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合同

时间:2022-03-27 08:05:14 合作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合作合同范文集锦五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合作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合作合同范文集锦五篇

合作合同 篇1

  合伙人:甲(姓名),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住址: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____万元,甲出资______万元,乙出资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作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原则,各方发挥各方资源优势达成以下合作共识:

  一、合作项目

  1、xxx合作

  2、xxx合作

  二、双方责权利

  1、双方整合自身资源进行合作;

  2、双方在项目上达成合作意向的,另具体拟定项目合作协议

  三、合作模式:再商议

  四、合作期限:五年至长期

  五、合作协议及其他

  1、本协议是合作的总合作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合作项目的合作模式及项目内容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二о一三年九月 日 日期:二о一三年九月日

合作合同 篇3

  甲 方: ××县政府

  乙 方:

  为壮大地区经济,促进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双赢的原则,就乙方在 县境内投资兴建塑胶日用制品 项目,经过认真考察和多次磋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

  二、投资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 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人民币。

  三、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

  四、项目选址及占地:项目拟建在产业集聚区,计划征用土地约 亩(土地面积以国土部门测核为准)。

  五、甲方承诺

  1、甲方保证乙方按要求享受有关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2、甲方负责办理土地征用报批等一切手续,土地价格

  为上蔡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规定的用地价格,土地属性为国有工业用地,出让期限为50年。

  3、甲方负责协调用电,帮助争取有关用电优惠政策。

  4、甲方协调水利部门,允许乙方在项目区打深水井一眼,作为乙方项目的生产和生活用水,。

  5、在乙方提供相关资料的前提下,甲方指定专人协助乙方办理新建企业的相关手续,包括立项、工商、税务、生产许可、环评、消防、规划、城建等,部分手续可以边建边办,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6、甲方保证乙方的生产自主权,并负责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期间外部环境工作,将乙方作为重点保护单位实行挂牌保护。建设期间,明确一名区班子领导负责协调服务,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正常生产期间,未经县政府许可,其它管理部门不得擅自检查,妨碍乙方正常生产。

  六、乙方承诺:

  1、乙方依法享受全部土地权益,但该土地仅限于本项目产品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不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改变土地用途。

  2、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按章纳税,且环保达到当地环保部门验收标准。

  3、依照约定,按时将资金和各项费用兑现到位。

  4、企业用工,按《劳动法》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5、土地、建设等部门的测绘、评估费用,由乙方据实支付。

  七、组织实施

  1合同生效后,由甲方协调土地部门提供土地红线图和测绘图,项目建设于 年 月正式启动,建设期x个月,于 年 月试生产。

  2、根据本合同书,双方各指定一人具体负责合同书的落实。

  3、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作合同 篇4

  众筹合作协议书

  众筹发起企业:

  众筹参与企业:

  众筹人及所属企业: 有限公司 众 筹 执 行 人: 项目联系电话: 项目场地地址: 时 间: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

  四川xxx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众筹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第一出资人:XXXXXXXXXXXXXXXXXXX 有限公司 (相关资质附复印件)。

  出资人: 身份证: 附复印件。

  现住址: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xxxxxxxxxxxxxxxxx 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XXX (身份证号) 附复印件。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各出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佰万整(RMB :2000000.000)。

  第七条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出资人: 现金: 小写:

  依据出资人所入资金额所占股比例:

  附股权证明资质复印件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食品安全关乎道德品质 利益共赢协同发展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肉制品(常温及冷冻) ,方便食品(自热米饭及自热粉面类,膏状调味品,固体饮料分装,淀粉制品,再蛋制品生产销售。

  第六章 出资人和众筹会

  第一节 众筹人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出资人。公司出资人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出资人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注:公司每月5日核算具体每位出资人利润,以邮件方式发给各出资人,确认无误后回复3个工作日将利润汇入指定账户, 公司保留相关票据,以备核查。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众筹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注:各出资人享有对日常具体经营,生产监督之权采取邮件形式发送给具体负责人及各出资人,定期举行众筹会会议。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九)出资人均为独立平台,区域保护,均享有公司产品单独包装及产品开发优先权。 第十二条 出资人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资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注; 特殊情况除外,可进行众筹会议说明情况,半数以上出资人占成即可生效,并商议退股相关细节。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出资人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出资人向出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出资人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出资人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出资人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出资人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的出资人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出资人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 众筹会

