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合同

时间:2020-09-19 17:03:42 合作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项目合作合同三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项目合作合同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必备】项目合作合同三篇

项目合作合同 篇1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 设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项目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递交的设计项目,设计要求书提供甲方项目设计 壹 套,详细项目另见《项目需求说明书》。

  第二条:费用构成与付款方式

  费用构成:

  甲方设计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合计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预付项目定制定金费用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整,在乙方完成定制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3日内一次付清项目定制余款人民币 元整。

  付款及交货方式:

  甲方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将货款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项目定金后作为项目定制开始时间,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实际修整时间为准。因甲方修订原因时间耽误,完稿时间应相应顺延。如有其它相关设计,设计费用需另计,定制的项目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即付清所有余款。

  第三条:双方权利与责任

  1,甲方可根据自己的需求向乙方提出设计建设的要求及规定设计的风格和色调,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义务按协议是所规定的日期按时付款,并将所需文字及图片资料及时交予乙方。文字及图片资料均须为电子文档格式:文字须为文本文档或word文档格式;图片须为jpg格式。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有权要求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以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

  4,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信息须真实可靠,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条例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法规的规定。如有产生用户投诉和由于甲方发布的信息所引起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等后果,甲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乙双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建设所提供的设计内容,已有的页面设计及后台程序应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如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双方对各自所提供的'原始素材及程序源代码负责。一方的侵权行为不应对合同的另一方构成伤害,即非侵权方不对侵权一方的行为负有任何法律责任。

  4,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时,有权利维持一定的设计与审美原则,在合理范围内与甲方协商修正设计内容,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在符合审美原则的基础上同时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5,乙方在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对所设计制作的作品享有权。在甲方项目验收完成后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并将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转让给甲方。

  6,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并收到甲方预付款后,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需求书内容,为甲方设计,制作设计项目,并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5,乙方在完成设计建设,并将设计所有内容上传至测试服务器后,应通知甲方上网验收。甲方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验收设计内容,在上述期限内,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请求进行修改工作(若验收期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

  甲方验收合格后,应签发《设计验收合格书》,并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建站费用总金额的余款(若甲方验收合格后,未按协议规定支付建站费用总金额的余款,则视为违约行为)

  6,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建站费用总金额的余款后,应将所有设计文件递交给甲方;或应甲方请求,将设计文件直接上传至甲方指定服务器上(甲方需提供指定服务器的ftp登录用户名及密码)

  7,由乙方为甲方制作的项目,如甲方在验收完成后自行对其进行改动,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承诺不得将后台程序复制后用于其他盈利目的。

  第四条:项目定制服务内容

  乙方设计作品时间及交付方式:

  ⑴ 项目制作周期:

  甲方在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资料交给乙方。

  乙方在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完成设计的建设。

  甲方在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对设计进行验收。

  甲方在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余款付给乙方。

  ⑵ 项目制作时间周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实际修整时间为准,因甲方修订原因时间耽误,完稿时间应相应顺延。

  ⑶ 乙方以电子稿交付方式交付甲方设计的项目作品,并负责甲方项目的安装与调试。

项目合作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发挥甲方的资质资源和管理能力,并考虑到充分利用乙方在当地社会关系和施工经验及力量,本着遵章守法、互利互惠、平等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决定合作参加蓝色硅谷区域及周边相关建设项目工程的投标及工程中标后施工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充分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来签订本合作协议书,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合作的工程项目范围及方式

  1、每项工程在报名前,双方互通信息,以防重报。

  2、甲方使用自有资质和执照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工作。本项目的投标与中标后施工的一切事宜,均以甲方名义实施。

  3、本项目中标后,以甲方名义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工程项目由双方协商组织实施,按中标的合同价(不包括中标合同清单中专项暂定金额及不可预见费暂定金额)向对方收取 %的管理费用。

  二、双方职权和分工:

