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外合作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中外合作合同1
中国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以下称:乙方)为促进两国文化,就合作出版《_________》取得一致意见,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书的书名和规划
1.本书暂定名为《_________》,在_________取材_________卷。
2.本书的版型为国际型(即b4变型版),开本约为_________×_________毫米,厚书皮精装本,每卷_________页,其中:彩色摄影图片占_________页;图片说明、专题文章等占_________页。
3.本书的编辑内容和工作计划,由双方共同组成的编辑委员会提出方案,经双方各自指定的负责人审批后具体实施。
第二条 业务分工
1.甲方负责制作、图片说明的编写和专题文章的组稿。
2.乙方负责摄影(自带摄影器材和彩色胶片)、制版、印刷、发行、销售。
3.文稿的翻译由甲方负责;译文的校审由甲方负责。
4.本书的图片和文稿,必须经双方共同审定,由各自指定的负责人联合签字后付印。
第三条 费用分担
1.甲方负责制作技术费、文稿编辑费、校审费、中文序文跋文稿酬费等。
2.乙方负责摄影、制版、印刷、发行、销售以及文稿翻译、_________文序文跋文稿酬费等一切费用。
3.为出版本书双方人员互相来往和进行业务活动的一切费用开支由各方自理。
第四条 出版发行
1.本书先出_________文版,初版印数定为_________套,于_________年底以前出书。从正式印书之日起,乙方需在_________个月内出版发行。第二版及以后再版的印数,由乙方及时提出意见,与甲方商定。
2.中文版初版印数暂定为_________套,发行时间待定。
3.今后出版其他各种文版,其编辑内容、出版计划和版税率,由乙方提出方案,与甲方商定。
第五条 版权
1.本书的_________文版、中文版和今后出版的各种文版的版权,归甲方与乙方共有。
2.双方为出版本书所撰写的文稿、摄影的图片,只限出版本书使用。任何一方如利用上述文稿、图片资料另行编辑出版其他书籍,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其版税由双方另行商定(乙方为宣传本书时可使用小部分图片,但最多不超过10个)。
3.乙方如果转让其他文版版权,必须经甲方同意,所得版税双方各半。
第六条 版税
1.乙方出版本书,应向甲方支付版税。_________文版和中文版的版税率相同。初版版税率为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_____%;第二版版税率为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_____%;第三版及以后的再版,其版税率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由双方另行商定。
2.甲方所得的版税应是纯收入,与版税有关的税金等开支由乙方负担。
3.乙方应付的版税以_________元结算,在本协议签字生效后_________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预付初版版税总额的_________%(每卷暂按_________元价格计算);其余_________%连同预付部分,按照销售定价,在本书出版发行后_________个月内一次付清。以上版税均由乙方直接汇给甲方。
第七条 佣金
_________公司是甲方和乙方合作出版本书的介绍和联系机关,双方同意每出一版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__%作为佣金付给______公司,这笔佣金由双方各负担一半。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初版版税______%和第二版版税____%税率中,均包含应付给_____公司______%的佣金,可由乙方代甲方直接支付给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公司要为促进双方顺利实施本协议的各项条款承担义务。
第八条 赠送样书
乙方于本书发行后,向甲方赠送全套样书_________套,如出版其他文版,亦同。
第九条 协议的有效期限与补充修订问题
1.本协议签署后,须在_________个月内报请各自政府批准,自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年内有效。
2.本协议在生效期间,如发生新问题时,双方本着友好和互惠的精神,经过协商作补充和修改。对本协议的补充和修改,都应经双方指定的负责人的正式书面签署,方为有效。
第十条 协议的仲裁
1.上述协议在实施中应严格信守。如发生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本着友好的精神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则向对方国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中国方面的仲裁机构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乙方的仲裁机构为:_________。
2.本协议根据第九条终止时,已出版的本书可以继续发行,但对未支付的版税,仍依第6条的规定支付。
第十一条 协议文本
本协议中文本与_________文本各印制3份,由双方和_________公司授权的代表联合署名,各保存一份。本协议中文本与_________文本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中外合作合同2
第一章总则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技术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章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明确如下:
2、1“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终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
2、5“技术协助”____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____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技术信息互换”____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地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三章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在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应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________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退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____和____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账、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____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放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____和____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____%,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________元。
第七条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30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标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30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期30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日期,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日期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日期。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一条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10人组成,中方5人,丁方5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3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代理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____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知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总裁、执行副总载
银行设总裁1人,执行副总裁1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3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项: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任及解雇非董事会委任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金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业务
第十九条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一)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二)本、外币投资业务;
(三)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四)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五)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六)信托、保管箱业务;
(七)本、外币担保业务;
(八)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九)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十)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十一)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十二)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____和____成为银行在____的子公司,____改名为________。该两子公司分别在____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____和____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____和____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____和____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确立银行设施
第二十三条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制订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的便利。
第十章利润
第二十四条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规缴纳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____%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照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的红利用____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财务会计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____币,除编制____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____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账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年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税务
第三十二条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规、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保险
第三十五条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保险公司或由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有关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一)本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二)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三)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四)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政府法律规定所需要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内部调解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和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30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____仲裁按照联合国1976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60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60天内联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____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护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最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知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应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章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13、4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合作合同3
中国____出版社,地址:________(下称:甲方),与____国____出版社,地址:________(下称:乙方),为了促进发展彼此两国出版界的交流,就使用出版《____》的以下文版:
①____文
②____文
③____文
④____文
⑤____文
的有关事项取得一致的意见,协议如下:
第一条(出版目的和内容)
(1)本书的出版目的,主要是为了向世界各国读者介绍中国的:____。
(2)本书由摄影图片、图片说明和专题文章三部分组成。
第二条(本书的规划)
(1)本书的中文版和其他文版由____卷构成,各卷所包括的内容如下:
第一卷__________
第二卷__________
第三卷__________
第四卷__________
第五卷__________
(2)本书的中文版和其他文版的编辑内容和工作计划,由双方共同商定。
(3)中文版和日文版每卷的开本是____毫米,平装,无线订,总页数约为___页(面)。
(4)本书除中文版和____文版之外的其他各种文版的编辑内容和出版计划,视各国的情况由乙方与有关国家研究方案后,与甲方共同商定。
(5)第一卷定于19__年__月__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____周年的国庆节发行,其他各卷依双方确定的顺序逐卷出版。
第三条(图片的拍摄工作)
(1)有关本书的摄影取材工作,由甲方和乙方的编辑、摄影家根据编辑计划所定的内容共同进行,摄影取材工作定于19__年__月开始。
(2)摄影的对象以中国方面的政府许可的范围为限。
(3)到各地联系有关拍摄项目的手续,和工作人员的交通、住宿等事务由甲方负责处理。
(4)摄影所用的摄影器材、彩色胶片、显影材料、脚架等由乙方负责准备,拍摄图片时所用交通工具由双方各自负责。
(5)为编印本书,乙方拍摄的胶片显影由乙方负责,甲方拍摄的胶片显影由甲方负责。甲方如需要,可委托乙方显影。但双方使用彩色胶卷拍摄的底片均交乙方显影。
第四条(图片说明和文稿的编写)
(1)本书中文、____文的文稿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2)中文版的图片说明文字由甲方编写,____文版的图片说明文字由乙方根据中文说明文字可以在不损害中文原意的情况下,作适当增删和改写。
(3)本书中刊载中____两国专家和文学家撰写的文章,由双方各自负责组稿。
第五条(编辑工作)
(1)中文版和____文版各卷的图片、文字稿,在双方共同审定内容后,由双方各自指定的责任编辑签名付萤
(2)本书的中文版和____文版的装贴、版面设计由乙方负责。
(3)中文版和____文版各卷的封面副题名由双方各自决定。
第六条(出版工作)
(1)本书中文版、____文版的印刷、出版、发行工作由乙方承担。
(2)中文版、____文版的印数和核算成本、定价由乙方确定,尽快和甲方联系。
(3)在每卷稿件全部付印后,乙方争取在两个月内出版发行。
第七条(费用的分担)
(1)双方的编辑、摄影家和随同摄影的翻译人员在共同拍摄过程中所支出的一切费用,由各方自理。
