总投资_____________万美元,注册资本___________万美元,甲方投资_______________万美元,乙方投资___________万美元。
四、甲方建设项目需提供的投中小企业融资总额约为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
五、甲,乙双方拟共同成立合作公司,乙方拟以现汇作为合作条件;甲方拟以项目的土地,固定资产和未来收益作为合作条件。乙方所提供的建设资金分批进入中外合作公司的外汇账户后,使用期为15年,前3年为建设期,建设期内免本息。从第4年底开始,甲方每年按12%的保底利润支付乙方红利,连续12年,到期不再还本息。
六、使乙方所提供的资金安全进入和汇出,双方就成立“中外合作公司”,设立“外汇账户”。
七、乙方负责提供申办合作公司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甲方负责在当地办理申报,立项,注册等一切相关手续。双方保证提供给对方的材料是完整的',真实的,有效的。
八、甲方企事业用于抵押的企业的资产及建设项目,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之规定,需项目担保,作为与乙方的引资条件,若由于任何不确定因素造成不能按时将利润支付给澳方的,乙方有权接管合作项目的经营权,直至收回投资后,将项目的经营权归还甲方。
九、甲方建设项目的未来收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合作法规定由双方认可的评估或谁机构进行分析评定和投资风险的估算后,作为乙方风险投资的依据。
十、中外合作公司成立后,乙方不参与今后合作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也不承担合作公司的所有法律与经济责任,只负责提供资金的监督使用和调配。合作期满后,乙方无条件退出,合作公司及全部甲方所有。
十一、甲,乙双方在引资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关前期动作费用,境内部分由甲方垫付,境外部分由乙方承担。
十二、由此合作意向书所涉及的甲方与第三摩肩接踵经济关系及连带责任关系,均与乙方无关。
十三、乙方资金到位同时,按实际到位资金的_______%,甲方支付第三方______一次性中小企业融资咨询服务费用。
十四、本合作意向书,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确认。
十五、本合作意向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中方:________外方: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主播合作的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以下简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由甲乙双方方会谈共同出资、共同进行电商直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投资额
1.甲方和乙方进行电商直播项目合作,甲方、乙方共同负责投资、短视频制作、推广、运营、培训、打造直播工作室、主播带货等工作。
2.设立甲乙双方共管资金账户(账户名称: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
3.该项目运营费用由甲方、乙方共同承担,甲方出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股权占比为75%,乙方出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股权占比为25%,后期若需增加投资,甲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增加或一方增加出资后另一方按照相应比例稀释出资占比。
第二条合作时间和利润分享
1.双方合作时间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作期限届满,双方若继续合作的,双方须于合同届满前30天内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协议。
2.甲乙双方对该项目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3.甲方、乙方对运营该项目所产生的净利润(该净利润为除去税收、推广成本等开支及弥补上月亏损外的费用)进行分配。甲乙双方对每月净利润进行分配,甲方的分配额为75%,乙方的分配份额为25%。项目利润的结算周期为一个月,于次月5日前对上月利润进行分配。
4.若对合作项目进行月核算亏损的,甲乙双方不分红。
第三条事务执行
1.甲乙双方共同执行合作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直播带货、短视频制作、推广、运营、培训、打造直播工作室的运营管理工作,行使管理运营的相应义务。
2.甲乙双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
3.一方可以对另一方执行合作事务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提出异议。
4.甲乙双方只能在本项目下进行合作,不得与项目之外的其他第三方合作。
5.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必须配合项目的各项要求,服从项目安排。
6.一方的表演、言词、行为以及上传的图片等都应遵守法律法规及项目要求,保证不涉黄、不涉赌,不涉及发表反党反政府的言论或做出侮辱诋毁党和国家行为等政治问题、不欺骗用户,不挂录像、不双开外站,否则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要求违约方承担一切损失。
7.一方有义务为项目提供的平台发展出谋划策,维护合作项目的声誉与利益,股东双方承诺不作任何有损项目的利益及名誉的行为,否则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一切损失。
第四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合作的财产;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侵吞、隐瞒或转移甲乙双方的合作收入或预期可得收入。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合作项目的利润挪用至其他地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员工工资、税收投资等。
4.该项目终止时,对清算后所产生的利润按各甲乙双方的利润分配比例进行分配,对清算后所产生的所产生的债务按各甲乙双方的利润分配比例进行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一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项目损失时,违约方应赔偿对守约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任何一方均应对其获得对方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和其他保密资料予以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因任何一方未能履行保密义务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一方未经另一方允许到其他平台进行直播或与他人进行相同或类似合作,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全部损失。
