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合作合同四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合作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合作合同 篇1
出租方:XXX村民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XXX(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在国家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乙方不得进行与农业种植无关的产业。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 ,总面积约壹仟壹佰柒拾伍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1. 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XXX元整,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XXX(¥:XXX元)。
2. 合同开始第一年承租金按全年的平均月数额,计算至XX年XX月,此后每年12月20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租金。合同结束时按使用土地实际期限计算。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省、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省、市政府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作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黔粤两省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旅游市场具有较强的互补性,旅游合作潜力巨大。两省同属“9+2”泛珠三角经济合作区域范围,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之间业已形成多渠道、多领域和多种形式的良好合作关系。为进一步加快两省旅游业发展,落实“9+2”区域合作框架协议,联合打造泛珠三角旅游精品,按照“自愿、平等、公正、双赢”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乙双方积极参与推动“9+2”泛珠三角旅游合作。在共同落实“9+2”框架协议方面互通信息、协调立畅⒕验共享;在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多边合作方面,互相创造条件、互相支持和帮助。
二、甲乙双方积极推动两地旅游资源开发,实现优势互补、客源互济。双方通过多种渠道将本地区有开发潜力的旅游资源向旅游开发、投资商进行广泛宣传,支持和引导本地企业到对方考察旅游资源,为对方企业在本地的旅游开发及经营活动提供全面的咨询、服务和帮助。双方以互为目的地的形式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活动,为对方旅游行政部门及旅游企业在本地的促销推介活动提供帮助。双方联合开发跨省精品旅游线路,共同开拓国内外客源市场,共同打造发挥本省资源优势的旅游品牌。
三、甲乙双方按照互利、双赢的原则,为两省旅游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的改善提供帮助。乙方的喀斯特山地生态旅游产品和民族文化、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可以作为甲方旅游产品体系建设的组成部分;甲方对乙方在提高接待能力和管理水平方面组织有关企业进行专项招商,按互惠互利的原则支持本地企业在乙方投资兴业,谋求资源开发和市场需求的协调发展。
四、双方确定把旅游扶贫和旅游就业作为本地旅游业推进“三个文明”进步的重点,为对方在旅游扶贫和旅游就业方面提供培训和经验共享,组织本地旅游行政部门和旅游企业实施对口帮扶,并在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农业及工业旅游等专项旅游产品建设、市场开发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五、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和指导旅游企业开展广泛合作,逐步消除旅游壁垒,推进两省无障碍旅游合作。双方支持对方旅游企业在本地开展旅游经营活动,并提供必要帮助,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享受本地旅游企业同等待遇,共同维护旅游企业和游客的合法权益。双方组织、引导本地旅游企业与对方企业在市场开发和利益分配方面通过协商,形成合理、协调的跨省企业合作机制,鼓励企业间形成互惠互利、形式多样的联合作,放宽对方企业在本地的准入标准,为对方企业的经营活动创造条件。
六、双方积极组织本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业和媒体参加对方的大型旅游宣传、促销、招商活动,双方通过协商,在国内外联手组织大型促销活动。
七、双方积极推动旅游产业信息化工程,谋求共建旅游信息平台,实现旅游信息共享。
八、进一步加强双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两省旅游局高层定期会晤,互通情况。在“黄金周”等旅游高峰期相互提供交通、接待设施及景区容量监控的信息,双方对旅游交通、旅游安全和重大旅游投诉等问题采取协调一致的合作立场,共同处理应急事件。双方在旅游发展规划、市场开发计划、旅游政策等旅游业发展重大决策方面及时通气,形成互相学习、借鉴和合理互动的合作机制。
以上协议的实施由双方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后协调办理,未尽事宜双方商议解决。
甲方:
乙方:
20xx年×月×日于贵阳
合作合同 篇3
甲方:商 身份证: 住址:
乙方:何 身份证: 住址:
丙方:王 身份证: 住址:
丁方:梁 身份证: 住址: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共同投资人合作投资家具生产加工销售活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一、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以乙方名义办理《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登记等证,并注册为企业法人。