(2)中文稿、翻译稿、书稿和选用甲方人员拍摄的图片以及由甲方提供的图片的稿酬由甲方负担。____文稿、翻译稿、书稿和选用乙方人员拍摄的图片的稿酬由乙方负担。
(3)双方签发稿件的责任编辑互相来往的航空费用各自负担。膳宿、当地交通费用由接待方面负担。
(4)随本协议签署生效,在本国内交付的一切税金、关税及手续费用,原则上由各自支付。
第八条(版权)
(1)本书的各种文版的版权,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所有。
(2)版权页按照国际出版惯例,中文版甲方在前,乙方在后;____文版乙方在前,甲方在后。
(3)乙方摄影家拍摄的各种场景不同角度的照片,乙方显影后保留一张,给甲方一张。甲方摄影家拍摄的同类照片也同样处理。上述照片,除供本书选用外,乙方如需另行编选出版其他书册时,应征得甲方同意;甲方选用____摄影家拍摄的照片也应征得乙方同意。
第九条(版税)
(1)____出版本书,应向甲方支付版税。版税率按下列标准计算:
中文版:1~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册以上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文版:1~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
__%
____~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册以上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其支付日期,根据协议第2条(2)项由乙方向甲方联系印数和定价之后,两个月以内付给。
应付版税以____结算,由乙方应汇甲方指定的代理机构。
(2)乙方如转让其他文版版权时,所得版税,由乙方从这笔版税中减去为出版发行国际版所直接支出的费用、税金后,其余部分双方各半。
第十条(赠送样本)
乙方于发行后,向甲方赠送____文版和其他各国文版各____部。中文版发行后,由乙方或甲方赠送____部。
除赠送的样书外,只要是乙方出版发行的本书,甲方可向乙方以成本费购买。
第十一条(协议的有效期限和补充修订问题)
(1)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___年之内有效,协议期终止前__个月之内,任何一方不提出解决协议,可自动延期__年。
(2)本协议在生效期间,如发生异议或新问题时,双方本着友好和互惠的精神,经过协商作补充和修改。对本协议的补充和修改,都应经双方指定的署名人的正式书面签署,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协议的早期终止、仲裁等)
(1)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本着友好的精神协商解决。当发生协议的早期终止或需要仲裁的情形,一切按照国际惯例进行解决。
(2)本协议根据第11条终止时,已出版的本书可以继续销售。对其版税,仍依第9条的规定支付。
第十三条本协议中文和___文各印制两份,由双方授权的代表署名,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代表:____乙方代表:____
见证人:____见证人:___
中外合作合同4
甲方: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和友好协商,确认为了相互的利益,就预定转让甲方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中的全部权利及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其责任。
第一条定义
预定转让甲方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中的全部权利,是指在本合同生效之日,乙方即以本合同约定的价款预购甲方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约定分得的全部楼宇,待乙方认为时机成就时,双方即依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十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签订《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报中外合作_________公司原审批机关审查批准,使乙方承继甲方成为_________公司的合作者一方。
第二条_________有限公司
一、_________公司是甲方与_________公司共同提供合作条件设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经营范围和规模为:在_________地段开发、建设、销售_________层的_________,设计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_________城市规划局最后批准的面积为准)。
二、双方提供的合作条件为:甲方提供本条一项所列地段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_________公司提供_________元人民币注册资金及_________的全部建设资金。
三、_________有限公司已取得的批文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第三条甲方确认和承诺如下:
一、本合同第二条二项所列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及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的注册资金,已在公司设立注册、登记时全部投入到位,并经_________注册会计师验资确认。
二、甲方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中的权利为_________%,即按_________总建筑面积的_________%分配所得楼宇。
三、本条二项所列甲方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中_________%的权利为甲方合法完全拥有,没有被查封或设定质押,并保证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本合同确定的乙方预购甲方《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中_________%权利,即预购甲方按_________总建筑面积的_________%分配所得的楼宇。甲方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并获充分授权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五、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所述之事宜及提供的文件、资料完全真实有效。
第四条预购甲方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中_________%权利双方同意,乙方预购甲方按_________总建筑面积的_________%分配所得的楼宇,依照以下约定执行:
一、甲方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中_________%权利,即按_________总建筑面积的_________%分配所得的楼宇,由乙方以人民币_________元之价款预购。
二、本条一项所列之预购价款_________元,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清付给甲方,甲方应于收到前述款项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开具可作成本入帐的税务发票给乙方。
三、本条一、二项所列之价款,将来正式办理交易、登记过户,所需之增值税、契税等,由甲方以纳税义务人缴纳后,乙方应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全额补偿给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若由于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原因导致提前终止《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则乙方依然享有前述合同规定甲方拥有的权利,甲方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权利转让
一、甲方承诺:在乙方认为时机成就时,甲方即依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十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与乙方签订以甲方为出让方,乙方为受让方的《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报中外合作_________公司原审批机关审查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乙方即承继甲方原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之权利、义务,成为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合作者一方。
二、签订本条一项所列《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之权利转让价款,即为本合同第四条所列之价款,相互不退不补。即签订本条一项所列《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只为依法定程序办妥各项法律手续,成为合法、有效的合同权利转让文件。
三、签订本
条一项所列《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权利义务即时终止。
第六条授权委托
一、签订本合同之后,且在乙方向甲方付清本合同第四条二项所列款项之日,甲方即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乙方指派的人员行使《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第六章和第七章规定甲方享有的权力。
二、本条一项所列之授权委托期限为:
1.若按本合同第五条一项约定,甲乙双方签订《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报_________公司原审批机关审查批准之日。
2.若甲乙双方无法按本合同第五条一项约定,签订依法生效的《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则本条一项所列授权委托直至中外合作_________公司经营期限终止而终止。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后,且乙方向甲方清付本合同第四条二项所列款项之日,将_________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的有关批文、证件、资料交付给乙方。
二、甲方应全力支持授权乙方指派的人员行使《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规定甲方享有的权利及相关工作。
三、甲方应随时签署_________有限公司为建设、开发_________所需的各项文件。
四、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取得《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约定甲方享有的利益。
五、乙方必须依时向甲方付清本合同第四条二项所列之款项。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不依时向甲方付清本合同第四条二项所列之款项,每迟延一日,则按乙方应付款项总额的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付违约金给甲方。
二、甲方如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本合同第五条一项所列之承诺,导致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损失之赔偿。
三、甲方如不依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期限签署该条项规定的授权委托文件,每迟延一日,甲方则按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第四条二项所列款项总额的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付违约金给乙方。
四、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即为违约,由此而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二、本合同之打印文字与手书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中外合作合同5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中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外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有权摄制或与他人共同投资摄制电影故事片的公司法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_________(国家或地区)合法成立并有权投资和从事影片摄制的独立公司法人。
2.为促进中外文化交流,繁荣电影创作生产,甲乙双方决定联合摄制电影片《_________》(外文名称《_________》,下称电影片),该电影片基于_________改编。
3.甲乙双方联合摄制电影片的立项申请已经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的批准并取得《中外合作拍摄电影片许可证》。
4.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电影投资预算及合作方式
电影片总投资预算初步确定为¥_________万元。
甲乙双方合作摄制电影可以采取以下形式:
(一)联合摄制,即由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含资金、劳务或实物)、共同摄制、共同分享利益及共同承担风险的摄制形式;
(二)协作摄制,即乙方出资,在中国境内拍摄,甲方有偿提供劳务、设备、器材、场地予以协助的摄制形式;
(三)委托摄制,即乙方委托甲方在中国境内代为摄制的摄制形式。
第二条 投资方式
以上投资款,支付至双方指定帐户: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双方即付定金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如果一方未能按时支付定金,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书,并与第三方签订类似合同书。
项目确定、《拍摄许可证》取得后,开机前一周内,甲、乙双方即付清投资余款,否则,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损失。
甲乙双方应按时、足额地履行各自的出资义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联合摄制电影片的任何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 剧本和生产许可
(一)本片剧本由乙方提供,经甲、乙双方同意并获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拍摄;
(二)双方一致同意,本片经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后,将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剧本拍摄,如要对剧本进行情节变更,需征得双方同意,并经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报送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审批;
(三)甲方承担并办理与本片有关的合拍申请、报批影片送审、取得放映许可证的相关手续。审查影片及取得发行放映许可证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预先支付(仅包括管理部门按正式文件规定收取的剧本审查、节目立项、双片审查费用,必须提供有效证明); 1 2 3 4 5 6 7 周记
中外合作合同6
中国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与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为促进两国文化,就合作出版(____)取得一致意见,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书的书名和规模
1.本书暂定名为(____),在___取材___卷。
2.本书的版型为国际型(即b4变型版),开本约为___×___毫米,厚书皮精装本,每卷____页,其中:彩色摄影图片占____页;图片说明、专题文章等占____页。
3.本书的编辑内容和工作计划,由双方共同组成的编辑委员会提出方案,经双方各自指定的负责人审批后具体实施。
第二条业务分工
1.甲方负责制作、图片说明的编写和专题文章的组稿。
2.乙方负责摄影(自带摄影器材和彩色胶片)、制版、印刷、发行、销售。
3.文稿的翻译由甲方负责;译文的校审由甲方负责。
4.本书的图片和文稿,必须经双方共同审定,由各自指定的负责人联合签字后付樱
第三条费用分担
1.甲方负责制作技术费、文稿编辑费、校审费、中文序文跋文稿酬费等。
2.乙方负责摄影、制版、印刷、发行、销售以及文稿翻译、____文序文跋文稿酬费等一切费用。
3.为出版本书双方人员互相来往和进行业务活动的一切费用开支由各方自理。
第四条出版发行
1.本书先出____文版,初版印数定为___套,于____年底以前出书。从正式印书之日起,乙方需在___个月内出版发行。第二版及以后再版的印数,由乙方及时提出意见,与甲方商定。
2.中文版初版印数暂定为____套,发行时间待定。
3.今后出版其他各种文版,其编辑内容、出版计划和版税率,由乙方提出方案,与甲方商定。
第五条版权
1.本书的____文版、中文版和今后出版的各种文版的版权,归甲方与乙方共有。
2.双方为出版本书所撰写的文稿、摄影的图片,只限出版本书使用。任何一方如利用上述文稿、图片资料另行编辑出版其他书籍,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其版税由双方另行商定(乙方为宣传本书时可使用小部分图片,但最多不超过10个)。
3.乙方如果转让其他文版版权,必须经甲方同意,所得版税双方各半。
第六条版税
