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三方合作合同4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三方合作合同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三方合作合同 篇1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简称甲、乙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简称丙方。
甲方: 身份证: 籍贯:
乙方: 身份证: 籍贯:
丙方: 身份证: 籍贯:
甲、乙、丙三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支持、共谋发展的精神共同经营红星,三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达成如下投资协议,此协议需三方共同遵守,需公平,公正,保护三方的合法权益。
一、甲、乙两方以现金出资的方式投资,分别投资20万元,丙方以技术、管理方式投资,该公司经营“各种广告、玻璃门、艺术门”等。
二、甲、乙、丙三方在合作期间,需同心协力,风雨同舟,不谋取私利,不偏私情,以快速发展,开拓市场为奋斗目标。
三、甲、乙、丙三方如果经营不善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失或破产的,需共同承担全部责任,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逃避。
四、公司成立后,所有财产为公司公共财产,甲、乙、丙三方不得在没有得到另外两方同意后挪用资金或其它公共财物。在合作期间有任何问题,需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不得回避。
五、在合作期间,甲、乙两方管理财务和现金,丙方管理公司的运转。三方都有权参加公司经营管理和督导工作,有权知道公司所有的资金用处各公司运营情况。
六、公司开始运营后,每月月底结算一次,除各项开支外,在还完投资贷款后,经营状况做到日清月结,盈利三方平均分成。公司财产三方共有。
七、本协议有效期为八年,即20xx年在合同有效内不能以任何借口撤资,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需向别外两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十、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果三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到期后,三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两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已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两方。
十一、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十二、协议解除:
1、一方有违反本合同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任何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三方合作合同 篇2
甲: _______,身份证号:
乙: _______,身份证号:
丙: _______,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为了规范合伙项目的行为,保护合伙项目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x项目。
第二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x万元,以技术股方式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2、乙方:出资额为 x万元,以人民币xx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
3、丙方:出资额为x万元,以人民币 xx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30%.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60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项目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项目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项目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三润公司及xx项目组达成以下一致
1、 公司出资xx品牌,为x项目组提供优质服务,公司费用包括办公费用、人员工资、及办公室费用开销,从x项目实报实销。
2、 x项目组品牌使用费用为3500元/月,当x项目年营业额达到3600万时,公司在年底一次性反还项目组品牌使用费用。
3、 项目组有独立运营xx品牌权,公司在合同期内不能给第三方运营。
第六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项目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七条 债务承担
1、合伙项目债务由合伙财产偿还。
2、合伙项目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项目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八条 执行人的职责
项目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项目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项目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项目出资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九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条 项目事务的决定
项目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项目不动产;
2、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3、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4、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5、合伙人增加对合伙项目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6、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一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五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六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项目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项目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地址:
乙方:(签章)地址:
丙方:(签章)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三方合作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合作进行“甘肃省公航旅集团信息化咨询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经过友好协商,签订以下条款,明确各方职责。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 目的
双方一致同意用本协议的形式来表达双方对合作的理解和展望,同时规定双方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和权益。
第二条 合作原则
双方将遵循以下合作原则:
A、 双方在各项目竞标过程中的任何合作方式,必须以有利于中标为准则。
B、 双方承诺一旦中标,甲方将成为该项目的总承包商,乙方将成为项目指定供货商或咨询合作伙伴。
第三条 合作框架
双方在项目上的合作框架为:
A. 甲、乙双方在项目的合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B. 在本合作协议框架及满足项目招标要求的情况下,甲方将成为项目的总承包商,并承担总承包商所应承担的义务、责任和权益等。
C. 乙方作为甲方的合作伙伴,在承接项目过程中,有协助甲方参与招投标的义务,分享相应的利益。
D. 当业主方对设计方案等提出意见时,甲方应派出项目经理解决,乙方应积极的配合甲方与业主方沟通,控制好业主方的需求以求及时的解决问题。
E. 甲方应按照协议规定的要求背靠背支付乙方设备采购费用或咨询服务费用,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完成项目的收款。
F. 甲方应按照协议规定的要求外协乙方部分项目工程,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完成项目的收款。
第四条 责任分工原则.
A. 甲方的责任:
作为项目总承包商对客户承担整个项目的责任。
负责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公司资质等材料给业主,做好业主参观、考察公司等的相关接待事宜。
负责标书的编写、修改、汇总、审核、定稿、制作和报价决策等工作,中标后按照合同要求投入实施和售后服务。
全面履行与业主所签订的合同的义务。
B. 乙方的责任:
甲方应为乙方在本项目中的唯一合作伙伴,乙方应全力支持甲方的各项工作。 在投标阶段,乙方应及时保持与甲方的沟通,提供各个子系统的业主需求等所有必要资料,反馈相关的信息,并做好为投标准备的各项工作。
在实施阶段,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第五条 利益分享原则.