  第十五条 众筹会由全体众筹出资人组成,众筹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众筹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生产产品类别及日常事务;

  (二)选举和更换会长,决定有关会长的报酬事项及资金使用;

  (三)选举和更换由出资人代表出任的监理人,决定有关监理人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众筹会或会长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理会或监理人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及其他融资方式作出决议;

  (十)对众筹出资人向出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众筹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出资人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出资人通过。

  第十八条 众筹会会议由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众筹会会议每年召开 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出资人,三分之一以上出资人或者监理人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众筹会会议由众筹会召集,会长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指定其他出资人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众筹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出资人。

  众筹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出资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一条 监理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会长、和其他部门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会长、和其他部门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众筹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众筹会议;

  (五)列席众筹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众筹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二十三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八章 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众筹会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众筹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二十六条 清算组成立后,众筹会、监理人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二十八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二十九条 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三十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三十一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出资人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出资人。

  第三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三十三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众筹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三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众筹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五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章 合同修改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章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一条 众筹会出资人所属企业有对外各种宣传使用XXXXXXX 有限公司相关商标及实地考察,参观,学习之权利,管理人员必须为以上相关事项提供便利。

  全体出资人签字:

  第一出资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出资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以上签字完全出于本人真实意愿,并愿意为所产生得任何责任与风险承担相应义务,并清楚知晓各条款内容。

  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合作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国际快件业务合作订立本合同,以便相互促进、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期限

  本协议签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期_____年。如本协议期满需要续签,双方应在本协议到期前30天内完成以下事宜:

  1、在本协议续签备用处(如该处已用完,应更换新的协议书)重新签字、盖章,日期应与上年期满日相接。

  2、更换并重签适用于下一合同期限的附件一、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委托甲方出运国际快件,甲方应尽全力以最快的时间安排运送快件。

  第三条 价格

  甲方根据其市场公布价格、乙方的月发件量和收件地分布、协议的履行期限等因素,决定其对乙方的价格(见附件一)乙方享受的实际价格,等于甲方市场公布价与附件一对应百分比的乘积。

  第四条 调价

  1、预测:甲方在预测乙方月发件量和收件地分布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对乙方的价格。当实际与预测出现较大差异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调整价格。

  2、补收:当出现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对本协议发生之日给予乙方的折扣予以收回。

  a、乙方将本协议赋予的权利或义务擅自转给第三方;

  b、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运单、包装等甲方专有物品转给第三方;

  c、乙方不能按时、足额给付甲方运费;

  d、在合同期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快件业务转给第三方快件公司出运。(当甲方无能力提供第三方快件公司服务时除外);

  3、a、密度:甲方市场公布价格时根据标准体积重量比(6m3:1ton)制定得 .若乙方托运的体积重量比超标时,甲方有权按体积重量进行收费。

  b、加收:若发生签订本协议时无法预测的临时费用(包括当不仅限于关税、仓储费等),甲方有权额外收取这类费用,但需逐项鉴别。

  c、年审:价格百分比最少每年审核一次。如有修改,甲、乙双方应协商调整价格。

  d、本条(即第四条)规定的调价或加收,甲方应在发生后的7日内作出书面确认。

  第五条 甲方免费提供各类物料,国际dhl单证、纸箱资料等,但乙方必须保证专物专用。

  第六条

  1、乙方保证所有托运物品都没有法律、条约和公约禁运的物品。

  注:*禁运物品是指国际民航组织(icao)规定的危险品、贵重品、有害材料、武器、军用装备及其零部件、非法药品或毒品、宝石、珠宝首饰、现金、有价证卷、动植物、法律禁止的类似物品、需要特别处理或标有必要条件的物品;

  *已向我司声明,协议同意作为特别运输的不在此列;

  2、甲方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拒收乙方补安全、不合法的托运物品。

  第七条 甲方承诺全部通过国际快件网络将乙方委托甲方的国际快件运送到目的'地,并提供免费的快件跟踪查询,加急服务等。在乙方没有指定网络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根据地区的不同选择优势网络渠道出货。现本公司提供的其他网络价格参考附件二。