1.乙方出版本书,应向甲方支付版税。____文版和中文版的版税率相同。初版版税率为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第二版版税率为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第三版及以后的再版,其版税率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由双方另行商定。
2.甲方所得的版税应是纯收入,与版税有关的税金等开支由乙方负担。
3.乙方应付的版税以____元结算,在本协议签字生效后___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预付初版版税总额的____%(每卷暂按____元价格计算);其余____%连同预付部分,按照销售定价,在本书出版发行后____个月内一次付清。以上版税均由乙方直接汇给甲方。
第七条佣金
××公司是甲方和乙方合作出版本书的介绍和联系机关,双方同意每出一版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作为佣金付给××公司,这笔佣金由双方各负担一半。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初版版税____%和第二版版税____%税率中,均包含应付给××公司____%的佣金,可由乙方代甲方直接支付给××公司。××公司要为促进双方顺利实施本协议的各项条款承担义务。
第八条赠送样书
乙方于本书发行后,向甲方赠送全套样书____套,如出版其他文版,亦同。
第九条协议的有效期限与补充修订问题
1.本协议签署后,须在____个月内报请各自政府批准,自批准之日起____年内有效。
2.本协议在生效期间,如发生新问题时,双方本着友好和互惠的精神,经过协商作补充和修改。对本协议的补充和修改,都应经双方指定的负责人的正式书面签署,方为有效。
第十条协议的仲裁
1.上述协议在实施中应严格信守。如发生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本着友好的精神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则向对方国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中国方面的仲裁机构为____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乙方的仲裁机构为____。
2.本协议根据第九条终止时,已出版的本书可以继续发行,但对未支付的版税,仍依第6条的规定支付。
第十一条协议文本
本协议中文本与____文本各印制3份,由双方和××公司授权的代表联合署名,各保存一份。本协议中文本与____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____签署:____
乙方代表:____签署:____
××公司代表:____签署:____
中外合作合同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合伙从事“____县XXX,”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同意信守:
第一条: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合伙名称:____县XXX经营地址:____县东兴街南段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烟酒副食、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零售。
第四条:合伙期限暂定________年,自本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展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或者延长合伙经营应须提前六个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____县XXX总投资肆佰万元(XXX.00元)。
2、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叁佰贰拾万元(300.00),占总投资总额的80%。
3、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捌拾万元(800000.00)。乙占投资总额的20%。
4、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
5、本合伙出资甲方占投资总额的80%,乙方占投资总额的20%,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6、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合伙人的分工、权利与义务。
1、甲、乙协商一致共同推举甲方作为合伙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伙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客户协调,业务开拓等事宜,并享有每月1500元的工资待遇。
2、乙方享有对财物账日的监管权利,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1000元额度(500元以下的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定期对账),应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
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扣除店里的水、电、暖气、租金、职工工资、税金等日常经营费用,剩余的按双方的投资比例分配,平均分配预支每月____日前结算上____月的账目,进行盈余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按投资比例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上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伙损失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
赔偿责任。
第九条: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在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其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在刑事法院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合作合同8
第一章 总则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
________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
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
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技术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章 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明确如下:
2.1 “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 “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 “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终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 “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
2.5 “技术协助”____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____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 “技术信息互换”____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 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地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三章 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 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在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 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 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 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应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 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 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章 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地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章 提成费
5.1 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 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_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 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____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__%。
5.4 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5 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章 技术培训
6.1 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以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 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__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 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 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 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 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章 优先条款
7.1 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7.2 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3 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章 保密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年。
第九章 合营期限
9.1 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____年。
9.2 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项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第十章 仲裁
10.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信赖的精神予以解决。若于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10.2 若于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予以仲裁。
10.3 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10.4 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事项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10.5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11.1 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时间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章 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2.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章 其他
13.1 本合同书就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四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份。
13.3 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 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合作合同9
第一条约因
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公司(简称_____),地址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公司(简称_____),地址______为乙方。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企业)。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决议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条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明确如下:
2.1“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②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续目录及信息等。
2.4“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2.5“技术协助”--按本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薪傣及行为表现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出三(3)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三条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知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协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并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上销售。
第四条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造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条提成费
5.1在合同期限内经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代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额_____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_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_____。
5.4合营公司在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年___月__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六十(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条技术培训
6.1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为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有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条优先条款
7.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7.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条保密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_年。
第九条合营期限
9.1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_年。
9.2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二(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题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第十条仲裁
10.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依赖的精神予以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10.2若于三十(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暂行规定予以仲裁。