二、投资期限:共同投资人合伙为长期经营。
三、共同投资人共同自愿合伙投资经营(写家具工厂名称) 地址: 。前期预投资 240 万元整,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万元整。
甲方投资 110 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45.83 %;
乙方投资 70 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 29.17 %;
丙方投资 45 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18.75%;
丁方投资 15 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6.25%。
四、如前期投资不足,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企业内所有财产为共同投资人共有。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一、合伙期间,共同投资人各方在外的一切债权债务与合伙企业无关联。
三. 合伙共同投资人本着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宗旨精诚合作。
三、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企业内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即 (即除去一切成本费用后)。企业内债务同样按照各
自投资比例负担》。
四、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
五、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六、盈余结算,企业内盈余每个月(盘货)结算一次,除去一切开支后按约定比例分配。
第三条 事务执行
一、共同投资人委托XX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二、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负责人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负责人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四、负责人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共同投资人可以对负责人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六、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企业的股份;
(2)、更换事务执行人。
七、经营职责:共同经营中,由合伙共同投资人协商指定财务负责人进货支出和费用支出,(费用有:人员工资,各种招待费,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现金管理(建立专用账户)。任何支出由合伙共同投资人确认后签字入账。
八、经营中,对未经共同投资人管理人员同意赊销出去的货物,由经手人(壹个月内)负责全额收回,造成损失的,由经手人全额承担赔偿。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一、合伙企业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二、共同投资人在.合伙企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三、、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四、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五、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责任事项
在合伙企业的经营中,共同投资人出资购买的车辆(如XX车,现挂XXX名下),在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性的事件,风险责任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共同投资人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由签约方讨论)
第七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共同投资人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八条 其他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有效。
二、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四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共同投资人(签字甲方):____ _____
共同投资人(乙方签字):_____ ____
共同投资人(丙方签字):_____ ____
共同投资人(丁方签字):_____ 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合作合同 篇4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的合作单位,现就长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期_______年。
二、产品范围
1、深信服全系列产品
当市场价格下调时,乙方给予甲方的合作价也应相应的下调。乙方应承诺给甲方的合作价应低于同范围的市场价。否则,一经发现,乙方应退还给甲方产品差价。
三、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江苏爱信诺的责任
1.1 一般责任
1.1.1 指定专人负责南京深信服的业务:
1.1.2 将协议产品销售给集成商和/或最终用户;
1.1.3 根据业务的要求,维护或建立产品展示厅和所有必要的宣传推广资料;
1.1.4 执行渠道项目报备和授权流程;
1.1.5尊重并推广南京深信服和南京深信服的产品战略;
1.1.6 自行负责在最终用户处选择、排序、设定、合成、安装分销的协议产品;
1.2 以自己的名义自担费用,为协议产品向最终用户提供与南京深信服按本协议向业务合作伙伴提供的保修服务相一致的保修服务;
1.3 业务合作伙伴应始终遵守有关的所有中国法律及有关规定。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业务合作伙伴应以自己的名义获得所有的授权与批准。