4.一方在合作期内提前终止本协议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基于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5.任何一方出现上述约定事项的之外的违约行为的,违约方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在七(7)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守约方有权自知道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向违约方发送要求其纠正违约的书面通知。如违约方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满15天或自收到守约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7日仍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仍不履行其义务的,守约方除有权得到因此所受到的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外,亦有权以书面通知违约方的方式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知识产权
在合作期间所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演艺活动视频、音频,及与演艺事务相关的任何文字等)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网络信息传播权等知识产权以及相关的一切衍生权利)、所有权及相关权益,均由双方共同享有,双方均有权对上述所有成果进行改编、推广、宣传。协议期内及协议期满后,双方有权以任何方式使用上述所有成果并享有相应的收益。
第七条免责条款
因国家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意外事件影响各方不能政策履行本协议约定,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由于非人为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影响到本协议书的执行,如:战争、自然灾害、国家政策调整、大规模疫情,则双方免责,不视为违约。如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中止的,待情况消除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顺延合同履行期限,继续履行合同。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仍不能得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以诉讼解决争议。
3.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等因解决争议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的补充协议、附件、说明、解释均属于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本合同相关其他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自当事各方盖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壹式贰份,各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签署。
(以下无合同正文条款)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播合作的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作协议,具体合作事宜如下:
一、定义解释
1.1甲方:即____________传媒工作室,可从事录音制作服务、多媒体设计服务等,甲方仅利用第三方直播平台对乙方进行直播业务指导、培训,为其提供推广,并为其提供直播场所及设备,但并不提供直播平台。
1.2乙方:即主播,与甲方充分沟通后,阅读本协议并接受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直播指导服务利用第三方平台进行从事娱乐工作的自然人主体。
1.3主播事业:乙方参与所有游戏或娱乐的线上、线下直播或表演之一的相关事务,以及涉及乙方之名誉、姓名、肖像、表演、著作权和邻接权之一切相关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3.1参与游戏/娱乐表演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直播、文艺演出、视频制作上传等);
1.3.2创作、表演作品,或参与录音制品的录制;
1.3.3主播的电商开展、广告承接、商业代言及主播周边;
1.3.4参与媒体及互联网节目的录制或现场直播、接受采访及相关行为;
1.3.5其他可能发生的商业行为。
1.4姓名:指乙方的真实姓名、昵称、艺名、粉丝为其取的名称和代号等。
1.5录音作品:指本协议有效期间内由乙方所直播及参与录制之所有录音作品。
1.6视听作品:指本协议有效期内由乙方所直播及参与录制之所有录影视听作品。
1.7素材及成品:指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直播演艺活动所产生之所有素材及成品,如主播艺名、肖像、图像、传记材料等。
二、合作方式
2.1甲方为乙方提供直播所需的专业设备及场地,直播技能培训,名气推广、安排线下活动等。
2.2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主播事业。
三、合作内容
3.1甲乙方双经充分沟通,一致同意甲方在全世界范围内负责乙方的直播、演艺、名气推广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3.1.1互联网演艺:指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开发和运营的一切演艺活动;
3.1.2线下活动:指由乙方参与的和演艺有关的所有商业的或非商业的各种活动;
3.1.3商务活动:指与乙方形象有关的所有商业或非商业的各种活动;
3.1.4主播周边:指乙方所有其他出版物及所有因其主播事业开发和衍生出的周边产品。
3.2合作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资源及名气推广,为乙方提供主播事业方面的规划等。
四、合作期限
4.1合作期限:本协议合作期限为年,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4.2合作期满,若甲乙双方未就续约事宜达成一致,则协议终止。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5.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服务资源,享用甲方提供的直播设备。甲方根据运营的`安排,将为乙方进行名气推广。
5.2甲方将优先选择与乙方就各项具体合作签订线下合作协议。为提升乙方知名度和影响力,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授权、许可、合作经营等方式,转让给本协议外的其他合作方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乙方将予以配合和服从。
5.3乙方同意,此协议的签署意味着乙方授权甲方在全球范围内为乙方接洽、安排、策划主播相关事务。乙方承诺尽最大能力,以专业、守时、敬业的工作态度,积极投入到甲方安排的各项演艺及商业活动中,并积极配合甲方发起的各类活动。
5.4乙方承诺积极维护甲方形象,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形象或损坏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不得通过任何渠道(包括且不限于网站、博客、微博、微信、QQ聊天群、玩家聚会等)发布不利于甲方的言论,不得直接或间接唆使、引诱或鼓励任何甲方员工、合作伙伴、用户、代理人、主播终止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原有的合作关系。