  在工程联系及投标过程中

  1、甲方职权和分工

  (1)负责提供投标所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有关

  证照及业主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完成本项目资格预审和投标文件的编制、资审,投标文件编制必须认真负责,严禁因文件问题而不能通过评审。

  (2)负责资审、投标文件的购买与编制工作。

  (3)负责投标保函的办理工作。

  (4)甲方保证在上述项目中必须与乙方合作。

  (3)为更好的管理项目,应对各级主管部门对施工人员的检查,甲乙双方应提前进行协商,在合同谈判时甲方可申请项目主要人员由乙方人员替换,以便项目的顺利实施。在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时,甲方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场。

  (4)甲方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委派相关管理人员,对乙方所承担施工项目收取管理费,同时对乙方承担施工任务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面监控,并与乙方共同协商管理本项目的财税工作,但在项目运转正常的情况下不得干预乙方的工作。

  (5)甲方收到业主每期计量支付款并在乙方已完善了相关财务手续,同时按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扣除管理费、相关规费和税金后应在正常情况下5个银行工作日内办理并支付乙方应得款项。

  2、乙方职权和分工:

  (1)负责配合甲方和业主签订施工合同。

  (2)负责开工预付款保函、履约银行保函办理的手续费用及抵押金。

  (3)负责以甲方名义组建施工项目经理部,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实施、计量、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工作,并负责用于本项目的所购设备、材料款及民工工资的支付;乙方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全面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安全合同、廉政合同的相关责任和权利;与甲方共同协商管理本项目的财税工作,满足国家财税制度要求。

  (4)乙方组织的施工人员、设备等资源的投入必须满足投标书承诺和工程的需要。

  (5)负责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与业主、监理、涉及等各方面的协调处理工作,并承担其费用。

  (6)乙方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合同、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及业主的要求如期优质的完成所承担的施工任务。

  (7)乙方对项目的经营结果负责,不论项目的经营状况如何、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赔,同时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除管理费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如果在中标后或履行合同过程中无理由终止合同,甲方将赔偿乙方一切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在承担工程如发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不满足业主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若乙方不服从整改或整改无效,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合作过程中或发生违约情况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未果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项目合作合同 篇3

甲方: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产业化,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土地问题

  1、土地位置及出让方式

  甲方同意本项目进入成都出口加工区实现产业化。初步确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占地约 亩。其中独自使用面积 亩,代征道路面积 亩,确切位置坐标四至和土地面积待甲方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实测后确认。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有偿出让方式提供给乙方。

  2、土地价格

  为体现对本项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确定以 万元人民币/亩的优惠价格,将项目所需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出让金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该宗土地征用成本与出让值差额计 万元,由高新区参照项目单位纳税中高新区财政收益部分给予相同额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与乙方签订正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 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妥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手续。

  二、工程建设

  1、开工条件

  (1)按照乙方建设规划要求,甲方承诺于 年 月 日前,保证本期用地具备上水、污水、雨水、热力、宽带网、公用天线、通电、通信、通路和场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设条件,确保乙方顺利进场。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乙方则负责按规定时间、额度缴纳有关费用。

  2、工程进度

  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进场开公建设,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投入资金进行建设,保证建设进度。

  3竣工时间

  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时应于原定竣工日期前三十日以上时间内,向甲方提出延期说明,取得甲方认可。

  三、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0.5‰缴纳滞纳金。逾期90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协议规定建设的,应交纳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 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

  4、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保证甲方对本项目的补贴在一定时间内得到补偿。自本项目正式投产起五年内,乙方向高新区税务机关缴纳的各种税金(退税或创汇奖励),低于乙方已报送给甲方的项目报告书中所承诺的相应税种(退税或创汇奖励)金额的50%时(优惠政策除外),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其税金差额。即:乙方在项目报告书中承诺的某一税种具体金额 x 50% = 乙方当年该税种实际缴纳金额。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协议时, 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不能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之规定义务时,该种不履行将不构成违约, 但当事一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 以及需延期的理由报告,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据的不可抗力证明。

  3、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

  4、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成都市签订。

  5、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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