10.3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10.4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者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10.5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躁动、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十五(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六十(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条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2.1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书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1)式四(4)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2)份。
13.3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七(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中外合作合同10
第一章 总则
中国 有限公司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连江共同投资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
乙方:( )1、 (国家或地区) 先生,身份照(或护照)号码: ,住址: 。
( )2、 (国家或地区)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作经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 有限公司。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作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甲、乙双方以各认缴出资额对合作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作公司所得利润,甲、乙双方按 的比例分享。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济范围是: 。
第八条合作公司生产规模为:
年产 。
第九条 合作公司向国外市场销售其产品。产品 %外销。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十条 甲、乙方的出资总额共为: 万美元,以此为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 %,乙方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 %。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甲方:以 投入。
乙方:以 投入。
第十二条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分期缴付,第一期在工商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15%,其余在 年时间内全部缴清,并经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公司成立后,向股权签发出资证明书。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或减少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合作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决议,并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三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
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的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作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 。
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凭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协助合作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协助合作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 。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生产技术人员、生产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作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产品的销售
第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 %。
第八章 董事会
第十六条 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合作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作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年度工作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供款);
——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修改公司规章;
——讨论决定合作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决定聘用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等高级职员;
——负责合作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其它应由董事会会议决定的重大事宜。
下列事项需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决定:
(一)修改公司章程;(二)解散公司;(三)调整公司注册资本;(四)一方或数方转让其在本公司的股权;(五)一方或数方将其在本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债权人;(六)公司合并或分立;(七)抵押公司资产;(八)其它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
第十八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九条 董事会董事长由 方委派,副董事长由 方委派。
第二十条 甲、乙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其职务时,应授权他人代为履行,董事长未明确授权的,由副董事长代理。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会),在公司住所或董事会指定的其他地点举行,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 名(全体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和地点、议事日程,且应当在会议召开的10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全体董事。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应当有全体董事出席方能举行。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 各方有义务确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董事因故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
第二十五条 如果一方或数方所派的董事不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致使董事会5日内不能就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章程)所列之公司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决议。则其他方(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及委派他们的一方或数方(被通知人),按照该方法定地址(住所)再次发出书面通知,敦促其在规定日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六条 前条所述敦促通知应至少在确定召开会议日期的60日前,以双挂号函方式发出,并应当注明在本通知发出前的至少45日内被通知人应书面答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和规定期限内仍未答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则应视为被通知人弃权,在通知人收到双挂号函回执后,通知人所委派的董事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即使出席该董事会特别会议的董事达不到举行董事会议的法定人数,经出席董事会特别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仍可就公司之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有效决议。
第二十七条 不在公司经营管理机构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金。在举行董事会会议有关的全部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 合作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 方推荐。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3年。
第二十九条: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公司总经理及其它高级职员。
第三十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章 职工和工会组织
第三十二条 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实施办法办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所需的职工可根据当地劳动人事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由公司自行公开招收,择优录用。
第三十四条:公司有权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予以解雇。对开除处分的职工须报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职工的工资待遇,按照中国政府及当地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公司将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
第三十六条: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公司将根据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以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三十七条: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三十八条: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协助公司教育职工遵守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三十九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奖惩、工资制度、生活福利、劳动保护、保险问题时,工会代表有权列度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四十条:公司工会参加调解职工和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一条:公司应当积极支持本企业工会的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房屋和设备,用于办公、会议、举办职工集体福利、文化体育事业。公司每月按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公司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经会费。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办理。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帐簿,进行独立核算,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四条:公司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五条: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它货币折算,按缴款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
第四十六条: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同意的其它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汇帐户。
第四十七条: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四十八条: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1、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银行存款和支出数量;
2、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3、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4、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九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十条: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十二章 税务、利润、外汇、保险
第五十一条: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同时享受外资企业的有关减税、免税的优惠待遇。
第五十二条:公司依照中国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提取储备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储备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公司自行确定。
公司以往会计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往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与本会计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一并分配。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董事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第五十三条: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所得利润归股权所有,股东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五十四条: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五十五条:公司如将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在中国境内再投资,可以依照国家规定申请相关优惠政策。
第五十六条: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七条:公司在中国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允许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立外汇帐户。外汇收支平衡由公司自行解决。
第五十八条:公司的股东从本公司获得的合法利润、其它合法收入和清算后的资金,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外汇管理条例以美金或公司选择的其他外币汇往国外。
第五十九条:公司外籍职工的工资收入和其它正常收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法、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可按外汇管理条例以美金或公司选择的其他外币汇往国外。
第六十条:公司的各项保险在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章 期限、终止、财产处理
第六十一条: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二条:经一方提议,经董事会决议做出决定,可以在经营期满前六个月,向原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延长合作期限,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十三条:公司提前终止经营,需董事会会决议做出决定,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六十四条: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经营,现有的土地、厂房、设备等所有资产全部归甲方所有,以外财产依法进行清算,按甲乙双方分红比例进行利润或亏损分配。