  第八条 所有运费到付的快件,若乙方的客户在八个月内拒付,则应付运费无条件全部由乙方支付,不享受优惠折扣。

  第九条 甲方每月凭pod单证、电脑帐单,于一周内与乙方结清运费。

  第十条 甲方将派有关专业人员解决任何乙方快件的查询与投诉。如夸奖发生丢失或时间延误,乙方应自动提供有关快件的全部详细资料,如却是为甲方过错导致,将按协议第十三条款赔偿。

  第十一条 保密

  1、双方签定的本协议及其附件内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得知对方商业机密(包括但不仅限于客户名单、价格折扣、服务网络和其他商业资料),未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注:双方承诺:本协议终止后得两年内,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对方的商业机密。

  第十二条 终止

  1、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

  a、一方宣告无力还债、破产、被清算、资产被接管;

  b、对违反本协议长达30日,既未见积极补救,又未见书面说明。

  第十三条 甲方承担的责任:

  一般情况:

  1、若文件丢失或损坏,确实由于甲方的责任,且乙方在事情发生后30天内提出,并能提供相关证明,则应免去乙方该票快件邮费,另根据实际情况赔偿给乙方。

  2、若物品丢失或损坏,确实是由于甲方的责任,且乙方在事情发生后30天内提出,并能提供相关证明,则应免去乙方该件的邮费,另外按照物品的实际金额赔偿给乙方。

  3、快件、物品延误按照iata和华沙公约的规定执行。

  特殊情况:

  乙方按文件或物品的实际价值填写申报价值,申报价值超过100美金 (含100美金)必须进行报关,乙方可根据自身参加国际物品运输保险。

  甲方不承担的责任:

  1、物品可能发生的正常延误

  甲方将按照盛捷作业标准尽全力派送乙方的物品,但这不是甲方的保证,对于任何可能发生的正常延误(如海关查验、罢工等),乙方不能援引盛捷作业标准来要求甲方负责。

  2、无法控制的情况

  如果遭遇甲方无法控制的情况导致物品丢失、破损或错误派送,甲方不能承担责任。这些情况包括:

  *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暴风雪、洪水;

  *不可抗力,如:战争、飞机失事、禁运;

  *物品原有的缺陷或特征(即使在收件时我们已经知道);

  *非甲方人员的行为或疏忽,如:

  —— 发件人;

  —— 收件人;

  —— 海关或其他直接政府官员

  —— 各种安全检查中电场、磁场导致的任何电磁产品的破坏和信息丢失,甲方也不负责。

  3、间接损失

  无论是否属于合约或诉讼范围,以下情况(包括疏忽甚至由甲方的过错造成的)甲方也不能负责。

  *间接或特殊的损失或丢失;

  *其他间接损失;

  *未被其他合约。

  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收入、利润、利息、市场、机会、物品效用的损失。

  4、华沙公约

  华沙公约适用于托运物品到达或途径非发件国的情况。该公约管制并在多数案例中进一步限制乐承运人对物品丢失、破损所应负的责任。

  5、承运人

  乙方同意:甲方不是普通承运人,甲方保留可以无条件拒绝或放弃为任何个人、集体、公司承运任何物品的权利。

  6、留置权

  乙方同意:如果乙方未及时支付运费、关税、预付款或运输中发生的任何费用,甲方有权留置任何承运的物品,在这些费用支付前,甲方将持有这些物品,并可以拒绝乙方的返还要求。

  7、送货

  信箱或邮政编码不适用甲方送货,甲方送货仅遵由乙方提供的收件人地址。但这并意味着由收件人本人领取,设有甲方速递中心的收件地,甲方将把托运物品送达该中心。

  8、路线

  所有托运物品的路线和转运,都是根据甲方的判断而随时安排的,不存在双方协定的中转地。

  第十四条 协议和附件

  1、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势,并有双方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2、双方签定的各附件是本协议的正式组成部分。

  3、如附件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国家法律约束,不得有违背法律的条款。

  2、如双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时,提交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注:本协议一式两份,均有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单位盖章。双方各保留一份原件。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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