5.5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实际需要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资料,并保证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乙方保证其有能力签署、履行本协议。
5.6乙方在使用第三方平台直播、发布视频时,应当注意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利用网站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甲方应当予以监督。如果乙方利用本协议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乙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乙方应对违反本条规定所引起的问题及产生的影响、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5.7甲方有权享有乙方姓名、声音、形象以及由此衍生的相关权利之使用权和经纪权,并有权在自身活动或者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授权合作方使用乙方的姓名、声音、形象及相关衍生权利。
5.8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危险、暴力以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要求和活动。乙方有权拒绝色情、暴力、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要求及工作。
5.9乙方不能私自在非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方平台进行直播、发布短视屏等相关事务。
5.10甲方在开始合作后前个月每月为乙方提供人民币元作为补助。
5.11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在合作期内每天需直播平均4个小时,积极参加甲方为乙方安排的各种线上、线下活动,若乙方经常不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12乙方在合作期内进行互联网主播事业产生的一切互联网主播事业收入,由甲方为乙方安排的线下演艺、商务经纪、主播周边等其他商业演艺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如有),双方一致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分配:
5.13.1上述收入的30%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推介乙方在主播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预备金;
5.13.2上述收入的40%由乙方获取;
5.13.3上述收入的30%用于乙方的服装、化妆、摄影、及宣传广告费用,该笔款项由甲方负责管理。
六、权利归属
6.1表演者相关
6.1.2录音录像制品的邻接权归甲方。
6.2乙方进行网络直播及解说所产生的视频内容及衍生作品在中国及海外地区的知识产权均归甲乙双方共有,合作期满后甲方有权继续使用,并无需为此另外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乙方将直播素材及成品或衍生作品发布或授权给第三方使用所得收益亦为双方共有。
6.3乙方在本协议存续期间参与的商业活动中产生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视频、音频、新闻、采访、文字、肖像等)在中国及海外地区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有,合作期满后甲方有权继续使用,并无需为此另外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乙方将上述作品发布或者授权第三方使用所获得的收益由甲乙双方共有。
6.4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现实姓名、肖像和形象以及在第三方直播平台上使用过的艺名、昵称等与乙方个人直接相关的虚拟形象作商业用途、申请注册商标或作为素材进行再创作并获取收益,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许可和向乙方额外支付费用。
七、保密条款
7.1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合作事项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甲方雇员酬劳或主播收益及分配及其他商业秘密)均应保守秘密;非经披露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保密信息。
7.2本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备忘录、双方往来邮件及聊天记录等内容,甲、乙双方及其他各方人员的报酬收入、以及甲方为乙方安排的所有计划、项目及日程,均应保密,在甲方未向公众披露时,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7.3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权利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权利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7.4保密期限为永久,除非相关保密信息进入公共领域或披露方自行公开。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欲对合作期限、合作内容、费用等协议内容或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的,应与对方协商一致并签定补充协议进行确定。
8.2合作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本协议约定业务的终止,或者乙方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该协议,仅需书面通知乙方。
8.3因自然灾害、战争、动乱、国家政策变动等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造成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自动终止,任何一方均不因此而承担责任。
九、违约责任
9.1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9.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2.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隐瞒在签署本协议前签署过其他同性质合作协议导致与本协议冲突的;
9.2.2乙方擅自在非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直播平台开展网络直播活动的,经甲方书面函告后仍不改正的;
9.2.3乙方签署本协议时,填写或提供的信息虚假或者违反本协议保证、承诺;
9.2.4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合作协议后不得再和与甲方类似主体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3甲方胁迫乙方从事违法或有损于乙方人身安全、人格、名誉的演出活动,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9.4合作期内,如乙方违约,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9.4.1所有第三方直播平台、短视频平台的粉丝数量乘以______元;