第十四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六十五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六十六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作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七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作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章 违约责任
第六十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和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九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章 不可抗力
第七十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于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第七十一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七十二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七十三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九章 文字
第七十四条 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第二十章 合同生产及其它
第七十五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合作公司章程,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七条 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信件地址。
第七十八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福建省连江县签字。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于 (地点)
中外合作合同11
合同编号:_________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作企业)。双方经充分协商约定如下条款,以便信守:中国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合作各方本合同的各方为:
1.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中方),在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2.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外方)在__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第三条
合作企业名称和地址
1.合作企业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
2.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3.合作企业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4.合作企业的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
合作企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共和国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合作企业的经营宗旨
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六条
合作企业的经营范围
合作企业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
合作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1.合作企业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___;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
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
1.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企业的成立日期。
2.合作企业期限届满,合作各方协商同意要求延长合作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的180天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说明原合作企业合同执行情况,延长合作期限的原因,同时报送合作各方就延长的期限内各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
3.经批准延长合作期限的,合作企业凭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延长的期限从期限届满后的第一天起计算。
4.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企业期限届满不再延长;但是,外方增加投资的,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以向审查批准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九条
注册资本
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中方出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外方各出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第十条
出资
1.除合作企业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承担责任。
2.合作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3.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4.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或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
5.中方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6.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方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具体要求,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规定。
7.合作各方没有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限期履行;限期届满仍未履行的,审查批准机关应当撤销合作企业的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吊销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8.未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一方,应当向已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9.合作各方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后,应当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作企业据以发给合作各方出资证明书。
第十一条
双方分别提供的合作条件如下:
1.中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厂房(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商场(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外方:投资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现金________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
中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企业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交付合作企业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另行决定。
外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企业在_________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商定。
外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企业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_______天内运至中国港口。
(注: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分期出资的总期限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计,应将资本全部缴清的期限为:注册资本50万美元以下的为一年内;注册资本51-100万美元的为一年半内;注册资本为101一300万美元的为二年内;注册资本301-1000万美元的为三年内;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美元以上的,出资期限由外商投资审批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审定。其中首期应在合作企业注册登记后三个月内投入,并应投入注册资本的15%以上;如一次缴清注册资本,应在六个月内缴清。)
第十二条
合作期内合作各方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抽回注册资本或所提供的合作条件。
合作各方用作合作条件的借款及其担保,由各方自行解决。合作各方应当以其自有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投资者的合作条件,对该投资或者合作条件不得设置抵押权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十三条
合作企业一方如需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须经董事会作出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一个月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生效,合作企业一方向第三者抵押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须经董事会同意。
合作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作一方向非合作方转让权利、义务的条件,不得比向合作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转让无效。
第十四条
中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1.办理为设立合作企业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依照本合同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3.协助办理外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_________内的运输;
4.协助合作企业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5.协助合作企业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6.协助合作企业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7.协助合作企业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8.协助合作企业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9.办理合作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
外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1.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_________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
2.办理合作企业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4.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如外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第十六条
材料
1.合作企业按照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生产经营规模,自行制定生产经营计划。
2.合作企业可以自行决定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购买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以下简称“物资”)。
3.外方作为投资进口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以及合作企业用投资总额内的资金进口生产、经营所需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流转税。上述免税进口物资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转卖或者转用于国内销售的,应当依法纳税或者补税。
4.合作企业不得以明显低于合理的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出口产品,不得以高于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进口物资。合作企业从国际市场购买的设备等,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提交中国商品检验机构检验认证。
第十七条
技术技术合作企业所采用的技术为_________方负责提供时,_________方为合作企业的技术责任方,技术责任方承担如下技术责任;
1.保证为合作企业提供合同约定的技术,按要求生产出质量合格的产品;
2.保证培训_________,技术培训费用由方负责(或订技术培训合同)。
3.如不能提供或有意欺瞒造成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如有技术转让时,按_________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并报_________批准。
第十八条
产品销售
1.合作企业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____%,内销部分占_________%。(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各个年度内外销的比例和数额,一般情况下,外销量至少能满足合资企业外汇支出的需要。)
2.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作企业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_______%;由合作企业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_______%由合资企业委托乙方销售的占_________。
3.合作企业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资企业直接销售。
4.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作企业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5.合作企业销售产品的价格由合作企业依法自行确定。
第十九条
合资企业使用的商标为_________。
第二十条
合作企业进口或者出口属于进出口许可证、配额管理的商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领手续。
第二十一条
合作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和_________有关税收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
第二十二条
合作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_________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决定。
第二十三条
利益分配
1.合作企业在完税并提取各项基金后,收益按如下方式进行分配:_________。(注:1.合作各方可以采用分配利润、分配产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采用分配产品或其他方式分配收益的,应当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2.合作各方在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境外合作方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方法及有关事项。)第二十四条
合作企业经营亏损,各方按照以下方式分担:_________。(注:根据情况具体约定。)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
1.合作企业设董事会,企业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成立之日。