1.4 经最终用户要求,向最终用户提供协议产品的技术支持,符合相关产品附表的规定要求; 在下列情形下,南京深信服保留向最终用户直接提供技术支持的权利:(1)最终用户明确要求南京深信服提供技术支持的,或(2)业务合作伙伴收到南京深信服提前五(5)个工作日的书面通知后未正确提供技术支持的。因业务合作伙伴过错而由南京深信服提供技术支持的,南京深信服有权依照当时相关价目表,就提供技术支持发生的成本和标准费用,向业务合作伙伴开立发票,要求业务合作伙伴支付相关费用。
1.5 拥有并维持一支精明能干的、由自己员工组成的队伍,依照其被认可的技术水平,销售、安装、维护协议产品。
1.6 业务合作伙伴应保证,协议产品的促销、预售、销售、维护活动不会影响或不大可能对南京深信服产品的市场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特别是,业务合作伙伴应保证,业务合作伙伴的非南京深信服业务的其他促销行为、销售行为、售后服务行为,在促销宣传资料、网站、商业手册方面,应与本协议约定的活动明确而有效地相分离,使得最终用户不会混淆协议产品和其它产品、服务,包括二手产品、再加工产品和经修理的产品。此外,为保持南京深信服协议产品品质优良的市场形象,业务合作伙伴应避免向最终用户直接或间接将协议产品与再加工产品、经修理产品、二手产品或含有南京深信服商标但无南京深信服 书面授权的产品打包销售。
业务合作伙伴和南京深信服 特此承认并约定,业务合作伙伴因与南京深信服订立本协议而得到的市场基金,仅用于促销、销售、维护协议产品。
1.7 业务计划书
每年年初,业务合作伙伴应向南京深信服 提交年度业务计划书。并且每个季度在回顾总结的基础上进行更新。
1.8 报告
业务合作伙伴在每季度的第五(5)个工作日,应向南京深信服递交如下内容的报告。
1.8.1 订单预测表
1.8.2 项目预测表
1.8.3 最终用户出货报告(此报告中业务合作伙伴提供的详细信息应包括最终用户的准确的全名、地址、联系方式、中间商的全名、地址、联系方式等,且上述信息必须准确而全面。南京深信服 将对最终用户定期进行质量控制。南京深信服为了市场营销,可与最终用户联系。南京深信服将遵守相关的数据保密规定)。
1.9 最终用户的软件许可
业务合作伙伴应在向最终用户交付或激活因许可而单独得到的软件或包括在销售的协议产品硬件中的软件时,以最快速度签署《最终用户软件许可协议》。
1.10 不开展不公平竞争
未经南京深信服事先书面同意,业务合作伙伴不得:
1.10.1 重造、复制、制造或已制造协议产品或零件
1.10.2 制作或已制作协议产品的衍生品
第二条. 南京深信服的责任
2.1 技术与促销支持
南京深信服 应使业务合作伙伴免费得到《产品指南》中的全套技术与促销资料。
南京深信服 依照本协议规定,授权业务合作伙伴不可转让的、非独家的以及可出于其自身使用需要而合理复制一定数量的上述文件。应业务合作伙伴要求提供的额外文件,由南京深信服 根据市场价开立发票,并由业务合作伙伴支付价款。上述文件采用中文或/和英文。
2.2 协议产品的推出、终止、变更
2.2.1 推出
在新产品或升级软件可获得前至少六十(60) 日内,南京深信服 应采取书面的形式,通知业务合作伙伴。该通知应包括功能描述及价格方面的信息。
如无其他证明,业务合作伙伴收到通知之日起满十(10)个工作日,即视为其已收到新产品或软件升级可以订货及其价格的充分通知。
2.2.2 淘汰
在协议产品淘汰前至少九十(90) 日内,南京深信服 应采取书面的形式,通知业务合作伙伴。 在收到产品终止的通知后不晚于六十(60) 日内,业务合作伙伴仍可订购该产品或其部件。如无其他证明,业务合作伙伴收到有关产品或部件终止的通知之日起满十(10)个工作日,即被视为其已收到产品终止的充分通知。
2.2.3 变更
为了使协议产品符合技术文档中的具体规格、改变后的安全标准或政府法规,或为了使其避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版权、或其它专有权益,或为了在其它方面对其进行改进,南京深信服无须事先征得业务合作伙伴同意,可随时对协议产品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协议产品应视为完全符合协议产品规格的具体要求。
2.3 为业务合作伙伴提供技术支持
南京深信服 应根据业务合作伙伴相关服务费的具体支付情况,向业务合作伙伴提供相关产品附录规定的技术支持。远程技术支持和维修或更换产品应参照本协议中规定的交付条件。
2.4 培训
南京深信服 或其指定的其他合格主体,可向业务合作伙伴的人员提供产品和解决方案课程的所有内容培训。以帮助业务合作伙伴达到售前、销售、售后的要求。
2.5 与业务合作伙伴的关系
南京深信服由渠道部门负责,维护与业务合作伙伴的日常业务和关系。南京深信服可就本协议,自行决定雇用第三方服务商执行前述义务。
2.6 行政审批-协议产品变更
2.6.1 在遵守适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南京深信服 应负责从相关部门获得与协议产品的引进、销售和操作等有关的审批及行政许可,所涉及有关费用由南京深信服 承担,并应提供所有必要的支持和文档。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前提下,南京深信服应以自己的名义取得上述授权与审批。
2.6.2 若获得上述授权或审批需要对协议产品进行修改,业务合作伙伴应向南京深信服提供作出上述修改所必要的所有信息。
2.6.3 南京深信服 可能会自行决定不对协议产品进行上述修改。在这种情况下,所涉及的协议产品将从附件一中自动去除。在此情况下,业务合作伙伴无权就预期利润或费用的损失要求赔偿。
四、其他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中规定的条款,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或损害对方利益,违约方应承担给另一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2、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应协调解决,协商不成应通过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诉讼解决。
3、本协议期满后自行终止,若继续合作,甲方将在同等合作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有不详之处,双方可续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该合作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公司代表(签字): 公司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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