9.4.2所有已发布的短视频数量乘以100元;
9.4.3直播期间每日的平均收入乘以直播天数;
9.4.4退还培训费用及甲方前期补贴。
十、争议解决
10.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在本协议达成的原则基础上以补充条款的方式明确,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2因本协议引起的相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各方同意将纠纷提交至合同签订地,即恩施市人民法院解决。
10.3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协议目的进行。
10.4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十一、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捺印/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
主播合作的合同4
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事项
1、合作内容:由乙方策划、甲方组织提供产品在抖音、快手平台的直播活动,乙方委派合作主播为甲方提供产品推广活动。
2、合作期间,乙方安排主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主播直播间内为甲方提供的产品进行推广服务,具体产品详情请见本条款第3项。
3、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销售“保量”服务以周期内完成,计时以第一次开播时间为准,若乙方在款项到账、样品到达后内未安排主播排期,则需退回甲方全部前置金额,乙方需按照甲方实际投入金额(前置费用元)为甲方100%完成带货推广任务,如到期未100%完成指标,则应在到期后的30个工作日内按照实际销售比例退还甲方相应投入费用,退款至甲方指定账户。合作期内甲方需为乙方提供“保价”服务,即乙方推广商品的`实际销售金额,含优惠价格(不仅限于优惠价)应保持约定价格,“保价”产品应以附页方式附于本协议末(附一)
4、乙方在为甲方进行直播带货若超出原定“保量计划”,则超出部分的佣金应为结算,超出平台结算部分应统计后对公打款结算。
5、乙方在合作期内若未能完成甲方的销售任务,则由乙方按照计划完成销售额与实际完成销售额的比例向甲方赔偿。
第二条费用及支付
1、合作模式:前置费用+佣金(超出保量部分为佣金)
2、直播前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__元前置费用(含税)。佣金具体结算时间以直播后平台结算时间为准。
3、直播服务期间超出保量计划范围内销售额,佣金升至,超出平台结算部分应统计出数据后对公打款。
4、本协议签署后的3个工作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中一次性支付全额服务费用,即人民币为__元(大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服务费后向甲方开具相应类目的3个点增值税专用发票。
乙方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主播合作的合同5
甲方:
地址:
法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抖音ID:
联系人:
联络电话:
鉴于:
甲方是一家资深的文化传媒公司,能够为艺人提供公平、平等的发展前景,并拥有丰富的互联网娱乐平台资源及互联网内容策划包装经验;
乙方拥有具有良好的演艺才能和艺术天赋方面的艺人,为提升艺人自身演艺水平和知名度,有意愿通过甲方在抖音平台以及头条系产品获得更好的拓展。
为此,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约范围:
甲乙双方签订合约,乙方为甲方提供合作艺人,甲方即为乙方的授权经纪公司,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双方共同发展,共同获益。
“演艺活动”是指: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抖音平台、头条系产品在网络公开或公开场合有关乙方形象、声音、演唱或舞蹈等内容表演,乙方配合甲方输出演艺内容。
二、合约期限:
本合约期限为叁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负责本合约范围内乙方的演艺工作的市场运作和活动(抖音平台、头条系产品),同时保留在本合约期内,音、视等作品及相关衍生作品的全部版权和邻接权的使用和授权权利。未经双方许可,任何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
2、甲方作为乙方的授权经纪公司,有权使用或授权其他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使用乙方声像权利,但授权或使用的方式必须告知乙方,并向乙方及时出具详细的费用产生帐目,并按照本合约的利益分配原则与乙方进行分配。
3、在本合约有效期内甲方为宣传、促销的目的,有权使用乙方姓名、肖像、简历等有关乙方的内容资料及记录有乙方的姓名、肖像、简历、表演及送资料的录音、录像、电影、照片、文稿等。
4、甲方在本协议期内将根据乙方的表现,将自身的媒体资源为乙方的个人形像进行分阶段的投入,进行有商业目的推广运作(在抖音平台、头条系产品)。具体推广任务及预算,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有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解释,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5、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凭证由甲方保管,乙方可留复印件。
6、合约期内,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从事与本合约无关的,与直播或演艺活动无关的.,对甲方声誉无关的,以及对双方履行本合约不会产生任何影响的.所有事情。
7、甲方不得随意更改乙方作品的名称及内容,做重大更改时,应积极与乙方联系协商。
8、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人形象。
9、甲方在协议期间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以及使用权,并拥有乙方与甲方合作完成下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CD、VC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以及使用权。
10、甲方有权安排乙方抖音平台、头条系产品线上活动直播、主题直播、直播推广活动等工作和演艺活动并作为乙方的委托公司签署有关演艺协议,但协议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协议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像、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抖音平台、头条系产品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与由甲方安排的相关抖音平台、头条系的产品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态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以上范畴内的演艺活动。