2.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由__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由_________方委派。
3.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4.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中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1)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贷款等);
(2)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4)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5)修改公司规章制度;
(6)讨论决定合营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7)决定聘用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等高级职员;
(8)负责合营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9)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可作出决议:
(1)修改公司章程;
(2)解散公司;
(3)调整公司注册资本;
(4)一方或数方转让其在本公司的股权;
(5)一方或数方将其在本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债权人;
(6)公司合并或分立;
(7)抵押公司资产;
(8)对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数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在公司住所或董事会指定的其他地点举行,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会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_________名(全体董事人数的1/3)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七条
召开董事会须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可以出具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
第二十八条
董事长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二十九条
经营管理机构
合资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____人,由_________推荐_________人,_________推荐______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_年。
第三十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合作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中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劳动管理
1.合作企业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2.合作企业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合作企业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筹建处。筹建处由人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筹建处设主任一名,由_________方推荐,副主任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推荐,并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五条
筹建处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施工合同,组织设备、材料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总进度和用款计划,掌握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管理办法,负责施工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等的保管工作。
第三十六条
合作各方协商指派名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合作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八条
筹建处在工厂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三十九条
财务会计、审计
1.合作企业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双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2.合作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3.合作企业设审计师一人,由中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四十条
外汇收支管理
1.合作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2.合作企业应自行解决外汇收支平衡。
3.境外合作方获得的合法利润、其他的合法收益和清算后的资金,完税后可依照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自由汇出。
第四十一条
解散与清算合作企业因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合作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力继续经营;
3.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条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合作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合作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5._________
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发生,应当由合作企业的董事会做出决定,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在前款第三项所列情形下,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的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应当对履行合同的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履行合同的一方或者数方有权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解散合作企业。
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应当对履行合同的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履行合同的一方或者数方有权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解散合作企业。
合作企业的清算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或补充,必须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_________批准方能生效。
第四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企业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条
合作企业合同终止时财产的处理
1.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合同时,合作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对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算。
2.合作期满或者提前终止合作合同时,合作企业的财产归属和债权、债务分担按下列方式进行:_________
第四十五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四十六条
声明与保证
1.中方:
(1)中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中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中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中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外方:
(1)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十七条
保密
合作企业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外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作企业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外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四十八条
违约责任
1.合作一方未按照合作合同的规定如期提供或如数提供合作条件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_________(时间)内提供或如数提供合作条件。逾期仍未提供或仍未投足合作条件的,视同违约方放弃在合作合同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合作企业。守约方应当在逾期后_________(时间)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合作企业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合作者承担违约方在合作合同中的权力和义务。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提供合作条件义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前款违约方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缴付部分出资的,由合作企业对该项出资进行清理。
2.因未如期履行或未如数提供合作条件而构成违约的,从逾期之日起计算,每逾期_________,违约方应缴付注册资本的_________%违约金给守约方。逾期六个月仍未履行,除累计缴付注册资本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申报终止合作企业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3.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九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合同双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五十条
争议的解决
1.由于本合同引起中方与外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_________天内未能解决时,中方和外方可选择第三方进行调解。
2.若调解于_________天内不能解决时,其争执应由仲裁作最终裁决。仲裁小组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中方指派一名,外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员由中、外方指派的两名仲裁员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两名仲裁员,意见分歧,则第三名仲裁员应由_________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组主席,仲裁地点在_________。
3.仲裁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定。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五十二条
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第五十三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均为本合同的附件。(注:没有附件的请删除)
第五十四条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_________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注:如附件不能一同报批,条款中则不应列入有关附件内容)
第五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同双方各_________份,合作企业一份,报_________(部门)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分报_________、_________机关。
第五十七条
本合同于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双方的法定代表(授权代表)在_________(地点)签字。中方(盖章):_________
外方(盖章):_________公司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中外合作合同12
中国____出版社,地址:________(下称:甲方),与____国____出版社,地址:________(下称:乙方),为了促进发展彼此两国出版界的交流,就使用出版《____》的以下文版:
①____文
②____文
③____文
④____文
⑤____文
的有关事项取得一致的意见,协议如下:
第一条(出版目的和内容)
(1)本书的出版目的,主要是为了向世界各国读者介绍中国的:____。
(2)本书由摄影图片、图片说明和专题文章三部分组成。
第二条(本书的规划)
(1)本书的中文版和其他文版由____卷构成,各卷所包括的内容如下:
第一卷__________
第二卷__________
第三卷__________
第四卷__________
第五卷__________
(2)本书的中文版和其他文版的编辑内容和工作计划,由双方共同商定。
(3)中文版和日文版每卷的开本是____毫米,平装,无线订,总页数约为___页(面)。
(4)本书除中文版和____文版之外的其他各种文版的编辑内容和出版计划,视各国的情况由乙方与有关国家研究方案后,与甲方共同商定。
(5)第一卷定于19__年__月__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____周年的国庆节发行,其他各卷依双方确定的顺序逐卷出版。
第三条(图片的拍摄工作)
(1)有关本书的摄影取材工作,由甲方和乙方的编辑、摄影家根据编辑计划所定的内容共同进行,摄影取材工作定于19__年__月开始。
(2)摄影的对象以中国的zf许可的范围为限。
(3)到各地联系有关拍摄项目的手续,和工作人员的交通、住宿等事务由甲方负责处理。
(4)摄影所用的摄影器材、彩色胶片、显影材料、脚架等由乙方负责准备,拍摄图片时所用交通工具由双方各自负责。
(5)为编印本书,乙方拍摄的胶片显影由乙方负责,甲方拍摄的胶片显影由甲方负责。甲方如需要,可委托乙方显影。但双方使用彩色胶卷拍摄的底片均交乙方显影。
第四条(图片说明和文稿的编写)
(1)本书中文、____文的文稿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2)中文版的图片说明文字由甲方编写,____文版的图片说明文字由乙方根据中文说明文字可以在不损害中文原意的情况下,作适当增删和改写。
(3)本书中刊载中____两国专家和文学家撰写的文章,由双方各自负责组稿。
第五条(编辑工作)
(1)中文版和____文版各卷的图片、文字稿,在双方共同审定内容后,由双方各自指定的责任编辑签名付印。
(2)本书的中文版和____文版的装贴、版面设计由乙方负责。
(3)中文版和____文版各卷的封面副题名由双方各自决定。
第六条(出版工作)
(1)本书中文版、____文版的印刷、出版、发行工作由乙方承担。
(2)中文版、____文版的印数和核算成本、定价由乙方确定,尽快和甲方联系。
(3)在每卷稿件全部付印后,乙方争取在两个月内出版发行。
第七条(费用的分担)
(1)双方的编辑、摄影家和随同摄影的翻译人员在共同拍摄过程中所支出的一切费用,由各方自理。
(2)中文稿、翻译稿、书稿和选用甲方人员拍摄的图片以及由甲方提供的图片的稿酬由甲方负担。____文稿、翻译稿、书稿和选用乙方人员拍摄的图片的稿酬由乙方负担。
(3)双方签发稿件的责任编辑互相来往的航空费用各自负担。膳宿、当地交通费用由接待方面负担。
(4)随本协议签署生效,在本国内交付的一切税金、关税及手续费用,原则上由各自支付。
第八条(版权)
(1)本书的各种文版的版权,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所有。
(2)版权页按照国际出版惯例,中文版甲方在前,乙方在后;____文版乙方在前,甲方在后。
(3)乙方摄影家拍摄的各种场景不同角度的照片,乙方显影后保留一张,给甲方一张。甲方摄影家拍摄的同类照片也同样处理。上述照片,除供本书选用外,乙方如需另行编选出版其他书册时,应征得甲方同意;甲方选用____摄影家拍摄的照片也应征得乙方同意。
第九条(版税)
(1)____出版本书,应向甲方支付版税。版税率按下列标准计算:
中文版:1~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
~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册以上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文版:1~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册以上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其支付日期,根据协议第2条(2)项由乙方向甲方联系印数和定价之后,两个月以内付给。