A、 甲方中标后,根据各项目售前约定(详细见约定协议书,文件编号:BST1406-02),按照中标部分总额的售前约定比例向乙方定向采购相关产品或外协部分工程。
B、 甲方将在收到业主方付款后一周内同比例向乙方支付设备或外协费用,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发票。
C、 如果甲方未中标,则甲方将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A、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积极地为各项目开展各项工作,保持及时、快速的沟通,项目售前及中标后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工作的信息应及时交流,如因某方延误项目信息造成的各种后果,此方应承担责任。
B、 项目的合作过程中,双方应在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范围内互相配合并严格遵守,如某方违反本协议内条款,此方应承担责任。
第七条 合作组织结构
双方将成立“甲方――乙方联合项目组”以代表甲方和乙方协调和实施所有项目相关的事项。联合项目组的具体责能如下。
A、 协调双方与业主项目组的关系。
B、 协调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关系。
C、 协调和负责与项目有关的投标和技术实施工作。
D、 处理双方在项目投标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长期合作
在良好合作基础上,双方在不同层面和更多项目上表达了长期合作的愿望。
第九条 不竞争承诺
双方承诺在本合作备忘录生效期间,除非对方同意,双方将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与双方合作投标项目内容向冲突的第三方企业合作。同时双方承诺在本备忘录生效期间,除非对方同意,双方不引进对方参与本合作的有关技术、管理、经营人员。
第十条
补充协议. 其他未尽事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加以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协议终止条件.
A、 项目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其中一方若违反本协议条款,对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保留在各自所在地法院对对方提出法律诉讼的权利。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 本合作协议由合作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期满后根据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和乙方各执贰份。
甲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地点:兰州 签字日期:
乙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地点:兰州 签字日期:
三方合作合同 篇4
鉴于:
1、合作各方拟共同出资向 公司(下称“丁公司”)提供融资;
2、合作各方拟共同出资向丁公司购买其开发的房产。
各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协议的各方当事人为:
甲方: (身份证号 )
乙方: (身份证号 )
丙方: (身份证号 )
第二章 基本合作方式
第二条 各方共同出资 万元人民币,各方出资金额分别为甲方出资 万元、乙方出资 万元,丙方出资 万元。
第三条 各方一致同意以甲方名义委托 银行向丁公司提供贷款 万元。
第四条 各方一致同意以乙方名义向丁公司购买本合同附件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列的房产。购房款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第五条 合作各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权益、承担风险。
第三章 各方关于合作提供贷款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贷款的相关要求
1、各方一致同意以甲方名义提供贷款。
2、贷款期限为18个月,贷款利率为 。
3、丁公司应以 项目的土地及在建工程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4、贷款应于相应的抵押担保登记手续完成后发放。
第七条 各方权利义务
1、未经乙方及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提前收回贷款或延长贷款期限。
2、甲方收悉利息及收回的贷款后三日内将相应的款项按合作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支付方式以乙方及丙方另行指定为准。
3、甲方迟延分配利息或收回的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额的1%支付滞纳金。
第四章 各方关于合作购房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 购房的相关要求
1、各方一致同意以乙方名义购房,相关手续均交由乙方办理。
2、购房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各方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3、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列明丁公司负有回购义务,即:
4、各方协商一致可要求丁公司在购房后半年到一年半内回购所购买的全部房产,回购价格详见附件一。
5、乙方应按附件一与丁公司签订购房合同。
第九条 各方权利义务
1、对所购房产的任何处分行为均应由合作各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乙方未经甲方及丙方同意不得擅自以出租、出售、抵押等任何方式处分所购房产。
2、乙方应于收悉回购款后三日内将所得款项按合作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支付方式以乙方及丙方另行指定为准。
3、乙方迟延分配所得款项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额的1%支付滞纳金。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条 如一方未能按本协议的约定如期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则每延期一日,应向合同其他方分别支付其他各方已出资额的万分之 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 乙方擅自处分所购房产的,除全额赔偿给甲方及丙方造成的损失外,还需另行以擅自处分的房产的购房价的30%承担违约金,该笔违约金由甲方及丙方按照出资比例分享。
第六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另行协商,因此达成的对本协议的补充、修改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七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三条 合同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 通知
第十四条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文件均需以书面方式发送至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任何一方的地址如有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其他方,否则未能送达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 一切由专人送达的通知、文件均视为当天收到,以邮件的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以寄出日的次日为收到日。
第九章 其他
第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合作各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 份,各方各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协议各方签署如下: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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