11、乙方从事有关抖音平台、头条系产品的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但不负责垫付与赔偿。
1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固定电话、手机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13、如甲方欲与乙方续签合同,在与其他合作方同等合作之条件下,甲方享有与乙方续约之优先权。双方应就续约的内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将参与本合约合作范围内(抖音、头条系产品)的全部策划、创作和制作工作,但需采纳甲方对乙方的合理化建议。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艺人有关的歌曲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抖音平台、头条系产品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向甲方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像、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乙方有权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领域内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对此甲方不得干涉。
4、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以后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协议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协议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时,向甲方声明本协议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作废。乙方的部分商务权(商业活动、平面广告、影视广告、活动嘉宾等)在协议期内涉及抖音、头条系产品将归甲方代理,乙方无权自行与甲方提供的资源第三方订立任何关于其个人演艺事业的商业合同。乙方如有违约按实际合同金额赔偿甲方。
5、乙方将有关抖音平台、头条系产品的演艺和线上传播活动的相关事宜交由甲方代理处理,并接受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参加甲方安排的培训、宣传及与演艺有关的抖音平台、头条系产品的活动。乙方在无不可抗力情况下,须配合甲方之安排,不得因私人原因给甲方造成包括可期望利益在内的任何损失。
6、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艺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信息、银行卡信息、手机、微信和QQ,保证甲方能及时联系到乙方并配合甲方顺利支付归属于乙方的收益。
7、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抖音平台、头条系产品的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8、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专辑、单曲、宣传及与乙方有关的—切演艺和线上活动直播、主题直播、直播推广活动等方面的必要资料,负责向甲方提供办理与抖音平台、头条系产品的演艺和线上和线下活动等事务有关的有效证明文件。
9、乙方须按照甲方指定的任务时长、任务地点完成甲方为乙方安排的抖音平台、头条系产品的演艺活动,如乙方未能完成甲方指定任务,甲方有权不支付任务收益。
10、乙方作为甲方签约代理艺人,应积极维护甲方之声誉,与甲方共荣辱,并遵守本和约之规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保护自己的公众形象。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A、触犯国家法律、法令,受至司法机关处罚的;
B、在公众面前行为不端、言语不检点,严重损害本人和经纪人形象的行为和语言;
C、不尊重粉丝,严重伤害粉丝感情,造成恶劣后果及影响。
1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安排和设计的形象接受广播、电视、期刊、杂志、报纸等媒体的采访、维护双方声誉。
五、利益分配及结算:
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将按如下标准支付乙方薪酬:
1、甲方需根据协议内容,按期与乙方进行结算。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条款,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可要求违约方支付赔偿金。
2、部分违约
不影响协议其他条款继续履行,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赔偿金标准:以违约实际造成损失总额的3倍作为赔偿金。
3、完全违约
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赔偿金标准:以违约实际造成的损害加协议未履行部分对守约方造成的潜在的经济损失金额的3倍作为赔偿金。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内容及合作期间接触或知悉机密所有方的商业机密及其他机密资料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非经机密所有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他方披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任何一方泄露、披露或者不正当使用保密信息给机密所有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责任
2、上述保密义务永久有效,不以合作期限为限,除非保密信息已进入公共领域或披露方自行公开。
八、协议的解除、变更和终止
1、下列情况之一出现时,本合作协议被视为即时终止,协议终止后,有关纠纷视具体情况由相关责任方承担:
(1)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款第7条。
(2)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收益预测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有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解释,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对乙方演艺事业的发展进行了合理的安排,甲方享有续约叁年的保留续约权。
九、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签定、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因本协议引起或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三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的指定联系方式进行的通知,为合法有效通知。
甲方的指定联系邮箱地址:
乙方的指定联系邮箱地址:
任何一方需要变更联系方式的,需以正式书面或邮件方式通知对方。
2、本协议一式叁(3)份,甲方执贰(2)份,乙方执壹(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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