应付版税以____结算,由乙方应汇甲方指定的代理机构。
(2)乙方如转让其他文版版权时,所得版税,由乙方从这笔版税中减去为出版发行国际版所直接支出的费用、税金后,其余部分双方各半。
第十条(赠送样本)
乙方于发行后,向甲方赠送____文版和其他各国文版各____部。中文版发行后,由乙方或甲方赠送____部。
除赠送的样书外,只要是乙方出版发行的本书,甲方可向乙方以成本费购买。
第十一条(协议的有效期限和补充修订问题)(1)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___年之内有效,协议期终止前__个月之内,任何一方不提出解决协议,可自动延期__年。
(2)本协议在生效期间,如发生异议或新问题时,双方本着友好和互惠的精神,经过协商作补充和修改。对本协议的补充和修改,都应经双方指定的署名人的正式书面签署,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协议的早期终止、仲裁等)
(1)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本着友好的精神协商解决。当发生协议的早期终止或需要仲裁的情形,一切按照国际惯例进行解决。
(2)本协议根据第11条终止时,已出版的本书可以继续销售。对其版税,仍依第9条的规定支付。
第十三条本协议中文和___文各印制两份,由双方授权的代表署名,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代表:____乙方代表:____
见证人:____见证人:____、
中外合作合同13
合同编号:_________
中方:中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外方: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 国籍: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 (简称合作企业)。双方经充分协商约定如下条款,以便信守: 中国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合作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为:
1、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中方),在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2、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外方)在__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第三条 合作企业名称和地址
1、合作企业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为有限责任公司。
2、合作企业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
3、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4、合作企业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第四条 合作企业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1、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2、合作企业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
第五条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1、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中方出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外方各出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2、除合作企业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承担责任。
3、合作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4、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5、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或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
6、中方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7、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方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具体要求,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规定。
8、合作各方应当以其自有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投资或者合作条件,对该投资或者合作条件不得设置抵押权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9、合作各方没有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限期履行;限期届满仍未履行的,审查批准机关应当撤销合作企业的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吊销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10、未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一方,应当向已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1
1、合作各方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后,应当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作企业据以发给合作各方出资证明书。 1
2、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让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属于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权利的,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第六条 双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1、中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外方:投资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现金________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 中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企业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交付合作企业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另行决定。 外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企业在_________银行开立的帐户内。
第一期应汇入____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
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
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商定。 外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企业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_______天内运至中国港口。
第七条 中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1、办理为设立合作企业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依照本合同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3、协助办理外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_________内的运输;
4、协助合作企业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5、协助合作企业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6、协助合作企业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7、协助合作企业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8、协助合作企业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9、办理合作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外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1、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_________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
2、办理合作企业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4、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如外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6、负责办理合作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合同期限
1、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企业的成立日期。
2、合作企业期限届满,合作各方协商同意要求延长合作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的180天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说明原合作企业合同执行情况,延长合作期限的原因,同时报送合作各方就延长的期限内各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3、经批准延长合作期限的,合作企业凭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延长的期限从期限届满后的
第一天起计算。
4、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企业期限届满不再延长;但是,外方增加投资的,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以向审查批准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十条 分配收益与回收投资 中外合作者可以采用分配利润、分配产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
1、采用分配产品或者其他方式配收益的,应当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2、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的,外方在合作期限内可以申请按照下列方式先行回收其投资:
(1)在按照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进行分配的基础上,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扩大外方的收益分配比例;
(2)经财政税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审查批准,外方在合作企业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
(3)经财政税务机关和审查批准机关批准的其他回收投资方式。
3、外方依照前款规定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4、外方提出先行回收投资的申请,应当具体说明先行回收投资的总额、期限和方式,经财政税务机关审查同意后,报审查批准机关审批。
5、合作企业的亏损未弥补前,外方不得先行回收投资。
6、合作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帐验证。合作各方可以共同或者单方自行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查帐,所需费用由委托查帐方负担。
第十一条 购买物资和销售产品
1、合作企业按照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生产经营规模,自行制定生产经营计划。
2、合作企业可以自行决定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购买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以下简称“物资”)。
3、国家鼓励合作企业向国际市场销售其产品。合作企业可以自行向国际市场销售其产品,也可以委托国外的销售机构或者中国的外贸公司代销或者经销其产品。
4、合作企业销售产品的价格,由合作企业依法自行确定。
5、外方作为投资进口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以及合作企业用投资总额内的资金进口生产、经营所需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流转税。上述免税进口物资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转卖或者转用于国内销售的,应当依法纳税或者补税。
6、合作企业不得以明显低于合理的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出口产品,不得以高于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进口物资。
7、合作企业销售产品,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销售。
8、合作企业进口或者出口属于进出口许可证、配额管理的商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领手续。
第十二条 组织管理
(一)合作企业设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是合作企业的权力机构, 按照合作企业条程的规定, 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
1、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名额的分配由中外合作者参照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协商确定。
2、董事会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合作各方自行委派或者撤换。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产生办法由合作企业条程规定;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主任的,副董事长、副主任由他方担任。
3、董事或者委员的任期由合作企业条程规定;但是,每届任期不得超过________年。董事或者委员任期届满,委派方继续委派的,可以连任。
4、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由董事长或者主任召集并主持。董事长或者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或者主任指定副董事长、副主任或者其他董事、委员召集并主持。13以上董事或者委员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
5、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有23以上董事或者委员出席方能举行,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应当书面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或者委员的过半数通过。董事或者委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又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参加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视为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并在表决中弃权。
6、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的10天前通知全体董事或者委员。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也可以用通讯的方式作出决议。
(二)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作企业条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
3、合作企业的解散;
4、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
5、合作企业合并、分立和变更组织形式;
6、合作各方约定由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三)管理机制
1、董事长或者主任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者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应当授权副董事长、副主任或者其他董事、委员对外代表合作企业。合作企业设总经理1人,负责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负责。
2、合作企业的总经理由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聘任、解聘。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由中国公民担任,也可以由外国公民担任。
4、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聘任,董事或者委员可以兼任合作企业的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5、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胜任工作任务的,或者有营私舞弊或者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决议,可以解聘;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6、合作企业成立后委托合作各方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一致同意,并应当与被委托人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7、合作企业应当将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决议、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连同被委托人的资信证明等文件,一并报送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劳动管理 合作企业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合作企业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财务会计和审计
1、合作企业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双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2、合作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3、合作企业设审计师一人,由中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四条 纳税与保险
1、合作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各种税款。
2、合作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_________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条 解散与清算
1、合作企业因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合作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力继续经营;
(3)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条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合作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合作企业合同、条程中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5)合作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2、前款
第二项、
第四项所列情形发生,应当由合作企业的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做出决定,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在前款
第三项所列情形下,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条程规定的义务的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应当对履行合同的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履行合同的一方或者数方有权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解散合作企业。
3、合作企业的清算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补充,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
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企业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 合同转让 合作企业的合作一方向
第三方或者合作他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或合作条件,须经以下程序:
(1)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
(2)法人合作企业须经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作过决议;
(3)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八条 声明与保证
(一)中方:
1、中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中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中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中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外方:
1、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九条 保密 合作企业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外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作企业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外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
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
第二十条 不可抗力 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由于本合同引起中方与外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未能解决时,中方和外方可选择
第三方进行调解。
2、若调解于_________天内不能解决时,其争执应由仲裁作最终裁决。仲裁小组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中方指派一名,外方指派一名,
第三名仲裁员由中、外方指派的两名仲裁员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两名仲裁员,意见分歧,则
第三名仲裁员应由_________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组主席,仲裁地点在_________。
3、仲裁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定。
第二十二条 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企业条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合作企业对双方送达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_________份,合作企业1份,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_______份;分报有关机关。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签字。
中方(盖章):_________ 外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合作合同14
____(以下称甲方)和____(以下称乙方),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____底版译成____文版《____》,并出版该____的问题,于19__年__月__日至__日在____进行了会谈,双方签字“确认事项”,又于19__年__月__日至__日在____继续进行了会谈,双方通过友好会谈同意签订本合同。合同细则如下:
一、双方确认由___、___、___在____签订的《____》,是签订本合同的根据。
二、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____》中的____图底版共___幅和其他____的底版___幅,供乙方译成____文,并以精装本的形式出版,____文版____在____国内和世界各国均按通常交易式出售。
三、双方商定,由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底版的制作费和租赁使用费的结算方法是:
制作费: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全部____底版后,应将双方议定的___元一次付清;
租赁使用费:第一次在本____文版正式出版时,由乙方向甲方预付按租赁使用费比例的初版总数的___%;
其他各次在每年年终,乙方按实际销售数(本)进行结算支付。
四、为了促进双方的友好合作,甲方借给乙方的《____》中的____幅地形图底版免收租赁使用费,但以发行___文版____为限;超过此数时,乙方应按双方议定的其他地图底版支付标准支付。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其他地图底版____幅,双方议定乙方应按以下标准付给甲方:
(1)在销售____文版____册以内,按每册零售价的___%支付,但应减去免费借给部分和乙方编排的文字说明及索引部分,即按下列具体公式计算:
总销售数×每册零售价×(____%--免费借给部分占本____的比重____%--乙方编排的文字说明及索引部分所占本图集的比重____%)____%
=总销售数的总零售价×____%×____%
=总销售数的总零售价×____%
(2)从销售____文版____册以上,按每册零售价的____支付,但需减去乙方编排的文字说明和索引部分,即按下列具体公式结算:
总销售数×每册零售价×(____%--经双方友好协商确认乙方编排部分占本____的比重为____%)____%
=总销售数的总零售价×____%×____%
=总销售数的总零售价×____%
五、乙方必须在每年年终按本著作____文版的实际销售数,列出清单,于次年____月底前送至甲方结算。
六、乙方同意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在____个月以内出版本____的____文版,并在出版以前书面通知甲方已经确定的出版日期、初版印数和每册的零售定价。
七、在本____文版初版出版时,乙方向甲方赠送样本____册。此后增印或再版时,均应书面征询甲方同意,出版后每次赠送样本____册。
八、有关制作____文版的制版、印刷、装订及其材料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应正确翻译该___,译文应忠于原文;如需改变图名或增删内容,均应以书面取得甲方同意。
九、甲方提供的本地图底版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除本合同授予乙方的权利外,乙方不得将本地图底版,以任何方式转让他人。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为期____年。但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本合同便自动废除。在发生此种情况时,则乙方同意将____底版退回甲方。
(1)乙方如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在___个月内不能出版本____文版,此时,乙方已付给甲方的款项,乙方不得索回;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付给费用或乙方在年终未能按实际销售数(本)向甲方支付租赁使用费;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一,在甲方书面通知后___个月内,乙方仍不予纠正;
(4)从____文版初版出版之日起,两年内,乙方如按照成本销售或赔本销售。
十一、除甲方通知外,乙方应将以上应付款项、清单和通知,同时送至甲方委托在____的代理人,甲方代理人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上述清单和通知。对此,乙方应作为完全、有效的义务加以执行。
十二、本____文版,如发生滞销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优先向甲方提供折价购买的。对乙方按照成本或赔本销售的本____文版,甲方同意乙方免付这一部分租赁使用费。(但乙方不能从____文版初版出版之日起___年以内按照成本或赔本销售),如有这种情况,权利归还甲方,不另通知)。
十三、对本合同内容需加修改或增加新的内容,需甲乙双方另行协议;本合同___年有效期满后,如需继续延长,需由一方在___个月以前书面通知,并征得对方的同意。
十四、本合同分中、___文本二种,二种文本同样有效。
十五、本合同受____法律约束。
甲方代表:____
乙方代表:____
____年__月__日于____
中外合作合同15
中国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与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为促进两国文化,就合作出版《____》取得一致意见,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书的书名和规模
1.本书暂定名为《____》,在___取材___卷。
2.本书的版型为国际型(即b4变型版),开本约为___×___毫米,厚书皮精装本,每卷____页,其中:彩色摄影图片占____页;图片说明、专题文章等占____页。
3.本书的编辑内容和工作计划,由双方共同组成的编辑委员会提出方案,经双方各自指定的负责人审批后具体实施。
第二条业务分工
1.甲方负责制作、图片说明的编写和专题文章的组稿。
2.乙方负责摄影(自带摄影器材和彩色胶片)、制版、印刷、发行、销售。
3.文稿的翻译由甲方负责;译文的校审由甲方负责。
4.本书的图片和文稿,必须经双方共同审定,由各自指定的负责人联合签字后付萤
第三条费用分担
1.甲方负责制作技术费、文稿编辑费、校审费、中文序文跋文稿酬费等。
2.乙方负责摄影、制版、印刷、发行、销售以及文稿翻译、____文序文跋文稿酬费等一切费用。
3.为出版本书双方人员互相来往和进行业务活动的一切费用开支由各方自理。
第四条出版发行
1.本书先出____文版,初版印数定为___套,于____年底以前出书。从正式印书之日起,乙方需在___个月内出版发行。第二版及以后再版的印数,由乙方及时提出意见,与甲方商定。
2.中文版初版印数暂定为____套,发行时间待定。
3.今后出版其他各种文版,其编辑内容、出版计划和版税率,由乙方提出方案,与甲方商定。
第五条版权
1.本书的____文版、中文版和今后出版的各种文版的版权,归甲方与乙方共有。
2.双方为出版本书所撰写的文稿、摄影的图片,只限出版本书使用。任何一方如利用上述文稿、图片资料另行编辑出版其他书籍,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其版税由双方另行商定(乙方为宣传本书时可使用小部分图片,但最多不超过10个)。
3.乙方如果转让其他文版版权,必须经甲方同意,所得版税双方各半。
第六条版税
1.乙方出版本书,应向甲方支付版税。____文版和中文版的版税率相同。初版版税率为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第二版版税率为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第三版及以后的再版,其版税率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由双方另行商定。
2.甲方所得的版税应是纯收入,与版税有关的税金等开支由乙方负担。
3.乙方应付的版税以____元结算,在本协议签字生效后___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预付初版版税总额的____%(每卷暂按____元价格计算);其余____%连同预付部分,按照销售定价,在本书出版发行后____个月内一次付清。以上版税均由乙方直接汇给甲方。
第七条佣金
××公司是甲方和乙方合作出版本书的介绍和联系机关,双方同意每出一版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作为佣金付给××公司,这笔佣金由双方各负担一半。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初版版税____%和第二版版税____%税率中,均包含应付给××公司____%的佣金,可由乙方代甲方直接支付给××公司。××公司要为促进双方顺利实施本协议的各项条款承担义务。
第八条赠送样书
乙方于本书发行后,向甲方赠送全套样书____套,如出版其他文版,亦同。
第九条协议的有效期限与补充修订问题
1.本协议签署后,须在____个月内报请各自政府批准,自批准之日起____年内有效。
2.本协议在生效期间,如发生新问题时,双方本着友好和互惠的精神,经过协商作补充和修改。对本协议的补充和修改,都应经双方指定的负责人的正式书面签署,方为有效。
第十条协议的仲裁
1.上述协议在实施中应严格信守。如发生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本着友好的精神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则向对方国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中国方面的仲裁机构为____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乙方的仲裁机构为____。
2.本协议根据第九条终止时,已出版的本书可以继续发行,但对未支付的版税,仍依第6条的
规定支付。
第十一条协议文本
本协议中文本与____文本各印制3份,由双方和××公司授权的代表联合署名,各保存一份。本协议中文本与____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____签署:____
乙方代表:____签署:____
××公司代表:____签署: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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